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捡到秦病鹤之前,阿秀其实早就见过他一面,那时候她还不知道,她作为村女平凡而乏味的人生,会因此掀起怎么样的惊涛骇浪。
和话本里描述的仙人那样,修士们总是御剑飞行路过仙山脚下的莲峰镇,他们鲜少踏入凡人的地界。对阿秀而言,修士像指尖一缕无法捕捉的风般快速地溜走。
可今日重云之上,御剑的修士难得地停下飞剑,锣鼓喧天般地簇拥着一个人。
她仰头望去,他的脸如春云遮月般看不真切,但她却有种古怪的直觉,那个人大约长得极美,因为身上法衣繁复瑰艳泛着珠光,他却不曾被华衣掩去光芒。
远处青山衔日,落日每西沉一寸,光影便倒退十里,而他衣袂飘飞,映着霞光万丈,衬得仙姿飘逸、意气风发,生出几分与旁人的不同来。
修士与修士之间的差别有如天堑鸿沟,那她和修士相比之更是云泥之别。
她叹了一口气,低下头百无聊赖地踢着地上的小石子。老主顾正和认识的修士交谈甚欢,而她这个采药为生的孤女,只能眼巴巴地守着。
一颗。
两颗。
直至最后一颗石子滚落在另一双靴子旁,它的主人开了口,“还是和上次一样的草药,一样的数量。”
她猛地抬头,是老主顾回来了!
阿秀早就将草庐里堆放的草药分门别类用麻绳扎紧,一阵忙前忙后,她擦干鼻尖上的汗液,清点草药数量。
药宗弟子提着葫芦倚在篱笆外,垂着眼看地上高高垒起的草药,冷不丁地说了句,“你可要修道?”
地上的草药全都消失,她初见时很惊奇,而今已经麻木。
阿秀认真地说:“不想。”
她一刻也不曾被修士的世界吸引,或许里面藏有丰厚的奖励,而她只想懒洋洋地坐在小院里晒太阳,至于远方云起云灭,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啧。”修士似乎有些无可奈何,“你这人怎么这么死脑筋,寻常人为寻仙途费尽心思,我白送你机缘你都不要。”
阿秀不想听这些,朝他伸出手,“辛夷白,我的钱呢?”
两颗灵石放在她手心,她正欲合掌收下,辛夷白急忙拦住她,“你得听我把话说完,你看见刚才跟我交谈的人没?”
阿秀脑子里瞬间浮现出那件流光溢彩的衣裳,看起来似乎很值钱的样子,她不由地点点头。
辛夷白知道她来了兴趣接着说:“他是秦氏家族的人,曾经在魔域历练时与我结缘,我本来觉得这人是世家子弟,行为处事都透着虚伪作做的味道。”
“哪成想历练到最后,是他高风亮节不计前嫌,带我和一众师兄弟出了百足虫的肚子,至邺城更是不惜以自身为饵,保护关内百姓,将妖魔尽数斩杀,于试炼中拔得头筹。”
“他的确是沂水春风温养出的翩翩君子,以除魔卫道为己任,是我对他有偏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阿秀听出他话语里的懊悔与艳羡,“你很钦佩他?”
辛夷白的语气里多了一分怅然,“钦佩么?或许吧,他根骨极佳,少年成名,还当了那位的入室弟子,不知引来多少旁人羡慕的目光,更关键的是他品行如一、慎独慎行、完美至极。”
“他是天之骄子,风光无限,而我们这些外门弟子,为了一点点机缘寻死觅活的。他秦家还有一条灵脉……”他的声音逐渐远去。
阿秀支起耳朵,抓住重点:一条灵脉,那岂不是有挖不完的灵石?
记忆里那件漂亮的衣服更加闪耀了,他简直就是行走的印钞机。
不对,印钞机是什么?
阿秀晃了晃脑袋,把奇怪的杂念甩出去,却听到辛夷白话峰一转,“我说了这么多,你真的不修道?”
唉,燕国的地图还是太短了。
“我师傅那里还缺一个药童,虽然你年纪稍长,但寻常的灵草你也识得,月俸灵石三十块,总比你在乡野卖药草要挣得多。”
他犹豫了很久才说:“做我的小师妹,你意下如何?”
