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卿卿
杜笙从窗户口朝外看,那些人说是山贼, 瞧着穿着打扮, 更像被逼为贼的百姓, 听说这边在打仗,穷的穷死, 富的流油,成了两极分化,百姓不满,聚集成贼。
朝廷找了人管制, 似乎并没有卵用,它依旧这么乱,打家劫舍的人成群结队。
而且听说这里的百姓十分仇富,如果被他们逮住, 不死也要脱层皮,其它人倒是无所谓,比如丫鬟家丁, 反而会得到他们的同情, 只为难身穿锦服的主子。
“你跑吧,不用管我,我伪装成家丁兴许能蒙混过关。”杜笙不想拖累江清清。
江清清嗤笑, “细皮嫩肉说是家丁鬼信?”
她已经收拾好了行李,不管杜笙愿不愿意,拽着他朝外走,本打算走前门, 刚绕过桌子,那门突然被人揣响。
江清清放弃了前门,转而拉着他爬窗,窗户对着还没沦陷的那面,有点高,杜笙浑身无力爬不动,江清清直接把他推了出去。
杜笙一头栽倒在窗下,还没来得及喘息,江清清已经跳了下来,扶着他站起来,朝船边走去,那里停了几艘小船。
来之前找人查过,猜到八成会遇到山贼水贼,早就做好了准备,住的地方是个四面通窗,而且方便跑的房间,离小船也最近,没功夫说话,江清清直接把他塞进船内,解开绳子推动船儿脱离大船。
前脚刚离的稍远,后脚船边有人追来,还有人要跳河拦下他们,都被江家的家丁和丫鬟们挡住。
江家行善,丫鬟和家丁们都很忠心,没有一个临阵逃脱,找地方躲着,全都拿了东西和水盗打斗,不时有人落水,也有人自愿跳水,游到船旁边,推着船儿走。
杜笙瞧了一眼江清清,这人从头到尾面无表情,冷静的很。
“我以为你会丢下我。”他现在这样确实是个拖累,丢下他,她一个人跑的更快,船也不会动不了。
江清清认真的摇浆,“考虑过,后来觉得还没到那个地步。”
噗!
越来越多落水的声音,说是落水,不如说是赶来的水盗跳水的声音,他们生在水边,游泳厉害,几下便追了过来。
推船的家丁没有办法,只好过去与他们缠斗在一起,可惜寡不敌众,还是有人绕过他们追了过来。
江清清只睨了一眼,突然身子一歪,噗通一声跳进水里,没多久水里冒出血水来,杜笙闻到一股子浓浓的血腥味。
他莫名有些心慌,趴在船边朝水里喊,“江清清!”
没人回应。
他又喊了一声,还是没人说话。
杜笙心中升出不好的预感,撑起身子便想跳下去,水面突然被人打破平静,一颗**的脑袋冒出,江清清抹了一把水,手里拿着匕首游来,没有上船,在底下推着船走。
杜笙松了一口气的同时还有些想不明白。
她明明可以一个人跑,还不用冒险,毕竟游泳厉害,一个人潜入水底,旁人想追都追不上,必要的时候把他推出去,引开那些人,跑的几率更大,所以为什么要带着他?
“你把我丢在这里吧,我就说是你强逼入赘的姑爷,他们应该不会为难我。”杜笙不想再欠她的人情,否则以后真没脸提和离。
江清清抬眼瞧了瞧他,“再等等,等他们追过来我就用你引开他们,现在时机还没到。”
杜笙明显感觉自己压力减了大半,虽然不知道她是故意这么说,还是怎么地,他心里好受许多。
千万别是因为想救他,所以要带他走,他会愧疚的。
许是游的远了,也或者是目的达到,那些人似乎放弃了他们,没再追过来,远远吊着。
毕竟俩人身上根本带不了多少钱,江清清也只是收拾一些值钱的玉件而已,银票会泡坏,玉件不会。
杜笙注意到临走之前她把他送她的好几件墨玉都塞进了包袱里。
那些墨玉同出一源,有钗子,有牌子,也有耳环和镯子,江清清不可能全部戴在身上,她藏在枕头下,收拾的时候不好收拾,拖了些时间,要不然不会这么狼狈。
杜笙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目光复杂,半响叹口气,伸手拉她上来,江清清全身湿透,杜笙身上倒是完好,江清清刻意没有碰到他。
杜笙脱下外衣递给她,江清清没接,“你穿着吧,我不冷,而且我的身子骨比你硬朗多了,我生个病没关系,你要是再生病,搞不好真的去见阎王了。”
还有心情开玩笑,看来真的没事。
杜笙没有逞强,自个儿穿了回来,“接下来怎么办?等着人救吗?”
江清清伸手拨弄了一下水面,“我们在往下游飘,待会儿寻个没人的地方上岸,先避开那些人再说。”
杜笙点头没有异议,想了想,挪了挪屁股,坐到江清清那边,摊开衣物去包江清清,这回江清清倒是没拒绝,很自然的搂住他的腰,往他怀里缩,边缩边笑道,“总算知道自己是有媳妇的人了?知道照顾媳妇了?”
杜笙头扭去一边没说话。
“搂住我的腰。”江清清拉了拉他的袖子。
杜笙没动。
“我冷。”声音里难得软了一些。
勉强动了动。
“靠近一点,这么保守,你还是现代……”
杜笙陡然低头,“现代什么?”
“没什么。”江清清不说。
“现代人是吗?”她不说杜笙也猜到了,“你隐藏的可真深。”
他好几次试探都没试探出来。
“不是我隐藏深,是我没有现代的记忆。”她解释,“我只记得我是胎穿而来,原来叫什么,是什么人都不记得了。”
这是实话,她确实没有以前的记忆,只记得一个人罢了。
“你原来叫卿卿,卿本佳人的卿。”这个时候没必要撒谎,江清清说的可能是真的。
“我前世是不是认识你?”江清清问。
“嗯。”杜笙回答的漫不经心。
“是不是喜欢你?”
“…………嗯。”稍微有些迟疑。
“那就对了,看来我应该就是卿卿。”
☆、由爱生恨
江清清想了想又问, “你在现代是不是也叫杜笙, 戴金丝边眼镜的那个。”
杜笙奇怪的看她一眼, “你不是没有记忆吗?”
江清清点头,“是呀,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你。”
这是实话, 她没撒谎,确实忘了所有人, 所有事,唯有杜笙。
就像刻入骨子里了一样,能记得他的名字,他的容貌,他的性格和他做的事, 只是一部分的,大多数还是记不起来。
“我连原来的爸妈都忘记了,就记得你,是不是你曾经做过什么特别令我感动的事?”江清清有些好奇。
她是因为时间的沉淀忘记的,毕竟十几年过去, 自己小时候的事情都记不得, 更何况那么久远的现代, 所以早就忘了为什么那么喜欢杜笙?只知道自己喜欢他,特别特别喜欢他。
她忘了,杜笙记得,“因为我在你需要的时候帮你交了医疗费。”
他没有添油加醋, 话也很好理解,因为需要,所以感动。
江清清点点头,“难怪我总觉得你救了我。”
这也算救,不过很奇怪,杜笙说了那么多,她至今没有以前的记忆,回忆不起来。
“我以前是个什么样的人?”江清清抱紧他,“是不是也像现在这么坏?”
杜笙低头瞥了她一眼,嗯,还知道自己很坏啊?
“不,你以前很乖的,又乖又听话。”杜笙认真道。
“这样吗?”江清清颌首,“那我追到你没有?”
杜笙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的**。
“说呀。”江清清挤了挤他。
杜笙无可奈何,“没有。”
江清清有些生气,“我以前那么乖,那么听话都追不到你,难怪我变了。”
她确实变了,变得杜笙都不敢认,如果不是她亲口承认,搞不好他现在还云里雾里,不敢把两个人关联在一起。
江清清突然揪起他的衣襟,“衣服脱了让我看看胸。”
“咳……”
杜笙不仅不脱,反而还捂紧了,“做甚?”
“那有那么多问题。”江清清十分霸道,“快点。”
杜笙沉默不语。
江清清掏出匕首。
乖乖拉开衣襟,语气略带埋怨,“可以了吧?”
江清清笑了,“看来很乖很听话,不如一把刀啊。”
杜笙敢怒不敢言。
江清清玩够了,收了匕首,捧着他的脸亲了一口。
很奇怪,杜笙原来有些排斥她的接触,现在居然……习惯了?
砰!
船突然发出一声巨响,就好像撞到什么东西一样,江清清朝下看了看,道:“我们到岸了,下来吧。”
到是到岸了,可惜是平洲下游的岸,他们本来要去中间,可以直达赌石大会,现在只能绕远路过去。
这么晚了,希望能找到合适的地方住下,杜笙的身体不好露宿街头。
江清清站起来,又矮下身子过来拉他。
杜笙极力撑起身子,他还有些晕船,加上水土不服,临睡前又服了药,现在浑身酸软无力,几乎半靠着江清清才勉强走到岸边。
那船搁浅,需要淌水才能过去,杜笙膝盖以下尽数湿透,上岸后江清清尝试给他拧干,贴在腿上没办法全部都拧,部分还是湿答答的,聊胜于无吧。
杜笙趁着这个机会偷眼打量江清清,带着他这个拖油瓶,她居然也不烦,耐耐心心将他半卷起的裤子撸下来,扶着他走。
杜笙身上没力气,走不了多远,附近又没有人家,俩人几乎走走停停,需要歇息时,江清清会把他的脑袋摁在她肩上,让他得空喘息两下。
“现在时机成熟了吧,可以丢下我自己跑了。”在这么个荒山野岭,完全没有带着他的必要。
江清清点头,“等过了那片林子再说,万一林子里有野狼,我就把你丢过去喂狼,狼有吃食就不会再追我了。”
杜笙嗤笑,“是吗?”
他已经可以百分百确定,江清清在撒谎,她不会丢下他的,因为她是前世的卿卿。
“是的。”江清清强调,“你现在还有用。”
杜笙从鼻孔里哼了一声,“喂狼之前要不要睡了我?要不然你亏大了,追了两辈子都没追上。”
江清清似乎被他提醒一样挑眉,“说的也是。”
她拉了拉杜笙的手腕,另一只手把他的袖子撸上去,半响又放下来,“太瘦了下不去手,养养吧,养肥了再说。”
杜笙噗的一声被她逗笑,“又不是猪肉。”
江清清没回应,只捏了捏他的手道,“困了就睡一会儿吧,待会赶路的时候叫你。”
杜笙确实撑不住了,他方才难得陪江清清说那么多话,就是想转移视线,可惜药效太强大,人还是昏昏欲睡,被江清清看了出来。
“我还能再撑……”
江清清歪头看去,杜笙已经睡着,他睡着时就像天使似的,干净无暇,江清清把他放倒在自己膝盖上,仔细描绘他的五官。
就是这张脸,让她记了两辈子,如何也忘不掉,不想忘,想再记一辈子。
虽然杜笙说的轻描淡写,但她总觉得这不是全部,还有更重要的事,对她来说意义重大,相当于救她的命,所以她对他的喜欢感激中含着爱,爱意中掺和着感激,无论哪一种都足够她为他付出生命。
朱笙真幸运,居然会跟他长的一模一样,清清,卿卿,杜笙,朱笙,真的是巧合吗?
