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与白玫瑰没有战争》 第1章 29日那天 29号晚,我对暮谦说,我想离婚。 他在厨房装盘,洗好的草莓盛在玻璃盘中,放在我怀里,好笑道:“这是什么play?” 我盯着草莓上的水珠,透明的,黑色的,红色的。黑色是暮谦穿的毛衣,红色是我面前的草莓。 水珠最后滑向了扎进果肉的竹签中。 我不敢抬头看他,余光中,他戴在腕上的表银冷,我耳边能听到秒针滴答的声音。 我开始心跳加速,不是因为要与他坦白,也不是因为愧疚。 我不受控的想起了萧云淮。 我想起第一次见他,他倚在车边,低头点烟。 与那蓝色的火一同燃起变亮,再变成橙色炽火的,是我的心。 心跳平息后,我双眼模糊,有这片朦胧做遮掩,我想起了和暮谦的相遇。 他出现在我初入社会,最无聊的年纪。 为了附庸风雅,假装高知,那时的我很喜欢在周末回母校听讲座。 讲飞机发动机和刹车片的。 我并不感兴趣。 春末午后,困是正常的,但那天我困得有些不太正常,我在最后一排睡着了。 睡醒,见人都走差不多了,很远很远的前排讲台边,几个人围着一个西装考究的人问问题。 离我最近的后门已经关了,唯独他们旁边的前门还开着。 我匆匆穿上外套,戴上耳机,尽量缩小存在从前门出去。 走出礼堂,我掏出手机站在门口挑歌。 左耳的耳机被人拿开。 “你就是这么听我的讲座?” 暮谦就是这么跟我搭讪的。 暮谦不是我的理想型。 这话我从一开始就跟他说过。 尽管他各方面都很优秀,优秀到过分突出,假如他优越起来,无人会不适,因为是应该的。 但我不喜欢他,最开始。 身边的人都知道我喜欢什么样的人,从小到大,我都爱一个类型。 我喜欢黑头发,很黑的头发。 肤色不要太白。 一米八三以上。 像兄长,像父亲,事业狂。 心理略不健康。 疯的。 以及, 姓要好听。 暮谦一条不沾。 他像缺黑色素,头发生来就棕棕黄黄,千禧年爱韩流的那些姑娘一定喜欢。 他很白。 他一米七九,穿鞋勉强一八三。 生活过分健康,心理也是。 因为太聪明,所以事业只用几分力就够。 他一天当中,能抽出十几个小时和我谈恋爱。 他会对我说谢谢,会说对不起。 会和我一起进行人类观察游戏, 我们可以聊个通宵。 他姓暮,我觉得不好听,也不好看。 暮谦问过,为什么是一八三? 他可以染发,可以拼事业,可以不健康,可以变得很阴湿。 但唯独身高,他问我:“为什么一定要是183?” 我说,我的初恋就是一八三。 他:“暗恋的不算初恋。” “那你说什么算初恋。” “你,我。我们算初恋。” 暮谦之前,我没谈过恋爱。 他也是。 和他在一起后,我总是会复盘,他这样的人,那天同我搭讪,已经是破天荒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让他一见钟情的。 但他说,很奇怪,就像命运设定好的程序。 他在台上讲发动机和刹车片的时候,顿了三次,说错了三次。 每一次,他都能清晰看到最后一排在角落的我。 为了投影课件,礼堂关了灯拉上了窗帘。 但那天,光从未合拢的窗帘缝隙漏出了一条,那一条春日柔光就打在我身上。 他说,他怦然心动,大脑差点停摆。 “我很想从台上冲下去问你名字,然后告诉你孩子的名字。” 我不喜欢他。 但我爱上了他。 很奇怪吧,不喜欢一个人却还是会爱他。 遇到暮谦之前,我也以为爱就是喜欢,喜欢就是爱。 与暮谦相爱后,我才知道,原来人是可以爱上一个在理想型之外,你不喜欢的人。 十年前的那道照在我身上,让暮谦怦然心动的光, 我终于从映在萧云淮脸上的烟火中,明白了。 所以,我说—— 所以,我对他说。 “暮谦,我们离婚吧。” 这篇文是突然跳到脑子里来的,不开不行。他们仨在我脑子里,一幕幕的演。 试了,第三人称来写,不行。 没办法,第一人称就第一人称吧。 