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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礼物

作者:何必烟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只是,我饿了。”


    戈雪肚子饿的话就会很敏感,本就不太好的脾气会变得更差。


    江汀冬见识过她吃不饱以后爆炸的样子,他不想在这也看到这样的惨剧。于是他没说话,只是加快了受伤的速度,抓紧收拾散落在地上的喷漆罐,将它们一一塞回背包。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支巷,像水滴汇入东伦敦这条永不疲倦的河流里。街头艺人躁动的鼓点、各种语言的喧嚣和食物混杂的香气瞬间包裹而来。


    戈雪掏出手机,她点开名为“伦敦美食”收藏夹里那个标题是“东伦敦必吃贝果”的帖子,大家拍的照片实在诱人。她又切换到地图,跟着红色指针的脚步缓缓移动,最终停下了脚步。


    “就是这家贝果店,我老是刷到说好吃好吃,馋死我了,今天来这百分之七十的原因是因为它。”


    她一边指着前方那个十分显眼的红蓝色招牌,一边回头对跟在身后半步的江汀冬说:“Beigel Bake!”


    店门口的队伍不算短,但好在移动速度很快。


    整个店面浸着烤面包的麦香和炖煮牛肉的厚重肉香,戈雪的肚子非常不争气地在狂叫。


    她排进队伍,伸头看向橱窗内——店员动作麻利地惊人,手起刀落,将韧性十足的贝果切开,再塞进大块软烂入味的咸牛肉,配上黄瓜片,在浇上满满都黄芥末酱,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像一只完美的芭蕾舞。


    很快就轮到戈雪了。


    “两个咸牛肉贝果。”


    她递上急于花掉的英镑纸币,也顺势接过用牛皮纸袋裹得严实的烫手包裹。


    热气在纸袋上洇出油渍,更馋了。


    她转身,将其中一个不由分说地塞到被她发配在店外等自己的江汀冬手里:“喏,模特费。”


    店面狭长,没有座位,只有墙边窄的台面可供倚靠,周围零星站着几个同样埋头大快朵颐的食客。


    所以他们也有样学样,两人之间隔着约莫半臂的距离,很自然地靠在了贴满层层海报和传单的金属栏杆上。


    开吃!


    戈雪午餐就用一杯冰美式糊弄过去了,现在真的快饿晕过去,胃里空得发慌。她着急忙慌地打开牛皮纸袋,热气更猛烈,油脂香让她咽了下口水。


    她甚至来不及吹口气,大大咬下一口,差点烫到舌头。


    热乎乎到有些烫嘴的咸牛肉块混合着浓辛刺激的黄芥末酱和爽脆解腻的酸黄瓜片,每种味道都极其霸道地宣告着自己的存在。


    味道确实不是叫人惊艳的那种,而是直白实在的美味,是那种高热量的肉食和扎实碳水带给真正饥肠辘辘之人的慰藉。就好似快渴死的人喝到的第一口凉白开。


    说无比美味似乎有些言过其实,但那种瞬间抚平焦躁、令人心脏砰砰直跳,一口没嚼烂就亟欲吞下去、赶紧再咬第二口的心情也是真实的。


    她狼吞虎咽着。余光里,江汀冬也拆开了他的那份,吃相倒是斯文很多,甚至有些心不在焉。


    戈雪无法理解他对食物的冷淡态度,好像进食的唯一理由就是维持生命体征,保证自己能继续活下去而已。


    他下颚随着咀嚼轻微动着,但是越嚼越慢,眼神逐渐放空,索性发起呆来。


    戈雪顾不上研究他,很快吃完以后,意犹未尽地舔了下嘴角沾到的黄芥末酱。一天的疲惫都被这能顶两顿饭的扎实贝果抚平了些许。


    然而吃的太快太急的下场就是,她很快感觉到一大团扎实的面包和肉结实地堵在了喉咙之中,下不去,噎得慌,急需一点液体顺下去。


    “不行,吃太快了,噎死我了,”她皱着眉嘟囔了一句,转头看向旁边的江汀冬。


    他还在慢条斯理地吃,手里的贝果还剩大半个,指尖捏着纸袋的边缘,依旧干净。


    “我要去买杯喝的,”她对他说,用眼神示意了一下贝果店斜对面的Pret A Manger,“你要吗?给你带一杯?”


    江汀冬闻声,咀嚼的动作停了下来,微微摇了下头:“我不喝Pret。”


    “......”


    戈雪被这直接的拒绝噎了一下,行吧,这位难伺候也不是一天了,而且不是故意为难她,而是平等地为难所有人。


    她撇了下嘴,没好气地嘟囔着:“要求还真高。”


    说完,她就转身快步穿过了马路。


    直到店员把冰拿铁递到她手上,她狠狠喝了一大口后,脑子才清爽起来。


    正准备走回原处时,戈雪目光扫过旁边一家店。


    下一秒,脚步顿住。


    一家名为Hunky Dory Vintage的古着店抓住了她的视线,不仅是因为它的门头霓虹招牌设计得复古俏皮,更因为它的橱窗。


    这橱窗布置地极具戏剧性,像一个小小的舞台。


    正中央挂着一件极其华丽的复古和风外套,丝绸面料上用着金线银线绣着繁复的龙虎争斗的图案,色彩浓烈到扎眼,仿佛是从志怪小说里做出来的衣服。


    “哇...”


