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19章 给我一些时间

作者:度惊鸿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徐照月这些话说出来之后,心里反而好受多了,胸腔里堵着的气,好像也下去了,总比之前自己一个人闷着要强许多。


    方秉尘问徐照月找来了发梳,将那一头乌发梳理得整整齐齐,把手腕上的发绳又重新套了上去。


    徐照月低着头:“这两年大概就是这样吧,也不算很好,也不算很坏,分手确实是因为你很好才分的,除此之外就是……我发现我还是接受不了外婆的死,还有那个人娶了新媳妇,我觉得我的心好像很难在你这边了,似乎只剩下了一些仇恨和不满,如果我在那样的情况下,还要与你在一起的话,我觉得是我对你的不负责。”


    方秉尘轻轻“嗯”了一声,徐照月紧接着那话头就说道:“你肯定找过我,以你的性子,你肯定找过,但我觉得那个时候的我和之前的我已经不一样了,就好像现在的我和那个时候的我好像也不那么相同,其实你也有更好的选择,你没找到我是因为我在那个屋子里面呆着,不过你找不到我也是好事,免得臭烘烘的把你熏跑。”


    徐照月说到这里,又好像要给自己驳回面子:“我……其实也没那么臭,那个房子打理过了,只是阴暗了些,然后因为臭的时间太长了,毕竟外婆和那个人在一起好多年了,好几十年了吧,都已经臭到地板里去了,我洗再多次地,打再多的肥皂也散不去那种隐约的臭味,不过也可能是因为我看不惯那对人,所以才觉得臭吧。”


    方秉尘摇了摇头:“这两年一定苦了你了,如果当时你愿意和我说,或许我们有更好的办法,哪怕有个人陪同……不过也怪我,那么长时间里,居然都没有察觉出你的情绪。”


    “也没什么吧。”


    徐照月接话接得有些仓皇:“这些情绪没什么好察觉的,而且都已经过去了,你也有你的事情要忙,不过你把你的太多时间都给了我,我也总不好意思把这些更负面的能量传递给你。”


    方秉尘像是想到了什么,轻轻拍了拍徐照月的后背,接着又沿着后背与脊梁骨往下顺了顺手:“说起来,我记得你之前好像提过和那些人吵架了,这个是怎么回事?”


    徐照月叹了口气:“这个啊,这个就说来话长了,我把外婆的那些东西全都一笔一笔的拿走,还都是半夜偷出去的,一次两次可能也不会察觉,时间长了,人家肯定要知道的,不过——”


    徐照月活脱脱一个侦探的样子:“我其实觉得和次数也没太大关系,因为他们不在乎外婆,所以我拿外婆的相册,拿外婆的瓶瓶罐罐,他们都不会在意什么,更不会察觉什么,我觉得察觉起来的真正原因是我把外婆的那个假的金手串拿走了。”


    “假的?”


    方秉尘有些诧异。


    徐照月点了点头:“嗯,村里面那些老太太都觉得买金好啊,我记得我小时候,有一次跟着外婆在外面的凉亭里坐着,那些老太太就说外婆怎么手腕上没戴个金串子,没戴个玉镯子,外婆不愿意说那个人的短,只是说舍不得去戴,毕竟一把年纪了,回头传给儿女就算了。”


    “但是那次之后,外婆从她的兜里整理出了二十多块钱,我问外婆,这是干嘛的,外婆说等等就知道了,之后外婆又打开了她的衣柜,几乎把她衣柜里的每件衣服都掏了一遍,倒也不是每件衣服里面都有钱,但几毛钱几块钱的,总是能从三三两两件里面找出来,我还记得一共是五十块二毛六,外婆说带着我去买零食,再买个金。”


    “我知道什么是金,我妈还有我舅妈她们也都想着给外婆买一个的,但是那个时候生活条件不好啊,金价那会儿不算高,两家都凑不出来那个钱,只凑出了一对金耳钉,我真是万幸,那对耳钉被外婆带到坟里去了,只是一对耳钉而已,我却松了一口气……”


