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纪尚幼的孩子眼里,性别是一道泾渭分明的界限、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他们自发遵循着这样一条心照不宣的规矩:男生和男生玩,女生和女生玩。
但沈喻是个例外。
从小学起,他就不喜欢和同龄的男生们打闹,而常和女生聚在一起翻花绳儿、做手工,说话声总是轻轻的,笑起来的样子很腼腆,遇到了难过的事情,泪珠就一个劲儿地往下掉。不少男生都在背后取笑他,好听点儿的叫他“妹妹”,难听的就骂他是“娘娘腔”。
更过分的,甚至趁他不注意时来一手背后偷袭,然后佯装惊讶:哦,原来你下边儿有东西。
所有人哈哈大笑。
于是沈喻在懵懂的年纪里,朦胧地意识到自己是个异类。
他在充满恶意的流言蜚语里长大,直到初一那年搬家去了外省,他才像只刚出壳的雏鸟,怯生生地探出头来,藏起自己所有的不对劲,试图重新融入这个世界。
高二时文理分科,沈喻去了文科一班。学校未设专门的艺术班,于是艺术类的学生根据选科散落进了各文化班里。
报道那天下午,沈喻还没进教室,就见门口挨挨挤挤堆满了人,全都探头探脑的,隔着窗户往里望:
“那就是贺景权吧?之前十班那个?”
“妈呀,是真的很帅,我觉得他长得有点像那个周xx......”
“是不是《山海谣》里面那个男二?我最近在追这部剧,超好看!”
沈喻默默地穿过人群:“麻烦让一让,谢谢。”
他早就听说过贺景权的名字——传闻中的七中校草,天生一张明星脸,性格活络,人缘极好,在全年级各个班里都能找到和他勾肩搭背的兄弟,也能找到背地里暗恋他的女生。
高一的时候,沈喻的同桌就曾拖着他去看十班的篮球赛,悄无声息地混进十班队伍里,声嘶力竭地为贺景权加油。
那也是沈喻第一次见到贺景权。
他看见贺景权接过队友传来的球,利落转身三步上篮,在满场沸腾的欢呼声里,不经意地撩起衣服下摆,擦了擦下颌的汗。
沈喻感觉到自己的心跳漏了一拍。
等到篮球决赛那天,沈喻见同桌埋头算着数学题,对操场传来的喧闹声无动于衷,便主动地询问:“你不去看比赛吗?”
“哦,不去了。”同桌正被一道函数题折磨得心烦,闻言抽空回了一句,“那个谁,听说有女朋友了。”
沈喻顿了顿:“这样啊。”
他坐下来,在桌肚里掏啊掏,掏出几套今晚要写的练习卷,挑挑拣拣,决定先从语文开始,数学留到最后。
那一瞬间的心悸就像蜻蜓点水,只泛起了微末的一点涟漪,从此了无声息。
没想到分班后还能见到贺景权。
沈喻站在讲台边上,说不清自己是什么心理,他明知道贺景权大概坐在了什么方位,却偏偏有意地不去看他,而是扭头盯着黑板上的座位表,仔细地从上面找自己的名字。
......哦,他怎么和贺景权坐在一起。
不仅如此,他的座位还在靠窗的那边,要想进去得请贺景权让个路,但贺景权此刻正趴在桌上睡觉。
窗帘只拉了半边,夕阳的光从他后背爬上来,给他镀了层暗橘色的边。他一条胳膊垫在脸下,一条胳膊屈着,搭在脑袋上,随着呼吸轻轻地起伏。
沈喻在旁边踌躇了好几秒,才下定决心拍拍他的肩:“你好,同学。借过一下。”
贺景权睡眼惺忪地抬头看向沈喻,没动,只从鼻腔里闷闷地发出一个音节:“嗯?”
“呃,那个,”沈喻尴尬地指指里面的位子,“我坐里面,可以让我过一下吗?”
“哦,抱歉。”贺景权直起身,往前挪了挪,“你进来吧。”
沈喻忙从缝隙间溜进去。
走到一半的时候,因为书包太大,还不小心撞了一下贺景权的椅背。
沈喻:“......”
他机械地拉开自己的椅子,机械地打开书包,低头在里面漫无目的地东翻西找,假装自己很忙。
贺景权撑不住笑了声,也不睡觉了,就支着下巴偏脸看他。
沈喻被贺景权盯得浑身发毛:“怎么了?”
“我叫贺景权,之前是十班的。”贺景权十分自来熟地抽过沈喻面前的暑假作业,扫了眼封皮上清秀的字迹,念了出来,“沈喻。”
“嗯。”
“你语文很好?”
