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妖怪这件事不可明说》 第1章 一 林启浅打开手机看了看时间,还差两分钟夜晚七点,包间内的圆桌前,已经坐满了交谈的男男女女,十年过去,他们大多打扮相当成熟了。 A同学西装革履,聊起了近来的股票与期货,话语间全是叹息悔恨; B同学正在展示自己新做的指甲与刚烫的头发,她靓丽的容貌与手挎的LV包包很是搭调; C同学絮叨着昂贵的奶粉钱,吐槽婆婆一番后,大声地表示:“放他娘的狗屁,谁爱生谁生!反正我是不生了!” 林启浅觉得很有意思,A同学以前爱将鼻屎黏在黑板下侧,美其名曰“埋雷布阵”,气得“踩雷”的任课女老师七窍生烟,从此成了讲台边宝座的常客; B同学那会儿又黑又瘦,与隔壁班的河童男堪称虐恋情深,没事就拿着圆规在手臂上改花刀; C同学更是第一个在班上宣布:“反正老娘这辈子是不结婚,也不可能生孩子的了!” 但现在,最调皮的学生瞧着最正经,最恋爱大脑的同学过得最潇洒自如,最向往无拘无束的女孩则踏入了婚姻的坟墓,成了过去嗤之以鼻的家庭主妇。 林启浅与这里的大多数一样,在年少时留着非主流的厚刘海,摆荡着长长的校服袖子,暗恋着某一个不可言说的人。 也与大多数一样,青涩的她换上了成熟的职业套装,喝着一杯低度数的酒,等待着某个熟悉的身影能出现在同学会上。 不然,她干嘛来这里呢?不然,他们干嘛来这里呢? 炫耀?叙旧?还是单纯闲得发慌? 来到这里的人,总归是有想见的人,无论是喜欢的,还是讨厌的。 比如说现在,林启浅很想见到伍思谣。 伍思谣是初二的时候转到二班的,这个女生如同那个年纪的其他女生一样,梳着高高的马尾,面容清秀,穿着夏季短袖校服,背着暗红色的双肩包,上头还印着一只橘黄色的大耳朵叮当猫。 她瞧着冷冷的,不爱说话,校服的外套总是皱巴巴的,传言她家里很穷,放学后总是到外头捡瓶瓶罐罐贴补家用。 林启浅本来还以为那只是谣言,有一天她下了公交,竟然真的看到她手提一只尿素袋,游荡在街头,认真地捡垃圾—— 那时的她吓得慌不择路,连忙转过头,生怕自己突然的到来会令女孩感到难堪,谁知女孩握着大大的尿素袋,主动来到她面前,指了指她手里喝完的矿泉水。 “可以把瓶子给我吗?” 林启浅愣了愣,红着脸把手里的矿泉水瓶递给了她,看着女孩满不在乎地将空瓶子塞进自己的尿素袋子里。 这是她与她说过的头一句话,那以后,两人开始相熟。 林启浅在“群英荟萃”的二班中是非常不显眼的那个,她家境殷实,但性格内敛,成绩中上,家里的哥哥姐姐都比她优秀多了,因此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家里,她都如同隐形人一般,不被人关注。 她其实也有朋友,只是年少的她也常常怀疑,那些只有在她请客吃KFC时才露出热情笑容的朋友到底算不算朋友。 然而伍思谣与她们都不一样,她不要KFC,也不爱假笑,她只需要林启浅喝完水后,把手里的空瓶子递给她就行。 且不管她给不给她瓶子,她都是一副冷淡警觉的模样,活像只偶得榛子的小松鼠一样,鬼祟又单纯。 呆她身边时,林启浅就会很安心,很放松,即便她什么也不说,只是默默收拾着自己那一袋空瓶子,直到夏夜蝉鸣如织,街巷路灯渐次亮起。 “你还不回去做作业啊?”林启浅问她,“你天天都捡瓶子吗?” 伍思谣反问:“那你呢?” “我作业都在学校做完了,我爸妈忙着出差呢,没空管我。” “我和你差不多。”伍思谣顿了顿,“我妈也不管我,她让我出来捡垃圾,要是捡不完……” “捡不完会怎样?” 女孩沉默一阵,摇头道:“没什么。” 林启浅久久地望着她,很快,她就开始有意识地观察伍思谣了。 某次体育课上,体育老师吆喝着口令,大家都在做伸展运动,女孩双手一抬,右手臂内侧大块连绵的青紫,看得林启浅满目错愕。 她出生优渥,从小泡在蜜罐子里长大,哪里见过这样触目惊心的场景? 觉察到少女惊骇的目光后,伍思谣扑上来,捂住她的嘴,眼神闪烁。 下了体育课,伍思谣到小卖部买了一根老冰棍递给她,“浅浅,我给你买了冰棍,你别告诉其他人好不好?” 林启浅眼里转悠着晶莹的泪珠,望着对面手持冰棍,满脸忐忑的女孩,伸手紧紧地抱住了她。 从那以后,林启浅决心亲自守护伍思谣,守护这个捡垃圾的单纯女孩。 她们成了最要好的朋友,一起上学一起放学,谈论着电视里的帅气男明星。 林启浅喜欢谢霆锋,伍思谣错买了一堆陈冠希的海报,弄得林启浅无奈又发笑; 她和她逛了又逛文具店,对店里的漂亮笔记本与圆珠笔爱不释手,却一个也没舍得买; 她们同样喜欢吃校门口卖的臭豆腐,是那种今晚吃了明天就蹿稀,但第二日还要捂着发疼的肚子去买的那种喜欢…… 或许是因为她的陪伴在无意中起到了一点作用,伍思谣身上再也没有了新的伤痕。 可学生时代的夏天那样短暂,短暂到如同流星稍纵即逝,转眼间,她们就迎来终结,转眼间,她们就因为毕业失散于人海。 她再也没见过她,高中繁忙的学业,大学一地鸡毛的社团与绩点,还有那些似是而非的狗血恋情,一点一点,泥瓦堆砌,债台高筑,将林启浅变成了如今圆滑市井的模样,她几乎忘了在过去她还有那些美好青涩的时光…… 社会这只巨大的怪兽,快把她吞没殆尽了。 后来,在今年春天的第一个月,林启浅偶然得知了伍思谣的联系方式。 「今年小A组织了同学会,你要是有空的话,就来瞧瞧吧?」 她发过去了短信,等待她的回复,她淡淡回了几个字「有空我会去看看」。 时间定格在晚上七点三十分,林启浅仍然没有看到伍思谣的身影。 