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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09

作者:不留昨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别和他废话了小妹妹。”


    忽然,闻歌朝温瑾一挑下巴:“他不缺人我缺人,来我这儿,保管你有钱赚。”


    “什么?”


    温瑾眼睛一亮,立刻看向了闻歌。


    而闻歌悠悠一笑,伸长胳膊就地撑了个懒腰,慢慢吞吞开了口:


    “不过啊——得看你有没有这个胆子赚。”


    -


    耳边,嗡嗡嗡的震动声持续传来,温瑾回头,看见闻歌正组装着一个针筒形状的器物。


    器物顶部露出了一小截线圈和铁片,底部有一根长针,材质则是铸铁的,她从来没在别处见到过。


    “别琢磨了。”闻歌言简意赅,“纹身用的,我准备开个纹身店。”


    说着,她放下了手里的东西,俯身在温瑾耳边打起了商量:“小妹妹,我拿你胳膊练个手怎么样?小面积,一个图案十块,现结。”


    话毕,就随手丢了本图册给温瑾:“喜欢哪个?”


    纷飞的图册砸落在怀,温瑾手忙脚乱接住,一眼就看见了一只垂首而立的乌鸦。


    闻歌已经着手组装起了割线机:“挑你最喜欢的,选好了告诉我。”


    温瑾却压根没听清她说话,神思仿佛被攥住了。


    与周围各式各样的玫瑰蝴蝶图案相比,有只乌鸦格格不入,像是闯进了它不该闯入的领地,身上无端有股鬼气,森寒十足。


    神思回拢时,温瑾发现自己的手臂已经被闻歌扯直,啪一下放在了桌面上。


    “哟,挑了这个?”她惊讶,“江予迟把它放在了第一页,我忘拿出来了。”


    温瑾一怔,闻歌回头看了一眼江予迟,怪声怪气:“什么样的人就喜欢什么样的东西,你可千万别和他学啊小妹妹,专挑些阴森森的东西喜欢。”


    江予迟像是没听见她这话,全神贯注给手里的广告灯箱排着线路,手里的动作一刻没停。


    他喜欢乌鸦吗?


    温瑾看着江予迟的背影,呼吸微滞。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温瑾。”


    “小温瑾五官底子不错。”闻歌忽然又扯到了别处,“再长几年肯定带劲儿。”


    “什么带劲?”


    闻歌噗嗤一下笑出了声,手里忽然多出了一张薄纸。


    薄纸上画着一个约莫三指宽的小图案,不是别的,正是那只格格不入的黑鸦。


    “干什么?”温瑾一瞬紧张了起来。


    “得先转印好图案才能割线啊。”闻歌笑得没心没肺,“我总不能拿你胳膊即兴发挥吧?”


    说着,她在温瑾手臂上用力一按。


    下一瞬,紧贴着温瑾皮肤的那张薄纸被一下撕开,而她手腕靠近脉搏的地方,黑鸦几乎活了过来。


    嗡嗡的震动声不绝于耳,闻歌手里的机器已经开了。


    “新手上路,毁皮勿怪!”


    闻歌朝温瑾吟吟一笑,扯着嗓子开了口,说话时,口中隐约亮出一截亮晶晶的舌横钉。


    温瑾被那钉子闪得太阳穴猛地一跳,心里涌出一股强烈的悔意,闻歌手却又重了几分,带着一丝不容拒绝的意味。


    而就在这时,说时迟那时快,啪一声,另一只手骤然出现,密不透风地按住了温瑾手腕。


    连带着……


    也按住了一只栩栩如生的鸦。


    那手皮肤极薄,覆住人皮肤时却自带重量,仿佛能让人感知到骨头的存在。


    那晚,在夜风浩荡的狭窄长廊上,温瑾也感知过同样的重量。


    温瑾迟缓抬头,只见江予迟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她身边。


    他撩起眼皮瞥了眼温瑾,利落抽走了纹身机的电源线丢到一旁,神情比冰窖还冷。


    而闻歌手中,银色尖管已经与他的手背近在咫尺,似是下一瞬,就会戳进那根突起的青筋。


    空气里有什么两相僵持,剑拔弩张。


    闻歌丝毫没有要让的意思,少年更是。


    辉哥已经留意到了这边的动静,捂住听筒向几人走了过来。


    看清展柜上的景象,他不可置信地朝闻歌骂了句脏话:“你脑子真被驴踢了?拿一未成年的胳膊当草稿纸?”


