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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12

作者:池雪春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药片顺着温水咽下去,剩下的就是等药效发作了。于宵蹲在她椅子旁边,眼巴巴地守着她。


    “我这么狼狈的样子都被你看到了,你是不是得补偿我点什么呀?”看于宵一直紧绷着个脸,程今游有意调节一下气氛,用指尖挠了挠他的下巴,“怎么脸这么臭啊,谁欠我们小金鱼钱啦?”


    于宵缩了缩脖子,别过头,不理人。


    如此显而易见的回避,程今游却敏锐地从他的动作里捕捉到一丝无措的味道。


    她用一只手捏住他的下巴,另一只手戳了戳他的脸颊。“你说……补偿我一个吻,怎么样?”


    这个动作让于宵不得不微微抬头,对视上她的眼睛。


    他第一次对她的话置若罔闻,声音闷闷的,像是质问:“你不舒服,为什么不告诉我?”


    为什么。


    程今游从来没有真正思考过这个问题,一时语塞。自从父母去世以后,她习惯了什么都靠自己,至于汪晓成,有过失望,便不再指望太多。


    隐瞒并不是她的本意,但确实是无可辩驳的结果。如今面对于宵如此情真意切的责问,她倒是当真没法回答。


    她一直努力地当自给自足的女强人,摆脱汪晓成身上越来越熠熠生辉的光环。


    但她已经摆脱不掉了。她的姓名总是与他一同被诉说。


    她无法再欺骗自己他是个合格的恋人,也没法理所应当地把他当事业的踏板。


    程今游:“下次告诉你,好不好?”


    于宵伸出手:“拉勾。”


    “这么幼稚呀,于宵小朋友?”


    “嗯。”


    她用小指缠上他温热的指腹,“好了,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行了吧?”


    于宵点点头,抿出一个温和的笑。


    “不再喝点吗?剩这么多有点儿浪费。”


    于宵生怕程今游再喝点,一把夺过了她手里的杯子,“我喝。”


    程今游戏谑地笑了。


    精酿的麦香味伴着柑橘的果香,混合成浓烈的甜香涌入喉中。于宵喝得太急,咳了几声,又被他生生忍住了。脸颊一片绯红,像是被天边的火烧云染了色,不知道究竟是醉的还是呛的。


    “甜吗?”


    于宵低着头,认真地从满口苦涩中搜寻出回甘的那一点点甜,轻轻地回答:“甜的。”


    他的眼睛是澄澈的,干净到称得上空洞。


    程今游说:“于宵,你知不知道你很会勾引人?”


    于宵早就醉了,只能反应过来“勾引”不算是个好词,他有些激动,想开口解释些什么,但想到这是程今游说的,他又把声音咽了下去。模糊的视线里他只是微微眯眼努力看清她的脸,然后顺从地点了点头。


    灯光昏暗,她看不清他的表情,也没料到他的反应。


    她想戏弄他、羞辱他,也想他从此以后只受她戏弄、只受她羞辱。


    “于宵,别说话。吻我。”


    这是一个荒唐至极的吻,谁也没有准备好,谁都不得不接住。兴许他们之前的底色便是如此,风雨欲来,不需要沉重的慨叹,只需要亲吻与□□。他是张扬的,在此时此刻,就像野狗露出獠牙一样释放他的天性。务必、务必,每一次都要精疲力尽,每一次都要声嘶力竭。


    “于宵,我绝不会允许你,再爱上其他任何人了。你会永远爱我的,是吧?”