她不信,那本书搞不好就是她写的,把她和杜笙写进书里,跟他有仇似的,把他写的那么惨,最后手筋脚筋都被挑了,只能躺在床上。
有句话说的好,有多爱就有多恨,这么多年的付出没有回应,千方百计接近他,被他无视被他忽略,由爱生恨,于是《他跑了九十九次》诞生。
没别的目的,单纯为了折腾他,他越惨她越开心,借此发泄她的怒火。
作者有话要说: 嗯,猫主子到了,沉迷撸猫所以今天只有这么一点,明天努力多更。( ˙ˇ˙ )
☆、有办法的
说实话, 还挺爽的, 俩人身份性格完全调换过来,变成了她养杜笙,杜笙寄人篱下。
前世她一定过的很惨, 以至于会写这样的平衡, 可她又有一种错觉,前世她不惨, 她出身名门,有富豪朋友, 到处一掷千金, 然而到底哪个才是她, 江清清自个儿也说不清楚, 她没有前世的记忆。
即便杜笙说过之后, 她还是想不起来。
也许是年轻时她很穷, 后来通过努力变成有钱人,然后到处一掷千金?
那都是过去的事,江清清没有深究,瞧了一眼身后, 靠在树上, 抱着杜笙也睡了一会儿。
醒来四周依旧一片安静,身上还有些冷,大概是睡着的缘故,江清清没叫杜笙,直接矮下身子去背他。
到底是成年男人, 体重不轻,她花了许久的功夫才将人背起来,深一脚,浅一脚离开河岸,往小树林里走。
小树林不大,方才假设有狼之类的完全就是瞎扯淡,没有狼,连个稍微大型一点的动物也没有。
这里在打仗,打仗自然缺吃的,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能放过才怪。
跑之前他们吃过饭,饿倒是不饿,就是冷,还是春天,夜晚的风有些威力,她与杜笙的衣裳都是半湿,风吹来刮的浑身凉透。
担心杜笙发热,把衣裳都给了杜笙,她自己还好,走着走着身上出了汗,脚下越发麻木,也不知熬了多久,终于瞧见一处小木屋,再一细瞧,竟是个小村庄。
天已经蒙蒙亮,小村庄前有人种菜浇水,是个女人,江清清走上前求助,那女人有些怕生,躲在麦秸堆里不敢出来,江清清表情失望,“如果不方便的话就算了。”
她以退为进,果然奏了效,那女人问,“就你们两个吗?”
“嗯。”江清清折身回答。
“那跟我来吧。”
女人在前面领路,她在后面跟着,没说要他们给报酬,纯粹是看在她背上有个病人的份上同情他们,暂时将他们安排在一个偏房,本来是杂物间,收拾了一下勉强空出床。
江清清倒也不嫌弃,将杜笙搁在床上,自个儿也上床睡了一会儿,床是自己编的,藤条被杂物压的高一半,低一半,她睡得很不舒服,也才一两个时辰罢了,人已经清醒过来。
杜笙还没醒,他身子骨太弱,伸手一摸,果然发了热,现在额间一片滚烫。
这个文是刻意折腾他的文,即便没走剧情,他依旧跑不掉,原书里她会打断杜笙的腿,然后杜笙再也站不起来。
她没按剧情之后都不用她亲自动手了,杜笙自个儿摔断了腿。
原书中这个时间,差不多就是她给杜笙下药,让他变成摆件的时间,她没走原剧情,瞧着他的情况,也差不多每天喝药,跟个摆件似的,一天醒来的时间很少,和书里不一样的是一个被逼,一个是他自己要求的。
难不成即便不走剧情,那些大剧情也会换一种方式出现?岂不是说最后杜笙还会手筋脚筋被挑,被她照顾一辈子?
江清清莫名有些期待,这本书其实折腾来,折腾去,还是不离本心,那就是她喜欢杜笙,想一直照顾他。
许是不方便莫名其妙挑断他的手筋脚筋,所以给他安排了这么多毛病,相当于做了错事惩罚他。
前世的她真是小机灵鬼。
江清清去打水,给他擦擦身子降温,知道杜笙介意,擦之前特意问了问他,杜笙含糊说了声‘哦’,然后又睡了,这声‘哦’不知道是表达自己知道了,可以擦的意思,还是不行的意思?
瞧他马上要烧糊涂了,干脆脱掉他的衣裳,说实话,这一世的情况很难叫他保持一个十分健康加强壮的身子,比前世瘦了许多。
前世他身材修长,结实均匀,像个衣服架子,现在过于瘦弱,加上断了腿,不方便行走,江清清听香儿说过,即便求生欲很强,每天都想锻炼身体,增添寿命,然而断腿让他无计可施,只能继续躺在床上,更加虚弱,身体一天不如一天。
该说他幸运好呢,还是不幸好?
幸运一直有人照顾他,生病的时候有人伺候,是最幸福的事,不幸的是这才一个开头,往后毛病多的事。
擦一遍似乎不太管用,杜笙的体温很快又升上来,江清清又给他擦了一遍。
打仗到处都很穷,没什么吃喝,只勉强弄来一碗米糊,小心翼翼喂他喝下。
米糊很稀,说是米糊,不如说是米汤,大部分都是水,杜笙很快被尿憋醒,抓住床板踟蹰半天说不出话。
“怎么了?”她问。
“……我想上茅房。”当着她的面这么说有些羞耻,毕竟他身上没有力气,要靠着她扶。
江清清点头,没说什么调侃的话,直接把他带去茅房,自个儿在门口守着,杜笙很快出来,大概是撑不住,直接扑在她背上,累的不轻的样子。
江清清比他矮,被他这么一压,险些摔去,张嘴想说什么,半响叹口气,他是个病人,不能跟病人一般见识。
杜笙的病一天好不了,她一个人也伺候不周到,江清清想了想,将身上的几件玉件托农女卖掉,钱俩人对半分,特意叮嘱她分几家卖,因为一家吃不下这么多的玉,其实是想通知江家的人过来找她。
无需做别的,江家的丫鬟和家丁发现她的东西,一定会主动找上门。
她就这样等啊等,第二天果然等来了香儿和熏儿,其他人分散开来,暂时还没找到。
离赌石大会还有几天,江清清并不着急,花了钱继续找人,可惜,依旧没有消息,连前头先到的那批人也没到,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也不清楚他们还会不会到,总之她们身上的现银互相对了一遍,发现不超过十万两。
十万两能买房子铺子和田地,在别的地方很值钱,但是在赌石大会上连块石头都买不到,江清清莫名有些发愁。
“其实……”全程听了对话的杜笙表情复杂,“我可以把钱翻几倍。”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本来答应今天加更的,但是没想到猫咪落地之后还要检查猫瘟啊啥啥的,然后啥都没准备,只能现买猫粮和羊奶,沙盆等等,包括给自己打狂犬疫苗跑了一天,晚上才有空码字,希望能理解,明天应该有空,我尽量早点起来码字_(:3」∠)_
☆、看你的了
江清清似乎毫不意外, 脸上没有半点吃惊。
杜笙凝眉,“你知道?”
江清清摇头, “我不知道, 只是感觉,感觉京城那个相玉师就是你。”
她坐在床头,朝后一倒,直接枕在杜笙腿上, “我虽然不记得具体的, 不过我知道你是做翡翠生意的。”
当时她还很可惜杜笙做翡翠生意,居然不戴玉, 白白浪费了那么好看的手和脖子。
他戴东西肯定很好看,还可以帮忙推销玉件, 旁人瞧了当即眼馋想买, 自从经常带他出去之后,很多人问她玉哪买的?
其实她们更想问人哪找的吧?
杜笙无需多做旁的,只许安安静静坐着, 便是一副风景线,时不时有人回头看他, 原来不爱出来的花家小姐也是隔三差五主动问她, 要不要出去玩?
她当然知道她的目的,可惜花家势大, 为了拉拢她,还是要带杜笙出来,说实话, 她喜欢的人给别人看去,心里还是十分不舒服的。
杜笙点头。
翡翠也是玉的生意,江清清不懂玉,肯定认为两者差不多,再加上他会雕玉,为了去赌石千方百计不惜牺牲色相也要进黑市,只要一关联就能猜到,江清清也试探了他好几回。
她不确定,只是怀疑。
“开赌石大会之前,除了我们这些要买原石的,也有卖原石的,有些不够资格进赌石大会,会在外围买卖,咱们去那里碰碰运气。”杜笙是根据以往经验判断出来的。
开赌石大会的场地和人脉都是旁人提供的,自然需要付给他钱,大概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左右,有些人不舍得,干脆自己守在外头,也有些是没接到场地主人的邀请函,不够资格进去,只能守在外头。
离赌石大会还有几天,他们一定会趁这个时间把所有好货拿出来,能成交一笔赚一笔,因为不需要另外交场地钱,同样的石头,价格会低很多,买家也不需要付给场地主人钱,对双方都有好处。
当然要那种慧眼识千金的人才行,一般的人还是更信赖赌石大会里头的石头,觉得有保障,出玉率高。
前世杜笙钱多,正好又懂,所以他挺喜欢跟外围的人交易,买完让人带回国,开出中下等的料子找人卖掉,开出高等料子自己留着,也能从中赚不少。
现在是没办法,只能走老路,否则江清清的钱到不了,杜笙又联系不上姚掌柜的话,他俩就只能看着,什么都做不了。
这点钱在赌石大会上确实连块石头都买不着。
“都听你的。”江清清没有意见,只躺在他腿上,伸出手把玩他的鬓发,嘴里感叹道,“这样真好。”
杜笙似乎在慢慢接受她,原来是被逼着和她身体接触,表情始终不情不愿,现在似乎无所谓似的,随便她怎么摸他,碰他,昨晚给他擦身子时,这人醒了一会儿,没说什么,也没露出警惕的神色,只淡淡扫了一眼,然后翻个身继续睡了。
正好她前面擦完,翻个身是为了让她更方便擦后面?