    “逗小妹妹儿玩呢。”闻歌百无聊赖搁下了手里的物件,又一次伸了个大大的懒腰,“针我都没装上去。”


    江予迟闻言拿起了她手里的物件,看清尖管里确实一根针都没有,这才收了力气,不耐烦移开了覆在温瑾腕上的手。


    “还敢在她这儿赚钱吗?”


    看出小姑娘是真被吓了一番,辉哥拉长了脸开始唬人:“要不是迟,你这胳膊今天就花了。”


    “哦。”


    温瑾闷声开口,紧张捡起了地上的电源放好,不知该说些什么。


    而同一时间,江予迟终于有了下一步动静,他转身重新拿起灯箱,显然懒得多看温瑾一眼:“滚远点。”


    -


    温瑾是在傍晚时分回到鱼骨街的。


    由于不想回家,走进楼栋之前,她在鱼骨街凌乱参差的窄巷里逛了许久,像是一只漫无目的的野猫。


    她也没想到,自己能遇在路边遇见疯女人。


    这还是第一次,疯女人见了温瑾也视若无睹——她不知打哪儿找来了几根粗绳和木板,在树干上绑了个结实的秋千,紧接着,就安安静静站在秋千后,轻轻推着它荡了起来。


    秋千上明明空无一人,疯女人却没有停下的打算。


    大晚上的,这场景任谁看都会感到诡异,温瑾却看得出神。


    秋千在疯女人手里,像一个载着梦的摇篮,而她那神情,竟比模糊破碎的梦境还更加温柔。


    “看啊,那女人又在发疯!”


    “那小姑娘怎么不跑?还看得有滋有味的?”


    居民楼上有几个人探出了头。


    温瑾忽的感到一阵窘迫,生怕别人把她和疯女人扯到一起,连忙迈步向前。


    只是还没走出几步,身后就传来了一阵啜泣。


    那哭声断断续续,极其隐忍、极其绝望。


    终究,温瑾还是没能成功走远,轻叹一声停了下来。


    -


    原来疯女人并非居无定所,她不是大街上的流浪汉,有着自己的房子。


    甚至,她所在的地下室,进门处有棵枝繁叶茂的树,还有一方打理得井井有条的小院子,比程春湘的地盘还整洁许多。


    走进地下室,温瑾心想,没准疯女人没疯,自己才是真疯了——居然鬼使神差折返而去,扶起踉跄倒地的她,又跟着她到了这个地方。


    见温瑾愿意来,疯女人很高兴。


    进屋后,她还给温瑾倒了杯水。


    接过水,温瑾一口没喝,不动声色放了回去。


    -


    温瑾环望一圈,见屋外堆满了废旧纸箱和矿泉水,猜想疯女人是靠拾荒为生。


    沉默一阵,温瑾正准备走,看见了压在玻璃桌下的照片。


    照片拍摄于十年前,画面还是黑白的,上面只有两个人:一个利落干练的女人,和一个才十几岁的小姑娘。


    那女人拎着公文包,带着副银边眼镜,一副体面又知性的知识分子模样,和鱼骨街这地方格格不入。


    小姑娘则怯生生的,长了张白皙瘦削的瓜子脸。


    看着看着,温瑾不自觉发起了呆,照片上那个依偎在女人身边的小姑娘,一眼看上去,居然和她像极了。


    难怪疯女人对她这么好,常常守在她回家必经的路上,一瞬之间,温瑾全明白了。


    而恰在这时,出乎她意料的,疯女人忽然攥住她的手,在她手里塞了个冰冰凉凉的小物件。


    指尖无意识刮擦过冷铁,温瑾浑身一颤:“你给我钥匙做什么?”