有时候得顺应文字自己的想法。 无存稿,写到这个感觉结束就结束,完全依着它想要的感觉来。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29日那天 第2章 他是我的梦里花 暮谦,我第一次爱上的人, 我的梦里花。 我说过,暮谦心理很健康。 他是个很好的人,像他的名字。 谦和有礼, 他的爸妈把他教得很好。 我离婚了。 从29号到这月8号,短暂又漫长。 结束了。 我没敢去回忆他的任何反应。 印象里,他的脸变得模糊。 或许是我刻意模糊了他。 我对他说,暮谦,我不会再回来。这十年,我很快乐,也很幸福。是你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爱。 他说,你说过,你会和我相守百年,永生永世在一起。 “这些话,从来都是真心的。”我说。 那个时候,我是真的想和暮谦长长久久,过完这辈子不够,还要下辈子。 我想让他下辈子从人群中一眼认出我。 立刻结婚。 我真是这么想的。 现在也是。 这并不矛盾,真的。 “这是诅咒吗?”暮谦问我,“我爸妈相爱却离婚,你也要我如此吗?” 我说,不一样。 暮谦的父母分开,是因为他家父辈关系复杂,人际复杂。虽然他爸妈门当户对,但本质不一样。 他妈妈一个家庭环境简单,整个家族亲戚加起来不出十个的千金小姐,跟一个背着巨大亲族,根系错综复杂的长子大少爷,本质上还是不同的。 他父母是因为在一起太痛苦了,所以才会离开。 我不一样。 我爱他,我爱暮谦,爱了他十年,也会继续爱他。 我和他在一起并不痛苦,也无人阻拦破坏。 但我还是选择离开。 因为爱淡了。 我最爱他的几年,是最初与他相爱的那几年。 我与他的婚礼,举办在我们最相爱的那年。 那些年我一边工作,一边飞到他在的城市去找他。 听他的讲座。 他讲的每一个字,我都恨不得记录下来。 与他异地时,我会反复听他的录音,一遍又一遍看相册里的他。 就连学校网页上刊登相关新闻,他在字里行间出现,我都打印下来,收进恋爱相册中收藏。 我跟他说,我想把他的脸打印一亿张,贴满整个地球。 我无法忍受闺蜜不夸他。 他没缺点,闺蜜无法吐槽,但热恋时的我真的很烦,她说她受够我暗搓搓想听她夸暮谦的眼神了。 “你中蛊了。”闺蜜下结论,“你男人给你下蛊了。” “我心甘情愿。”我甜蜜地回答。 有暮谦之前,我的工作是灰突突的。它虽体面却无趣,像一些无聊的婚姻,落了一层灰,若不是为了在这个社会规则下缩小存在感的活着,要不是我能力有限,我哪还想要这份工作。 和暮谦恋爱后,工作变成了我投喂暮谦小惊喜的血脉。因为他,我再也没埋怨过工作辛苦和无聊。我想,我能如此工作三十年。 最爱他的那几年,我连工作都有劲。 每天色彩斑斓,不仅是我的工位,也是我们公司的大门,公司的大厦,以及我的穿搭。 我在最爱他的那年,春风得意,事业巅峰。 那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他成就了我,而我更爱他了。 我以为我是人生赢家。 后来, 再后来, 我的事业就像和他结婚后的爱情,虽然还在,但—— 平平无奇。 我每天要打起精神上班。 尽管早上起床时,我会因为亲一口暮谦而嘴角上扬。 但没有了,就是最爱他的那几年,心中雀跃又满怀期待开启新一天的感觉,没有了。 重新死气沉沉。 生活没有变化,我清晰地看着自己的事业,慢慢滑入低谷。 我没有死,是因为暮谦还在。 他还爱着我,一如既往。 但无论是去莫斯科看雪,还是去巴黎或是土耳其,我再也找不回曾经的感觉。 莫斯科灰了,巴黎也灰了,土耳其也索然无味。 全都不似从前。 无论是景,还是我。 我讨厌自己,更讨厌还爱着我的他。 我审视着曾经的诺言。 我许诺过,我要让他永远被我的爱滋养, 我愿让他沐浴在我的爱情中, 越来越恃宠而骄。 