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吱……”
任知宜在睡梦中,感觉有什么东西在叫。
睁开眼,一只手掌大小的灰皮耗子正在啃啮她脚腕上的伤口,耗子的嘴角鲜红,尖细的牙齿上折射出森白的光。
“啊!”
任知宜浑身战栗,被这东西恶心地哇一声吐了出来。
耗子一动不动,眼珠滚动着,滴溜溜地望着她。
任知宜颤抖着拔下金簪,猛地掷向它。
一击未中。
耗子受惊,“吱”地一声,跑开了。
任知宜瑟缩着曲腿,环抱住双臂,靠在石墙上。
牢狱漆黑,幽火冥冥,形若鬼蜮。
被拶过的双手无法合掌,她已无法再用金簪划下刻痕,也不能推测出眼下的时辰,离行刑之日究竟还有三日,还是四日?
她舔了舔唇,痛觉和鲜血的味道让她清醒一点。
两日来滴水未进,唇瓣干裂,火辣辣地疼。
刑部的人不来提审,也不送食物和水,看样子像是等不及三日后的绞刑,便要在狱中将她折磨至死。
她错估了伊柘。
似乎从确认公主身死的那一刹那,伊柘就不再纠结于真相是什么。
接下来,应国可能会向大胤提出其他要求,然后双方你来我往,像市井商贩一般推拉讨还之后,确定出“公主之死”的最终价码。
那个匪夷所思的念头在她脑中一闪而过。伊柘绝没有他表现得那般尊敬彦月公主,反而将她当作一枚棋子,周旋于太子和安王之间。
杀她,便是伊柘在试探皇帝和太子的底线。
刑部死牢阴潮湿冷,长年不见天日,有如冰窖。任知宜用牙咬开手臂上的布绷,里面的药液已干,布绷与新长的血肉粘连在一起,轻轻一撕,疼得钻心彻骨。
当初睢州离别时,父亲曾经说过,京城是虎狼之地,只要在这里一日,就不可能过上安宁的生活。
“爹,女儿尽力了。”
任知宜侧躺着,喃喃自语,一滴清泪从眼睫斜着落下来。
死牢里黑暗幽闭的环境动摇了她的意志,她分辨不清眼前是白天还是黑夜,身子蜷缩成一团,思绪像是被人锢住,沉郁而颓败。
绞刑究竟是什么滋味?
松开踏板,人倏地坠落下去;颈骨折断的刹那,还会不会感到窒息的痛苦……
一阵冷风从墙隙里蹿出来,钻进骨缝里,刺得遍体生疼。不远处的幽火落在眼眸中,结成一团团明灭颤动的光晕。
这一次,她或许真地逃不出这个困局。
上个月,她去钱庄清点了她存在那里的钱财,共计两万三千多两。除了留给她爹,余下的用来置办田产、铺子,宝珠日后是要嫁给霍思修做官夫人的,这些东西就算作她的嫁妆。
宝篆香铺还是继续交由云娘打理,唐橘帮忙照看,盈利方面她们三人平分。
至于凌云楼,本就是意外之财,人倒楼散,守不住的产业,不要也罢。
只可惜,她与郭嘉的约定怕是不成了。看不到郓人被赶出灵州,实在遗憾。
还有跟着韩家出海的心愿,更是不可能了……
想到这里,她顿感悲凉。
听说绞死之人面目狰狞,舌头耷拉在外面,吓怖至极。
希望你们不要来看我行刑,只让卫枢一人来就好。
滴漏的声音传来,噹,噹……
她缓缓睁目,好像铜壶就在眼前,提醒她时间的缓缓消逝。
卫枢,见过我的凄惨死状,我相信你会对世家更狠。
日后,希望你能多多照拂灵州。
“卫枢,别怨我对你生了利用之心,不过是临死之愿,望君成全。”
————
东宫
两具内侍的尸体被抬了进来,泡得肿胀,周身发白,衣服上是滴哩哒啦的水。
“殿下,人找到了。”
卫枢瞥了一眼,两个内侍身量不高,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
“就是这两个人?”
