《照雪》 第1章 楔子 人生皆虚浮 白日百鬼生 此生不平事 怎不若过江之鲫 惜吾寥寥夏如冬 叹万般人事皆蹉跎 惜吾惶惶度终日 叹今朝宿醉明日醒 惜吾匆匆皆辗转 叹大江东去不复归 阴山有鬼泣 阳世有人哭 若得神祇怜世人 何须世人孤影怜 绮梦终归随风醒 可怜今不过明日昨 歌及此 总不过罢罢罢 第2章 恣意畅快吾求 “云见欢!你皮痒了是吧,又乱吃东西!” 云暮抄起木棍火冒三丈地追到庭院,就看到小丫头像只猴子一样扒在长身玉立的狼玄身上,后者神色淡然,是早就习惯的样子。 见欢偷偷摸摸对云暮做了一个鬼脸,然后扯着嗓子开始装可怜。 “玄哥哥救我,云暮要杀人了!” 演技之夸张,声音之粗嘎,让云暮觉得自己养了一只鸭子精。 狼玄任由她挂在身上,往屋子走去。 “又吃什么了?” 见欢理直气壮道: “就吃了云暮放在桌子上的那个小丸子!” 云暮太阳穴突突直跳,咬牙切齿道:“大小姐,你说的桌子是咱们的餐桌吗?那是卷云室的桌子,那是我新研究的药丸!” 他觉得自己一个风流倜傥英俊潇洒才高八斗举世无双的翩翩公子要被这个死丫头气病了,还是无药可救的那种。 鸭子精“委屈”道:“那你也不能打我啊。” 云暮简直想咆哮,且不说他真的对现在只有十岁出头的见欢下不去手,就算是狠下决心来,往往连边都没沾上,就会被狼玄拦下来。 但是他还是“心平气和”地在院子里的竹凳上坐了下来,保持自己的风度。 他默念几遍“别人生气我不气,气出病来无人替”,感觉甚是有效果。 见欢从那朵花儿里刚化出来的时候还是一个玉雪可爱的婴儿,结果没想到她长得飞快,赏味期转瞬即逝,仅仅三年就是人类十岁女童的模样,脸上的婴儿肥还没消,眼睛大而有神,看似乖巧,实际上却是混世魔王,还是只对他一人的混世魔王,这丫头见了狼玄立马乖起来。 云暮在一旁唉声叹气,屋里的小丫头叽叽喳喳地对狼玄讲话。 “玄哥哥给我带了蜂蜜,玄哥哥真好!” 可能是在蜂蜜罐子里待了十年的缘故,见欢很喜欢吃蜂蜜。狼玄打开罐子,修长的手拿起旁边的木勺伸进罐子里,给她舀出一小勺搅进水里。 趁见欢喝蜂蜜水的空档,狼玄走出来坐在云暮旁边,问道: “嗓子是吃了药丸的缘故?” 云暮点了点头:“放心吧,没毒的,嗓子过几天就好了。” 他其实还想说你别太惯着她,但是想来说了也不会听。 二百多年前,月夜,他循着那一丝踪迹到了赤水河畔,司南疯狂转动着,但他没有往前走。 一个黑衣少年正在与几只小鬼缠斗,晚风猎猎,黑色长发披散着,形如鬼魅,招招狠戾,惨叫声不绝于耳。 有小鬼从背后袭来,少年头上一对耳朵动了两下,须臾回身,那小鬼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拳打入河中。 待小鬼们落荒而逃,云暮回过神,那少年缓步朝他这边走来,腰上悬了一个不伦不类的棕色陶罐,随着他的步伐叮叮当当地响着,少年闪着幽光的金色眼眸打量着他。 手中的司南转的更厉害了,频频停下指着这个少年,好像在说就在这里就在这里,一时间,他以为他找的那人魂魄已经被少年吞噬。 魔界众鬼爱食魂魄,小鬼们经常会逮一些人的魂魄来吃,这样的魂魄不能增强他们的力量,顶饱而已。他们最爱神灵的魂魄,生前道行越深的神灵,魂魄越有裨益。 这少年在这灵魔二界交界处,看起来年岁不大,力量却极强,除了已经吞食了魂魄,云暮想不到别的可能。 一阵钝痛从心里蔓延开,他哑着声音质问:“你吃了阿寻是吗?” 少年停下了脚步,眼中闪过一丝困惑,他能感受到来者没有恶意,但手仍不自觉放在了腰间的陶罐上,那是保护者的姿态。 云暮这才注意到那个陶罐,它仍在叮叮当当地响着,一个想法从他脑海中浮过,他半蹲下身子,让司南与陶罐齐平。 在他蹲下的瞬间少年差点挥出拳头,结果面前的人只是半蹲着。 “……” 不理解但尊重。 司南好像识出了云暮的意图,转几圈停下来指着陶罐,云暮又调整了几次高度,司南旋转着并未停下来。 于是,在少年眼中的云暮,一会儿蹲一会儿站,表情还越来越喜悦,活脱脱一个神经病。 失去耐心的少年转身欲走,云暮上前去想要拉住他。 于是…… 挨了一拳。 这要是平时,云暮绝对不能忍受自己俊俏的小脸被如此对待,也从有没人会朝他挥拳头。结果他心情颇好地擦了擦嘴角的血,开口道: “少年,把陶罐交给我……” 下一秒… 又挨了一拳。 向人要东西还这么理智气壮,不挨打才怪,但是这还真怪不了云暮。 云暮,三界第一神医(自封)、百花谷谷主,灵界人称“百病消”,好吧就是一个大夫,平日里经常要说的话就是:“把左(右)手伸过来。” 云暮有些恼怒,恼怒中和了喜悦,聪明的智商终于占领了高地。 “我绝对没有恶意,那个罐子里,是我的朋友,我,额,要那个罐子是想,嗯,复活她!” 作为活了上千年的人精,哦不,灵精,他看出来那个黑衣服少年是在保护那缕魂魄,现在离近了也没瞧见少年身上有魔气,再结合他头上还有耳朵的事实,那他肯定是灵界的,于是主动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少年开口道: “我为什么要信你?” 云暮打开扇子,朝自己肿起的脸颊扇风:“你刚刚打那些小鬼是为了保护这缕魂魄吧,我们的目的相同。我可是云暮,这下你信我了吗?” 少年依旧一脸警惕:“云暮是谁?” 灵生第一次滑铁卢啊,云暮觉得自己脸上的笑容要维持不住了:“百病消听过没,我是三…灵界第一神医,算了,你既然不信我,你可以跟我回百花谷,日日盯着,我打不过你,你也不用怕我做手脚,这下总可以了吧。” 就这样,少年和他回了百花谷,他把那缕魂魄放进了往生花里安养,设下了阵集天地之精华,少年就守在旁边,一边看护一边修炼。 那少年不爱说话,性子冷冷的,每天都是一身黑衣,长了一副剑眉星目的好样貌,脸上却没什么表情,皮肤白的像死人,相处久了才知道,他是一只狼灵,名字叫狼玄。 哈哈哈好草率的名字,云暮想。 很快,狼玄头上那对毛茸茸的耳朵就被化去,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十六七岁人类少年的模样。