懂得配合了,说明他已经完全不排斥她了。
他有心理阴影,让他一口气接受是不可能的,这种小进步她已经很满足。
前一句杜笙听清楚了,后一句与其说是跟他聊天,更像自己嘀咕,杜笙没听清楚。
“刚刚说什么?”他问。
“没什么。”江清清不想回答,只转移话题一样道,“你的身体还不好,明天去吧,今天再歇息一晚。”
“嗯”杜笙没有拒绝,他现在身上还没什么力气,刚退了烧,怎么也要再喝一天药恢复恢复。
“先吃点东西。”江清清很早就发现了,她非常喜欢照顾杜笙,难怪要把他写的这么惨,就为了满足自己那么点癖好。
杜笙乖乖的躺在床上,吃她喂的饭,喝她喂的水,格外有成就感和满足感。
杜笙原来还有挣扎的心思,现在……
放弃一样任她折腾,吃了饭,又喝了汤,药也灌完之后躺下又睡了会儿。
因为刚退了烧,身上有些冷,盖了两床被子之后捂出一身汗,再醒来浑身黏糊糊的,杜笙伸手摸了一下,脖间,肚腹,腿上,连手心里都全是汗。
可能是盗梦,身体太虚引起的,水分排不出来,只能靠这种方式。
杜笙想爬起来洗洗澡,出了身汗,他力气倒是恢复了些,一动把他身旁一同睡下的江清清吵醒。
她也不怕传染,一直睡在他旁边,床不算太大,但是也不小,挤两个人绰绰有余。
许是怕冻到他,没跟他一个被窝,自个儿盖了一个被子,那个被子就是杜笙上头那个,所以杜笙掀被子会拉到她的被子,江清清睡眠又浅,一下就醒了。
她揉揉眼问,“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有点饿。”杜笙没说实话,他想把江清清支开,自个儿擦擦身子。
昨天病成那样让她擦是没办法,今儿身上有力气,不可能还让她擦。
江清清没有细想,只坐起来道,“那你等等,我让人给你下碗面吃。”
昨天香儿和熏儿找来,今儿又有几个家丁找来,全部窝在人家的农家舍不是办法,住的地方不够,吃喝和药都跟不上,所以她趁杜笙睡着的时候挪了个窝,现在在平洲一家客栈。
客栈受赌石大会的商人队伍保护,很安全不说,东西也齐全,江清清在客栈里遇到几个熟人,打过招呼之后才过来看杜笙,看着看着跟着睡了。
“你帮我下吧,想吃你亲手下的清汤面。”杜笙莫名觉得对话耳熟,仔细一想发现是新婚之夜时他支开江清清的话,已经用过一次的借口,很显然,第二次是不奏效的。
“你想干什么?”江清清穿鞋的动作一顿,回头看他。
瞒是瞒不住的,杜笙实话实说,“出了汗,想擦擦身子。”
江清清上下打量他一眼,“都这样了还瞎折腾,我帮你擦吧。”
果然,想办法瞒着她是对的,她就是个色狼,女色狼。
杜笙琢磨着找什么借口拒绝,想了想算了,毕竟已经被擦过几回,再擦一回似乎并不能改变什么。
江清清很快打来水,怕冻着杜笙,只脱了他半边衣裳,抬起他的胳膊,把侧面和半边正面背面擦好,又让他坐另一边,用同样的方式擦了擦。
腿上出汗不多,只简单沾了沾水就让他继续躺在被窝里,被子翻了一面,上面和下面那床也换了换。
他说饿虽然是借口,不过江清清还是让香儿下了碗面,正好擦完澡时送过来,江清清喂他吃下。
总是睡对身体不好,下午扶他起来走走,顺便打听了一下姚掌柜的下落,姚掌柜是跟秦茗大师和她江家先前那批人一起走的,一定是遇到了什么麻烦,所以这么久都没到。
今天再等他们一天,明天还不来的话,只能自己想办法凑钱进赌石大会了。
杜笙身体不好,能不让他费神,尽量不让他费神,江清清着人去催一催,为什么那些人还不到。
又找了人请当地的商会帮忙,将他们的丢在河岸边的船拉回来,如果有可能的话,她愿意付一笔钱,助他们将那群水盗打掉,被弄成这样,仇肯定是要报的。
她从来不是善良的人。
身边总共就那么几个人,全部被她支走,客栈里登时又只剩下她和杜笙,俩人什么都没做,走走停停绕客栈一圈,然后又回来继续躺着,一直到第二天。
跟往常一样,江清清先起来,然后扶杜笙起床,虽然现在手里银子不多,不过也不缺那几百两,叫人买来轮椅,她推着杜笙出门去赌石大会的外围看看。
怕来迟,许多人提前三五天到,没事做怎么办?自然是过来瞧瞧,所以赌石大会的外围居然也意外热闹,人来人往,像个小街道似的。
江清清颇是好奇的瞧着地上一块块大小不一的石头,看着都一样,杜笙是怎么从里头挑出有玉,而且是好玉的料子的?
很神奇,虽然有经验可循,她也努力想学,但是太难了放弃。
如果谁都是有一本书就能学会的话,相玉师也不会那么紧俏了。
杜笙看了一路,发现这里居然有不少赌翡翠的,还有人专门收翡翠,让他很是心动,他赌翡翠比赌和田玉有信心。
大概是销往的地方不一样,比如说京城,或者说大盛王朝更喜欢和田玉,但是别的国家偏爱翡翠,两者之间都有优点,平洲恰好是它的进货点罢了。
杜笙原来不赌翡翠,是担心没人收,在大家都赌和田玉的时候他赌翡翠,和砸手里没甚区别,现在有人收,问了问价格,还行,不算特别低之后果断选择了赌翡翠。
翡翠主要看种,所以他先选皮硬的料子,皮硬说明种水好。
场口很模糊,看不出来,现代和古代也有区别,杜笙放弃看场口,只看它表现。
来的早,刚吃过早饭,阳光正好,看料子多一个把握,杜笙矮下身子去搬一个黑乌沙皮料,黑乌沙属于高档料子,种水老,色浓,还有可能出帝王绿,然而有一个缺点,十赌九不中,世面上假货也比较多。
最主要的是价格贵的离谱,十万两并不能买下这块,它主要是大,估摸着成交价在一二十万两左右,杜笙放弃,又寻了一块。
白盐沙皮,这类皮色种水好,会出秧苗绿,也属于高档料子之一。
后世这种料子已经很少见了,被开采的差不多,这辈子也许在早了几百年的时代,所以料子表现都很好,会赌的人倒是少了很多,大概翡翠也没流行几年。
这块很小,杜笙拿起来看了看,正瞧的起劲,旁边突然有人抱怨了一声,“这块料子怎么这么差?都是裂,还卖这么贵。”
杜笙放下白盐沙皮,走过去瞧了瞧,和那人表现不一样,他几乎可以说是眼前一亮。
这块料子看着裂很多,质地粗糙,底灰,还不透明,一看就是垃圾料子,它之所以被标高价,是因为它大,有上百公斤。
这么大一块就算是垃圾料子,也价值不菲,杜笙看中的不是它大,是它里头能出高绿。
翡翠以绿为贵,这块料子也不是真的垃圾料子,它是概率很小的狗屎地,狗屎地子出高绿,而且大多呈块脉状。
行里话叫龙,“龙到处有水”,如此色和水都能保证了,就差种了。
赌它只要赌种就好,常见的种分为四等,玻璃种,冰种,糯种,豆种。
只要出个糯种就不亏,再往上都是大赚,杜笙让江清清把他推过去,细细摸了摸,又用戒指的背面刮了刮,很硬,种水应该不算差。
就赌这块了。
“东家,这块怎么卖?”
东家百忙之中抽空瞄了一眼,“不贵,十五万两。”
杜笙仰头,与江清清对视一眼,钱不够怎么办?
“要不然你去说个软话,东家看你长得漂亮,说不定就便宜了。”杜笙存了心为难她。
江清清挑眉。
“能不能翻身就看你了。”杜笙给她施压。
江清清想了想,丢下他过去,与东家有说有笑,她能纵横生意场上那么多年,自然有些手段,离得远,听不清在说什么,只瞧见她低下头,露出纤细白皙的脖子,白天鹅似的,修长干净的手挽了挽鬓发,显得格外端庄优雅,也没跟东家说多久,很快回来。
脸色已经从巧笑嫣然,变回平常那副微冷的模样,“他对女人不感兴趣,倒是好几次瞧了瞧你,很有可能喜欢男人。”
杜笙本能觉得不妙,转动手轮就要溜。
江清清摁住轮椅,“相公,能不能翻身就看你的了。”
☆、勾引天赋
杜笙莫名有一种偷鸡不成, 蚀把米的感觉,江清清拉着他的轮椅,他想溜都溜不了,被迫转回身, 朝东家的小摊位而去。
东家似乎早就等着, 热情的招呼他,手还在他的肩膀上拍了一下,又借着拍肩膀的功夫,一溜顺着他的胳膊摸下来。
杜笙心里反感,面上不显, 还要勉强扯出一抹笑。
江清清的判断没错,这人果然喜欢男人, 而且似乎对他十分感兴趣。
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悲哀,高兴这张脸关键时刻起了作用, 悲哀他居然要靠脸勾引男人。
太刻意的动作做不来, 杜笙勾了勾头,学着江清清勾引人的模样,露出一截玉似的白颈, 指了指方才他看中的那块石头问:“东家,那块能再便宜一点吗?”
东家眼前一亮,眼睛死死盯着他的衣襟, 顺着缝隙往里看,手也不老实的放在他脖间,有意无意摸来摸去。
杜笙忍着恶心没动, 因为他的默许,东家越发大胆,“这块啊,你要的话给你十四万吧。”
杜笙不甘心,“十四万不吉利,再低一点。”
东家拉了拉他的衣襟问,“那你开个价吧。”
杜笙摇头,“还是掌柜开吧。”
怕他开的太低吓到掌柜。
“十三万吧。”掌柜试探着又把价格喊低了一些。
“看来是跟这块石头无缘了。”杜笙转动轮椅就要走。
东家连忙拦住他,“别走啊,不满意咱们再商量商量。”
杜笙轮椅没停。
“十二万怎么样?”
杜笙的轮椅继续走。
“十一万。”
杜笙依旧不停。
“十万,最低的了,不能再低了。”
杜笙这才露出微笑,不枉他牺牲色相,到底还是达成目的了。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东西到手,二话不说离开,连石头都没切,直接拿着走人,头都不带回的。
石头因为太重,不方便抱着,杜笙把石头放在轮椅下的篮子里,自个儿拿着帕子擦方才那个东家碰过的地方。
江清清笑他,“看不出来,你还有做狐狸精的天赋,五万两啊,说免就免了。”
那个东家大概以为杜笙会在他家切,接触的机会很多,搞不好还有便宜可以占,结果被杜笙耍了一道,东西到手当即翻脸不认人,快的宛如翻书。
杜笙白了她一眼,继续擦,“你相公被人吃豆腐,你就看着?”
“要不然还能怎么样?要我表扬你吗?”江清清敷衍道,“相公真棒,为我们翻身做了很大贡献。”
杜笙无语。
江清清抢过他手里的帕子,扭过他的脖子帮他擦,比他还用力,杜笙感觉接触的地方一阵疼,歪头一看肩头都给他搓红了。
明显感觉江清清情绪不太对,杜笙问她,“怎么了?”
“没什么。”江清清还在继续擦,“只是希望自己记住,以后安排的再妥当些,这样就不用委屈你了。”
杜笙失笑,“人有失足,马有失蹄,想开点吧,我都没说什么。”
被占便宜的是他,不过能省五万两,也值了。
杜笙去了另一个地方切石头,这回的东家很正常,给了点钱,没说什么直接上手搬了石头拿去切。
杜笙指挥从哪切,这块石头他心里有点底,出高绿的地方肯定是中间,其它地方有裂,好在它大,切掉三五厘米不心疼。
第一刀选了有表现的地方,切的深了些,五厘米左右,因为大,花了大概一个时辰左右才切好。
杜笙拿过切出来的地方瞧了瞧,意外发现种水还行,不过没色,透明的不太值钱。
这块料子本来就赌种水,只要它种水不错,几乎就算稳赢了,杜笙心里松了一口气,又让人着手开始切第二刀,第二刀不太乐观,裂涨进去了,而且扩散成了小细纹。
杜笙刚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手放在轮椅上,不由自主握住。
江清清发现了,覆上自己的手,安慰他一样道,“不要有太大压力,大不了赌输错过这次机会罢了。”
她说得轻松,杜笙不愿意,也不想输,他能从那群水盗手底下活过来,一路发烧,水土不服,身体不适依旧平安到了平洲,都靠江清清,所以他必须赢回来,还她的人情。
人情债不好欠,杜笙很早之前就晓得,欠了还不了,头都抬不起来。
他扭头瞧了瞧江清清,其实心里有些意外,这种时候她居然还能面无表情保持镇定,不像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该有的,更像七老八十了一样。
记得他死时卿卿才二十多岁,很年轻,刚从大学毕业的人能有什么经验,所以他猜测卿卿很有可能在他死后活了很久,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慢慢从一个刚毕业的小女孩变成了中年人,老年人,搞不好还是儿孙满堂的那种,否则她不可能那么老道,经历那么多事依旧平淡无波,比他还冷静。
朱笙不愿意成亲其实是有原因的,哪个男人能接受老婆比自己优秀?杜笙都有点不情不愿。
江清清也确实优秀过了头,朱笙完全被她碾压,杜笙也有点危险。至少目前来说一直处于下风,平时想开她一个玩笑,立马被她怼了回来,让人很是挫败。
“石头要出来了。”第三块石头已经切好,切石头的师傅拿去放在水里清洗,刚切出来的时候周围都是粉末,水都压不住,石头也全被粉末盖住,稍稍冲了一下再拿上来才能看到玉的本质。
“种水到冰种了,见绿,水头很足,可惜裂太多,不过底下还有大块没切,切开只要有一面没有裂咱们就赢了。”
这么大的石头,一面大概有十几个手镯位,高绿高种水,水头也足,一只大概在两三万两左右,十几个镯子位,怎么也能赚个三四十万,再加上其它的戒面抠抠,边角料做成耳环和牌子,五六十万保底。
不过平洲在搞赌石大会,大家都准备把钱放在赌石大会上,这时候会高价收料子的人很少,收收无伤大雅的小料子还行,他们这块太大了,肯定会被压价,最后能有三十万两就算不错了。
三十万两在赌石大会上根本不够看的,需要找人合作,找谁又成了问题。
☆、等着死吧
杜笙很快觉得自己有些异想天开, 料子还没切完, 还不知道里头什么样, 他就开始想着找人合作, 委实有些不切实际。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料子切开,看看它到底是一块废料,还是一块能让人翻身的料子。
第四刀杜笙和切石头的师傅商量了一下, 决定从屁股切,看看它背面有多厚, 质地怎么样。
切石头的过程很煎熬, 江清清站在他身后,手放在他耳朵上, 不时捏一捏,杜笙搁在石头上的注意力被她吸引了大半。
都是些小动作, 不是压他的肩膀,就是理理他的头发, 有时候干脆掐他一把,如果是原来,他可能会以为江清清占他便宜等等, 现在抛开那层有色眼镜,发现江清清是在转移他的视线, 让他不要过于集中在切石头上。
每次切石头杜笙心里紧张, 身体都会紧绷。
也许以前也误会了她好几次?