我没做到。 我倦了,我挣扎着寻找理由,但一无所获。 是时间吗? 还是我本就如此卑劣。 为什么我没有变心,但爱还是淡了? 他依然那么好,他也还爱我,他表里如一,我们的生活没有半点烦恼。 可为什么,我的爱,还是淡了。 又为什么,这个问题没有答案? 最爱他的那些年, 我想方设法绞尽脑汁送礼物给他。 我不是很放得开的人,但为了暮谦,我会拿束最张扬的花,在肃穆的研究所门前等他。 每一天恨不得都是节日,这样我就可以送他礼物。 我想把世界上所有我能想到的好东西都给他。 他的身上,配得上一切真善美。 好玩的,好看的,好笑的,好心情的,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他,想分享给他,想把他像神明般奉到金灿灿的云层之上,让所有人都跪拜他,但只有我的双手可以托着他。 我不喜欢戴眼镜的男人,但我喜欢他敲论文时戴眼镜的样子。 我不喜欢会在吃饭前讲流体力学的家伙,但我喜欢他讲这些时飞扬的眉梢眼角。 我不喜欢细眉细眼的男人,但我曾在无数个夜晚描摹着他的眉眼,充盈着喜悦与满足的身心会在那一刻炫耀般地问自己,怎么就爱上暮谦了呢。 我好爱他。 我说过无数次,我好喜欢你啊,暮谦。 句句发自肺腑,情不自禁。 我会迫不及待扑进他怀里。 我会因为接到他说出差取消今晚回家的电话,幸福地在公司原地蹦起,转圈。 那年,我快三十岁。 但我以为我是少女。 最爱他的这些年,我仿佛只有十五六岁。 然后,爱淡了。 只有我对他的爱,淡了。 于是,我一下子,回到了三十岁。 我看向我的事业,原来它一直都是灰色。 我看向自己,平平无奇,无一成就。 我的大脑恢复了理智,就像从一场梦境中醒来。 又像我从来就没有入睡, 这只是一场清醒梦。 醒来的那刻,最难过。 那是身体上的难过。 因为空洞,因为茫然,因为……不知所措。 如果我的爱都会变淡,都会衰老,那还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 我开始害怕。 其实,和暮谦离婚,与萧云淮无关。 萧云淮之前,我就已经掉进了这场梦醒的灰雨中。 萧云淮的烟火点燃前的两年时间, 我对暮谦的爱,就已经开始褪色。 我不会再因为他的突然回家感到惊喜。 我也不会再给他买花。 我甚至想取消所有的节日,包括他的生日。 因为为他过生日,还要我从工作中挤时间,给他订蛋糕买礼物。 对不起,暮谦。 这并不是为萧云淮开脱。 我在闺蜜面前崩溃大哭。 闺蜜冷冷道:“你只是变心了。” “没有。”我脱口而出,语气坚定。 “我爱他,我爱暮谦。但我只是想让自己活过来。” “你这是出轨。” “哪里?身还是心?”我如同对自己说,“萧云淮只是让我活了过来。但我是自己死的,在他出现之前,早就一个人,死在了有暮谦的日子里。” 我知道,别人听不懂的。 他们不明白。 早在萧云淮之前,我就已经是那个死气沉沉的自己了。 比遇到暮谦之前还要行尸走肉。 我无法同暮谦说, 因为可鄙的我,竟然比他的爱,先褪色。 我已经无法拿出与暮谦相等的爱意了。 他应该有所察觉。 在我敷衍过他的生日, 在他对着蜡烛许愿长长久久,我一瞬间跑神,思考他这句话还能不能实现的时候, 他那么聪明,怎么会察觉不到。 他更用力地爱我, 但我渐渐回避。 如此过了一年半, 直到, 27号那晚。 我从公司出来,看到了倚在车旁的萧云淮。 车是黑的,金属色泽上流转着整个城市的霓虹冷光。 黑发,长眉。 冷冷的桃花眼。 和一双长腿。 大名鼎鼎的萧云淮。 早有耳闻的萧云淮。 名不虚传的萧云淮。 这十年里,一直出现在友人们只言片语里, 我曾不屑一顾,现在却怦然心动的萧云淮。 我看着他,忽然想哭,但嘴角却不受眼睛控制,听从心的指示,飞扬了起来。 我笑了。 他认出了我,叫出了我的名字。 一双桃花眼,笑更浓。 “不记得我了?”他说,“你五岁时玩你外公的油画颜料弄脏裙子,还是我帮你洗的。” 我不记得我说了什么, 我只记得, 他说:“叫哥。” 我笑了。 那么,到底是哪里在哭。 为什么我的眼前,一片模糊。 第3章 我想把他忘得一干二净 27号那晚,我与萧云淮重逢。 那晚,我恍恍惚惚回到家。 饭菜不像从前那般可口了,哪怕是我爱吃的。 电视剧没有那么好看了,尽管我一天前还在上头。 …… 我什么都不想干,因为一切都黯然无色。 但我在兴奋。 我的心像裹满了油,萧云淮点烟的那簇星星蓝火,让它剧烈燃烧。 暮谦不在,我凭借着惯性给他打了电话。 他说他会晚回,但我已经记不清他说的几点。 我像分裂为了两个状态。 我整个人在自顾自地发热,我不停的笑,控制不住我的躯体,我的嘴角。 但有一部分大脑,仅有一部分大脑,在这阵突如其来的大火中,保持着非正常的冷。 冷冰冰的,提醒着我,鄙夷着我。 我的心告诉我,我看向萧云淮的眼神,是从未有过的热烈。 而我的大脑,在冷冷的旁观我。 它在唾弃我。 我在唾弃自己。 但我不在乎。 心说的。 人的心与脑,本就不是一体。 我决定听从心的本能。 萧云淮算我的竹马。 童年时期,我会去外公家住,外公是个还算出名的画家。他住的地方,离市区很远。 风景不错的小独栋,隔壁就是萧云淮家。 小时候,我对萧云淮并没什么想法。 可能太小。 我乐于找他玩,因为他是个长得很帅我很喜欢的哥哥。 但也仅限于此。 大人们的风言风语,总是会影响小孩子的喜好。 萧云淮的父亲是个风流浪荡子,他的母亲是个急于嫁入豪门,不入流的小明星。 后来两个人都不在了。 留给萧云淮的是大把的钱,大把的都市传奇,大把的笑谈。 萧云淮父亲去世时,我刚上小学,炎热的夏天再回外公家玩,已经见不到萧云淮这个邻家大哥哥了。 他去了另一座繁华都市。 去读书。 我当然没他的联系方式, 然后我忘了他的脸。 萧云淮母亲去世那年,轰动了整个互联网。 那时我刚上高中,在各大网站头版头条,见到了他。 确切说,是葬礼上的他。 那时他刚上大学不久,因为这座学校过于著名,给他那个小明星母亲提咖了不少。 一个需要穿制服的大学。 一个相当于全封闭,容易找借口不回家的大学。 我看到穿着制服的他, 我看了好几遍。 不同网页,不同新闻,不同时间,只要刷到,就一直看。 只要有同学提到,就竖起耳朵听。 有时候我在想,我暗恋那个一米八三的高中学长,是不是因为萧云淮。 他身上,有萧云淮的影子。 我就是在他母亲去世之后,在各大新闻媒体刊登了他抱着母亲遗照的那张照片之后, 突然暗恋起了楼下那个又高又帅的学长。 我不敢再往下回想。 因为我怕,我怕萧云淮成为我的初恋。 暮谦的声音在撞击我的大脑。 “你,我,我们才是初恋。” 单相思不是初恋。 暗恋也不是初恋。 何况连单相思和暗恋都不是的少女心动呢? 虚无缥缈。 那个一米八三,黑发黑眼睛,穿西装式校服帅气无比的学长,担起了初恋一责。 他是我青春期的影子。 或许, 他本身就是影子。 另外一个人的影子。 十多年后,我真真切切看到了萧云淮。 他不是一米八三, 他比一八三,高了五厘米。 我的一见钟情,不够体面。 在我发觉婚姻逐渐无趣,我对暮谦的爱渐渐褪色的平静时期,属于我的一见钟情,悄然而至。 我终于知晓,暮谦第一次看到我时的心情了。 此刻,我正在经历。 竹马天降, 不由分说的,摧毁了我的所有借口。 “你对我也是一见钟情。”暮谦曾对我说。 曾经,我认同了这个说法。 我这样的人,其实并不会日久生情。如果一开始,我没能看上暮谦,即便他再怎么手段高超地追求我,死缠烂打,我也不会心动。 所以,暮谦说我也是后知后觉的一见钟情时,我点了头。 他虽然不是我的理想型,但我承认他好看。 一开始,我不认同周围人说暮谦过于美丽。 夸张了,他哪美了? 后来和他恋爱,偶尔一个抬头,看到暮谦,我会惊讶于他的美。 