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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 6 章

作者:摘星星的十六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姜至是被窗外叽叽喳喳的麻雀吵醒的。


    她猛地坐起身,后腰磕在炕沿上,疼得“嘶”了一声才彻底清醒。


    地铺的粗布褥子被她滚得皱巴巴的,晨光从窗棂缝里钻进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屋里静悄悄的,只有炕头那截燃尽的红烛,凝固的蜡泪像串歪歪扭扭的珍珠。


    陈最不在屋里,轮椅也不见了踪影。


    姜至心里咯噔一下,光着脚就往门口跑,刚摸到门闩又想起什么,慌忙回身套上布鞋,手忙脚乱地系着扣子,指尖都在发烫。


    “醒了?”


    温润的声音从院里传来,姜至推开门就撞进一片温柔的晨光里。


    陈最坐在轮椅上,正对着院墙根的太阳喝茶,手里捧着个掉了漆的大红茶缸,蒸腾的热气模糊了他的眉眼。


    他穿了件干净的白衬衫,袖口一丝不苟地扣着,阳光落在他浓密的睫毛上,连那层薄薄的水雾都染上了金边。


    姜至看得有些发怔。


    在村里见惯了汗流浃背的糙汉,她从未见过哪个男人能把清贫日子过出这般清润的模样,连喝口粗茶都像幅画。


    “你怎么起这么早?”她走到他身边,闻到空气里除了熟悉的烟火气,还多了股淡淡的皂角香,想来是他早上洗过脸了。


    陈最转动轮椅面对着她,眼底盛着晨光:“习惯了早起看书。看你睡得沉,没舍得叫醒你。”


    他说话时尾音轻轻上扬,带着点不易察觉的笑意:“爸妈一早就去肉铺了,说让咱们年轻人多歇歇。”


    姜至的脸颊“腾”地红了。


    想起昨晚分榻而卧的窘迫,想起自己说的“权宜之计”,再看陈最坦荡温和的眼神,心里像揣了只乱撞的兔子。


    她慌忙移开视线,假装整理衣襟:“那、那我去做饭。按规矩,新媳妇头天要下厨的。”


    陈最看着她泛红的耳根,眼底的笑意更深了:“锅里温着粥,妈早上特意留的。你先洗漱,我等你。”


    院里的压水井被晒得发烫,姜至摇着轱辘汲水,冰凉的井水溅在胳膊上,激得她打了个激灵。她掬起水拍在脸上,镜子似的水面映出自己红扑扑的脸,鬓角还有几缕没梳顺的碎发。


    “阿最,”她对着水面小声试了试这个称呼,心跳又开始加速:“你今天还要去卫生所吗?”


    陈最正在收拾石桌上的茶缸,闻言回过头:“阿最?”


    他轻轻念着这两个字,嘴角弯起个浅浅的梨涡,阳光落在他脸上,连那点不易察觉的病气都淡了:“婚假有三天,不用去。”


    “那正好。”姜至用毛巾擦着脸,声音亮堂堂的:“中午我给你做红烧肉,我最拿手的!”


    陈最推着轮椅靠近她,鼻尖几乎要碰到她的发顶:“那我该叫你什么?”


    他的声音低沉,带着点温热的气息拂过她的耳廓:“总不能一直叫姜同志。”


    “之之。”姜至脱口而出,说完又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乳名,村里没几个人这么叫。”


    “之之。”陈最轻轻唤了一声,尾音缠绵,像是把这两个字含在舌尖细细品味过:“很好听。”


    姜至的脸又红了,像被灶火熏过似的。她转身往厨房跑,脚步轻快得像踩着风:“我去热粥!”


    早饭是小米粥配咸菜,还有刘秀芬蒸的玉米窝窝头。


    陈最吃饭时很安静,细嚼慢咽的,连喝粥都没什么声响。


    他用筷子夹咸菜时,手腕轻抬,指节分明,连握筷子的姿势都透着股斯文气,看得姜至都忘了自己要吃什么。


    “快吃,粥要凉了。”陈最察觉到她的目光,把自己碗里的煮鸡蛋剥好,轻轻放在她碗边,蛋白剥得完整光滑,连一点蛋壳都没沾。


    姜至“哦”了一声,埋头喝粥,心里却乱糟糟的。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见到的都是爹和帮工们呼噜呼噜吃饭的样子,哪见过陈最这样的?他就像年画里走出来的人,干净又体面,和自己这满手老茧的屠户女儿,实在不搭。


    “吃完我们去肉铺?”陈最忽然开口,打断了她的胡思乱想:“我想看看你工作的地方。”


    姜至一口粥差点喷出来:“去肉铺?那地方又脏又腥……”


