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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 2 章

作者:风南渡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简初脸上的怒气和质问,瞬间僵住。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被按下了暂停键,她死死地盯着眼前这张脸,那熟悉的轮廓,那双即使戴着眼镜也依旧锐利逼人的眼睛,还有那唇角若有似无的弧度……像一把生了锈的钥匙,猛地捅开了她记忆深处那把锁。


    尘封的、不堪的、被她刻意遗忘的画面,伴随着伦敦潮湿的雨夜和清冷的雪松香气,轰然炸开。


    是……他。


    怎么会是他?


    简初站在那里,浑身冰冷,所有的酒意,所有的疲惫,都在这一瞬间,被巨大的震惊和难堪,彻底击散。


    有那么一瞬间,简初以为自己回到了几年前的伦敦。


    那也是一个雨夜,她刚从图书馆出来,接到了家里的越洋电话,电话那头,母亲的声音破碎而绝望,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冰锥,刺进她的骨髓。


    简家破产了,父亲自杀。


    一夜之间,天堂坠入地狱。


    高昂的学费,伦敦令人咋舌的物价,还有即将到期的房租,像三座大山,沉沉地压在她身上。


    她把能打的工都打了,在咖啡馆磨咖啡磨到手掌起茧,在餐厅后厨洗盘子洗到双手抽筋儿,甚至在中餐馆打黑工,还被老板恶意克扣工资。


    她第一次坐上拥挤的PiccadillyLine,和一群肤色各异的人抢夺着包浆的座椅,车厢里混杂的汗味和廉价香水味扑面而来,每一秒钟都让她想作呕。


    那是她从未体验过的生活。


    走投无路的那天,她走进一家位于Mayfair的高档酒吧应聘兼职侍应生。就是在那里,她遇到了沈砚舟。


    她不知道他看上了她什么,是她脸上不加掩饰的野心,还是眼底无法隐藏的窘迫。他只是坐在角落的卡座里,像一个优雅的猎人,安静地观察着她被经理百般挑剔。


    他叫住了要离开的她,提出了一个她无法抗拒的条件。


    “陪我七天,”他晃着杯中的威士忌,语气平淡得像在谈论一笔生意,“你之后在伦敦所有的开销,我来负责。”


    简初没办法不心动,因为她再拿不出钱,就将失去在这座城市最后的栖身之所。


    她跟他去了南肯辛顿一家豪华酒店的总统套房。


    那七天,他们像一对真正的情侣,他带她去逛街,去听音乐会,给她买漂亮的衣服,让她陪他在泰晤士河的餐厅吃晚饭,晚上回去翻云覆雨。


    他从不问她的过去,她也从不提自己的困境,他们之间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仿佛只是一对在异国他乡萍水相逢的男女,短暂地相互取暖。


    第七日的清晨,天还没亮。


    凌晨四点,简初从沉睡中醒来,她侧过头,看着身边男人沉睡的英俊侧脸,呼吸平稳。窗外,伦敦的夜色依旧浓郁。


    简初安慰自己,她也不亏,至少他身材好,颜值高。


    她没有丝毫留恋,悄无声息地起身,穿上衣服,拿走了床头柜上那张黑色的银行卡。


    她忘不了他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以后,我们就当从未认识过。就算在街上遇见,也要装作是陌生人。”


    她答应了。


    至于沈砚舟为什么会选中她,她也懒得去多想。从她走出酒店大门的那一刻起,她就把这个男人,连同那七天的荒唐记忆,从自己的人生中彻底删除了。


    ……


    “简小姐?”


    一道低沉的声音,将她从冰冷的回忆中拉回。


    沈砚舟不知何时已经站了起来,好整以暇地看着她,镜片后的目光带着一丝探究:“你不觉得,你需要解释一下吗?”


    简初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她抬起头,脸上已经恢复了惯常的淡漠:“沈歆乔暂时借给我住的,我不知道是你的房子。你放心,我明天就找房子搬出去。”


    她以为他会立刻同意,甚至会带上几分嘲讽。


    可沈砚舟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说:“既然是歆乔的朋友,那就住着吧。”


    他没有提过去的事,一个字都没有。就好像,他也在严格遵守着那个视若无睹的约定。


    简初也不想跟他客气,僵持下去,难堪的只会是自己。


    “谢了。”她点了点头,不再看他,径直走向自己房间。


    回到房间,关上门,她整个人靠在门板上,才发现后背已经出了一层冷汗。她闭上眼,不断安慰自己:你不说,我不说,谁也不知道。


    好在,这间客房带着独立的洗手间,她可以不用再出去和他碰面。


    简初洗了个热水澡,把自己扔进被子里,强迫自己入睡。


    第二日,她是被闹钟叫醒的。她小心翼翼地打开一条门缝,客厅里空无一人,安静得过分。他已经走了,屋子里甚至没有留下一点他昨天存在过的痕迹,除了空气中那若有似无的雪松香气。


    简初松了口气,迅速收拾好自己,去了公司。


    刚到工位,霍斯庭的内线电话就打了过来。


    “简初,来我办公室一趟。”


    她推门进去,霍斯庭正在整理领带,对她说:“准备一下,跟我去一趟骁岳集团。他们CEO回来了,点名要见项目组的负责人。”


    半小时后,简初跟着霍斯庭,再次踏入了骁岳集团的总部大楼。


    这一次,他们被直接领到了顶层的CEO办公室。


    秘书敲了敲门,推开那扇厚重的实木门:“沈总,衡德律所的霍律师和简律师到了。”


    办公桌后那张宽大的皮质转椅,缓缓转了过来。


    男人穿着一身剪裁精良的深灰色西装,金丝眼镜后的目光,平静无波地落在她身上。


    简初站在那里,看着那张与昨夜别无二致的脸,心里发出一声冷笑。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办公桌后的人,似乎并未将她放在心上。


