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金鱼》 第1章 1 《二手金鱼》 文/池雪春 ** 「我曾经钟意过一个人,我一直很想知道,她是否钟意我。」 扰人的手机铃声覆盖了电影台词,程今游划开接听键,对面的声音劈头盖脸蹦出来。 “程今游你啊是脑子烧坏掉了?!” “汪晓成多好的男人你不要,非要跟于宵那个不清不楚的男人搞在一起?!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人削尖脑袋挤破头皮都想做汪晓成女朋友啊,比菜市场抢鸡蛋的老头老太还多啊!” 程今游有点头晕,无辜地说:“跟我有什么关系?” 电话那头的声音似是气急:“拜托!珍惜眼前人好不好?汪大演员拍戏赚的那点钱差不多全花你身上了吧?口红包包哪个少过你呀?地位、身材、相貌、才华,从外到内,那个杀人犯的儿子哪点比得上他啊!” “晴晴,”她语气里带出无奈,“别乱猜了,我和他什么都没有。” 又下雨了。落地窗外的雨。 看得见摸不着,和那天程今游淋的雨一点也不一样。 ** 四月,扬东市。 大清早唢呐呜呜吹了一道儿,也不知道死的是谁家的老爷子。 程今游想起来外婆死的时候,她年纪太小,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等出殡的队伍一到,她妈妈一脚把她踹跪到地上去,这下是不哭也得哭出来。 乡下每天锣鼓喧天地奏着的那点儿白事,正是城里大老板吃酒玩牌时说笑的谈资。 扬东就是这么个小地方,不缺穷人,也不缺有钱人。 见程今游走进来,原本会议室里窸窸窣窣的动静顿时消了,整个大厅噤若寒蝉。 只有一个人扯着嗓子大喊:“程总!我——要——上——吊——啦!” 这个人是林悠,程今游的大学同学。 盛光影业出资,想和七湾工作室合作一部片子,合同一直被程今游摁住,不肯签。 程今游成立的这家工作室,地理位置偏僻,只能拍点小成本文艺片,一年半载也没掀起什么水花。而业界顶天的盛光影业出资的合作,简直比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还要难得。 只不过片子商业化点罢了。 林悠想不通程今游到底在顾虑什么,作势拿系电风扇的红绳子往脖子上套。 会议室的门刚刚合起来,不轻不重地一声闷响。程今游幽幽地吐出一串烟雾,沾湿了羽扇般的睫毛。卷发搭在胸前,露出光洁的脊背,在亮堂的白炽灯光下显得有些不近人情。她把文件夹往桌子上一扔,随意拨弄着无名指上的钻戒。 等到四周皆静下来,她才对着林悠发话:“怎么?外面死的是你爷还是你姥?” 林悠看到白纸黑字上的合约内容,掐了一把程今游背着的GUCCI经典款皮包,眉眼一弯,道:“程总高明,程总高明。” 也怪不得林悠势利眼。 原先程今游是不想拍商业片的,但坐这个位置,身不由己的事很多,总不能因为自己,把整个工作室都搞得乌烟瘴气。想着等钱多起来,再谈理想也不迟。 “打住啊,漂亮话就先免了。”程今游嫌弃地摆摆手,“说正事。” 合同上写明白了,盛光影业只出钱和剧本,其他一样也不出。她今天来,为的正是这个事。 拍摄和后期都好说,就是她手里没有合适的演员。 “要我说啊,汪晓成就很不错啊。”林悠嬉笑着给人用文件夹扇风。 “他什么咖位?我什么成本?”程今游把烟头插进烟灰缸里,脸色微变。 当年她看上汪晓成,该是汪晓成入赘才对,谁知人在娱乐圈一夜爆火,现在反倒成了她高攀了。娱乐圈水深,汪晓成算老实的,公布恋情这么久,程今游连他的绯闻都没看见过两条。 林悠还不知道自己触了逆鳞,手上动作更是卖力:“你能让他来,我们都可以享福了。” “你又知道了?” “是啊。”林悠也不管这会议室坐满了人,就开始一本正经地掰手指,“程总一生三大爱好——吃烟、吃酒、吃男人。但要我说呢,只要有钱,这三样哪样买不到?” 程今游闻言似笑非笑,从包里掏出来个精致的小镜子,照照左脸,又照照右脸,最后朝唇上抹了点朱色。 她近三十岁的人了,就算保养得再仔细,脸上仍不可避免地生出些坑坑洼洼的小洞,不如从前光滑白皙。 心生厌烦,把镜子合上,语气也跟着不悦起来:“在外面吃男人啊,还不是因为家里那位不行?” “你老公算行的了,你说两句好话,他还能拒绝你不成?” 程今游眯起眼睛。有人脉就这点好,别人费尽心思抢的资源,她也能手到擒来。 想是这么想,话却不能这么说:“还没结婚呢,你别嘴上没个把门的。” “都临门一脚了嘛。” 程今游不由觉得好笑,但也懒得反驳。她和汪晓成认识快七年了,要说临门一脚,这临门一脚也太久了点。 但是无所谓,只要她牢牢套住汪晓成,工作室就倒不了。 外面谣言四起,都说她现在的地位都是一路陪睡得来的。她也不恼,管它什么污言秽语,照单全收。 ** 南方的天气湿热,昨天还是十几度,今天就飚到了三十度高温。 用宋晴的话来说,就是死人天气。 司机伸手去拧空调的开关,或许是觉得车内太安静,顺手打开了电台。男主持操着一口播音腔说:“预计今晚会有强降雨,请广大人民群众减少出行……” 程今游探头看了一眼这万里无云的大晴天,对天气预报无话可说。 从工作室出来,正好赶上晚高峰。她又摁亮息屏的手机看了一眼时间。那个时候手机还不算很流行,被程今游拿在手里,像个会发光的小板砖。 “师傅,麻烦开快点。” “诶,好嘞。” 一脚油门踩下去,司机师傅乐乐呵呵地问:“穿这么漂亮,阿是赶着去约会的?” 程今游敛了笑容,也不避讳:“前男友结婚,请喝喜酒。” 司机自知说错了话,登时闭了嘴,车开得倒是比原本快了不少。 前男友想给她摆鸿门宴,她只当是免费的大餐,不去白不去。 婚礼流程总是繁复无聊的,司仪终归是那么几句台词翻来覆去地讲。起哄声中,新娘喜极而泣,和新娘接上一吻。 酒过三巡,久别重逢的老同学话也多起来。如今程今游混得风生水起,自然成了话题的中心。 “你今天背的包包真好看,我们还以为你不来呢……” “这么久没见面了,还是你保养得最好啊,还和以前一个样呢。” 另一个人接过话头:“也不看看人家男朋友是谁,汪晓成!在座的有哪个没听过这名字啊?” “是啊是啊,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工作好不如嫁得好啊!” 程今游打了个哈欠,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奉承她的也好,借着奉承她奉承汪晓成的也好,她都左耳朵进又耳朵出,往后问起来就权当没听到。 但这群人实在没完没了,她找了个借口从侧门溜出去,逃到隔壁常去的酒吧里,掏出打火机点了根香烟。 用手指夹着闻了许久,终于还是没忍住抽了两口。 破戒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反正嘴上说要戒烟说了两年了,又有哪次真的戒掉过。 一串烟遮住她半面容颜。靓丽灯光下她一身粉红旗袍,配着手上的烟和翘着二郎腿的姿势,显得相当违和。 “一杯金鱼海湾,谢谢。” 这酒吧是一对老夫妻开的,缩在不深不浅的巷子里,倒是比面向外地游客的商业街更有人情味。 “程丫头又来啦?今天漂亮的嘞!” 说话的是邵康,酒吧老板。 年前夫妻俩的女儿过世,年纪和程今游相仿,现在他们也把程今游当女儿看了。 程今游爽朗一笑:“邵老板这话说的,我哪天不漂亮吗?” “都漂亮,都漂亮。”邵康也乐得应她,笑说几句就去忙了。 酒杯在手里转了一圈,程今游嗤笑一声,抿了一口。 高脚杯口的沾上了口红的颜色,变成飘絮,静静地沉下去。 腻了。 “手脚放干净一点!” “把东西拿出来!” “让你偷!让你偷!” 思绪忽然被吧台角落的骚动打断,程今游抬眼望去,皱着眉掐断了烟头。 一个黄毛,一个黑皮,一个瘦子,看起来都是常在这一带挑衅滋事的小混混。三个打人的趾高气扬,那个被打的倒是一声不吭。 混乱中,包厢走廊上炫彩的灯光洒在他发顶,程今游就这样看清了他的脸。被汗水浸湿的脖子上青筋爆起,系上了第一粒扣子的廉价白衬衫在醉死梦生的酒吧里摇曳着独一无二的纯情。 像他这款,一看就是看着纯情,床上风情万种的。 分明在混混堆里,还非要装作三好学生样,笑得一丝不苟,扎眼得很。程今游嫌弃地挪开视线,又没忍住多瞥了他两眼。 奈何他实在是漂亮,脸白如玉,一双脉脉含情眼,眼下一颗泪痣,称得上极品。 这一看就看坏了。 程今游不知怎的,生出了多管闲事的冲动,慢慢悠悠地走过去,晃晃手机:“法治社会,我报警了。” 那三个小混混暗自骂了两句,又看程今游一副有钱有权的打扮,只好自认倒霉,灰溜溜跑了。 像她这样的人做事没什么理由,多管这件闲事也就纯粹因为这小子合她眼缘。 再看时,那人的眼睛已经凝成了干涸的湖。 程今游顿时觉得无趣极了,她还是更喜欢刚才那个求救时湿漉漉的眼神。但她又不想就这么轻易地放过他,眼睛在他身上从头到尾扫了个遍,像是把他的衣服也剥了个精光。 可以啊,挺俊俏的。 感觉比她点的身高185cm八块腹肌的男模有意思多了。 比起自我认知清晰,特别会来事儿的,还是青涩勾人但不自知的更诱人一些。 程今游饶有兴致地站起来,捏住他衬衫上挂着的铭牌。 “于宵。”她念了出来。 然后拿着自己点的那杯酒,坐在了他旁边的沙发上,挑眉示意他坐到对面。 “我帮了你,你总该对我说句谢谢吧?说说,怎么得罪刚才那三个人了?” “谢谢。” 他省略了第二个问题的答案。 似乎是很久没说话,他的声音很哑,像漏风的破布袋。坐姿也很拘谨,背挺得很直,像是被强掳到酒吧的三好学生。 作为于宵没有回答她第二个问题的回击,程今游说:“刚忘了通知你,你被辞了。” 于宵忽然站起来:“我……” 程今游打断他:“我什么我?你看着这么年轻,跑这里来打这种工,小小年纪不学好?” 于宵摇头,知道他被辞的事无可挽回,又不说话了。 过了很久,他才小心翼翼地开口:“真的报警了吗?” 程今游毫不心虚地说:“没有啊。今天算你命好。” 她接下去说:“对了,我刚才不小心把酒泼你衣服上了,你把你家地址给我,我回头帮你再买一件寄到你家啊。” 于宵低下头,垂眸看着袖口的一片污渍,下意识想遮,但遮不住。 “说话啊,是我给你买,不是你欠我钱!我说你这人又不是哑巴……”她回头看了他一眼,见他脸色不太好,语气软下来,“算了,你不舒服吗?要不要我送你回家?” 或许是她细腻温和的语气起了作用,于宵终于肯开口了。 “不用。我自己回。” 程今游刚送于宵走到门口,就不得不停下脚步。 还真让天气预报给说准了,雨滴在坑坑洼洼的沥青地面上落得轰轰烈烈,路灯旁的住宅里溅出莹莹灯火,降落成潮湿。 于宵和程今游两个人后背贴着玻璃,站在酒吧的屋檐下,旗袍与衬衫贴在一起,像是复刻《花样年华》里的经典镜头。 “哎呀,下雨了。我没有带伞,怎么办呢?”她故意侧过身子抬头看他。 她包里其实带了伞,但就是有意调戏旁边这个充满清纯的学生气的男孩子。 于宵指了指不远处亮着灯牌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 “让我去买把伞?” 他急急按住程今游的手,摇头,指指自己。 “哦,”程今游刻意把声调拉得老长,“你是说,你帮我买一把伞?” 这次他点头了。 不过还没等他的发丝沾到雨水,就换她按住了他的手。 “算了吧,再等等,说不定过会这雨就不下了。”说着她就要点烟,但打火机掉了链子,她捣鼓了两下,还是点不着。 她无奈:“这家伙真会挑时间坏。” 说着就要把烟塞回去。 咔嚓。 火苗窜起来,于宵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把自己兜里的火机递了过去。火光照亮了他的眼睛。 她顺手接过去点着了烟,抽了一口,笑说:“还说自己不是小小年纪不学好呢。你要来一根不?” 于宵没有回答。 讨好只是他生存的技巧。 而不出意外的话,程今游很可能是他一生中遇到的最有钱的人。 然后两个人就站在那里,一个人放肆地抽烟,一个人陪着抽二手烟。 烟雨迷蒙住了两个人的脸。于宵长长的睫毛垂下来,看雨,又忍不住用余光去看她。 她很美,比阿芙洛狄忒还要美。于宵心跳漏了一拍,匆匆收回视线。 雨完全没有要停的架势,程今游耸耸肩说:“我们跑到那个十字路口去打车吧。” 她还是没有拿出那把只能容下一个人的小伞。撑伞和淋雨都比较浪漫,但撑着伞淋雨除外。 那样只会显得比较寒酸。 “会生病……”于宵拉住她,又觉得自己表达不清楚,急急解释说,“淋雨的话。” “好吧,那再等一会。”程今游妥协。 街上的行人越来越少,明月换了落日。 腿脚有点发酸,她终于承认于宵是不会陪她走到这场雨中的。 所以她掏出包里的那把黑色花边小伞,平等地一人遮住一半。 “走吧。回我家吧。” 刚迈出去一步,雨就浇透了半身。 走到十字路口,程今游招手去拦出租车。 他们俩衣服湿了大半,大多司机都嫌弃不好接下一单,不乐意停车。 好不容易等到一辆出租车的司机踩了刹车,摇下车窗。 程今游赶紧问:“师傅,玲珑湾走不走?” 玲珑湾是扬东富人区。 司机一听这名字停了车,简单扫了她一眼就说:“走。” 出租车前昏黄的灯光把蓝调时分的天空渲染成诡异的绿色,道两旁冷白的路灯不解风情地凋谢了黄昏。高架桥下走着一对情侣,两个人合撑着一把小小的雨伞,行色匆匆,又莫名安宁。 程今游把戒指摘下,握在手心,头轻轻靠在他肩上,用沾染了烟酒味的旗袍紧贴他的衬衫。他们靠得很近,她甚至能感受到他紧绷的肌肉和克制的呼吸频率。 她就这样自私地掠夺走于宵身边的最后一分氧气,独留他窒息。 她忍不住去想,这会不会是她离他最近的一次呢? 出租车上放着陈奕迅的《无人之境》。 刹车时,正好唱到那句,“这个世界最坏罪名,叫太易动情。” 漫长的红灯后,是在婚礼上被掩盖的爱意铺天盖地而来。 程今游本就是太易动情的人。 “跟我回家吧。”她下车时说。说这句话时,她忘记了她家里还有另一个男人。 于宵还是没有回应,但默默把伞偏向了程今游的那一边。左半边的身子淋着雨,和他的汗化在一起。 程今游从皮夹子里抽了张钞票,也没要司机找钱。 刚关上门,出租车就已经驶远。程今游站定在路边待了一会,似乎还能听到那一句歌词。 “你我像快快乐乐同游在异境,浪漫到一起惹绝症。” 第2章 2 于宵当然没有去程今游家里。 十多平米的出租屋里,于宵出门时瞥了一眼仔细绑好放在伞架上的那把伞。 一个陌生女人的伞。 鬼使神差的,他把那把伞装进了包里,然后钥匙插进锁芯一转,离开了这个散发着霉味的拥挤的落脚地。 他要去接他弟弟于安回家了。 出门,右拐,走到十字路口,再左拐,他在心里默念。 这条路他走了很多遍,不会错。 附小门口挤着很多人。 这是一所寄宿制的公立小学,扬东郊区教育水平落后,这已经算不错的学校了。每到周五,校门口都挤着一群要把小孩接回家的家长。 来接小孩的人数自然而然地成为了炫耀的资本——越是拖家带口的来接的,头抬得越高,没人接的,那就抬不起头。 今天是周四,马上放清明假。 于宵努力地挤到栏杆的最前面,确保于安一眼就能看到他。 小学生们一个班级一个班级地出来,走在最前面的高个子举着班牌,好似什么无上荣耀。 队伍里吵吵嚷嚷的。 “于安!你哥又来接你了诶!” “你哥好厉害哦,每次都能站最前面。” “不过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爸爸妈妈来接过你啊?” 小孩被戳中了痛处,愤愤地说:“放屁!我爸爸妈妈来过的!他们……他们就是工作忙,下周就来接我!” “好了好了我不说了,犯得着那么大脾气嘛……” 大铁门被保安拉开,投下一道道阴影,把人割成一块一块。 于宵弯腰把他搂过来,给他脱下书包背在自己身上,然后接过他的拉杆箱。 零零碎碎的阳光从梧桐树叶的空隙中漏到于宵的鼻尖上,于安看得莫名的烦躁。 他明明知道哥哥对他很好,但还是忍不住把妈妈的死算在于宵头上。要不是于宵被爸爸打的时候乱叫,妈妈就不会从房间里冲出去被打死,爸爸就不会坐牢。 其实他很信任于宵,这种信任让他可以毫无顾虑地把无处安放的恨意发泄在于宵头上。 想到这里,于安用力地把他推开了。 “谁要你来接我!我不想看见你!我要爸爸妈妈来接我!” 于宵明显愣了一下,然后略带讨好地把手里拿着的三色杯冰激凌递给他吃。 小孩的恨意被堵住,一边说着谁要吃你买的东西,一边挖空了香草味和巧克力味的冰激凌。 “我都说了我不喜欢吃草莓味!你到底有没有认真记过!” 他故意把用过的勺子插在草莓味的冰激凌上,然后把盒子塞回到于宵手里,看他用沾了自己口水的木勺把冰激凌一点点挖起来吃掉,窥探他的表情里有没有一点点难堪。 但是没有。 他只是很认真地把剩下的冰激凌吃掉了。 兄弟俩一前一后,于安故意走得飞快想把他甩开,但又不自觉地在人声鼎沸里竖起耳朵听后面的脚步声。于宵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 突然走在前面的人想到什么,脚下急刹,转过头去质问道:“今天是周四,你怎么不去上班,有空来这里接我!” 于宵被突如其来的问题问懵了,指甲在掌心里抠出印子。 “小安,”他不好直说自己已经被辞了,只好避而不谈,“好好读书。” “我不!”小孩子的眼泪一下子飙出来,“我也不要上学了!” 闷热的空气瞬间凝滞,耳朵里一声嗡鸣。 于宵一下子手足无措起来,意识到自己是不是说错了话。 他蹲下来,用带着一层薄茧的指腹擦他脸上的眼泪。 