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房门开的刹那,阳光突然决堤。
一滩滚烫的金箔泼进来,漫过走廊,溺住思甜的脸。那么白,白得像被抽干了血色,连嘴唇都泛着青。
唯一活着的,是悬在睫毛末梢的那粒泪,正将碎裂的阳光,折射成他再无法为她拭去的温柔。
岳母抱着孩子轻轻摇晃,小家伙在她怀里安静下来,小脸粉嫩嫩的。
程万军忍不住伸手,想碰一碰那软乎乎的小手。
“作死啊!”太爷爷的魂飘在半空,“活人沾了阴气,孩子要烧三天三夜!”
太爷爷这么说是有原因的,后来他才明白。
活人身上有一股“肾阳之气”,也就是中医所说的“命门之火”(元阳),它主管人的生长发育,温暖五脏六腑。
而亡者身上残留着阴寒浊气,如果活人接触,就像冰块靠近蜡烛,活人的阳气很容易被吸走。
小孩子身体还没发育完全,阳气较弱,就像刚长出来的嫩苗,阳气不如成人稳固,更容易被阴邪之气伤害。
轻则可能感冒、精神不振、食欲差、拉肚子,重则可能伤到根本,出现长期体弱、发育迟缓等问题。
程万军的手僵在那,指节发青。
他哀叹,死了连自己儿子都不能碰?
老头儿一巴掌拍在他肩上:“行啊!你小子,在天庭混了个编制,给咱老程家光宗耀祖了!”
有什么好稀罕的!
程万军盯着病床上虚脱的思甜,她下唇还凝着血痂,是疼极了咬出来的。
他当时要是在产房里,非得让她把自己手咬烂不可。
可现在呢?
他连给她擦汗都做不到。
“记住喽,”太爷爷的魂开始变淡,“阴阳两隔,离她们远点,别害了娘俩。”话音未落,老头子的身影就消散在空气里。
他这话跟钝刀子割肉似的,一下一下往程万军心窝子里捅。
葬礼上,思甜被送进医院,程母急火攻心也晕倒了。
她刚醒过来,开口便问:“思甜怎么样了?”
程父握着她的手,“应该已经生了。”
“你怎么能不在她身边?”程母急得撑直身子,“思甜现在最需要家人,快扶我过去!”
程父连忙按住她:“你自己都这样了,别逞强。那边有好多人守着,明哲也在。”
“不行,必须去!”程母眼眶发红,“万军走了,我们就是思甜最亲的人,不能让她心寒。”
程父叹了口气,终究还是扶着她慢慢往产房走去。好在是同一家医院离得不远,只隔着一栋楼。
程母到病房门口,掏出纸巾使劲擤了把鼻涕,深呼吸了好几下才敢推门。
程父落后两步,从中山装内袋摸出个厚厚的红包,直接塞进思甜的被窝里。
“思甜啊…”程母声音直发颤,“万军那孩子没福气…以后…”话没说完就哽住了。
思甜突然别过脸去,泪水在枕头上晕开一片深色的痕迹。
程万军冲到床边大喊:“我在这儿!”可他的声音就像被黑洞吞噬,没有一个人听见。
程母突然转身冲出病房,一头扎进楼梯间放声大哭。
程万军追过去,看见母亲佝偻着背蜷在墙角,肩膀不住颤抖。
“妈!”他大喊。
程母猛地抬头,那一瞬间仿佛真听见儿子呼唤。
一缕阳光斜斜地照进来,灰尘在光柱里飞舞。她望着空荡荡的楼梯间,突然捂住脸,哭得更加撕心裂肺。
程万军站在明暗交界处,终于明白了什么叫真正的阴阳两隔。
幸好还有岳母在。
自从他出事那天起,母亲的身体就垮了,葬礼上又因为思甜突然生产,急得晕倒了。她身心备受煎熬,实在无法面对思甜和孩子。
程明哲突然过来,搂住母亲的肩膀:“妈,别哭了,哥哥不在了,还有我呢…”
程母突然抱住程明哲大哭一场。
万幸,他还有个弟弟。
否则,让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又无人尽孝,他死也不会安心。
说来也怪,这小崽子出生前,见了程万军一面。
自打那以后,夜里很少闹腾,乖得不像话。
倒是思甜…
程万军飘在卧室门口,看着思甜站在窗前发呆。
夜风把她睡裙吹得贴在身上。
程万军知道她在想什么:
“跳下去…跳下去就好了…”
“可是孩子…”
“好想万军……怎么办?”
程万军急得满屋子乱转。他不能碰她,不能抱她,甚至连一句“你还有孩子”都说不出口。
他只能拼命想办法,让岳母注意到思甜的不对劲。
他猛地掀起一阵风,把床头柜上的奶瓶扫到地上。
“啪”的一声脆响,岳母趿拉着拖鞋冲进来,正看见思甜大半个身子探出窗外。
“要死啊你!”岳母一把拽回思甜,关窗的手都在抖。
思甜突然瘫软在地,眼泪跟开了闸似的。
岳母搂着她拍背,拍着拍着自己也哭了。
程万军站在一旁,看着她哭得像个孩子,心里又疼又急。
那晚,孩子闹得思甜头疼。
岳母干脆把孩子抱去隔壁屋睡,说是让她好好休息,可空荡荡的卧室反而更让人睡不着了。
思甜划开手机相册,指尖在屏幕上轻轻滑动。
那些照片像走马灯一样闪过,初遇时程万军傻笑的侧脸,求婚时他紧张到发抖的手。
“我们明明…这么幸福…”
她的眼泪砸在屏幕上,晕开了那张蜜月时的合影。
程万军此刻就躺在她身边,却连替她擦泪都做不到。
成为天兵后获得的他心通,此刻正把思甜心里翻涌的悲痛一字不落地传过来:“他明明说,要教孩子锻炼身体的!”