    “是的,程今游。”于宵似乎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似乎又对此一无所知。他单膝跪地,用自己的脸颊贴上她的裙边,像一个骑士对他的公主一样地说:“我爱你,永远。”


    **


    程今游回到家时已经深夜了。


    家里头是亮堂的,灯开着,窗帘也没拉,汪晓成蜷在沙发上,听到程今游回家的声音,看似不经意地收起手机,问:“你跑哪里去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程今游把手提包挂起来,看他一眼:“你回来怎么也不提前和我说一声?那么远赶回来肯定没休息好吧,不用一定要等我回来的,早点睡吧。”


    她是故意不正面回答他的。像是一种赌气,抑或是一种试探。


    汪晓成没听到想要的答案,又没法说自己亲眼看到她在和别的男人喝酒,只好把宋晴推出去做挡箭牌,欲盖弥彰地提起:“宋晴说你去酒吧了。”


    程今游眉头一皱:“宋晴?”她心下起疑,应付道:“她为什么突然和你说这个?不过我倒确实是去温特了。”


    “你一个人去的吗?大晚上的。”


    她一面用鲨鱼夹扎起头发一面回答:“当然不是,和一个朋友去的。一个人喝酒能有什么意思呀?”


    汪晓成拍了拍旁边的沙发,示意她坐到他身边来:“你下次可以叫我一起去的。”


    程今游从善如流地躺到人怀里,手指一路爬上他的脖子:“大忙人可别说笑了,先不说你有没有空了,你不是不喜欢喝酒吗?再说了,我这些狐朋狗友,哪里有你认识的?去了光喝酒不聊天也没意思嘛。”


    汪晓成僵了一下。


    “陪你,可以的。”他说。


    可以吗?


    如果可以的话,当初为什么连陪她看完一场电影的耐心都没有呢?


    程今游出神地注视着戒指,仿佛那是什么不该出现在这里的异物。这戒指是三年前汪晓成送她的,她一直保存得很好,看不出什么经年的斑驳痕迹。


    这应当不是戒指了,非要说这是什么的话,这是一个金色的圈。圈里豢养了变质的情。


    汪晓成被她看得心里发毛,“我脖子上有什么东西吗?”


    程今游笑了笑,把手放下来,摇头。


    两个人没什么话讲,却偏还要面对面坐着,比一比谁能熬过谁。


    程今游眼皮耷拉下来:“你还不困?”


    “今游,我想和你商量个事。”


    汪晓成忽然坐起来,握紧她的双手,就像那场婚礼上新郎握住新娘的双手一样郑重。


    他的嘴巴微微张开,呼出虔诚也绝望的热气,自尊不允许他流露出恳求的神色,只好拿他僵硬的躯体作挽留的注脚。


    “我在北城买了房子,我们搬去北城吧,好不好?”


    “为什么?这里有什么不好的吗?”程今游听到自己这样问。她半睁着眼,像在看一身紧绷的西装。


    “你知道的,我是北方人,从小被那里的气候养得很刁钻,这儿风一吹我就总想打喷嚏。你看北城多好呀,又发达,又繁华,我同事老说那是有钱人住的地方呢。我们去新的地方,过新的生活,好不好?你知道的吧,我现在也算混得还不错,在北城买个小别墅是绰绰有余的,我把爸妈接过来,然后呢我们就在那里住下来,这样我也能多见见你。你不是一直说想养只边牧吗?就在那儿养吧。到时候我们一家人就一起在花园里晒晒太阳,多好,是不是……今游?今游?”


    他的声音渐渐低下去。


    因为她睡着了。


    **


    最先发现事情不对劲的是宋晴。


    “程今游,你有问题。”她围着正在剥枇杷的程今游转了一圈,吸了吸鼻子,试图用自己灵敏的嗅觉闻出点蛛丝马迹。


    程今游摆摆手:“瞎说八道,我能有什么问题?”


    宋晴指着她鼻子说:“拜托!老娘第六感超准的!上回我同事突然昏倒,我赶紧带她去医院检查,好巧不巧就查出个瘤,多亏了发现得早哦!她说要带着七大姑八大姨来谢我呢!”


    “停停停,”程今游把剥好的荔枝塞进她嘴里,“少说话,多吃水果。”


    宋晴含糊不清地说:“我看你指不定是奸情被发现了。”


    程今游抽了张纸巾擦手:“嗯。”


    宋晴发出尖锐爆鸣声:“‘嗯’是什么意思啊!你和汪晓成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嗯’的意思就是,有可能。前天他问我要不要搬去北城了。”


    宋晴比当事人还紧张:“你怎么说的?”