    她轻叹一声,不由自主向那家店的方向走近了两步,眯起眼,更仔细聚光来看清这家店。


    然后,她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眼睛一亮,猛地转过身。


    江汀冬还站在原处,背靠着栏杆。这时他已经吃完了贝果,正低头看着手机屏幕。


    就在这时,一道清亮的声音飞过:“江汀冬!”


    他的全名,带着戈雪特有的清脆尾音,像一颗玻璃珠砸在冬天的冰面上。


    他倏得抬头,循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


    对街的戈雪身上的白色冲锋衣白得在阴郁的天气里格外显眼,看着就沉甸甸的摄影包压在她一边肩膀上,显得她更纤细。


    最惹眼的是她那头红发,带着莓果色调的亮红,被她随意束成一个丸子头,几缕不听话发丝在她脸颊边跳舞。


    她用力朝他挥着手,极大的黑曜石般的眼睛弯起来,鼻尖微微皱起。


    见江汀冬看过来,戈雪伸出手指,指向那家复古神秘的店铺门头。


    “看到那家店没?我大学室友要过生日了,她喜欢这种风格,过来,陪我去看看!”


    她又一次招手,带着点急不可耐的催促。


    整个东伦敦的背景和色彩都被虚化,成为光斑和色块,只剩下对街那个红白相间的女孩。


    江汀冬只觉得舌尖有些酥麻,蔓延到四肢。


    过敏了吗?


    应该是刚才的咸牛肉贝果惹的祸。


    等他终于走到身旁,戈雪才推开店门,一阵混合着陈旧织物、樟木和玫瑰香薰的气味扑面而来,有种时间的厚重感。


    音乐声是低沉的爵士乐,从小巧精致的配饰、丝巾,到厚实垂顺的羊毛大衣,每一件都仿佛自带故事,都有话要说。


    戈雪在衣架间穿梭,像老鼠掉进米缸。


    她拿起一件缀满亮片的短款坎肩,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一下,又拿起印花极其夸张的喇叭裤比了比腰围。手


    指翻看了一下标价牌,果然价格偏高,但是沈思怡真的会爱死这里的风格,还是得努力给她挑出来一个。


    江汀冬跟着她身后几步远的地方,对琳琅满目的物件似乎毫无兴趣。


    目光更多时候落在她被暖黄光韵勾勒出的发梢上,显得像个误入片场地的局外人。


    走到一排挂着皮革制品的区域,空间更显窄仄,需要摩肩擦踵才能过人。呼吸间都是旧皮革和羊毛的气味。


    戈雪停下脚步,侧身想让他先过,却在转身的时候看到他衣领不知何时翻折了起来,卡在背包带下面。


    不规整的衣领会让她不适。出于本能,她伸手就把他的衣领捋平,抚展,从背包带下解救出来。


    舒服了。


    只是指尖擦过他微凉的皮肤,动作完成的瞬间,她才意识到这举动过于自然,自然得越了界。


    她飞快缩回手,店里的爵士乐也恰逢此时停止,分贝空白的间隙是心慌意乱。


    戈雪慌不择路地伸手从旁边的货架上抓过一顶灰色的软呢报童帽,扣在自己头上,然后转向墙壁上那面鎏金边框的镜子:“怎么样,像卖报的小女孩吗?”


    帽子对比她的脑袋,显然太大了,软塌塌盖下来,帽檐遮住她大半视线,歪斜着,显得有些笨拙。


    但是可爱。


    江汀冬没回答,只是朝她走近了一步。


    距离瞬间拉近,她能更清晰地闻到他身上的颜料味,还有熟悉的门蒂托洛萨的北方,腐朽又清冽的冰凉气息,与店内复古的玫瑰香薰格格不入。


    江汀冬和戈雪不一样,他在哪儿都像是异乡客,她在哪儿都像是归来人,他享受冷眼旁观远离一切,她习惯融入其中成为一员。


    他伸出手,轻轻捏住帽檐,慢慢将它扶正了。


    戈雪彻底僵在原地,镜子里她看到自己睁大的双眼。他比她高太多,身影将她完全笼罩在自己的影子里。


    雾縠空濛,光影暧昧,憧憧欲动,镜子里是一帧泛黄的老电影镜头。


    他很快也收回了手,插回外套口袋,但帽子就这么端端正正地戴在她头上。


    店里的空气不流通,应当是这个原因,她觉得太窒闷。她不想挑了,有些仓促地放下帽子,拿着刚才选好的绿玛瑙银戒就快步走向柜台。


    戈雪匆匆付了钱,接过被店员用复古牛皮纸袋细心包装好的戒指,笑着点完头,就对一直跟在身后的江汀冬说话。


    “走吧。”


    巷子外的天光投下光带,光带里飞舞的尘埃让戈雪猛打一个喷嚏。


    这么多年,还是这样,江汀冬不需要做什么,就这样简简单单就能让她心动,过敏,不适。


    她自诩是无所畏惧所向披靡的人物,唯独在这位这狠狠跌过跟头,她真是摔怕了。


    “我先走了,得去趟图书馆,今天谢谢你了。”


    没等江汀冬回答,戈雪转身就汇入人流,步伐快得像是在逃跑。泠冽的空气进入肺叶,才好让脸颊不燥热。


    地铁车厢里没信号,她没法把自己丢到短视频里,就点开缓存的歌开始随机播放。


    “总以为谜一般难懂的我在你了解了以后其实也没什么”


    “猜的没错想得太多不会有结果 被你看穿了以后我更无处可躲”


    “我开始后悔不应该太聪明的卖弄只是怕亲手将我的真心葬送”


    七年过去,她还是在听一样的歌,然后逃一样的人,毫无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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