杜笙不确定,他猜不透江清清的心思。
江清清玩了一圈,手摸在他的衣襟里, 杜笙脸黑了黑,果然是他‘误会’了江清清吗?
“石头切开了。”
江清清突然惊呼一声,杜笙连忙去看,这一刀还是不理想,细小的裂很多,不过比原来浅,能抠出些珠子,耳环,戒面等等小件,还要再切一刀。
第五刀切的师傅已经有些不耐烦,告诉他最后再切一刀,不行就去别家切吧。
切不出好料,完全是浪费他的时间,像他这样的师傅切一刀最多一两,没什么赚头,但是如果能切出好料,石头的主人要封红包,放鞭炮,一来表示喜事,二来告诉大家,他这里有好货。
虽然都不是在他这里买的,但是在他这里切的也一样。
封一个红包怎么也有百两银子,毕竟杜笙手里这块料子大,除了裂,其它表现也不错,只要把裂切掉还是能买大价钱的。
假如真的像杜笙想的那样,三十万两左右,拿出一百两包红包轻而易举。
第五刀也很快切完,天色已经从清晨变成了下午,师傅这一天啥都没做,光给他切石头去了。
越到后来,杜笙注意力越集中,全放在石头上,江清清根本转移不了,她也放弃了,起身去买饭。
从清晨到下午,俩人已经将近三四个时辰没有吃饭,切石头的师傅亦然,杜笙答应了他不管切不切得出来好料,他都包红包,师傅这才干劲十足。
杜笙也没闲着,在石头上画线,让他再切一刀,第五刀也不行,还是有细纹。
这块石头本来很大,被切了五刀,一刀三五厘米,一刀三五厘米,很快只剩下十厘米左右,再切不出来,这块料子相当于废了,勉强能保个底罢了,毕竟它大,裂虽然多,但是可以扣配件。
第六刀因为薄,师傅怕碎,让他扶着,杜笙捂着鼻子,忍着粉末纷飞,单手扶住石头,大概半个时辰左右切开。
师傅刚淋上水,他便迫不及待拿出来看,还好还好,没有裂了,切第五刀的时候他就看出来了,那裂已经浅的几乎看不出,再切一刀肯定没有,果然,切掉了三厘米,还剩下六七厘米左右。
手镯最多三厘米,也就是说可以理三片,这么完美的种水和绿,一片三十万的话,三片就是九十万,还是在压低了价格的情况下。
一般人怕是吃不下,所以他打算理成三片分开卖掉。
“别切别切,这块你出个价,我要了。”人群里突然走出来一个人道。
切石头的地方很多玉石商人守着,等着出东西了好买走,比自己切风险小,杜笙这块是高绿高冰种,切掉了裂,没有风险,里头都是好肉,错过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等到同样的料子问世,所以就算大,不参加赌石大会,忍痛也要买下。
“你一个人吃有些困难吧,我入伙。”他的同伴道。
那个男人似乎松了一口气,入伙的话他依旧能参加赌石大会,玉也不会理片,一旦理片,它做成的东西就有了局限,只能掏手镯和牌子,不理片他就能雕出一个大件,越是大件的东西越值钱。
杜笙瞧着俩人穿着打扮判断他们能出多少价格,太高会把人吓跑,太低他亏。
许是怕被打劫,两个商人穿的都跟难民似的,唯独手上戴的戒指价值不菲,戴的是扳指,这样的扳指戴在一个穿的跟下地干过活的农民手上,旁人会以为是假货,只有杜笙看了出来,那扳指是翡翠中的极品,玻璃种的秧苗绿。
外行看色,内行看种,这已经是最高的种水了,在现代价值千万,在古代怎么也要小十万的样子。
越是到了一定层次,越是发现钱就像假的似的,十万二十万张口就来。
“一百二十万。”杜笙记得以前看过一本书,说是清朝那个年代,一年的关税在五百万到一千万之间,他切了一块石头,就敢开出百万白银的价格,真的是膨胀了。
那俩人对视一眼,“七十万,我们还要留着钱去参加赌石大会呢。”
杜笙摇头,“七十万太低了,我宁愿把它理片卖给三家人。”
那俩人经过深思熟虑加了些价,“八十万,我们能出的最高价格了,毕竟赌石大会里的石头更好,说不定有瓷种帝王绿。”
他说的不错,这个年代石头还没怎么开采,搞不好真的可以出现玻璃种的帝王绿。
杜笙这个就相当于是帝王绿,但是是冰种,和玻璃种还差一个等级,他们口中的瓷种应该就是玻璃种的意思,只是说法变了一些,杜笙原来怕说玻璃没人认识,改成了陶瓷,没想到还歪打正着了。
“成交。”八十万虽然比他预想的要低了十多万左右,被压价压的太狠,但是这些人说的没错,他们更看重赌石大会里头切出来的石头,外面就是随便玩玩。
他再端着人家一后悔,八十万都没了。
既然谈好了,自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给的是银票,一万两一张,足足给了八十张,让他自个儿数。
杜笙还不怎么会看这个时代的支票,这些银票其实就相当于现代的支票,钱存在银行,银行给你一个本本,一张限定了多少额度,只要不超过你银.行卡里的钱,都可以给你兑换。
银票是同样的操作,许是想着方便一些,所以把银票全部兑换成了一万两的,不会太大,也不会太小,一个包袱就能藏住。
杜笙钱到手,四周登时出现些虎视眈眈的眼神,仿佛他是一块肥肉似的。
杜笙凝眉,心里有些担心。
包了一万两给切石头的师傅,又拿出一万两放鞭炮,想了想,替江清清做主,空出五万两,准备做善事。
扣除这些钱,还剩下七十三万左右,江清清该满足了。
“我只是走了一会儿而已,你就帮我赚了八十万回来?”江清清一手提着饭,一手拍在他肩上,“还真是我的摇钱树啊。”
杜笙紧绷的心情莫名放松了些,在这么多人盯着的情况下,江清清还能这么轻松,说明她有后手,很安全,不会有事。
“现在是七十三万。”杜笙道,“我替你做主拿出五万出来做善事,另外一万包给师傅,还有一万用来放鞭炮了。”
放鞭炮有点像是家里做喜事,叫附近的人都上门恭喜。
江清清蹙眉,“没有自己那份?”
杜笙摇头,“我不需要。”
江清清嗤笑,“你不是不需要,你是想还我的人情。”
“杜笙。”她语气认真了些,“你的心是冷的,暖不热的。”
上辈子她没有暖热,这辈子也很危险。
“不要说这些了。”杜笙转移话题,“想想办法吧,现在应该怎么护好钱全身而退。”
“等死吧。”江清清把饭放在他腿上,“懒得救我们了。”
☆、一个约定
杜笙无语, “不要说任性的话。”
平时江清清很冷静, 现在需要她冷静的时候她任性起来。
杜笙其实不是那个意思,他解释一些道,“我现在和你的身份不对等,你让我把该还完的还完。”
只有还完了所有的债, 他才有资格跟江清清谈些别的, 不是被逼的, 是他心甘情愿的。
不会让他抬不起头,也不会有人说他吃软饭,与江清清的身份对等。
从一早他就说过,朱笙自尊心强, 他比朱笙自尊心还强,接受不了自己吃软饭, 靠女人。
最起码朱笙可以低头骗女人的钱, 他做不到,也或许是他和朱笙的处境不一样,朱笙没有一技之长, 他有,所以无论何时何地, 他都不需要求人, 也没必要寄人篱下。
江清清眼中闪过什么,“是不是把所有债还完,你才会考虑我?”
杜笙点头,“如果我还完债之后发现自己喜欢上你, 肯定会和你过下去的。”
江清清脸上阴转晴天,“虽然只是一个模棱两可的保证,不过我还是很开心。”
杜笙松了一口气,说实话,她比想象中更容易满足。
“这样吧。”江清清建议,“如果你能帮我在赌石大会上赢两百万,咱们之前的账就一笔勾销,卖身契我也会还你。”
许是怕杜笙不答应,她道,“咱们已经有七十三万了,翻个两三倍对你来说应该不难吧?”
用七十三万赌,江清清太看得起他了,“钱是你的,你都敢赌,我为什么不敢?”
输了对他来说没损失,顶多欠的更多罢了,债多不压身,慢慢还就是了,杜笙对还债还是很有信心的,赌石行业本身就是个暴富的行业,什么都有可能。
赢赌了他可以一次把所有帐和卖身契赢回来,十分值得赌。
江清清似乎有意帮他,想看看他还完债之后的选择,杜笙也不知道自己会怎么选?
“先吃饭吧,吃完饭再考虑怎么跑。”四周盯着他们的人越来越多,多到几乎不可能逃跑的地步。
越是这种时候,江清清越淡定,把他推到角落,打开他腿上的油纸包,借了一个东家的小板凳,坐在他对面分馒头。
油纸包里包了两个馒头和一道小菜,是下酒的辣椒酱,没有筷子,用馒头蘸着吃,很没有形象,江清清居然也不嫌弃,还吃的格外香。
她平时算比较挑食的人了,山珍海味也没见她吃多少,在这么个环境下,能开胃?
或许她天生就适合做生意,胆大,心细,这要是一般的女子,怕是早就吓得花容失色,躲在男人后面了。
江清清——是把他护在身后。
俩人吃完饭,笑着与东家道谢,似乎没发现盯着他们的人似的,走得淡定。
没有单独行动,反而跟在其他商人后面,江清清掐了他一把,成功吸引来杜笙的注意力,杜笙抬头,用疑惑的眼神看她,“怎么了?”
“看看谁最有钱,我们跟在有钱人身后。”许是为了避开平洲的土匪,现在的有钱人特别会玩,穿的极是朴素,比如刚才那俩人,江清清一直靠衣着和气质判断,没了好衣裳,气质都下降不少,导致她认不出来有钱人。
偶尔还是能看出一些,不过只是大概,怕认错,这活还是交给杜笙吧。
既然是赌石大会,肯定都是玩玉的,以玉识人,几乎每个来赌石大会的人都戴了玉,有的挂在胸前,有的扣在腰上,旁人认不出好坏,玉友可以,杜笙也是玉友,自然识得。
杜笙猜到她的想法,配合的四处打量,他不仅要找有钱人,还要找有钱有权的人,权利大到旁人不敢盯着他们。
毕竟要说有钱人,他们也是有钱人,有什么用?还不是要靠别人。
杜笙巡视一番,发现了一个腰上戴着四爪蟒的少公子,这个时代等级极严,比如说明黄色是皇上穿的衣裳,其他人不能穿,也不能染明黄色的布,染了就是对皇上不敬,或是有造反的心,同样的,玉上面的图案也相当重要。
皇上是龙,其他人就不能再戴刻了龙的玉,否则还是对皇上不敬,有造反之心,要诛九族的。
龙未蜕变前是蟒,所以只有他的儿子能用蟒的图案,也就是说这人不是王爷,就是太子。
江清清的爹是太子太傅,时常与太子走动,江清清肯定见过,她没去认,说明不是太子,那应该是哪位王爷出来游玩,或是喜欢玉,刻意过来寻宝?
