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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29日那天

作者:凤久安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29号晚,我对暮谦说,我想离婚。


    他在厨房装盘,洗好的草莓盛在玻璃盘中,放在我怀里,好笑道:“这是什么play?”


    我盯着草莓上的水珠,透明的,黑色的,红色的。黑色是暮谦穿的毛衣,红色是我面前的草莓。


    水珠最后滑向了扎进果肉的竹签中。


    我不敢抬头看他,余光中,他戴在腕上的表银冷,我耳边能听到秒针滴答的声音。


    我开始心跳加速,不是因为要与他坦白,也不是因为愧疚。


    我不受控的想起了萧云淮。


    我想起第一次见他,他倚在车边,低头点烟。


    与那蓝色的火一同燃起变亮,再变成橙色炽火的,是我的心。


    心跳平息后,我双眼模糊,有这片朦胧做遮掩,我想起了和暮谦的相遇。


    他出现在我初入社会,最无聊的年纪。


    为了附庸风雅,假装高知,那时的我很喜欢在周末回母校听讲座。


    讲飞机发动机和刹车片的。


    我并不感兴趣。


    春末午后,困是正常的,但那天我困得有些不太正常,我在最后一排睡着了。


    睡醒,见人都走差不多了,很远很远的前排讲台边,几个人围着一个西装考究的人问问题。


    离我最近的后门已经关了,唯独他们旁边的前门还开着。


    我匆匆穿上外套,戴上耳机,尽量缩小存在从前门出去。


    走出礼堂,我掏出手机站在门口挑歌。


    左耳的耳机被人拿开。


    “你就是这么听我的讲座?”


    暮谦就是这么跟我搭讪的。


    暮谦不是我的理想型。


    这话我从一开始就跟他说过。


    尽管他各方面都很优秀,优秀到过分突出,假如他优越起来,无人会不适,因为是应该的。


    但我不喜欢他,最开始。


    身边的人都知道我喜欢什么样的人,从小到大,我都爱一个类型。


    我喜欢黑头发,很黑的头发。


    肤色不要太白。


    一米八三以上。


    像兄长,像父亲,事业狂。


    心理略不健康。


    疯的。


    以及,


    姓要好听。


    暮谦一条不沾。


    他像缺黑色素,头发生来就棕棕黄黄,千禧年爱韩流的那些姑娘一定喜欢。


    他很白。


    他一米七九,穿鞋勉强一八三。


    生活过分健康,心理也是。


    因为太聪明,所以事业只用几分力就够。


    他一天当中,能抽出十几个小时和我谈恋爱。


    他会对我说谢谢,会说对不起。


    会和我一起进行人类观察游戏,


    我们可以聊个通宵。


    他姓暮,我觉得不好听,也不好看。


    暮谦问过,为什么是一八三?


    他可以染发,可以拼事业,可以不健康,可以变得很阴湿。


    但唯独身高,他问我:“为什么一定要是183?”


    我说,我的初恋就是一八三。


    他:“暗恋的不算初恋。”


    “那你说什么算初恋。”


    “你,我。我们算初恋。”


    暮谦之前,我没谈过恋爱。


    他也是。


    和他在一起后,我总是会复盘,他这样的人,那天同我搭讪,已经是破天荒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让他一见钟情的。


    但他说,很奇怪,就像命运设定好的程序。


    他在台上讲发动机和刹车片的时候,顿了三次,说错了三次。


    每一次,他都能清晰看到最后一排在角落的我。


    为了投影课件,礼堂关了灯拉上了窗帘。


    但那天,光从未合拢的窗帘缝隙漏出了一条,那一条春日柔光就打在我身上。


    他说,他怦然心动,大脑差点停摆。


    “我很想从台上冲下去问你名字,然后告诉你孩子的名字。”


    我不喜欢他。


    但我爱上了他。


    很奇怪吧,不喜欢一个人却还是会爱他。


    遇到暮谦之前,我也以为爱就是喜欢,喜欢就是爱。


    与暮谦相爱后,我才知道,原来人是可以爱上一个在理想型之外,你不喜欢的人。


    十年前的那道照在我身上,让暮谦怦然心动的光,


    我终于从映在萧云淮脸上的烟火中,明白了。


    所以,我说——


    所以,我对他说。


    “暮谦,我们离婚吧。”


    这篇文是突然跳到脑子里来的,不开不行。他们仨在我脑子里,一幕幕的演。


    试了,第三人称来写,不行。


    没办法,第一人称就第一人称吧。


    有时候得顺应文字自己的想法。


    无存稿,写到这个感觉结束就结束,完全依着它想要的感觉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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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29日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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