结束了?这回是真的结束了吧。 她并不知道她是否还在东楚市,也并不知道她有没有空,她只是莫名想见她,也许也并不是想见她,而是想追忆那一段无可挽回地逝去的年少时光。 在那些时光里,有满墙的复古海报、写不完的作业与日记、还有那个捡瓶子的少女,充满单纯与希望的瞳眸。 那些美好的种种,都将随着这场同学会的结束万劫不复。 她不自觉叹了口气,在济济的圆桌前如坐针毡,她拎起包包,找借口去厕所,打算上完厕所就离开这热闹也空寂的聚会。 林启浅今天是生理期,她得换姨妈巾,所以厕所上得也慢了一些。 当她上完厕所,抬手摁下冲水按钮时,厕所隔间门扇外,响起了“咔哒”一声。 像是钥匙串掉在了地上,但掉得非常干脆,干脆到有些不像钥匙串会发出的声响。 她放下裙摆,确认身上没有沾到姨妈血后,正要缓缓抬手,打开隔间的门扇。 忽的,一阵凉风从头顶吹过,她不自觉抖了一下,或许是身为猎物的本能,她小心翼翼地抬起了头。 那里,伏着一个“生物”,林启浅不知道这么形容是否准确,它的脑袋近似于三角状,两端长着尖而弯的羊角,脑袋以下没有实体,尽是浓密的黑雾。 这生物有两只硕大的眼睛,原本是鬼火一般的幽蓝,此刻猩红正在迅速地爬升,将它的眼珠子盈满如血月。 林启浅颤颤巍巍地往后退,一屁股坐在了马桶盖子上,“妖,妖怪……” 她听过很多妖怪的传闻,但万万想不到会在今天被她给撞上了。 这里可是酒店,这么严密的安保怎么会有妖怪呢!? 可现在的她来不及细想,她被困在这个窄小的厕所隔间内,无处可逃,妖怪就趴在隔间门扇之上,看隔间内的她,就如同一块乖乖摆在盒子里的美味切片蛋糕。 黑色妖怪发出闷闷的轰隆声,林启浅以为他没有物理意义上的嘴巴,谁知下一刻,它张开了血盆大口,黑雾抬升,它的头颅就缓缓往下沉,巨口对准林启浅而去。 柔弱的女子只好抄起一旁的马桶塞,惊恐地尖叫:“救命……谁来救救我!” 四面环绕着黑色的雾气墙壁,林启浅曾在电视里看过科普小节目,她知道有些强大的妖怪知道怎么布置结界,不仅能阻断视野还能隔绝声音,无论人类叫喊得多大声,正如那句经典台词一样——喊破嗓子也没人来救你。 尽管满心绝望,她依然手持马桶塞乱挥乱舞,“走开走开!” 冰凉的泪水落在手背,那黑雾终于还是蔓延至全身,恶臭的巨口吞没她的上肢,双手无力地垂落,马桶塞软趴趴地滚落到了隔间之外。 “咻——” 四周静得能听见厕所外钟表走动的滴答声,“嘭!!!” 漫天火花绽放,林启浅摔在门扇上,硬生生将闭合的门扇撞开,她倒在了坚硬的大理石地面上,看着四面绽放的鲜红火花。 那高大的羊角妖怪在火花之间崩裂破碎,它高昂三角脑袋,呜咽着扭曲发狂。 额头摔破了,林启浅晕乎乎地看着流溢地面的血迹,她看到一双白色球鞋奔入灰暗的厕所。 那人有着狐狸一样绒而青灰的尖脸,她手持一把青色短弓,抬手再次射去一箭。 这一箭洞穿怪物猩红的双眼,随着火花剧烈绚烂地绽放,羊角妖怪终于化为飞灰湮灭。 她朝她狂奔而来,“浅浅!” “思谣……”她沉沉合眼。 夏日蝉鸣在这个春天无端地奏响。 [粉心]点个小收藏叭~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一 第2章 二 云荷区发生了一起原因不明的爆炸事件,爆炸共造成两人受伤,云荷酒店七楼厕所被炸翻了天,整个楼层破了个大窟窿。 酒店经理扑在门边哭天抢地。 市局刑侦一队负责侦查此案,队长郑演相当头疼,“TNND,怎么会有人闲到炸屎啊?” 警员小亮与几个同事还没取证几分钟,就从女厕所破损的大门钻了出来,对着盘问酒店经理的队长道:“队长,我这里有点眉目。” 郑演拔下嘴边的那根烟头,“什么眉目?” “我的眉目就是——”小亮清清嗓子,“咱们似乎可以当甩手掌柜了。” “怎么说?” “七楼的妖气报警器坏了。”小亮将手里的那只电子检测计交到了郑演手里,“妖气浓度检测5%上下,完全符合妖怪作案后妖气遗留浓度。” 郑演将嘴里的烟头吐到垃圾桶内,一时不知该高兴还是忧心,“这个月都第几起了?算了,那就交由妖事局处理吧,小亮,你上回是不是留了妖事局那个谁的手机号?” “缉妖科一级缉妖员林启岭!” “对,林启岭,你跟他打个招呼,让他先过来,手续我们后面补。” 小亮立刻拨打了电话,不料下一秒女厕所门外便响起了有规律的铃声,海潮声阵阵涌起,其中夹杂着鸥鸟振翅飞起的呼号。 “郑队,我在这里。” 男子站在警戒线外挥动了一下手臂,将手机揣到了那件浅绿色冲锋衣左侧口袋内,他朝守在警戒线外的警员招招手,而后拉开警戒线,俯身走入案发现场。 随着他缓缓起身、抬头,那座平平无奇的女厕所在其视线中骤然绽红。 * 伍思谣得有十年没回过东楚市了。 她坐在医院三楼的窗口,盯着窗外幽幽的蓝楹树,一处枝桠特立独行地探到了窗户内,她不禁伸出手去摘花叶,却被进门的护士骂骂咧咧地赶下了窗子,最终灰溜溜地来到病床前。 她决心削个苹果,但水果刀拿到手中,刚削了两下,林启浅就醒了。 这整得伍思谣有点局促,她也有十年没见过林启浅了。 林启浅头缠绷带,脸色苍白,望着削苹果的女孩。 十年过去,女孩好像没怎么变化,岁月在大部分同学脸上都留下了或多或少的痕迹,只有她,尽管换了发型,由从前的高马尾变为现在的及肩短发,尽管真的高了一点,白了一点,却还是那副不开口就冷冷淡淡,隔绝世外的模样。 林启浅脑子胀胀的,之前发生的事情,她是不是该当做没看到呢?嗯,当做没看到最好吧? 没有什么妖怪,也没有什么手持短弓一箭杀死妖怪的狐面女孩。 