平洲这里在打仗,误入的可能性很小,他肯定是特意过来的,只要对玉感兴趣,肯定也对相玉师感兴趣。
少公子在看石头,他身边还跟了两个人,带着剑,一脸煞气,一般人还真不敢惹,所以他周围几乎空无一人,杜笙很容易在热闹的街道里挤到他身边。
“白皮的和田玉可赌性很高,不过价格也高,如果出不了料,亏得更多。”杜笙如实道。
虽然知道他不缺钱,但是他缺专业,因为不专业,所以只敢赌一些很稳的料子,白皮料是和田玉里的极品,因为它里头有可能出白玉或者羊脂玉,就这么一个理由,足够它涨价。
那少公子回头看了他一眼,“如果是你的话,你会赌哪块?”
杜笙有些意外,他居然会回话。
或许爷爷说的没错,越是身份高的人,越是平易近人,极好相处,越是缺什么的人,才会格外注意身份的差距,有钱没钱等等问题。
“如果是我的话,我会选这块。”杜笙指了指他眼皮子底下,但是被他忽略的黄皮料,“这块皮色差了些,上面还有僵,算是瑕疵,卖价会低很多,但是它有可能出白玉,而且这个僵我赌它是死僵,没有穿进去。”
大多数死僵里头都会穿活僵,活僵是活的,会跑到玉里去,影响玉质。
少公子哈哈大笑,“既然你替我选了,那我就不客气的买下了。”
杜笙更感意外,这么顺利的吗?
少公子似乎看出了他的疑惑,解释道,“方才有人放了一万两的烟花,我也去瞧了瞧。”
杜笙恍然大悟。
原来不光他想认识别人,别人也想认识他。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猫得了猫瘟,嘤嘤嘤,在照顾它,每天要吊挂水,一挂几个小时,加上各种拿药等等,最近都没什么时间码字了,对不起各位_(:3」∠?)_
☆、我们之间
“方才我还在想, 怎么找机会和你认识,我这边还没找着借口,你倒是主动送上门来。”他望了望杜笙身后的那群人, “需要我帮忙吗?”
杜笙跟着他的目光看去,又瞧了瞧他, 有些了然, 原来这是钓鱼啊, 这厮知道他需要帮忙, 但是方才不出现, 反而刻意将玉露出来,好叫他们自动找上门寻求帮忙,好要个人情,也显得自己的帮忙不会那么廉价。
或许也是发现相玉师的好处,方才那块狗屎地料兜手赚了八倍。
八十万啊,这个国家税收一年才上千万两罢了, 八十万险些占了一层, 这么多钱足够这位王爷心动出手。
“方便吗?”杜笙试探性的问, “如果不方便的话就算了。”
这是告诉他, 我除了你, 还有别的选择。
那人轻笑,“自然方便。”
他抬了抬下巴示意,“春风,浮云。”
两个侍卫上前一步,行了一礼后离开, 不用说也知道去做了什么,他是王爷,可以调动当地的衙门,加上平洲在打仗,到处都是官兵,小事上面也听他调令,如此一来大家自然要给他一个面子。
不给他面子就是跟当地的衙门作对,跟数十万大军作对,跟朝廷作对,哪个敢?
杜笙寻思着这靠山没找错,见面礼是互相给了,他帮这人选了一块原料,这人帮他解决一些麻烦,接下来该加深了解了。
加深了解的方式无非是请吃饭,喝酒,或者干脆邀请他们住在一起。
住一起自然不行,等于人身自由在他手里,喝酒吃饭杜笙倒是没拒绝。
这位王爷也暗示过,要与他一起赌石,杜笙也没拒绝,寻求别人的帮忙,自然会有点牺牲。
只是一起赌石牺牲还不算特别大,只能说他有利用价值罢了。
他在与这位王爷交谈的时候,江清清完全不插话,没有存在感,宛如一个丫鬟似的。
但是谁都知道,她不可能是丫鬟,他们和这位王爷都没有暴露身份,以化名互相伪装。
他说他叫钱生,这人便说他叫姬目月,姬是皇姓,目月听着就别扭,但是合在一起是眀的意思,古代等同于明。
如果不出所料,他是二皇子姬明。
听说是个闲散王爷,整天不干正事,就养养花花草草,溜溜鸟之类的,在这里见到他似乎并不奇怪。
因为他是个可以为了捧花魁一掷千金的人,也可以为了买一块宝玉,不远千里来平洲。
他对赌石不怎么懂,属于普通玩家类型,但是他买的料子贵,都是极品原料,所以平时还是输少赢多。
看得出来他对赌石很感兴趣,毕竟既可以成为爱好,也可以成为赚钱的法子。
当年他爷爷就是这么诱导他的,看他对赌石不感兴趣,也坐不住,干脆带他去看别人切石,只带他看能切出好料的,动不动赚个十倍二十倍,由不得杜笙不心动。
因为来了兴趣,耐心了许多,很快发现自己在这方面还挺有天赋,从刚开始小输,到后来输少赢多,加上家里是做这个的,爷爷指望他继承家业,他爸管管公司还行,对赌石没什么天赋,所以最后接手集团的是杜笙。
他和爸妈感情很好,他的就是爸妈的,他接任之后爸妈开始放下重担到处游玩,把他这个儿子抛在脑后,时不时打个电话秀秀恩爱,每每惹的杜笙咬牙切齿。
“姬兄,要不要找个地方把石头切了?”友谊聊着聊着就有了,称呼也变了。
“回头再切,今儿我们只玩。”
他说的玩除了吃吃喝喝也包括赌石,似乎想试试杜笙的真假,吃了饭后并没有分开,反而一道去集市上又选了几块料。
他是个有钱的主,但凡杜笙看中的,什么都不问,直接跟,料子寄放在杜笙这里,所以杜笙想赶紧切完分了钱,和他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要不然每次都是五五分账,有一半压他这里,等于姬明以后都有理由过来找他,金额越大,来找的越光明正大。
他的身份特殊,杜笙既想结交,又不想,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小命都不在自己手里,在别人手里。
他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感觉,可惜,没办法,这里是古代,不是现代。
“时候不早了,没有太阳,对选料有影响,咱们还是把石头切了吧。”杜笙坚持。
姬明蹙眉,“钱兄,是不是我招待不周?”
杜笙摇头,“没有。”
他知道姬明的目的,然而对方权势滔天,只能屈服,“那就明天约个时间切吧。”
姬明这才满意,“走。”自来熟的揽住杜笙的肩膀,“愚兄带你去个好地方。”
杜笙其实不太想去,但是现在这个局面似乎不去不行了。
本来只是勉强给个面子,过去赏个脸,去了之后表情有些惊喜。
“最近流寇颇多,钱兄是知道的,这些流寇守着山路水路,肆意妄为,愚兄前段时间带兵去扫,那群流寇聪明,一溜烟退去山里,倒是这些东西因为太沉没能带走。”姬明脸上带着笑意,“我原本想着全部拉到赌石大会上卖,现在想想与其便宜了别人,不如自个儿切了,钱兄说呢?”
他这是无本的买卖,有实力的话,当然还是自己切好,可以赚更多,没实力乱切的话,可能切十块只能赢一块,那他亏死,十块的钱远远高于一块切开的料。
“如果是我,我会切。”杜笙没有自告奋勇要帮姬明切,毕竟这活吃力不讨好,切毁了这人还会笑眯眯看着他吗?
怕是笑眯眯看着他死吧。
“钱兄有没有兴趣跟我合赌?”姬明建议道,“无本的买卖,价格随便钱兄开,我占一半,剩下的一半钱兄是自己出钱好,跟人合赌也成,我都无所谓。”
杜笙低头看着一仓库的料子,有些心动,但是想想姬明现在让利给他,肯定是要他以后千倍百倍的赚回来,如果赚不回来,小命怕是有危险。
他又回头瞧了瞧江清清。
江清清说只要他把七十万两翻到两百万两,就把以前的账清掉,卖身契还他,原来还有些担心,如果跟姬明合作的话,几乎没有这个风险了,这么多料子随便他挑不涨价,如果他还翻不到两百万两的话,那就是实力不济了。
赌石大会在平洲举办,这里又这么乱,商人们肯定会涨价,再加上买家哄抢,两个人竞争,八成会抬价,想以平时的价格买下原料自然不可能,所以跟姬明合作无疑是双赢的。
“好。”杜笙还是答应了,很多东西都是双面的,有坏处,自然也有好处,心里有个准备便是。
姬明笑了,“钱兄爽快,我这人也不含糊,料切开钱兄要是不方便,我可以护送钱兄回京。”
他说的是回京,不是回去,说明他已经知道了俩人的身份,江清清不用说,京城四大家族之一,还是四大才女之首,经常抛头露面,加上一口子京话,很容易调查,杜笙的特征也很明显,腿瘸嘛。
正好前段时间江清清正在大肆寻找一个叫钱生的腿瘸相玉师,只要姬明想打听,一下子就能对号入座猜出他俩的身份,就像他俩轻而易举猜中他的身份一样。
三个人心照不宣,都没有戳破那层窗户纸,只尴尬笑了笑,分别开始准备下次见面的东西,杜笙带钱,姬明带切石头的工具,他这里有石头,但是没有切石头的机器。
既然已经商定好,反悔是不可能的,杜笙索性将在集市上买的料子都交给姬明,让他切,这也是告诉他,我明天肯定会来,因为这些料子里头也有他一半。
准确的说是江清清的,但是江清清说了,任他处置,要他拿着钱翻到两百万两。
她需要的钱可真不少,两百万两,只为了做个垄断生意,想想前世的自己,杜笙能理解。
和姬明分开,回到客栈之后杜笙有些奇怪,“你今天一天都没吱声,怎么了?”
江清清低头看他,“终于想起我了?”
杜笙凝眉,“你生气了?”
“没有。”江清清由衷道,“只是觉得你谈生意的时候很好看,就像你赌石的时候。”
都说男人安静做事的时候很帅,她表现赞同,杜笙赌石的时候宛如会发光似的,从里到外散发着自信,跟人谈生意时亦然。
前世她喜欢杜笙,这些肯定占了不少成分。
杜笙默然。
“既然跟别人的生意谈的很好,不如也跟我谈一笔买卖吧。”江清清突然道。
杜笙疑问,“你有什么买卖?”
“比如说过几天的赌石大会,我想让你赌输。”江清清继续道,“这几天我要你赢,最好能名震整个平洲,所有人都来请你合赌的地步。”
“你想让我引柳茵出来?”一谈到柳茵,他心中那股子仇恨陡然爆发,杜笙知道,是朱笙的情绪,他太恨柳茵了,直接影响了他。
江清清夸赞,“真聪明。”
她就是这个意思,本来用的人是秦茗大师,可惜,秦茗大师那边出了意外,只能让杜笙顶上。
其实她挺不想让杜笙参与,因为柳茵就算没了钱,也是一只拔了牙的母老虎,只要不死,肯定会来找杜笙麻烦,让杜笙顶上,等于把他陷入危险。
“如果你不愿意,可以拒绝,我也不想让你进来。”江清清一边把玩着他的鬓发,一边道。
“我愿意。”现在不是他愿不愿意的事,是朱笙绝对愿意,他如果不愿意,身体会难受。
“那好。”江清清语气漫不经心,“正好借明王的手,将你的名气打出去。”
“然后呢?”杜笙不解,“故意赌输,她输你岂不也输了。”
这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他不信江清清这么笨。
“所以我很好奇。”江清清给他理了理衣襟,“这世上有没有一种东西,能将好的伪装成差的?”