肤白貌美。 而且,他仪态很好。 我说他贵公子,这话没有半点调侃之意。 他确实是个家教相当好的贵公子。 他母亲连在家中书房读书,也穿戴着成套的首饰,打直了背。 他父亲就算忙的焦头烂额,又被长辈压制着,只要见人,头发总是梳得一丝不苟。 他家世相当优越。 他父亲常出现在新闻里,新闻中的会议,大多都由他父亲组织。 他母亲常出现在各大美学教科书的编者栏,他父亲出没的会议厅,墙上有几幅作品,是他母亲的手笔。 所以他叫暮谦。 这种家庭,过犹不及,儿孙就得谦。 我知道,无论哪方面看,和暮谦结婚,都是我糟蹋了他。 何况他还是个洁身自好又聪明的男人。 他家族的那些压力,从没压到我身上。 以前刁难他母亲的那些亲戚妯娌,一个都没敢刁难我。 我与他不生孩子,从未听到他们家暗示过哪怕一句。 他们连给我脸色都不敢。 我会爱上暮谦,天经地义。 这个男人值得我爱,无论从哪方面考量,被他爱上,都是我人生最大的幸运。 我以为,我会爱他一辈子。 你看,人真是复杂的造物。 人也是真的不要脸。 他这么好了,我为什么还要移情别恋。 我忽然开始理解,为什么有些男人,明明有了最漂亮最优秀也最爱他的女人为妻,却依然会移情别恋。通常情况下,这种第三者的样貌气质家世,都不如原配。 我也曾不解过,但我现在明白了。 我是可悲可鄙的人类, 我是那肤浅的,还未长大的十五岁少女。 我想要的,一直都是小卖部角落糖罐上那只系着蝴蝶结的橙色棒棒糖。 有人塞给我一盒精美美味的巧克力。 巧克力也很好吃,我一直品尝,十年。 虽然有些腻了,但我想,我还会一直保留这盒巧克力。 直到我在明亮的超市,看到了和那只系着蝴蝶结的橙色棒棒糖相似的糖果。 我的心砰砰直跳。 我想拥有它。 不是满足十五岁的自己,而是—— 我不想再错过。 这是命运给我的机会。 我想萧云淮。 27号夜,我躺在床上,看着萧云淮的聊天框头像。 我一个字都没给他发,但我兴奋到失眠。 28号,我无心工作, 我翻了他母亲去世时的所有新闻页面,将那张模糊的老照片,看了一整天。 29号,我忽然下了决心。 我的心没有给大脑反应的时间,而且是故意不给的。 我对暮谦说,离婚。 我告诉了他实话。 我说,我不想跟你同床异梦,所以,我们分开吧。 太残忍了。 我对暮谦过于残忍。 我的手在颤抖。 但我知道,我一半的魂魄,已经站在了萧云淮那边。 没有不舍。 现在,我想把暮谦忘得一干二净。 这样,在我望向萧云淮,不由自主冲他笑时,我的心才不会痛。 再见了,我的爱人。 你好,我魂牵梦绕的情人。 第4章 我写给他的那封信 我给了自己体面,尽量。 离婚后数着日子,又十天,我才和萧云淮联系。 十八号。 我说我想回外公家取些东西,问他还回家吗,要不要一起。 这个理由很无聊,但他回我:你在哪,我去接你。 我对萧云淮知之甚少,但只要他真的站在我面前,几句话,几个动作,我就全然明白了。 就仿佛,我早就做好了准备,等着去了解他,读懂他。 和我外公家挨着的那个小别墅已经等同废弃。 他从没打理过,也没回来过。 我问他,不住为什么不卖掉。 他神色古怪,怔忡之后,只对我笑了笑。 “和你有关联的触角,很少。”他说。 我奇迹般的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 然后,他看向我,自嘲似的轻笑了一声,说道:“虽然我已经知道了,但为了不让你的误解,我还是问一句,你离婚了,对吧。” “你为什么会知道?” 离婚的事,除了暮谦和我那与萧云淮没有半分交集的闺蜜,其余的,全不知情。 我的朋友,我的同事,我的父母亲戚,所有人都不知道。 因为我不知道如何开口,如何同他们说我和暮谦离婚了,因为我看上了萧云淮,不离婚就要出轨了。 萧云淮只是笑。 后来,他开口:你的事,我全都知道。 我忽然兴奋,越想越兴奋。 曾经,我说出理想型后,暮谦不解为什么还有心理不健康这条标准。 “哪种不健康?”暮谦问我。 “你问出这种问题来,就已经和这种不健康绝缘了。”我是这么说的。 我无法同暮谦这种家教良好,又巨能调节控制自己情绪的乖孩子说太多。 我喜欢的,正是我自己内心状态的投射。 在爱一个人时,变成泥潭里狠狠盯着猎物,阴毒注视它的蛇。 恨不得视奸他的全部。 静悄悄的,藏着不道德的心思,用视线侵占他的全部。 这就叫不健康。 但我爱暮谦时,从不这样。 爱暮谦时,我就是个阳光开朗正大光明的人。 怎么会有体验过光明正大做人的家伙,还想要做一条阴暗的蛇呢? 但我想成为一条阴暗的蛇。 以及, 我很早就知道,萧云淮就是一条阴暗的毒蛇。 高中时候,在我看到铺天盖地的萧云淮母亲去世消息后,在我暗恋那个一八三学长前, 我给萧云淮写过一封信。 我寄到了他的学校。 他的大学,我很了解。那是我父亲的母校,是一所纪律严明,寄信过去就绝不会丢失的学校。 我在信中安慰了他。 怕他想不起我是谁,信的抬头,我称呼他为哥哥。 云淮哥哥, 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我,我是那个…… 我是那个—— 从三岁到九岁,每年夏天,都会去外公家找你玩的妹妹。 我和萧云淮算青梅竹马吗? 不算。 我的父母很瞧不上萧云淮的父亲。 因为他的父亲实在糟糕透顶,他的母亲脑袋空空,连皮囊也不算是顶好的。瘦瘦小小的,明星脱离了镜头,现实中看起来,很干瘪。 尤其已经息影的,就像失去了活气。 他的母亲文化水平是真的不高,却精明到令人讨厌。 现在看,萧云淮继承了他母亲的精明,但我并不讨厌。 那封信发出去后,我就知道萧云淮一定能收到,也一定能想起我。 而且我知道,他来过。 他来过我们学校。 那年初夏,即将迎来暑假的那个时候。 体育课, 他没有穿那身少女们见到会尖叫,男生们见到会羡慕的制服, 他穿得很休闲随意, 远远的站在栏杆外,站了半节课。 我知道,那就是他。 然后他在下课前,转身离开。 那时的我想不通,为什么他不来和我打招呼。 但我能感觉到,他站在那里,周围的气场都不对, 与其说是来和我相认,不如说…… 所以,他真的很像一条蛇。 所以,少女时期的我,想不通后,把这份理不清的情愫,投射到了一米八三的学长身上。 我的内心开始病态的暗恋那个学长。 自欺欺人的是, 每次真的与那学长擦肩而过,看清他的脸后,我又无比厌恶他,讨厌他。 我的心,悄悄问自己,那么,我暗恋的,到底是不是萧云淮。 如果是的话,那如果真的看到他的脸,看到真切的,近在咫尺的萧云淮,我会像厌恶学长一样,厌恶他吗? 现在,有了答案。 他把我裹紧大衣里,他俯身吻我,他近在咫尺。 我没有厌恶他, ……我爱死他了。 我问他:“当年你都来学校找我了,为什么不跟我说话。” “因为你发现了。” 他说他收到信后,很惊讶,站在收发室匆匆看完第一遍就懵了。 起初是想来亲自道谢。 谢谢我的安慰,谢谢我还记得他。 然后,他开始好奇长大的我什么模样。 “想你长大后的样子,仿佛自己真的是你哥哥。” 他是抱着这样的心态来的, 接着, 他落荒而逃。 他这样,不止一次。 但也仅限于我给他写信的那一年。 再后来,他跳过了这部分。 一跳,跳过了我从十五到二十五的这十年。 我没问这十年他去了哪,为什么再没出现。 这种,从后来友人们提到萧云淮的只言片语中就能找到答案。 那十年,是萧云淮大学毕业,向权势顶峰爬的十年。 所以我才说,他母亲对权势的贪恋和争权夺利的精明,他继承得很好。 “你结婚那天,”他突然说,“我也去了。” 这我是真的不知道。 那时的我,满眼只有暮谦。 少女时,萧云淮站在我余光都看不到的角落,我都能找到他,认出他。 结婚时,他是来宾之一,我却从不知道。 “你随礼了吗?”我问他。 他笑了,很失落。又抬起头。 桃花眼,含情目。 “我……准备了礼物。” 