都是错觉,那都是错觉,万一是真的,面前的女孩应该也有办法消除她的记忆吧?就比如说黑衣人里头的记忆消除器,她也不介意把那些忘得干干净净。 然而护士巡房结束,离开这间病房后,伍思谣立刻就拉起了帘子。 她将墙边的板凳倒放在病床前,一屁股坐了下去,她眨了眨眼睛:“我是妖怪,浅浅。” “……”太直接了。 林启浅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发问,她犹犹豫豫半天,才吐出两个字:“狐妖?” “不,貉妖,一丘之貉的那个貉。”她见林启浅还是满脸疑惑,“长得跟浣熊差不多。” 林启浅随即恍然大悟,“你是妖,所以在酒店厕所的时候,是你用你的妖术救了我对吗?” “我也没想到那里会有恶妖,不得已出手。”伍思谣挠了挠头,“如果吓到了你的话,对不起。” 林启浅无奈道:“你是为了救我,我有什么好吓到的?就算是吓到,也是被那只差点吃了我的妖怪吓到。” 伍思瑶松了口气。 林启浅沉下双眸:“话说回来,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你不怕我举报你吗?要知道,现在这个时代,妖事局对于妖怪可是格杀勿论的。” “因为我决定告诉你这些年的真相,所以,对于我的身份,我不想再隐瞒了。” 林启浅心里咯噔了一下。 “浅浅,很抱歉十年前我不辞而别,中学毕业后我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你,因为我和我的父母都离开了东楚市,那时候妖事局展开了对妖怪的大追捕,我不得不回到家乡闭门修炼,直到最近,修炼结束,我才得以返回东楚市与你联系。” 伍思谣一口气说完,忐忑地等待林启浅的反应,“你是来道歉的?” “算……算是吧。” “你是说,我每天在路口傻等你、打你呼机、去你家找你,都没联系上你,是因为你是被追杀的妖怪,跑去躲避缉妖员的追杀了?” 伍思谣再次沉重地点头。 林启浅眉头蹙得紧紧的,看得伍思谣更加忐忑了。 只听女孩冷哼道:“这就想我原谅你?你知道我找你找了多久吗?你知道在找不到你的日子里,我没一刻不在胡思乱想!我们说好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可你一毕业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甚至在想,在想……” “什么?” “你是不是还在被你妈妈家暴,是不是都死了……”林启浅越说声音越低。 “家暴?” 伍思谣满脸疑惑。 林启浅指了指她的胳膊,“你初中的时候,身上总是有伤,我都看到了。” “哦,伤啊?”伍思谣抱起胳膊,“的确是被我妈妈打的,她每次看到我偷懒不修炼,就要暴打我一顿,每次我都打不过她。” “所以,这不是家暴?” 伍思谣不好意思地笑道:“互相打的话,应该也不算,我妈妈只是觉得我没什么危机感,想让我变得更加强大,能撑起一片天,那时候我整天和你玩,还被她说我四处鬼混,不好好修炼,迟早要被缉妖员抓走——” 林启浅瞪大了眼,原来如此,“那捡垃圾呢?你当时为什么要到处捡瓶子?” “捡垃圾是我们貉妖独特的修炼方式之一,很多年幼的貉妖都会捡垃圾,人类使用过的物品上会遗留‘物念’,貉妖可以吸收这些‘物念’转换为妖力,说起来,空瓶子的‘物念’是最多的。” “……” 困扰多年的谜团得以解开。难怪,林启浅嘴角猛烈地抽抽着,难怪那时候伍思谣虽然穿着质朴简单,但那股没心没肺的悠闲态度,实在不像是要靠捡瓶子度日的穷学生。 “说到这里,你还是不肯原谅我吗?”伍思谣叹了口气,“没关系,反正我只是来碰碰运气,你要是不愿意,我现在就走,回俺们村继续修炼个百八十年。” 她说完,还真起身要走。 林启浅板出的严肃神情被这句话击破,她噗嗤笑出声,“算了,百八十年后我都入土了,赶紧过来!” 伍思谣立刻转头,扑到了病床上,林启浅随即伸出双手,将面前的女孩紧紧抱住。 “不许再随便离开了!” “好的。” “伍思谣,我们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好的,林启浅!” 伍思谣淡淡一笑,抬手回应着她热烈的拥抱。 “咚咚,咚咚。” 病房外忽然响起了敲门声,伍思谣撒开手,“我去开门。” “可能是护士姐姐又来了吧?”林启浅猜测。 伍思谣来到门口,扭开把手,将房门缓缓打开—— 面前是一个俊秀青年,他放下敲门的手,怔愣原地,双唇翕张了下,却一句话也没说出口。 从青年旁边钻出来一个笑眯眯的男人,“你好,关于云荷酒店女厕所爆炸事件,有几个问题想问问受伤的林启浅女士。” “你们是警局的人?” “是的。”笑眯眯的男人出示证件后,说道:“刑侦一队麻小亮。” 伍思谣看了眼那个发呆的青年,回头瞧着空荡荡的病房,“警察叔叔好,浅浅在里面,凳子好像不够,我去拿个板凳——” “不用这么麻烦!我俩站着也行!” 麻小亮还没说完,伍思谣已经出去找板凳了,两人只好先行来到病床前。 这间病房内除了林启浅外没有其他病人,警察来问话是意料之内,林启浅伤得不重,只是额头撞地时磕出了点血,惊吓过度暂时晕厥了过去。 她甚至还能给麻小亮和那个不知名的警察倒水。 “劳烦了劳烦了。”麻小亮倒也不客气,接过水就喝,“小林,你也喝啊!” 林启浅抬手将另一杯水递给那站着的警察,看到他的一刻,她蓦地睁大了眼。 