云暮是一个待不住的性子,把看护往生花的方法教给了狼玄,日常还是去到处游历,隔三岔五回百花谷看看。 直到后面花要开了,云暮才专心留在百花谷。 花开的那天天气很好,云暮把藤椅搬到阵法旁边吹着风,风很温柔,不知不觉就睡着了。直到一声婴儿啼哭,他才惊醒。 所以,他有时候想,一定是见欢第一眼看到的是狼玄才这么黏他这么听他的话! 可恨,当时风吹的太舒服,让他失了先机! 近日来,狼玄不知道在忙些什么,很少回百花谷,看顾见欢的责任落在了云暮身上,让他叫苦不迭。 这厢见欢喝光了蜂蜜水,又拿起勺子要去舀蜂蜜,被狼玄拦下,可怜兮兮地眨巴了两下眼睛,无果,只好悻悻放下了勺子。 她刚失望地下了凳子,一碗满满的蜂蜜水又放在她面前。 “这碗喝完,不许喝了。” 小丫头又兴高采烈起来。 云暮:…… 你就宠她吧!长蛀牙就老实了! 云暮无声呐喊中,合着坏人都让他一个人当了! 他决心不去听那边的动静,一把扇子扇得虎虎生风,好像这样就能平静一样。 月已升起,看到天上金色的又圆又皎洁的月亮,他才忽然想起今日是人间过的中秋节。 狼玄蹲下身与见欢平视,摸了摸她的头。 “见欢,我要处理一些事情,这些天不能来了。” “那玄哥哥什么时候能来?” “下次月亮也这么圆的时候,见欢就能见到我了。” “那岂不是要一整年。” 见欢闹了脾气,蜂蜜水也不喝了,重重往桌子上一搁,溅出许多到狼玄的黑衣上,洇湿了一大片。 云暮听到动静,叹了口气,之前也有这样的时候,只是狼玄从未要离开这么久过,他按捺想要进屋的冲动,继续装死。 见欢眼睛红了,倔强地不肯掉眼泪,狼玄蹲在地上,还是原来的姿势。 平时撒娇卖萌的小孩,其实倔的很。 不知过了多久,狼玄主动把见欢抱在怀里:“回来给你带月饼好不好?” 见欢哽咽着把眼泪抹在狼玄衣服上:“月饼,是什,什么?” 听到这句话,云暮就知道两人又和好了。 “是人间在中秋节要吃的一种食物。” “为,为什么要,在中秋节吃月饼?” “因为人们认为吃了月饼就会团圆。” 见欢抬起头来,眼里水光潋滟:“那你为什么今天不带月饼过来?” 云暮听到这句忍不住站起来要走进屋子里,寻思好不容易和好了,这丫头又无理取闹。 结果,他刚掀起竹帘,就听到见欢带着哭腔道:“今天吃了,我们就,永远都会,团圆了。” 本来就像鸭子叫,现在活脱脱一只受伤的鸭子在叫。 但是他却笑不出来。 风流倜傥的云神医,第二次有想哭的冲动。 那边两人相顾无言,狼玄一下下拍着见欢的背给她顺气。 他最后还是走了过来,压下自己都觉得莫名奇妙的酸涩情感,对两人说道: “好了好了,多大点事儿,不就一年吗,见欢你个小丫头忒没出息,我们可是灵族,灵族好吗,一年在我们漫长的生命中连一滴水都算不上,你还掉这么多金豆豆,丢不丢人!” 云式安慰法擅长把悲伤转化为愤怒,效果立竿见影,刚刚的悲伤氛围一扫而空,见欢扭过头来掐云暮的脸,给他掐的嗷嗷直叫。 折腾了半天,见欢才睡去,这个年纪的小孩忘性大,又处于对什么事物都好奇的年纪,云暮想着过两天给她找点好玩的,小丫头就又生龙活虎了。 见欢的眼睛周围还是红红的,睫毛随着呼吸颤动着,是已经睡熟的模样。 狼玄从褟边的椅子上站起身,抬脚往外走去,云暮也站起身相送。 一路两人也没有说话,直到走到院门口,云暮犹豫着开口道: “事情处理完的话还是早些回来看见欢吧,她很依赖你。” 这两年云暮越来越觉得自己像老妈子,为了见欢操碎了心,不要靠近小孩,会变得不幸! 狼玄“嗯”了一声,算作回答。 他走出木门,云暮正想把门关上,出乎意料的,他回身说道: “见欢平时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其实很没有安全感,你平时制药间隙,多陪陪她吧。” 说完,长腿一迈,离开了。 云暮风中凌乱:“???” 首先,狼玄第一次一次性和他说这么长的话,其次,云暮回过神来。 不是,用你教我? 无语,很是无语! 云暮是一个医痴,他真正做到了热爱工作。 狼玄离开后,他不出去游历了,专心致志留在百花谷里研究他的灵丹妙药。 怕见欢乱跑,迫于无奈,只能把她带进卷云室。 起初这丫头安静的很,这可真是十分难得。云暮研究草药,她就望着窗外发呆,木门上的铃铛一响,她咚咚咚地跑出去,开了门,拿着包裹又失望的跑回来。 虽然有点可怜,但多了一个跑腿的,云暮倒十分高兴。 终于,第十次铃铛响时,见欢跑过去,开门见到又是那只送包裹的土拨鼠精,忍无可忍,怒气冲冲地接过包裹,质问道: “你就不能一次性送完吗?” 土拨鼠精把爪子伸进身上的褡裢,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汗:“太大了嘛,一次拿不过来。” “那你也不用分十次吧!” 云暮见势不好闪过来解围:“那个…” “我还没有说你,你为什么要买那么多东西。” 云暮内心:鼠老弟,我觉得我也需要擦擦汗了。 好说歹说保证这是最后一个包裹后,才把见欢哄回去。 云暮刚要和土拨鼠精说句不好意思,那边土拨鼠精先开口:“云神医,千万不要投诉我们,这都是我工作上的失误,以后一定一起拿过来哈!” 三界众人外出时经常要采买东西,而乾坤袋太过稀少,有侍官的也不占多数,平常的神鬼灵买了东西就要自己背回家,这时不知道哪位天才提出了“三界邮”服务。 只需支付一点点钱,就可以把采买的物件交给三界邮的工作人员,告知地址就给送到家,如果再加一点钱还提供上门取件服务。 家里蹲的鲲鹏再也不用当死宅了,最适合你们的工作已经来啦! 便利三界的三界邮,你值得拥有! 云神医一没有乾坤袋二没有侍官,因此云游时买的一些不是那么重要的东西,就都通过三界邮送回家了。 云暮沉吟片刻,方才开口:“嗯,是该改改了。” 他也觉得一件一件拿很麻烦,心里给见欢竖起了大拇指,然后开开心心拿着包裹回去了。 这下没有铃铛会响了,见欢还是眼巴巴地盯着窗外看,云暮调侃她: “哎呦大小姐,这才过了一天呐,离一年还远的很。” 见欢扭过头来瞪了他一眼,云暮朝她摇摇手上的包裹: “喏,给你的。” 