    “我睡着了,”程今游睡眼惺忪,“醒了过后他没再问,我就没刻意提。我总不能自己往枪口上撞吧,那也太蠢了,不是我的作风。”


    “所以你们到哪一步了?”


    “当然是……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我说一句领结婚证他都能跟过来的关系。”


    宋晴狠狠敲了她一个爆栗:“程、今、游!我看你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你就不怕我全替你交代了!”


    她摇摇头,心虚地笑了一下:“你不会的。再说了,我这不主动来找你自首了吗。”


    “所以你想让我拿主意?我们大小姐主意可大得很!我这个小卡拉米哪里敢替你做什么决定哦?程今游,你就是怕自己后悔,给自己找个借口罢了。人这一辈子啊也就活这么个劲,做了选择,就得认喽!你看楠楠,今年都这么大了。”


    说着,她打开手机,程今游注意到她的屏保是一家三口的合照。宋晴仔细在相册里翻了翻,选了几张照片给她看。


    “那你呢,你还喜欢他吗?”


    宋晴摇头:“喜欢过。”


    大三的时候程今游和宋晴有过一次相当激烈的争吵,争吵的中心就是汪晓成。


    事情的起因是她不小心看到了宋晴掉在课桌底下的日记。日记的内容她已经记不清了,左不过是那些粉红色的少女心事。


    那时她才刚刚与汪晓成交往,一瞬间爆发出自己是那个十恶不赦的插足者的错觉。但彼时她的恶意并未朝向自己,而是用最尖锐的那一面,对准了最无辜的那一方。


    程今游拍案而起,拉着宋晴就往教室外跑:“你喜欢汪晓成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如果我知道,我才不会要他微信呢!”


    宋晴一反平日里伶牙俐齿的常态:“没关系啊,又不是你的错。我该要祝福你们长长久久的。”


    话没说完就被打断。


    “你装什么圣母?弄得我里外不是人你就满意了?!”


    “什么叫我装圣母?你看上的男人老娘都不兴看一眼!早就是我玩儿烂的……”


    程今游猛地拽住她往楼梯间的墙上一摔。


    “小心思被戳破了只会嘴硬?该不会是十年如一日地当舔狗不如我见的那几面吧?”


    白炽灯把她的脸照得惨白。情书、千纸鹤、巧克力……那些她曾用来向汪晓成示好的礼物像走马灯一样在她的脑海里过了一遍,最后镜头定格在条纹格子封面的日记本上,二十岁的女孩用龙飞凤舞的字体不加修饰地写道——汪晓成,我喜欢你。


    泪倏地流下来,她像电视剧里的失恋少女那样,哭得撕心裂肺,声嘶力竭。


    程今游哪见过这阵仗,彻底慌了,一边道歉一边哄人,纸巾也没有,只好拿衣袖给她擦眼泪。


    从此以后她的恋爱谈得愈加小心翼翼,因为她明白,“汪晓成”这个名字,像横亘在宋晴身体里的一道淤青,一旦提起,仍会隐隐作痛。


    如今她唐突提起,也只是为了冒犯。


    她算得上是泡在爱里长大的人,从小生活在幸福的家庭,一路走来也从来不缺追求者。于是她总是习惯性地用冒犯来证明自己和别人之间的亲密关系,然后耸耸肩——你看,我就这么恶劣,就这么不堪。但那又怎么样呢?你还不是与我站在一起。


    而宋晴的回答是“喜欢过”,“喜欢过”的意思就是,现在不喜欢了。


    “抱歉,我……”


    “好啦,我们大小姐啥时候这么愁眉苦脸过?不要因为你拥有很多爱而感到负担,那是因为你同样给予了很多爱呀。”宋晴给她揉了揉肩,“你呀今儿个就听我一句劝,收收心,把你那个小男朋友忘忘掉,去过你的好日子吧。”


    其实宋晴说的也没错,孰轻孰重,她拎得清。一边是一无所有的小情人,一边是十四年的相互扶持,即使有误会和不甘,也早就看开了。


    网上说,当你问出问题的时候,内心早已有了答案。


    说到底她也只是个烂俗成年人,不够坦然,也不够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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