于安看到他左手无名指上的那道旧疤,那是做工出事时留下的痕迹。 像一只蜈蚣,很丑,很难看。 但也就是因为这个疤,厂里赔了一大笔钱,他们兄弟俩的生活才能好过一点。 当年厂里事故的时候于宵还没成年,那个黑心老板不肯给他钱,是于宵带着一群和他一样的童工去没日没夜地闹。 他说,要是不赔钱的话,就死在厂子里,把事情闹大,谁都别想好过。 于安过去的时候,刚好听到这句话,吓得哭了出来,抱着他说,哥哥你不要死。 想到这里,于安哭得更厉害了。 于宵肉眼可见的慌了,哄他说,别哭,别哭。 就像那个时候一样。 于宵是个很循规蹈矩的人,很显然于安的哭声已经偏离了他预定的轨道。 接下来的那个人更是直接把他从轨道上撞飞出去了。 “喂!拿了我的伞,也不准备还我了吗!” 来来往往的人流中,传来一个清晰的女声。 有点熟悉的声音。 于宵皱了皱眉。 她是谁? “都说了要你来我家还给我的,怎么就偷偷摸摸占为己有了呢?”程今游牵着一个小姑娘的手,快步走到两个人身边来。 她穿的平底鞋,站直了还是比于宵矮一点,但在气势上远胜于宵。 “我哥才不会拿你的东西!”于安慌忙把眼泪抹了个干净,对着这个看起来不怀好意的大姐姐嚷起来。 “哦?是么?这么着急维护你哥啊,不知道是哪个小坏蛋刚才还说不想看见他呢。” 程今游刮了一下于安的鼻子。 果然小孩子逗起来就是会比较好玩。 “你!你怎么能偷听我和我哥讲话!?” 程今游扭了扭脖子:“话可不能这么讲,怎么能叫偷听呢?只是顺路,所以才不小心听见了。” 她说的当然是鬼话。 虽然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这位朝思暮想的小情人,但程今游认出他的时候,就毫不犹豫地跟了他一路。 缘分嘛,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 程今游和那小姑娘讲了两句话,掏出一张纸票子让她带着这个小朋友去麦当劳买两份薯条。 等两个小孩走远了,她才开始盯着于宵看。 “你放心,我对拐卖小孩没兴趣,尤其是你的这个狼心狗肺的弟弟。” 她特意在“狼心狗肺”四个字上加了重音,看着他一脸无辜且防备的表情,震惊地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有比她还没心没肺的人。 虽然他们之间本来也没有什么,但这转头就忘的本事也太厉害了。 程今游顿时觉得自己亏了。 那可不行,她从来都不是会委屈自己的人。 她要让于宵也记得她,而且要深入骨髓的那种。 “你不记得我了?酒吧、香烟、雨伞、出租车,一个都不记得?你是金金鱼哇?” 于宵努力地在脑子里搜刮与之相关的回忆,似是想到了什么,飞快地从包里掏出那把黑色花边雨伞。 “你的?” 程今游把伞收回去。“我说要帮你买一件白衬衫,你还记得吗?” 于宵摇头。 “没事,不记得也行。反正你记着,我以后还得和你见面的。” 她用大拇指的指尖摩挲着戒指,下意识想去摸香烟。 程今游烟瘾挺大的,兜里常备两盒香烟,一盒黄鹤楼1916,一盒□□,蓝莓味的。 但是她这回忍住了,这里小孩子多,在这抽影响不好。 所以应该换个地方抽。 于是她一把把于宵拽进一条七拐八拐的巷子里,点上蓝莓味的香烟。 比起纯粹的烟草香,她还是更喜欢这种带点甜味的。 她的打火机已经换了,新的很好用。烟灰落到石板街上,被风吹着散了一地。 两个人保持着不近不远的距离。 程今游是来接宋晴的女儿回家的,没有化妆,穿得也很随意。白体恤、牛仔裤、运动鞋,活脱脱一个女大学生样,但点烟的神态还是透露了她的狂野不羁。 “我们差点就上床了哦。我当时救了你,你说你要以身相许呢。” 程今游平静地说出这句话。 似万丈高楼平地起,于宵登时后退了一步,没有波澜的眼睛顿时翻江倒海。 “真的,这把伞就是证据,你不记得了而已。” 程今游很满意他的表情,在天平的一端默默加上砝码。 她骗起人来眼睛都不眨一下。 于宵是什么想法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想要从他身上得到什么。 但接下来于宵的话超出了她的想象。 “对不起。我知道很冒昧,但是,”他用力吸了一口气,“我不可能……” 程今游僵了一下。 坏了,玩脱了,这还真是条纯爱金金鱼。 她摆摆手:“啊哈哈,开玩笑的,开玩笑的。” 于宵还没反应过来自己被捉弄了,竟然被程今游的尬笑带着,笑意盈盈的。 等到把脑子里的弯绕过来时,他也只是垂下了长长的睫毛。 她说:“别急,现在的小孩很能玩的,一时半会不会回来。你再在这陪我待一会。” 于宵被她拉着,眨巴眨巴眼睛,像是在说,不怕小孩被拐啊。 她颇为缺德地说:“哦,那个不是我女儿。” 于宵甩开她的手,转头就走。 刚好在巷子里碰到拿着薯条说说笑笑走过来的俩小孩。 “哎呀,”程今游不动声色地把烟灭了,对于宵说,“她那手表上有定位,很准的啦。” 于宵拉过于安的手往家里走,没有回头。 “下次见面要记得我哦,小朋友。我叫程今游!记住了!” 她的声音像烟灰一样散开。不过她猜,下次见面的时候,于宵还是不会记得她。 于宵说:“离她远点。” “为什么啊?大姐姐人很好啊,还请我吃薯条诶。” 他摸摸于安的头,意识到程今游能随手给出去的东西自己可能永远也给不了,于是放弃了再说什么,沉默地拉过他的手臂。 如果,程今游真的对他有想法,是不是他也可以…… 第3章 3 一个小时后,程今游坐到了一家米其林西餐厅里。 餐厅里放着英文歌。 /I''ll wish to go back to the times that I loved/ (我希望能回到我曾爱过的时光) 汪晓成顶着全妆靠在沙发椅子上,看见她来坐直了一点。 在娱乐圈的沉浮让他看起来成熟了很多。 他刚结束了一场见面会,马不停蹄地坐飞机从北城回来,连妆都没来得及卸。 程今游拉开椅子坐下,调侃道:“搞这么正式啊,倒是显得我太不注意了。” “没有的事。我们之间,还说什么注意不注意。”汪晓成打断了她。 程今游的目光从桌上的刀叉游离到旁边泡在瓶子里的永生花。 其实他约她,她是很意外的。 进了娱乐圈里,那就是一天到晚到处飞,家里收拾给他的房间早就不知道多久没进过人了。 汪晓成算是个典型好男人,请吃饭,送礼物,下一步估计就是结婚生小孩,就像所有圆满人生一样。 那种伟人特有的,事业爱情双丰收的圆满人生。 她瞟了一眼放在桌上的单子,笑说:“你又点了菲力牛排?” 汪晓成绅士地笑:“你不是最喜欢吃这个吗?” 他说的也不算错。 他第一次拿到剧组发的工资请她吃饭的时候,她一眼就相中了菲力牛排,吃完一块还能意犹未尽地吃第二块。 程今游不好意思地想着,其实她现在比较想吃路边摊的烤面筋和炸臭干。 服务员给两人倒上拉菲红酒。程今游优雅举杯与对面那人一碰,杯口落在下方,带着点冷淡的疏离。 “你明天有什么安排吗?要是有空的话,带我去你大学转转,好吗?” 只这一句,程今游就能确信,宋晴那个大嘴巴肯定对汪晓成说了点什么不该说的。 “上次我提的时候你不是说没兴趣吗?汪大演员转性啦?”程今游揶揄他,“不过我明天要去帮一个朋友挑衣服,看来暂时是没机会陪你去喽。你要是真想去的话,我问问晴晴?” 哪个朋友,比我这个男朋友还重要啊?汪晓成心里不是滋味,但也没问出口。 她现在的朋友,有几个是他认识的? 开始时程今游还和他兴致勃勃地介绍过自己的朋友,什么酒吧里的调酒师呀,服装店里的设计师呀,以前还能叫上名字的,现在他是一个都叫不出来了。她还喜欢跟他讲大学时期发生的趣事,讲讲文艺电影里的内容。 他记得有个文艺片讲的是一个有夫之妇的婚外情,噫,到底是多没道德感的人才能做出来那事。 还有一个讲的是一对男女从恋爱走向分手的故事,开玩笑,理想能值几个钱啊。 他批判起来太投入,连自己都忘了,他们的相遇,就是在街边一家小餐馆里,程今游坐在隔壁桌,谈论着王家卫和金基德。那个时候的程今游还有些腼腆,看汪晓成搬了张凳子坐到她旁边,会不好意思地笑。 为了听她说她的电影梦想,他陪她走了五站地铁的路,然后去赶一号线的末班车。 那时他对她说,我也想拍电影。 /Why do we remember beautiful lies/ (为什么我们总是忆起美丽的谎言) 后来有一天程今游终于发现他理解不了也不感兴趣,就算了,不讲了。 他只是看到了电影所带来的价值,想要电影给他带来成功。 而她却只希望,把电影还给电影。 他们终究是不一样的。 所以这次他也说:“不用了,下次有机会再说吧。” 程今游叉起一块牛排送进嘴里,呷了一口红酒。 当年腼腆无措的程今游像雪一样化了个干净。 汪晓成在想,他已经多久没有好好看过程今游了。 他注视着她,像是要把这几年丢失的都在此刻弥补回来。 这一看,便看到,她平时戴在左手中指上的那枚戒指,戴在了食指上。 戴在左手中指上代表着热恋,戴在食指上便代表着单身。 程今游这是什么意思?故意的?还是单纯弄错了? 怀疑一旦开始,清白就立刻粉身碎骨了。 为什么换了戒指的位置?为什么两个人越来越没话讲?为什么他们之间的激情越来越少? 七年之痒?他们在一起还没到七年吧。 是谁? 是谁要插足他们之间的爱情?是谁要在他的圆满人生里染上污点? 这样的怀疑是私密的,汪晓成不能向任何人提及。他不能直截了当地去质问她,万一人家根本就是随手一戴,反倒显得他是个疑神疑鬼的小心眼。 而程今游恰好就很了解怎么掌握膈应人的度。 汪晓成把叉子放下,提议道:“今游,我们去坐摩天轮吧。就大公园的那个,我还没和你一起坐过呢。” “大公园已经拆了,要建居民区了,你不知道吗?”她没有用质问的语气,就像是在说柴米油盐一样平淡地陈述着这个事实。 汪晓成手一抖,杯中的名贵红酒不当心泼到身上的西装,即使用另一只手去稳,也没能掩盖住狼藉。 /It''s time for me to try and wake up again/ (是时候让我试着清醒过来了) 程今游很快叫了服务员来处理,她无奈地朝汪晓成笑笑:“下次不要这么不小心了。” 这是什么意思?她在嫌弃他笨手笨脚吗? 不可能不可能,他的今游才不会这样。 “好了好了,先回家去吧,你也辛苦了。”程今游把餐巾纸捏在手里,“大不了再买一件一样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又不缺这点钱。” 路上汪晓成接了个电话,电话那头的人是宋晴,她说明天有个他期待已久的合作方要和他见面,在北城。他说好,那就买今天夜里的高铁票吧,夜里的高铁票便宜不少。 “不好意思啊,今游,我就先不回去了,明天安排了一个活,又要赶到北城去了。” 程今游点头:“不回去换身衣服吗?” “不用了,我一会买件新的套一下就行。”他看了眼时间,“车票买得急,怕赶不上。” 她沉默了两秒,把涌上心头的情感咽了回去,随后眨眨眼说:“好,那你赶快去吧,注意安全。” 一个人散步回家的路上,程今游脑子里开始浮现另一个男人的身形。 不加雕琢,干净到令人心颤。 ** 七岁小孩的力气自然大不过总是干活的哥哥,于安一路被连拖带拽地塞回那个放大版骨灰盒一样的家里。 他心里又委屈又不服,凭什么于宵就能自作主张地规划了他的人生?凭什么于宵能出去打工赚钱自己就要好好读书?凭什么自己就说不得别人一句好? 世界上怎么能有这么不公平的事呢? 他红着眼睛正准备质问,却对上了另一双微红的眼睛。 “对不起。”他说。 “没有问过你的看法,下次不会再去校门口接你了。” 于宵说得很慢,但于安知道他不是不好意思说出口,只是对他来说,这样的表达就已经很难了。 但他还是说出来了一整句话。即使说得很费劲。 于安倏地哽住了。 好天气的夜晚总是很安静,静得似乎能听到被纸盒堵住的窗户外面,有落日的心跳。 几秒的安静后,迎来了一场狂风骤雨般的爆发。 “不行!!!你有什么资格不来接我?你不来接我难道爸妈来接我吗?我变成这个样子还不都是因为你!” 于宵怔住了,很轻地重复了一遍:“对不起。”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你除了对不起还会说什么!?我想要的奥特曼书包你能给我买吗?我喜欢变形金刚你能送给我吗?你能把妈妈还给我吗?对不起到底有什么用!你出去!我再也不想看见你了!” 可这出租屋分明只有一个房间。 门开了。门关了。 于宵真的出去了,如他所愿。 楼道上,落日余晖被玻璃切割成碎片。于宵靠着薄薄的门板佝偻下去,把自己蜷起来,避开刺眼的光。 隔着一道门,两个人在此刻背对着背,共享了黄昏的酸涩。 ** 于安一夜都没睡好,他有点害怕于宵真的就再也不回来了。 但第二天一早,于宵还是拎着一碗小馄饨回来了。 这间屋子里没有**可言,一推开门就能看到于安坐在床头换衣服。 他一把捂住了自己,“你怎么只买一碗啊?小气巴拉的。” 小孩的语气还是不善,于宵把一碗小馄饨都放在他面前,示意都给他吃。 于安吃了一半就匆匆放下筷子,把塑料盒子推到于宵面前。褪色的桌面凹凸不平,塑料摩擦的声音听着变扭又刺耳。 于宵抿出个笑:“我不饿。你吃。” “谁要关心你?难吃死了,我不想吃了!” 于宵这才接过筷子默默地吃。他没有坐下,因为觉得衣服不太干净。 掏出随身携带的小本子,划拉几笔:东边第二家店的小馄饨,小安不喜欢吃。 吃完过后他蹲在地上收拾垃圾,于安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外面响起一阵杂乱无章的敲门声,咚咚咚的像是要把门砸碎,紧接着是房东太太的大喊声。 那是个微胖的阿姨,姓朱,之前被人看到在村里的各个垃圾桶里捡矿泉水瓶和硬纸板。 有人笑话她:“四十岁的人,在这捡垃圾嫌不嫌丢人呐?” 她一叉腰骂回去:“你懂个屁嘞,捡垃圾来钱快。” 事实证明,她说得很有道理。 靠着收租和捡垃圾赚到的钱,她还赶时髦地染了个红头发,看上去很非主流。 “于宵!上个月的房租你准备什么时候交!我也是可怜你们兄弟俩,才让你们赊账在这住,但你要是再不交我就要把你们赶出去了!” 于宵弯下腰从兜里掏出来两百块钱,眼神却没有落在那两张红票子上,而是定在裤脚上的一处泥点。 明明只有一小点,他却觉得好大好大,要将他吞没。 “上个月的。他还小,别赶他走。这个月……会尽快。” 他一着急话就说得颠三倒四的,房东也见怪不怪,收了钱就走了,砰一下关了门。 于安突然意识到,他哥才十九岁。 如果不是因为生病,如果生在一个正常的家庭,他哥一定会考上林大,考上扬东市最好的大学。 他应该挺拔地站在学校的国旗下演讲,而不是在逼仄的出租屋里求人不要赶他走。 第4章 4 在于安的记忆里,于宵总是很高大的。 一开始,他有一个嗜酒的父亲,和一个温柔却逆来顺受的母亲。他爸喝多了,就在家里砸东西。东西都砸碎了过后,就开始打人。 那个酒鬼发起酒疯来不分人,他,母亲,于宵,谁都不能幸免于难。 后来于宵想了个办法,在父亲开始砸东西的时候,就让他和妈妈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假装不在家,不管外面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出声。 客厅里充斥着玻璃碎掉的声音,他吓得要死,不停地抖。 于宵会捂住他的耳朵,温声对他说:“小安,别怕,哥哥在。” 就好像有他在,到哪都不是绝路。 直到有一次父亲好像发现了他们哥俩躲在房间里,开始砸门。于安年纪太小,“哇”的一声哭出来。 “出来!我知道你躲在里面,给我出来!” 于宵把他藏在身后,推开门走了出去。他就在门里面,透过门缝去看。 他爸一巴掌甩在了于宵脸上,然后举起凳子往他身上砸。他还嫌不够,解开皮带,以一种极为变扭的姿势压着于宵的身体,开始毫无章法地抽。 于宵一开始还能咬紧牙关硬忍着不出声,后来理智也被浑身上下火辣辣的痛覆盖了,从低微的呻吟,到又哭又叫。 十四岁的少年相当有血性,即使伤痕累累也敢指着他爸鼻子骂:“只会打女人和小孩,你算个屁的男人!算个屁的父亲!” 于董被气得失了智,不知从哪拿了个铁棍子毫不留情地往他身上砸。 身上从充血到发紫,哪里都是痛的,每打一次后背都像是被人生生剖开了皮,剜出血肉。血开始透过白衣服洇出来,一片一片的鲜红。 汗水和血混在一起,把头发黏在鬓角。 他看见他哥满身都是血污,他感觉自己被抽干了力气,连呼吸都做不到。 后来于宵连叫都没力气叫了,皮带每甩到于宵身上一次,他就要抽搐一阵,除此以外看不出被打的是个活人。 好在他爸似乎是打累了,转过身去拿桌上的陶瓷水杯。 于宵用最后一丝力气拼命地往房间的方向爬。 其实他很害怕。眼前开始发黑,他觉得自己要死掉了,但是他还不想死。 就差一点点,他就要够到门把手了。 然后—— 咔嗒。 ——于安做了一个让自己后悔一辈子的决定。 七岁的小孩伸直了手臂才堪堪够到门锁。 后背不自然地起伏着,他张大了嘴巴去争抢最后的空气,倚在白墙的裂缝上,锁上了门。 咚咚咚。 敲门声又响起来,不过这回敲得很规律。 于安一激灵,吓出了一身冷汗,直到听见他哥的声音。 “你好。” 门半掩着,于宵怔了一下才开口。 程今游用一手抵着门框,把门开得大了一点,被扑鼻而来霉味熏得眼睛酸。 这是栋上个世纪的老楼,外面的墙壁在日晒雨淋里褪色腐烂,从楼里伸个手就能碰到对面同样拥挤的房间,简直就不像是活人能住的地方。 铁锈味的床、自来水管巨响。 他就住这种地方? 