那个包裹用红色绸布包的方方正正的,见欢心里好奇嘴上还在别扭道: “什么东西,我才不要。” “你不是很好奇人间是什么样子的吗,这是我在人间游历时买的地方志。” 见欢眼睛一亮,伸出手去接,结果重得她险些没拿住。 很显然云暮是个幼稚鬼,连十岁的小朋友都要逗一逗,不过这次见欢没和他生气,捧着包裹回屋去了。 自己感觉甚是了解小孩的云暮得意洋洋,看吧,小孩子就是这样,有什么天大的忧愁,给点新鲜玩意儿就好了。 百花谷没有四季之分,奇花异草永远生机勃勃。 狼玄走了快一个月了,从那天后见欢一直在房间里看书,再也没有问起过他,导致云暮又是高兴又是忧愁。 高兴的是,看起来狼玄也没有那么不可替代;忧愁的是,这丫头这么快就忘了狼玄,那么他哪天要是离开岂不是忘他忘得更快! 晚饭过后,两人在院子里乘凉,沉寂许久的铃铛突然响了,这次见欢没有跑过去,但是云暮看到了那一刹那她期待的目光。 云暮摇着扇子去开门,低下头看到了来送包裹的土拨鼠。 “三界邮为您服务!这是您的包裹,请轻拿轻放!” 云暮拎着包裹往回走,还在不断回忆自己买了什么。 他放在木桌上拆开那个黑色的包裹,一个棕色的蜂蜜罐子露了出来,他登时便想到了是谁邮过来的了。 他叫见欢过来,小丫头开心得很,紧紧抱住了那个罐子。 狼玄每月阴历十五号会寄来一罐蜂蜜,月月如此,十分准时,时间一到,见欢就会屁颠屁颠跑过去,大概是心情好的缘故,见到土拨鼠精也和颜悦色了不少。 直到最后一个月的那天,中秋节。 一年过去,见欢已经是十三四岁少女的模样,换上了鹅黄色的衣裙,头上系了红色的绸带,把自己打扮得像玉兔仙子一样,早早就去门口等着。 她满心以为狼玄会亲自拿着蜂蜜和吃了就会团圆的月饼像以前那样,摸摸她的头对她说: “我准时回来了。” 可为什么月上中天了,他还没有来呢? 云暮最开始本来想让她在院子里等着,但寻思着说了也不会听于是作罢。他眼睁睁看着见欢喜悦的表情越来越淡,到了傍晚,他忍不住劝她回来等着,但见欢执拗地说不要。 到了现在,云暮知道狼玄今天不会来了,他劝道: “回来吧,见欢,也许是什么事情耽搁了,说不定明天就来了。” 见欢不说话,只麻木地站在那里,云暮伸手去拉她,她固执地不肯走。 她觉得那皎洁的月光好刺眼。 月亮那么圆,为什么不能赐她一个团圆呢? 直到第一缕日光洒落,她才好似认清了什么般,抬腿往屋子里走去。 云暮小心翼翼地跟着她,行至一半,那抹鹅黄色的身影倒下了。 恰如碎裂的梦境。 第3章 乐命安然吾求 五十年后,人间,楚水城。 一个青衣男子坐在巷口悠悠地拉着奚琴,悠扬婉转的曲调愣是让他拉得像被拔毛的鸡叫,和这江南好风光甚是不搭,令过路的人不忍卒听。 天似乎也听不下去了,不一会就聚起了黑压压一大片云,势要轰轰烈烈来一场雨。 人们行色匆匆,只那男子还气定神闲坐在那拉他那把琴。 卖水果的小贩收起摊子,扛起扁担往家走去,路过那青衣男子朝他说道: “要下雨了,既明兄,快些回去吧。” 那男子闻言抬起头,朝小贩笑了笑: “我这便要回去了。” 他生得一双桃花眼,左侧眉尾缀了一颗红色小痣,鼻梁高挺,嘴唇天生便是上扬的弧度,即使不笑也让人感到亲和,这就是为什么他成天在这儿拉这难听死人的琴,还没被轰走的原因。 小贩在心里叹了口气,感慨长得好看还是很有用的。 不多时,雨淅淅沥沥下了起来,青衣男子拿出一顶斗笠戴在头上继续拉琴,豆大的雨滴落在石板路上,好似在与他合奏。 人们都回家去了,忽略琴声,显得他格外寂寥。 不知何时手上不再有雨滴砸落,等他注意到的时候,才发觉旁边站了一个姑娘,举着伞撑在他头上。 那姑娘看起来十七八岁,穿了一身质地很好的水蓝色衣裙,见他注意到自己,开口道: “看你拉得认真,没打扰你。” 她把手中的伞递给他,见他有些错愕,解释道: “雨下大了,光戴斗笠不顶用,我这儿还有一把伞,你先用着吧。” 她打开另一把伞,没等他反应一把塞进他的手里,撑着伞继续沿着巷子向前走去。 那姑娘已经走开几步,他好像才反应过来般站起身,朝那道水蓝色背影拱起双手,微微欠身道: “多谢姑娘。” 水蓝色身影回眸一笑,很是潇洒地摆了摆手。 有什么硬物硌着他的指节,他展开握着伞柄的手。 是几枚铜钱。 这边云暮从医堂的椅子上站起直了直腰,见欢刚收起伞走进来。 云暮嘴贱道: “劳您老来接我一趟真是不容易。” 见欢朝他露出一个假笑: “就算我不来,你也有办法回去吧。” 云暮叹气: “我有什么办法,你不来我就只好淋着回去了呗。” 近年来,两人常常到人间游历,云暮继续忙着他的神医事业,相比而言见欢就清闲得多了,除了偶尔帮他理一理医书外每天就是四处游玩。 他们很少在一个地方过多停留,这次到楚水城来,云暮突发奇想要用人间的岐黄之术为百姓诊病,赁了一间铺子当医馆,一文不收,因此来者众多,每日都忙到飞起。 云暮从不在人间用术法,平日生活与普通人无异。来之前,先用了幻形术改变了见欢的样貌,见欢现在与他有五成像,在外也以兄妹相称。 只是这丫头对于幻形后的皮囊十分嫌弃,让云暮常常对镜怀疑自己难道不帅了吗。 虽然最后常常得出的结论是: 我云暮真帅啊!三界第一美男子! 云暮也不想费这个劲,只是见欢长大后和他那位故人一模一样,如果就这样出去,恐怕要招来祸端。 两人走到檐下,云暮接过伞撑起走出去,见欢跑到伞下和他一起往回走。 云暮疑惑道: “你就带了一把伞啊,你之前不是还嫌弃我的伞丑吗?” 他们现在撑着的这把伞,是云暮的抽风之作,为什么叫抽风之作呢?原因是每个人都有不擅长的事情,但是有的人就意识不到他不擅长这件事。 点你呢,云暮! 他们刚到楚水巷的时候,云暮见到路边有卖图画精美的油纸伞时第一反应不是“好好看啊好想买一把”,而是“我好想自己画一把啊”。他这与常人不同的脑回路,让见欢嘴角一抽。 不怕点子多,就怕点子又多又执着。 云暮对一位当街作画卖油纸伞的画家死缠烂打,付了双倍的价钱,人家才同意借给他画具和一把空白纸伞。 见欢用胳膊肘戳了戳他,小声道: “你会画画吗?” 云暮自信道: “废话!