那人果然接过水,但只是握了握,就将水杯放在了床边的桌子上,转手拿起了盘中那还没削完的苹果。 林启浅打量了他好一会儿,才不确定地问道:“林启岭?” “哎哟!你们认识啊!”麻小亮看了看林启浅,又看了看青年,“我说你们名字怎么那么像呢?你们不会是姐弟?兄妹?” 林启浅干干地哈哈着,“初中同学。” “老同学啊!有意思!”麻小亮拍了拍青年的肩膀,目光意味深长,“好了好了,等会儿再好好叙旧吧,咱们先聊聊爆炸案。” 麻小亮正要坐在那唯一的板凳上,青年瞧了他一眼。 他立马屁颠屁颠地挪开,“还是小林你来问吧。” 林启浅打量着面前坐下的青年,果然是他,林启岭。 林启岭是林启浅初中同班同学,到了高中两人也还是一个学校,虽然高中毕业后就没联系了,渊源倒很深。 话说,好些年没见面,他好像是更帅了一些?不愧是当年随手屠尽校草榜的男人。 “启岭,你今天怎么没来参加同学会?小A说联系你了,可我没看到你。” “我知道。”青年取出随身携带的笔记本,“无聊,懒得去。” “好吧,思谣回来了——”林启浅轻咳了一声,“你刚刚应该跟她打招呼了吧?” 青年沉默了下,“嗯。” “那你怎么……” “她好像没认出我。” “哈?” 第3章 三 伍思谣搬着不知从何处捡来的塑料凳子,站在门口,她在考虑要不要进去。 进去总归是有点尴尬的吧? 林启岭应该没认出她吧?但他看到她的那一刻还是呆了呆,他认出她了? 他并没有叫住她,也可能只是觉得眼熟。 这实在是太尴尬了。 林启岭与林启浅、伍思谣同为东楚初中三年二班毕业,伍思谣是初二转进来的,在她转学之前,林启岭和林启浅就已经是朋友了。 一个叫林启岭,一个叫林启浅,又常常一起玩,伍思谣下意识就以为这俩人是亲戚,林启岭肯定是浅浅的哥哥或者弟弟吧? 搞不好还是龙凤胎呢,尽管俩人长得没半点相似,但伍思谣竟也自顾自地给看像了。 伍思谣和林启浅成为了好朋友,自然而然她就顺带着认识了林启岭了。 那时候林启浅带着只会捡垃圾的她开始看偶像剧,那些狂洒狗血的韩剧、台偶把她看得头晕目眩,偏偏,身边又有个林启岭这样的男孩。 林启岭是很受欢迎的那类男孩子,他出生于南港,又打小在国外长大,回国没两年,带点ABC味儿的口音黏黏糊糊的,鲜奶麻薯一样粘牙软糯。 少年皮肤白而不病态,是非常健康的小麦色,明显的双眼皮,小狗似的大眼睛,轮廓虽然精致,却少有混血感,活脱脱的东方小帅哥。 那个年纪的男孩子,大多像聒噪的猴子一样上蹿下跳,不被沾一手鼻屎就算不错的了,于是乎,像林启岭这样,只会安静低头看书,偶尔腼腆地抬头笑笑的男孩就成了一道稀罕的风景线。 起初,伍思谣是没关注到林启岭的,因为她觉得他也就那样,假惺惺的,又不爱搭理她,弄得伍思谣以为自己成了介入他与林启浅友谊的不速之客。 直到林启浅说起这件事:“思谣,你觉不觉得启岭长得挺像谢霆锋的?” 林启浅在那个年代也算小脑残粉一枚,年仅十四岁的她,酷爱各种港台明星,谢霆锋最甚,她自诩锋迷,带着伍思谣听他的歌,看他的电影,房间里也贴满了各式各样谢霆锋的海报。 伍思谣盯着那坐在教室窗边,在语文老师高亢激昂的朗读声中,淡定如鸡地偷写数学作业的男孩,这一日下午的阳光慵懒而柔和,将他的轮廓印得极深。 她悄悄探出手,用食指与拇指远远框住他的轮廓,想将那幅画面摘下来,就好像这么用力一摘,他的侧影就会印在便士上,落入她的口袋,这就是语文老师在黑板上写的那四个大字——奇货可居。 可惜林启岭不是英国女王,世上也不可能有雕刻东楚初中二年二班小屁孩的便士。 “一点都不像。”伍思谣给出了评价。 林启浅有点气,伍思谣也不知道她干嘛生气,她也没贬低她的偶像啊。 伍思谣那时候确实觉得不太像,都是一个鼻子两个眼儿? 但如今长大的林启岭,只是在病房内略微看了那么一两眼,就令伍思谣顿觉,他还真有点像。 或许是因为长大了,轮廓五官都长开了,极像年轻版谢柠檬,就是那个在新警察故事里白白嫩嫩的郑小峰,同样穿着一件浅绿色的长款外套。 只是电影里的那件要港风一些,林启岭穿的这件则是常见款式的冲锋衣。 后来伍思谣才知道林启浅干嘛生气,她看偶像剧脑子看坏了,身边又恰好有一个女性好友,一个男性好友,她想当红娘给他们凑一对。 年少的伍思谣仔细考虑了一下,虽然她对林启岭没那个意思,虽然他也还是个小屁孩。 但林启岭是林启浅的亲戚,要是和林启岭在一起的话,就是亲上加亲,她就能永远和浅浅在一起了。 倒也不赖。 她开始谨遵林启浅的旨意,试图和林启岭搞好关系,比如给他买很多很多的老冰棍,或是请他吃KFC,虽然钱都是林启浅特别赞助的。 不过林启岭好像不怎么贪吃,他不爱吃冰棍,连KFC也兴趣寥寥——真是个怪人! 林启浅呢,也老爱给她出馊主意,吃两回KFC就催促她告白一次,结果,一次也没告白成功,伍思谣倒是吃得肚皮饱饱,越发圆润。 那天晚霞将少年的背影拉成纸片一样长长的,薄薄的。 伍思谣跟在他身后,不知为何他的脚步顿下,她一头撞到了他的后背。 伍思谣撞得额头生疼,也觉得不耐烦,“我告白那么多次都拒绝,你是不是不喜欢我,林启岭?” “是啊。” 她没想到他回答得相当干脆利落,他反问:“可你喜欢我吗?” 伍思谣愣了愣,“当然喜欢……” “Do you hear yourself ?” 这显然是在为难她贫瘠的英语。 他突然变得有点生气,将买KFC送的上校老头丢到了她的手里,“你知道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吗?” 