雀琴稍加辨认,立刻回禀道:“就是他们两个。那日将奴婢打晕,又将任待诏骗到禧宁宫的就是他们。”
那夜禧宁宫出事之后,这两个内侍便失了踪,直至今日,才在宫中的一口废井里发现二人的尸体,看样子已是死了两三日。
又是一桩死无对证。
卫枢指捏眉心,“拖下去吧。幕后之人布下这个局,就没打算留下活口。”
雀琴蓦地跪在地上,眼泪唰唰直落,“殿下,都怪奴婢……若不是为了救奴婢,待诏也不会被陷害。”
“起来说话。”卫枢轻声道:“就算不是你,也会是别人。此人选择的时机刚刚好,显然是早就做了谋算。”
他问孙公公,“这两个内侍是何时进的东宫?”
孙公公慌忙跪下,“自打上次东宫出了背主之人,老奴便将东宫的宫人全部查了一遍,凡是来历不明的一概撵走。这两个内侍今年才净身入宫,刚刚通过内府的考核,便被老奴挑到东宫来。”
卫枢静静地看了他片刻,“你也起来吧,去将柜子里那方匣子给孤拿来。”
待取来东西,孙公公觑着卫枢的神色,小心翼翼道:“殿下,此物毕竟是件凶器,不宜把玩。”
匣子里放着一把匕首。
短匕乃精钢所制,尘封多年,依旧削铁如泥。
卫枢摸着薄薄的锋刃,回想起当年。幼时,他就是靠着这把匕首刺入那个叛军小兵的胸膛,才得以逃生;后来也是靠着这把匕首,将闯入义父家中抢粮的贼人吓退。
“殿下,不如老奴将古琴取来,品茶抚琴,岂不更好?”孙公公道。
卫枢不在意地把弄着匕首,淡淡道:“茶艺、琴道皆为风雅之事,以孤现在的心境,勉强为之,不过是焚琴煮鹤。”
孙公公不敢再作声,静立一旁。
片刻之后,卫枢将匕首递给孙公公,“你将这匕首送到长公主府上,亲手交给苏叶;同时告诉他——“故人西归,月上中天,银花相接,溧水南岸”。”
孙公公接过。
卫枢悠悠地望着他,神情冷凝,“这十六个字,一个字也不要错。”
孙公公心头一凛,忙点头应下。
————
天色渐明,朱雀街上家家启板挂幌,又是新的一日开始。
街尾的千金药堂门前早早排起长队,因为掌柜的医术高明,远近闻名,所以每日慕名求医之人络绎不绝。
冬日天寒,瑟瑟北风吹得人手脚冰麻,众人早就等得不耐烦了,偏偏此时还有人不顾众怒,往人群里推挤。
“嗳,你谁啊?”众人喝道。
来人也不理会,推搡着冲到队伍最前面,猛拍药堂的大门,“开门!快开门!”
这人看起来六十岁左右,面带烧疤,衣着寒碜。
众人猜测他可能家中有人急病,本不欲与他一般见识,奈何这老儿拍不开门,又跑到人群中急赤白脸地高声骂人。
一壮汉看不过眼,撸起袖子,要教训他。
“啊啊啊……”
老儿瞥见壮汉一脸凶相,突然惊吓地抱头蹲地,浑身抖如筛糠,“别杀我!别杀我!”
壮汉看他疯疯癫癫,遂收了拳头,“你胡说什么呢?”
老头一时喃喃自语,一时瑟缩着身子,将食指竖在嘴边。
“嘘……”
他压低声音,小心翼翼道:“我偷偷地告诉你,隔壁王婶儿把他家狗娃儿藏起来,因为狗娃儿……
他顿了一下,“他起糠疹了。”
壮汉摸不着头脑,下意识道:“起糠疹又咋了?”
老头惊恐地睁大眼睛,“糠疹会死人的,过不了多久,耳朵会流血,皮肤会烂成一块块,生出密密麻麻的蛆虫。”
“这老儿是不是疯了?”
“别管他,一大清早说些瘆人的疯话。”
“真晦气!”