阿秀坚定地摇了摇头,“你知道的,我从小就没有灵根……”
辛夷白打断了她的话,目光冷淡,“你有的,是木灵根。”
阿秀:“……”
他不欲多言,转身就走,“真是个不开窍的木头。”
阿秀见他拂袖而去,望着他的背影老实地说道:“我其实只想过很长很好的一生,这里是我的家,仙缘如何,我并不在乎。”
背影难得地顿了顿,然后御剑头也不回离开这里。
一连数日,他未曾来过。阿秀有些犯难地看着草庐里越堆越高的草药,肥羊因为她的话直接跑路了。
她有些惋惜但还是用背篓装好草药去寻买主。
下山去往集市路上正好被邻居芳婶看见,她面色凝重地道:“阿秀,你今日可还要上山?”
她摇摇头。
芳婶神色稍缓,语重心长地道:“这几日先别上山,今天老头子和我说,西边的山上紫云密布,也不知发生了什么,好一阵天摇地动,兴许又是什么仙人在斗法。”
“你可要小心些,莫惹上那些宗门弟子,他们坏得很,我们凡人见了他们,好点是有一条命,差点那就是尸骨无存。”
其实,她背地里还和修士做买卖,可这话却不能当着芳婶说出来,毕竟她的一双儿女就是……
她乖巧地回道:“芳婶,你别担心。”
“我今日是下山处理这些堆积已久的草药。”
当她在溪流边,重逢那个高不可攀的修士时,才知芳婶所言非虚。
骄矜的仙鹤被人折断了翅膀,从云端跌入凡尘,他倒在血泊当中。一身破碎的衣衫,似一树梨花被风吹落,满地花瓣。
她不知他的姓名,却记得他的衣衫,初见时流光溢彩夺人心魄,随着境遇明珠蒙尘变得黯淡。
现在那个高大俊秀的修士,剑眉紧紧地蹙着,他的眼睫长而微翘,搭配上苍白的唇,无端生出柔弱可欺的错觉。
竟有些楚楚可怜。
阿秀走了过去,想要查看他的情况,身旁插在地上的剑突然出鞘,一截寒冷的剑光幽幽地照了过来,试图逼退任何靠近他的人。
“嗞~嗞啦~~”
是刺耳而中气十足的机械声。
“收剑修,收破烂的剑修,收没人要、受伤的剑修,收失忆、走丢、生活不能自理的剑修,剑修换菜刀、换不锈钢盆。”
她环顾四周,“是谁在说话?”
不锈钢盆又是何物?
菜刀也是什么值钱的法器吗,居然能换一个修士哎!
这里只有她一人,空气中弥漫着泥土与草木的清新气息,而山巅笼罩的薄雾已经散去,在潺潺流水声里,偶尔有几声鸟鸣,以及阵阵松涛。
阿秀弯下腰,有些诧异地问那把剑,“刚刚是你在说话吗?”
剑“砰”地一声缩回剑鞘中,高冷地晃了晃剑身。
阿秀却惊喜地笑了,“小剑,原来你能听懂我说话。”
被空手套白狼的小剑只当自己死了,藏在剑鞘内指指点点:坏女人!!!
阿秀赶紧来到修士身旁,管也不管身边出鞘的小剑,头也不回地说:“别耽误时间,你的主人需要止血。”
懂事的小剑悄咪咪探出一小截剑身,见她扯着主人的衣服,开始嗡嗡作响。
“别叫!”
阿秀一巴掌把剑拍在地上,在将衣服解开后,看到了修士腹部的伤口时明显一怔。
他身上的伤……很严重,并且伤处不止一处,像泄愤戳出来的痕迹。
她将背篓里止血的草药碾碎,得益于她采药为生,寻常的伤药救治知识,她略知一二,“小剑,来帮我一个忙。”
地上“嗡嗡嗡”抖成小蜜蜂的小剑:?