    疯女人却不答,只越发用力,让她把钥匙握紧了些。


    -


    温瑾回到家时,程春湘抱着床发了黄的被褥,歪着脖子与她迎面走来。


    走进门,温瑾见屋子里空了一大半,程春湘竟把自己的床单被褥和四季衣服,一件件搬去了隔壁。


    因着鱼骨街的罐头房住不下四个人,纵使结了婚,程春湘也没退掉和温瑾的租房。


    江予迟反正不怎么回家,隔壁江才封一个人住,她偶尔会去过夜。


    而看现在这架势,她仿佛是笃定江予迟再也不会回来了。


    “过来帮我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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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温瑾回来,程春湘即刻发了话,“把你哥的东西搬我房间去。”


    早不知从何时起,程春湘当着温瑾的面管江予迟叫“你哥”,竟已叫得颇为顺口了。


    只因程春湘发现,江予迟但凡出现在江才封面前,都是阴沉着脸的模样。


    而温瑾在她面前呢,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同样煞风景。


    这两人,分明没有血缘关系,却比谁都更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于是,每每输了牌,心情烦躁地回到家里时,程春湘甚至会刻意拖长调子,阴阳怪气地嘲讽温瑾:


    “看见你那哑巴哥哥了吗?他不会真死外边了吧?”


    “可别说,你和那哑巴哥哥才更像一家人,小小年纪就阴森森的,一脸养不熟的白眼狼相。”


    “……”


    “让你搬东西呢温瑾!”温瑾沉默站在原地,程春湘斜飞一个眼刀掷向了她,“一动不动发什么呆?”


    就是这样一副心事重重的迟钝样子,叫人看一眼就能恨得牙痒痒。


    而温瑾沉默了好一阵才终于开口:“你是在给江予迟腾地方,让他以后住我隔壁房间?”


    说是房间,其实根本连房间都算不上,不过就是一张薄薄的复合建材板、外加一张门帘分开的隔断间而已。


    夜里安静的时候,翻个身的动静都能听见。


    “那又怎么了?”程春湘冷嗤一声,“他反正也不回家住。”


    温瑾看着被搬空的房间,努力想象起了里头的人从程春湘换成江予迟的样子。


    她发现自己的想象力原来这么贫瘠,脑海中只有几张碎拼图,江予迟的背影、江予迟手中各式各样的线路板,江予迟冷漠没有情绪的眼睛……却始终临摹不出一个完整的他。


    但那句滚远点倒是回荡在了耳畔,凶巴巴的,那家伙可从来都不待见她。


    “我不要。”


    温瑾径直转身就往里走,程春湘一把拽住了她:“不要什么,他好歹算是你哥,你连个回家睡觉的地盘都不给他留?”


    温瑾不吭声了,她不知道大人竟能善变至此,江才封是,程春湘也是。


    饭桌上,江才封昔日提起江予迟时,总是声色俱厉,仿佛他那点儿一家之主的威严,全靠打儿子才能彰显,而最近几回,却屡屡和程春湘提起了江予迟爱吃的菜,话里话外盼着他回家吃饭。


    而程春湘呢,不久前还在电话里扬言,江予迟只要不死在外边都行,这会儿态度一变,又开始假模假样给他收拾起了屋子。


    “我说了不要!”


    温瑾用力挣开程春湘的手,那么近的地盘,那么薄的门板,江予迟要真住隔壁,她怎么可能睡得好?


    “你还挑剔上了?”程春湘一下子来了火,“你要真不想他回来,有胆子就把他关外头,别成天只知道冲着我发疯耍狠,窝里横!”


    程春湘主意已定,继续风风火火搬起了东西,不打算和温瑾废话。


    这事儿她盘算很久了。


    其实,江予迟半夜曾回来过几次,一声不吭地坐在客厅里。


    有一次她起夜,路过客厅刹那,对上幽夜里一双黢黑生冷的眼睛,吓得尖叫一声,江才封骂骂咧咧走出来,看见来人是久不归家的江予迟,骂归骂,却也没将人赶走,还往沙发上丢了个枕头。


    那时程春湘心里就生出了警觉。


    别看江才封不喝酒的时候对她客客气气,对江予迟则一口一个小畜生的喊着,要真论起亲疏来,毕竟还是血浓于水。


    没准他还异想天开,盼着江予迟给他养老呢?


    摸不定江才封的态度,程春湘心里便也越发没底,拿不准自己能从他那儿掏出多少拆迁款。


    外头的风言风语越传越甚,她不好把江予迟真赶出去,免得把那刻薄后妈的名头坐实了去。


    但温瑾就不同了,她要真把人堵在外头,还能用小孩子闹脾气搪塞过去。


    不过,要是堵不住嘛,那至少也隔了条走廊。


    总比江予迟大半夜跑到她眼皮子底下吓人要好。


    这样想着,程春湘动作越发利索,转头还指挥起了温瑾动作:“去,拿把扫把进屋,把你哥房间扫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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