    沈砚舟的目光只是迅速又近乎漠然地扫过简初的脸,便转向了霍斯庭,伸手示意:“霍律师,请坐。”


    那一眼,轻得像风拂过水面,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几个人在办公室内的会客区坐下,商谈过程中,简初展现出了极强的专业素养,她将项目计划书中可能存在的法律漏洞一一指出,并提出了周详的替代方案,逻辑清晰,言辞精准。


    在她发言时,沈砚舟一直安静地听着,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那只万宝龙钢笔的边缘。当简初讲完最后一个要点时,他那素来没什么表情的嘴角,几不可察地,微微上扬了一下。


    那是一个转瞬即逝却带着赞赏的弧度。


    会议结束,霍斯庭和简初从骁岳集团的大楼里走出来。


    “我母亲正好在附近逛街。”霍斯庭看了看表,“时间还早,不如一起吃个午饭再回公司?”


    简初立刻识趣地拒绝:“不了,霍律师。我正好要去买点东西,就不打扰您和您母亲小聚了。”


    她将文件装进包里,与霍斯庭告别,转身准备朝地铁站的方向走去。


    正午的阳光有些晃眼,她走得有些急,没太注意脚下。忽然,纤细的高跟鞋跟精准地卡进了人行道上排水井盖的缝隙里。


    她惊呼一声,整个人失去平衡,踉跄着就要往前摔倒。情急之下,她胡乱地伸出手,想抓住什么东西稳住自己。


    她抓住了一条裤腿。


    还好,那条裤腿的主人反应够快,在她发力的瞬间,一只手已经死死抓住了自己的裤腰。饶是如此,那男子的裤子还是被她扯得往下滑了一寸,险些上演当街被扒掉裤子的戏码。


    男子一手抓着裤子,另一只手还是稳稳地扶住了简初即将摔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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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身体。


    简初惊魂未定地站稳,抬头便对上一张和她年纪相仿的脸。那是个很清爽的男生,此刻正一脸哭笑不得地看着她。


    “姑娘,我这裤子可是我这个月省吃俭用才买的,你别给我扯破了。”他很快用调侃打破了尴尬。


    简初的脸“刷”地一下红了,连忙站直身体,连声道歉:“不好意思,真的不好意思。”


    “没事,”男子松了口气,放开了手,“以后走路小心点。”


    就在这时,一辆黑色的迈巴赫缓缓停在路边,司机下车,为后座拉开车门。


    沈砚舟从公司里走出来,目光不经意地一瞥,正好看到不远处,简初正和一个陌生男人相谈甚欢,脸上还带着一丝窘迫后的薄红。


    他看到那两人同时拿出了手机。


    沈砚舟的眼神冷了下来,那里面满是不屑。他收回目光,弯腰上车,车门无声地关上。


    而另一边,简初只是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沈歆乔发来的微信。对面的男子也只是看了眼哥们儿发来的信息,问他到哪儿了。


    两人甚至连名字都没交换,只是友好地点了点头,便各自转身离去。


    沈歆乔在微信里说:【初初!我们乐队今晚在五道营有演出,来看我!】


    简初快速回了个【好】。


    她在附近随便吃了口简餐,也不打算坐地铁了,随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回公司。


    刚走进办公区,就听见角落里传来一阵酸溜溜的议论。是那个叫周行远的男同事。


    “有些人就是命好,一来就能跟进骁岳这么大的项目。也不知道是跟霍律师走得近,还是有什么别的后门。”


    简初的脚步停在他身后,声音不大,却清晰地响起:


    “我倒是没想到,身为律师,竟然会把诽谤当成闲聊。”


    周行远和周围几个同事的笑声戛然而止。他尴尬地回头,看见简初正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其他几个同事立刻埋下头,假装自己很忙。


    “我……我这不是开玩笑呢嘛?”周行远强行辩解,“至于这么上纲上线吗?”


    “开玩笑,是让被开玩笑的人也觉得好笑。”简初的目光冷得像冰,“如果我觉得不好笑,你就是在冒犯。周律师,希望你明白,开玩笑这三个字,不是你造谣生事的遮羞布。”


    说完,她不再看他,冷静地走回自己的工位。


    周行远在几道目光注视下,尴尬地坐下,一脸不悦,嘴里低声咒骂了两句。他身后的女同事转过身,用口型对他说了两个字:“活该。”


    下班后,简初不想回家。


    她看了看时间,离和沈歆乔约定的时间还早。她一个人沿着平安大街漫无目的地走着,五月的北京,晚风已经带上了暖意,轻轻吹起她的发丝。


    不知不觉,她走到一家不起眼的羊汤馆前,停住了脚步。


    她没想到,这家她初中时最爱吃的小店,竟然还开着。


    犹豫片刻她走了进去,店里还是那几张油腻腻的桌子。她熟门熟路地点了一碗羊汤烩面,坐下。


    面很快端了上来,乳白色的汤,翠绿的香菜,热气腾腾。简初拿起筷子,夹起一筷子面送进嘴里。


    还是那个味道,和她十几岁时,穿着校服,背着书包,跟同学一起来吃的那碗,一模一样。


    可如今,物是人非。


    回国以来紧绷的情绪,像被这碗热汤烫开了一个缺口。这些天的莫名其妙的委屈、隐忍、故作坚强,在这一刻,再也绷不住了。


    鼻尖一酸,一滴滚烫的泪,毫无预兆地掉进了面汤里,晕开一圈小小的涟漪。


    就在这时,一只骨节分明的手,将一包纸巾,轻轻放在了她的桌前。


    简初抬起泪眼朦胧的脸。


    逆着光,她看到了沈砚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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