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那张熟悉的脸时,心脏还是不受控制的抽了一下,不过她竟没有想象中那么惊讶。
简初知道,北京大的时候很大,小的时候也很小。
他没说话,只将那包突兀的纸巾放在桌角处,高大的身影投下一片阴影。
当她把那点翻涌的酸楚死死压回心底后,再开口时,语气已经冷淡得听不出一丝波澜。
“没想到,沈大总裁日理万机,也会穿着高级定制的西装,屈尊来这种小店里吃羊汤。”
他没有回答,而是在她对面那张桌子上坐了下来,名贵的西装裤脚和他身下廉价的塑料凳子,形成了强烈荒诞的违和感。
他坐下后,整个空间似乎都变得逼仄起来。
“怎么,”他终于开口,语气不轻不重,却带着一股天生的压迫感,“总裁只是个title,抛开这个,难道我不需要吃饭?”
简初垂下眼帘,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眼底的情绪。她用勺子搅动着碗里剩下的汤,声音里带着一丝她自己都未察觉的讥诮:“我还以为,像你这样的人,只会去那些按位收费,需要提前一个月预约的……”
她话没说完,沈砚舟已经淡淡接上:“这世上没什么是谁能吃、谁不能吃的,只看喜欢不喜欢。”他停顿了一下,目光落在她身上,意味深长地补充道,“你说呢,简律师。”
“简律师”那三个字,他刻意加重了尾音。
在简初看来,这时他时刻提醒着她如今的身份,提醒着他们之间那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也警告着她不要跟他套近乎。
简初没再说话,也没有接茬。
她只是沉默地,一口一口,把碗里的最后一点面吃完,然后端起碗,将温热的汤喝得一滴不剩。做完这一切,她放下碗筷,拿出手机,点开付款码。
“老板娘,”她扬声,声音不大,却足以让整个小店的人都听见,“我这碗,还有他那碗,一起算。”
沈砚舟眉梢微不可察地一挑,正要开口拒绝,简初已经站起身,把手机塞进包里,动作干脆利落得像是在法庭上做结案陈词。
她没有再看他一眼,甩了一下头发,径直走出了店门。
夜色下的五道营胡同,热闹非凡。
简初老远就看见一头橘色短发的沈歆乔,正拿着一瓶啤酒,靠在一家Livehouse的门口。胡同里昏黄的路灯照在她身上,将她那张脸照的分外好看。
看到简初,沈歆乔立刻跳起来挥手。
“这儿!”
简初走过去,沈歆乔把她介绍给身边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这是我们乐队的鼓手,秦柯。”又勾着简初的脖子,对秦柯说:“这我发小儿,简初,大律师。”
简初礼貌地朝秦柯挥了挥手,三个人在门口站了没多久,沈歆乔就拉着她往里走:“快快,要开始了。”
酒吧里光线昏暗,人声鼎沸。简初找了个角落的站着,抱着一瓶啤酒,看台上的演出。
沈歆乔站在键盘后,调整了下话筒。
她身边,一个留着及肩长发的男人正低下头,给手里的电吉他调音。
他穿了件牛仔外套,身形清瘦,侧脸的轮廓在斑斓的灯光下显得格外清晰。他样貌清俊,却带着几分挥之不去的阴郁气质,唇线很薄,抿着的时候显得有些冷漠。