他抬起手,一根吊坠垂到我眼前,轻轻晃动着。 我失焦了。 我从看清那根吊坠的刹那,视线就失焦了。 我太明白那是什么了。 只有我会这么画太阳。不规则的圆,包围着歪歪扭扭棱角尖刺似的光芒。 也只有我会这么画千日红。 有他在的暑假, 我都会画千日红给他。 他房间的阳台上,种满了千日红。 我说这个像彩色的太阳。 他带我玩,等天黑了,他把我送回家,我就在房间画太阳,先在画纸上画个太阳,再画满五颜六色的千日红。 他说,这是很早就准备好的礼物。 所以,款式过时了。 我说,我的画永远不会过时。 他笑,回答我:“我不信你说的永远,小骗子。” 他很早就准备了礼物,作为再次见面后的重逢礼。 但他和我重逢时,我正沉浸在幸福中,我看不见他。 我结婚那天,他是和他上司一起去的。 他带着礼物出席,却没有送出手。 “那天,我很欣慰。也很讨厌,真的很讨厌。”他说。 他欣慰,夸我蛮会挑男人的。 因为暮谦很好,是那种家庭出身里,难得的好男人。 他讨厌,也是同样的原因。 刹那间,我闪过一个念头。 如果没有暮谦…… 然后我惊讶的发现, 我竟然,不舍得。 不舍得没有暮谦的这个选项。 如果没有暮谦,以我的性格和眼光,我不会恋爱更不会结婚。 那么,二十六岁那年,我会和萧云淮重逢。 如果把萧云淮和暮谦调换位置—— 我不会和萧云淮离婚,去追求暮谦。 答案似乎很明显了。 可显然不对。 不是的,我竟然,舍不得这样调换。 因为我的生命里,不能没有爱暮谦的十年。 我爱暮谦。 不是爱过,是爱着。 那么为什么,我舍得伤害他,舍得抛弃他。 到底,爱是什么。 我对萧云淮的,算爱吗? 解释一下,比较癫,但我不能不写。这不是我能决定的,我不写他仨天天晚上在我脑子里恨海情天,不写出来我睡不着觉。 但也不会太长,估计很快把这个癫劲用文字输出方法给卸掉后,就可以完结了,我也可以好好睡觉了。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4章 我写给他的那封信 第5章 该如何区分红白玫瑰 我收到了暮谦发来的信息。 他很少有这么不体面过。 他说,他睡不着。 很快,他又发了一条: 对不起。 我失眠了。 没有愧疚,没有苦恼。 我只是在做决定, 然后,我拿定了主意。 我删了他。 一不做二不休的,泄愤似的,删除了所有和他有关的人。 最后,我索性关闭了所有社交圈。 天亮后,我去另外一个营业厅,办了个新的手机号码。 天很冷,我的每一次呼吸,都蒸腾为白气。 我很热,出了一脊背的汗。 我的头懵懵的,脑袋像被罩进了盛满蜂蜜的玻璃罐里。 甜得发懵。 我的大脑从黏糊的蜂糖中,寻回一点理智,问我的心: 离婚后静默的那十天,到底是为了谁? 是为了让萧云淮干干净净不被泼脏水。 还是为了不让暮谦伤心? 我不想继续这样思考下去。 我买了新手机,定制了新的手机壳。 我回到独居的家,打量着四周,把任何能让我想起暮谦的东西,全都清理出去。 扔它们时,我让自己不要想太多。 我怕心痛。 但,我不能留它们了。 新的手机,新的社交软件,空旷的客厅,等待新家具送上门。 我刷到了一条解析。 是歌词解析。 那首歌,红玫瑰,白玫瑰。 他们比较了歌词, 他们讨论,到底歌词中的人,爱的是谁。 我坐起来, 想象出一个完全的陌生人,就坐在我的对面。 我问陌生人,你会如何确定红玫瑰与白玫瑰。 我心底有片柔软, 带给我光, 纯洁美好, 所以他是白玫瑰。 毋庸置疑,他是我的梦里花,唯一的纯白。 还有一片藏匿起来的,隐秘的火焰。 妖红色, 毒的,如雾,魂牵梦绕,纠缠着,濒临窒息。 就像他那双桃花眼, 那双眼睛注视着夜色时,幽冷的紫色霓虹,将他最幽深的眸光染上一点红。 他是我的红玫瑰。 我如此认为。 我的红玫瑰结束了工作,回了家。 他风头正盛,在权势洪流中,年纪轻轻,前途,不可估量。 但也很可能,直坠深渊。 