我不仅是三界第一神医,我还是三界知名大才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区区作画我很早之前就学过了!” “多久之前?” “也就千八百年前吧,放心吧,小爷我天赋异禀,学过的东西都不会忘的!” “……” 他表情严肃,望着远处的景色,似在凝思。 见欢本来有些好奇,见他半天不动笔,有些失去耐心,问他他又说好的艺术是要多加思考的。 于是见欢就自去闲逛了,等她逛完回来已近黄昏,残阳斜照在云暮身上,而他笔走龙蛇,倏地停笔,抬头看到见欢很是喜悦,招呼她道: “你回来的正好,我画完了!” 见欢心中好奇,快步走到他身边,低头去看他的大作。 沉默…… 见见欢半天不说话,云暮拍了拍她的肩膀: “被我的画惊艳到了吗?” 殊不知见欢现在满脑子都是“画面太美我不敢看”和“刚才那几步路我走快了,视觉冲击好严重” “额,你画的是长着同一条绿色尾巴的耗子幼崽吗?” 云暮无语: “这是荷花,荷花好吗?看来我要给你请个老师提升一下你的审美了。” 沉默是今晚的楚水巷。 总之,云暮对自己的大作颇为满意,署上了自己的名字,每次下雨都要拿出来遮雨。 见欢终于维持不住假笑冲他翻了个白眼: “你以为我想和你一起打这把伞啊,还不是路上做好事把伞借出去了,你这把伞太丢人现眼了,只好把我的伞借出去了!” 云暮难得没为自己的“艺术”争辩,而是说道: “不错啊,不愧是我带大的,有爱心,借给谁了?” 见欢朝巷口一指,那里已经空无一人: “就是一个在这里拉奚琴的,他只戴了斗笠,衣服都湿了,看起来特别可怜。” 云暮点了点头: “你说咱们今天是吃酱肘子好呢还是清蒸鲫鱼好呢?” “……酱肘子。” 接下来几日依旧是云暮去医馆,见欢闲逛。楚水城是个民风淳朴的小城,织机声阵阵,鸟鸣欢腾,渔歌唱晚,好不惬意。见欢喜欢在楚水湖畔的糖水铺子上点一碗糖水,然后坐在湖边一边吃糖水一边吹风,谁人看了不得说一句神仙日子。正值夏季,梅雨时节,晴好的日子实属难得,这日见欢又到湖边去,捧了碗糖水,听撑船的老爷爷乐呵呵地招呼: “小姑娘,坐不坐船哩?” 见欢有些心动,但手里还拿着人家的碗,正欲拒绝,卖糖水的大娘笑着说道: “姑娘想去就去吧,游了湖后给我就成。” 见欢闻言,开开心心上船去了,上了船之后才发现,船舱里还坐了位公子,正阖目休息。 似乎察觉到有人打量自己,那人睁开眼睛,朝见欢笑了笑:“本想还姑娘伞来着,结果总是遇不到姑娘,今日倒巧,却是未把伞带来了。” 见欢反应过来是那日的青衣公子,当时他戴了斗笠又是坐着,见欢压根没看清他的脸,今日他穿了件月白的衣裳,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起,容貌昳丽,活脱脱一位翩翩佳公子。 自己怎么会觉得他是卖艺的啊,人家一看就不差钱!说不定大雨中拉琴,只是他的艺术! 见欢压下自己的尴尬心理,礼貌回道: “无妨的。” 见欢在船舱另一侧坐下,打算安安静静吃糖水,就听那人又开口道: “在下连既明,不知可否得知姑娘姓名?” 见欢道: “云见欢,公子叫我见欢就好。” 连既明笑道: “很好听的名字,我初到楚水城,不知这里这么爱下雨,前一刻还晴空万里,下一刻就阴雨连绵了,那天真是多亏了姑娘。” 见这位连公子为人亲和又彬彬有礼,见欢不免生出些亲近之感,说道: “小事一桩,小事一桩。你是来楚水城玩的吗?” 连既明道: “是啊,姑娘可是本地人,可否介绍些好玩的地方?” 见欢摸了摸鼻子: “很遗憾,并不是,我也是来玩的哈哈哈。” 连既明道: “姑娘一个人吗?” “我和兄,长一同来的,”见欢说兄长二字时候觉得舌头要打结了:“只是兄长在此处义诊,不得空闲,我只能一个人来逛了。” “我觉得与姑娘甚是投缘,很想与姑娘交个朋友,姑娘若是方便,带我一同游玩可好?” 见欢出生至今这几十年间,基本上就是窝在百花谷里,整天就能见到云暮一个大活人,或者云暮去游历,给百花谷设下结界把她自己一个人关在百花谷。还是她软磨硬泡说自己已经长大了,觉得再这样下去就要和百花谷的花花草草聊天了,云暮才答应带她一起游历,每次匆匆一逛便要去下一个地方了,更遑论交朋友,因此见欢忙不迭答应了连既明,满心想的都是我也有朋友了。 察觉到自己可能过于喜形于色,她不好意思道: “说来惭愧,还从没有人说要同我做朋友呢,所以一时有些高兴。” 连既明眉眼弯弯: “那这么说我是见欢交的第一个朋友喽?” 他称呼转变得十分自然,见欢也不觉得突兀,但她此时满脑子都是另一个人。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到他,明明他已经失约,一百年都杳无音信。 她不知道他在她心里是什么样的存在,只是方才连既明说“第一个朋友”的时候,她下意识想到了他。 在她生命最初的那几年,最懵懂最天真的年纪里她以为他是朋友、亲人,只是一朝梦碎,他消失不见,而她决绝地告诉自己他只是过路人。 可是她还会梦到他,担心他,怨恨他。 云暮说,她没在往生花里长出来前,是他护在蜂蜜罐子里的一缕魂魄,她在那个罐子里住了十年,他就守护了十年,后面她的魂魄安养在往生花里,她没化形的那两百年,他几乎寸步不离。 因此,她没有资格怪他。 是否前尘因果,从魂魄起就刻下了烙印,否则为何教人如此辗转,如此,不得心安。 连既明见她失神,关切道: “可是哪里不舒服?” 见欢方才回过神道: “只是有些头晕。” 专心致志划船的船夫听闻此话扭过头来看向他们: “可是晕船了,老夫再慢些。” 见欢忙道: “不关您的事,是我自己的原因,老毛病了。” 船夫还是减缓了速度,连既明建议她闭上眼睛休息片刻,见欢点点头,合上双眼。 不知过了多久,悠扬的渔歌声传来,再一睁眼,已至藕花深处。 老船夫唱得动情,见欢觉得煞是好听,但又听不懂,她向也已经陶醉其中的连既明问道: “你能听懂吗?” 连既明摇了摇头,笑道: “我才来这儿几日,若能听懂岂非天才。不过有些词还是能听清的,应该是改编自一首词。” 见欢好奇: “什么词?” 连既明朗声念道: 晓风清, 幽沼绿, 倚阑凝望珍禽浴。 画帘垂, 翠屏曲, 满袖荷香馥郁。 好摅怀, 堪寓目, 身闲心静平生足。 