    “外婆带我去买金,我们两个走了好几里的地,你不知道吧?我以前其实和外婆关系没有那么好,是我小学快要毕业那年才终于好起来的,也不能说不好,只是说在那之前,和外婆的关系没有那么近,后来小学快毕业,也就相对独立了,自己一个人就能到处跑,从城里到村里,一个人顶着大太阳走上五里地,都不叫害怕的,每每快到外婆家时,先扯着嗓子大喊‘外婆——外婆——’”


    “那会儿,外婆可给心疼坏了,而且那个时候外婆的身子还不错,还能在门口的斜板上坐一会,一点儿都不怕凉屁股,听见我扯着嗓子喊,就忙站起身,问我怎么来的,怎么是走着来的?那个时候我可自豪了,仰着个头,脖子伸得有隔壁家大鹅那么长,洋洋得意说自己是走过来的。”


    “外婆一听这话,又是惊喜又是惊吓的,连忙拉着我的手说,‘哎呦,怎么是走过来的?这么大的太阳,万一中了暑怎么办?怎么不坐三轮车过来?外婆虽然穷,但也不差那五块钱啊’,说着总要给我一笔钱,不过那笔钱都被我攒下来,净买了一堆的零食,等到下次去外婆家的时候,照样还要走过去。”


    “怎么不骑自行车?”


    方秉尘摸了摸徐照月的后脑勺。


    “没有钱,买不起自行车,而且我知道外婆是高兴的,我大老远走过去,我自己也高兴,那时候年纪小啊,为自己能吃到西瓜零食高兴,而且我听见过外婆和那些人说话,张口就说我们家照月,一个人天不怕地不怕的,迈着小腿儿就到我这儿来了,那些老人家都笑着把眼睛笑弯了,笑迷了,连连称赞着说‘一看你们家照月就和你最亲了’,要是我在场的话,那些人还都会忍不住打趣我说,‘你到底是不是和你外婆最亲?’那个时候隐约懂一些亲的概念,无非就是你是不是最爱外婆了,但那时候不懂外婆的好啊,不懂外婆在身边的好啊——”


    “于是心里面兜着弯子,想着那些西瓜、薯片、想着冬天的暖炉还有外婆熬的小米粥,煎的菜饼子,嘴上就巧妙的漏了后半句,甜滋滋的说‘当然是和外婆最亲了!’,不过这句话放到现在来看,反而是最贴切的,只不过那个时候的全话应该是‘当然是和外婆给我买的西瓜零食,熬的粥煎的饼最亲了!’”


    方秉尘听着也不禁笑出声来,之前还从没听过徐照月讲到过这些东西。


    徐照月这才不好意思道:“哦,哎呀,不好意思,跑题了,刚刚咱们说买金来着,外婆带着我去城里买金,我见过那些金店,所以我指着那些气派的金店说‘外婆!咱们到了!’不过外婆居然没有停下脚步,乐呵呵道:‘没有呢,咱们买传统的。’”


    徐照月的声音湿漉漉的,像是积了一些雨水的阴云:“所以我们去了两元店,去两元店里买了个金链子,因为镯子的那款我们买不起,倒也不是钱不够,镯子的那款好像要二十一块钱,外婆觉得不如买成链条的那一种,虽然样子不那么好看,但足足便宜了六块钱,而且谁看得出这些真真假假?”


