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4章 四

作者:青相雨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说是要聊聊,走出病房的那一刻,伍思谣却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那个叫麻小亮的警察笑嘻嘻地打过招呼就先走了,只剩伍思谣与林启岭在医院走廊内并肩而行,她要说点什么吗?


    他在哪儿上的大学,毕业后又在哪儿工作?找没找到对象,买没买房,东楚市现在房价挺贵的,她刚回来也在找房子住,再找不到就去睡桥洞吧,哈哈。


    然后两人就可以适时地开怀大笑,空气里充满了快活的气氛。


    可这些话题太老掉牙了,老掉牙到伍思谣都说不出口。


    “听说你初中毕业后不在东楚了?”


    伍思谣没料到是他先开口,印象中林启岭不是个爱闲聊家常的人。


    “嗯,去我外公家住了。”伍思谣点点头。


    “我去你家找过你,邻居说你爸妈连房子都卖了。”


    伍思谣微微一惊,关于房子的事,伍思谣早就与父母统一好了口径,“我爸做生意亏本了,就把房子卖了抵债。”


    “这样啊。”他眸光闪烁了一下,“你这次回来是打算在东楚定居一段时间吗?”


    “老家没什么工作可找,所以我回来打打工。”


    伍思谣耸了耸肩膀。


    医院里人挺多的,这个时代什么地方都有冷清的时候,商场、咖啡店、大街小巷,唯独医院永远挤满了人流,这些手足无措,疲惫乏力的人们,永远在等待、忐忑、祈祷中度过。


    “找到房子住了吗?”


    竟然又是他问了她想问的话,她反问道:“你呢?”


    “我爸妈回南港了,因为我说要留在内地发展,就在东楚市给我买了房。”


    哼,挺有钱的嘛。


    她无可避免地仇富,为了躲避妖事局的追杀,她可是在山沟沟里住了十年。


    林启岭沉吟着,“你要住的话,我可以把钥匙给你——”


    伍思谣仿佛听到了不得了的大便宜,“什么地段?”


    “就在云荷区。”


    “不,不行,云荷区的租金太贵,我住不起。”


    “不要租金。”


    伍思谣听到这话都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租个单间都要三千朝上的云荷区,他免费丢给她一间房住?


    “嗨呀,这太客气了,都是老同学……”


    伍思谣忙不迭地客套着,下一刻就要举手表示愿意入住——


    “不过有个条件。”


    条件……不会是要和她重修旧好吧?


    其实,她现在虽然长得比以前好看了不少,但也没必要一见钟情,一见倾心吧?


    伍思谣在脑子里纠结地胡思乱想着,却听林启岭道:“房屋卫生由你负责。”


    哦……就这?


    “你好像有点失落?”林启岭挑了挑眉。


    “没有啊。”伍思谣扬起灿烂的笑容,“什么时候可以入住呀?林大善人。”


    “现在就可以,你带的行李在哪儿呢?”


    “云荷酒店。”


    “那你先去退房吧。”


    “没。”伍思谣摇头,“我没住酒店,我把行李藏在酒店后头一个铁棚子里,因为浅浅受伤还没来得及拿。”


    “……”林启岭看了看面前的女孩,她的心倒也真大,行李是能随便找个地方藏起来的么?简直像只四处打洞的小兔子。


    林启岭从口袋里拿出车钥匙,“走吧,我带你回酒店。”


    “我先去跟浅浅打个招呼。”


    “不用,我跟她说过了。”


    “啊?”


    “她说你刚回来,让我关照关照你。”


    原来如此。伍思谣点头,的确,他俩以前是好朋友,浅浅开口,他总归不能驳了她的情面,所以,其实是林启浅让他腾出房子给她住的么?


    “其实,我已经找到工作了,也不是身无分文,我可以到外头找房子住的……”


    她话还没说完,他就已经走在最前面了,“走。”


    看着青年霸道十足地出了医院自动门,伍思谣嘴角抽动了一下,这家伙,现在还挺会装酷的。


    林启岭开着自己那辆八成新的深色路虎,载着伍思谣回云荷酒店,一路上伍思谣安静如鸡。


    她今天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色长T,深蓝色的阔腿牛仔裤,一双地摊成色的白球鞋,或许是因为这身青春休闲的打扮,她瞧着跟个十六七岁的青春少女没两样。


    她的确没怎么变化。


    林启岭摁下车钥匙时,忽然这么觉得。


    伍思谣就看着他右手不自然地挠了挠下巴,然后侧过头,车辆平缓地驶进了大路。


    只有伍思谣知道她当然不可能有什么变化,她是妖怪,古时候,厉害的妖怪可以活上千年,再差劲的妖怪也能有两三百的寿命。


    现代的妖怪历经妖力衰弱,普遍寿命只有150-200岁,只稍长凡人,但总归是看着比同岁数的凡人年轻。


    在伍思谣兢兢业业的指挥下,路虎在酒店后方的小巷子里横冲直撞,左拐右绕,总算是抵达了伍思谣藏行李的地方。


    两人下了车,林启岭拉开后备箱,立刻去帮伍思谣拿行李,他来到那个传说中的小铁棚子,逼仄矮小,他开始怀疑这里是不是一间狗屋。


    伍思谣从铁棚子下轻松拖出两只大蛇皮袋,觉察到后方男人的目光后,立刻绷直身体,假装气喘吁吁地扭头:“帮我拿一下吧,林启岭。”


    两只蛇皮袋而已,她当然能轻松拿起来,不仅能拿起,还能像打篮球一样在指尖旋转,跨下传球呢。


    可除了浅浅,她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自己是妖怪。


    林启岭来到她身侧,俯身替她拎起两只蛇皮袋,拎起的那一刻,他僵硬了,“你里面放了秤砣吗?”