伍思谣望着手里和蔼微笑的老爷爷,不自觉开始思考他话中含义,什么叫喜欢,什么叫爱,什么跟什么啊…… 可,她喜欢林启岭吗?那在偶像剧里轻飘飘如鸿毛的几个字,从林启岭口中说出来时仿佛有着泰山的重量。 初三上学期,小A因为“埋雷”事件闯下大祸,被班主任左迁至讲台边边,伍思谣取而代之,坐到了林启岭的右手边。 她在万众瞩目下,挎着叮当猫背包来到他的身畔,也在万众瞩目下,意料之外地“早恋”了。 * 林启岭问了几个问题,不痛不痒,也就是现场有没有什么异常,有没有看到什么不寻常的东西啊。 林启浅能回答的都回答了,但她对于那个妖怪,对于伍思谣,一个字都没透露。 “我就是在上厕所,突然就被炸昏头了。” “这么离奇?”麻小亮攥着下巴,“不会是有妖怪吧?” 林启浅故作惊讶,“是吗?听起来还真有可能?” “两位警察叔叔,有妖怪那应该和妖事局的联系吧?” 伍思谣搬着凳子悠悠归来,麻小亮笑道:“说得很对——” 不过妖事局的人办事还非要拉着咱们警局的人打下手,这是否有点……? 算了,谁让最近妖怪四处作乱,整得妖事局蒸蒸日上,缉妖科都变成国家重点部门了呢? 麻小亮皮笑肉不笑。 伍思谣躲开林启岭若有似无的视线,将塑料凳子给了麻小亮坐,她则坐在了床的另一侧,继续削苹果,苹果削过的那一半都开始氧化了,几块暗沉的棕色。 “我的问题都问完了。”林启岭合上了手里的笔记本,麻小亮立刻接道:“那林小姐,如果警局联系你来做调查,劳烦你尽力配合哈!” 林启浅点头道:“好的。” 林启岭正要起身,林启浅赶忙找起了话题,“启岭,我还以为你大学毕业就在首都发展了呢,这几年我都没见过你,你啥时候回来的?” “就这阵子,工作需要。”他的回答相当简略。 “这样啊,也是,你们这行是要跑来跑去的?” 林启浅也不大确定,她甚至都不知道原来林启岭去首都上的是警察大学,可她分明记得高考他考了全校第三,红榜上的名字后头,清清楚楚写着“首都大学”。 他怎么会做了警察? 初中的时候,林启浅和林启岭的确是朋友,因为两个人名字特别像,家住得也近,上下学的时候老是碰到,自然而然就认识了。 以林启浅看遍偶像剧的阅历,一开始确实觉得,哎呀这个男生名字和我好像,长得还那么帅,不会是什么特别的缘分吧。 然而深入了解后,她发现这家伙反差过大,外表温良无害,实则……嗯,不可描述。 林启浅接受无能,从此死了这条心。 加上林启岭对谁都是一副温和也冷漠的态度,林启浅压根没想过这家伙要是谈起恋爱会是什么模样。 直到,伍思谣出现了。 她背着叮当猫双肩包,站在低头整理书本试卷的少年面前,那向来平静到有些麻木的少年,蓦然抬起了头,恍惚盯着她,耳下漫起了罕见的红粉。 那还是林启浅头回看到这个淡定到极点的少年露出那种表情。 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就只是在放学后的一个下午,窗外有风吹梧桐叶子的沙沙声,浅色窗帘像海鸥翅膀一样翻飞,就只是林启浅让伍思谣去问一下林启岭要不要一块儿回家。 他就这样了,他就这样了!? 这十年的时间,林启浅知道自己做了不少蠢事。 比如说早起到学校才发现秋裤穿反了,火急火燎跑去厕所结果把外裤也穿反了; 在高考前最后一堂习题课打瞌睡,不料数学最后一大题正好有类题,气得她在考场上捶胸顿足; 大学一心恋爱,结果呕心沥血谈了个纯种大渣男,毕业好几年都没缓过劲来…… 但有一件事,她从来没觉得自己做错过。 唯一一次,在初三上学期,她的执着让林启岭握住伍思谣的手,朝教室门口呆愣的所有人宣布:“我喜欢伍思谣。” 现在,她觉得,好像又到了这么一个需要她的时刻。 “思谣,这么多年没见面,你要不要和启岭聊聊啊?” 林启浅笑着转头,削苹果的女孩手僵硬地往下一落。 [粉心]点个小收藏叭~日更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三 第4章 四 说是要聊聊,走出病房的那一刻,伍思谣却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那个叫麻小亮的警察笑嘻嘻地打过招呼就先走了,只剩伍思谣与林启岭在医院走廊内并肩而行,她要说点什么吗? 他在哪儿上的大学,毕业后又在哪儿工作?找没找到对象,买没买房,东楚市现在房价挺贵的,她刚回来也在找房子住,再找不到就去睡桥洞吧,哈哈。 然后两人就可以适时地开怀大笑,空气里充满了快活的气氛。 可这些话题太老掉牙了,老掉牙到伍思谣都说不出口。 “听说你初中毕业后不在东楚了?” 伍思谣没料到是他先开口,印象中林启岭不是个爱闲聊家常的人。 “嗯,去我外公家住了。”伍思谣点点头。 “我去你家找过你,邻居说你爸妈连房子都卖了。” 伍思谣微微一惊,关于房子的事,伍思谣早就与父母统一好了口径,“我爸做生意亏本了,就把房子卖了抵债。” “这样啊。”他眸光闪烁了一下,“你这次回来是打算在东楚定居一段时间吗?” “老家没什么工作可找,所以我回来打打工。” 伍思谣耸了耸肩膀。 医院里人挺多的,这个时代什么地方都有冷清的时候,商场、咖啡店、大街小巷,唯独医院永远挤满了人流,这些手足无措,疲惫乏力的人们,永远在等待、忐忑、祈祷中度过。 “找到房子住了吗?” 竟然又是他问了她想问的话,她反问道:“你呢?” “我爸妈回南港了,因为我说要留在内地发展,就在东楚市给我买了房。” 哼,挺有钱的嘛。 她无可避免地仇富,为了躲避妖事局的追杀,她可是在山沟沟里住了十年。 