这样的地方,怎么会有像他这么干净的人呢? 但她又是庆幸的。她能确信于宵缺钱,而钱是她最轻易拿得出手的东西。 一时间她好像有很多很多话想说,但最后只说了那一句。 “还记得我吗,于宵?” 她一路跑上楼梯还有点气喘,没人知道她究竟做了件多疯狂的事情,到处打听,就为了闯到一个仅有两面之缘的男人的住处,为了遵守一个只有她记得的承诺。 那是她一生只有一次的、朝不保夕的勇敢。 程今游把手里装着干净白衬衫的硬纸板袋子递过去,“喏,赔给你的。” “漂亮姐姐!” 于安认出来这是请他吃薯条的大姐姐,蹦蹦跳跳地一下子就把门拉开了。 阳光从出租屋灰暗的玻璃外溢出门外,于宵背着光,几乎可以听见她细碎金箔似的发梢下,酝酿着坏种的心跳。 门一拉开,程今游彻底看到了这间屋子的模样。 厨房挨着厕所,厕所连着床,连张像样的椅子都没有,只有一个老古董似的小马扎摇摇欲坠。 但所有的物品都被很好地归置了,在狭小的空间里井井有条,并不脏乱,很轻易就能看出租客是个什么样的人。 程今游不是变态,没有打量别人家里的爱好,奈何这屋子像一张斑驳的纸,一眼就能看完。 “于宵,你们家小安都认识我了,你还不记得我啊?我可要伤心了。” 她毫无一个不速之客的自觉,径直走入了房间,但没找到一个能坐的地方,暂时只好先站着。 直到于安拉着她坐到床边。 于宵比了个手势让于安到一边去写算数题,等他背过身子后才给了她一个“你还有事吗”的眼神。 “怎么,这么不欢迎我啊?”程今游故意压低声音笑着问。 “我欢迎我欢迎!”于安的心思本就不在题目上,迫不及待地加入两个大人的谈话,解释道,“我哥他之前生病把脑子烧坏了,记不住事,要是他记得肯定会喜欢姐姐的。” 程今游没忍住嘴角抽了一下。 一来是因为“脑子烧坏”的说法真是和宋晴骂她的方式一模一样,二来是因为小孩把“喜欢”说得轻巧又真诚。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她对上于宵的眼眸,语气中带着调戏:“是吗,小金鱼。” 于宵没回答。 他不是和于安一样的小孩子,自然听得懂程今游的弦外之音。 气氛一下子变得微妙起来。 屋子就那么丁点大,于宵不想一抬头就能看见程今游的脸,只好转身躲进了厨房。 碍于这条小金鱼实在话太少了,程今游也不再管他,索性拿了于安写的数学题来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这位四年级小朋友的两位数加减法都有不少错的,乘除法算得那叫一个灾难,应用题更是一塌糊涂,算出的人数共有27.5个,让人眼前一黑又一黑。 她耐着性子问:“小安,告诉姐姐,7 9等于多少?” “是……16?” “对啦,那27 39呢?” 于安思考了一会:“嗯……56?” “你看,”程今游拿起黑笔在草稿纸上列了个竖式,“你算7 9的时候知道要进一位,算27 39也是一样的。” “哦!”于安一拍脑壳,“所以答案是66!” 程今游觉得于安提点一下就能懂,却学成这样,不免疑惑:“你哥不教你功课吗?” “不教!以前他嫌弃我笨……”于安的声音小下来,像个跟老师告状的小屁孩。 “那现在呢?” “现在他讲不清楚啊……”小孩的声音越来越小,说到最后还带上了哭腔,“还说要去林大呢,骗子!” 想去林大啊,害呀。 程今游拿笔敲了一下桌子。 这不专业对口了嘛! 程今游抵挡不住气鼓鼓的小孩,只好揉了揉他的头发:“你哥胡说,我们小安明明很聪明嘛!” 她就是故意说给于宵听的。 果然,于宵终于拿着个搪瓷杯从厨房里走出来了,没什么表情地递给了程今游。 “谢谢你。要出门了。” 他的声音还是沙哑的,和握手楼一样暗无天日。 这句话无异于是要把她赶走。 但程今游是什么人啊,死皮赖脸起来,哪是于宵这等功力的人想赶走就能赶走的。 她好不容易找到这里来,不把于宵拐走怎么对得起自己的心血。 “小安说你原本想考林大的。”她眉眼弯弯,“我是从那毕业的,带你进去逛逛?” 于宵明显一愣。 他以前想考林大的吗? 好像是。 这记忆像是被水泡烂的海绵,早就沉入湖底了。 他其实不太在乎了。 现在的他只有精力在乎自己和弟弟的温饱,他的世界只剩贫穷和苦难。连活着也要格外努力,不会去肖想如果没有两年前发生的那件事情,现在又该是什么样。 要是死的人是他就好了。 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减轻一点点他的痛苦,才能让他觉得现在还能呼吸不是另一种更深的罪名。 倒是于安替他决定了:“哥,你去吧,我保证会在家里好好做功课的。” 虽然于宵记不清了,但于安还记得。 于宵以前成绩很好,总能考年级第一,语文作文也写得好,会被老师当作范文念。 妈妈老拿他和他哥比,于安觉得于宵肯定是生来智商就比他高,真是不公平。 现在他哥永远比不过他了,他却一点也不高兴。 他哥要站在林大演讲的。于安一直这么以为。 程今游非常满意:“嗯!小安真乖,想要什么礼物姐姐买给你好不好呀?” 于安吸了吸鼻子,眼睛瞬间亮堂堂的:“我要奥特曼书包!最炫酷的那种!” “好,我一定给你买。” 于宵就这么半推半就地跟程今游出了门。 程今游本来想打车的,但被于宵拦住了。公交车站并不远,比打车实惠多了。 一辆公交车碾过落叶,她顺着车灯看过去。 “98路!这个能到,快快快!” 程今游拉着于宵拔腿就跑,赶在司机关门的前一秒上了车。 刚踩上台阶,门“啪”一下关上,发动机毫不留情地震颤着,散发出浓重的汽油味。 七湾工作室想要有更高的声量,还得靠资本的大腿。 但做着不喜欢的事情,还是让她心烦意乱。 而于宵跟这些烦心事都没关系,所以程今游才会不远万里,跑来这地方找他。 且让她逃一逃吧。 公交车上只剩两个分开的座位,一个是前排的单人座,一个是最后一排挤在靠窗位置的座位。 程今游平衡性一般,就近坐了。她原以为于宵会去后排,但他只是走到她座位边上就没有了动作,拉上那个一摇一晃的黄色把手,整个身体也跟着一摇一晃。 天转阴了,窗外开始飘小雨。 程今游觉得车里闷得让人昏昏欲睡,想透透气,用力去掰手边的窗户,却纹丝不动。 她刚想作罢,下一秒,窗户就被一只有力的手臂打开了。 她顺着手臂去看于宵的表情,但被他恰到好处地藏匿在了阴影里。 “喂,下雨了开什么窗,有没有素质!” 前座淋到了雨,“啪”地一下把窗户关上了。 “不好意思。”程今游难得服了个软,因为她不太想听于宵道歉。 娃娃的哭声,情侣的交谈声,后座的打鼾声都回来了。 但程今游只觉得车上一片死寂。 还好经过那几个景点站后车上就不剩几个人了,她重新拉开了窗。 外界的嘈杂也跟着重新降临。 “有位置了,不坐吗?等会还要走很久呢。” 她的目光看向后排那个空着的双人座。 “嗯。”他低低地应了一声,坐到她身后。 一路坐到终点站,双人座一直空着,谁都没有去坐。 第5章 5 程今游人缘很好,和门口的保安打了声招呼,保安就把他们俩放进去了。 林大是很美的学校,四月里下着朦胧的小雨,把两个人笼在雾里,像是漫步在仙境。 程今游感叹:“这几天总是在下雨呢。” 人和人在一起的磁场都是独一无二的,此时她走在他身边,总觉得走在一起的本该是他们。 风一吹,便带走一捧花瓣。 程今游一边走一边想,真可惜,早樱已经谢了。 她不知怎的就脱口而出:“来年春天,我们一起来这儿看樱花吧。” 今日清明,清明时节雨纷纷。 学校里的学生,离家近的大多都回家去了,离家远的还留在校园里。 程今游莫名有点想她爸妈。 她毕业那年,爸妈去冰岛旅游,后来飞机失事,永远没能回来,就给她留了个两层楼的别墅。 之前住宿舍住习惯了,家里空荡荡的不适应,老觉得家里有鬼,每次都要把房门全关起来才敢睡觉。 后来她以为就是她关了门,爸妈生气了,才不回家看她,又把房门都打开。 但他们还是一次都没回来看过她。 她赌气,也一次都没去看过她爸妈。 可能是因为清明时节,才让她又想起这些往事。 她摇摇头把这些思念甩了个干净,又用手指去勾旁边的那个人。 于宵触到她冰凉的指尖,下意识想逃,但又笨拙地握了握。人身体的热传递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于宵顿时羞耻得呼吸不畅。 他的视线在那一瞬间滞在她纤细的指上。 戒指的反光刺眼,像冰面上喧宾夺主的裂痕。 天地都安静了,唯独留他在原地淋漓。 池塘里有两只鸭两只鹅在打架,闹腾得很。 程今游记得她刚入学的时候就见过它们了,现在已经成了校园里的吉祥物,被喂得白白胖胖的。 都说没有什么东西是亘古不变的,但偶尔回头看的时候,看到来时的风景,还是会觉得很不错。 池塘绿绿的,上面飘着柳絮和石楠花,很浑浊。走过那片小池塘,就是教学楼。 教室里零零散散坐着自习的大学生,从池塘边能看到靠窗坐着的人,还能远远地听到篮球场上的呼声。 于宵久违地生出了向往的感觉。 他离开学校,其实只有两年,却久远得像上辈子的事情。 他突然想起自己参加运动会跑那个没人想报名的3000米的时候,树影婆娑,他累得眼前恍惚,但终点同学们的呼声前所未有的清晰嘹亮。 那是他冷清生命里绝无仅有的喧嚣。 程今游看着他:“想起什么了?” “高中的一些事。”于宵如实回答。 他并不想再去回忆了,那些记忆像是要把他撕碎。 越想越觉得他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 程今游点点头。 看来于宵失忆的毛病并没有那么严重,根据宋晴给她的小道消息,大概率是因为心理原因导致的。 就连他的安静,也更像是一种自我保护。 宋晴“小灵通”的外号名不虚传,扬东就这么丁点儿大,她什么事什么人都能说上两句。 “于宵,”程今游叫住他,“你是不是觉得特别不自在?” 于宵轻声说:“没有。” 程今游没信他的鬼话,继续说:“其实在这里,我们都算是异乡人。” “所以你没必要觉得不自在,尤其是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声名在外,给你撑个腰还是绰绰有余的。” 再沿着林荫道往前走,路过一个红色的电话亭,离图书馆也就不远了。 林大的图书馆放眼所有大学也是很有名的,整整九层,由红墙堆砌而成,在百年学府中别有一番意境。 上面的天台更是每对大学情侣必去的约会胜地,起因是程今游那一届的一个男生在那表白成功了,不知不觉就有很多人效仿,久而久之就成了传奇,至今还流传着许多佳话。 程今游带着于宵走了进去。 图书馆原本是要借书卡才能进去的,好在管得并不严,两个人一人尾随一个学生就混了进去。 即使在假期,也还是有很多学生在里面自修,放眼望去也找不到几个来借书的。 程今游想起之前在里面看闲书还被人送上了校园论坛。 要她说不如图书馆改名叫自习室好了。 程今游熟门熟路地找到电梯。 电梯门口放了个架子,里面嵌了一张粉色的纸,上面写着五个大字——电梯维修中。 难怪一楼那么多人。 程今游吞了口唾沫,思考着爬上九层的可能性。 最终秉持着“来都来了”的准则,心一横,打开了楼梯间的门。 事实证明程今游还是太高估自己了,刚爬到六楼她就累得汗如雨下,扒着不锈钢扶手站都站不稳。 于宵及时拉了她一把,轻声说:“回去吧。” “那怎么行?都到这了。” 程今游是故意这么说的。 沉默了一会,于宵说:“我背你。” 没有给程今游拒绝的机会,他就蹲了下来。 她求之不得,自然不会放过这个亲密接触的好机会,手指一路沿着肌肤摸到他的锁骨上。 浑然天成的艺术品啊,她感慨。 这样的男人……啧。 她程今游一定要睡到。 身下的肌肉瞬间绷紧。 她的呼吸尽数落在他的后脖颈上,痒痒的,像夏天的狗尾巴草。 她停下了手上不安分的动作,故意贼喊捉贼般地问:“你不会是在故意占我便宜吧?” “没有。”他答得很快,脸颊浮出不自然的潮红。 于宵走得不快,但很稳,微哑的嗓音透露出别样的性感,无一不在冲击着程今游摇摇欲坠的理智。 她把鼻尖贴过去,闻他身上独特的体香。 外面正在下雨,但浇不灭她心中的燥热。 身体先她一步心动。 “到了。”于宵蹲下身子。 程今游脚刚着地,就看到一对幸福的情侣依偎在一起。 “等会吃什么?一食堂的麻辣烫还是三食堂的黄焖鸡?听说新开的那家米线也还不错呢。” “哎呀,快走啦,一会还要看电影的嘛。”女生看到有人上楼,羞涩地把男生拉到了一边。 于宵觉得有什么东西堵在了胸口。 他从来没谈过恋爱。 高中的时候倒是有人给他写过情书,但他自觉无法承担别人的爱意,没拆开看就将其原封退回了。 后来家里出了事,他也不去上学了,一开始还会有老师同学讨论他这么一号人,日子久了,也就渐渐没人提他的名字了。 所以爱该是什么样子的呢? 他一直以为爸爸是爱妈妈的,爸爸会给她做她喜欢吃的糖醋排骨,会给她弄来她喜欢的明星的签名照,但爸爸还是把妈妈打死了。 或许爱情就是这么一件不牢靠的东西吧,像泡沫一样。 不知道什么时候降临,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 还要明码标价,用条件来换。 于宵偷偷瞄了一眼程今游。 她在看风景,并没有什么异样,似乎全然不觉他们两个萍水相逢的人站在这里有什么不对劲。 他明明应该松一口气,但不知怎的又有点失望。 其实只要再靠近一点点,他就能发现程今游现在的游刃有余都是伪装。 小情侣的嬉闹搅得他心神不宁。 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在他的心底泛滥成灾,他迅速挪开了目光。 他胆敢觊觎这样的人,恐怕是对神圣爱情的玷污吧。 想到这里,他刻意地往远处迈了半步。 算了吧。不要再靠近了。 到此为止吧,不要再靠近了。 她扫了他一眼,漫不经心地问:“怎么了?” 雨不断从外面滂进来,给了于宵一个逃离这里的绝妙理由。 “雨下大了。”他回答。 程今游顺着他的意说:“嗯,那到楼下去避一避吧。” ** “学姐!你怎么会在这?”下楼的时候,李欣惊喜地叫住了她。 程今游也没想到会偶遇李欣,笑着回答:“带我朋友来玩。他叫于宵。” 然后转过身和于宵介绍:“这是李欣,我直系学妹,现在已经是研究生了。” 李欣很老练地接过话头:“于宵同学你好,你是因为想考我们学校才来参观的吗?” “不是。” 出于礼貌,他微笑了一下。 于宵的假笑向来像商场里的那种塑料模特,怪渗人的。 李欣点点头:“那好吧,不过这里的风景也很好看,你们慢慢逛,我一会还要参加社团排练,先走一步啦。” “等一下。”程今游叫住她,“你借书卡能不能借我用一下?” 既然于宵不记事,那想要再见就得制造点牵绊。 帮他借本书就很不错。 这样的话,他想要来还书就得来林大,想进林大就得去找她。 程今游觉得自己简直是天才。 她笑了笑:“于宵,你找找有没有你想看的书,我给你借一本。” “嗯……很久不看了。” “哎呀,那有什么关系?我就不信这么大个图书馆里找不出一本你喜欢的书。” 结果于宵东看看西看看,半天也没挑出一本来。 程今游随手给他借了本《爱格》杂志。 “读不读随你,反正你得给我带回去。这样你下次见我才不会把我忘得一干二净。” 她借的时候也没注意看是哪一期,临走的时候才发现她拿了一本去年四月二十号的,但也懒得去换新的了。 ** 走的时候,外面已经不下雨了,还有一道淡淡的彩虹。 到了公交车站,于宵说:“我回去了。” 程今游拉住他:“别呀,请你吃饭。还答应送你弟礼物呢,总不能让我言而无信吧?” 于宵本来想拒绝,但是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一声。 程今游笑:“你看,你的肚子已经答应我了。想吃什么?放心啊,你就是想吃满汉全席我也请得起。” 于宵低下头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想吃汤面。” 即使天气已经热了起来,于宵还是很喜欢吃汤面。只有这种让他出一身汗的食物才会让他觉得自己还活着。 “巧了,我知道这里有一家很正宗的浇头面。便宜你了,跟我走吧。” 程今游伸出骨节分明的手,挑了挑眉。 于宵满心都被这只手占据了,沉默了许久,最后居然露出了茫然的神情。 他想到了母亲。 记忆像是被抽帧,花白的片段不断闪回。水压不断上升、上升,他像一截快要枯萎的草。 “走了。去不去?”程今游催促道。 于宵低下头,紧握成拳的手一点一点松开。 “我不去了。” 一阵心悸,眼神开始失焦,呼吸也变得粗重起来。 不可以。 到此为止。 他只是一潭死水,本该看清自己的,不应该再和任何人有所牵连,有所纠缠。 第6章 6 程今游显然没想到于宵的态度忽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连忙去扶他。 “怎么了?于宵?”她温柔地问。 心里想的却是到手的肥肉可不能就这么飞走了,不然她可亏大了。 于宵眼前这才清明了许多,深吸一口气。 “没事。谢谢。” 程今游漫不经心地说:“你要是真谢我就陪我去吃饭。” 那家面馆看着不起眼,一般人来都找不着,都是靠口口相传出来的,做的都是回头客生意。 程今游对天发誓,要是她知道会在面馆里偶遇宋晴,她打死都不会来的。 面馆生意挺火爆,又正好是节假日,小小的店面里面坐了不少人。 虽然开了电风扇,但还是有些闷。 程今游看一个老大爷吃完要走,眼疾手快地占了座,叫于宵坐在那等着,然后自己到点餐的地方去了。 “老板,要一碗大排面,免青,再要一碗焖肉面。” “程今游!”