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成出了院子,没走大路,直接拐进了旁边的小胡同。
脚底下跟抹了油似的,一步能顶过去三步。
两边的土墙、破屋子“刷刷”地往后倒,没几分钟,就把那片灰扑扑的房顶给甩得没影了。
以前走得气喘吁吁的路,现在跑起来连大气都不带喘一口的,胸口里那股子气,又长又匀。
这就是脱胎换骨的感觉。
到了西山脚下,他没急着往里闯。
山,看着是山,可对这年头的人来说,那就是个能活命的粮仓,也是个能要命的阎王殿。
他找了棵大树靠着,拧开水壶喝了两口水,脑子飞快地转着。
兔子、野鸡,那玩意儿是能换点小钱,解一时的嘴馋,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四张嘴吃饭,光靠那点零敲碎打,早晚得坐吃山空。
要干,就得干票大的!
他心里头早就有了谱。
这山里,有野猪。
那玩意儿浑身是宝,肉能吃,皮能做东西,最关键的是,分量足!
一头大野猪,弄倒了,那就是几百斤的硬通货。
搁在以前,普通人见了野猪,跑都来不及。可现在,李大成只觉得浑身的血都在发热。
他把腰里的柴刀抽了出来,刀刃被他磨得在太阳底下晃眼。
心念一动,那行只有他能看见的小字在柴刀上浮现出来:【百发百中】。
这玩意儿,不光能扔,拿在手里砍,一样是例无虚发。
李大成不再犹豫,一头扎进了林子里。
越往里走,光线越暗,树也越密。
脚下是厚厚的落叶,踩上去“沙沙”作响,空气里混着一股子土腥味和草木腐烂的味道。
他没像没头苍蝇似的乱撞,而是放慢了步子,眼睛跟探照灯一样,仔细地在地上扫着。
没过多久,他就在一片松软的泥地上,发现了一串清晰的蹄子印。
印子又大又深,旁边还有几处被拱得乱七八糟的土坑。
李大成蹲下身,用手指头捻了捻蹄印边上的湿土。
就是它了!
他顺着蹄印,一路追了下去。服用过洗髓丹的社混凝土,也变得异常敏锐。
风吹过树叶的声音,远处鸟叫的声音,甚至是一些小虫子爬动的声音,都清清楚楚地传进他耳朵里。
大概追了半个多钟头,前面豁然开朗,是山里的一片小洼地,中间有个泥塘。
一股子骚臭味顺着风就飘了过来。
李大成眼睛一亮,立马闪身躲到了一棵大树后面,探出半个脑袋往那边瞅。
只见泥塘里,正躺着一个大家伙。
那家伙浑身裹着黑泥,毛跟钢针似的根根立着,脑袋又长又尖,嘴边两根獠牙明晃晃地露在外面,跟两把小匕首似的。
它正舒坦地在泥里打着滚,时不时还用长嘴“哼哧哼哧”地拱着地,光看那体格子,少说也得有三百斤往上。
李大C成的心“怦怦”地跳了起来,不是害怕,是兴奋。
他没急着动手。这畜生皮糙肉厚,正面冲过去,就算自己力气大,也得费不少手脚,万一被那獠牙给拱一下,那就亏大了。
他悄悄地绕着洼地,找了个上风口的位置。这儿地势稍微高一点,能把洼地里的情况看得一清二楚。
他从地上捡起一块拳头大小、带着尖儿的石头,在手里掂了掂,分量正好。
他深吸了一口气,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那头野猪身上。
那野猪在泥塘里滚够了,正晃晃悠悠地站起来,抖着身上的泥水,准备离开。
就是现在!
李大成的眼神猛地一凝,手臂肌肉瞬间绷紧,手腕一抖,那块石头就跟子弹一样,“嗖”地一声飞了出去!
【百发百中】技能发动!
那石头在空中划过一道肉眼几乎看不清的弧线,不偏不倚,“噗”的一声,正中野猪的左眼!