不等它拒绝,“呲拉”一声,裙子上的布料用剑划成规整的布条,她将药均匀的敷在精瘦的腰腹上,然后用布绑好止血。
等做好一切好,她面不改色地将修士的衣服拉好,手上的动作因为想入非非,不知不觉慢下来。
辛夷白说过,他很有钱!
她恋恋不舍地摸了摸他的衣摆,有些滑却很柔软还带着温度,上面有她看不懂的鬼画符,如银线般穿行在衣服的每一处。
目光再次落到他俊美无俦的脸上停顿三秒,立刻被他头上的玉冠夺去了目光。
嗯,这闪闪发光的东西是值钱货!
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她今日的草药恐怕是卖不出去了,但捡来的男人这么有钱,应该不是个吝啬鬼,她决定把财神爷带回家!
阿秀抄起剑扛起受伤的修士,一路风风火火地回了家,在将他抬回小木屋的时候,芳婶问她:”你哪里弄来这么俊俏的后生?”
“这么重的伤还活着吗?”
她有些木讷地回答道:“在溪流边捡的。”戳戳他坚硬的臂膀,不确定地说,“应该会活下来吧!”
一语成谶。
捡来的财神爷没有熬过第二天,浑身冰凉心跳全无,阿秀的手指在他的鼻下试了又试,将耳朵贴在冰凉的胸膛上,里面静悄悄、空荡荡的,无法传来心脏的回应。
她用饱含着悲痛的语气,和悬挂在床头的小剑说道:“他死了!!!”
小剑慢吞吞地从剑鞘里探出脑袋,又缩了回去,小剑:大惊小怪,本大爷要睡觉觉了,别吵!
阿秀见到小剑又安静了,心想它肯定是因为主人死了心情悲痛,用曹贼的语气安抚小剑:“他已经死了,今后我会代他照顾你的,小剑。”
小剑:QAQ!
她看似悲痛实则窃喜地将修士束发的玉冠摘下,做贼心虚地将它藏在柜子的深处,最后仔细打量这个男人身上还有什么利用价值。
对了,还有衣服!
她脸不红心不跳地将修士扒了个一干二净,打量着手里的衣服,触感丝滑、品相绝佳,应该能值不少的钱。
给他换上破旧的衣裳正巧很合身,再用发带将他如墨的黑发束起,她心想这么一个意气风发的郎君,年纪轻轻就死了,也不知他的家里人可会来找他。
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的生平,只知他的死期。
墓碑上该写点什么才好?
阿秀思考半天,想不出所以然来,带着锄头吭哧吭哧开始挖坑,等为他挖好坟已经是月上中天。
将修士从小木屋里抱出,放在南瓜地旁挖好的坑里,周围翠叶碧蔓匍匐满地,黄花点缀其间。
她没忍住戳了他的脸颊肉,“天妒英才,英年早逝啊!”然后起身,一铲子土就是掀在他脸上,土块簌簌滚落,很快就成了一座小土堆。
大功告成以后,她颇为自豪地站在修士坟前,“你安心的去吧,你的衣服、你的玉冠,你的剑,我会照顾好他们的。”
当那扇紧闭的门变得摇摇欲坠,再也掩不住屋内沐浴的她时,她想芳婶说的没错,修士们都是很坏很坏的人。
“哐当”一声,木门不堪重负倒在地上。
小木屋内烛影摇红,屋外的人全身上下,只有她亲手系上的发带,还在原来的位置上,其他的全都不翼而飞。
因风而动的烛火忽明忽暗,亦如她纠结震惊的内心。
那个清晰的影像十分鲜活,他不着寸缕、长发曳地,在月光下宛若圣洁的雕像,幽黑的眼眸冷淡地压了过来,锋利得像开刃的刀,急需鲜血的滋味。
她是一根手指就能碾死的蝼蚁。
因为威压或者说是某种直觉,阿秀蜷缩着身体紧贴在木桶内壁,借此获得安全感,
摇晃的灯火在一瞬间熄灭,令人心神不安的情景却还在继续,皎洁的月光从敞开的门落地,像未着墨的纸随着行进完整勾勒出高挑而性感的身姿。
她想,捡来的贵公子不是翩翩君子,而是不穿衣服的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