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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金错刀,侠骨香(一)

作者:猗猗修竹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第六章·金错刀,侠骨香(一)


    那西庭厢房多年蒙灰,夜晚还有叮铃啷当的声响,跟闹鬼一样。她睡得不安稳,醒来后终于明白,为什么赵光义那厮无论多晚都执意要回府住的原因了。凌晨雪退,她是怎样都睡不着了。趁着天光泛起鱼肚白,留了一封信,尽了感谢蒲先生招待的好意,便运起轻功往瓦肆那边跑去。


    她觉得江湖之大,何处不是家,没必要在开封大动干戈找个住的地儿,不过过夜还是应该的。她熟门熟路地去了瓦肆,纵使那里三教九流之人分外多,但总比漂泊无定、风餐露宿好很多。


    这会儿瓦肆门口没多少人,打更人执着槌子立于门外,看到她风尘仆仆来了,也觉不过江湖人,也松口没搜查,直接让她进去了。她去了二层,找了个角落,蜷缩着身子又睡了一觉。一个时辰过去,她总算是睡了个好觉。


    醒来后,她下楼朝一位九流门子弟打听了一下开封城较为好吃的早餐铺,那九流门弟子名叫洛九。


    洛九道:“不远处升平桥,桥头处有个早餐铺,他们家的胡辣汤、烩面可是一绝。”


    她微微拱手:“感谢洛公子好意。”


    “诶等等,少侠!”洛九制止她欲要离开的动作,而后歉意地笑了笑,“少侠,最近手头有些紧,可否一起......我日后定会还钱!”


    提到钱,可就伤感情了。可眼下她觉得洛九性格也不错,而且她初到开封,昨日还被喂了七日断魂丸,她想,不妨同意了他请求,然后套出点儿解药。反正瓦肆中人,三教九流多的是,七日断魂丸横空出世,那解药便会接踵而至。


    “好啊,那就给我带路。”她将佩剑架在脖子上,双手叉腰。


    这顿饭可是她坐东,必须有点儿气势。


    一路上,洛九叽叽呱呱一路,那小嘴巴拉巴拉说个不停。他接过《东方第一枝》随后翻了翻,而后塞到她手中。


    她问道:“报纸有什么好看的?”


    “诶,少侠这就说得不对了。”洛九道,“今日这报纸那可是精彩!”


    “哦,怎么说?”她一边问一边翻,直到视线停在了某一页上,步伐悄悄停住了。


    那一页说来不过平平无奇,确切来说,对于她和洛九而言,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毕竟,这开封府的喜事宴,这平民百姓也参与不起啊!但是这堂堂开封府,说来府中那些官人年纪也大了,像李公明这种,成亲也已多年。唯独......也只有......


    “哈哈哈哈......”洛九上桥,朗声笑道,“果然人都是有七情六欲的,原先以为京尹大人此生不婚,孤独终老呢,原来是蓄谋已久啊!不过京尹大人不愧是京尹大人,办个喜事宴还上了头条,这定是要搞得满城风雨。”


    她听洛九这般说着,心里就更不是滋味。奇怪,明明心里已经恨他恨得要死,明明他成亲对她来说又不是什么损失,可这心头偏偏如打翻的醋汁,酸楚滋味蔓延至额头处昨晚他亲手为她包扎的伤口。


    到底在气什么啊?


    扪心自问,还是不明白。


    只得垂着眉目走在升平桥上,那洛九依然在喋喋不休,天知道他到底有多能说话。


    忽然,脚下滚来一蹴鞠,不知谁家孩童清晨在桥上乱跑遗落下来,她正恍着神,还未注意,就踩到了这位“不速之客”,重心未稳,便往前面摔去,是洛九眼疾手快地扶住了她。


    “多谢洛公子!”她平复着心口残余的惊慌,对洛九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洛九也被她的笑弄得双脸通红,十分不自在地道:“小事一桩!”


    早餐铺人丁兴隆,蒸汽不断,搞得桥头烟雾弥漫,香飘十里。她和洛九坐在一张空桌子前,而后早餐铺老板为两人上了两盘小菜,又将菜单给了两人。她在洛九的推荐下,点了一碗胡辣汤和一屉酱肉包,洛九为了省钱,就点了一碗春水挂面。


    “吃这么点儿?”