酒杯深, 光影促, 名利无心较逐。 是了,在这如梦似幻的美景中,可不是“名利无心较逐”吗?见欢赞道: “好词好曲!” 她全心全意地投入到这场视听盛宴当中去,全然不知对面的人正面带思索细细打量着她。 船夫把船停在岸边,她才从这场绮丽的梦境里走出,刚要付船钱,被一旁的连既明拦了下来,一并付给了老人家。 见欢刚要开口,连既明已经料到她要说什么似的先道: “朋友间就不要客气了,权当我的一点心意。” 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再推辞反倒显得不礼貌,见欢同他一同走下船去,看了看手中还没来得及吃的剩了大半的糖水笑道: “那我请你吃糖水吧。” 见欢又买了一碗糖水,与他在旁边的小木凳上坐下,连既明捧着碗,表情有点呆愣,迟迟未吃,见欢疑惑道: “是不喜欢吗?” 连既明摇了摇头,笑道: “不是,只是很少吃甜的。” 记忆中的小女孩穿着浆洗得发白的粗布衣衫,短了一截的衣袖露出布满青青紫紫淤痕的胳膊,傻笑着捧着碗对白衣道士说道: “不要伤心啦,十四把糖水给你吃,吃一碗糖水烦恼都会跑光啦!” 他怎么也想不起她的模样了。 吃完糖水,两人一起在湖边散步,连既明见多识广,讲起各地的风土人情来引人入胜,见欢听得入迷,不知不觉就到了傍晚。 两人道了别,便各自回住处去了。 连既明还是常常坐在巷口拉他的奚琴,遇到见欢,他就收起琴来,和见欢一起在城中游荡,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是拯救了大家的耳朵,不失为好事一桩。 熟了之后见欢终于把好奇已久的事情问了出来: “既明,你为什么这么喜欢在巷口拉琴啊?” 连既明笑道: “很难听吧,其实我自己也知道不好听,但是这把琴是一位对我来说很重要的故人的遗物,他之前教我的时候我不认真学,现在可不就吃了学艺不精的苦了。他走了之后,我就时不时拉一下,生怕把他教给我的都忘了。” 见欢不知道他用洒脱的语气说出这么伤感的话是什么样的心情,更不知道怎么安慰别人,干巴巴来了一句: “也没有很难听。” 于是连既明笑弯了腰。 当晚云暮从医馆回来,一进门就兴高采烈道: “哎呀呀见欢,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明天不用去医馆,陪你去酒楼吃饭,开不开心?” 见欢露出一个没什么诚意的笑容来: “好开心啊,大忙人终于有空啦。” “演技不行,还得练。” “哦。” 第4章 草色烟光残照里 云暮此人看起来不靠谱,其实很守诺,说出的话绝对不会食言,第二天果然带见欢去了酒楼,点了满满一桌子菜,喜得老板笑意盈盈。 两人选了二楼的一个雅间,视野极佳,一楼大堂有位说书人正滔滔不绝地讲着三界奇闻轶事,四周围了一圈人,说到精彩处,众人鼓掌喝彩,好不热闹。 说书人扇子一横,神采奕奕道: “混沌初开,万物伊始,天界灵界魔界人间,为三界一间。天界,众神居所矣;灵界,万灵居所矣;魔界,妖鬼居所矣;人间,吾之居所矣。” 周围人哈哈大笑。 待笑声冷却,说书人接着道: “那时,世界混乱,三界战争不断,妖魔横行,天界不堪其扰,天界初代帝君元始神君炼就神剑‘命定’,斩妖魔,平乱世……” 人群中有一个青年嚷道: “这都翻来覆去说多少遍了,听都听腻了,百事通,你就没别的好玩的讲讲?” 底下常听说书的人附和道: “对啊对啊讲点别的!” 说书人拿出布巾擦了擦汗: “大家别急,别急,我这就讲个新鲜的。” “快点,快点!” 说书人眼睛一转,想起了前一阵看到的一本叫做《灵界逸闻杂趣》的书,回忆片刻,开口道: “灵界有一位神医,众灵称为‘百病消’,” 楼上的见欢听到这儿,用手指戳了戳埋头吃饭的云暮: “哎哎,说你呢,没想到你还蛮有名气。” 云暮骄傲道: “那是,我可是三界第一神医加美男子!” 两人凝神去听那说书人所言,都带了十成的好奇,见欢是纯好奇,云暮是好奇那位“百事通”先生会怎么夸他。 “据说那位神医,额,真身是一只花孔雀,有一个神器,是一把蒲扇,叫什么杀鱼……” 云暮一口水喷了出来,见欢则乐不可支。 哈哈哈哈哈自以为风华绝代的云神医在人间传说里是一只花孔雀! 见欢想象了一下一只花孔雀拿着一把蒲扇花枝招展的样子,捂着肚子笑个不停。只是“铩羽”真的罪不至此,一把仙气飘飘的折扇怎么就变成叫“杀鱼”的蒲扇了! 云暮的脸越来越黑,实在忍不住,撂下筷子,气势汹汹地下楼去了,周围人看他来寻仇一般,自觉给他让出一条路,有许多人已经认出云暮,还叫着云大夫。 说书人有些摸不到头脑: “这位兄台,有什么事吗?” 云暮“和颜悦色”道: “这故事从哪听说的?” “就是一本叫做《灵界逸闻杂趣》的书啊,怎么了?” 云暮咬牙切齿: “这是诋毁诋毁懂吗?我,咳,百病消明明是一只金色玄鸟,他的神器是一把叫‘铩羽’的折扇,而且他风流倜傥英俊潇……” 说书人觉得这人一定是来砸场子的,忙不迭打断了他: “这位兄台,咱们都是凡人,谁也没见过此等人物,你怎么证明我说的错你说的就是对的呢,而且就算你说的是对的你这么激动干嘛?” 云暮的脸涨得通红,一句话说的磕磕绊绊: “我,百病消是我偶像,我不许你诋毁他,不行吗?” 见欢笑得直捶桌子。 混乱之际,一个头上戴着布巾的小伙计急匆匆跑过来,对云暮说道: “云大夫,可算找到你了,有位老人昏迷不醒,大夫们都束手无策,这……” 云暮闻言,没等他把话说完,就抬起脚要往医馆赶,一只脚刚迈出门槛,他突然停在原地,终于想起见欢还在楼上,朝二楼看去。 见欢冲他摆了摆手,他转过身,带着伙计匆匆离开了。 云暮离开后,说书人似是觉得尴尬,也不再讲那什么灵界轶闻了,改为讲他拿手手的各朝历史了。 见欢顿觉没劲,以前窝在百花谷.什么地方志,人类历史统统看了个遍,甚至无聊时把云暮的医书都翻出来看,现下讲的远不及三界八卦对她吸引力强.只好低下头扒拉碗里的饭 这时一楼大厅传来喝骂声,见欢低头一声一看,原来是店小二正在赶一个进来讨饭的乞丐: “去去去,谁允许你进来啦?