宋晴眼尖认出她来了,压着声音对程今游喊,眼睛却往于宵那里瞥,“你要搞什么啊!” 程今游回她:“饿了啊。” 宋晴说:“你知道我要问的不是这个。你也最好只是肚子饿了。” 程今游没忍住乐了:“食色性也。不然怎么会有秀色可餐这个词?人呢,得有**,活在这世上才有意思嘛。” “我看你是疯了!”宋晴气得跺脚。 汪晓成当年和程今游的这档子事,就是她一手挑起来的。她和汪晓成青梅竹马,就当是做了媒,一直是盼着两个人结婚成家的,现在搞成这个样子,两个人相敬如宾,什么都好,偏偏就没个夫妻样,叫她心里也不好受。 她心一横,说:“我这就去告诉汪晓成去!” “诶!别嘛,晴晴。你女儿总不能是你和你老公柏拉图式恋爱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吧。再说了,我和汪晓成人前当佛门情侣只有香火的份,偶尔在外面开开荤,不过分吧?” 程今游说得太过自然,以至于宋晴竟然有一秒被她的强盗逻辑说服了。 当然,也只有一秒。 “你开什么玩笑!你和汪晓成是要结婚的!那以后你也准备这么过吗!在外面找个野男人满足一下?我知道什么世俗红尘都牵不住你,但你和汪晓成谈了快七年了,你告诉我,你觉得他到底哪样配不上你?” “不是他配不配得上的问题,”程今游拨了下头发,“晴晴,人都是会变的。” 人生又能有多少个七年。 宋晴心里也不舒服:“你还不明白吗?” “什么?” “你现在搞的那个什么电影工作室能赚到钱,那是因为你沾了汪晓成的光啊!” 又来了。 程今游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 她难道是汪晓成身体里的寄生虫吗?只能吸他的血,离开他就活不成了? 程今游突然意识到什么,问:“你怎么还在扬东?你现在不应该和汪晓成一起在北城吗?” “昨天夜里楠楠发烧了,飙到40度呢,刚送到附二院,现在还挂着水呢,急死个人了,我哪走得开啊。我这不来给她带份面过去。”宋晴脑门子涨,但还是提醒了她一嘴,“我知道你想反驳我,但是,你给我个理由,你为什么不和汪晓成分手?何必吊着别人呢?” “我从来没吊着他。” “所以你就没想过要和他分手!”宋晴目眦欲裂。 “我为什么要分手?”程今游轻笑一声,“汪晓成能给我带来名利,我为什么不要呢?我敢和别的男人上床,他敢和别的女人上床吗?” 宋晴几乎要喊起来:“那是因为他有良知!” 程今游还想说什么,但刚好喊到宋晴的号,她提着面匆匆地就走了。 于是程今游只好自言自语:“像我们这样的人,又能有什么真心呢……” 没再停留,程今游拿了号码牌坐到于宵身边。 他坐着的时候看起来很乖,身体的线条恰到好处,让人很想尝尝味道。 宋晴的话就像是给她下了迷药,让她反叛精神上来,迫不及待地想和于宵有点什么进一步的交流。 程今游用自己的手盖住他的手,话到嘴边转了一圈,终究还是问了出口:“你是不是很缺钱?” 于宵有点窘迫,但还是点了点头。 程今游勾唇:“四月二十号,穿上我给你那件白衬衫,来这里见我。你来的话,一次一万。” 她从桌子上抽了张餐巾纸,用指甲划拉出来一串英文。 这句话从头到尾都超出了于宵的认知范畴。 但他居然听懂了。 在于宵沉默的时间里,程今游又重新开了一次价。 “五万。” “不是钱……” “十万。” “好。”他的声音很沉闷。 和端上来的热汤面的雾气混在一起。 程今游想,她说十万,又没说是十万什么。 于宵可不值这个价,不如就让她来捉弄一下好了。 ** 在出租屋里,于宵再次看着那龙飞凤舞地写着高档酒店房间号的字迹,手心里一层薄汗捏得纸巾有些发潮。 思绪又飘回到周日晚上。 “哥……” 于宵听见于安喊他,立刻停了手上的动作,转过身去看他,等他的下文。 “我们原本的数学老师休产假了,你知道吗?”顿了一下,继续说,“新来的那个老师是个更年期的老男人,特别讨厌,一上课就扯家里有几个儿子几个女儿,谁考试考不出来还要打人。” 于宵皱了眉问:“他打你了?” “没……他要收我们补习费!一个月好几百块!不然就不给上课……”于安声音越说越小。 他绕了一大圈,就是要说这个。 于安愤愤地骂:“那个老男人就是臭不要脸!仗着自己是个官就贪个没完!我呸!” 于宵一时间没吭声,埋着头擦那一小张干净得不能再干净的桌子。 隔了一会,他说:“下周给你钱补课,行吗?” 于安是盼着这个回答的,但当真听到时又有些不可置信了。他明知道家里根本没有钱,亲戚家也不乐意借钱,他哥一个人供他读书已经很难了,哪来一个月好几百块的闲钱。 他“噌”的一下站起来,“其实我不上学也可以的,哥。” 于宵捏了捏他的手,摇头。 他把那张餐巾纸小心翼翼地压到那本《爱格》下面。 杂志上打印着的四月二十日几乎要把他焚穿。 就当是……为了小安。 程今游写的这个英文名字的酒店是她常去泡男人的地方,但是于宵不认识,索性打了车。 反正今晚过后他就有钱了,打一次车也没什么所谓了。 出租车司机很健谈,一路上拉着于宵聊这聊那的。 “小伙子啊,是本地人啊?” “嗯。” “哎呀!我就喜欢做本地人生意,能聊天。” “嗯。” 于宵一路上浑浑噩噩,什么都没听进去,司机说什么他都“嗯”一声。 “这酒店一般人都订不到,要托好多层关系呢,我看你年纪轻轻的,是干什么工作的呀?” “嗯。” 说完司机沉默了。 得了,他一路上都在抛媚眼给瞎子看。 但于宵此时心里已经容不下别的事情了,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捱到这一天的。 她说他去了就给他十万。 十万啊,他打一辈子工都挣不到这么多钱。 没关系的,没关系的。他对自己说。 他马上就会有钱了,应该开心一点,应该顺从一点。 又是黄昏。 于宵总觉得,在什么时候,他也曾这样坐在这里。 那时他身边应该还有另一个人。 指节攥得发白,四月的倒春寒与单薄的白衬衫龃龉,衬得他格外瑟缩。 他从未想象过这样的一天。 就像不谙世事的孩童偷尝禁果,几分憧憬中混着可笑。 刚走进旋转门,就有一位站得笔挺的经理向他打招呼:“先生您好,请问有预约吗?” 于宵的心脏不安地跳动着,回答道:“2801。” “哦,”酒店的经理笑了笑,“原来是程女士的朋友。跟我走吧。” 这一晚,他准备将自己的身体献祭出去,让她做他唯一的客人。 整个房间都充斥着浓烈的玫瑰花香,空调打着适宜的温度,就连灯光都是有情调的。 程今游背对着他坐在床上,一件酒红色丝质吊带包臀裙穿在身上,勾勒出独属于她的曼妙身材。卷发随意地搭在她**的背上,明艳诱人。 落地窗外可以俯瞰整座城市的霓虹灯光,但在这一夜里,这座城市将被她亲手隔离在外。 这里该是只属于程今游和于宵的欢愉。 隐秘的、纵情的欢愉。 即使听见开门声,她也没有立刻回头。 脚步声是不安的,走得不快不慢,最后定在她身侧。 “来都来了,慌什么。” 她的每一个字都带着优雅的成熟女人味,好似她将要与他进行的身体上的交流只是一种艺术,而非什么难以启齿的**。 相比之下,于宵就和从容二字毫不沾边。 看到这样完美的人体,丝毫没有非分之想是不可能的。 情感尚能抑制,但身体的反应却诚实。 为了今天,于宵一整周都在恶补影像资料,虽然看完就忘,但多看几次总归会留下点印象。 但现在站在程今游身边,他还是没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一般这种时候,他应该进入浴室去洗个澡,顺便冷静冷静。 但是他准备做得实在太充分了,来之前就已经洗了澡。 所以现在……下一步应该是…… 程今游拿脚勾了他一下。 丝袜和西裤交缠在一起,在暗淡灯光下倾泻了彼此的**。 作为一个身经百战的女人,她会贴心地给这位不太成熟的男人多一点时间。 但毕竟是花了钱的,他总得主动一点吧? 程今游预想的流程是,于宵进门看到她如此美妙的身体情难自禁,直接脱了衣服与她一夜缠绵。 现在的发展和她预想的显然不太一样。 在几分钟的沉默后,程今游改变了想法。 要她主动的话……其实也不是不可以。 她倾身贴到于宵身边,慢慢地解开了他衬衫的第一粒扣子。 这么明显的暗示,总能看懂了吧。 于宵心中警铃大作:“我看的资料不是这么写的。” 程今游继续解他的扣子:“那是你看的资料尺度不够大啊……” 她明媚地笑,对上他慌乱的眼睛,“你想要的话,我给你找啊。” 于宵一转头,就蹭上了程今游纤细的脖子。他从未以一个男人的身份,如此近距离地接触过女性的□□,这是真真切切的第一次。 他把头埋到她肩颈上,浑身发烫。 程今游笑着解开了衬衫的最后一粒纽扣,看着这件洁白的衣服从他的身体上滑落。 她带他上天堂,也要带他下地狱了。 “第一次?” “嗯。” “要我教你怎么做吗?” “……不用。” 程今游受够了他这种沙哑里带着软糯的声音,顿时觉得口干舌燥,舔了舔嘴唇,手上揉捏的动作也愈发横冲直撞起来。 于宵不得不弓起身子,微卷的长发在他的腰间厮磨,她用光洁的指腹捻住他的肩膀,轻轻往后一拨。 肌肤陷进柔软的床垫里,肩带也跟着落下来。 “有疤,难看吗?”于宵用下颚抵在她的肩上,几乎是下意识地在她身上蹭。 她没有回答,彻底卸了力气,在他身侧的一道道疤上精心雕刻上自己的咬痕。 “盖过章了,就是我的人了,谁敢说难看我和谁急。” 被桎梏住的腰腹瞬间绷出动人的线条。 于宵抿着唇笑了。 她从他的腰际一路啄到锁骨,一时之间身体里不知催生出多少情愫。 于宵闷闷地问:“你是喜欢我吗……” “这么理解……也不错。”程今游带着冷意的手攀在他青涩的身体上。 荡漾着水光的眼睛**裸地昭示着贪婪的**,对上女人深邃的眸也分毫不让。 程今游贴过去,舌头在他口腔里毫无分寸地搜刮,交换着呼吸。 他喉结微微发颤,临近失控的边缘,就连撕咬一般的亲吻也不过是扬汤止沸。 但程今游却在这时制住了他,不肯松手。 他眼前起了水雾,苦苦煎熬,终于忍不住在她耳边轻声恳求:“让让我……好不好?” 程今游心一软。 她转头把放在床头柜上包装袋叼起来,于宵从善如流地咬上去,头一扭,撕开一条缝,里面的东西蹦出来。 胸膛剧烈起伏着,于宵感觉自己浑身都烧了个干净,只能努力调整着呼吸。 她低低地骂了一声,卷发也一齐凌乱了。 第7章 7 于宵的技术实在算不上太好,但程今游莫名享受在他带来的疼痛里。 她并不适合温柔,要鲜血淋漓的炽热才好。 不同于别的男人的滋味,于宵稚嫩却又实在可爱。 她很享受这样的关系。 至少这些时刻,她不用去想电影的数据,不用考虑出资人的喜好,不用担忧工作室的未来。 只要纯粹的**就好。 直到两个人都再没了力气,这场荒唐的鱼水之欢才算结束。 风月乱缠,枕一宿偷偷。 程今游拨开黏在额头的一缕湿发,没头没尾地问:“那你呢?”见于宵不知道回答什么,她才补充,“你喜欢我吗?” 于宵还没缓过来,脊背起伏着,把头埋在她身上。 她揉揉钻进她怀里的人,略带挑逗地问:“看来是不喜欢?” “喜欢的。”他叼住她的耳垂,含糊不清。 听到回答,程今游满意地笑了。 床上说的话和酒后说的话没什么两样,管他什么喜欢不喜欢,看起来再情真意切都作不得真,程今游也只当是个**的手段。她出来开房只是为了满足生理需求,找漂亮男人只是觉得这样才不算亏待自己。 “我可没逼你哦,昨晚可是你自己愿意来的。” “……是。” 程今游不知廉耻地碰上他纤细的腰肢。 “勾引了我,可不能再勾引别人了,知道吗?” 说完,她起了坏心思:“不过呢,估计也只有我肯要你了。” 程今游狡黠地笑了一下:“所以我要分期付款,不过分吧?” 于宵一愣,声音里不自觉地带上了哭腔似的颤音:“那能不能先给我一点?” 程今游故作失望:“看来还是为了钱呐。” 其实金钱关系最好,来去自由,她不用付出爱,也不用感到亏欠。除了身体,他们不用了解彼此更多的东西。 只要她情愿,就可以在他身上予取予夺。 程今游不需要于宵的爱,因为她不缺。就算于宵不来,她也会很快找到下一个。 没想到程今游随口一说,倒是让于宵慌得不行,一个劲地示好,再也不敢提钱的事。 他的手段并不高明,比不上那些程今游招招手就争先恐后蹭她大腿的男模,但谄媚的腔调是极像的。 程今游蹙眉。 “行了,别装。我还不知道你心里想什么?”她把人拽到地毯上,对着一面巨大的全身镜。 论力气,于宵一定比程今游大。但他没有反抗她的力道,只是听话地跪趴下来,腰也塌下去,低着头,盯着毯子上的流苏。 但他的乖顺并没有惹来怜悯,程今游并不打算就此放过。 而是一把扯下他身上薄薄的布料,掐住他的下颚,逼他抬头。 “看着,看看你自己是什么样子,看清楚了。嗯?好看吗?” 于宵不得不面向镜子里**的身体,端详着自己。 一副伶仃骨架上挂着皮肉,连青筋都分明。眼尾一抹红,为雕塑似的人染上色彩。 他眼神躲闪着,实话实说:“不好看。” 话音未落,轻飘飘一个巴掌就抽在脸上。 脸颊上皮薄,即便没用多少力,也立刻显出粉红的印子来。镜子里的人也撇下嘴,瞧上去好不可怜。 很显然,程今游并不满意这个答案。 “再给你一次机会,重新说。” 他声音发哑:“好看、好看……” 程今游不置一词,笑里没带真情,用力掐住他的脖子。喉结在指缝间上下滚动,她又不轻不重地赏了他一记。 跟他的回答没什么关系,她只是单纯想玩弄他一下而已。 她力道控制得很好,乍一看,还以为于宵涂了腮红。 “看看这漂亮的小脸,这漂亮的喉结,这漂亮的锁骨,还有这儿……”手指四处游离,她逗弄着,笑说:“这漂亮的小玩意。” 羞耻一寸寸蔓延上他的神经,他被禁锢着,只能扑腾着抓住她的手,轻轻地呜咽了一声。 程今游点上他的唇:“鉴于你刚才的不实言论,我要暂时收回你评价自己的资格。听懂了?” 说完,她撒开手,由着人乖乖点头。 “行了,我的小情人,我的小金鱼。现在,你可以把衣服穿上了。” 白衬衫刚被程今游扯下来,变得皱巴巴的。于宵也不嫌弃,一本正经地开始扣衬衫的扣子。 穿好了,就等着程今游继续发号施令。 昨晚意乱情迷,于宵也不懂什么分寸,手脚没个轻重。 倒是程今游习惯了被人细细服侍着,折腾了一遭,四肢都酸痛起来。 她朝于宵使了个眼色。于宵惯是会察言观色的人,用手掌覆上来,轻轻地给她揉捏放松。 没了昨晚孤注一掷的勇气,就连现在这样算不上亲密的接触,他都小心翼翼的。 程今游就在人手底下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时不时挑着刺,一会说轻了,一会又说重了。 把人弄得不自信起来,反反复复地问:“现在呢?” “很好。”程今游一个翻身,把腿伸进人衣领里,“看起来像服侍过很多人的样子。” 于宵说:“没有。” 按理说,程今游是不该带于宵回家的。 她已经得到自己想要的消遣,于宵不是什么有手段的人,她连报酬都可以永远拖欠着。 但就这么鬼使神差的,她带着于宵坐上了酒店接送的专车。 酒店经理都没忍住多看了两眼——程今游和别的男人一起出来,这是第一次。 坐在车上,程今游去拉于宵的手,用光滑的肌肤抚摸他的茧。 她出门前特意摘下了戒指,指节上有一道发白的痕。 “为什么……”他自言自语。 “什么?”程今游看着他。 于宵没想到她听见了,接下去说:“我想不起来,你的名字。” “哦,”她已经对于宵的记忆力见怪不怪了,“程今游。前程的程,今宵的今,游鱼的游。” “嗯,”于宵应着,“下次见面,我会记得的。” 比起程今游的随性,于宵就显得没那么自在了。 “你知道吗,一周前,你也和我一起坐过出租车,那时我们的位置也和现在一样。” 于宵侧过头去看她,等着听她的下文。 程今游不怀好意地捏了捏他的脸:“那个时候我也叫你跟我回家,但你怕被我拐了,说什么都不肯。” 于宵不好意思地抿抿唇,垂下头去,轻声说:“现在还不是被你拐了。” 程今游家住玲珑湾别墅区,两层楼,门禁是指纹的,识别一下就进去了。 玄关处挂了一串风铃,门一开,便摇摇晃晃地发出脆响。 铃铛敲着内壁活泼动听,于宵却不知为何觉得,这声音听着像哽咽。 整个房子都是很时髦的北欧装修风格,像是走进了一本童话书。但看起来相当冷清,一点烟火气都没有。 可能是房子的主人不会做饭的缘故。 “随便坐吧,”程今游指指沙发,“我有点事,马上过来。” 于宵很拘谨地坐下了。 他不敢乱看周围的布置,甚至连坐在这里都觉得羞愧万分。 其实程今游说的“有点事”,就是找个借口去阳台上抽根烟。 只要一回到家,她就被一股浓烈的窒息感包裹住,经久不散。 只有尼古丁的气味能让她好受一些。 只是她忘了,身上带着烟味是很明显的,于宵一下就意识到她刚刚干什么去了。 他皱着眉,小声提醒:“吸烟有害健康。” 程今游被他老气横秋的口吻逗笑了,“我知道,但是习惯了,戒不掉。” 手机铃声响起来。 程今游看了眼来电联系人,无奈地朝于宵说:“我接个电话。” “喂?” 宋晴的声音盖都盖不住:“程今游我在你家门口快给我开门!我和小悠她们可是特意跑过来给你庆生的,怎么样,你有没有感动到哭啊?” 程今游倒吸一口凉气,顿时一个头两个大。 电话那头的声音还在继续:“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啊?” 程今游问:“汪晓成来没来?” “哎哟他大忙人呢,我说你真是重色轻友,要了男人就不要姐妹了。快来给我们开门!” 她这才松了一口气。 还好汪晓成还没回来,否则真是要上演一出捉奸好戏了。 “于宵,你能不能先待楼上去,南面那间屋子别进。” 外面的声音一声盖过一声。 “程今游!” 她连忙过去开门。 “哎呦喂,来了来了,催债一样。” 