众人将他围成一个圈,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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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神情愈加狂躁,双目赤红,不停地朝半空挥舞手臂,“让我出去!我要离开这里,这里有瘟疫,会死人!会死人!”
“瘟疫”二字让众人倏地变了脸色。
“什么瘟疫?”
“你说清楚,京城哪里有疫病?”
“不是京城,是云门镇!”老头目光呆滞,接着继续疯言疯语起来。
“尸体累得好高,好高,像一座小山一样。狗娃儿染病了要杀,可是我家丫丫没病啊,为什么要杀她?”老头用拳头使劲着脑袋,好似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众人竖耳听着,渐渐品出些不对劲来。
这老儿说的,莫不是当年的云门镇瘟疫?
据传闻,云门镇被叛军火烧全屠,除了后来昭告天下的幸存者,无一人生还。
此时,千金药堂的门打开,掌柜出来,连忙作揖解释。
这人是药堂近来收治的病人,患了失魂之症。不发病时安静少语,可是一旦发起病来,就会狂性大作。昨日药童一个不留神没看住,他就从后院跑了出来。
人群中有人发问,“他是不是当年云门镇屠案的幸存之人?”
掌柜神色微穆,也不答话,打揖作礼地领着老头回去。
当年嘉以之乱,盛氏叛军的败亡就始于云门镇被屠。当年有四个幸存之人死里逃生,将叛军屠杀全镇的事公之于众,引得天下震动,戮力讨盛。
若正经论起来,这几人也算是义士。
叛乱平息后,按理说这几人该受朝廷封赏,可是却隐姓埋名,不见了踪影。
这老儿虽疯言疯语,却有问必答。众人问他后面发生的事,他就说自己一直被人追杀,为活命躲在偏僻的乡下,改名换姓。
大家闻言,俱皆不解。
这么多年过去,难道还有盛齐月的残余势力,肆机报仇?
————
入夜,唐橘六人重聚。
灯烛影下,众人皆面色凝重,相顾无言。
苏叶冲了壶热茶,清了清嗓子,“奔波一天了,大家先喝口热茶,暖暖身子。”
唐橘心焦气躁,推开杯盏,朝着韩少初问道:“祁冬阳那里,可有进展?”
韩少初长长地叹了口气,“鸿胪寺上下都说他虽然脾气暴躁,为人不善,但是行事谨慎,一贯明哲保身,绝非以身犯险之人。”
言外之意,祁冬阳不是那种会为了些末利益,便能谋害异国公主之人。
唐橘揉了揉拧紧的眉心,“我去那三个禁卫家中,发现了一些线索,他们都曾经是南衙监门卫中郎将严风手下的精锐。其中有一个,无父无母,无妻无子,手背靠近虎口处有刀伤。”
“刀伤?”霍思修奇道。
见霍思修不解,唐橘站在他身后,做了一个捂住他口鼻的假动作。
霍思修恍然大悟,“知宜当时反抗,极有可能在他手背上留下抓痕。他遮盖不掉,便以刀伤掩盖。”
唐橘恨恨道:“他说是前日在演武场训练时,被同僚砍伤的。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巧!袭击知宜的,定是此人无疑。”
“既然查到是他,案子不就有眉目了?”
“我将他抓回大理寺,任凭打得皮开肉绽,却连一个字也不吐露。昨夜趁着狱卒不注意,撞墙自尽了。”
闻言,所有人静默下来。
这个案子背后错综复杂,牵涉甚广,单凭他们几个的力量,根本破不了案;更何况,距离行刑之期,只剩三日。
此时,景随突然望向苏叶,缓缓开口,“太子要你召集我们,究竟是为了什么?”
苏叶环顾众人,正色问道:“为救任知宜,诸位可愿舍命?”
宝珠脆生生道:“自然。”
唐橘接着道:“自然。”
韩少初和霍思修相视一眼,各自点了点头。
景随似是想到什么,蹙眉道:“你要保知宜万无一失……”
苏叶笑了,“能否万无一失,就看在座诸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