    她正看着店小二为旁边那桌上着春水挂面,那装面碗小得可怜,凭她的饭量,怕是得点上两三碗才够吃,可旁边那人就点了一碗。


    “怕亏少侠的钱,不敢造次。”洛九挠了挠头,愧疚地道。


    “这有什么?!”她道,“日后还钱就好,你不还,我会来催的!”


    洛九拱手:“知道啦知道啦!”


    “对了,洛九,你可知道七日断魂丸?”


    “莫不是谁人研制出来的新药?”洛九摇摇头,“在下才疏学浅,也不精通悬壶。不过,你可以以毒攻毒,看看谁的毒最厉害。”


    “以毒攻毒?”她不解。


    “自然,听闻开封城郊有一毒花名曰‘朝生暮落’,少侠有胆识的话,当可一试。”洛九笑了笑,带着些意味深长。


    待他们的菜上来,洛九看来是饿极了,三下五除二就将碗中的春水挂面吃完了。吃完之后,朝她道别,说待会还要会九流门处理点儿事,先行告辞,还约定了还钱的时间,后日辰时,来苏蒙学。


    她点点头,囫囵吞枣地应了一句,继续大口喝着胡辣汤。早已听闻河南胡辣汤的芳名,今日之时才喝到,实在是不知怎么用言语来形容,只能说,吃一口定能羽化而登仙。


    不多时,她感到头顶上的阳光不见,汤表面漂浮的油花上倒映着一个人影。


    接着,人影用扇子敲了敲她的头。


    “少侠,”那人影温和地道,“巧遇。”


    “咳咳咳......”她被吓了一跳,胡辣汤就呛在她的喉间,鲜香麻辣轻轻刺激着她的口腔。


    她连忙抄起一个酱肉包起身,闪到一旁,抬眼就看到身着月白色劲装,头戴飞鹰抹额的赵光义执着折扇站于一旁,一脸笑脸盈盈地看着她。


    “少侠,我不抢你的包子。”赵光义凑上前一步,道,“不知少侠待会可有时间?我须托少侠办件事,办完后会有不菲报酬。”


    “没空。我不要。”她咬着酱肉包,冷着脸看着他。


    本想着今日要去开封城郊探一眼朝生暮落花的究竟,运气甚佳,这七日断魂丸研制本人便出现了。若是她不从洛九手中接过《东方第一枝》,不知道喜事宴这一新闻,她恐怕是会点头答应的,奈何她看到了,那便不好意思打扰京尹大人的终身大事。


    “啧。”赵光义仰头看了看天,又低头看了看她,不怀好意地道,“我可没让你在这时候发挥你‘拾金不昧’的本领。”


    他不顾她的反驳,只自顾自地继续:“官家有请淮北军镇李平远将军来开封做客,托本官坐东,遂来说媒。奈何少侠早已知晓,本官志在天下,岂非朝暮,本官一不想不给李平远面子,二不想迎娶李家小姐,需要少侠——”


    “不露声色浑水搅局?”她接过话,反问道。


    “聪明。”赵光义朝老板借来几个油布袋,替她装了剩下的酱肉包,而后道,“计谋很简单,本官早有谋略,不须真刀真枪。”


    他走在前头,她便跟在他后头,上了桥拐了弯,再行几里路,就到了大名鼎鼎的开封府。赵光义带着她走了官门进去,穿过茂林修竹,翠玉戴花,转眼便来到赵光义工作的地方。昨夜积雪未消融,府里的下人正用扫帚扫雪,见赵光义来了,忙不迭地打了声招呼。


    “传人下去,跟赵普说,本官有事,今日不便招待。”赵光义吩咐道。


    他将她安置好,又托侍女去羽衣楼取几件华美的衣裙和妆容,这才转身看向她。她正背对着他,呆呆地望着后院的梨花树。正是初春,梨花含苞待放,洋洋洒洒与昨夜的霜雪融为一体。


    她本想在房内闲逛,看一眼传说中的玲珑翠,看一眼千金难求的八音窍,谁知却注意到后院种的梨花树。不羡仙曾有大片大片的梨花树,寒姨的离人泪更是以梨花香为材料,酿制而成。其实她还有些事一直没告诉周红线,当时周红线身上被蚊子蜇的那些脓包,全都是她给周红线沐浴时,故意将梨花膏涂在她的发丝上,故意招蜂引蝶......还有江叔,她记得她会躲在竹林居的屋顶上,趁着江叔抱着两坛酒回来时,故意撒下怀中揣着的梨花瓣,惹得江叔眉头紧皱,话是愈来愈少。


    又是一春,不知不羡仙的梨花树是否依然开得旺盛,开得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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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梨花树一年复一年春去久,但梨花树下的人儿,却再也回不到那似水流年般的恰好年华。


    “少侠,我方才同你说的话,你听到了吗?”