他就是沈歆乔提过的,宋鹤。
随着鼓点响起,音乐炸开。沈歆乔弹着键盘,开口唱歌。她的声音清亮又有穿透力,酒吧的灯光忽明忽暗地照在她身上,简初看着她,只觉得她绚烂得像烟火。
沈歆乔每唱几句,眼神总会不自觉地,飘向身旁的宋鹤。那是一种藏不住光的眼神,明亮又热烈,又带着一丝小心翼翼的期盼。
简初忽然有些羡慕,也有些悲哀。
因为她也曾用这样的眼神,短暂地看过沈砚舟。
那是他们荒唐七日的第三天。
伦敦的黄昏,他们牵着手在海德公园散步,夕阳将天空染成一片温柔的橘粉色。他话不多,只是安静地陪她走着。一片落叶掉在她发间,他停下脚步,极其自然地伸手,温柔地替她拿掉。
忽然下起了雨,豆大的雨点砸下来。他拉起她的手,在雨中奔跑,带着她躲进一个巴士站亭里。
雨声淅淅沥沥,隔绝了整个世界。那一刻,看着他被雨水打湿的、贴在额前的黑发,和那双总是深不见底,此刻却带着一丝笑意的眼睛,简初有些动心。
她就是用那种眼神,偷偷地,有些期待的,看着沈砚舟的。
可她又立刻想起了他冰冷的话语:“这七天,我什么都可以给你。唯独爱,我给不了你,简小姐。”
她还看到过,他手机屏保上一个女人的照片,穿着白色的裙子,站在一片花海里,笑得温婉恬静。
简初后来回到自己的公寓,在浴室里冲了很久的水,一遍遍地骂自己真恶心,竟然给一个已婚男人当了情妇,还可耻地动了心。
可看着梳妆台上那张可以解决她所有燃眉之急的黑色银行卡,她最终还是选择了遗忘和麻木。
想到此处,简初忽然很想印证自己内心的那个猜测,那个折磨了她许多年的猜测。
演出结束,乐队成员在后台收拾东西。她走到沈歆乔身边,装作不经意地问道:“对了,我现在住的那个公寓,是你小叔的房子吧?”
“对啊,怎么了?”沈歆乔一边擦着键盘一边回答。
“没什么,”简初拧开一瓶水递给她,“就是问问,你小叔……单身吗?我没别的意思啊,我就是怕我住在那儿,万一哪天他媳妇儿找上门,以为我是他外面养的傍尖儿,那多尴尬。”
沈歆乔听完,先是一愣,随即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爆笑。
“哈哈哈哈你想多了!”她笑得直不起腰,眼泪都快出来了,“我小叔?他可能根本不喜欢女人,我们全家都怀疑他是个Gay,因为长这么大,从没见他带过任何女人回家,也从没听他提过。以前我奶奶还急着给他相亲,全被他推了,后来都看开了,觉得只要他身体健康就行。”
“噗——”
简初嘴里刚喝的一口啤酒,差点尽数喷出来。
晚上,鼓楼东大街的风带着初夏特有的温热气息,虽然是夜里,但是抄手店里人还挺多,几盏昏黄的灯照亮街道。
简初和他们坐在门口的木桌边,吃着热气腾腾的抄手。沈歆乔说,这算是他们的老习惯,每次演出结束,必须来这里报到,不来就像这场演出没真正落幕似的。
宋鹤用筷子开了一瓶啤酒,递给沈歆乔,又扭头喊服务员拿瓶起子。
简初没等他们动手,自顾自地打开一瓶,靠在椅背上,看他们吃喝说笑,听他们讨论下个月去青岛音乐节的计划,话题跳跃,气氛轻松。
沈歆乔忽然扭头看她,笑着问:“你跟我们一起去吗?”