林启岭沉吟着,“你要住的话,我可以把钥匙给你——” 伍思谣仿佛听到了不得了的大便宜,“什么地段?” “就在云荷区。” “不,不行,云荷区的租金太贵,我住不起。” “不要租金。” 伍思谣听到这话都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租个单间都要三千朝上的云荷区,他免费丢给她一间房住? “嗨呀,这太客气了,都是老同学……” 伍思谣忙不迭地客套着,下一刻就要举手表示愿意入住—— “不过有个条件。” 条件……不会是要和她重修旧好吧? 其实,她现在虽然长得比以前好看了不少,但也没必要一见钟情,一见倾心吧? 伍思谣在脑子里纠结地胡思乱想着,却听林启岭道:“房屋卫生由你负责。” 哦……就这? “你好像有点失落?”林启岭挑了挑眉。 “没有啊。”伍思谣扬起灿烂的笑容,“什么时候可以入住呀?林大善人。” “现在就可以,你带的行李在哪儿呢?” “云荷酒店。” “那你先去退房吧。” “没。”伍思谣摇头,“我没住酒店,我把行李藏在酒店后头一个铁棚子里,因为浅浅受伤还没来得及拿。” “……”林启岭看了看面前的女孩,她的心倒也真大,行李是能随便找个地方藏起来的么?简直像只四处打洞的小兔子。 林启岭从口袋里拿出车钥匙,“走吧,我带你回酒店。” “我先去跟浅浅打个招呼。” “不用,我跟她说过了。” “啊?” “她说你刚回来,让我关照关照你。” 原来如此。伍思谣点头,的确,他俩以前是好朋友,浅浅开口,他总归不能驳了她的情面,所以,其实是林启浅让他腾出房子给她住的么? “其实,我已经找到工作了,也不是身无分文,我可以到外头找房子住的……” 她话还没说完,他就已经走在最前面了,“走。” 看着青年霸道十足地出了医院自动门,伍思谣嘴角抽动了一下,这家伙,现在还挺会装酷的。 林启岭开着自己那辆八成新的深色路虎,载着伍思谣回云荷酒店,一路上伍思谣安静如鸡。 她今天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色长T,深蓝色的阔腿牛仔裤,一双地摊成色的白球鞋,或许是因为这身青春休闲的打扮,她瞧着跟个十六七岁的青春少女没两样。 她的确没怎么变化。 林启岭摁下车钥匙时,忽然这么觉得。 伍思谣就看着他右手不自然地挠了挠下巴,然后侧过头,车辆平缓地驶进了大路。 只有伍思谣知道她当然不可能有什么变化,她是妖怪,古时候,厉害的妖怪可以活上千年,再差劲的妖怪也能有两三百的寿命。 现代的妖怪历经妖力衰弱,普遍寿命只有150-200岁,只稍长凡人,但总归是看着比同岁数的凡人年轻。 在伍思谣兢兢业业的指挥下,路虎在酒店后方的小巷子里横冲直撞,左拐右绕,总算是抵达了伍思谣藏行李的地方。 两人下了车,林启岭拉开后备箱,立刻去帮伍思谣拿行李,他来到那个传说中的小铁棚子,逼仄矮小,他开始怀疑这里是不是一间狗屋。 伍思谣从铁棚子下轻松拖出两只大蛇皮袋,觉察到后方男人的目光后,立刻绷直身体,假装气喘吁吁地扭头:“帮我拿一下吧,林启岭。” 两只蛇皮袋而已,她当然能轻松拿起来,不仅能拿起,还能像打篮球一样在指尖旋转,跨下传球呢。 可除了浅浅,她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自己是妖怪。 林启岭来到她身侧,俯身替她拎起两只蛇皮袋,拎起的那一刻,他僵硬了,“你里面放了秤砣吗?” “……” 伍思谣抬手就要夺去他手里的蛇皮袋,“不行就我来拿吧。” “别逞强,你先上车。” “哦。” 伍思谣被他指挥着回到了副驾驶座,双手交叉在膝盖上,指尖忐忑地弹动着。 汽车后方,青年挥了挥手,地上的两个蛇皮袋便被无形之风托起,稳稳地落进了后备箱。 他合上后备箱,才发现自己召来的风一不留神把旁边那藏行李的铁棚子震碎了,伶仃当啷的,掉了一地的铁壳子。 他淡定地回到车门前,拉开车门,绑好安全带后,发动了车辆。 “怎么了?”听到后方的动静,伍思谣禁不住询问。 “好像有东西从楼上掉下来。” “高空坠物啊,这也太危险了。” “是挺危险的,我们赶紧走吧。” 林启岭一踩油门,伍思谣顿时感到座椅推背,她无意回头,发现一条大黄狗从巷尾处狂奔而来,冲潇洒离去的路虎悲愤不已地狂吠。 * 伍思谣昨天为了救林启浅消耗了不少妖力,身体像滩烂泥一样软趴趴的,便正好趁着林启岭开车,窝在副驾驶上睡着了。 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和他算是相处得最为融洽的那类前任。 或许是因为之前的那段感情都是初中了,那时候觉得比天大的中学时代,现在想想,也不过就是弹指一瞬。 曾经感动到泪流满面的韩剧台偶、要命的期中考试成绩、又长又绕的上学路,现在看来,都好像不过如此。 对于伍思谣来说,她和林启岭的无厘头初恋,或许也只是那些不过如此之中的一个。 十年之前,喜欢林启岭还是她的一种习惯,一种日常,可十年之后,甚至分开时悲伤凝噎的情绪,她都不大记得了。 真的是很长的一个十年了。 她沉沉地打着瞌睡,并不知路虎开进了一片绿植繁盛的别墅区,在别墅区蠲洁寂静的道路上缓慢行驶,最终驶入独立车库。 觉察到车停下,伍思谣迷迷糊糊地从美梦苏醒,左手边的车门开了,林启岭早早将两个蛇皮袋从后备箱卸到了屋内。 等到伍思谣醒过来时,他已经关上左侧车门,来到右侧将车门一拉,背光而立。 