迎接她的是五个大笑脸,异口同声地说:“生日快乐!” 程今游露出笑容:“谢了,不过下次来不准给我带东西了。” “就是蛋糕而已嘛……你挡着我干什么,家里偷藏小情人啦?”林悠打趣说。 程今游相当诚实地说:“是啊,想尝尝吗。” 周欣扶了下眼镜,白她一眼,“程大小姐又开始满嘴跑火车了。” 程今游发誓这回真不是瞎讲。 程今游话末的两个字被宋晴的声音恰到好处地盖住了。于宵误打误撞,以为她叫自己去南面那个屋子里待着。 打开门,映入眼帘的是一面照片墙,看起来有些年头了,和整个房子的风格不太搭。 五颜六色的大头钉钉着冲洗店洗出来的照片,全是程今游和一个男人的合照,最上面那张背景是林大。 雨水还没有把回忆冲刷干净,他感到心口一阵迟来的钝痛。 衣柜里堆放着男士的衣服,大多都是奢侈品牌的,贵死人的西装。但或许是因为太久没有好好打理,本该笔挺的西装看起来恹恹的。 饶是再迟钝的人也该知道这房间的主人该是什么身份了。 楼下。 程今游对此浑然不知,还想着怎么把这群人打发走,晚上带着于宵去电影院看电影。 宋晴她们几个倒是也一点都不客气,进了屋就往沙发上躺。 程今游索性说:“想吃什么自己拿啊,反正你们在我家也熟,我就不给你们拿了。” 她家里有好几个麦克风,宋晴顺手打开投影机。 “喔唷,程今游你什么时候这么爱听陈奕迅了。” 程今游随口应了一声。 周欣一把从麦霸林悠的手里夺过麦克风,献唱了一首生日快乐歌。 林悠是曾经大学校园里风云一时的校园十佳歌手冠军,但周欣就很不一样了。 没有技巧,全是感情。 她一向五音不全又爱唱,连“祝你生日快乐”都能唱跑调,大厅里一下子哄堂大笑。 程今游差点没一口水喷出来。 “晴晴,你看周欣都献唱了,你这个昔日亚军怎么不唱一首啊?” 宋晴被起哄得不好意思起来,“我都多少年没唱过歌了……得得得,来一首就来一首!” 如她所说,宋晴确实已经不似从前在大学那么耀眼了。 之前当全职妈妈,现在做汪晓成的经纪人,都不能让她做回当年那个闪闪发光的宋晴了。 周欣看程今游发呆,戳了戳她的胳膊:“想什么呢?” “我在想,到底要多爱一个人,才能让她甘愿迷失自己。” 宋晴为了她现在的老公,放弃了出国深造的机会,留在扬东市陪他。后来结婚生子,就在这里扎了根,除了出差之外,也没有什么机会出去了。 她们聊天的内容也逐渐从理想变成了吃穿用度,从自己变成了老公小孩。 程今游也知道,像她这样的人是没办法共情的,因为她是个坚定不移的利己主义者,在她心里没人能超越自己。 说到底,这世界上那么多人,哪个不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刚这样想着,林悠神秘兮兮地凑到她旁边说:“之前公司的事情,是我做得太过分了,不好意思啦。不过,听说晓成的新电影又要开拍了啊,你有这资源,何不利用一下?” 程今游沉默了两秒,才说:“你知道的,我不想利用他。” “害呀!你俩什么关系,帮个忙而已,怎么能说是利用呢?” 汪晓成。 于宵在一张名片上看到这个名字,和她戒指内侧刻着的名字一样。 所以她……是已经结婚了吗? 那为什么……还要问他喜不喜欢呢? 于宵想,结婚就结婚了,也只不过让本就上不了台面的关系雪上加霜一点。 但头脑开始不受控制地发胀,眼前被一片片水渍蒙住,连站着都是煎熬。 他只好去坐到窗台旁边,维持着表面的风平浪静。 程今游已经二十八了,过完今天就二十九了,早已不再做十八岁的梦。 周欣肚子叫了一声,小声问:“等会吃什么啊?火锅?烤肉?” 宋晴一脸不屑一顾:“我们今游可是要吃有情调的,火锅烤肉怎么行呢?” 周欣抓了个枕头往她身上扔:“嘿!就你了解!” “行了行了,几岁了。我等会还有事呢,麻烦你们跑一趟了。心意我收到了,改天请你们吃饭。” “啧啧啧,”宋晴感慨,“得了,你也是大忙人。” “把蛋糕分了?”周欣提议。 林悠也起哄:“许愿许愿!” 程今游闭眼,双手合十做了个许愿的动作,然后就吹了蜡烛。 “许了什么愿啊?” “不告诉你,说出来就不灵了。” 其实她什么都没许。 一时间所有话都哽在喉头,她好像有很多话想说,有很多愿望要许,但脑子里只剩一片空白。 ……和楼上的那个人。 其实她完全没必要把他藏起来,直接说是朋友也没什么,现在这样倒更像是做贼心虚。 如果有一天,程今游不能把他们的关系宣之于口。 如果有一天,她不能再对任何人坦诚…… 有些东西,美就美在,不能靠近。 当迈出那一步时,所有的梦就都碎掉了,只剩下蛀牙一样腐朽的洞。 她知道的。 是以,她也给自己划了一道底线。 “不想动情,只想反应。” 周欣吃了一嘴的奶油,转过头去看她,“你发什么呆呢?怎么不吃?” 程今游“哦”了一声,“还不饿,等会吃。” 于宵生出一种下楼找程今游问清楚的冲动,但又不敢知道真相。 他怕确实是他想的那样,他怕自己是见不得人的。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一声声“我爱你”骗过了自己。 喜欢上程今游,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 还好冷风从窗口灌进来,吹得他清醒了一点。 冰冷的门把手在风铃声中蹒跚。 还是冷。 倒春寒还是没有完。 “于宵!可以下来了!” 五个人走的时候没关投影仪,现在还在放着《吴哥窟》。 难道我有勇气与你在一起庆祝正日 难道你有勇气反悔诺言/你专一 两个人多挤迫 难容纳多一番秘密 捉不紧/变得更加固执 于宵听不懂粤语,慢慢地走下楼,什么都没有说。 期待和恐惧像蚂蚁一样在他心上爬,爬进他的血管里。 程今游用遥控器把投影仪关了,把那块巧克力蛋糕递给他:“喏,留给你吃了。” 于宵接过去,但没有动:“你没有什么话要说吗?” 程今游被问得一头雾水。 “我是说,这块蛋糕,是不是应该留给别的什么人?” 第8章 8 程今游霎时意识到他看到了什么。 真是……有够不听话的,说了不要去的地方偏要去窥探。 她的心本就是一个黑洞,四处沾花惹草,一味地索取,再索取,却无论如何都难以填满。 于是她不由分说地扑过去贪婪地吮吸着他的唇,像一只张狂的兽。 于宵在挣扎,但程今游的力气大得吓人,舌尖扫过牙齿,侵略他的寸土。 然后用狠狠地咬上去,直到口腔中蔓延开血腥味,看他吃痛,看他眼睛里淌出的雾气映着她狰狞的脸,才依依不舍地松开。 她扯了个笑,大方承认了,“我戴了这么久的戒指,你第一天知道我有男朋友么?” 一句话说得于宵哑口无言。 程今游戏谑地敲了敲椅背,接下去说:“不过呢,现在把话说明白了更好。我花钱,你办事,我们这叫雇佣关系,两不相欠的,不叫男女朋友。所以我有男朋友这件事,也没什么冲突的,懂了么?” 眼见着于宵手指开始不自觉地发颤,她冷不丁开口浇了他一盆冷水:“怎么,难道你还想对我负责不成?还是说,你能对我负责?” 于宵被戳了痛处,一时间没说话,一双干净的眼睛盯着程今游看。 这双眼睛里有什么呢?愤怒?委屈?不可思议?心有不甘? 沉默了半天,他问出这么一句:“你和你男朋友很恩爱?” 程今游笑起来,故意清了清嗓子:“是啊,很恩爱。隔个十天半月就给我买爱马仕香奈儿,天天惦记着我呢。” 可惜吧,汪晓成这个人实在是性冷淡,看了女人**的身体都毫无**的那种,完全不懂床上的艺术,不然程今游也犯不着一天天的往外找漂亮男人上她。 他们谈了快七年恋爱,除了刚开始那阵子还算消停,后来程今游愈发受不了他的性子,在外面和别人滚床单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约到酒店,交钱办事,都是一次性的。 反正汪晓成耗不起了,她也精疲力尽了。 于宵把手里的蛋糕放在餐桌上,走上前两步,居高临下地看她。 有一瞬间,他觉得她好可怜。 他喜欢上了这么一个人,也好可怜。 平时温柔的人发火是最吓人的。 这一巴掌铆足了力气,程今游脸上顿时红了一片。 牙齿磕破了口腔里的皮,涌出一股铁锈味。 什么意思?狗咬主人? 她程今游什么时候受过这委屈? 他讥讽道:“祝你幸福啊。” 她本就是吃软不吃硬的性子,用舌头舔干净嘴里的血,此时也发起狠来:“收钱上床你算得上是什么好东西?怎么被人戳了痛处就开始乱咬人了?当了小三你还有脸了?” 于宵脸上潮红一片,肢体却冻起来,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和别人吵架他一点优势都占不到,说话也说不利索,就算被气得半死往往也只有挨骂的份。 程今游一步没退,反而用手掐住了他的下巴,“你想说你不知道?别傻了于宵,你是要敢跑,我就敢把这丑闻抖出去,我看你这个身世这个作为有哪个老板敢要你。” “你要是不想也可以,只要这件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就够了。” 后半句才是她真正想说的话。 多情又薄情的人总是深陷其中,又能及时脱身。 她才不会为了一个上过一次床的男人放弃现在拥有的一切,那不值当。 冷笑一声,“哦,对,差点忘了,很快这件事,就只剩我知了。” 于宵深吸一口气:“……你真是个混蛋。” “你才知道啊,晚了。”程今游脸上还火辣辣地疼,忍不住用舌头去舔嘴里磕碰出的血,“不过我还是希望,你最好把什么都记住,别当作什么都没发生。” 她指指桌上放着的蛋糕,拉开椅子,“吃吧,边吃边清醒清醒,想清楚自己是个什么货色,再来和我说话。” 冷白色的瓷砖看起来那么寒。 于宵没有坐,狠狠地推了她一把。 “把钱给我。” 程今游冷笑一声:“你想得美。” 她从皮夹子里抽出几张零钱甩在他脸上。纸票子洋洋洒洒落下来,硬币砸在地上,噼里啪啦的,把他的自尊也践踏成了玻璃渣。 于宵眼里晦暗不明,怕程今游后悔似的,急匆匆蹲下去捡。纸钞从大到小叠好,硬币包在最里面,一股脑塞进裤兜里。 然后摔门而去。 无人见处落下一片墙皮,风铃声久久不息。 手机响了一下,是汪晓成发来的消息。 「生日快乐,今游。刚拿到手机,祝福发晚了,有想要什么礼物吗?我买给你。」 程今游飞快地打下一行字。 「谢谢,礼物随意就好。合作谈得怎么样,顺利吗?」 等了一会,没回。她知道汪晓成肯定忙得脚不沾地,能抽空给她发个消息都算好的,索性把手机息屏揣口袋里了。 屋子里又只剩一个人,她叹了口气,开始低头吃那块巧克力蛋糕。 早知如此,就不该把宋晴她们赶走,好歹还能陪着当个慰藉。 其实她老早不过生日了。 这一天对她而言和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的每一天都没什么不同,当初约于宵的时候也从未考虑过这一点,只是日子恰好撞到一起。 照了照镜子,看着脸上的红痕,笑了一下,随手拿了个黑色口罩去遮。 家里能有这种东西,还真得多亏了汪晓成这个大明星了。 于宵逃不掉的,程今游很确信这一点。 更何况,他心里那十万块钱的春秋大梦还没碎呢。 现在无论是从内心还是外物,她都拴住他了。 ** 附小门口依旧车水马龙。 学委敲敲于安的桌子,“于安,你哥来找你了。” 于安拧开办公室的门时,看见他哥正在和他那讨厌的数学老师说说笑笑。 桌子上不知何时多出来的一盒茶叶将于宵此行的目的昭告天下。 他听见于宵说:“家里比较困难,烦请您多照顾一下小安。” 想也不用想,于宵肯定把家里的情况透了个干净。大家都说家丑不外扬,于宵却把人丢到学校里去,不过多久就会被全班同学知道,他可真是没脸再在学校待下去了。 一瞬间羞耻像是锋利的刀,把他身上的衣冠剥了个精光,划得他□□。 这样的羞耻像是给了他无限的勇气,让他敢撕碎于宵舍弃体面为他挣的前程。 下一秒,他冲上前去,拎住坐在办公桌前的老师的衣领,骂道:“我呸!老子才不稀罕你个没师德的狗东西照顾!” 这话骂得很难听,那老师眉头一皱,于宵的脸色也变得难看起来,掰开于安的手,冷声说:“道歉。” 斩钉截铁,不容置喙。 于宵很少用这种语气说话,办公室内的低气压吓得于安僵了一僵,松了手。但他仍犟着不愿低头,用自己微不足道的力气抗衡成年人的力道。 结果可想而知。 “道歉。”于宵甩开他的手,又低声重复了一遍。 于安眼睛通红:“凭什么让我道歉啊?我哪个字说的是错的?” 他是因为于宵才这么愤怒!结果他转头就和那个死老头勾结在一起,还要让他道歉! 他哥从来不站在他这一边! 于宵没再管他。 “抱歉,戴老师,小安不懂事。” 说完,他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 于安顿时目眦欲裂。随着他脊背的曲折,于安觉得什么东西也在他心里断了。 他哥凭什么替他道歉!难道……难道就因为他年纪比自己大一些,就可以把那些莫须有的罪名全背了去吗? 但开弓是没有回头箭的,这个年纪的少年人觉得自己一旦道歉他就输了。 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面子尊严支撑着他梗着脖子,去说最伤人的话。 “于宵你别以为你自说自话地为我做点什么我就会原谅你!低三下气的模样做给谁看!有种当年别想着逃啊。” 说完他竟自顾自地跑了。 丢盔卸甲,狼狈而逃。 于宵怕他一个人走丢,急匆匆地追出去。 夕阳西下,长街上镀了一层金箔。 于安不知哪来的力气跑得飞快,但体力很快就见了底,脚步也逐渐重起来。 “小安,小安。” 于宵轻声唤着他的名字,终于在长街的尽头抱住他。 “听话,别闹。” 正值晚高峰,来来往往的车很多。行人大多行色匆匆,没有一片落叶会为他们停留。 曾经于宵很喜欢看落日,喜欢对着窗棂写些闲言碎语,那时他也以为夕阳也可以是旭日。但后来他发现,阳光并不普照大地。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不想你对我好,我讨厌你。” 于安有好多好多话想说。 他想说不用你来打点学校里的关系,想说对那样贪得无厌的老师做什么都没有用…… 可到最后只说了一句—— “我恨你。” 说完,于安突然崩溃起来,不管不顾地在他怀里嚎啕大哭,直到嗓子哑得再也发不出声音。 这个年纪的小孩总是敏感又缺乏安全感,但于宵除了他那少的可怜又总是好心办坏事的关怀以外,什么都拿不出来。 情绪是能带动人的,此时此刻于宵竟也有点想哭。 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单薄而修长。 “卖地瓜喽,烤玉米喽……” “美女,要不要买个烤红薯?很香的!” “诶,好嘞!” 耳朵自动过滤掉了周围嘈杂的声音,全世界只留下于安的哭声。 于宵压抑着内心的绝望。 他像是一条被人随意抛弃在大街上的金鱼,兄弟俩站在这里,他比于安更沉默,看起来也比于安更孤独。 “砰!” 有人从出租车上下来,一手拽着于宵一手拽着于安往人行道上靠。 “兄弟情深的戏码能不能别在马路中间演,我真怕你被车撞死,撞死了我睡谁去?” 第9章 9 程今游也没好气,谁知道她随便出个门都能碰上于宵。 “怎么?还想哭?” 街上人流量大,不免有人侧目来围观。 她一边嫌弃着,一边往旁边挪了一步,堵住背后那些审视的目光。 程今游戴着口罩,声音有些朦胧。她特意拔高音量说:“我说的就是你,于宵,你能不能给老娘滚开,别挡道。” 于宵转过头,刚卸下的防备又穿上了身,浑身上下都像个刺猬,反而讥笑:“不用你管。” 但说这话时,鼻头不争气地一酸。 “哈,”程今游点头,“是不用我管,早知如此就该让你在酒吧里被那仨小混混打死算了,省的你还有命来气我。” 说完她又转头对于安说:“我找你哥有点事,你先回家里去,我付过钱。” 于安看看程今游,又看看于宵,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呆了,搞不懂两个剑拔弩张的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他求助的眼神望向于宵,但于宵的视线全黏在程今游身上,没有分给他分毫。 手里握着奥特曼书包的蓝黑色带子,卷成一圈一圈的,又看它一圈一圈地松下来。他刚崩溃地哭过,现在反而心里很安宁,在那带子再一次松开时,他也就不管两个“大人”上车去了。 于安走了,只剩下于宵和程今游两个人还在料峭春风中对峙。 “你要干嘛?”于宵先开了口。 “还能干嘛,陪我过生日呗。”她挑眉,“为了你我把我朋友轰走了,你又没钱赔我,那只好拿身子来陪咯。你那么不听话,给你一点小小惩罚也是理所应当的吧?” 于宵不知道程今游是怎么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出这番话的。 “你喜欢我吗?” “喜欢的。” 他拼尽全力也只从脑海里搜刮出这么一个片段。 连回忆也在看不到的地方欺骗他,叫他以为他和程今游已经有了许多过往。他私自承了天崩地裂,但罪魁祸首装作一副无辜的模样,现在还要跑到他面前得意洋洋。 “为什么……” 程今游沉默几秒,看着他的脸庞,说:“你现在也可以不跟我走,只要你舍得。” 这个女人是坏到骨子里的,她太会拿捏人心。 于宵忍不住倒退了两步。 她说对了,他舍不得程今游本身,更舍不得唾手可得的财富。 程今游迎上去说:“我买了电影票,包场的。” 寥寥几字哄得于宵彻底卸了力气。 他现在不敢提钱,更不敢提爱。 程今游拉起他的手就走:“别在这愣着了,先走,不然一会赶不上了。听我的,你没得选。” 他没得选吗? 