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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三

作者:青相雨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伍思谣搬着不知从何处捡来的塑料凳子,站在门口,她在考虑要不要进去。


    进去总归是有点尴尬的吧?


    林启岭应该没认出她吧?但他看到她的那一刻还是呆了呆,他认出她了?


    他并没有叫住她,也可能只是觉得眼熟。


    这实在是太尴尬了。


    林启岭与林启浅、伍思谣同为东楚初中三年二班毕业,伍思谣是初二转进来的,在她转学之前,林启岭和林启浅就已经是朋友了。


    一个叫林启岭,一个叫林启浅,又常常一起玩,伍思谣下意识就以为这俩人是亲戚,林启岭肯定是浅浅的哥哥或者弟弟吧?


    搞不好还是龙凤胎呢,尽管俩人长得没半点相似,但伍思谣竟也自顾自地给看像了。


    伍思谣和林启浅成为了好朋友,自然而然她就顺带着认识了林启岭了。


    那时候林启浅带着只会捡垃圾的她开始看偶像剧,那些狂洒狗血的韩剧、台偶把她看得头晕目眩,偏偏,身边又有个林启岭这样的男孩。


    林启岭是很受欢迎的那类男孩子,他出生于南港,又打小在国外长大,回国没两年,带点ABC味儿的口音黏黏糊糊的,鲜奶麻薯一样粘牙软糯。


    少年皮肤白而不病态,是非常健康的小麦色,明显的双眼皮,小狗似的大眼睛,轮廓虽然精致,却少有混血感,活脱脱的东方小帅哥。


    那个年纪的男孩子,大多像聒噪的猴子一样上蹿下跳,不被沾一手鼻屎就算不错的了,于是乎,像林启岭这样,只会安静低头看书,偶尔腼腆地抬头笑笑的男孩就成了一道稀罕的风景线。


    起初,伍思谣是没关注到林启岭的,因为她觉得他也就那样,假惺惺的,又不爱搭理她,弄得伍思谣以为自己成了介入他与林启浅友谊的不速之客。


    直到林启浅说起这件事:“思谣,你觉不觉得启岭长得挺像谢霆锋的?”


    林启浅在那个年代也算小脑残粉一枚,年仅十四岁的她,酷爱各种港台明星,谢霆锋最甚,她自诩锋迷,带着伍思谣听他的歌,看他的电影,房间里也贴满了各式各样谢霆锋的海报。


    伍思谣盯着那坐在教室窗边,在语文老师高亢激昂的朗读声中,淡定如鸡地偷写数学作业的男孩,这一日下午的阳光慵懒而柔和,将他的轮廓印得极深。


    她悄悄探出手,用食指与拇指远远框住他的轮廓,想将那幅画面摘下来,就好像这么用力一摘,他的侧影就会印在便士上,落入她的口袋,这就是语文老师在黑板上写的那四个大字——奇货可居。


    可惜林启岭不是英国女王,世上也不可能有雕刻东楚初中二年二班小屁孩的便士。


    “一点都不像。”伍思谣给出了评价。


    林启浅有点气,伍思谣也不知道她干嘛生气,她也没贬低她的偶像啊。


    伍思谣那时候确实觉得不太像,都是一个鼻子两个眼儿?


    但如今长大的林启岭,只是在病房内略微看了那么一两眼,就令伍思谣顿觉,他还真有点像。


    或许是因为长大了,轮廓五官都长开了,极像年轻版谢柠檬,就是那个在新警察故事里白白嫩嫩的郑小峰,同样穿着一件浅绿色的长款外套。


    只是电影里的那件要港风一些,林启岭穿的这件则是常见款式的冲锋衣。


    后来伍思谣才知道林启浅干嘛生气,她看偶像剧脑子看坏了,身边又恰好有一个女性好友,一个男性好友,她想当红娘给他们凑一对。


    年少的伍思谣仔细考虑了一下,虽然她对林启岭没那个意思,虽然他也还是个小屁孩。


    但林启岭是林启浅的亲戚,要是和林启岭在一起的话,就是亲上加亲,她就能永远和浅浅在一起了。


    倒也不赖。


    她开始谨遵林启浅的旨意,试图和林启岭搞好关系,比如给他买很多很多的老冰棍,或是请他吃KFC,虽然钱都是林启浅特别赞助的。


    不过林启岭好像不怎么贪吃,他不爱吃冰棍,连KFC也兴趣寥寥——真是个怪人!


    林启浅呢,也老爱给她出馊主意,吃两回KFC就催促她告白一次,结果,一次也没告白成功,伍思谣倒是吃得肚皮饱饱,越发圆润。


    那天晚霞将少年的背影拉成纸片一样长长的,薄薄的。


    伍思谣跟在他身后,不知为何他的脚步顿下,她一头撞到了他的后背。


    伍思谣撞得额头生疼,也觉得不耐烦,“我告白那么多次都拒绝,你是不是不喜欢我,林启岭?”