“这是造假。”杜笙心里有些排斥。
赌石造假,是赌石界的大忌,如果被人发现,他也不用混了,而且说实话,他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看来是有的。”有是有,但是好像有人不太愿意用,“用在好人身上叫造假,用在坏人身上叫为民除害,别纠结了,想想朱笙,再想想你,你以为你不做,柳茵就会放过你,不会的,她只是被我打压的厉害,暂时空不出手罢了。”
一旦让她空出手,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那个女人一向如此。
杜笙低垂下眼,犹豫了。
江清清说的没错,用在好人身上叫造假,用在坏人身上叫为民除害,柳茵害死了朱笙,还威胁他,是坏人无疑,对她,不需要讲什么仁慈,手段也只要好用就好,管它什么道不道德。
“就这一次。”他是答应了,但是也有条件,“柳茵必须死。”
她不死,朱笙的怨气就不会消,时不时还是会出现作祟,影响杜笙。
这样下去他会失去冷静,为了对付柳茵不择手段,现在已经有一点倾向了。
比如答应了江清清,如果是原来,他绝对不会答应。
“好。”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猫死了,没能抢救回来,心情很沉重,我以后可能都不养猫了,猫太脆弱了,我还是倒腾倒腾花花草草吧,就算被我养死了也没感觉,猫真的,我都无法接受,刚回来的时候可活泼了,还和基友商量再接一个给它做伴,结果……
叹息,以后可能会恢复更新,不是很确定,因为我在存稿新文,等于两篇文同时写,有时候会顾不过来,当天不更,隔天双更这样。
然后新文《每晚穿到皇帝身上》大概五一那片开文,喜欢的可以提前收藏一下。
文案:
方姝有个秘密,她一到晚上就会穿到那个高高在上,宛如神袛一般的皇帝身上。
胆子小,不敢做其它的,最多借他的身份吃些好吃的,就这样半年都没出过差错。
直到有一天,皇上发现自己胖了。
☆、飞起来了
公事谈完,俩人之间那股子莫名的‘冷战’气息消失, 江清清送他回屋, 杜笙也确实需要好好想想办法, 如何完成她想要的效果。
两天之内出名, 倒是不难, 毕竟有明王那些原料在, 整整一个仓库, 而且瞧着料子都挺不错, 只要没闭着眼睛选,应该出不了问题。
毕竟这些料子原来是要上赌石大会的, 能上赌石大会的料子本就是从大堆里面挑出来的极品。
明王不懂, 他懂,再加上明王的身份, 很容易造势。
人们更喜欢谈论高位之人的八卦, 比如像明王这样的, 本身就是话题。
如何引柳茵上门, 倒也不担心,一来, 柳茵很贪,二来,柳茵恨江清清, 知道他就是京城那个相玉师,肯定会来找他,搞不好又威胁他, 让他无偿帮忙云云。
同样是四大家族,同样是嫡女,柳茵一直想跟江清清做对比,这次就是很好的机会,只要找他赌石,就有可能超过江清清。
这些问题都不大,杜笙最担心的是最后一个,如何把一块好料变成差料,这很难。
如果是他师父,倒是可以,他师父以前是专门造假的,后来寻思着,与其花功夫造假,还容易被人逮住打死,不如钻研赌石,可以说他前半辈子都在造假,后半辈子在赌石,因为名声很差,好多人想要他的命。
还有人请过杀手,黑社会也没少找,都是杜笙花钱帮他摆平的,当时他也说过想把自己毕生的技能交给他,可惜杜笙自个儿看不上造假,不想学,不过跟他待了很长时间,有时候他会无意间透漏些什么东西。
比如说用儿童牙膏和一些玻璃水可以制造出帝王绿,打灯的雾和帝王绿的雾一模一样,很容易误导人,等切开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那种造假方式很常见,也容易暴露,所以杜笙不会用,他要想个万全之策,最好能骗过所有人,毕竟柳茵虽然不懂,但是参加赌石大会的其他人懂。
如果他们看到破绽,说出来,杜笙这个造假的人肯定会被除名赶出去,最关键的是,他可能没机会单独和原料待在一起,然后在上面做手脚。
杜笙一个人在房里想办法,想了很久,久到天色渐渐变黑,四周一片安静,他在寂静的环境下更容易思考,也不知过了多久,外面突然传出动静,很多人跑出来,边跑边喊,着火了着火了。
杜笙吓了一跳,连忙从轮椅上下来,扶着墙走出门,果然瞧见底下大片的烟冒出来,似乎是厨房走水,还有点严重的样子。
刚要随着众人下楼,江清清从楼下上来,身上有些狼狈,被烟熏到一样,脸上乌黑,发梢有火烧过的痕迹,手里还端着不知道是汤还是什么的不明液体,散发着糊味。
“怎么了?”她有些疑惑的看着往下跑的众人。
杜笙连忙拉上她,“厨房着火了。”
江清清眨眨眼,“没有啊,我刚从厨房出来。”
杜笙蹙眉,“你去厨房作甚?”
瞧了瞧她手里的不明液体,意识到自己问了个蠢问题,去厨房除了吃,似乎没别的理由。
江清清端着碗,表情有些无辜,“我给你做了一碗汤,好像失败了……”
后一句说的很小声,小声到几乎听不见。
杜笙:“……”
所以厨房的动静是她搞的?
杜笙表情古怪,“好端端的,为什么要烧汤?”
江清清把汤放在一边的栏杆上,“想起了一些前世的东西,记得我好像做饭很厉害,于是想试试看这项技能有没有丢……”
现在看来是丢了。
杜笙无语,不知道该说什么,半响才道,“你是胎穿,十几年过去了,忘记了很正常。”
江清清点头,“也许吧。”
其实也不是想起前世,只是送杜笙回屋出来后突然听到有人说话,是两个姑娘,说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男人的胃,她男人刚开始也对她爱答不理,后来还不是拜倒在她的厨艺之下。
江清清莫名想起杜笙,闲时杜笙会给她讲关于前世的事,一直强调前世她很乖很听话,而且很厉害,会很多东西。
其实她想不起来前世的记忆,但是一个女人最厉害的技能肯定就是做饭喽,所以尝试着学学,好抓住杜笙的胃。
很显然,没能成功。
“那个是你做的吗?”不忍心看她失望,杜笙觉得有必要尝一尝,“也许只是模样不好看,味道不错呢?”
江清清眼前一亮,“你说的对,我自个儿尝过,味道还行,你也尝尝看吧。”
不过她只喝了汤,卖相确实不行,味道倒是适中,不咸不淡的状态,当然自己尝自己的东西多少带点滤镜,美化了些,实际上怎么样,还要杜笙尝过之后才晓得。
江清清将碗重新端起来,拿了勺子舀了一勺,直接就要喂杜笙,杜笙瞧了瞧四周,“人多,回屋再喝吧。”
江清清难得没拒绝,杜笙几次暗示前世的她很乖很讨喜有点成效了,现在不会强势的直接命令杜笙怎样怎样,有点像平等交往了。
其实江清清以前那样杜笙也很头疼,因为他其实也是个强势的人,强势加强势除了逆反和碰头之外,不会有其它结果,就像一山不容二虎一样,除非一公一母,一个人软下来,否者俩人走不到一块去。
不过杜笙不认为江清清会改,她在这边接受了十几年都是这样的教育,古代尊卑刻入了骨子里,杜笙只希望面对他的时候不要那么硬就好。
杜笙腿伤还没好,走的不快,江清清将碗搁在桌子上之后又回来扶他,如果是以前,杜笙会迟疑一下,现在直接伸手跨在她肩上。
江清清软化了些,他也可以稍稍退让几步。
杜笙刚在床边坐好,江清清已经把碗拿在手里,过来喂他,这里没人,杜笙没拒绝,直接一口含住。
炖的应该是排骨汤,火候没把握好,可能以为越是大火越能把肉炖好,于是把汤烧糊了,只依稀还能尝出肉味。
江清清舀了一块排骨上来,杜笙咬住,嚼了嚼发现里头的肉有点生,不过他没说,毕竟是江清清第一次给他做饭,是个好苗头,不仅不能打击,还要夸她,“味道不错,没我想的那么糟糕。”
也许夸了江清清,江清清会朝向淑女的方向发展,杜笙是这么想的,而且饭吧,都是越做越好的,江清清也聪明,应该学的很快。
他有些高估了江清清的悟性,江清清在别的地方确实很聪明,尤其是算计上,但是在做饭方面,委实没有天赋,自我感觉还很不错,被夸了之后一天三顿都要亲自给他做。
在吃了两三顿差不多一样糟糕的饭之后,杜笙的求生欲上来,逃也似的去赴姬明的约,从来没有这么积极过。
彼时姬明正在让人切昨天的料,昨天因为天黑了,没来得及切,怕把料子切坏了,所以留着白天才动手。
一共是四块料,一块是他自己的,得杜笙指点买的那块,还有三块是和杜笙合赌出来的,自己的那块已经切好,果然是羊脂玉。
他虽然不会赌,但是懂玉,那块料子一切开,他只看了一眼就知道什么底细,喜欢玉,收藏了很多,尤其爱白玉,白玉他会留着,其它或与朋友互相交换,或是转手卖掉。
玉这个玩意儿很贵,动不动上万,即便是皇室,也没有那么奢侈,也不能那么奢侈,会惹人闲话。
姬明刚让人准备切第二块料,杜笙已经上门,远远喊道:“姬兄,没来晚吧?”
姬明笑了,“没有,来的正是时候。”
他朝杜笙身后看去,江清清脸色不好,因为杜笙逃过了她的早饭,借口说姬明肯定设
了宴,怕到时候吃不下,惹姬明多心,觉得他们不满,所以空着肚子来的。
“吃过早饭没有?”