“嗷——!”
一声凄厉的惨嚎,瞬间响彻了整个山林。
那野猪疼得当场就疯了,满地乱蹦乱撞,一头就把旁边一棵碗口粗的小树给撞断了。
血顺着它的眼眶子往下流,剩下那只独眼,变得血红,充满了暴虐和疯狂。
它很快就锁定了李大成藏身的方向,四蹄刨着地,嘴里发出“呼哧呼哧”的粗气,猛地一下就冲了过来!
三百多斤的大家伙,发起疯来,那气势跟一辆小坦克似的,挡在它前面的灌木丛,直接就被碾得粉碎。
李大成不退反进,从大树后面猛地窜了出来。
就在野猪离他还有不到五米的时候,他脚下发力,整个人像炮弹一样高高跃起。
半空中,他双手握紧柴刀,用尽全身的力气,对着野猪的后脖颈子,狠狠地劈了下去!
“噗嗤——!”
一声让人牙酸的闷响。
那把被附加了【百发百中】技能的柴刀,精准地砍进了野猪颈椎的缝隙里。
刀刃几乎整个都没了进去!
野猪巨大的身体猛地一僵,往前冲的势头戛然而止。
它庞大的身躯在惯性的作用下又往前冲了两步,“扑通”一声,重重地栽倒在地,四条腿抽搐了几下,就再也不动了。
李大成稳稳地落在地上,胸口微微起伏。
他看着地上这头巨大的野猪,咧开嘴,无声地笑了。
成了!
他走过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柴刀从野猪的脖子里拔出来。看着这大家伙,他又犯了难。
就这么拖下山,不现实。
别说三百多斤,就是一百斤,拖个十几里山路,也得把人累趴下。
再说了,这么大一头整猪拖回四合院,那还不炸了锅?到时候人人都伸个手,你分一块他要一块,最后到自己嘴里的还能剩下多少?
这玩意儿,不能当普通的肉吃,得用它来办大事!
李大成脑子里闪过一个名字——李怀德。
这李怀德,是轧钢厂后勤科的科长。
这年头,管后勤的,那可是个顶天的大肥差。
李大成的记忆里,这人手脚不干净,贪得很,但有个好处,就是认钱不认人,只要有好处,什么事都敢干。
而且,李大成还知道一个秘密,这李怀德,就好一口野味。
他心里立马就有了主意。
他抡起柴刀,开始给野猪开膛破肚。
这活儿他上辈子没干过,但现在力气大,脑子也活泛,摸索着来,倒也不算太难。
把内脏掏出来,找个地方埋了,免得血腥味引来别的野兽。
然后,他把整头猪分成了四块,两条前腿,两条后腿,加上两大块里脊肉。
他撕下自己身上那件破背心,把两条最肥的后腿和里脊肉给包了起来,用藤条捆结实了,往肩膀上一扛。
这一捆肉,少说也有一百多斤。
可扛在他肩膀上,就跟扛了袋棉花似的,一点不觉得沉。
他把剩下的猪肉拖到一处隐蔽的山洞里,用石头把洞口堵好,做了个记号,这才扛着肉,辨认了一下方向,大步流星地朝山下走去。
不过,他没往四合院的方向走。
他要去堵李怀德。
李怀德家住哪儿,他可是一清二楚。
就在轧钢厂的家属区,一栋二层的小红楼里,那是厂里领导才有资格住的地方。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李大成扛着一大捆肉,走在回城的土路上。
路过的乡下人,看到他这副模样,一个个都瞪大了眼睛,那眼神里,又是羡慕又是敬畏。
李大成压根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他心里头正盘算着。
这一百多斤的野猪肉,要是送到黑市上,也能换不少钱和票。
可钱和票,花了就没了。
他要的,是一个铁饭碗!
一个能让他,还有家里那三个女人,能挺直了腰杆子活下去的身份!
一个正式工人的名额!
他相信,只要价码给得足,那个叫李怀德的科长,会动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