    “没关系。”陈最看着她,眼神认真:“你在那里,我就想去看看。”


    *


    姜至推着陈最往肉铺走时,越走越后悔。


    夏末的日头毒辣,土路被晒得软绵绵的,车轮碾过扬起一阵尘土。


    肉铺在村口老槐树下,老远就能闻到那股混杂着猪油和血腥的气味,和陈最身上清爽的皂角香格格不入。


    铺子是两间砖瓦房,门前搭着遮阳的帆布棚,案板是整块的青石板,被剁了十几年,中间凹下去个深深的坑,边缘还沾着暗红的血渍。


    老姜正光着膀子在剔排骨,刘秀芬在旁边收拾内脏,看见他们来,手里的活计都停了。


    “哎哟,小两口怎么来了?”刘秀芬在围裙上擦着手迎过来,眼睛笑得眯成条缝:“女婿快进屋里坐,外面热。”


    她压低声音凑到姜至耳边:“早上我想叫你,女婿拦着说让你多睡会儿,这孩子,真是疼人。”


    姜至的脸又红了,心虚地瞥了眼陈最,还好他正看着案板上的砍刀,没注意这边的小动作。她想起昨晚要是被娘发现分榻而卧,指不定要怎么闹,心里对陈最又多了几分感激。


    “妈,我想做红烧肉。”姜至推着陈最到帆布棚下的阴凉处:“新婚头一天,得让陈最尝尝我的手艺。”


    刘秀芬眼睛瞪得溜圆:“你会做红烧肉?我怎么不知道?”


    “偷偷学的。”姜至笑着挽起袖子,走到案板前拿起砍刀:“爸,给我留块五花肉。”


    老姜“嘿”了一声,把刚剔好的半扇五花肉往案板上一放,铁砧子发出沉闷的响声:“我闺女要露一手?行,这块最好的给你!”


    姜至拿起菜刀,手腕轻转,刀刃精准地落在五花肉边缘,“哐哐哐”几刀就把肉切成大方块,每块都带皮带膘,大小均匀。


    她的动作利落干脆,常年剁肉练出的臂力让这粗笨的活计显得格外飒爽,和平时的腼腆判若两人。


    陈最坐在轮椅上,安静地看着她。


    阳光透过帆布棚的缝隙落在她身上,她额角渗出细密的汗珠,沾湿了鬓角的碎发,鼻尖亮晶晶的,可眼神专注又认真。


    他忽然觉得,这满是烟火气的肉铺,因为有了她,竟也变得生动起来。


    “你去屋里歇着,这里油烟大。”姜至把切好的肉放进盆里,回头看见陈最还在看着她,脸颊有点发烫。


    陈最摇摇头,目光落在案板上那把寒光闪闪的砍刀上:“我在这儿看你做。”


    他伸手摸了摸轮椅扶手,指腹摩挲着上面的木纹:“很有意思。”


    姜至被他看得有点不自在,转身往厨房走,脚步却轻快了不少。


    肉铺后面有间小厨房,垒着土灶台,铁锅被烧得乌黑发亮。


    她先把五花肉放进冷水里焯,加了姜片和料酒去腥味,水开后撇去浮沫,用笊篱把肉捞出来沥干。


    灶膛里的柴火噼啪作响,映得她脸颊通红。


    她往锅里倒了点猪油,等油冒烟了就把肉块倒进去,铁铲翻炒时发出“滋啦滋啦”的声响,肉块渐渐染上金黄的色泽,油脂的香气瞬间弥漫开来。


    “要放糖色吗?”刘秀芬端着碗水进来,看见女儿倒油的架势,忍不住咋舌:“你这油放得也太多了!”


    “红烧肉就得油香才好吃。”姜至头也不抬,手里的铁铲翻飞:“妈,糖罐给我。”


    她舀了两大勺白糖放进锅里,小火慢慢翻炒,直到肉块裹上红亮的糖色,空气里飘着甜丝丝的焦香。接着放葱段、姜片、八角、桂皮,翻炒出香味后加生抽、老抽调味,最后倒热水没过肉块,盖上锅盖焖煮。


    “得炖半个钟头。”姜至擦了擦汗,看着灶膛里跳动的火苗,心里暖洋洋的。


    她从小在外婆身边帮忙,别的菜不擅长,唯独这红烧肉,是偷偷跟着隔壁王婶学了半年才练出来的手艺,就想着哪天能做给在意的人吃。


    陈最不知什么时候推着轮椅到了厨房门口,正安静地看着她。


    阳光落在他身上,给他周身镀上了层柔光,他的眼神温和,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仿佛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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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什么稀世珍宝。


    姜至的心跳漏了一拍,慌忙移开视线:“还要等会儿才好。”


    “不急。”陈最的声音温润:“我看着你就好。”


    半个钟头过得很快,厨房飘满了红烧肉的香气,连路过的邻居都探头进来问:“老姜家炖肉呢?真香!”


