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夕阳的余晖将天空染成一片温暖的橘红色。
最后一位客人拿着包装好的衣服满意地离开,晓红手脚麻利地收拾好店里,跟林苗和叶英打了招呼,就回家了。
店里终于安静下来,只剩下林苗和叶英两个人。
叶英关上门,转过身,眼圈一下子就红了,声音带着哽咽:“苗苗……今天……今天真是谢谢你了。”
如果不是林苗早有准备,拿出了那张字据,今天刘大壮肯定会闹得没完没了,到时候不仅店里的生意受影响,她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刘大壮那个人,她太了解了,一旦撒起泼来,根本不讲道理。
“英姐,你跟我还客气什么。”林苗给叶英倒了杯温水,“我早就说过,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是刘大壮那样的人。”
叶英接过水杯,手指微微颤抖着,喝了一口水,才稍微平复了一下情绪。她低着头,沉默了很久,才抬起头,看着林苗,眼神复杂。
“苗苗,你……你早就料到他会来这么一手了?”
林苗点点头,没有隐瞒:“嗯,做生意,尤其是跟他这种人打交道,不得不防。当初让你弄那张字据,也是怕有今天。”
叶英的脸更红了,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那字据……是我趁他喝醉了,骗他签的。他……他估计是真的不记得了。”
“不管怎么说,管用就好。”林苗笑了笑,“也算是给他一个教训,让他知道,不是什么人都能随便欺负的。”
叶英低下头,手指紧紧攥着水杯,指节都有些发白。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又像是带着无尽的疲惫,轻轻叹了口气。
林苗看着她,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出了口:“英姐,经过今天这事,你……有没有再想想离婚的事?”
当初两人合伙开店之前,林苗就旁敲侧击地说过,叶英当时只是哭,没说什么。
后来关系熟了,林苗又提过一次,说如果实在过不下去,不如就离了。
但在七十年代末,离婚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是由女方提出。
“离婚”这两个字,仿佛自带一种耻辱感,会招来无数的流言蜚语,唾沫星子都能把人淹死。
女人离婚后,日子会过得很难,会被人指指点点,抬不起头来。
再次听到这两个字,叶英身体明显僵了一下。
她抬起头,眼里带着茫然和恐惧,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渴望。
“我……”她张了张嘴,声音很轻,“我也不知道……”
她恨刘大壮的自私、懒惰、家暴,受够了那种看不到希望的日子。
今天刘大壮在店里的所作所为,更是让她觉得颜面尽失,心灰意冷。
可是,一想到离婚后可能面对的一切——邻里的指指点点,周围人异样的眼光,还有离婚后自己带着孩子真的能过好生活吗……
她就觉得害怕,也犹豫不前。
“苗苗,太难了……”叶英的声音带着哭腔,“我要是离了婚,别人会怎么看我?我家里那边,也不会同意的……”
林苗静静地听着,没有催促,也没有劝说。
她知道,这是叶英自己的人生,路终究要她自己选。
旁人能做的,只有支持和等待。
“我明白。”林苗轻声说,“英姐,这事儿不急,你慢慢想。不管你做什么决定,我都支持你。如果你想离,我帮你想办法。如果你觉得还能过下去,那也没关系,咱们把店好好开着,至少你自己手里有份底气,不用再像以前那样看人脸色。”
叶英抬起头,看着林苗,眼里充满了感激。千言万语堵在喉咙口,最后只化作一句:“谢谢你,苗苗。”
“谢什么,咱们是姐妹,不是吗?”林苗笑了笑,站起身,“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了,你也别想太多。”
叶英点点头,送林苗到门口。
傍晚的风吹过,带着一丝凉意。林苗裹了裹身上的外套,走在渐渐安静下来的街道上。
路灯次第亮起,昏黄的光芒照亮了脚下的路。
她抬头看了看天边的晚霞,心里想着叶英的事,这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真心实意的朋友,她私心希望叶英能够离开刘大壮。
微微叹了口气,不想了,她现在只想回家洗个澡,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
林苗推开自家那扇刷着蓝漆的木门时,肩头的帆布包往门后挂钩上一挂,发出“咚”的轻响,像是把这一天的琐碎都跟着卸了下来。
屋里没开灯,西晒的余晖正从窗棂斜斜淌进来,在水泥地上洇出片暖黄,墙角沙发的影子拉得老长,倒比白日里添了几分静气。
她先去了厨房把铝壶坐在灶台上,火苗“噼啪”舔着壶底,她靠在灶台边歇脚,指尖无意识摩挲着身上的的确良衬衫。
是前几日特意挑的浅杏色,领口缝了圈细白的蕾丝边,今天在店里站了大半天,料子也没皱,抬手看时,袖口沾的点灰尘倒显眼。
她扯着袖口往膝盖上蹭了蹭,又想起出门前对着镜子搭的那条藏青喇叭裤,裤脚刚好盖住鞋跟,走起来带风,方才进家属院时,张婶盯着她裤型看的眼神还挺亮,院里的议论声好像还飘在耳边。
“可不是瘦了?原先脸圆乎乎的,身上多胖啊,现在下巴都尖了,看着多苗条!”
“那衬衫穿得真精神,比百货大楼挂的样式俏。”
她忍不住弯了弯嘴角,指尖碰了碰发烫的耳垂,如今被邻居这么夸,心里像揣了块温软的糖,甜丝丝的。
铝壶开始“呜呜”冒白汽,她提下来往红漆搪瓷盆里兑凉水,指尖探进去试温度,水刚漫过手背,热气就扑得脸颊发潮。
院里的蝉还在叫,隔壁传来哄孩子的声音,混着远处自行车的铃铛响。
林苗忽然想起刚穿来那会儿,第一次烧水洗澡,差点被溅起的火星烫了裤脚,慌里慌张把水壶碰倒了半壶水,最后冻得龇牙咧嘴洗了个冷水澡。
那会儿总念着从前的热水器,拧开就有热水,哪用得着蹲在灶台前守着烧水壶,洗个澡还得算着水够不够。
现在居然也习惯了。
林苗端着搪瓷水盆和热水壶进了卫生间,刚把卫生间那扇掉了漆的木门掩上,指尖刚碰到的确良衬衫的领口,还没来得及往下解,眼角余光就扫到了头顶。
那扇巴掌宽的小窗原本是关得严实的,只留着条缝透气。
不知何时,那缝隙竟宽了些,昏黄的路灯从外头漏进来一缕,正落在一双眼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