姬明果然问了,杜笙松了一口气,他现在的身体太差,一顿饭不吃都不行,饿的心慌。
“来的匆忙,还没吃。”
“吃过了。”江清清跟他唱反调,“他现在一点都不饿。”
杜笙表情无奈。
姬明瞧了瞧他,又看了看江清清,不知道该听谁的,正为难呢,江清清突然又道,“我饿。”
到底还是不忍心,毕竟饿坏了杜笙,照顾的还是她。
姬明点头,“正好,我屋里备了饭菜,咱们吃好喝好再看石头不迟。”
边说边叮嘱切石头的师傅继续切,切石头的师傅有经验,无需人指点,自个儿瞧着地方切,上一块就是这么切出来的,他对师父放心。
等吃了饭,那石头正好切完,这次是跟杜笙合赌的,不是羊脂玉,也不是白玉,是墨玉,目的在赚钱,师父把料子拿来的时候他看过,也是块品质不错的玉,可惜不是他喜欢的,他没多大兴趣,是卖是留,全凭杜笙做主。
杜笙自然不会留,他原来说喜欢墨玉只是想进黑市的说辞罢了,现在目的达到,当然不可能自个儿留下,问了问江清清,也没留的意思,于是这块待卖。
水头差了点,这么大一块,最多卖个三五万,当初买的时候也才一两万,不算亏,也没赚多少,当初就是买来玩玩的,这结果在大家的预料之中。
杜笙开始让切石头的师傅切第三块,同时自个儿和姬明还有江清清去看料。
江清清和姬明一样,都不怎么懂赌石,就是瞧个热闹,她也耐心,昨天跟了杜笙一天都没有露出不耐烦的表情。
今儿也是,全程在杜笙背后推着杜笙,耐耐心心看杜笙选料,切料。
杜笙平时对什么都不怎么上心,懒洋洋的,一说到看石头上,即便只是一块其貌不扬丑八怪一样的石头面前,也能精精神神,眼前一亮似的。
江清清感觉他活过来了,就是原来是死的,自从接触赌石之后活了过来。
来了平洲之后没什么事做,瞧他一块一块挑石头,自信满满的说,这块石头如何如何,那块石头如何如何成了江清清唯一的乐趣,有时候会帮着推轮椅,有时候会坐在一旁,撑着下巴看他,看上一天都没问题。
前世她该有多喜欢杜笙?才能这么毫无厌烦的照顾一个人这么久?为了他渐渐改变自己的性格,还打算变成贤妻良母,做做饭之类的。
虽然遭到嫌弃,不过她并不气馁,谁都不是一生下来就会做饭的,多学多看便是,迟早有一天杜笙会接受她,也接受她做的饭。
赌石对于内行人来说很有趣,每一个环节都很刺激,对于她这样的外行来说,全靠杜笙貌美如花的外表撑着,否则早就甩袖子走人。
好在他颜值能打,江清清安安静静又看了一天,没惹事,出声的时间都少,除了叫他吃饭之外,全程都保持沉默,并表示支持。
杜笙这一天帮她赚了不少,明王仓库的料子好,选了仓库里的料子之后其它的先搁一边,切好料子,一个师傅不够,找了三个师傅,看好的三块料子同时切,场面震撼,效率也高,今儿一天切了六块料子出来。
除了一块保本之外,其它六块多多少少都赢了不少,保本那块不算,另外五块加一起大概赚了一百一十万左右,和明王五五开,也就是五十五万。
自从跟着杜笙一起赌石,突然发现赚钱好简单,挑一块料,切开便是,分分钟成倍成倍的翻。
大概也因此,相玉师才会这么受欢迎,尤其是赌赢了五块料,加上昨天当街赌的那块,她稍稍造势,杜笙一下子名声噪起,一夜之间众人都知道了,平洲来了个很厉害的相玉师,帮明王赢了上百万两。
自然是有夸张的,也不算夸张,如果明王自己赌的话,确实是上百万,但是明王聪明,也不贪,让利给杜笙,为的是拉拢杜笙,好长期合作。
杜笙不是傻子,给点小甜头他就能帮你办事,他是相玉师,而且很厉害,翡翠和和田玉都精,而且手边有钱能用。
既然自己能赌,为什么要找别人?所以在赌石上,是他占据主导,我带不带你都无所谓,但是没了我,你不行。
他是一只龙,带翅膀的那种,以前是翅膀断了,暂时飞不出去,现在伤养好了,谁都不能阻止他飞,也阻止不了,他已经飞出去了。
与其花功夫阻止,不如想想如何让他飞的更高,他一直说是因为身份不对等,假如哪一天身份对等了,他俩之间会不会出好结果?
江清清很期待。
距离赌石大会开始的最后一天,她又带着杜笙来找明王,明王早就等着,他仓库里似乎又新增了一批料子,补足了昨儿搬走的那几块空地。
俩人都没问他哪来的,其实不用问也晓得,除了从流寇手里抢来的,难道还能是做贼打劫过往商人的不成?
他是个王爷,不敢这么做,也没必要,毕竟平洲附近的流寇和水盗很多,只需守株待兔等着他们抢完,再抢他们的便是。
看的出来,明王虽然不是个坏人,但也不是好人,不可能在流寇刚出现,还没成功的时候阻止,这样他们去哪捞好处?肯定是等流寇抢完,再抢流寇的充公。
那些商人被抢也只能道一声倒霉,毕竟抢他们的是流寇,不是官府,去找谁都没用。
运气好明王给个本钱,运气不好,亏也只能算自己不幸。
杜笙不是救世主,不会多管闲事,主要也是没法管,除非他搭上自己。
讨嫌没人喜欢,尤其是这些位高权重的人,搞不好随便找个人杀了他,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杜笙只能假装不知道,安安分分挑他的石头,今儿的石头质量没有昨天好,只勉强挑了三块出来,明王不死心,自个儿挑了一块,切开一看,果然,里头裂很多,而且还有杂质,完全不能用,被他切毁了。
他站在众多石头前,叉着腰发愁,“这么多真的没有能用的?”
杜笙点头,“赌石本就是十赌九输,这么多块里头能挑出九块,已经很不错了。”
昨天和今天的加一块是九块。
平洲明王熟悉,一般他来出手,他的玉友多,很多不是商人,纯粹是买来自个儿找人雕,少了一层中间商,对双方都有好处,一般人都愿意买他这个面子。
不过因为不是纯粹的商人,他们只收上好的料子,那些中下等的还是要自个儿联系。
好在杜笙现在出名了,不少人为了结交他,愿意买下他的半成品玉石。
大多数心思不纯,打的什么主意,他自然晓得,无非想让他帮着赌石,赌石这种事说不准的,杜笙不会轻易答应,如果江清清帮着介绍的,他会考虑考虑。
江清清特意介绍,肯定是有别的意思,告诉他这些人可以结交等等。
她在支持他,培养他?
杜笙隐隐感觉到了,没说什么,只记在心里。
今天的三块赚了六十多万,和明王五五开,是三十万左右,三十万加五十五万等于八十五万,还剩下一百一十五万,江清清就会还他卖身契,他也不欠江清清了。
离目标很近,算是杜笙目前为止唯一欣慰的事。
忙碌了一天,杜笙辞别明王,和江清清一道回到客栈,江清清又去琢磨她的厨艺去了,杜笙一个人进屋,前脚刚踏进去,后脚脖间一凉,一个人拿着匕首,递在他脖间。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没想到啊,你居然就是京城那个名声鹊起的相玉师。”
☆、定下来了
杜笙站住不动, “我也没想到堂堂四大家族的嫡女会做出夜闯男人房间的事来。”
脖间的匕首紧了紧, 柳茵靠近了些,“听你的口气似乎不愿意啊。”
杜笙沉默了,半响才道,“如果你来只是说些废话, 还是回去吧。”
柳茵笑了, “一个人怎么能变得这么快呢?”
她很好奇,原来那个胆小怕事的朱笙去哪了?
是一开始就在扮猪吃老虎,还是死过一回之后变聪明了?
“还要多亏了你, 没有你我不会破而后立。”这么说也没错, 如果没有柳茵,朱笙不会死,他也不会穿来。
“这么说你还要多谢我喽?”柳茵压紧匕首,“拿点实际些的谢礼,帮我赌石吧?”
杜笙冷眼看她, “我没有想到,堂堂四大家族的嫡女脸皮居然这么厚。”
柳茵挑眉,“说那么多又有什么用,明天你是帮也要帮, 不帮也要帮。”
杜笙眯起眼, “帮你对我有什么好处?你又能给我什么好处?”
这几乎是同意的意思,柳茵拍拍他的脸,笑得开心,“好处是没有的, 不过办砸了,会有坏处,比如你们全家在黄泉路上碰面。”
杜笙眼中闪过厌烦,这人还是那样,抠门不说,只会威胁人。
“我死后,你很快会陪我。”杜笙说的不是假话,先不说江清清的报复,明王的报复她都承受不起。
他现在是明王的相玉师,帮明王办事,就是明王的摇钱树,他死了,等于柳茵砍掉了明王的摇钱树,明王会愿意?
怕是恨不得毁了她整个家族。
“所以我说的是玉石俱焚的法子,还有别的选择,比如你帮我赌石,我给你一成。”柳茵道。
杜笙面色好看了些,“两成。”
敌人的钱不要白不要。
“你还是那么贪心。”如果是以前,柳茵肯定不会答应,现在似乎可以稍稍宽容一些,“成交了。”
她从怀里掏出钱,“我不想出面,你替我占一份吧,我要和明王还有江清清一起赌,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赢钱。”
杜笙声音冷了下来,“你这是玩火。”
“我就爱玩火。”柳茵任性道,“钱是给你了,不翻三倍你就等着去阎王殿见你的家人吧。”
又是威胁,杜笙现在十分讨厌被人威胁,家人吗?
她似乎太高估了他与朱笙家人的感情,都把他卖了,还不止一次,有个狗屁的感情。
而且他不相信,柳茵会带着朱笙的家人过来,那么远的路,路上还有流寇土匪,水盗也不少,无论她走哪条路,自保都难怎么带别人?
如果在京城的话更不用担心,她还能有电话不成,没有电话,她怎么千里指挥。
其实杜笙更想让她直接撕票,朱家人太让他恶心,被卖的事够他记一辈子。
“既然话说完了,你走吧。”他一刻都不想见到柳茵。
柳茵蹙眉,正待做些什么,门外突然传来脚步声,杜笙回头看了一眼,待扭回来,柳茵已经毫不犹豫推开窗户跳了下去,很快消失在夜色里。
她胆子倒是不小,这里可是二楼,看来来时她也是从窗户口跳进来的,二楼还是太矮了,住的没有安全感,连个娇滴滴的女子都拦不住。
杜笙去开门,门外不出意外是江清清,刚进门就皱起眉头,“她来了?”
杜笙点头,“你怎么知道?”
江清清叹息,“那么大的人了,每次做事都不晓得掩盖一下身上的香粉味,真为她的以后担忧。”
她还有心情为自己的敌人担忧,该说她心大呢,还是自信呢。
杜笙更相信后一种,江清清十分自信,也有自信的资本,比如她能在第一时间闻出柳茵身上的香粉味,杜笙就没闻出来。
应该不是柳茵没掩饰,是江清清鼻子太灵,瞒不过她。
“去洗个澡吧。”她不喜欢他身上留有别的味道。
杜笙也正有此意,他比江清清还要讨厌柳茵,因为朱笙的恨意,藏在胸膛里,几乎快溢出来。
杜笙抬脚,刚准备出门,江清清又叫住他,“喝了汤再走。”
她方才跟杜笙分开,就是为了倒腾她的菜,想做出媳妇的味道,让杜笙一辈子留念,所以十分努力,奈何没有天赋罢了。
可能是天赋都用在生意上,所以在做饭上始终开不了窍,毕竟老天爷是公平的,给了你这个天赋,就不会给你那个。
杜笙面色稍稍变了些,方才面对柳茵和逼在脖间的匕首都没动摇一下,现在……
“先去洗澡吧,我也闻不得那个味。”其实他根本没闻出来,对女人用的东西很迟钝,到现在连江清清的胭脂味和香粉味都分不清楚,单纯想溜罢了。
自然是不可能溜走的,被江清清拉住后襟拽了回来,摁在椅子里喂他,哄小孩似的,“乖,尝尝看好不好喝?”
考虑到都学不如学精,她只学了炖汤,毕竟杜笙的身体不好,又喜欢喝羹,炖汤是最好的选择。
杜笙头扭去一边。
“不乖的人会被扒光丢在浴桶里帮忙洗澡。”江清清笑眯眯看着他。
杜笙:“……”
迫于无奈,他张嘴含了一口,意外发现味道还不错,这回炖的是菌汤,汤都炖白的那种,既不会油腻,口感还很清爽。
杜笙开始是不愿意,后来配合的张嘴一口口喝掉,江清清意外发现今天的杜笙很乖,难道是威胁奏效了?
他好像不是个屈服于威胁的人,毕竟也不是第一次了,每次都喝到大半,再喂头扭去一边,怎么都不肯喝,今儿都喝了两碗了。
江清清抱着疑惑,自个儿喝了一口,嗯,好像跟平时没多大区别,她的舌头在尝味道的时候烫着,已经尝不出味道,全靠手感下调料,难道杜笙就喜欢这种口味的?
“你喜欢喝菌汤?”犹豫片刻,她还是试探性的问了出来。
杜笙没有否认,“今天的汤很好喝。”
不知道经受了多少折磨,吃了多少黑暗料理,终于熬到头了。
江清清点头,“这样啊,那我下次还给你炖。”
晓得杜笙通常没什么胃口,她每次炖的都很少,盛出来正好一大碗,都被杜笙喝完了,江清清拿着空碗,眼睛亮了亮,原来平时喂他,他拒绝,是因为汤不合胃口啊。
这么说来只要汤合胃口,他就会愿意喝?