简初用指尖撑着下巴,唇角一勾,语气懒懒的:“再说吧。我还得上班,要是那几天有空,也许会去。反正也想多溜达溜达。”
她说得轻描淡写,却没谁真把那“再说吧”当成拒绝。
宵夜还没结束,她的手机就震了一下。一封加急邮件将她从这场短暂的喧嚣里抽了出去。
她没声张,悄悄结了账,又回身向沈歆乔和她那帮乐队朋友挥了挥手:“我先走了,改天见。”
沈歆乔“哎”了一声,话没来得及说出口,她已经转身离开。
不一会儿,网约车停在街边,红色的尾灯映在她离去的背影上,像一小团远去的火光。
简初一走,桌边安静了两秒。
秦柯盯着她离开的方向,啧了一声,转头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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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叹:“你这姐们儿长得是真漂亮啊,御姐范儿,正是我喜欢的那型。”
沈歆乔没好气地抬手,用筷子敲了他脑袋一下:“喜欢你个头。少打我发小儿主意,她男朋友这关我得卡得死死的,没我点头,谁也别想上岗。”
-
骁岳的项目比想象中更复杂。
为了赶进度,简初已经连续几个晚上都在客厅的餐桌上办公。她不喜欢在卧室里工作,那会让她公私不分,无法喘息。
夜深了,整个房间安静得能听到自己敲击键盘的声音,她已经忘了自己有多久没好好吃过一顿饭,胃部传来一阵熟悉的,被忽略了许久的绞痛。
她没在意,只当是饿过了头。
又过了一个小时,那阵绞痛忽然变得尖锐,像有一只手在她胃里狠狠拧了一把。她停下动作,疼得额上瞬间冒出一层细密的冷汗。
急性肠胃炎,简初的老毛病了。
她想去翻行李箱,找一找带回来的胃药。可她刚站起身,一阵天旋地转的眩晕袭来,是低血糖。
她眼前一黑,身体不受控制地往前倒去。手中的手机脱手飞出,“啪”的一声摔在地上,屏幕彻底黑了下去。
世界最后的声响,是她膝盖撞击地板的闷响,疼得她几乎要昏厥。
手机也摔坏了。她被困在了这里。
胃部的剧痛和眩晕感交织在一起,让她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她咬着牙,一点一点,狼狈地朝着不远处的沙发匍匐而去。冰凉的地板,吸走她身上最后一点温度。
终于,她挪到了沙发前。她用尽全力将半个身子撑起来,趴在了沙发前的羊毛地毯上,头埋在柔软的沙发坐垫里,试图用这种姿势缓解那要命的疼痛。
汗珠从她的额角滑落,她疼得脸色惨白,嘴唇快被自己咬出了血痕,身体因为疼痛而微微颤抖。
就在她意识快要涣散时,大门处传来密码锁开启的轻响。
沈砚舟回来取一份遗落的文件。
他走进客厅,一眼就看到了那个趴在沙发前的身影。
女人穿着一件丝质的睡裙,勾勒出纤细窈窕的曲线。她赤着一双白皙的脚,整个人以一种近乎妖娆的姿势伏在那里。
沈砚舟的喉咙滚动了一下,他压住眼神里的灼热。
“简初。”他开口,声音里听不出一丝温度。
没有回应。
他皱了皱眉,朝她走近了几步。直到他看见她身下地毯上那一小块被汗水濡湿的痕迹,和她惨白如纸的侧脸。
他这才发现她的异样。
“简初?”他又叫了一声,快步上前。
他蹲下身,碰了碰她的额头,一片滚烫。她已经疼得快要失去意识,只是无意识地蜷缩着身体。
沈砚舟没有丝毫犹豫,立刻脱下那件纯手工维琴察羊绒大衣,将她整个人裹了起来,打横抱起。她很轻,和以前一样。
他抱着她,快步走进电梯,一路来到地下停车场。
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旁,司机见他抱着一个女人出来,愣了一下,但很快地拉开了后座的车门。
沈砚舟将她小心地放平在后座上,自己则坐到了她对面的位置。
“去和睦家。”他对司机吩咐道,语气沉稳,不容置喙。
车平稳地驶入夜色。
简初在行驶中恢复了一丝模糊的意识。
她费力地睁开眼,隔着一层朦胧的光斑,她看到了坐在对面的沈砚舟。他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神色晦暗不明,像一尊没有感情的雕塑。
胃里又是一阵翻江倒海的剧痛。她想抓住什么,来缓解这种无助的痛苦。她伸出手,在空中徒劳地抓了一下。
下一秒,意识彻底沉入黑暗。
她软软落下的手,被一只温暖的大手,稳稳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