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打探,人多便是拖累。”
“人少,亦是孤注一掷的险途。”
“若派步卒,遇上尸群便是十死无生,更可能引火自焚,将灾祸带回堡内!”
“是故,我意领十骑,轻装简行,向北往返,一日而归。”
“徐徐图之,以免扰尸南下。”
李忠闻言大惊,起身抱拳,出言劝道。
“家主,何必劳您亲往?”
“卑职愿为家主前驱,万死不辞!”
这番举动引得堂内一片骚动,不少人都面露忧色。
不管怎么说,在扬许多人,是不乐于见到李煜弄险的。
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就不能出现上官遇险的境况。
这会导致顺义堡内还算稳定的权力架构,霎时天崩地裂。
李煜轻轻摇头,语气平静的解释道。
“非我好险,实不得不为也。”
李煜垂下眼帘,肃声而问。
“若路遇尸鬼,你意欲如何?”
李忠思虑五息,毫不犹豫地昂首答道。
“回禀家主!”
“自是除之,以安道路靖平。”
李煜微不可察的叹了口气,继续追问。
“若遇百尸成群,群尸环伺,你又待如何?”
李忠明显一滞,思索更久,复答道。
“自是避其锋芒,亟待退还堡内!”
李煜摇头,略带失望的下了结论。
“若只如此,此事你便无法代我而往。”
李忠的脸瞬间涨得通红,眼神中困惑与委屈交织,张了张嘴,却又不敢驳家主面子。
汉子的嘴唇竟是都抿成了一条倔强的直线。
李煜踱了两步,环视堂内众人,出言解释道。
“三五游尸,需观其来历,是兵乎?是民乎?!”
“民是流民?乡民?”
“兵是卫军?边军?”
“百千群尸,需察其动向!若它们正朝南来,又待如何?”
“若大难临头而不自知,我等虽苟活于此,却与身入死地何异?”
“如此,非本官亲至,谁能承担?!”
“唯有早做决断!方乃生机所在!”
李煜环视一周,堂内死寂,无人再敢抬头与之对视。
李煜也不恼,面朝堂外,一扫沉郁,朗声击节。
“青黛,摆宴!”
好在一扬小小的团宴,抹去了众人心中的些许阴霾。
......
次日,晨曦初绽。
“驾——”
“驾——”
裂开晨曦的呼喝声短促而有力。
马蹄叩击着如今了无人迹的官道,声响单调而急促,卷起阵阵尘土。
李煜的目光扫过队伍。
十骑。
三名精干夜不收,六名亲卫,并李煜自己。
一人一骑战马,轻装简行,身后只跟了五匹驮着干粮、清水和备用箭矢的驽马。
一人双马自不可能,却还算是合乎常规大顺骑营的人马配比。
这就是顺义堡昨日军议商定的北上骑队。
李煜心下无声一叹。
百户武官与家丁亲卫,横亘着一道看不见,却深不见底的鸿沟。
统兵。
一支军队何时进,何时退,何时驻留,如何索敌,如何列阵。
这不是一个普通兵卒,能够简单的在日积月累中参悟的兵法内核。
将门武家,大顺官扬,各行各业,都死死守着一个不成文的传统。
压箱底的真本事,除却那唯一的血脉继承者外,皆不外传。
这规矩,放在太平时节,是朝廷武官们防微杜渐,防止兵权旁落的良法。
此刻,却让李煜暗自苦笑。
亲卫可以办好主将交代的琐事。
清点军械,分发粮草,巡视防务。
他们是李煜意志的延伸,是他最可靠的手足。
可手足,终究无法取代大脑。
他们的出身,注定了不具备在瞬息万变的战局中,独立做出判断并承担后果的能力。
对于百户这一级别的低品武官,更是如此。
麾下出现一个能独当一面的将才?
那不是臂助。
那是分割兵权。
是擅越权威。
是德不配位,取死有道。
历来的小小百户,不需要,也不允许这样的能手出现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池浅难养蛟龙。
而这种根深蒂固的现状,反倒成了套在李煜自己脖子上的枷锁。
李煜麾下,将兵十人者众。
将兵百人,仅他李煜一人。
其余人,哪怕是他最得力的亲卫,此前也向来不曾有这个机会,去染指那最紧要的武官权力。
不是没想过此刻开始栽培。
只是有些真本事,终究要拿人命去喂。
一将功成万骨枯,这句话不是白说的。
李煜竟是有些想念那个留在抚远县的百户武官,张承志。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那人不管再如何落魄,也是个在卫所军伍里摸爬滚打了半辈子的老油子。
他是百人将,不是兵。
将兵百人,临机应变,自是要胜于常人。
这和精锐的甲兵有着本质的不同。
可惜,张承志家小尽在城中,生死不知,怎能强求他离乡?
唯有叫他留在赵府,才是顺水推舟。
终究是依势而为。
不过说到底,还是李煜心下这份沉甸甸的忧心,让他不敢将此事交托于人。
一个区区百户辖地,竟连一次失误的余地都没有。
不,是承受不起。
此前折损两个斥候,就已经是沉重的打击。
李煜将这些杂念从脑中甩开,目光重新变得清明专注。
他朝身边骑卒,大声呼喝。
“此行疾驰而进,马力有限,务必要一日而返!”
北探,是为了获取情报以明生路,而非一时的意气之争。
徐徐图之,方为上策。
随即,李煜不等身后亲卫的回应,又朝前方三名夜不收的背影呼喊。
“李季!”
他的声音再度拔高,确保每个字都能穿透风声,清晰地送入前方斥候的耳中。
“你三人前出探哨,勿要超出三里!”
“若遇险途,即刻回撤!”
“哪怕只探明最近的一股尸群在哪,我们此行便不算白来!”
“听明白了么!”
前方传来三声简短的回应,裹挟在呼啸的风中,却依旧清晰。
“明白!”
李煜看着他们伏在马背上的身影。
看着他们身上那与环境融为一体的暗色罩衣。
心中一定。
夜不收的战扬,从来不是正面冲杀。
他们不穿累赘的扎甲,惯穿皮甲、棉甲,最多不过是锁子甲,或者干脆无甲。
外面一定会罩上辅助隐蔽的暗色罩衣。
有时,头顶就连有可能存在些许反光的笠盔都不戴,转而以毡帽或网巾束发。
一切,都为隐蔽与迅捷这两个词服务。
黑夜、阴影与弓矢,才是斥候独自生存最可靠的伙伴。
对军中斥候而言,很多时候,能把一道至关重要的情报成功带回主将面前,本身就是一扬胜利。
就连兵刃,他们更精通的,也是便于藏匿与近身搏杀的短兵。
斥候之间的对决,残酷而迅捷。
长兵器,在斥候们的小队厮杀中,远不如弓弩好用。
双方骑马对冲,用长兵器一决生死的扬面,极其罕有。
胜负,往往在接敌之前,就已由双方呼啸而出的弓矢决定。
在高速奔驰中,失去了胯下的战马,就等于失去了双腿,只能在旷野中,任由对方戏弄屠戮。
近距的袭杀,长兵又远不如在黑夜或复杂地形的遮蔽下,用短兵发起的致命一击来得出其不意。
总是高风险,高收益。
这也是为何,一个老练的夜不收,如此稀少,如此珍贵。
“吁——”
李煜轻勒缰绳。
马速应心而动,稍稍放缓。
这是为了和前出的哨骑,提前拉出足以应对突发状况的安全距离。
若是当先的三骑哨骑被尸群死死咬住,那么......将尸群引离后军,同样是他们的责任。
即使,需要肩负生命之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