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了暮谦发来的信息。
他很少有这么不体面过。
他说,他睡不着。
很快,他又发了一条:
对不起。
我失眠了。
没有愧疚,没有苦恼。
我只是在做决定,
然后,我拿定了主意。
我删了他。
一不做二不休的,泄愤似的,删除了所有和他有关的人。
最后,我索性关闭了所有社交圈。
天亮后,我去另外一个营业厅,办了个新的手机号码。
天很冷,我的每一次呼吸,都蒸腾为白气。
我很热,出了一脊背的汗。
我的头懵懵的,脑袋像被罩进了盛满蜂蜜的玻璃罐里。
甜得发懵。
我的大脑从黏糊的蜂糖中,寻回一点理智,问我的心:
离婚后静默的那十天,到底是为了谁?
是为了让萧云淮干干净净不被泼脏水。
还是为了不让暮谦伤心?
我不想继续这样思考下去。
我买了新手机,定制了新的手机壳。
我回到独居的家,打量着四周,把任何能让我想起暮谦的东西,全都清理出去。
扔它们时,我让自己不要想太多。
我怕心痛。
但,我不能留它们了。
新的手机,新的社交软件,空旷的客厅,等待新家具送上门。
我刷到了一条解析。
是歌词解析。
那首歌,红玫瑰,白玫瑰。
他们比较了歌词,
他们讨论,到底歌词中的人,爱的是谁。
我坐起来,
想象出一个完全的陌生人,就坐在我的对面。
我问陌生人,你会如何确定红玫瑰与白玫瑰。
我心底有片柔软,
带给我光,
纯洁美好,
所以他是白玫瑰。
毋庸置疑,他是我的梦里花,唯一的纯白。
还有一片藏匿起来的,隐秘的火焰。
妖红色,
毒的,如雾,魂牵梦绕,纠缠着,濒临窒息。
就像他那双桃花眼,
那双眼睛注视着夜色时,幽冷的紫色霓虹,将他最幽深的眸光染上一点红。
他是我的红玫瑰。
我如此认为。
我的红玫瑰结束了工作,回了家。
他风头正盛,在权势洪流中,年纪轻轻,前途,不可估量。
但也很可能,直坠深渊。
他穿着制服式的大衣,肩头上落着初雪。
深黑色头发,深黑色眼眸。
宽阔的肩,挺拔的脊背。
他脱掉深黑色的大衣。
他穿着制式板正的衬衫。
他贴心看了室内的温度,调整了湿度。
他开了新风系统。
他拎着小蛋糕,放在我胸口。
他的那双幽深的桃花眼,永远多情。
他看向我的唇,怔忡试探,询问着犹豫着。
我给了他一个吻,
他却眼神复杂。
他拆开小蛋糕,挽起衣袖,进了厨房。
同样的流程,暮谦下班后,也是一样的。
可为什么,我会更喜欢萧云淮?
他做饭很好吃,
不是单纯的好吃。而是他的饭,我尝到的第一口,就充满了熟悉。
家的味道。
我想哭。
不是因为他做的饭有家的味道,而是,我在不由自主地怨恨,为什么暮谦做给我的饭,我从未尝出家的滋味。
我不想去比较,也不想去否定。
暮谦,为什么。
为什么你这么倒霉。
我想到了那条让我失眠的信息。
让我如临大敌的信息。
让我无比讨厌,以至于删空一切的信息。
“我睡不着。”
我抽了张纸,狼狈擦着泪,说:
对不起。
萧云淮笑着说,我做的饭有那么难吃吗?
“对不起。”
我哭得更痛了。
我哭着说,萧云淮你做饭好好吃。
我一边哭一边吃。
真的好吃。
好想每天都吃到,我可能永远吃不腻。
提起永远,
我的心,冷冷回敬自己:你信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跟朋友们说,说我和暮谦离婚了,以及,我正在爱萧云淮,很爱的那种。
我不知道该如何将这段话昭告天下。
但我很想,很想很想,很想很想让我的亲朋好友知道,
我再一次陷入了热恋,
是和萧云淮。
我想让所有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在热烈地爱着萧云淮。
我想将他公之于众。
我想分享我的喜悦,我的甜蜜,我的冲动,我的不理智……
我的幼稚。
好想,好想好想让他见光。
将他的照片发给所有人。
然后,再删光所有亲友,只剩我自己,阴毒又痴迷地,盯着他的照片看。
萧云淮风评不好。
萧云淮是个事业疯子。
他是缠绕权杖的毒蛇,是阴鸷的锦衣卫,是见不得光却令人畏惧的权势附庸。
我们像蛇一样缠绕。
窒息。
极致的欢愉。
我认输了,我抓着手机,给唯一知道我可鄙内心的闺蜜说:
我想给他生孩子。
双胞胎。
闺蜜删删停停。
我的心,我封印在身体里的魂魄,包括我的骨骼,都在尖叫着。
我有了繁殖的冲动。
我跌入了曾经最鄙夷的凡尘俗世。
我想变成什么都不思考,软下身段纠缠他的女鬼。
给他生孩子。
闺蜜说:“这就是他们说的,生理喜欢吗?”
我否认。
因为我清楚,并非只是身体,我的魂魄我的骨骼,我所有的一切都在叫嚣着,我爱他。
它们唯有一个声音,告诉我:“一切都对了。”
这才是我一直想要的。
萧云淮,才是我一直向往的爱情。
最终,闺蜜发来四个字。
“渣男贱女”
她说。
我认真审视了这四个字。
我自认为,并不对。
但,它们足够形象。
我看向萧云淮。
他正看着我,眉目带笑,神清气爽。
他凑过来,咬着我的千日草吊坠,轻轻拽。
我想,
我不要给他生孩子,
我要和他一起死。
骨骼都纠缠,
化为烂臭的泥。
然后,让暮谦掘了我俩的坟,
鞭尸千万次。
圣诞节那天,我和闺蜜见面。
她同我说了暮谦的朋友圈状态。
他正常的发一些工作上的讯息,只字未提离婚的事。
我听着,无动于衷。
她说,你的白月光已经变成了白米粒。
接着,
她又说:
“你的朱砂痣,总有一天,也会化作蚊子血。”
我抬起头,冲她笑。
斩钉截铁地告诉她:“我从未想过和萧云淮有以后。”
因为我曾许诺暮谦的永远,只有短短十年。
十年都不到。
所以,我不会再许诺萧云淮什么。
我很清醒。
我和萧云淮,连十年都没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