他穿着制服式的大衣,肩头上落着初雪。 深黑色头发,深黑色眼眸。 宽阔的肩,挺拔的脊背。 他脱掉深黑色的大衣。 他穿着制式板正的衬衫。 他贴心看了室内的温度,调整了湿度。 他开了新风系统。 他拎着小蛋糕,放在我胸口。 他的那双幽深的桃花眼,永远多情。 他看向我的唇,怔忡试探,询问着犹豫着。 我给了他一个吻, 他却眼神复杂。 他拆开小蛋糕,挽起衣袖,进了厨房。 同样的流程,暮谦下班后,也是一样的。 可为什么,我会更喜欢萧云淮? 他做饭很好吃, 不是单纯的好吃。而是他的饭,我尝到的第一口,就充满了熟悉。 家的味道。 我想哭。 不是因为他做的饭有家的味道,而是,我在不由自主地怨恨,为什么暮谦做给我的饭,我从未尝出家的滋味。 我不想去比较,也不想去否定。 暮谦,为什么。 为什么你这么倒霉。 我想到了那条让我失眠的信息。 让我如临大敌的信息。 让我无比讨厌,以至于删空一切的信息。 “我睡不着。” 我抽了张纸,狼狈擦着泪,说: 对不起。 萧云淮笑着说,我做的饭有那么难吃吗? “对不起。” 我哭得更痛了。 我哭着说,萧云淮你做饭好好吃。 我一边哭一边吃。 真的好吃。 好想每天都吃到,我可能永远吃不腻。 提起永远, 我的心,冷冷回敬自己:你信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跟朋友们说,说我和暮谦离婚了,以及,我正在爱萧云淮,很爱的那种。 我不知道该如何将这段话昭告天下。 但我很想,很想很想,很想很想让我的亲朋好友知道, 我再一次陷入了热恋, 是和萧云淮。 我想让所有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在热烈地爱着萧云淮。 我想将他公之于众。 我想分享我的喜悦,我的甜蜜,我的冲动,我的不理智…… 我的幼稚。 好想,好想好想让他见光。 将他的照片发给所有人。 然后,再删光所有亲友,只剩我自己,阴毒又痴迷地,盯着他的照片看。 萧云淮风评不好。 萧云淮是个事业疯子。 他是缠绕权杖的毒蛇,是阴鸷的锦衣卫,是见不得光却令人畏惧的权势附庸。 我们像蛇一样缠绕。 窒息。 极致的欢愉。 我认输了,我抓着手机,给唯一知道我可鄙内心的闺蜜说: 我想给他生孩子。 双胞胎。 闺蜜删删停停。 我的心,我封印在身体里的魂魄,包括我的骨骼,都在尖叫着。 我有了繁殖的冲动。 我跌入了曾经最鄙夷的凡尘俗世。 我想变成什么都不思考,软下身段纠缠他的女鬼。 给他生孩子。 闺蜜说:“这就是他们说的,生理喜欢吗?” 我否认。 因为我清楚,并非只是身体,我的魂魄我的骨骼,我所有的一切都在叫嚣着,我爱他。 它们唯有一个声音,告诉我:“一切都对了。” 这才是我一直想要的。 萧云淮,才是我一直向往的爱情。 最终,闺蜜发来四个字。 “渣男贱女” 她说。 我认真审视了这四个字。 我自认为,并不对。 但,它们足够形象。 我看向萧云淮。 他正看着我,眉目带笑,神清气爽。 他凑过来,咬着我的千日草吊坠,轻轻拽。 我想, 我不要给他生孩子, 我要和他一起死。 骨骼都纠缠, 化为烂臭的泥。 然后,让暮谦掘了我俩的坟, 鞭尸千万次。 圣诞节那天,我和闺蜜见面。 她同我说了暮谦的朋友圈状态。 他正常的发一些工作上的讯息,只字未提离婚的事。 我听着,无动于衷。 她说,你的白月光已经变成了白米粒。 接着, 她又说: “你的朱砂痣,总有一天,也会化作蚊子血。” 我抬起头,冲她笑。 斩钉截铁地告诉她:“我从未想过和萧云淮有以后。” 因为我曾许诺暮谦的永远,只有短短十年。 十年都不到。 所以,我不会再许诺萧云淮什么。 我很清醒。 我和萧云淮,连十年都没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