不,他明明可以甩开她的手转头就跑。程今游穿了裙子和高跟鞋,肯定追不上他,然后他就可以把她锁在门外,任凭她怎么敲门都不为所动。 但他没有。 所以他才是最卑劣的那一个。 在爱欲中死去,在爱欲中新生。 程今游真的包下了整个7号放映厅。 电影是当下很时髦的3D电影,只有那种上流社会的人才会看。要戴专门的眼镜,于宵看一会儿就头晕。 电影在讲什么,不知道,只记得好像是个科幻片,特效花花绿绿的,欣赏不来。于宵本就只是个乡巴佬小土鳖,第一次走进电影院看电影,没被乌漆嘛黑的氛围吓个半死都算好的,能看进去什么才怪了。 程今游已经把口罩摘了,电影院里闷得她心慌。 她的手一直在他身上胡乱游走,到兴起时还要狠狠抓一把,看他肩膀发抖,轻佻地弯起嘴角。 又随手拣了两颗爆米花喂他。 爆米花甜得要死,要不是程今游硬要塞进他嘴里,于宵是一颗也不会吃的。 最后电影的声音都没有了,程今游还抱着那桶爆米花嘎吱嘎吱地嚼。 难怪要买包场呢,要是有个正常人忙碌了一天准备放松放松来看个电影,遇到程今游这种人保准能烦死。 正这样想着,程今游的腿已经架到了他腿中间。 于宵的耳朵不动声色地红了,内心的激荡一阵一阵,此消彼长,冲击着理智的最后防线。 他出言提醒:“这里是电影院。” 程今游面不改色:“我知道啊,我又没做什么,放的也不是色情片,你脸红什么?” 本来于宵没脸红,被这么一挑逗脸上还真烧起来了,“看我干什么,好好看你的电影。” 程今游更加起劲了:“那你也别拿余光瞟我啊。” 看完电影,程今游问:“几点了?” 于宵这才去翻他那个老掉渣的古董杂牌手机,摁了两下发现不灵了,不知道是没电还是坏了,看个时间都看不了。 程今游牵着他就要去店里买,于宵知道她有钱也懒得客套,只是说:“时间不早了,估计都下班了。” 程今游知道犟不过他,蹲在下水道旁边的台阶上点烟。 台阶很脏,一摸就是一手灰。 旁边尽是些被风吹落的花瓣,散发着腐味,把原先的美都凋谢了。 “你这样裙子拖地了。”他来了这么一句。 于宵没能搅和她的兴致,她吐出一口烟淡淡回击:“你想到我家去当洗衣工吗?然后在阳台上看我和我男朋友□□?你放心,我会给你留一道窗帘缝的,这现场版一手A片保准比你看的什么鬼资料都好。” 于宵爱干净,也没陪着她蹲,就站在她边上,哂笑:“犯得着费那么大劲来气我。” “我乐意。” “你男友呢?说得那么恩爱,这都多少天了,我怎么一次都没见过啊。” 程今游笑了笑:“出差,一个月回一次算好的。” 于宵也故意气她:“没人要。” 程今游把烟往地上一扔,踩灭了。 于宵耐着性子把烟头捡了扔进两步开外的垃圾桶,“没素质。” 她回敬道:“不用你管。” 临走前她故意浪荡地问:“你考虑好了没有,考虑好了我们下次再约。” 于宵明知故问:“约什么?” 程今游睨他一眼:“你说呢?” “大老板想做生意,那这次的钱能不能先结一下?” 程今游彻底懒得装了:“你想得倒美,这生意我是东家,当然是我说了算的,爱信不信,愿者上钩。” 谁也没再说什么。 像他们这样的人分别时是不能说再见的。 ** “哥,这谁的东西塞报箱里了,咱们家也没订报纸啊。诶,这杂志时间也不对啊,怎么是去年的,是不是送错了?” 于宵抬头看见于安手里拿着的一本《爱格》,手上的黑笔一顿,白纸上晕出了一个刺眼的黑色墨点,想用手去擦,手上也蹭得斑驳。 想想也好笑,怎么擦得掉呢。 他欲盖弥彰地把桌上的纸用餐巾纸盒子盖了起来,然后从于安手里一把夺过杂志,看上面的日期。 五月五日。 这杂志还是个半月刊。 他随手一翻,里面果然掉出来一张淡黄色的便签纸,上面的字写得很含糊。 “老地方见。” 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谁的手笔。 但就是这样肮脏的一件事,他竟从中生出一种安心来,似乎这样的关系也可以代替情侣成为程今游不会忘记他,也不会放走他的证明。 毕竟她也曾亲口承认了“喜欢”。 那就好,谁都背负罪名,谁也别想逃。 这样的交易中,是他赚了。 他勾了勾唇,对于安说:“没送错,是我的。” 于安觉得他哥最近有点神神叨叨的,很奇怪,成天在桌子上不知道写什么东西。 于宵去厨房间烧水的时候,他突然窥探欲爆棚,挪开餐巾纸盒去看他究竟写了点什么东西。 明知道偷看别人的东西是一种不好的行为,就像偷看别人日记本一样令人讨厌,但他还是这么做了。 心脏咚咚咚狂跳,就差从嗓子眼蹦出来了。 把白纸翻过来一看,密密麻麻的,全是“程今游”三个字。 前面写的一笔一划,很端正,后面写的又很潦草,甚至有点不成样子。 六年级小孩被一闪而过的灵光击中了大脑——他哥和这位人很好的大姐姐肯定有点什么关系! 关系也就那么几种,肯定不是亲戚,那剩下的……也总不能是普通朋友吧。 这个年纪的小孩对于恋爱的认知还停留在学校里追寻刺激的早恋,还觉得男女同学牵手就会怀孕。 为了避免男女学生不当交往的情况,班主任老师都让男女同学分开来坐,不能当同桌。 谈恋爱那是班主任都不让的呀! 于安得出了一个结论——那肯定是坏得不得了的事! 但再多的禁令也抵不过春芽萌动。 他立刻就联想到了班里的两个同学——屈明和朱英。 两个明明成绩都很好的同学,就因为一张小纸条,一个编花绳,闹得不可开交,最后请家长了,还要把他们俩的座位直接调成一个第一排一个最后一排,搞得和棒打鸳鸯一样。 他原本是坚定地站在屈明和朱英那头的。 直到有个同学告诉他,屈明的那张小纸条上,写着朱英的名字呢!那条编花绳,还是朱英送给屈明的!还有个眯眯眼说放学后在小树林里面看到他们两个人站在那里,这肯定是在偷情呢!嚯,那可不得了呢,要天打雷劈的! 那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于安越想越心惊胆战,越想越觉得后背发凉。 按照这个逻辑来讲,就什么都说得通了。 比如说为什么大姐姐上周会跑到家里来,为什么大姐姐会带哥哥出去玩,为什么大姐姐昨天说有事要和哥哥谈,到很晚才回来,为什么哥哥写了一整张纸,却除了大姐姐的名字别的什么都没有。 “你在干什么?”于宵烧完水从厨房间出来了。 于安大脑空白了一秒,下一秒,他直接化身代表着正义的奥特曼,用他拙劣蹩脚的话术误打误撞说出了正确答案。 “哥,你怎么能和漂亮大姐姐偷情呢!” 第10章 10 这话可算是歪打正着了,于宵一时间脸色白了几分。 他上前两步用手把那张纸抢过来,揉成一团。 于安看得真切。 他哥的手在抖。 像是承受不住这张纸的重量一般,他扶着桌腿慢慢蹲到地上。 字迹皱在一起,他自嘲地轻笑一声,把纸撕了,扔进了垃圾桶。 不同于气急败坏的人粉碎证据那样,他撕得很规整,动作也不紧不慢。 就算是要厌弃,似乎也还带着一份不容置喙的珍重。 那还能怎么办呢,他能骗得过别人,骗得过自己么? 他分明是……很喜欢她。 于安何时见过于宵这幅样子,连忙把人扶起来,“哥,哥,我乱说的,你别生气啊,你别生气。” 于宵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抬眸看了他一眼,露出温和的笑。 “小安,我和她……”他想说没有什么关系,或者至少不是他想的那种关系。 但又难以启齿了起来,只好咬咬牙把话说完,像是拿钝刀子挫了他自己的骨肉。 他骗了他。第一次。 那以后呢?于宵问自己,你还会去赴约吗? 你还敢去赴约吗? 你还想去赴约吗? 小的时候,他做不出选择的时候,就会把选择权交给上天。 时光回转,五六年前的父亲节。 家里充斥着父亲的咒骂声,母亲的哭声,弟弟的叫声。 “好了好了,咱们做父母的,都冷静一下,小安还在这呢,别吓着孩子。” 他背着书包,手里拿着给爸爸写的信,那是学校里老师布置的作业。 冰冷的带着铁锈味的钥匙已经粘上了他的体温,但他已经失去了将钥匙插进锁眼的能力。 打开门,即使家里的不堪已经打扫干净,但他信封里文字中的一切美好温馨还是不可挽回地全部湮灭为泡沫,碎成一地狼藉。 他写,希望父亲天天开心。 他写,希望家庭和睦美满。 他有些烦躁地薅了一把自己的头发,不知道自己的信到底还该不该给出去。 自己真是好矫情哦……连这种小事都处理不好,要纠结半天。 他想,要是昨天晚上父亲做梦了,就把信给出去,如果没有,那就算了。 “爸,你昨天做梦了吗?”他看着在厨房洗碗的父亲,问出了这个问题。 “啊?没有啊,怎么突然问这个?” 于宵笑了一下:“没事。” 那封信终究烂在了手里,直到房子卖掉,才舍得真真正正把那份年少真心埋葬。 所以,所以。 如果一夜无梦,那就到此为止。 但如若今夜有梦,那便……再见一面吧。 ** 汪晓成到的时候人都来齐了。平日里再怎么说他也不至于迟到,谁想到桥上出了车祸,一条道封死了,堵个没完没了。 他也不多做解释,当场自罚三杯。 他在圈子里算是发展得比较好的,但终究是年龄上去了,岁月在他脸上刻下了皱褶。在座的各位论资历都是前辈,再怎么样,他也得摆出诚意来。 这是他首次跳出现代偶像剧的舒适圈,去尝试参演正剧向的电影。能不能走下去,就得看这第一步走得稳不稳了。 “晓成啊,我看过你演的剧,演医生的那部,红人呐!怎么想的,要到我们这小地方来?” 汪晓成给章鑫添上酒,“我这总吃着青春饭的,也总有咽不下去的时候。也得多谢章导抬举我,肯给我机会啊。” 章鑫夹了快红烧肉塞进嘴里,点点头,冷不丁开口:“圈子大,有一批批的人进来,我们这些人啊,想站稳脚跟,”他敲了敲桌子,“就得扎根呐。” 汪晓成笑意不减:“章导提点的是,这不来您这儿嘛。” 几轮白的灌下去,汪晓成酒量一般,已经上了脸。好在这顿饭总算是让人吃饱喝足,也没人敢太难为他。 他不经意间碰到手机,这才看到程今游几个小时前发过来的消息。一看时间已经快到凌晨十二点,他怀着歉意给她转了五万二,又跟她说谈得很顺利。 他在电视剧里饰演过无数的人生,无数的生离死别,情情爱爱。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把情感都付诸了戏里,在现实生活中他总是有心无力。 他曾经以为只要他有足够多的钱,足够高的地位,就能配得上她,就能娶她。 可谁知翻过一山还有一山,一山更比一山高。 熙熙攘攘名利场,谁又逃得掉呢? 程今游那里看着聊天框上时而闪现的“正在输入中”的字样,问了一句。 「你在想什么?」 对面回得很快。 「在想,什么时候能和你结婚。」 几百公里外发来的文字工整又冰冷。程今游看到的第一时间竟然下意识地挪开了目光,不敢再看。 她有一瞬的恍惚。 同样的话,五年前她也说过的。 那个时候她太没有安全感,想到世上亲人寥寥无几,像是只断了线的风筝,急于找根绳牵住自己。 汪晓成说,我想等我配得上你的时候,风风光光地娶你。 这一等就是五年。 直到合约期限结束,他在和女演员cp捆绑最火爆的时候亲自下场拆组,公布了和当时还是素人的程今游的恋情。 可惜熬过舆论后,也并不是光明。 程今游几乎从来没有看过汪晓成演的电视剧。无论是网上吵得热火朝天,还是夸得天花乱坠,她都没有看过。 从前可能是看不得自己男朋友和别人卿卿我我,即使知道是演的也忍不住难受吃醋。 后来不在意这些了,似乎也不在意他了。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和汪晓成分手呢? 程今游甚至不知道,是因为还有藕断丝连的爱,抑或是对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有所贪念,还是割舍不下多年以来的习惯,早已把情侣关系当作一种理所应当。 毕竟,七年真的,太长太长。 长到她放不下曾经那个深爱着汪晓成的自己,只能一遍遍反刍过往所体味到的爱意。 但他们想走下去,总不能只靠回忆。 小屏幕上的字删了打打了删,最终回了个非常不符合人设的小猫咪可爱表情包了事。虽然已经放下手机,但被汪晓成这么一问彻底打消了困意。 杂志已经给人寄了过去,窗外的星星像黑洞洞的枪口里滋出的火花。 她二十九岁了。 远处教堂终于敲响了十二点的钟声。 人这一生,究竟可以爱上多少人? ** “你也真是的,别逼小孩了。” 隔着一道门,于宵竖起耳朵听外面父母争吵的声音。 “我逼他什么了?老子管儿子用得着你指手画脚?” “我也是他妈妈!” 不知道什么东西摔碎的声音,于宵浑身一抖,握紧了手中的笔,作文纸铺在桌子上,脑子里却一片空白。他快中考了,黑板上的倒计时一页页地翻,大家都在往前走,只有他龟缩在原地一动不动。 外面渐渐安静了,只剩下时钟的滴答声。快十一点了,他还是一字未动。父亲进门问他,作业有那么多吗,为什么还没写完。 他把那张作文纸压下去,骗他说写完了。 父亲开始翻他的书包,翻到一封包装完整的信,他生气地问这是什么,于宵回答说是一个同学给他的,他还没打开看,他也不知道是什么。 后来那封女生写给他的情书被父亲当面撕得粉碎,父亲骂他是只会勾引人的**,于宵哭着问他为什么还要随意践踏别人的真心。 “是因为……我吗?” “不是的,于宵。” 是程今游的声音。 在暗无天日的时光里,那些无声的“救救我”终于被人稳稳接住。 睁开眼,他正躺在她家的沙发上。正值夏日的午后,她抱着一块西瓜塞到他嘴里。 “你做噩梦了?” “嗯,算是吧。” 西瓜的汁水将嘴里的苦涩化作了甜,他大着胆子把舌头伸进她温热的口腔里,由里向外地探。 程今游顺着他的意,用唇含住他的舌头,肆无忌惮地吮吸着。 他闭上了眼睛,放任自己用一切感官享受她的湿润,她的柔软,她的体香,她的一切。 然后感受他们的心跳同频共振,给他一种将要欢腾的错觉。 “喂,现在可是大白天哦。”程今游戳了戳他的脸颊。 于宵笑了,用动作给出了他的答案,“大白天就不行吗?” 然后他就拉着她堕入那个昏沉的世界中去了,只余几点光斑影影绰绰。 帘外骄阳好,帘内鱼水欢。 一道迸进的光刺过来。 猛然惊醒,一梦到午后。 于宵终于彻底清醒过来,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他想着程今游昏昏入睡,竟做出这样的梦来。 他出了一身的汗,仍是浑身发软,羞得要命,脸颊上也早已是一片通红。爬起来用冷水洗了把脸,只好庆幸这般窘样没叫于安看了去。 其实在程今游喊出他名字的那一刹那,他就清楚地知道这是一场梦了。 是他执着地不愿醒来,是他还想带着这份罪恶梦下去,甚至恶劣地想在梦里占据她那方寸之地。 因为是梦,所以纵容。 因为无人知晓,所以才有那点可怜的孤勇,来填补人生空缺的爱。 第11章 11 五月五日。 汪晓成拜托司机师傅把车停在临时停车位上,拎着大大的黑色行李箱往家里赶。 他刚结束拍摄工作,连夜马不停蹄地坐高铁赶回来。这魔鬼行程宋晴看了都直摇头,越想越觉得程今游身在福中不知福。 没有把注意力分给门口的风铃声,汪晓成提行李箱时注意到玄关处有一双陌生的男士皮鞋,一看就是便宜货,掉皮掉得斑驳。 联想到此前的猜测,他心中顿时警铃大作起来,放轻了脚步,静静承受着将他的世界崩塌地四分五裂的撞击。 上到二楼,他敲了敲门。 “今游,你在里面吗?”他又敲了一遍,“程今游?你睡了吗?” 没人应。 汪晓成深吸一口气,在心里做好了最坏的预设。 但打开房门,一切如常,程今游的房间温馨静谧,若非楼下那双刺眼的男士皮鞋,他都快以为一切怀疑全是自己凭空捏造。 他开始迫不及待地翻找一些证据,像一个侦探那样寻找着女友和别的男人偷情的蛛丝马迹。他需要证明自己,这样就不会怪罪自己下意识的不信任。 桌上已经被翻得乱七八糟了,连程今游写影视作品赏析的红皮小本子都脱了线。扉页掉下来,汪晓成蹲下去捡时看到上面的话—— 一定要成为扬名天下的导演!程今游你可以的!加油! 2010年12月 他手上动作一顿。五年前许下的愿望似是被岁月磋磨尽了,看见程今游当年的笔迹生出恍如隔世的错觉。 “我也想拍电影。” 他记得他这样承诺过。 当然,这微不足道的插曲并没有影响他太久,他仍是恨不得把那些个有关爱情的情节都当作线索,来坐实程今游冥顽的罪名。 直到看到床头柜上一张纸,上面写了个地名——winter house温特酒吧。 分明是个什么都证明不了的东西,汪晓成还是直觉会发生点什么。 最后他几乎是跳上出租车的。 ** 早上直起身子一股暖流下来的时候程今游就知道坏了事,当时随便约了日子,倒是忘了每月都有需要消停的时候。 不过秉持着约都约了的原则,程今游肯定不会就这么轻易地把勾到手的男人鸽了。 虽然炮是约不成了,至少约会还是行的。 程今游上网搜了些约会地,在白纸上点点画画,也没挑到什么心仪的地方。 她眼睛一眨——那就去他们初遇的那个酒吧好了,说不定还能让那人想起点什么有的没的来。 还没见过他喝醉的样子呢。都说酒后吐真言,她倒要看看于宵会被套出点什么话来。 她在winter house上画了好几个圈,满意地将纸笔随手搁在床头柜了。 程今游找邵康预定了个卡座。 比起包间,她还是觉得公共区域更有意思一点。 虽然约会是件私密的事,但有观众也不失为一种情趣。 她提早到了酒吧,丝质衬衫收束在腰间,银项链修饰着动人的锁骨。跟着旋律,她用手指轻敲着桌面。 来人站在她跟前,投下一片摇晃的阴影,她抬头睨了他一眼,努努嘴示意他坐下。 “程今游。”他嗓音低沉,喊她的名字。 ** 汪晓成找了个很偏的位置坐下。怕被人认出来,他特意戴了顶黑色的鸭舌帽,压得很低,眼睛在酒单上一扫,随便点了一杯,视线不自觉地往程今游那边瞥。 他用左手扶着帽檐,以一个极其变扭的姿势,与灯光的阴影融为一体。 