    “剩下的那些钱,倒也没剩到兜里去,一部分给我买了零食,一部分让我自己装了起来,另外又掏了五块钱坐车回去——那个时候还是太小,太不懂事了,只知道吵着嚷着说要坐车回,外婆连一分钱都没留下,现在回想起来,倒真觉得自己是个白眼狼。”


    “哦,对了,金的真真假假,当然是能分辨出来的,那些假的金颜色更暗沉,看着也没什么质感,现在我就不知道了,那个时候工艺说到底还是有限,和村头那些有真金的老太太们一比,外婆的金链子看上去就像我的玩具。”


    徐照月叹了口气:“连我这么小的人都能看得出来,那外婆就更不用说了,那也只是在人前露过一两眼,嘻嘻笑笑着说‘我们家那个给我买的,之前都舍不得拿出来,今天就给你们看一眼。’”


    “我以为外婆给她们看了那一两眼之后,就该把那金链子收起来了,却没成想那个金链子在一年四季长袖衣服的遮盖下,戴了一年又一年。”


    “二十岁,我的第一本小说发行,拿到了第一笔稿费,我就想着如果能拿这笔稿费给外婆买一个真正儿八经的金,让外婆好好给那些人看看,这就是我们家那位给我买的——我们家照月给我买的,那该多好。”


    “结果我兴冲冲的去金店,一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耀武扬威劲儿和身上土土的衣服着实是有些不符合格调,更别提金店里面那些人都穿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我当然也干净,但那些人更得体,而且气质都那么的好。”


    “那买到了吗?”


    方秉尘见过许多书,那些书里向来都不会刻在每一个努力去达到某些事情的人,只可惜徐照月的答案还是令人始料未及。


    “没有,我那点稿费怎么够买一个镯子呢?其实也可以吧,但十几二十克的镯子,那些人都说很快就会瘪掉,因为是空心儿的,就算做得再漂亮,里面也是没东西的,没有什么好买的。”


    “我咬了咬牙,决定那就等下次再攒攒,再攒一攒,攒得钱再多一点、再多一点——最好后面跟好多好多个零,给外婆买一个最贵最重的手镯。”


    “可惜了,外婆走了,我也怎么都买不到那个最贵最重的手镯,可能我连写书都写不成了,你最懂我了,我现在的思维并不那么好,有时候写作也不太能静得下心,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你还记得大学快毕业那会儿,教授给我的批语是什么吗?”


    徐照月笑得有些发傻,仿佛带着她初闯文学这条路时的稚气:“慧极必伤,教授说我是个早慧的人,早慧和聪明可完全不一样,这不是一种荣幸,反而是一种痛苦,但那个时候我蠢啊,我甚至都没有在意到后面两个字,我只注意着前面的‘慧极’”。


    “我明白。”


    方秉尘声音依旧轻轻的,但似乎却非常诚挚。


    “是啊,后来我才发现,这像是一种预言,好像这个词确实很贴切我,而且早慧可能确实不是一件好事,以前的我可能算得上是早慧,现在的我,我觉得反倒像是什么小孩,我当然也没有矮化幼化自己,我是说自己并没有进入社会的好能力。”


    “而且,好像在任何一个文人或者文学之中,慧极必伤也经常会与情深不寿这样的词去连用,比如我最近看的那本书,大庭叶藏是这样的,或许是这样的吧?”


    “不过我也是这样的,起码我一定是这样的,咱们两个分了手,而且分得那么仓促,我也得了病,这辈子治不好的人也大有其数,算得上是数不胜数,但我也没有再想过如果能治好就怎么样了,治不治得好都是我的命。”


    方秉尘将自己的手指穿插在徐照月的手指之间,轻轻贴着她的耳朵,哀求道:“不要这样说,会好的,我陪你一起去治,你会好的。”


    徐照月难得的没有将自己的手抽出来,反倒将手指往回扣了扣:“也无所谓吧,活着对我来说好像只剩下写作了,能写一天的文字,我就高兴一天,虽然现在写的可能确实不如以前了,又或者……哈哈。”


    徐照月突然将话题一转:


    “我能见到你,我很高兴,这好像写作是写一篇少一篇,写出一点东西,或许就少一些墨水,见面也一样,见一面少一面,我看你一眼就已经是莫大的荣幸了。”