“我去洗澡了。”杜笙边说边去喊小二烧水,后厨有备用的,也就刚喊的功夫,小二已经带着人过来加水。
房间里有浴桶,这个天不是特别冷,加了几桶热水几桶凉水掺和着,杜笙摸了摸温度,感觉可以了去脱衣裳,顾着腿伤,特意用方巾包着腿,一只脚先跨进去,另一只脚搭在浴桶上。
水温刚好,杜笙一进去便感觉浑身暖洋洋的,舒服的紧,他放松似的将头靠在木桶边缘,冷不防门外突然传来咔擦一声,似乎是门被打开了一样。???
谁这么厉害?他明明把门杠起来了。
他歪头去瞧,很显然,除了江清清似乎没别人了,江清清拿着杠门的棍子,一脸无辜,“这个东西也太不结实了,我轻轻一推它就断了。”
杜笙瞧了瞧她手里小孩胳膊粗细的棍子无语,是棍子脆吗?明明是你力气大!强行给它掰断的。
江清清无视他眼中的复杂情绪,走过来道,“相公,我帮你洗吧。”
杜笙拒绝,“不是说只要我喝下汤就让我自个儿洗吗?”
江清清吃惊了,“我的话你也信?”
杜笙:“……”
怪我太天真吗?
这次洗澡最终还是在江清清手底下度过,不过江清清根本不会伺候人,手劲特别大,搓的他整个后背发红,胳膊也红了。
直到穿上衣裳时,杜笙瞧向她的目光还是怨念的。
衣裳也是江清清拿来的,又买了一套新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每次换衣裳,都是新的。
到底是女人,摆脱不了买买买的天赋,很爱买衣服,但不是给自己,是给他,其实杜笙对衣服没什么特殊爱好,能穿就好,他没有,江清清有。
不知道是嫌弃他老是在外面,身上混杂了别人的气息,还是怎么回事,这次他是知道的,那身衣裳上沾了柳茵的香粉味,所以才会被江清清丢弃。
“明天就是赌石大会了,你想到法子了吗?”江清清一边给他系腰带,一边问。
“嗯。”不过还缺了几样东西,“你附耳过来。”
江清清听话的凑过来,杜笙在她耳边小声说话,半响江清清嘴角勾起,“相公今天真好看。”
不知道是夸他颜值,还是夸他的办法,杜笙没有在意,只吩咐道,“明天之前一定要弄到。”
江清清点头,转身要走,又回过头亲了他一口,脸上带着满足才离开。
杜笙一个人回到屋里,拿出柳茵给他的钱数了数,差不多二三十万的样子。
二三十万江清清可以随手挥霍,显然柳茵不行,她虽然是嫡女,但是柳家不止她一个嫡女,还有不少庶出,百花齐放的情况下,她这颗明珠自然不那么值钱了。
还是江清清的娘有先见之明,想过门必须喝绝育汤,喝了的人没有生育能力,自然没办法诞下江家的孩子,可以说江家的所有儿女都是嫡出,因为一个娘生的,几乎没有竞争。
这很难得,毕竟有时候就算是一个爹娘生的,爹娘稍稍偏心一些,孩子们心里也会觉得不公等等原因相互讨厌,竞争。
江清清的几个哥哥是因为有了转移注意力的东西,比如江清清的诞生。
人的精力有限,都在一件事上之后,自然不会过多的注意在其它上面来。
杜笙偶然间听香儿提起过,说是小时候有人喜欢江清清,被她的几个哥哥揍的不要不要。
长大后所有接近江清清的人,都会被考验一番,必须胜过她的七个哥哥才有资格追她。
她的七个哥哥个个都是天才,一个考中新科状元,一个参加武试,投军去了,还有一个是商业天才,管着外围的生意。
另外有一个在江湖赫赫有名,江湖严格来说就是现代的黑社会。
其他几个哥哥也都不是省油的灯,想胜过他们难如登天,胜过一个都算了不起了。
感觉她的七个哥哥并不想让她出嫁,所以直到江清清成为十八岁的老姑娘,都没能等到那个能胜过她七个哥哥的男人,总之她的七个哥哥差点造成她嫁不出去。
可能是后来觉得这样不行,于是才放手让江清清自个儿挑,江清清挑中了朱笙。
朱笙只想利用她还债,不想承担入赘的后果,于是造成了杜笙穿越。
杜笙叹息一声,觉得自己很倒霉,也不算吧,好歹有个身体让他重新活了过来。
比起死,他更愿意这么活着。
江清清办事效率很高,很快将东西准备好,包在一个包裹里交给杜笙,杜笙打开看了看,东西齐全,可以干活了。
江清清也不打扰他,还给他打下手,时不时用帕子给他擦擦汗,如果不是有时候有些无赖,可以说十分贤惠了。
制作的东西不是很复杂,杜笙很快完成,装在一个小瓶子里,需要的时候再用。
工具齐全了,现在只差一个条件,这个条件需要特殊的时间,现在还不行,等明天再看,如果不行,他会挑一块不好切的石头,故意把它切赔,让柳茵一无所有。
没有钱,她这个人也算完了,谁都不会在一个废物身上浪费时间,尤其是在柳家不止一个女儿的情况下,她不行,还有其他人顶上。
这就是大家族的悲哀,杜笙很庆幸自己生在现代,父母关系和谐,地位平等,母亲生完一胎说太累了,不想生,父亲也觉得带娃累,于是俩人一合计,只生了他一个。
爷爷奶奶那边也只有他爸一个儿子,所以杜笙从小受了两代人的教育。
他当年出国留学,爷爷奶奶都跟着,并没有放过他,那时候杜笙觉得很累,要应付那么多人,现在才发现自己多幸福。
许是瞧他手上脏,江清清打了水给他洗,并不好洗,泡了几次药水才洗掉,洗完之后上床睡觉。
现在俩人还是同床睡,只前段时间杜笙生病厉害的时候江清清没有跟他挤在一张床上,直接趴在桌子上睡,半夜方便照顾他。
说实话,不感动那是假的,尤其是生病和无助的时候,有个人不离不弃,心里登时升起一股子异样的情绪,像一颗种子似的,不知不觉发芽,抽枝长大。
至少方才洗澡时杜笙怨的不是她给他洗,而是她手劲太大,把他整个后背搓红了,这应该是现在和以前的区别吧。
杜笙这一觉睡得不□□稳,大概是因为明天就是赌石大会,有些紧张?也有可能是江清清枕在他胸口,压的他喘不过气导致,总之一觉睡醒,眼下有很明显的黑眼圈。
江清清倒是十分精神,照旧又是她先醒,穿好衣裳洗漱好后过来帮杜笙穿。
杜笙莫名想起以前,这人说以后会经常回来,让他适应她的存在,也要适应她给他穿衣裳。
杜笙适应不了,那段时间压力很大,现在想开了,也就无所谓了。
江清清打好结,拉着他出门吃饭,吃的很简单,没什么花样,这回赶时间,没给他炖菌汤,只随便点了些菜,应付应付去了赌石大会。
第一天的赌石大会很热闹,人来人往。
虽然平洲在打仗,但是架不住鸟为食亡,人为财死,杜笙粗略一观,最少上千人,来自整个大盛各地。
需要邀请函才能进去,还需要另外交一万两的入场费,毕竟是他们提供的场地,再说一万两其实对玉石商人来说宛如九牛一毛,不会有人在意,说交就交了。
杜笙来的算早了,进门才发现别人比他更早,就连明王都在里头等着,瞧见他晓得迎上来,“钱兄好早。”
杜笙惭愧,“姬兄更早。”
明王还顺便跟江清清打了个招呼,顾着男女有别,江清清也是有夫之妇,只点点头,并没有说什么。
赚钱心切,三人碰头之后立马开始扫货,毕竟赌石大会只有三天,石头也没有多少,僧多粥少,错过了最少还要再等十年。
十年太久,杜笙等不及,只能现在快人一步。
他瞧了瞧四周,赌石大会为了方便看石头,选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还是露天的地点,就像大型街道一样,两旁是简陋的棚子,棚子下就是石头,可以随时搬出来看。
买家很多,三三两两聚齐在一起,就像他们一样,一个人可能吃不下那么多,所以跟人合作。
三个人目前为止最有钱的应该是明王,他那一仓库的料子赚了不少,其次是江清清,再来是柳茵,杜笙……
一个铜板也没有,他的钱压在姚掌柜身上,姚掌柜和秦茗大师还有江清清带的一些银子和黄金走在前面,没有到肯定是出了意外,这个意外会不会造成姚掌柜拿着钱跑?
或者这场意外干脆是她制造的,抢走秦茗大师和江清清的黄金?
好几箱呢,一两黄金是人民币两千块,那么大几箱子,怎么也有上万两了。
再加上杜笙的钱,带上这些钱足够她好吃好喝挥霍一辈子,可她本来就不穷,而且在京城黑市的铺子价值不菲,她又是个聪明人,不会不知道钱迟早会花完,只有钱生钱才是大道理。
如果她还想在黑市干下去,在赌石行业干下去,就肯定会来,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杜笙不会把所有希望都放在她身上,可也会期待她带着钱来。
第一天商家会把好货都拿出来,杜笙看了一圈,挑花了眼,感觉哪个都好,又不好,嘈杂的环境也让他无法静下心。
杜笙干脆选了个角落,没什么人的地方看,本来只是想玩一玩,让心静下来再说,没想到进去之后竟然发现料子不错,缩在这个角落可惜了。
店家卖的是和田玉,料子都很大的那种,山石水石,山流水石都有。
杜笙因为腿还没好,看料子都靠江清清抱来给他,他指哪,江清清抱哪个,莫名想多使唤使唤她,不过想起前几次的遭遇,只好将歪心思收起来,认真看料。
看了好几块没有找到他想要的,他想要的必须大,料子极品,让三个人都把钱压上去,如此柳茵才会相信赌输也只是巧合,真赌。
不仅要大,料子极品,里头还必须有肉,坑柳茵的同时必须保证料子是赢的,如此明王才不会生气。
为了柳茵得罪明王,那是蠢货才干的事。
杜笙又挑了挑,手里的料子越来越大,价格也越来越贵,直到他看中东家的镇店之宝。
镇店之宝是不卖的,商家说只是拿出来撑撑场面,这当然是客套话,如果是在自个儿的铺子这么说肯定有人信,大老远从别的地方带过来,让人怎么信?
无非是想多要些钱罢了。
杜笙心里明镜似的,他继续看这块镇店之宝,店家一点阻止的意思都没有,任他观察。
镇店之宝很大,最少上百斤,太重,杜笙腿上放不下,只能自个儿下了轮椅半蹲着看料。
料子有些小僵,僵是死僵,僵边出好料,这块料子润是有保障了,还差色。
因为太大,没办法举着看,他只好半趴在地上,对着阳光看,色可能是白色,雾是透明的,皮很薄,杜笙一眼认了出来,不是羊脂玉就是白玉或者青玉。
这三个色很接近。
青玉是淡青色的那种,淡的几乎看不出来,所以它的雾和白色差不多。
杜笙琢磨着,感觉这块玉要么大赚,要么大亏,处在两极分化中。
他把这种情况跟明王和江清清说了,俩人都是很大胆的人,反问他,“你看好吗?”
杜笙点头,“雾很干净,说明水头不错,润和水头基本确定了,只差一个色,有可能出羊脂玉,白玉和青玉。”
江清清挥挥手,“你给我们讲这些我们也听不懂,如果你看好的话,我跟就是了。”
她又看向明王,明王肯定道,“我也跟。”
既然俩人都愿意跟,那杜笙就定下了,能不能报仇就看这块料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