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2章 第 1章

作者:克鸣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丰宝十一年,京城西郊。秋阳暖融融地洒在枯黄的草垛上,草叶带着末夏的余温,被晒得微微发脆,风一吹就簌簌作响。


    李秧蜷在草垛顶,后背贴着蓬松的干草,咬着根干涩的狗尾巴草,眯眼对着太阳。阳光透过睫毛,在眼底投下细碎的光斑,肚子却空得发慌,咕噜噜的声响在寂静的郊外格外清晰,一个名字毫无预兆地撞进脑子里,“崔随。”大抵是饥饿催的,条件反射般,眼前总晃着那人的影子。


    从最初能看清他衣料上细密的云纹,连针脚走势都记得分明,到如今连衣服是深青还是玄色都模糊了,唯独最后一面的模样刻在心上:那人斜倚着老槐树,冷冷的眉眼浅浅一挑,语气淡得像掠过树梢的风,“李秧,学不会养活自己就等着饿死,我要走了”,话音未落,一个还带着掌心余温的驴肉烧饼就精准砸到了他怀里,油香混着麦香,勾得人食指大动。


    那时他只顾着狼吞虎咽,饼渣掉得满身都是,要么是被饱腹的喜悦冲昏了头,要么是笃定崔随不会真丢下他,毕竟从前说了多少次“不管你了”,最后总会带着吃食回来,靠在树干上,双手抱胸,静静看着他把东西吃个精光。


    可崔随那次是真的走了。他在老槐树下守了三天,饿到眼冒金星、头晕眼花,连树皮都想啃两口,也没等来那个熟悉的身影。也是从那天起,李秧才开始拼命回想那些日子的细枝末节:崔随看他吃东西时,到底是什么表情?是不耐烦地皱眉,还是藏着点他没看懂的温柔?那双总是冷着的眼睛里,有没有过一丝笑意?


    肚子又不合时宜地叫起来,声音比刚才更响,李秧吐掉嘴里嚼得发苦的草根,拍了拍沾着草屑的屁股起身。“小爷就不信,区区一个长安城,还能混不下去?”话音刚落,他屈腿从草垛上一跃而下,脚下却被一截外露的草梗绊了一下,脚踝猛地一崴,传来“嘶”的一声轻响,膝盖一软差点跪地,连忙伸手扶住地面才稳住身形,掌心按在冰凉的泥土上,沾了满手灰尘。


    “呸呸呸,城隍老爷恕罪恕罪!”他连忙对着城门方向拱手,额角的碎发滑下来,沾在汗湿的皮肤上,“长安城天下第一雄伟壮观,城墙又高又厚,市井繁华无双,小的胡言乱语,您大人有大量,别往心里去!”


    一瘸一拐地往城里走,越靠近城门,喧闹声越甚。人潮涌动,三教九流熙熙攘攘,挑担的货郎摇着拨浪鼓,穿绫罗的贵人被仆从簇拥着,金发碧眼的胡人背着货囊擦肩而过,夹杂着此起彼伏的叫卖声、讨价还价声,还有些叽里呱啦的异域语言,乱糟糟地钻进耳朵里,像无数只小虫子在爬,让李秧莫名烦躁起来。


    “让开!都往两边靠靠!”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清脆的吆喝,带着几分少年人的傲气与急切。李秧下意识跟着潮水般的人群往路边避让,肩膀却被人从背后狠狠推了一把,力道之大让他踉跄了两步,脚踝的旧伤骤然吃痛,钻心的疼让他眼前一黑,身体不受控制地向旁歪倒,眼看就要摔在石板路上。


    “哎哎哎!吁——”急促的马蹄声在耳边响起,越来越近,带着破空的风。李秧慌乱抬眼,只见一双乌黑油亮的马蹄在眼前迅速放大,蹄铁泛着冷光。饥饿、疼痛,再加上崔随那句“我要走了”的冷调在耳边反复回响,他脑子瞬间一空,下意识缩起脖子、蜷起身子,闭眼的瞬间,竟只想起那天那个驴肉烧饼——饼皮酥得掉渣,上面沾着密密麻麻的芝麻,黑黑小小,像撒了把碎星子,啃咬时四处飞溅,有的落在衣襟上,被他小心翼翼地拈起来吃掉。


    预想中的剧痛没有袭来。李秧愣了愣,鼻尖先嗅到一股淡淡的檀香,混合着少年人身上的皂角清香。他缓缓睁开眼,先看到的不是芝麻,而是一片月白滚边镶银丝的锦袍,衣料光滑细腻,绣着暗纹流云,腰间系着犀角带,带上坠着一串小小的黑曜玉籽,随着马匹的微动轻轻晃动,碰撞出细碎的声响。


    再往上看,是玉冠束起的黑缎长发,发丝乌黑发亮,垂在颈侧,随着呼吸轻轻起伏。少年眉如墨画,眼若春水,睫毛纤长,生得一副极俊朗的模样,肤色是养尊处优的白皙,与自己满是尘土的脸形成鲜明对比。李秧没读过书,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好看,只想起小时候阿娘给他的一块暖玉,上面刻着慈眉善目的观音,触手温润,让他贴身戴着,说是能保佑他平安顺遂。