虽然只能看到她的侧脸,却还是被她的笑颜刺痛。 程今游在他面前,已经多久没这样发自内心地笑过了呢? 他的目光又游离到那个坐在她对面的那个男性身上。 他看起来很年轻,像是刚刚成年,也不擅长打扮自己,只是胡乱穿一身衣服遮盖住白纸似的赤条。但他的眉眼间又矛盾地透露出一种隐隐的肮脏市侩,为这张白纸落墨。 程今游怎么会认识这样的人呢?他们看上去仅仅是朋友吗? 那只是一张被人蹂躏过的污秽白纸,怎么配呢? 服务生端着酒来了,“先生,您的金鱼海湾。” 他的目光却聚焦在托盘上的另一杯一模一样的酒,盯着服务生把那杯酒端到了程今游面前。 冰块摇摇晃晃,叮叮当当。 他嘴角突然勾起了一抹得意的笑,宣称着他对程今游的了解,即使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两人的口味依旧那么相似。就连他随便点的酒,也能点到和她一样的。 所以她本就该是他的,谁也别想从他手中夺走。 正这样想着,他看见程今游把那杯酒推到了她对面的人面前,然后那个人抿了一小口,腼腆地笑。 程今游抓住他的手,汪晓成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心,用力握住冰冷的玻璃杯。 很冷,先是痛,再是麻木。 他猛地灌了一口酒,连带着嗓子都在烧,毫无在喝特调的感觉,只觉比应酬酒桌上的三杯白酒更苦涩、更辛辣。 手上一个没拿稳,那个金鱼形状的软糖掉在了西装领带上。 他把它捡起来丢在桌子上,用餐巾纸去擦,可怎么也擦不干净。 有些颓然地把纸巾扔在桌上,他想不明白,他已经很努力工作赚钱了,他总想要给她最好的,他也有在努力经营这段感情,可结局为什么是这样呢?他到底有哪里做的还不够好?他到底哪里输给她现在身边的这个人? 汪晓成慢慢举起手机,从那个小小的后置摄像头里窥视那两个人。 屏幕里上演一场哑剧。 相机里两个人的笑容有些失真,但他还是偷偷摁下了快门。 酒吧里的音乐放得很大,盖不住人群说笑声。 汪晓成突然觉得,在整个酒吧里,被褪去了聚光灯下羽衣华裳。 他不是荧幕上的那个众星捧月的汪晓成了,他谁也不是。 他最普通,他最可笑,他最孤独。 ** 程今游揣着一肚子坏水,仗着自己酒量好给于宵灌了不少,此时他脸颊上已经染上了绯红。 “再喝点儿?”她挑着眼尾摇晃着手里的鸡尾酒。 于宵摇摇头。身影和一个月前局促不安的服务生重叠在一起。那个时候两个人都还很单纯,一个单纯地肖想,一个单纯地感恩,他们还没有发生关系,还没有蒙上一层说不清道不明的纱。 但他变了,至少面对程今游,他带着一种近乎杂念的慌乱。他讨厌酒味也讨厌喝酒,他该是要逃的,但他舍不得逃。他其实连拒绝都舍不得。 程今游端起酒杯走到他面前,扶着沙发椅缓缓蹲下,喂到他的唇前。 “张嘴。” “……不喝了,可以吗?” 他其实是醉了。清醒着的于宵是不会拒绝程今游的。 她微凉的指尖从他的脸颊一路滑向脖颈,最后在他的唇上点了点。于宵本能地往后靠,又像是想起来些什么,僵在原地没有动。 她本想趁他醉了欺负欺负这条小金鱼,想骗骗他,想让他说“我永远爱你”。 永远啊,这个被无数人争先恐后抢夺却无人能抵达的浪漫之境,应该也只有醉酒后的夜晚能拥有片刻了。 没想到突然间上腹一阵绞痛,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程今游不得已弯了腰,手收回去用力按了按这个不听话的胃。 好看的眉眼皱到了一起。 真是要命,怎么早不犯晚不犯,偏偏这个时候犯了胃病。 她的嘴唇几乎是一瞬间白了下来,紧紧抓住桌子边缘的细长手指因为过度用力而变形,手背上青筋暴起,宛如一条条啃食着骨血的青蛇。 “你怎么了?”于宵轻轻捏了捏她的手指,只觉得冰凉。 他用了点力把玻璃杯拿开,轻声问:“你不舒服?用去医院吗?” “还好,没事,不用。”她不得已闭眼缓过一阵锐痛,堪堪直起身子,“有点胃痛。” 他没管程今游强撑的说辞,“你先别动,我去买药。”说完就直奔附近的大药房去了。 ** 汪晓成做了一个梦。 正月初十,绿皮火车一路向北。 那是他第一次去C市面试,彼时他怀着憧憬和不安,心脏也随着车厢一起摇摇晃晃。 程今游从小娇生惯养的,不习惯卧铺,昏昏沉沉却也睡不着,就拉他起来,兴冲冲地指给他看哪个是织女星,哪个是启明星。那个时候的天可真蓝啊,抬头就能看见满眼的星星,不像现在,总是雾霾天了,烟花爆竹也是不允许放的,天还是灰蒙蒙一片。 “汪晓成,”程今游哑着嗓子说,“我胃痛。” 她脸色煞白,裹着被子躺在床上,像是已经忍了许久。 “怎么又胃痛了?我给你倒点热水来。”汪晓成紧张地坐起来。他也不是个会照顾人的,忙前忙后倒是给自己弄了一身汗,给程今游的安慰也就是聊胜于无。 他搓了搓手,放轻动作,一圈一圈不厌其烦地揉着她的肚子。她能感受到这股不属于她身体的温暖,正在慢慢侵占她的全身。 “还很疼吗?不行的话就坐到下一站吧,我去和乘务员说。” “还好,不用了。也没几个钟头了,别太担心。”程今游扶着床边,想坐起来一点,但最终还是妥协于叫嚣的绞痛,虚虚地窝在被子里。 她知道这次的机会对汪晓成来说有多重要,所以她不想他功亏一篑,同样,她也不想功亏一篑。 汪晓成点点头。 可是怎么会还好呢? 她明明连坐都坐不起来了。 试戏的过程异常顺利,痴情男二人设深入人心,汪晓成也成功在娱乐圈崭露头角。后来他才知道,程今游提前托人帮他打点了关系,又是塞钱又是送礼,所谓面试也仅仅是走个过场,甚至他赶到医院的时候程今游人还没出来。 “我说了我没病,检查什么啊检查!你们都要害死我是不是?” “哎哟,这个检查一下才放心嘛。” “就是呀,我们怎么可能害你的哇?” 年近七旬的老太说什么都不愿意做检查,家人医生好说歹说劝了半天,现在总算是从科室里出来了。 程今游捏着挂号单,本来就不舒服,又被前面一家子人吵得头昏脑涨,总算是轮到自己了,本就只想简单开个药,没想到医生说要做胃镜。 “不能开无痛的吗?”程今游看到单子眼前一黑,恨不得腿一软昏过去。 医生抬眼看她:“那个要陪同的。” 说不清是什么滋味,程今游心中一震,仿佛有种要客死他乡的错觉。她没有什么独自一人看病的经历,她的年纪却已经容不得她忸怩。叹了口气,她任命地走到候诊厅,等无情的机械女声呼唤她的姓名。 走出来的时候,程今游才知道,其实也没那么痛。 “程今游!” 她顺着声音来的方向抬起头,看着风尘仆仆赶来的人,眼里没有什么多余的情绪。 只是喃喃:“你来晚了。” 汪晓成猛然惊醒。 程今游得了胃病后,他就渐渐养成了随身带药的习惯。此时药片攥在手里已经碾碎成了粉末,他想他还是不走过去了吧。 他这个身份,这个时间,怎么能随随便便出现在这里呢?他不过去也没事吧,反正也有人去帮他买药了,不差他一个。 他有点想哭,但眼睛是干涩的。他的泪已经流尽了,在无孔不入的摄像头里。 第12章 12 药片顺着温水咽下去,剩下的就是等药效发作了。于宵蹲在她椅子旁边,眼巴巴地守着她。 “我这么狼狈的样子都被你看到了,你是不是得补偿我点什么呀?”看于宵一直紧绷着个脸,程今游有意调节一下气氛,用指尖挠了挠他的下巴,“怎么脸这么臭啊,谁欠我们小金鱼钱啦?” 于宵缩了缩脖子,别过头,不理人。 如此显而易见的回避,程今游却敏锐地从他的动作里捕捉到一丝无措的味道。 她用一只手捏住他的下巴,另一只手戳了戳他的脸颊。“你说……补偿我一个吻,怎么样?” 这个动作让于宵不得不微微抬头,对视上她的眼睛。 他第一次对她的话置若罔闻,声音闷闷的,像是质问:“你不舒服,为什么不告诉我?” 为什么。 程今游从来没有真正思考过这个问题,一时语塞。自从父母去世以后,她习惯了什么都靠自己,至于汪晓成,有过失望,便不再指望太多。 隐瞒并不是她的本意,但确实是无可辩驳的结果。如今面对于宵如此情真意切的责问,她倒是当真没法回答。 她一直努力地当自给自足的女强人,摆脱汪晓成身上越来越熠熠生辉的光环。 但她已经摆脱不掉了。她的姓名总是与他一同被诉说。 她无法再欺骗自己他是个合格的恋人,也没法理所应当地把他当事业的踏板。 程今游:“下次告诉你,好不好?” 于宵伸出手:“拉勾。” “这么幼稚呀,于宵小朋友?” “嗯。” 她用小指缠上他温热的指腹,“好了,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行了吧?” 于宵点点头,抿出一个温和的笑。 “不再喝点吗?剩这么多有点儿浪费。” 于宵生怕程今游再喝点,一把夺过了她手里的杯子,“我喝。” 程今游戏谑地笑了。 精酿的麦香味伴着柑橘的果香,混合成浓烈的甜香涌入喉中。于宵喝得太急,咳了几声,又被他生生忍住了。脸颊一片绯红,像是被天边的火烧云染了色,不知道究竟是醉的还是呛的。 “甜吗?” 于宵低着头,认真地从满口苦涩中搜寻出回甘的那一点点甜,轻轻地回答:“甜的。” 他的眼睛是澄澈的,干净到称得上空洞。 程今游说:“于宵,你知不知道你很会勾引人?” 于宵早就醉了,只能反应过来“勾引”不算是个好词,他有些激动,想开口解释些什么,但想到这是程今游说的,他又把声音咽了下去。模糊的视线里他只是微微眯眼努力看清她的脸,然后顺从地点了点头。 灯光昏暗,她看不清他的表情,也没料到他的反应。 她想戏弄他、羞辱他,也想他从此以后只受她戏弄、只受她羞辱。 “于宵,别说话。吻我。” 这是一个荒唐至极的吻,谁也没有准备好,谁都不得不接住。兴许他们之前的底色便是如此,风雨欲来,不需要沉重的慨叹,只需要亲吻与□□。他是张扬的,在此时此刻,就像野狗露出獠牙一样释放他的天性。务必、务必,每一次都要精疲力尽,每一次都要声嘶力竭。 “于宵,我绝不会允许你,再爱上其他任何人了。你会永远爱我的,是吧?” “是的,程今游。”于宵似乎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似乎又对此一无所知。他单膝跪地,用自己的脸颊贴上她的裙边,像一个骑士对他的公主一样地说:“我爱你,永远。” ** 程今游回到家时已经深夜了。 家里头是亮堂的,灯开着,窗帘也没拉,汪晓成蜷在沙发上,听到程今游回家的声音,看似不经意地收起手机,问:“你跑哪里去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程今游把手提包挂起来,看他一眼:“你回来怎么也不提前和我说一声?那么远赶回来肯定没休息好吧,不用一定要等我回来的,早点睡吧。” 她是故意不正面回答他的。像是一种赌气,抑或是一种试探。 汪晓成没听到想要的答案,又没法说自己亲眼看到她在和别的男人喝酒,只好把宋晴推出去做挡箭牌,欲盖弥彰地提起:“宋晴说你去酒吧了。” 程今游眉头一皱:“宋晴?”她心下起疑,应付道:“她为什么突然和你说这个?不过我倒确实是去温特了。” “你一个人去的吗?大晚上的。” 她一面用鲨鱼夹扎起头发一面回答:“当然不是,和一个朋友去的。一个人喝酒能有什么意思呀?” 汪晓成拍了拍旁边的沙发,示意她坐到他身边来:“你下次可以叫我一起去的。” 程今游从善如流地躺到人怀里,手指一路爬上他的脖子:“大忙人可别说笑了,先不说你有没有空了,你不是不喜欢喝酒吗?再说了,我这些狐朋狗友,哪里有你认识的?去了光喝酒不聊天也没意思嘛。” 汪晓成僵了一下。 “陪你,可以的。”他说。 可以吗? 如果可以的话,当初为什么连陪她看完一场电影的耐心都没有呢? 程今游出神地注视着戒指,仿佛那是什么不该出现在这里的异物。这戒指是三年前汪晓成送她的,她一直保存得很好,看不出什么经年的斑驳痕迹。 这应当不是戒指了,非要说这是什么的话,这是一个金色的圈。圈里豢养了变质的情。 汪晓成被她看得心里发毛,“我脖子上有什么东西吗?” 程今游笑了笑,把手放下来,摇头。 两个人没什么话讲,却偏还要面对面坐着,比一比谁能熬过谁。 程今游眼皮耷拉下来:“你还不困?” “今游,我想和你商量个事。” 汪晓成忽然坐起来,握紧她的双手,就像那场婚礼上新郎握住新娘的双手一样郑重。 他的嘴巴微微张开,呼出虔诚也绝望的热气,自尊不允许他流露出恳求的神色,只好拿他僵硬的躯体作挽留的注脚。 “我在北城买了房子,我们搬去北城吧,好不好?” “为什么?这里有什么不好的吗?”程今游听到自己这样问。她半睁着眼,像在看一身紧绷的西装。 “你知道的,我是北方人,从小被那里的气候养得很刁钻,这儿风一吹我就总想打喷嚏。你看北城多好呀,又发达,又繁华,我同事老说那是有钱人住的地方呢。我们去新的地方,过新的生活,好不好?你知道的吧,我现在也算混得还不错,在北城买个小别墅是绰绰有余的,我把爸妈接过来,然后呢我们就在那里住下来,这样我也能多见见你。你不是一直说想养只边牧吗?就在那儿养吧。到时候我们一家人就一起在花园里晒晒太阳,多好,是不是……今游?今游?” 他的声音渐渐低下去。 因为她睡着了。 ** 最先发现事情不对劲的是宋晴。 “程今游,你有问题。”她围着正在剥枇杷的程今游转了一圈,吸了吸鼻子,试图用自己灵敏的嗅觉闻出点蛛丝马迹。 程今游摆摆手:“瞎说八道,我能有什么问题?” 宋晴指着她鼻子说:“拜托!老娘第六感超准的!上回我同事突然昏倒,我赶紧带她去医院检查,好巧不巧就查出个瘤,多亏了发现得早哦!她说要带着七大姑八大姨来谢我呢!” “停停停,”程今游把剥好的荔枝塞进她嘴里,“少说话,多吃水果。” 宋晴含糊不清地说:“我看你指不定是奸情被发现了。” 程今游抽了张纸巾擦手:“嗯。” 宋晴发出尖锐爆鸣声:“‘嗯’是什么意思啊!你和汪晓成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嗯’的意思就是,有可能。前天他问我要不要搬去北城了。” 宋晴比当事人还紧张:“你怎么说的?” “我睡着了,”程今游睡眼惺忪,“醒了过后他没再问,我就没刻意提。我总不能自己往枪口上撞吧,那也太蠢了,不是我的作风。” “所以你们到哪一步了?” “当然是……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我说一句领结婚证他都能跟过来的关系。” 宋晴狠狠敲了她一个爆栗:“程、今、游!我看你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你就不怕我全替你交代了!” 她摇摇头,心虚地笑了一下:“你不会的。再说了,我这不主动来找你自首了吗。” “所以你想让我拿主意?我们大小姐主意可大得很!我这个小卡拉米哪里敢替你做什么决定哦?程今游,你就是怕自己后悔,给自己找个借口罢了。人这一辈子啊也就活这么个劲,做了选择,就得认喽!你看楠楠,今年都这么大了。” 说着,她打开手机,程今游注意到她的屏保是一家三口的合照。宋晴仔细在相册里翻了翻,选了几张照片给她看。 “那你呢,你还喜欢他吗?” 宋晴摇头:“喜欢过。” 大三的时候程今游和宋晴有过一次相当激烈的争吵,争吵的中心就是汪晓成。 事情的起因是她不小心看到了宋晴掉在课桌底下的日记。日记的内容她已经记不清了,左不过是那些粉红色的少女心事。 那时她才刚刚与汪晓成交往,一瞬间爆发出自己是那个十恶不赦的插足者的错觉。但彼时她的恶意并未朝向自己,而是用最尖锐的那一面,对准了最无辜的那一方。 程今游拍案而起,拉着宋晴就往教室外跑:“你喜欢汪晓成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如果我知道,我才不会要他微信呢!” 宋晴一反平日里伶牙俐齿的常态:“没关系啊,又不是你的错。我该要祝福你们长长久久的。” 话没说完就被打断。 “你装什么圣母?弄得我里外不是人你就满意了?!” “什么叫我装圣母?你看上的男人老娘都不兴看一眼!早就是我玩儿烂的……” 程今游猛地拽住她往楼梯间的墙上一摔。 “小心思被戳破了只会嘴硬?该不会是十年如一日地当舔狗不如我见的那几面吧?” 白炽灯把她的脸照得惨白。情书、千纸鹤、巧克力……那些她曾用来向汪晓成示好的礼物像走马灯一样在她的脑海里过了一遍,最后镜头定格在条纹格子封面的日记本上,二十岁的女孩用龙飞凤舞的字体不加修饰地写道——汪晓成,我喜欢你。 泪倏地流下来,她像电视剧里的失恋少女那样,哭得撕心裂肺,声嘶力竭。 程今游哪见过这阵仗,彻底慌了,一边道歉一边哄人,纸巾也没有,只好拿衣袖给她擦眼泪。 从此以后她的恋爱谈得愈加小心翼翼,因为她明白,“汪晓成”这个名字,像横亘在宋晴身体里的一道淤青,一旦提起,仍会隐隐作痛。 如今她唐突提起,也只是为了冒犯。 她算得上是泡在爱里长大的人,从小生活在幸福的家庭,一路走来也从来不缺追求者。于是她总是习惯性地用冒犯来证明自己和别人之间的亲密关系,然后耸耸肩——你看,我就这么恶劣,就这么不堪。但那又怎么样呢?你还不是与我站在一起。 而宋晴的回答是“喜欢过”,“喜欢过”的意思就是,现在不喜欢了。 “抱歉,我……” “好啦,我们大小姐啥时候这么愁眉苦脸过?不要因为你拥有很多爱而感到负担,那是因为你同样给予了很多爱呀。”宋晴给她揉了揉肩,“你呀今儿个就听我一句劝,收收心,把你那个小男朋友忘忘掉,去过你的好日子吧。” 其实宋晴说的也没错,孰轻孰重,她拎得清。一边是一无所有的小情人,一边是十四年的相互扶持,即使有误会和不甘,也早就看开了。 