    方秉尘想要反驳些什么,那些话却都哽在了嗓子里面,愣是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徐照月像是在自我安慰,又像是在安慰他,用脑袋轻轻蹭了蹭方秉尘的脸颊:“你不要难过,我只是把话那样说说而已,毕竟肚子里的墨水可不是吐一些就少一些,写东西也不是单看肚子里的东西。”


    “想要写好一本书,可能要先留意,我其实之前一直都以为观察是最重要的,比如观察生活中的一缕阳光,一朵花开,观察不同气温里风吹过来的感受,观察手指尖打转的那些远方的东西,想着只要观察的够多,就会言之有物,但后来我发现不完全是这样,要先留意,这才是最重要的,留意花怎样的开,留意一个人的神情怎样的变,留意生命中的那些生命外的东西,生命里的东西,眼眶里的东西,心里面的东西。”


    “留意一个人的经年岁月,才发现原来苍老是不问年纪的,我好像还没有步入社会,就已经先老了。”


    方秉尘的瞳孔拂过徐照月的肌肤,两个人挨得很近,几乎看得见面颊上面极细的毛孔与短而细腻的绒毛。


    瓷白色的肌肤被窗外的阳光和他的影子稍稍映射又稍稍遮挡,居然有了勉强的血色和隐约的沉。


    人的瞳孔应该是宇宙大爆炸以来最神奇的产物了,尤其是当人的瞳孔看向喜欢的人时,看向在意的事情时,无论是何种颜色的瞳仁,都会折射出一种既带有人性又带有神性的光辉来,所谓人性,正是因为珍惜或者怜爱,或者是实在不忍忘却,所以始终都死咬着这个人,死死锁定着这个人,好像把人的贪婪全都写在了瞳孔之外,可所谓神性呢?


    有时候人也分不清究竟是当自己看向某个人时,那种不关于任何**或者**的眼神是神性的,还是说所看向的那个人是神性的,总之,人总会擅长以自己的眼睛去写他人的眼睛。


    可当我描摹你的那一刹那,我才发现能够企及已经是我的荣幸,我不再去描摹你,我只盼着你好,未必盼你早登青云,只求着能日日是好日,日日如今日。


    人的瞳孔似乎都无需日月星光的折射,自己就能辨认并流露出那些难以名状,甚至连潜意识都来不及发掘的情绪情感,人这辈子的酸甜苦辣,阴晴圆缺,分分合合,全都在睁眼闭眼的一瞬之间。


    而且这种瞳孔,又往往既看得见他人,也映得出自己,就像徐照月的眼睛——方秉尘垂着睫毛,看得见徐照月对回忆的缱倦,也看见了一种浸透在了骨子里的苦。


    方秉尘柔声道:“你老了的话,皮肤就会烙上时间的柔软,你是时间铸成的书,如果你情愿让我去读一辈子。”


    徐照月怔了怔,却刻意回避开了这个问题,接着又继续自己刚刚的说辞:“其实,我觉得我已经很幸福了,我也并没有那么恨自己的病,但归根结底,我还是要感谢文字的存在,如果不是文字,我想我会时刻如今天下午那样歇斯底里,至少还有文字。”


    “至少还有文字,能让我去写,我的意志,我的胸腔,我的血脉和我的手,我的骨骼和我的皮肉,是啊,至少还有文字,起码我现在还能写。”


    方秉尘点了点头:“你会写很久,你会如你所愿的写,你没有辜负任何人,而且你写的书也一定会开启某一个新的时代。”


    徐照月有些分不清真真假假,她倒是设想过这些,似乎每个作家都曾设想过这些,就算不敢想这么大,最起码也一定想过在书店,尤其是热门区的位置,看见自己的书高高摆在那里。


    徐照月沉默了良久,说话时的声音还带着,几乎就像蛋壳皮退下时的那层鸡蛋上薄膜的感觉,又或者是熬了什么牛奶或粥之后上面的一层薄腻:


    “方秉尘,你得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去治治病。”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