    那玉早就被他当了换钱,这档口看到眼前的少年郎,却突然就想起了那块玉,以至于喃喃出了一句:“玉菩萨……”


    马上的宋珂正晦气不已。他趁兄长宋璟外出处理家族事务,偷偷翘了课业,约了狐朋狗友去城外赛马,刚赢了一局,把对方的玉坠子赢到手,正得意洋洋,就被府里的下人连滚带爬地找来,脸色惨白地急报“大少爷提前回京了,此刻已过城门,马上就要到府里了”。


    他顿时吓得魂飞魄散,连刚赢的赌注都没来得及拿,慌忙调转马头就往家赶,本想抄近路赶在兄长进门前提早到家,脱了外袍换身常服,坐在书桌前装模作样地看书蒙混过关,没承想在城门口撞上这么个愣头青,差点出了人命。


    听这小子居然喃喃了句,“玉菩萨”,宋珂先是一愣,随即忍不住低笑出声,没好气道:“哪来的二愣子?求菩萨保佑可救不了你,是小爷我骑术高超,及时勒住了马,没让你被踏成肉泥,你该拜的神佛是我才对。”


    他本想摸出荷包,随手扔点银子打发了这穷小子,可手在腰间摸了半天,才想起赌注落在了赛马场,荷包里只装着几块碎银,还是今早从账房支的零用。宋珂轻咳一声,掩饰住些许尴尬,语气不耐烦起来:“喂,你叫什么名字?去城里打听宋府,到了就说找二少爷宋珂,门房会给你拿银子的。”说罢也不等他回应,双腿一夹马腹,调转马头,“驾”的一声,素衣银鞍的身影很快消失在扬起的烟尘里。


    李秧还坐在地上,仰头望着那少年离去的方向,有点不敢相信。眼前这少年郎看起来芝兰玉树,像极了话本里的神仙公子,说起话来却是这般玩世不恭的纨绔模样,语气里的傲气藏都藏不住。他一向泼皮无赖惯了,见惯了市井的粗鄙与算计,第一次面对这样的贵公子,一时竟愣在原地没回过神。直到那马蹄声远得听不见了,他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问了名字,下意识地应了声:“李秧。”


    可马上的人似乎只是顺嘴一问,根本没打算真的记住,还没等他把“秧”字的尾音落下,就已经策马远去,只留下一地扬起的尘土,迷了他的眼。随着少年的离去,围观的人群也吵吵嚷嚷起来,七嘴八舌地议论着刚才的惊险场面。


    “哎哟,刚那是宁府二少爷吧?宁家可是书香门第,老爷子还是当朝太傅,怎么到了孙子辈成这样了?”一个穿蓝布衫的老者摇着头说。


    “可不是嘛!长安城谁不知道,宁府小少爷是个招猫逗狗的主,仗着家里有权有势,整日游手好闲,别看长的容貌秀雅、风清玉洁的,骨子里却是个顶顶的纨绔子弟。”旁边一个卖菜的妇人接话道。


    “说真的,这小少爷长的可真好看啊,比姑娘家还俊……”有年轻女子红着脸小声议论。


    听着耳边的议论,李秧苦笑了一下。看来大家的注意力都在那个宁府二少爷身上,没人在意他这个刚刚从马蹄下逃过一劫的泥腿子。趁着人们还在热议,他慢慢撑着地面爬起身,每动一下,脚踝都疼得他倒抽冷气,额头上渗出细密的冷汗,显然刚才那一摔,让扭伤更严重了。肚子也在一旁咕咕叫着抗议,像是在催促他赶紧找吃的。


    一拐一瘸地继续沿着街道往前走,李秧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发现左边的袖子快要断开了,只剩下一点布料藕断丝连地挂着,风一吹就晃悠。这件灰扑扑的麻衣他穿了两年,布料早就磨得薄如蝉翼,肘部还打着两个补丁,想来是刚才推搡间被人扯到,才变成了这副模样。手掌也生疼得厉害,刚才扶地时嵌进去些细小的石子和沙粒,硌得他难受,指尖动一下都疼。


    忍着疼走了一段路,李秧闪身进了一条无人的巷子。巷子两侧是斑驳的土墙,墙角堆着些枯枝败叶,阳光被高墙挡住,里面阴凉得很。他背靠着冰冷的墙壁慢慢滑坐下来,双腿伸直,把受伤的脚踝轻轻抬起,减少受力。然后低下头,小心翼翼地用指尖把掌心的小石子一颗一颗挑出来,每挑一下,都忍不住皱紧眉头,倒吸一口凉气。


    挑干净石子后,他用力一扯,把那半只快要掉下来的袖子彻底扯了下来,布料撕裂的声音在寂静的巷子里格外清晰。然后他耐心地将布条撕成细细的长条,绕着掌心一圈一圈地缠好,力道适中,既能止血又不会勒得太紧,最后用牙咬着布条末端,系了个结实的结。