    “......”


    他叹了口气,侍女便跟在他后面,也走到她的身旁。


    赵光义压着心中的不耐烦,还是将话重复了一遍:“金明池御苑喜事宴上,你和我扮作夫妻,不需举止亲密,只需对外表现相濡以沫便好。你我一线,目的在于让李平远打消这一念头,而后快快结束宴席,回来后我会给少侠一份报酬,保证能让少侠满意。”


    话语罢了,却看到她眼角泛着的泪光。


    赵光义一惊,顺着她的目光看去。


    梨花如雪,初透芳菲。


    他懂她的泪水,因为当他扮作晋中原去往不羡仙时,也在不羡仙那梨花树下欣赏多时。就连并非生长在不羡仙的他都能被那满树梨花而迷得忘我,更别提本就与不羡仙亲如骨肉的少侠她了。


    于是,他甚至说不出他究竟为何会俯身单膝跪地,掏出衣袖中的帕子,替她抹去那滴泪。


    她感到帕子的干燥,微微抬眼。她于泪眼朦胧处,梦醒时分前,见到了如花雪般浓灿的他。忽如一阵风吹开开封府的窗子,将枝头白雪梨花吹向她的衣襟前,她捧起它们,犹如儿时将其撒于江叔眼前那般,同样扬起,落于赵光义眉眼、鼻尖、肩头。


    “我没哭,逗你玩儿的。”她站起身,装作若无其事地接过侍女递来的衣裙,放在自己身前比了比,而后皱着眉头,道,“羽衣楼的绣工手艺巧夺天工,只是不太衬我。”


    赵光义皱起眉头,问道:“可是尺寸不合?”


    她摇摇头,将衣服重新还给侍女:“并非,只是我素来劲装便服,穿不起这衣裙。我能保证,可以了京尹大人的愿。”


    他大抵是明了她的意思,她不是不想穿,只是穿不惯,而且她自尊分明,进退有节,纵然答应赵光义要将这次计谋贯穿好,但她出身于江湖,素来我行我素,不会因为一次小小的案子,就失去自我。


    赵光义望着她的眉眼,看着她帮侍女将衣服和妆容重新送到开封府门前,那羽衣楼的车马还没走。自始至终,他一直注视着她。


    不知为何,生长于宫墙之内的他,出身于名门望族,父母功名累累。他是衣食无忧,他是养尊处优,直到十五年前,契丹人屠遍开封城,他才明白,一个人若是老困于方寸之间,这双眼也只能看到匣中之物......


    爹的刀杀不死契丹,娘的刃除不尽河东,哥的枪护不住开封......他一己之力,更救不了天下黎民苍生。他要变得更强,站得更高,才能看到更远。


    而他看着她,直到她回过头,不明觉厉地朝自己挥挥手。


    那时,他竟生出一丝大逆不道之思——世人要他长于宫闺,但他偏不,他要高处不胜寒,他要江湖知己同。方寸之间已容不得他屈伸,他要和大哥日月同辉,他还要和她千秋同岁,他要后世再也无人书他嫌,他要这盛世为她青史传颂。


    “少侠,我不逼你。”赵光义淡淡地道。


    她目送着羽衣楼车马离开,其实她一直没告诉他,方才羽衣楼来的绣工看到她捧着衣服和妆容尽数送回,绣工以为她是开封府的侍女,还拉着她抱怨了几句。


    “京尹大人真难伺候!”


    “成个亲这么麻烦!”


    她开怀大笑。


    “少侠这是在笑什么?”赵光义问。


    “在笑某位难伺候的金玉之身。”她从容不迫,打趣地道。


    赵光义用折扇再度敲了下她的脑袋:“听少侠口中之人,竟觉有些熟悉。可这羽衣楼的衣服和妆容,可是某位连试都没试,就原路送回的。究竟是哪个更难伺候?”


    她见他也笑逐颜开,真是难得。春光正好,他愿意为了她换上晋中原的服饰,从堂堂开封尹到江湖有名的晋大侠,只为她一句话——“只是我素来劲装便服,穿不起这衣裙。”


    于是,他问了一遍:“不知少侠可听闻蒲先生和摘星手的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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