这该死的读心术!
程万军攥紧了拳头。活着的时候要是能听见思甜心里这些话,他们怎么会错过那么多本可以甜蜜的时光?
记忆如潮水般涌来,猝不及防地将两人淹没。
王思甜指尖一顿,手机屏幕定格在高中毕业照上,程万军站在她身后,趁她不注意偷偷比了个剪刀手。
那时的阳光正好,他的白衬衫被风吹得鼓起,像要带着整个青春飞起来。
而此刻,程万军的魂魄正躺在床另一侧。
他心通传来的画面比照片更鲜活:思甜记得那天他手忙脚乱解释的样子…
“原来她都记得。”
那些他以为早已被生活磨平的细节,原来都被她妥帖收藏。
初识
初秋的校园,槐树的枝桠已褪尽芳华,伶仃地悬着几片蜷曲的枯叶,在穿堂风里簌簌地颤。
阳光是隔夜的蜜,稀薄地洇在草尖上,将枯未枯的草坪便泛起一层毛茸茸的金晕。
远处学生的笑闹声被风揉碎了,一绺一绺地飘过来,又散在更远的廊角。
高一刚开学,篮球场上,程万军正和队友打着三对三。
他一个假动作晃过防守,汗珠顺着脖颈滚进衣领,T恤早就湿透,紧贴在背上,他却浑然不觉,眼里只有篮筐。
篮球从他掌心飞出,划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唰!”空心入网。
场边爆发出一阵欢呼,可下一秒,他手一滑,球直接脱手,像颗炮弹似的砸向场边长椅。
“砰!”
好家伙,精准命中长椅上的妹子!
她手里的《简·爱》啪嗒掉在地上,被突如其来的动静惊得抬头,碎发被风撩起,露出微微发红的耳尖。
程万军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弯腰捡球的瞬间,猝不及防撞进她清透的眸子里。
“对、对不起!”他咧嘴一笑,阳光在他牙齿上反光,晃得人眼晕。
女孩摇摇头,嘴角抿出一个小小的弧度:“没事。”
手指无意识地搓着书页,指甲圆润。
啧,连手都这么好看。
程万军突然觉得嗓子发干。
她浅蓝色裙摆被风吹起来又落下,跟拍MV似的。
“这书…好看吗?”他声音突然高了八度,自己都吓了一跳。
“嗯,很喜欢。”妹子声音轻得跟猫叫似的,但在他心里直接炸成烟花。
远处队友扯着嗓子喊他去买水,他应了一声转身就跑,结果没忍住回头。
阳光透过树叶在她身上投下光斑,整个人都在发光。
好家伙,这画面,直接能当手机壁纸了!
几分钟后,他拎着几瓶矿泉水跑回来,心跳快得像是刚跑完一千米。
她还在。
“给。”他递过去一瓶,“天气干燥,润润嗓子。”
她明显愣了一下,接过水时,指尖不小心蹭到他的。轻得像羽毛擦过,却在他心里掀起一阵飓风。
草(一种植物),这什么偶像剧情节!
“谢谢。”她声音很轻,像风里飘过的花瓣。
“不客气。”
他笑得像个二傻子,结果脑子一抽,愣是没问人家名字,也没问班级。
兄弟,你这操作,活该单身啊!
后来,他又在人群中见过她一次,但再之后,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在校园里出现过。
直到半年后,文理分班那天。
他才再次见到她。
三月的阳光像只刚睡醒的猫,懒洋洋地趴在教室地板上,晒得人骨头都酥了。
新学期刚开学,走廊里飘着粉笔灰、油墨味,还有少年人藏不住的躁动,像一盒没拆封的水果糖,甜得让人心痒痒。
程万军坐在窗边,物理课本摊在桌上,但一个字都没看进去。他的目光越过窗外的树,盯着某个虚无的点发呆。
脑子里全是那天篮球场的画面。
夕阳把水泥地烤得发烫,他刚投进一个三分球,转身时,突然看见了她。
那是他第二次见到她。
王思甜站在场边,怀里抱着几本书,发尾被风吹得轻轻扬起。她大概是路过,目光却停在球场上,也不知道在看谁。
反正希望是在看我。
他运球的动作慢了一拍,汗珠从额头滑下来,痒得要命,但他愣是没擦。她站在逆光的位置,整个人像镀了层金边,连发丝都在发光。
风一吹,他闻到了淡淡的茉莉香,混着秋末的干爽,莫名让人想起冰镇的柠檬水。
后来球赛赢了,但他连比分都记不清了。只记得回教室的路上,那股香气像是缠在他手腕上,怎么甩都甩不掉。
班主任推门进来,高跟鞋“哒哒”的声音让教室瞬间安静。
文理分班后,新班级的名单被念出来,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名字,像石子丢进湖里,激起一圈圈涟漪。
程万军的指尖无意识地敲着桌面,直到——
“王思甜。”
初识之后,就是甜甜的恋爱了,中二少年与浪漫少女的暗恋故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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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5、初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