    “是啊。”


    她没想到他回答得相当干脆利落,他反问:“可你喜欢我吗?”


    伍思谣愣了愣,“当然喜欢……”


    “Do you hear yourself ?”


    这显然是在为难她贫瘠的英语。


    他突然变得有点生气,将买KFC送的上校老头丢到了她的手里,“你知道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吗?”


    伍思谣望着手里和蔼微笑的老爷爷,不自觉开始思考他话中含义,什么叫喜欢,什么叫爱,什么跟什么啊……


    可,她喜欢林启岭吗?那在偶像剧里轻飘飘如鸿毛的几个字,从林启岭口中说出来时仿佛有着泰山的重量。


    初三上学期,小A因为“埋雷”事件闯下大祸,被班主任左迁至讲台边边,伍思谣取而代之,坐到了林启岭的右手边。


    她在万众瞩目下,挎着叮当猫背包来到他的身畔,也在万众瞩目下,意料之外地“早恋”了。


    *


    林启岭问了几个问题,不痛不痒,也就是现场有没有什么异常,有没有看到什么不寻常的东西啊。


    林启浅能回答的都回答了,但她对于那个妖怪,对于伍思谣,一个字都没透露。


    “我就是在上厕所,突然就被炸昏头了。”


    “这么离奇?”麻小亮攥着下巴,“不会是有妖怪吧?”


    林启浅故作惊讶,“是吗?听起来还真有可能?”


    “两位警察叔叔,有妖怪那应该和妖事局的联系吧?”


    伍思谣搬着凳子悠悠归来,麻小亮笑道:“说得很对——”


    不过妖事局的人办事还非要拉着咱们警局的人打下手,这是否有点……?


    算了,谁让最近妖怪四处作乱,整得妖事局蒸蒸日上,缉妖科都变成国家重点部门了呢?


    麻小亮皮笑肉不笑。


    伍思谣躲开林启岭若有似无的视线,将塑料凳子给了麻小亮坐,她则坐在了床的另一侧,继续削苹果,苹果削过的那一半都开始氧化了,几块暗沉的棕色。


    “我的问题都问完了。”林启岭合上了手里的笔记本,麻小亮立刻接道:“那林小姐,如果警局联系你来做调查,劳烦你尽力配合哈!”


    林启浅点头道:“好的。”


    林启岭正要起身,林启浅赶忙找起了话题,“启岭,我还以为你大学毕业就在首都发展了呢,这几年我都没见过你,你啥时候回来的?”


    “就这阵子,工作需要。”他的回答相当简略。


    “这样啊,也是,你们这行是要跑来跑去的?”


    林启浅也不大确定,她甚至都不知道原来林启岭去首都上的是警察大学,可她分明记得高考他考了全校第三,红榜上的名字后头,清清楚楚写着“首都大学”。


    他怎么会做了警察?


    初中的时候,林启浅和林启岭的确是朋友,因为两个人名字特别像,家住得也近,上下学的时候老是碰到,自然而然就认识了。


    以林启浅看遍偶像剧的阅历,一开始确实觉得,哎呀这个男生名字和我好像,长得还那么帅,不会是什么特别的缘分吧。


    然而深入了解后,她发现这家伙反差过大,外表温良无害,实则……嗯,不可描述。


    林启浅接受无能,从此死了这条心。


    加上林启岭对谁都是一副温和也冷漠的态度,林启浅压根没想过这家伙要是谈起恋爱会是什么模样。


    直到,伍思谣出现了。


    她背着叮当猫双肩包,站在低头整理书本试卷的少年面前,那向来平静到有些麻木的少年,蓦然抬起了头,恍惚盯着她,耳下漫起了罕见的红粉。


    那还是林启浅头回看到这个淡定到极点的少年露出那种表情。


    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就只是在放学后的一个下午,窗外有风吹梧桐叶子的沙沙声,浅色窗帘像海鸥翅膀一样翻飞,就只是林启浅让伍思谣去问一下林启岭要不要一块儿回家。


    他就这样了,他就这样了!?


    这十年的时间,林启浅知道自己做了不少蠢事。


    比如说早起到学校才发现秋裤穿反了,火急火燎跑去厕所结果把外裤也穿反了;


    在高考前最后一堂习题课打瞌睡,不料数学最后一大题正好有类题,气得她在考场上捶胸顿足;


    大学一心恋爱,结果呕心沥血谈了个纯种大渣男,毕业好几年都没缓过劲来……


    但有一件事,她从来没觉得自己做错过。


    唯一一次,在初三上学期,她的执着让林启岭握住伍思谣的手,朝教室门口呆愣的所有人宣布:“我喜欢伍思谣。”


    现在,她觉得,好像又到了这么一个需要她的时刻。


    “思谣,这么多年没见面,你要不要和启岭聊聊啊?”


    林启浅笑着转头,削苹果的女孩手僵硬地往下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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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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