“......还行吧。”沈喻也不知道他从哪儿看出来的,“为什么这么问?”
“之前月考单科排名,我在前十看见过你的名字。”
沈喻不知道怎么接这句话,愣了片刻,干巴巴地说:“那你记忆力还挺好。”
贺景权又被他逗笑了:“学霸的名字当然记得。以后我有不会的题都问你了,可以不?”
并非学霸,只是偏科。
沈喻这么想着,又回绝不出口,只好心虚地点点头,应下了这声夸赞。
......于是他很快就后悔了。
沈喻是全文选科——倒不是政史地有多好,单纯是物化生没眼看。在三个选科中,地理又是他的一项心头大患,偏偏贺景权也在这方面一塌糊涂,于是每次写作业时都要戳戳沈喻,把脑袋凑过来,用笔尖点着一道简答题,问:
“陕北地区为什么大量种植红枣?”
听起来是一个很常规的题目。
沈喻暗暗地松了口气,开始自信地讲解:“这是考察环境与农作物的关系,首先要分析陕北地区的气候......”
他有理有据、条理清晰地列出了五点原因,然后翻开参考答案对应。
答案上写着:因为红枣的颜色很喜庆,陕北人民喜欢。
沈喻:“......”
沈喻的表情一片空白:“怎、怎么是这样的呢?”
贺景权趴在桌上笑,震得桌椅都在抖。
沈喻被他笑得耳朵通红,有点着恼地推了推他:“别笑啦。”
“哎哟哈哈哈......因为红枣的颜色喜庆......”
“你,”沈喻刚说一个字,也没忍住,被他带着笑起来,“真是的,你干什么......”
两人就这么被一道题目逗得笑了半天,等晚修铃打了才勉强停住。沈喻搓搓有些发僵的脸,吐了口气,准备掏出错题本来看看,贺景权却再次凑上前来,贴着他的耳朵,用气声问:“等会儿放学去食堂吃夜宵吗?”
吐息的热气擦过沈喻的耳廓,沈喻顿时麻了半边。
他像受惊的兔子一样猛地弹开,揉着耳朵,惊魂未定:“不吃。”
“吃嘛。”贺景权追上来蹭他,“我想吃昨晚那个炒饭,你陪我去嘛。”
沈喻实在拗不过他:“那好吧......”
贺景权目的达成,脸上笑眯眯的,总算放过了他。
自从沈喻和贺景权熟起来以后,贺景权就总喜欢这样黏着沈喻耍赖,沈喻时至今日才发现世界上原来可以有这么缠人的人。
譬如,沈喻每周三晚上都要给家里打个电话,让贺景权自己回宿舍去,贺景权不乐意,非要蹲在沈喻旁边等,结果两人都不慎错过了熄灯时间,各自被扣了两分;
再譬如,沈喻作为语文课代表,去办公室抱作业来发时,贺景权也要紧随在他身后,每人抱一半,有说有笑地走回去;
还譬如,贺景权每次有什么活动或比赛时,都必定会拉着沈喻去围观,同时把自己的水杯塞到他手里,让他一结束就要过来迎接自己......
诸如此类。
对此,沈喻表示:“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还以为你是那种又酷又帅的性格。”
正是晚上十点,两人早早地回到宿舍洗漱完毕,贺景权还不想回到上铺,便窝在沈喻的床上,和他挨在一起。
贺景权问:“现在呢?”
沈喻说:“你好黏人。”
贺景权笑了两声,又问:“你不喜欢吗?”
沈喻一噎。
他清楚地知道贺景权的这句“喜欢”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单纯地询问对某件事情的偏好,就像是在问“你喜欢桃子吗”“你喜欢写地理作业吗”“你喜欢在路上碰见半生不熟的人然后僵硬地微笑着打招呼吗”。他不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都说不出口,只能把脸埋在膝盖上,含糊道:“还行吧。”
“我就是很喜欢黏着你,”贺景权把头埋进沈喻的肩窝,和他紧紧地贴在一起,“你是我见过脾气最好的人,和你待在一起很舒服。”
他丝毫没有边界意识地嗅了嗅沈喻的脖颈,“你的沐浴露好香。下次借我用用呗。”
“......”
沈喻的心跳猝然加速。
一下又一下,在空旷的胸腔里回荡。头晕目眩,指尖发麻。他忽然觉得这间八人的寝室怎么忽然变得这么大,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在渐渐地离他远去,他熟悉的对床、角落的羽毛球拍、地上的拖鞋、来去的舍友,也都变得无比陌生。
全世界只剩下身边人传来的体温,以及自己震耳欲聋的心跳声。
完蛋了。沈喻心想。
噢噢噢哦哦!!(兴奋地跳来跳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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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