    做完这些,李秧像是花光了浑身所有的力气,靠在墙上微微喘气,胸口起伏着。他看着自己狼狈的模样:衣服破烂,手掌缠着布条,脚踝肿痛,脸上沾着尘土和草屑,不由得自嘲地笑了笑,露出两排整齐的白牙。刚才那个宁府二少爷,看起来和自己年纪差不多大,却衣着光鲜,骑在高头大马上,前呼后拥,而他躺在地上仰头看对方的那一刻,大概是他这辈子能离这种人最近的时刻了吧。


    又想起刚才那少年让自己去宁府拿补偿,李秧心里升起浓浓的抵触。他不打算去——即使明明知道,只要自己去了,就能拿到一笔银子,那些大人物手里漏出来的一点碎银,就够他活好几个月,甚至能熬过半个秋天。可李秧心里清楚,贵人们的银子不好拿,拿了就等于欠了人情,以他的身份,往后未必还得起,搞不好还会被人当作跟班使唤,甚至惹上一身麻烦。他命贱,贱得像路边的野草,不敢去多求什么,只求能安安分分地活下去就好。


    马上就是秋天了,树叶要黄,天气要凉,过了秋天就是难熬的冬天,寒风刺骨,雪花纷飞,到时候连乞讨都难。李秧摸了摸空空如也的口袋,指尖触到粗糙的布料,心里有些发慌:身上一文钱没有,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撑到来年开春。


    他自嘲地笑了笑,眼角泛起一丝酸涩,又想起了崔随。崔随以前总骂他没脸没皮,像个跟屁虫似的跟在他身后,为了点吃的就能舔着脸笑嘻嘻地做狗腿子,喊着“阿随哥”甜得发腻。可李秧一点也不在意,反正不管崔随怎么骂他,最后总会给自己带来各种各样的吃的——东市的肉包子,皮薄馅大,咬一口流油;西市的杂粮煎饼,裹着咸菜和葱花,香得很;甚至有时候还会带来泰丰楼的精致糕点,甜而不腻,入口即化。


    他一直不知道崔随是怎么变出来这些东西的,崔随也从不解释,总是看似随手一丢,扔到他怀里,淡淡地说句“我不爱吃,赏你了”,可李秧分明看到过他自己啃干硬的窝头。


    那是他这辈子最开心的时刻,总会扬起嘴角,对着崔随笑得眉眼弯弯,喊:“阿随哥,那小的就替你把这些给处理了,绝不让它们再出现在你面前!”然后狼吞虎咽地吃起来,而崔随就靠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眼神里的情绪,他那时候看不懂,现在也想不明白。


    李秧甩了甩头,把这些念头驱散,觉得自己真是摔了一下把脑子摔糊涂了,竟然开始想这些有的没的,未免也太矫情了。


    自从崔随走后,他什么苦没吃过?一开始不知道市井还有地盘划分这一说,每个乞丐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别人看他年纪小、没靠山,什么活计也不肯给他做,连捡剩菜都要被驱赶。没办法,他只能趁着夜深人静,偷偷去翻酒楼后院扔掉的剩菜剩饭,勉强果腹,有时候运气不好,只能找到些发霉的馒头。


    有一次,他在捡剩菜时撞上了负责看管那片地盘的张瘸子,那老东西心狠手辣,二话不说,抄起手里的拐杖就往他身上砸。他来不及逃跑,后脑勺被狠狠砸了一下,当场就流了血,温热的血液顺着脖颈往下淌,疼得他直哭,却不敢还手。最后还是旁边一个摆摊卖针线的好心婶子看不过去,上前拦住了张瘸子,给了他几个铜板,他拿着钱买了两个热乎的炊饼,才不至于饿晕过去。


    后来慢慢摸索出了点经验,李秧偷偷学了点简单的戏法,还跟着说书人学了些吉祥话。凭着年纪小、眉眼清秀,再加上鬼灵精怪、懂得察言观色,专挑那些富贵人家的夫人小姐讨好,倒也常能讨到些打赏,有时候是几文钱,有时候是半个馒头,运气好的时候还能得到一块点心。


    日子虽然还是饥一顿饱一顿,但至少不至于活不下去了。更让他高兴的是,泰丰楼的管事上官盈还说了,等过两年他年纪大了点,个子再长高些,就考虑让他做个跑堂的,到时候就能有份稳定的活计,每月有月钱拿,再也不用过这种颠沛流离、看人脸色的日子了。李秧当时高兴坏了,差点给上官盈磕个头,觉得日子总算是有了点盼头,像黑夜里看到了一点星光。


    想到这里,李秧又重新燃起了信心。他觉得眼下这点困难不算什么,脚踝疼可以忍,肚子饿可以扛,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日子总在往好的方向走,简直是越过越有奔头。刚才的不快瞬间被抛到了脑后,他扶着墙壁,颤颤巍巍地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把沾在头发上的草屑摘下来,一瘸一拐地朝着东市的方向走去——不管怎么样,先去碰碰运气,讨点赏银买个热乎的吃食才是正经事。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