于是在睡眼惺忪的女孩眼中,他唯有一道轮廓美好的剪影,青年左手扶着车门,右手撑着座椅边缘,安静地等待她苏醒。 伍思谣还在思考刚刚做的美梦,到底要选吴彦祖还是古天乐呢,这真是一个难解难分的问题。 林启岭就低下了腰,慢慢地靠近了她—— 伍思谣一惊,瞬间清醒过来,但又很快闭上了眼,他难不成要抱她? 谁知他只是探出手,朝主驾位摸索了几下,取出落在主副驾之间的那枚门钥匙,朝她挥挥手,“醒了吗?走吧。” 伍思谣窘窘地钻出了车门,车库与房子之间有条小道,她跟着林启岭离开车库,走进了那宽阔的两层独栋。 走进那独栋洋房的一刻,伍思谣还在思考怎么没看到电梯在哪儿,但很快她就发现,这里没有电梯,只有入门时看到的那条优雅的白桦木楼梯。 从车库走出来进屋就是大厅,远处可看到高挑明亮的落地窗,浅色软绒窗帘,以及脚下的象牙色大理石地砖。 大厅内部空荡荡的,仿佛刚装修完毕,只摆了一张沙发和几个装满杂物的纸箱子。 也太大了,难不成这是个群居房? 伍思谣虽然在山沟沟里呆了十年,但也有网上冲浪,对于这种都市乱象还是有所了解的。 林启岭随手打开了楼梯口的灯,“东西还没来得及收拾,有点乱。” “你不会想告诉我,这栋大别墅都是你家的吧?” “不算大,才四百平。” “……” 她面露尴尬的微笑,“我住哪儿?” “二楼朝南,靠近阳台的那间卧室。”林启岭径直上楼,“你的行李我已经放在卧室门口了。” “谢谢,谢谢。”伍思谣虽然嘴上说着谢谢,但突然有点怂了,这么大的房子她一个人住? 她知道林启岭家里比较有钱,他并非东楚本地人,出生于隔海繁华的南港,似乎是因为父母工作的原因才在这里定居,但那时候他住的也就只是和浅浅家里一样的大平层而已。 可现在,她突然直观感受到他的家庭条件了,父母随手就给他在如今寸土寸金的东楚买了一栋大别墅,虽然不太清楚地段,但离云荷酒店也就十公里左右的距离,这是否太夸张了? 当初爸妈卖了老破小赚的那点钱,估计都不够买这儿两个厕所。 更别提自从东楚房价上涨,老破小敲定拆迁后,伍家二老双眼无神地在沙发瘫坐了好几天。 伍思谣抬手擦了擦额头的汗,双腿颤颤悠悠地跟着林启岭上楼。 搞不好,这里其实是凶宅? 因为阴气太盛,所以林启岭想让她当炮灰,帮他挡挡灾? 只是别说阴气了,这屋子里连甲醛味都嗅不到。 算了算了,即便死过人,只要房租水电全免,她和阿飘谈恋爱都不成问题! 第5章 五 伍思谣没想到自己的房间还挺大的,不仅大,还正好朝光,在阳台边上,屋子里有床有桌有柜子,虽然没什么额外的家具,该有的都一应俱全。 等她开始上班了,也能有闲钱置办些精致的家具。 这么大个房子没租出去,空荡荡地放在这里简直浪费土地资源。 伍思谣禁不住好奇问道:“这里之前一直空置着吗?” “算是吧。”林启岭点头。 铃声响起,他掏出手机朝伍思谣示意了一下,伍思谣点点头,他便钻出了房间,只剩伍思谣对着自己两只大大的蛇皮袋哐哐收拾。 她带的日常用品倒不多,无非是一些换洗衣物,鞋子毛巾啥的,占据大部分空间的,是一只胖乎乎的橘色叮当猫。 虽然一路奔波劳累,但看到叮当猫时,伍思谣心情还是好了不少,她不禁张开双臂抱了抱软乎乎的玩偶。 她将叮当猫放在床头,便开始将自己带的衣服一件一件挂在衣柜里,收拾了没一会儿,掩起的门打开了。 林启岭就站在门口,一米八的身量,笔挺高挑地站在那儿。 “伍思谣。” 这还是见面以来他头回喊她的名字,伍思谣不自觉怔了怔,她转过头看他:“怎么了?” “我有事要出去一趟。” “哦,好的。” “可能要晚点回来,厨房里有泡面。” “好的。”伍思谣满口答应。 等到林启岭再次掩上门,风尘仆仆地离去,正专心整理小内内的伍思谣蓦然抬起了头—— 等等,他说晚点回来是什么意思? 不会……不对,应该不对吧? 他也住这儿? “……” 她是不是可以开始编辑文案,把这个故事贴论坛上了? 标题就叫《如何评价,我在超不经意间和初恋同居了》。 * 林启岭刚走出家门,就看见老乔开着那辆老旧的二手桑塔纳一路腾飞似的过来了。 车停在路边,他几乎是将右边的车门踹开的,车窗摇下来,他喊道:“赶紧的吧!小少爷!” 林启岭不紧不慢,整得老乔一时不知道他是不是被吓破了胆,故意在拖时间。 “不是,小少爷,你要是去不了早点说,我现在赶紧摇我的老伙计过来!” “不急。” 老乔脾气火爆,被他这副闲散的态度弄得满头火气。 要不是科长开口,他压根不可能和这个小屁孩一起赶任务。 这小孩,虽然个子长条长条的,但二十四五岁的年纪,细皮嫩肉的,能缉妖? 老乔是糙人,他左侧眼罩下头的那颗眼珠子,就是为了执行任务被妖怪吃掉的。 缉妖科不同于妖事局其他部门,自成立以来,这里招的缉妖员就不考笔头,多是在民间降妖多年的缉妖士,历经九死一生,有了名气后才能被遴选进入缉妖科。 可近几年妖事局开始改革,缉妖科也改出了一点鬼名堂。 比如说,林启岭这样的小少爷,细皮嫩肉,白白净净,长得跟他家大女儿贴在门框上的海报里的奶油小生似的,竟然也能到缉妖科,也能成为一线作战人员,去平定日渐猖獗的妖患。 老乔听说了,听说林启岭是首都大学毕业的,学历高,知识储备丰富,但怎么看都跟捉妖这种亡命凶险的事八杆子打不着,去情报科当当文员还行,怎么还能来打架? 看来缉妖士真的式微了。 老乔缓缓叹了口气,“这些杀千刀的妖怪,竟然跑到学校作乱,胆子真是越来越大了——” “学校应该有配备缉妖员才对。” “这不,又纸上谈兵了,人家出王炸你出一对尖儿有用吗?” 林启岭系上安全带,干脆没接他的话茬。 “等去了,看老子把那些小妖开肠剖肚!” 