快些出去.别妨碍我们的生意!” 店小二不耐烦地挥手,似乎是想要推那乞丐,却又嫌弃他脏。 那乞丐大约十二三岁的模样,长得面黄肌瘦,裤子上破了好大一个洞,小声嗫嚅道: “求求你了,就给我一个馒头就行。” 店小二喝道: “你也不瞧瞧自己什么样子,去别处要饭去!" 见欢瞧不下去,快步下楼,在那小二即将抬脚踹人之际制止了他: “好了,好了,和气生财嘛!” 她又朝站在原地瑟瑟发抖的小乞丐道: “你随我来吧,正巧这一大桌子菜我一个人吃不完。” 店小二见是楼上的贵客,只能堆起笑脸道: “哎呦.姑娘您什么身份.与这下三滥的东西同席再脏着您。” 他这是嘴上说见欢与乞丐同席辱没身份,实则是怕乞丐把他们酒楼弄脏呢。 见欢掏出一锭银子放在桌子上,笑道: “我有什么身份,大家不都是要吃五谷杂粮要吃饭的人么,既然都是人,那有什么不同,你说呢?” 店小二看到银子笑逐颜开,忙收了起来: “哎,您说的是。” 见欢把小乞丐领到二楼,示意他坐下,可他只是站着没有动,见欢问他: “为什么不坐?” 小乞丐小声道: “我怕脏了椅子,您给我一个馒头就好。” 见欢笑道: “坐下吧,你没瞧我又付了银子么。你若不坐,我可就白花了。” 听到她的话,小乞丐找了个角落拘谨地坐了下来,也不敢动筷,小心翼翼地观察见欢的眼色。 见他往自己这边瞟,见欢无奈道: “你吃吧,我早就吃饱了,你不嫌弃是剩下的就好。” 小乞丐终于拿起筷子,狼吞虎咽,想必是许久没吃过饱饭了,一时间风卷残云,饭菜被消灭了不少。 吃完后,小乞丐郑重了道了谢,觑着盘子里还剩下的几个馒头,小声道: “我,我可以把剩下的馒头拿走吗?” 看见欢点头,他便从怀中拿出一个布包,把馒头包进去又放回怀里。 见欢想了想,从钱袋里掏出一把铜子儿递给小乞丐。 铜子儿虽重,但没银子招摇,他出去也好花些。 小乞丐眼里落下泪来,扑通跪在地上要给见欢磕头,被见欢拦了下来: “可不能随意行如此大礼,这于我而言只是举手之劳。旁的我也做不了,只愿你早日度过难关罢。” 小乞丐走后,见欢仍坐在原来的位子上。眩晕感不合时宜地传来,只能静坐片刻,盼它如往常般消失不见。只是这次她坐了许久也未能缓解,见欢用力摇了摇头,忍着不适往回走去。 她快步走在路上,途经一条巷子,面前突然冲出一个人摔倒在她面前。她定了定神,才看清是那个小乞丐,她正想开口问他怎么如此慌张,就见几个人从巷子里追出来,也是衣衫褴褛,但没有小乞丐那么瘦弱,明显也是几个乞丐。 小乞丐蜷在地上,紧紧捂住怀里的布包,见欢那此时不甚清明的脑子登时便想到了前因后果。 正是午后,外面的人不算少,可人们却都冷眼旁观着,仿佛这只是一出弱肉强食的戏码。 见欢咬了咬嘴唇.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来人间之前.元暮就教了些功夫供她防身用,此时倒是派上了用场。 她一把拎起倒在地上的少年让他赶紧跑,又抡起拳头朝那几个乞丐挥去。 那几个乞丐也就会使些蛮力自然不敌受过系统训练过的见欢,因此见欢稳占上风。 只是突然,她耳朵里传来尖锐的啸叫,眼前的画面变得黑白,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滴落。她好想蹲下身捂住耳朵,还没来得及那么做,啸叫停止了,周围变得一片寂静。 视野在逐渐缩小,头好疼好疼,见欢看到一把白色的匕首朝她招呼过来。 想象的疼痛没有袭来,一个人把她拉过去用力揽在怀里,而她,只来得及看到一个辨不清是什么颜色的衣角。 下一刻,世界一片漆黑。 恢复意识时,见欢感觉到自己还被那人抱在怀里。 只是此时的她光有触觉,睁不开眼,听不到声音,连想动动手指都不能,因此只得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又好奇抱着她的人要把她抱到何处去。 那人一只胳膊紧紧揽着见欢的肩膀,另一只放在她的腿弯处。见欢能感觉到她的头正贴着那人的胸膛,因为挨着的地方正剧烈起伏着。那人走路又极稳,因此见欢感受不到什么颠簸。 过了一会儿,她感受到自己被平放在了一个柔软的地方,一只手探到她手腕处把她的脉搏。这是另一个人的手,见欢确信。原先的那个人拉她时她分明触到了他手上厚厚的茧,而现在这只手平整光滑。 “是他找来的大夫吗?” 见欢想。 不多时,她被扶起,重新倚靠在原先那人的怀抱中,当其他感觉丧失后,她的直觉变得十分敏锐,她几乎立时断定是之前那个人。一颗药丸被塞入口中,见欢有些乐观地想道,她现在可是吃药圣体,在再苦的药在她这里都和无色无味的清水一样。 只是她现在无法吞咽,那颗药丸就压在她舌头上,有些不大舒服。 似是感应到她心中所想,两只粗砺的手指捏了捏她的嘴,随即,一只手指探了进来,不经意间滑过她的舌头,把那颗药丸往她嗓子眼推去。 这一系列动作极快,后一只勺子贴在她唇边,顺着唇缝涌入些冰凉的液体进来。那只手不似之前那般沉稳,似是颤了颤,见欢的下巴上也感到一片冰凉,但随即就被用手怕拭去了。 在那之后,见欢又被平放在先前的位置上,那人再没了其他动作。 "好无聊啊",见欢在心里呐喊:"哪怕掐掐我也行啊!" 她胡思乱想: "云暮发现我消失不见了不得吓个半死。唉,虽然很不想承认,但确实又给他添麻烦了。" "小乞丐应该已经没事了吧,那些人真是不要脸,玩拳头就玩拳头,怎么还掏刀子,幸好被救了。" 就这样东想想西想想,见欢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她睁开了双眼,但还是一片漆黑. “还是看不见啊。” 见欢无奈。 “哎?等等,我眼睛能睁开了!” 她尝试着摸了摸躺着的地方,不是之前的软绵绵了,光滑冰凉,应该是竹席。 她开口问道: “有,人在吗?” 因为听不到自己的声音,她的语调显得十分奇怪 等了片刻,见欢决定主动出击,摸索着要下床来,脚刚伸出去,就被一只手拉回了原地。 她抓住那只手,细细抚摸起来。