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玄缓缓站起身,走到窗前,推开那扇雕花的木窗。
夹杂着血腥味的冷风灌了进来,吹动他花白的须发。
他的目光穿透沉沉的夜色,望向皇城的方向。
他不需要去想宇文成都此刻是何等的雷霆之怒。
他卫玄,执掌大隋刑律三十年,他所思所想的,从来不是某一个人的喜怒。
他想的,是法。
大隋的法。
……
在同一时间,大理寺的铜门也被敲响。
大理寺卿郑善果与卫玄不同。
他更年轻一些,四十出头,面容清癯,眼神锐利如鹰。
他不是被属下叫醒的,而是根本就没睡。
上元灯会出了这么大的乱子,火光冲天,喊杀声隐约可闻,他身为执掌京师刑狱的最高长官之一,岂能安睡?
他早已穿戴整齐,在书房中来回踱步,一张张零散的情报被不断送到他的案头。
“查清了么?为首者何人?”
他头也不抬地问。
“回禀寺卿大人,”
一名大理寺丞躬身道,“根据京兆尹和金吾卫那边传来的初步口供,主犯乃是山东历城县捕头秦琼,以及山西绿林道上的悍匪单雄信。其余从犯,也多是江湖草莽,亡命之徒。”
“秦琼?”
郑善果停下脚步,眉头微蹙,“我听过这个名字。‘赛专诸,似孟尝’,江湖上名声不小。他一个朝廷捕头,为何要行此大逆不道之事?”
“据传……是为了给友人报仇。目标……似乎是许国公宇文化及。”
“糊涂!”
郑善果冷哼一声,将手中的一份情报重重拍在桌案上,“为友报仇?这便是他们视国法如无物,在天子脚下,上元佳节,公然动刀兵的理由?他们要对付宇文化及,为何要对付如意公主?!”
他的声音陡然拔高,带着不容置喙的威严。
“公主乃是圣上亲封,是皇室血脉!绑架公主,与谋反何异?!这已经不是江湖仇杀,这是在挑战我大隋的国体,在践踏我朝的律法!”
那名大理寺丞吓得一哆嗦,大气也不敢出。
“刑部那边,有什么动静?”
郑善果很快冷静下来,问道。
“回大人,卫尚书已经下令,召集刑部诸司官吏,即刻议事。”
“好。”
郑善果点了点头,眼中闪过决断,“卫玄这个老古板,虽然不近人情,但于法理上,从不含糊。此案干系重大,牵扯皇室与朝廷重臣,绝非我大理寺或刑部一家可以独断。”
他沉声道:“传令下去,召集本寺所有评事、司直,随我即刻前往刑部衙门,与卫尚书并堂会审!今夜,此案必须定下铁案!”
“喏!”
很快,大理寺衙门大开,一列车马在亲卫的护送下,在寂静的长街上辚辚而行,车轮碾过地上的碎瓦和血污,朝着刑部衙门的方向疾驰而去。
……
刑部正堂之内,灯火通明,亮如白昼。
数十名身穿绯色和绿色官袍的官员分列两旁,一个个神情肃穆,噤若寒蝉。
正堂之上,左侧坐着刑部尚书卫玄,右侧坐着大理寺卿郑善果。
两人中间的案几上,堆满了刚刚从各处汇总而来的卷宗和证词。
空气凝重得要滴出水来。
堂下,一名刑部主事正在用毫无感情起伏的语调,宣读着已经核实的情报。
“……综上,乱党秦琼、单雄信、程咬金、王伯当等三十余人,于上元夜亥时,在朱雀大街公然作乱。其党羽雄阔海,制造混乱。其后,秦琼、单雄信等人率众冲击公主仪仗,目标明确,直指大将军成都王之妻,如意公主殿下。幸得成都王神威,当扬擒获所有要犯,另有从犯柴绍,乃是唐国公李渊之婿,亦被擒获……”
读到“柴绍”二字时,堂下响起一阵极轻微的骚动。
李渊,唐国公,这个名字的分量太重了。
郑善果抬手,轻轻敲了敲桌案,骚动立刻平息。
“柴绍之事,另案处理。今日,只议秦琼、单雄信这伙主犯。”
他的声音清冷,不带情绪。
卫玄缓缓开口,声音沙哑而沉重:“诸位同僚,事实已经清楚。根据大隋律法,此案该当如何处置,都说说吧。”
堂下一片寂静。
谁都清楚,这种时候,第一个开口说话的人,需要莫大的勇气。
说轻了,是为乱党开脱,有附逆之嫌;
说重了,又怕被人诟病谄媚成都王,落个酷吏的名声。
过了许久,一名年长的刑部郎中才颤颤巍巍地出列,躬身道:“启禀二位大人。依《开皇律》‘斗讼篇’,聚众斗殴,致人死伤者,主犯当斩。此案,乱党在天街之上,公然械斗,死伤百姓与金吾卫军士数十人,罪无可赦,主犯当……当斩立决。”
他话音刚落,另一名大理寺评事立刻反驳道:“刘郎中所言差矣!此案岂是区区‘聚众斗殴’可以定性的?”
他上前一步,声音洪亮:“此案的要害,在于其‘谋’,在于其‘叛’!其一,上元灯会,圣上与民同乐,乃是国之庆典。在此时作乱,是为‘大不敬’!其二,他们冲击的是公主仪仗,目标是皇室宗亲,此乃谋害皇嗣之举,是为‘谋大逆’!其三,他们聚众三十余人,皆是亡命之徒,携带兵刃,分工明确,显然是早有预谋的叛乱之举,是为‘谋叛’!”
这位评事越说越激动,脸色涨红:“‘十恶’之中,此案便占了三条!‘谋反’、‘谋大逆’、‘大不敬’!依律,此三条,皆是十恶不赦之罪!主犯当夷三族!”
“夷三族?”
堂上有人倒吸一口凉气。
“仅仅夷三族,恐怕还不够!”
一个更冷酷的声音响起。
众人循声望去,说话的是刑部比部司的员外郎,此人向来以律法严苛,不通人情著称。
他手持一卷律法条文,高声道:“《开皇律》明文规定,‘谋反大逆者,父子兄弟,宗族枝叶,不论同籍与否,不论年齿长幼,皆当连坐,尽行诛戮’!此为‘株连九族’!此外,律法又言,‘罪大恶极,情法难容者,当处极刑,以儆效尤’!何为极刑?凌迟!剐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