    “……”


    伍思谣抬手就要夺去他手里的蛇皮袋,“不行就我来拿吧。”


    “别逞强,你先上车。”


    “哦。”


    伍思谣被他指挥着回到了副驾驶座,双手交叉在膝盖上,指尖忐忑地弹动着。


    汽车后方,青年挥了挥手,地上的两个蛇皮袋便被无形之风托起,稳稳地落进了后备箱。


    他合上后备箱,才发现自己召来的风一不留神把旁边那藏行李的铁棚子震碎了,伶仃当啷的,掉了一地的铁壳子。


    他淡定地回到车门前,拉开车门,绑好安全带后,发动了车辆。


    “怎么了?”听到后方的动静,伍思谣禁不住询问。


    “好像有东西从楼上掉下来。”


    “高空坠物啊,这也太危险了。”


    “是挺危险的,我们赶紧走吧。”


    林启岭一踩油门,伍思谣顿时感到座椅推背,她无意回头,发现一条大黄狗从巷尾处狂奔而来,冲潇洒离去的路虎悲愤不已地狂吠。


    *


    伍思谣昨天为了救林启浅消耗了不少妖力,身体像滩烂泥一样软趴趴的,便正好趁着林启岭开车,窝在副驾驶上睡着了。


    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和他算是相处得最为融洽的那类前任。


    或许是因为之前的那段感情都是初中了,那时候觉得比天大的中学时代,现在想想,也不过就是弹指一瞬。


    曾经感动到泪流满面的韩剧台偶、要命的期中考试成绩、又长又绕的上学路,现在看来,都好像不过如此。


    对于伍思谣来说,她和林启岭的无厘头初恋,或许也只是那些不过如此之中的一个。


    十年之前,喜欢林启岭还是她的一种习惯,一种日常,可十年之后,甚至分开时悲伤凝噎的情绪,她都不大记得了。


    真的是很长的一个十年了。


    她沉沉地打着瞌睡,并不知路虎开进了一片绿植繁盛的别墅区,在别墅区蠲洁寂静的道路上缓慢行驶,最终驶入独立车库。


    觉察到车停下,伍思谣迷迷糊糊地从美梦苏醒,左手边的车门开了,林启岭早早将两个蛇皮袋从后备箱卸到了屋内。


    等到伍思谣醒过来时,他已经关上左侧车门,来到右侧将车门一拉,背光而立。


    于是在睡眼惺忪的女孩眼中,他唯有一道轮廓美好的剪影,青年左手扶着车门,右手撑着座椅边缘,安静地等待她苏醒。


    伍思谣还在思考刚刚做的美梦,到底要选吴彦祖还是古天乐呢,这真是一个难解难分的问题。


    林启岭就低下了腰,慢慢地靠近了她——


    伍思谣一惊,瞬间清醒过来,但又很快闭上了眼,他难不成要抱她?


    谁知他只是探出手,朝主驾位摸索了几下,取出落在主副驾之间的那枚门钥匙,朝她挥挥手,“醒了吗?走吧。”


    伍思谣窘窘地钻出了车门,车库与房子之间有条小道,她跟着林启岭离开车库,走进了那宽阔的两层独栋。


    走进那独栋洋房的一刻,伍思谣还在思考怎么没看到电梯在哪儿,但很快她就发现,这里没有电梯,只有入门时看到的那条优雅的白桦木楼梯。


    从车库走出来进屋就是大厅,远处可看到高挑明亮的落地窗,浅色软绒窗帘,以及脚下的象牙色大理石地砖。


    大厅内部空荡荡的,仿佛刚装修完毕,只摆了一张沙发和几个装满杂物的纸箱子。


    也太大了,难不成这是个群居房?


    伍思谣虽然在山沟沟里呆了十年,但也有网上冲浪,对于这种都市乱象还是有所了解的。


    林启岭随手打开了楼梯口的灯,“东西还没来得及收拾,有点乱。”


    “你不会想告诉我,这栋大别墅都是你家的吧?”


    “不算大,才四百平。”


    “……”


    她面露尴尬的微笑,“我住哪儿?”


    “二楼朝南,靠近阳台的那间卧室。”林启岭径直上楼,“你的行李我已经放在卧室门口了。”


    “谢谢,谢谢。”伍思谣虽然嘴上说着谢谢,但突然有点怂了,这么大的房子她一个人住?


    她知道林启岭家里比较有钱,他并非东楚本地人,出生于隔海繁华的南港,似乎是因为父母工作的原因才在这里定居,但那时候他住的也就只是和浅浅家里一样的大平层而已。


    可现在,她突然直观感受到他的家庭条件了,父母随手就给他在如今寸土寸金的东楚买了一栋大别墅,虽然不太清楚地段,但离云荷酒店也就十公里左右的距离,这是否太夸张了?


    当初爸妈卖了老破小赚的那点钱,估计都不够买这儿两个厕所。


    更别提自从东楚房价上涨,老破小敲定拆迁后,伍家二老双眼无神地在沙发瘫坐了好几天。


    伍思谣抬手擦了擦额头的汗,双腿颤颤悠悠地跟着林启岭上楼。


    搞不好,这里其实是凶宅?


    因为阴气太盛,所以林启岭想让她当炮灰,帮他挡挡灾?


    只是别说阴气了,这屋子里连甲醛味都嗅不到。


    算了算了,即便死过人,只要房租水电全免,她和阿飘谈恋爱都不成问题!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