    姜至掀开锅盖,一股浓郁的肉香扑面而来。


    红亮的肉块在汤汁里微微颤动,肥肉炖得晶莹剔透,瘦肉吸足了汤汁,用筷子轻轻一戳就能穿透。她调大火收汤,汤汁渐渐变得浓稠,紧紧裹在每块肉上,油光锃亮的,看着就让人咽口水。


    “成了!”她把红烧肉盛进粗瓷大碗里,撒上一把翠绿的葱花点缀,红白绿三色衬得格外诱人。


    刘秀芬已经摆好了桌子,就在帆布棚下,风一吹能闻到槐花香。老姜洗了手,搓着手上的油星子:“快让我尝尝我闺女的手艺!”


    姜至先给陈最夹了块最大的,肥瘦相间,颤巍巍的:“你尝尝,看合不合口味。”


    陈最拿起筷子,夹起肉块时姿态优雅,他先轻轻吹了吹,然后小口咬下。肉香瞬间在口腔里炸开,肥肉入口即化,一点不腻,瘦肉炖得酥烂,带着甜咸交织的汤汁,火候拿捏得恰到好处。


    “很好吃。”他抬眸看向姜至,眼底闪着光,嘴角沾了点酱汁,却丝毫不显狼狈,反而有种说不出的温润:“比我吃过的任何红烧肉都香。”


    他吃饭时仪态极好,细嚼慢咽,每一口都吃得很认真,哪怕是在简陋的肉铺棚下,用着粗瓷碗,也透着股从容不迫的斯文气。


    姜至看着他安静进食的样子,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填满了,暖洋洋的。


    老姜吃得呼噜作响,一块接一块往嘴里塞:“咱闺女这手艺!比镇上饭店的强多了!”


    刘秀芬也不停给陈最夹菜,嘴里念叨着:“多吃点,看你瘦的,以后让闺女天天给你做。”


    一家人正吃得热闹,忽然听见肉铺门口传来刺啦的笑声,尖得像指甲刮过玻璃。


    “哟,这肉香飘十里地,原来是给吃软饭的补身体呢?”苏雅丽倚在门框上,穿着花衬衫,头发烫得卷卷的,手里还把玩着个红绸子,眼神尖酸地扫过陈最:“有些人啊,自己站不起来,就靠着女人养活,真是没出息。”


    她的声音又高又亮,故意让路过的村民都能听见,几个看热闹的立刻围了过来,交头接耳地议论着。


    刘秀芬的脸瞬间沉了下来,刚要起身理论,就被老姜拉住了。


    老姜使了个眼色,让她别冲动,自己却攥紧了拳头,指节泛白。


    陈最握着筷子的手顿了顿,脸上的血色淡了些,却依旧保持着平静,只是垂下的眼帘遮住了眼底的情绪。


    姜至慢慢放下筷子,碗沿被她攥得发白。


    她没看苏雅丽,而是低头看着自己满是老茧的手,那是常年剁肉、洗猪内脏磨出来的。


    她想起昨晚陈最认真说“我觉得你很好”,想起他安静吃饭时温和的眼神,想起那些说他“残废”的闲言碎语。


    一股火气从心底直冲头顶,比灶膛里的火苗还要旺。


    姜至缓缓站起身,转身走向案板。


    阳光照在她挺直的背影上,她拿起那把刚剁完排骨的砍刀,刀身闪着寒光,还沾着没擦干净的血渍。


    她拎着刀,一步步走向门口,脚步沉稳,每一步都像踩在人心尖上。


    苏雅丽还在唾沫横飞地骂着:“怎么?被我说中了?一个大男人靠女人养,算什么本事……”


    话没说完,就看见姜至拎着砍刀站在她面前。


    姜至的眼神冷得像冰,嘴角紧抿着,握着刀柄的手稳得很,那把能轻松劈开骨头的砍刀,此刻就在苏雅丽鼻尖前晃悠。


    空气瞬间凝固了。


    刚才还叽叽喳喳的议论声戛然而止,连风吹过树叶的声音都听得清清楚楚。


    围观的村民吓得往后退了两步,大气都不敢出。


    苏雅丽脸上的笑容僵住了,嘴唇哆嗦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眼里的嚣张被恐惧取代。


    整个肉铺门口,鸦雀无声,只有那把沾着血渍的砍刀,在阳光下闪着慑人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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