林启岭转头,幽幽地盯着那满脸横肉的独眼中年人,老乔察觉到他的目光:“咋地?害怕了?要控告我虐待妖怪?” “秦老师说了,工作时间不能抽烟。” 老乔:“……” 他吐掉了嘴里的烟头,一踩油门,桑塔纳飞驰而去。 玛德,不跟小少爷计较。 * 林启岭跟着老乔抵达东楚七中时,学校外面已经拉起了警戒线。 乌央乌央的学生在教师与妖事志愿者的疏散下往外逃去,现在是下午五点,部分学生在家长的接送下紧急撤离了现场,但仍有不少学生仍挤在校门外的道路中,七嘴八舌地交谈。 老乔带着林启岭朝内走去,他眉头紧锁:“唉,这些孩子都跟我女儿差不多大,遇到这种事不知道该有多害怕。” 他话音刚落下,只听一个男生大声说道:“我靠哈哈哈!月考刚考一半,学校被妖怪占领了!看来考前拜关公还真有用!” “……” 林启岭为了缓解尴尬,只好问道:“老乔,你有一个女儿?” “两个女儿,小的在上小学,大的已经高一了。”老乔说起大女儿时,神色都好上了不少,“我女儿在云荷高中,这学校还行,也就是在全国排名挺靠前,每年有几个上首都大学的……” “是挺好的。”林启岭漫不经心地附和了一句,没说自己也是云荷高中的毕业生。 “老乔!小林!” 校门口的保安室旁,站着一个瘦高的年轻人,样貌顶多二十七八,穿着一件灰色衬衫,外套妖事局专用的蓝色防暴马甲,古铜肤色,样貌颇为周正。 那是妖事局情报科的方昱铭,主要负责推演妖怪出现的方位,以及为作战的缉妖员提供已搜集到的妖怪线索。 “小方,里头啥情况?没人受伤吧?” 方昱铭娓娓道来:“没,咱们派进去的探子都撤出来了,不过负责这片学区的缉妖员刘良不见了,那货以前在局里当储备人员的时候就老翘班,咱们的人在询问各班有无失踪人员,目前应该没学生受伤,也没……” “周老师,求您了,让我去跟那些缉妖员叔叔说一声吧。” “杨小丽!” 后方一阵骚乱,一个女学生猛地冲破警戒线,奔向了保安室前交谈的三人。 老乔眼疾手快,立刻上前拦住那名女学生,不让她接近大门。 女生抽抽搭搭地抬头,看到那带着眼罩的中年人顿时欣喜若狂,她话音带着哭腔:“乔叔叔,还好你在,梦梦,梦梦她今天来我们学校等我放学,我联系不上她,她应该是被妖怪抓走了……” 方昱铭愣了愣,“梦梦?这名字怎么听着挺耳熟的,老乔,你认识……” 他话音还没落下,突然就意识到不对了。 那原本满脸横肉,一脸凶相的中年人,蓦然间睁大了双眼,健壮的身躯震晃几下,被旁侧的林启岭伸手扶住。 “老乔,我们现在就进去找你女儿。” * 临去前,老乔将一把西格绍尔特制缉妖手枪交到了林启岭手里,自己则背起了重重的大刀。 “我有武器。” “缉妖手枪适合新手防御用,别死要面子逞强,等会儿我不一定顾得上你。” 林启岭随手摆弄了一下手枪,方昱铭提醒道:“老乔,你别小看这小子,上回他出任务我也在现场,简直是……” 方昱铭话还没说话,老乔便已经背着自己的大刀,弓腰垂首的身躯雄壮像匹巨狼,一下就跳到校门喷泉中的人鱼雕像顶部,踩着摇晃的路灯,一路跳进了教学楼。 那里电灯闪烁,死寂酝酿着层层不安的阴云。 方昱铭发现身畔的林启岭也不知何时不见了踪影,不由将手揣进裤兜里,瑟瑟抖了下。 “简直是恐怖至极。” * 妖,自古已有。 妖掌妖力,可移山覆海,挪转乾坤,修炼至极者更有飞升成仙之传闻。 然妖族少有道心,多数向恶,妖族与人族的战争长达万年之久,最终以娲皇封印妖祖九蚩灵核,妖族元气大伤,妖力全面衰退为结局,为这场旷世战争画下句点。 民国二十六年,一起骇人听闻的东宁线列车屠戮事件,使得消隐多年的妖怪一族再度回归凡人的视野。 其时民间捉妖组织“瓶中会”接手此案,耗费数日捉拿了犯案的恶妖,并根据恶妖体内妖力流动异常,得出一个震惊全国的结论—— 沉睡的妖祖灵核产生了觉醒迹象。 这意味着,在上万年内都对人族鲜有威胁的妖族,将结束羸弱的万年,逐渐恢复自身强大的妖力,而能对付他们的缉妖士,已经只剩一个拼凑而出的民间组织。 偌大九州亟待一个训练有素的官方组织,以应对日渐复苏的妖族。 妖事局就此应运而生。 林启岭摆弄着手中的特制手枪。 脑海中浮现出桑塔纳内与老乔的对话。 “我们家从民国起就是捉妖的,没变过,不管啥样的妖我都一刀砍了,你要是嫌粗鲁、血腥,要么适应,要么就得离开这一行,往大了说——” 老乔喉结动了动,“咱们是军人,现在网上也有一些人说妖有好有坏,不该一概而论,你咋认为?” “有些道理,毕竟就连猫狗也有脾气好坏之分。” 老乔冷笑道:“放屁,妖都是该杀的,你还是太年轻,菩萨心肠哪儿杀得了妖怪?” 青年若有所思地点头。 面前是死寂的教学楼长廊,老乔与他兵分两路,此时应在西侧笃行楼搜寻自己的女儿,这一栋则是行知楼,林启岭快速搜查了五层楼都没发现任何异常,他扶了扶肩下的对讲机。 “行知楼没发现异常,笃行楼怎么样?要我支援吗?” 对讲机那侧,是一阵带着破碎电音的沉默。 “老乔?” 下午的时候天空就已经结起了云翳,加上临近傍晚,天色愈加暗沉,仿佛一只巨大的黑笼,囚天锢地,使目之所及皆逼仄幽窄。 林启岭站在五楼走廊之中,左手边是一片熄了灯的漆黑教室,忽然眼前闪了闪,楼梯口正数第一间教室灯光骤亮。 他缓缓放下对讲机,朝光亮处走去,“Time to work.” 日更ing求收藏[合十]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5章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