那只手很宽大,摸到掌心的茧子时她突然安下心来,只是没有松手,又朝着手指摸去,那人的手指又细又长,正摸到食指戴的那枚质地温润的指环,那双手就倏地抽了回去。 见欢如梦初醒,脸颊染上了温度,说道: “不好意思啊,冒犯了你,对不住。” 没有反应。 见欢又开口道: “真的不好意思,你不要生气,我看不见又听不着,一个人太害怕了。” 依旧没反应。 见欢怕那人见她醒来已经离开,没什么底气地说道: “你走了吗,别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啊。” 她有些焦急,害怕后知后觉涌上心头,光脚下了床,沿着墙壁摸索着,直到被一把椅子绊倒,摔在了地上。 膝盖传来疼痛,她颓然坐在地上,抱着腿无声地流起泪来。直到被拥入一个怀抱,一只手落在头顶安慰般地抚着,她突然浑身僵便,片刻后,放声大哭起来。 她睁着失焦的双眼,泪不断地涌出眼眶,问道: “你是谁。” 头上的手停下了动作,绕在她背后的那只手也随之移开。她知道面前的人不会回答她,只能伸出双手用尽全力,环住他的腰,好叫他不再离开。 眼泪鼻涕都尽数抹在他的衣服上,待见欢情绪稳定,他尝试着把她慢慢扶起,让她坐在椅子上。 见欢紧紧攥着他的衣袖,小腿被一根手指点了点,她明白了他的意思,缓缓松开手去。 裤腿被卷起,药膏被轻柔地涂在膝盖上。见欢安静地坐着,也不喊痛,只是等上了药裤腿被放下后,又伸出手出,毫不意外地抓了片空。 片刻后,一块布被塞进手心里,是那人的衣角,见欢满意地笑了。 温热的勺子抵在唇边,嗅到食物的香气,见欢张开口,是香甜的粥。 一顿饭吃得极其缓慢,见欢摇摇头表示已经吃不下了,这才结束了这场漫长的进食。 那人拉着她空置的手放在桌面上,抚平,见欢不明所以。紧接着,一个指尖划过掌心,在写着什么,见欢努力去辨。 “方才去煮粥了,没有离开。” 见欢莞尔,露出了一个发自内心的笑容来。 “这是哪里?” 停顿片刻,指尖再次滑动: “百花谷。” 怪不得感觉有些熟悉,原来竟回到百花谷了吗? 她再次询问: “你是谁?” 指尖不动了, 见欢有些气恼,把衣角攥得更紧了,心里想着不说就不说等我能看见了自己来看。 静默了一阵,那片衣角突然往外拉,危机感霎时袭上心头,她双手拉住,用了十成十的力气就是不松手。 蓦地,后颈传来细微的刺痛,陷入沉睡前,她想的依旧是。 不能再,让他走了。 第5章 无言谁会凭栏意 又又又醒来,见欢急切地睁开眼睛,往屋子里看去,云暮正担忧地坐在一旁,见她目光越过自己,在屋内扫视,松了口气,故作埋怨道: “小祖宗,你找什么呢,可算醒了可担心死我了。” 见欢问他: “他人呢?” 云暮疑惑道: “什么人?” “就是救了我的人,他去哪里了?” 云暮摸了摸鼻子: “什么救你的人,是我去酒楼找你,正好遇到你有危险,把你带回来的。” 见欢盯着他的眼睛道: “绝对不是你。” 她掀开被子,想起身自己去找,一块黑色的布料从被子里滑落到地上,她拾起来仔细观察。切口整齐,质地精良,上面有一片同样是黑线绣上的残缺的叶子花纹。 见欢把那块布料放到云暮面前: “还不说实话吗?” 云暮就没穿过深色衣服,如果打开云大神医的衣柜,那大概是这样的。 白白白白白,一片白中,偶尔掺着一抹蓝,因此,爱显摆自己仙风道骨的云神医无法指责这是刻板印象。 云暮大脑飞速运转,随即恍然大悟般开口: “哦!这不是你昏迷不醒,我着急去炼药嘛,拜托了一个朋友照顾了你一会儿,你拽着人家的衣服不撒手,人家只能割下来了,你也是的,我还得赔人家一件衣服!” 见云暮这样,见欢心知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说实话了,于是她道: “算了,我想要知道的事情,我会自己查明。” 云暮松了口气,打着哈哈: “唉,怎么总疑神疑鬼的,我出去煎药去,你乖乖躺着。” 待他出去,见欢垂头丧气地一头躺倒在床上,冷不丁嘶了一声,往后颈模去。再伸出手来,一颗瓷白的珠子出现在眼前,穿着根红色绳子,系在自己的脖子上。 见欢纳闷,这东西什么时候系在我脖子上的。 她仔细地观察起来,瞧了许久也瞧不出一个所以然来,心念一动,又放了回去。 这厢云暮煎药回来,刚把药放下,就看见见欢笑眯眯地盯着自己,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见欢微笑道: “云暮哥哥,云神医。” 云暮心里直发毛: “干,干吗?” 见欢继续微笑: “我想和你学医术。” 云暮疑惑: “怎么突然想学医术了?” 见欢端起药碗,用勺子搅着碗里的药道: “总不能整天无所事事吧,而且你也知道我的身体情况,我想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说不定就青出于蓝胜于蓝了,把云神医你都没法解决的疑难杂症治好了呢。” 云暮内心有些沉重,见欢这病五十年前的那个中秋发过一次,先是昏迷了两天,醒来后耳聋眼瞎了一天。云暮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古怪的病,颇有些束手无策,焦头烂额地翻医书。见欢的脉没有问题,但人就是看不见也听不见。毫不夸张地讲,那是云暮第一次对自己的水平产生怀疑,他大受打击又心急地不行,当时都想带着见欢去找自己师父了,结果第三天一过,见欢自己好了。 云暮心中后怕得很,后面游历时特意去了药圣山找了自己师父,有着药圣之称的赤槐。 满头华发的老头看到云暮前来很是兴奋: “说吧小子,又有什么医不好的病了?” 老人精神矍铄,双眼放光,看到师父还是和从前一样一副老顽童样子,云暮颇有些无奈,细细把病症同师父讲了,谁知这次师父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很快地道出病症和治疗方法再笑话云暮一番,而是严肃开口道: “确实有些棘手。” 听到师父这么说,云暮一颗心沉了下去,听见师父紧接着问道: “你如实说来,这孩子的魂魄前身,可是寻丫头?” 