网上说,当你问出问题的时候,内心早已有了答案。 说到底她也只是个烂俗成年人,不够坦然,也不够勇敢。 第13章 13 “快离于安远远的吧,他们家这个情况……啧,反正你别再跟他玩了。” 后桌的闲言碎语传到耳朵里。 于安把课本的一角捏得不成样子。算了吧,他想。 “他哥也是个助纣为虐的,噫,听说手脚也不干净。” 于安转过头去,不由分说地掐上后桌的脖子。 “你他妈的给老子嘴巴放干净点!” ** 五月的扬东总像是在预谋着一场暴雨。天灰蒙蒙一片,低得快要坠下来。 别看于安年纪小,但心思很重。最近禽流感闹得厉害,学校又隔三差五地吃鸡吃鸭,他说什么都不愿意吃学校里的饭菜了。 于宵说,那么多人吃,不会有问题。 于安就说,那要是都得了禽流感,都死掉了怎么办? 于宵说,几乎没这种可能。 于安就说,新闻上天天在播。 于宵说,学校里都检查过了。 于安说不过了,眉头一皱,眼睛一酸,眼泪就涌出来了。 其实他是害怕,害怕哪一天于宵就悄无声息地走了,留他一个人在学校,什么都不知道。但少年人面子大过天,他嘴上不好意思承认。 莫名地,于宵想起于安刚出生时候的啼哭。眼皮皱巴巴的,嘴往下一撇,就有数不完的泪珠掉下来。 他好像总是有很多很多眼泪。 于宵本就对这个弟弟心存愧疚,只好答应了天天提着饭盒给他送。一天两次,风雨无阻。 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落雨了,黑漆漆的,电闪雷鸣,树枝折了一地。于安在校门口的传达室里踱步。他有点后悔,干嘛非要惹这个事,他哥过来不方便,又得为了他淋一身雨;还有点担心,他哥不会让雷给劈死吧。 于宵打了伞,但雨太大,所以进门的时候依旧滴滴答答的。他原本怕于安傻乎乎地站校门口等,看到他在传达室才松了口气,不好意思地朝门卫笑了笑。 一块肉塞进嘴里,于安仰着头,眼睛亮晶晶的。他斟酌着开口: “哥,最近学校要组织一个成长典礼,要买统一的班服,能不能给我五十块钱啊?” “什么班服?这么贵。”于宵皱了皱眉头。 “班主任要统一收的嘛……要不然算了,到时候你帮我请个假在宿舍里待着得了。” 想起什么似的,他没再多问,俯下身子,从裤子兜里掏出一把皱巴巴的零钱,摊到桌上捋平。 “这里有……” “五十三块!”于安抢答,在桌子上撸了一把,就把钱收了过去,露出一个狡黠的笑,“谢谢哥!” ** 在书店看值的时候,于宵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说,于安撺掇高年级同学打人,让他去学校一趟。从班主任的描述中他大致知道了事情的经过,但去的路上仍带着不可置信的怀疑。 到学校后他没有立刻找于宵兴师问罪,而是把他从教室里领了出去。彼时于安还不知道那几个高年级的已经把他卖了,而哥哥和往常一样温柔的语气为危险裹上了一层糖衣。 “小安,成长典礼,是什么时候?” “啊?什么成长典礼?” “要买班服的那个。”于宵提醒道。 于安摸摸鼻子:“啊……哦!那个啊……那个还早呢。” “不是说最近吗?” “啊……哈哈,是么,学校推迟了吧。” 于安心中顿时警铃大作,没想到他当时一句信口胡诌,能被他哥惦记这么久。不就是要了点钱嘛,至于记得这么清楚?可是他身边的同学都有零花啊,就算他骗了他哥,也没什么关系吧。 “小安,你撒谎。”于宵陈述道,分明是不容置喙的语气。 于安不自觉地扣起了手上的肉刺,他听出了于宵话里的失望。他最害怕他哥失望。 “钱呢?你拿钱做什么?” 于安猛地被这种质问的语气点燃了。他暴怒地站起来,破罐子破摔道:“跟你有什么关系!我没杀人没犯法!我想花哪花哪!” 于宵伸手甩了他一巴掌。 于安怔住了。印象里他哥以前几乎没对他发过火,就算发火,也从来没对他动过手。 他发疯似的大喊起来:“你有种就打死我啊!和你爸打死你妈一样!” “于安。” 他双手紧握成拳,连名带姓地叫他,极力克制着怒火。 “那也是你爸妈。”他说。 空气像胶水一样粘滞,于宵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开口。 “学生卡里的钱不够?” ——不是。 “什么东西丢了?” ——不是。 “要给同学买礼物?” ——没有。 于宵的好脾气总算是被消耗殆尽了,他也不顾这是学校里了,一把拎起他的校服领子摔到凳子上摁住。于安哆哆嗦嗦的,但打定了主意于宵不敢打他,死犟着不说话,直到于宵开始解皮带,才真正有了恐惧。 “诶诶诶,干什么呢?这里是学校。”班主任踩着高跟鞋噔噔噔地走过来了,带着精致的职业假笑和于宵轻声地说了几句话,他就和她一起走了,留于安一个人从椅子上爬起来。 他慢悠悠地溜到办公室门口偷听的时候,里面刚好在叫于宵的名字。 “于宵!”女人用尖细的声音叫道:“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个什么东西!看看你的好弟弟,害得我们家小宝贝都破相了!” 她弯下腰,揉了揉周宁青紫的脸蛋,温声说,“宝贝痛不痛啊?” 周宁捂着脸,小手一指:“妈妈,他们欺负我……” 女人把目光对准了班主任:“您看……” 班主任扶了扶眼镜,眯着眼睛瞟了眼周宁妈妈脖子上的项链,抿了口茶水,一边看脸色一边开口和稀泥:“周宁妈妈,是这样的,这件事呢确实是几位同学做得太过分了。小于同学虽然没动手,但主导了这次的事件,我也会让他们进行赔偿。小周同学呢,也有不对的地方,道个歉,这事也就完了。大家还是好同学、好校友嘛。” “于宵,”她话锋一转,“你说对吧?” 他朝周宁母子的方向鞠了一躬,“我会赔偿。于安不懂事,我替他说声抱歉。但是……”我不相信于安是无缘无故欺负同学的人。 “于宵!”于安闯进来,看着他,怒不可遏。 于宵、于宵、于宵。 有那么多人喊他的名字,期待他做出或这或那的回应。无数的声音穿透进他的身体里,像是在试验钝刀割肉疼不疼一样。他努力着回应,但最后这些呼喊声都化作了恶鬼,将要拉他入地狱。 他大口喘息着,不合时宜地想起程今游。如果换作是她站在这里,应该就可以游刃有余地处理好这一切吧。 冲动在一瞬间占了上风,他揪着于安的校服领子一路往家里走,任于安怎么哭闹也没松手。窄道里挤了很多人,左邻右舍探头探脑的想看热闹。 这一带没什么秘密,有一点风声就会传得沸沸扬扬。 “于宵!你放开我!” 于宵忍着火气把人摔进屋里的小茶几上,关上门,挡住那些打量的视线。 他不想说话,因为道理已经讲得太多了。 于安吓懵了,趴在茶几上一动也不敢动。于宵把扫帚柄卸了,眼神前所未有的的冷漠。他打人毫无章法,也不敢太使劲,只好看于安的反应。皮带噼里啪啦地落在他身上,于安连连扭动,但毫无作用。他赌气,宁死不屈地咬着胳膊,发誓他绝对不会服从他哥。 但很快他就硬气不起来了,因为实在太痛了。他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惨叫从牙齿的缝隙中漏出来。 “我说!我说!” 于宵停下来,等他的后文。 “我就是找了几个六年级的,把那些在背后嚼舌根的傻逼通通教训了一顿!是他们活该的!” 痛觉在身后炸开,他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看他哥。 没有怜惜也没有心疼,他只看到了他哥眼里明晃晃的,厌恶。 心里狠狠一颤,继而又想,凭什么呢?于宵有什么资格厌恶他? 木棍裹着风声落下来,发出一阵阵闷响。于安痛得浑身颤抖,恍惚间他想起他遭遇的一切不公都是拜这个所谓的家所赐。 他抬起沾满泪的脸,朝着于宵大叫起来:“我为什么要生在你们家!我才不要当你弟弟!” 于宵沉默了很久。他有点冷,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吹了风扇。他现在在一家书店里做帮忙看值的工作,薪资不高,但好在还算轻松,能有空闲时间给于安送饭。程今游没有把钱打给他,他更加没有脸跑到她家里问她讨要。这个月的房租还赊着,多亏了房东太太是个顶好的人,才没有把他们兄弟俩扫地出门。 一直以来,他都想给于安一个家,不用像别人那么好,但至少……在最需要的时候,能有一个出现在他身边的亲人。 然而现在,是于安亲口告诉他,他的一切努力,都是笑话。 分明打人的是他,挨打的是于安,但谁也说不清是谁更痛一些。 “于安,老师教不好你,我也教不好你。那就这样吧,我不管你了。” 说完,他放下手里的东西,头也不回地关了门。 为什么呀。明明就是他们错了呀。 他只是……只是不想再听到那些人说他哥的坏话而已。 可是他哥不仅不站在他那边,还要打他。打得那么狠,现在还要把他丢掉。 门里的哭嚎更加凄厉。 但这一次,没能换来于宵的回头。 眼泪没有用了。 第14章 14 于宵并不激动,甚至称得上平静,只是有些颓唐。与其说他生于安的气,不如说他怨恨自己,什么都做不好。 程今游沓无音讯。距离上次见面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月,她的身影一点点模糊着,几乎要与暮色融为一体。 他不知道该如何对待她,漫长而空虚的等待熬穿了他的躯壳,不能信任,只能怀疑。但他仍思念她,因为除她之外的人都厌弃他。 他走不远,就在楼下那条巷子里漫游。 “于宵。” 又有人喊他的名字。这次不是旁人,是他魂牵梦绕的那个人。 他们面对面分站在小路的两侧。程今游慵懒地靠着墙,温热的风把她的长发吹得微微卷起。天要黑了,路灯还没有开,这是一个小城最昏暗的时分。高跟鞋将她的脚踝磨成粉嫩的红色,他眼睁睁地看着这红色越来越深,越来越深,最后变成血一样的颜色。残阳透过铁栏杆照上去,像锋利的刃。 程今游从包里翻出一盒烟,想了想,没点,又放回去了。她想等他过来。 但于宵没动。他怕离她太近,又怕她不肯靠近过来。 “于宵,我要搬家了。”她说。 “嗯。” 他原以为程今游是来兑现承诺的,没想到是带来这样的讯息。他只好徒劳地发出一个音节,定定地站在原地。眼睛里倒映程今游的面颊,除此以外是一贫如洗的荒芜。 程今游往前走了一步。 现在他离她很近,至少不算是男女之间的所谓的安全距离。和梦里的若即若离不同,只要他凑近一些,就能碰到她的鼻梁。 没等于宵做出什么多余的反应,她弯弯嘴角:“我要搬去别的城市,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很快我就会结婚,说不定还会生孩子,到时候做了别人的妻子,别人的母亲,再也不会和你有什么关系了。这么大的喜事,所以我当然要来特意通知你一声了,于宵。” 程今游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怀着怎样的决心吐出这些句子的。仿佛这本就是他们之间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她想听他惨叫,看他痛苦地跪地求饶,她像一个泼妇那样,要与他撕扯到皮开肉绽鲜血淋漓才觉得畅快。 无论如何,她成功了。那些如梦似幻的一晌贪欢在他脑中炸开,叫他无法呼吸。他的肺像鳃一样翕合,如同一条因为窒息而濒死的金鱼。很多很多话腐烂在他的嘴里,像极了他流不出来的眼泪。 他怕的不是剥夺而是施与。他怕的不是项圈而是自由的宣告。从始至终,他都是贪得无厌的乞讨者,乞求程今游收容他,如今,还要乞求程今游爱他。 由于高跟鞋的缘故,他要微微仰视才能看着她的眼睛。他像侵略者似的搜刮着她的眼神,几乎要把她的骨肉都剥开来,只为了索取一丝本就不该属于他的爱意。 但是他看不清。 爱太累了。 鬼使神差地,他向前迈了一步。 然后颤抖着,小心翼翼地、如履薄冰地贴上她失温的唇。 这个吻讲的不是“我爱你”,而是“求求你”。 求求你再看我一眼吧,求求你再怜悯我一次吧,求求你再与我乱缠一场吧。求求你了。 他的眼神湿漉漉的,整个人好像一碰就能推开。但吻是固执的,固执得很可怜。 无论如何,他的身体、他的灵魂总是臣服于她的。 程今游没有躲,也没有迎上前,甚至没有像从前每一次那样品尝它的味道。她只是被动地接受了这个吻,就像之前于宵被动地接受她痴狂的迷恋。 可是预想的酣畅并没有到来,反而浑身上下所有的细胞都叫嚣着:她不痛快。 她鬼迷心窍地又搭上他的肩膀,领着他随意找了个路边摊的红色塑料小凳子坐下来。 “还没吃饭吧,我请你?” 于宵问:“你的胃能吃这个?” “……”程今游微一愣神,“我想吃,你得陪着我啊。” 木头桌子已经很老旧了,一碰就嘎吱嘎吱地响。羊肉串吃进嘴里一股膻味,又被孜然和香辣的调味盖过去。 于宵吃不了辣,咬两口就要喝一点凉水,就算如此也还是辣得咳嗽起来。 “你不能吃辣啊?别硬吃了,我再重新给你点一份去。” “不用了。也挺好吃的。”他说。 程今游没什么胃口,吃了两串就没再动了,看着于宵一口一口地嚼,好似在品尝什么美味佳肴。 “你还欠我。”于宵拿餐巾纸擦了擦嘴,半真半假地提起,也没说清是欠钱还是欠情。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程今游揣着明白装糊涂,反问:“欠什么?” “十万。”他说。 程今游笑了:“十万欢乐豆行不行?” “欢乐豆是什么?” 程今游一脸认真:“游戏币啊。” “那值多少钱?” “十块钱。” 于宵却是挑起嘴角,竟真心地笑了。 烧烤摊溅得到处都是油味,啤酒瓶盖起了一地。烟一丛丛往人身上窜,倒是把人都熏成了一样的香一样的臭。两个人的关系走到了现在这地步,钱不钱的已经不大重要了—— 程今游,摆脱了金钱利益关系,你三番五次地抛却道德人伦来找我,还敢说一声不爱吗。 见程今游起身走了,于宵随口一问:“去哪?” “电玩城。” “约会?” “嗯。”她看着他。 于宵讥笑一声:“炮友也去这种地方约会吗?” 拳皇屏幕上KO的字样又一次亮起,程今游忍不住问:“你还会玩这个啊?” “不会。以前没玩过。”于宵如实回答,心思却没在眼前这台小机器上。他能赢她,明明是因为她比他更心不在焉。 迪厅里的音乐大声得让她耳鸣,那么多男男女女,男男女女,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在五颜六色的灯光下,点燃了贪嗔痴欲,跳着宿醉的舞,做着一次性的情人。什么烦恼忧愁通通都抛在脑后了,只剩下整夜的消遣。 她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无声地邀请眼前的人。 他的手滚烫,她能摸出他掌心的纹路。 “我不会。”他说。 程今游穿着高跟鞋,于宵没经验,手脚也不算很协调。先是程今游踩到了于宵的脚,后是于宵踢到了程今游的腿,两个人各自伤神,跳得很滑稽,很拙劣,像在进行一场默剧表演。 明知不会有回答,程今游还是自顾自地问:“你说,古代皇帝那么多后宫,最喜欢的究竟是哪一个呢?” 汗珠从于宵的脖子流到锁骨上。他其实不是很喜欢这种风月场所,音乐、灯光、酒精,都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热闹的人群分走了最后一丝稀薄的空气。这种纸醉金迷的地方容纳不了他一个小小的人,可叫他放开程今游的手,他又实在无法做到。 夜还很长。 程今游跳累了,半躺在沙发上,在于宵旁边悠悠地唱:“忘掉我跟你恩怨,樱花开了几转,东京之旅一早比一世遥远。” 即使音乐和灯光不断刺激着大脑,她也还是困倦了。但于宵握住了她的腕骨,然后用尽了浑身的力道,埋进她的颈窝。 他很少做这样越界的事。 一直以来,他循规蹈矩墨守成规,只有在程今游身上,一而再再而三地明知故犯。 呼吸灼热,挠着她的耳根。她感觉自己的心脏咚咚咚跳个不停,几乎要震碎她的耳膜。好像自己也跟着变得青涩起来,她在于宵身边,又一次走过葡萄未熟的时光。 “程今游,”于宵叫住她,“能给我你的电话号码吗?” 见她许久不回,他眉眼间染上哀求,示好地蹭了蹭她的脸颊。 程今游利索地报了一串数字,到末两位的时候,忽然闭了嘴,从丢在身侧的斜挎包里翻出一百块钱,不轻不重地放在他身上。 “要真想找我,就自己试吧。不过呢,我建议你还是算了吧,咱俩谁也别给谁找不痛快。” 一锤定音,她就这样轻易地给他判了死刑。 “我把身上的一切都给你,你别走,好不好?”他呢喃着。 他像刚刚抽条的树,可一场暴雨从天而降,雨水渗进泥土里,把他的根泡烂了。他好痛好痛,宛如身受凌迟,却无法挪动半步。哦——然后他明白了。 原来爱是滂沱的痛。 小说电影里那些前世今生宿命轮回都由上天注定,到了世俗里也做不得真。现如今感受着他的颤抖,程今游真想把他们这两颗心剖开了剥开来,看看里面有没有藏什么缘分命运。 两个人的关系总共就那么几种,朋友、爱人、仇人、陌生人,那他们之间到底算什么呢?她比于宵大几岁,见识也多些,于宵这么说,也不过是因为她在他身上留了些笔墨。不到两月,寥寥数面,缘分乱缠上来又黯然褪去,说到底不过是萍水相逢的红尘过客罢了。 再过几个月,应该就忘得差不多了;过上个一年,估计就算见到也不认得了。 想到这儿,程今游不禁问道:“可是你身上,有什么是我要的呢?” 手机被压在掉了皮的沙发下,忽然震动一声,犹如惊雷。 上面是汪晓成发来的消息—— 今游,我上次问你搬家的事,你想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