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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极品猎犬,细狗

作者:三条金鱼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穿越第一课,抛弃所有礼教道德。


    越是乱世,越要为自己活着。


    将自己和至亲之人的命当命。


    除此之外。


    其他人的命都不是命。


    花了一上午的时间,处理狐皮上面的肉膜和脂肪,使用钝刀子一点点往下剔。


    通过草木灰反复揉搓皮面,吸收内部油渍和水分。


    古法硝制皮子,起码需要二十多天的时间。


    眼下留给曹德的时间,已经不足七天。


    想要在规定时间内硝制好一张上等皮子,势必要放弃古法炮制。


    用热硝技术替代传统的冷硝。


    顾名思义,使用温水浸泡处理兽皮。


    此法不但能大大提高处理速度,还能让皮子变得光滑柔软。


    吃了中午饭,曹德带上褡裢,背上箩筐出村去县城。


    冷水硝皮完全不用考虑温度对皮毛的影响,反观热硝技术,对于水温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


    购买制作古代版温度计的材料,成了曹德进城的目的之一。


    步行来到县城,曹德一头扎进生肉铺。


    分别购买三斤猪皮,四十斤白花花的猪肥膘,下水猪杂若干。


    “官军来了,快跑啊!!!”


    这边刚刚走出肉铺,只见街上鸡飞狗跳,沿街摆摊的乱作一团,争先恐后捡起地上的东西往旁边店铺里面走。


    “踏踏踏……”


    未等百姓们收拾好东西,不远处传来刺耳的马蹄声,一伙披甲跨马的兵士疾驰而来。


    “速速让开,误了军情满门抄斩!”


    骑兵们边冲边喊,吓得沿街百姓纷纷丢下东西往店铺里冲。


    曹德退回到肉铺,耳旁同时传来人的糁叫声。


    “嗷!”


    一名躲闪不及时的老人被马匹撞到,疼得他满地打滚。


    骑兵看也未看,径直冲了过去。


    “唉,作孽啊。”


    店中屠户低头剁肉,唏嘘道:“匪如梳,兵如篦,官如剃,我等小民百姓还有什么活头。”


    “胡屠,你这话说得忒不要脸了,谁不知道你胡家颇有家财,开了三代,手里的银钱没有一百两,也有八十两,天天都能吃上肉,你有什么活不下去。”


    进来避难的摊贩当中,有人与店主胡屠户认识,调侃胡屠户站着祸害不腰疼。


    能有店面,已经是中等人家。


    从事着杀猪宰羊的营生,每日必然少不了肉和油吃。


    “老子纵然有金山银山,乱兵流寇,山贼土匪一到,还不是人家东西!”


    胡屠户丢下剔骨刀指着门外乱象,必然是哪里又闹起了乱军,县里才会出现朝廷骑兵。


    骑兵口口声声说有重要军情,可见又是要县城提供粮草,资助官军平乱。


    小民百姓刮无可刮,倒霉还不是他们这种中等人家。


    “天高三尺,地薄七分,有朝一日刮干净我胡家的家业,老子也他娘去投匪。”


    “你不要命了!”


    熟人吓得连忙冲过去堵住胡屠的嘴巴。


    这话要是让官军听去,连人头带家业,都得归了官府。


    曹德微微点头。


    眼前这位五大三粗,满脸横肉的胡屠,竟还有这等见识。


    天高三尺,可不就是地薄七分。


    至于为啥薄。


    全都进了官府老爷们的腰包。


    “汪汪汪……”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犬吠声。


    “胡屠户,某家给你送肉了。”


    说着,一名干瘦汉子牵着两条狗进了肉铺。


    “曹德!!!”


    前脚刚刚迈进门槛,干瘦汉子随即勃然大怒,骂骂咧咧道:“你这挨千刀的东西,老子到底走了什么霉运,怎么总能遇到你,晦气晦气。”


    “呵呵呵,这不是三哥嘛,三哥近日可好?小弟想你想得厉害。”


    见是孙三来了,曹德立马换上一副笑脸。


    不为别的。


    看中了地上的两只狗。


    布衣百姓难见胖子,就连猎狗也见不到几头肥的。


    稍微肥得一点的猎犬,统统进了曹德,孙三这类的泼皮肚子里。


    偷鸡摸狗说的就是他们这类人。


    而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泼皮无赖,偷狗属于必备技能。


    “哼!”


    孙三白了曹德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你这厮一笑准没好事,告诉你,少打这两只狗的主意,这是胡屠户花五百文钱找我买的疾犬,用来看家护院。”


    “胡屠户,你可要小心点,这厮手脚不干净。”


    一招祸水东引,孙三自诩高明的转移矛盾。


    胡屠那可是天生力气的糙汉,一巴掌能把人打得满地找牙。


    “原来细狗在这年代叫疾犬。”


    曹德越看越眼热,两只狗都是上等的华夏细狗,传承了几千年的本土猎犬。


    神话故事里,二郎显圣真君的哮天犬就是细狗。


    胡屠户看了看曹德,又将目光看向地上的两只狗。


    家里开的是肉铺,自然少不了鸡鸣狗盗之徒夜间偷窃。


    哪怕县里的泼皮都知道,他胡屠户不是善茬。


    依旧挡不住行窃之人。


    县衙衙役是收钱办事,找他们抓贼,给出的孝敬比丢的肉还多。


    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索性养几条狗防贼。


    却没想。


    曹德似乎也看上了两条狗。


    “原来是有主之物,胡屠,看在我关顾你买卖份上,两条细……两条疾犬卖给我如何?”


    听闻名狗有主,曹德马上丢下孙三,满面笑容和胡屠户套交情。


    “每日离开我家肉铺买肉的人多了,老子是不是谁都要给面子!”


    胡屠户脸色一沉,顺势拿起案上剔骨刀。


    “胡屠,狗给你留下,我先走了。”


    孙三担心打起来溅自己一身血,直接脚底抹油开溜。


    “这样吧,我给你一贯,把它们卖给我如何?”


    曹德是真心喜欢两条疾犬。


    前世驻地毗邻城市训犬大队,曹德没少过去溜达。


    学了不少驯狗,养狗,观狗的本事。


    不夸张地说。


    只要给两条狗好好吃上一两个月,不用任何训练,绝对是捕猎的一把好手。


    细狗不适合充当工作犬。


    但是在另外一方面,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身兼猎犬和护卫犬两层能力。


    既能看家护院,又能进山捕猎。


    性格忠诚,对陌生人十分警惕。


    拿出再多吃食,它也不会让陌生人靠近自己的领地。


    而且嗅觉灵敏,奔跑速度无与伦比。


    “胡屠,你这肉铺挺热闹啊,我们兄弟来了三四次,今天也该给个痛快话了。”


    气氛凝重之际,两名官差进了店里,其中一名衙役摊开手,似乎向胡屠户索要东西,另一名官差则是拔刀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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