虽是在询问,但老人的神情却带着确定,云暮艰难答道: “是……” 老人笑道: “你也不必如此紧张,单是听你描述的病症又不把人带来,我就猜了个七七八八了。你也忒小瞧你师父,不论那丫头做了什么,魂魄再化形既已忘却之前的记忆,那便不是之前的人了,我还不至于把今世的因果累到前世上。” 云暮涩声: “阿寻她说不定是有苦衷的……” 老人抬手制止了他继续说下去,走到书架旁拿出一本医书翻出一页叫他来看。 “离魂症,魂魄不全所致。她身陨前把元丹都祭出去了能保留魂魄都是幸事,魂魄残缺倒也正常。” 云暮问道: “可有办法医治?” 老人思索道: “这病太罕见了,我行医几千载也未曾见过一例,要不是几乎把这全天下的医书看了个遍,恰好有些印象,怕是连这病症的名字也未可知。要治这病,所用的药材无一是不珍稀不好取得的。” 云暮道: “药圣山和百花谷什么药没有,再不济也能找师姐问问。” 老人见他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不到黄河不死心,把医书翻过一页,指着其中一行字道: “小子,别以为老夫我诓你,别的倒好说,老夫这几千年什么有药没曾见过?但是这魔尊心头血,我且问你,你怎得来?” 云暮瞳孔地震了。 这和无药可治有什么区别! 虽说魔尊出点心头血不至于死了,关键是人家凭什么要捅自己一刀给你放血! 好在师父告诉他有缓解的法子,并把药方告诉了他。只是这些年见欢一直未复发让云暮一度以为见欢自愈了呢。这次用了药后,果然比之前那次早恢复了两个时辰。 唉,两个时辰也是有效的,医书上并没有记载发病诱因,且因无实例可寻,有无其他症状出现也不可知。只是目前看来这病虽不损伤根本,但不知何时来一下也是让人胆战心惊。 见欢看他也不回应,说道: “你皱眉干嘛,这么不乐意教我吗?” 云暮这才意识到自己不知何时皱起了眉,忙对见欢露出一个鼓励的笑,没把这残忍的真相告诉她,以免打击了她的学习热情。 他这漫长的生命中,一直都在学习、制药、救人,却从未有过当老师的新鲜体验,心中自然十分乐意,故作高深地对见欢说道: “我自然是乐意的,只不过呢,像我这样天赋异禀、聪明绝顶的人绝无仅有,什么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类的念头,还是太不切实际了。” 见欢嘴角一抽。 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又让见欢休养几天后,云暮正式开始了教学。虽说云暮没当过老师,但好歹当过学生,用一个不太恬当的比喻来讲就是没吃过堵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即使自己的师父教学生的方式有些不同寻常,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和师姐确实在师父的教导下颇有建树。 要想学医术,首先需要熟读医书。云暮拿了厚厚一摞医书放在见欢的书桌上: “熟读医书乃是基本环节,顺序都给你排好了。从上往下,一本一本来,核心部分我已经标记好了,不懂的地方可以来问我。” 想当年,师父就是拿了本书放在他们面前,叫他们先看,许多同门坐不了冷板凳放弃了,最后只有他和师姐坚持了下来,成了师父唯二的弟子。云暮不是该想过改一下教学方法的,但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沿用师文的方式。学医术,不仅要有热忱,更要有坚持下去的决心,如果刚开始就感到煎熬痛苦,倒不如早早放弃了好。 谁知见欢先一本本看了书名,又分成了两摞,把多的那一摞用力推到云暮面前: “拿回去吧。” 云暮: “???” 见欢笑道 “那些我都看过了,你总出去游历,我一个人待在有衣谷无聊,看完你给我带的书,就又看了看你的医书。” 云暮道 “这可不是消遣的,看过没用,要记住才行。” 见欢挑眉: “你可以问我啊!” 云暮对这些书的内容早就烂熟于心,问了见欢几个书中知识,见欢还真答出来了,虽不是一字不差,但意思全对。 云暮心想:“难道叫我遇到学医的天灵根了?" 见欢得意洋洋: “怎么样.我是天才吧!” 云暮敲了下她的头: “先别高兴太早,这还只是开始,剩下这些都看完也只是入门,正巧楚水城还有事情没处理完,你先看,等我回来还是要考的。” 见欢捂着头作吃痛状: “完了完了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云暮你给我头敲坏了!” 两人闹作一团,第二日云暮出发去了楚水城,留见欢在百花谷看医书。十日后,云暮回来时,见欢正在躺椅上看书。彼时阳光正好,暖意洋洋,百花谷静得只有书页翻动的声音。云暮悄悄走过去,站定在她身边,躺椅上的人还浑然不觉。说她认真吧,她躺躺椅上看书;说她散漫吧,她投入到连身边多了一个人都不知道。 直到云暮咳了一声,见欢才发现了他的存在,也不像往常他从外面回来时的叽叽喳喳,只谈淡说了句“你回来啦。”就又投入进去了,云暮一时间也不知谁对医术更痴些。待见欢完全看完,已过了一年,期间由于留在百花谷里也没有人好好搭理他,耐不住寂寞的云神医继续四处游历。 接下来,就是辨药。 百花谷的奇花异草并不是看着好看而已,实际上,那是云暮精心培育的药材,吸收着天地日月的精华成长。云暮此人旁的爱好没有,就爱收集药材,除去地里长的,卷云室还贮藏着种类繁多的药材,云暮想着,这倒是现成的教学材料了。 云暮带着她,眼观、手摸、鼻嗅、口尝,来记每一味药的形态和药性,这一步做完,又是两年。 又用一年教见欢阴阳五行、藏象学说、经络穴位之后,云暮开始带着见欢实践。 两人一如既往去人间游历,只是这次见欢不再是“街溜子”了,云暮诊病她就在一旁观看学习。后面云暮让她来给病人把脉配药,再自己把关。见欢的进步是飞速的,云暮感受到了为人师的自豪和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