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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其间味非我愿也

作者:瀼枝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尽管袁代残存的些许道德不允许他承认,但这片几近死城的战场上浓重的仇怨苦痛还是令他食指大动。


    他几乎是凭着本能将这些怨气吃进了肚里,没嚼几口,就明白了为什么陶无说混沌元魔最不爱吃战场上的怨气。


    就如凡人烹饪时配方要精确,下料要得当,酸甜苦辣咸胡乱烩作一锅,但凡有味觉的人都知道不可能好吃。


    战事的始作俑者心太狠,烧杀抢夺奸淫掳掠,将十恶不赦的坏事一次性做了个遍,这城中怨气自然五味杂陈,无辜平民与胆小士兵无路可退的恐惧与仇恨、勇士强将无力回天的悲伤与愤怒,混作一锅杂烩,千百种滋味混杂着各不相融,味道不能说好吧,只能说是非常糟糕。


    城中与他一道的还有成群的渡鸦,落在垒成墙高的尸堆之上,挑挑拣拣地啄食着腐尸外流的血膏内脏。


    袁代心里很是抵触,却实在招架不住混沌元魔本能的驱使,不出半柱香的时间,就将这城中因战争屠戮积攒的怨气扫尽了,阵阵暖流在经脉中顺行,连身体都轻盈了不少。


    姗姗来迟的陶无方才远远地瞧见此地一股浓重的怨气渐渐减弱,想来魔君用上了饭,他落地行至袁代身边,笑道恭喜魔君,顺脚踢动了一颗怒目圆睁的头颅,沾着血泥轱辘轱辘滚到袁代脚边。


    虎后爪猛击骨肉的声音吓得袁代一激灵,那头颅充血的双目直勾勾地冲着袁代的双眼,失去神采的双眸还会诉说痛苦和愤怒。


    想到自己方才吃下的种种怨气就来自于一个又一个这样的头颅与残肢,一阵泛酸的呕意涌上喉头,不知是何缘由久久不发,最终在这副身体里趋于平静。


    第一次见到尸体的袁代呆立在原地,他想伸手去合上头颅的双眼,却发现自己双手微微颤抖着,引来了陶无疑惑的侧目。


    他已无闲心去思考自己为什么那么害怕被发现异样,软弱的灵魂在躯壳中冲撞,撞得他四肢百骸哪儿哪儿都疼,凭着法力强撑着身体不双腿一软跪在当场。


    身后陶无道:“魔君,从天上看,这支骑兵向着西边都城去了。”


    他的声音已经开始让袁代感到不适,也只能应答:“好。”


    吃饱了再度飞身上天,法力充沛轻盈地行于云间,袁代的心情反而失去了第一次出发的那般畅快,初在小说中读到关于混沌元魔以凡人的负面情绪为食时,他只觉得是一个不常见又合情合理的反派设定,即便是翻了《觅食诸事解》,他也只是以旁观者的心态看待,不想到了真正用混沌元魔的身体吃下这些怨气,对他来说竟是如此沉重的一件事。


    若是自己习惯了流连于水深火热的战场呢,变得麻木呢,甚至最后开始如原身一般,为了吃到口味上佳的怨气,去挑起凡人间的争执、制造仇恨与惨案呢?


    那这样的他,还是袁代吗?不如说是被混沌元魔一并吞噬了。


    千愁百绪中,袁代飞过了好几个被侵略的城池,饱餐过一顿后再没馋虫勾着他,身后陶无提醒他可以落地觅食也充耳不闻,只是向西纵身飞着。


    等到他反应过来时,映入眼帘的是一座比之前所经城池都要宏伟壮阔的城楼,城门已破,皇城军死伤无数,各类怨气已经开始慢慢在空中凝结,袁代随着怨气凝聚处抬头望去,只见城门匾上书——闰都。


    穆护骑兵已攻入大闰都城。今日,即是大闰国破之时。


    男主!此时就在城中啊!


    袁代脚步一滞,看书时关于破剑穿心的想象涌上心头。


    他努力回忆着书中褚和光童年的信息,作者对男主的家世背景着墨甚少,只知道他是闰都人士,父亲在朝为官,国破时为穆护铁骑所杀,十岁褚和光从火场中逃出,离开闰都后流浪数月,被受过褚家恩惠的旁亲找回,领到乡下长大……


    十二岁啊。火场啊。


    有点好奇书里一张脸帅得天怒人怨的神使君小时候是不是也长得很可爱啊……


    意识到自己在做些什么时候,袁代发现自己和陶无已经站在城楼上俯瞰着闰都,满目疮痍中,真有几处升着滚滚浓烟的所在。


    蛮族空有一身粗野武力,打起仗来从不顾人伦道德,所踏之处生灵涂炭,袁代的眉间紧结,现实中的他被家人保护得太好,任何文艺作品里关于杀戮的表达都比不过眼前真实进行着的血腥场面来得恐怖与震撼。


    陶无不明白魔君为什么不趁机渔翁得利大吃一顿,问道:“穆护人要打进皇宫了,魔君这时去能吃到最纯粹最新鲜的怨气,我们不如……”


    “那是什么地方?”袁代指着城中火势最大、地势最高的一处塔楼,打断了他。


    陶无眯着眼睛看了一阵,答道:“天禄院藏书阁,大闰国太学。”那处烈火欺天的同时魔气汹涌,非同寻常,难道魔君……


    此妖生性多疑狠厉,身为混沌元魔的左膀右臂,颇有些见识,也是最了解混沌元魔的一个,袁代不想让他盯着,沉声道:“你别跟着我。”


    言罢,寻着浓烟处而去。


    陶无呆怔原地,梼杌惧火,但魔君以前从不会管他死活,自然是不知道的,这还是第一次见魔君关心他,有些说不出的怪异。


    进了天箓院,袁代才惊觉将此前见识过的被屠城池称作人间炼狱过于草率了。


    此间烈火滔天,蔓延角角落落,学士书生的尸体横陈,有的还未死透,也无力回天,虚弱的叫喊明明细如蚊声,隐在火花哔啵中,有的被火舌舔着半身烧的焦黑。


    藏书阁火势最旺,海量的古籍典册葬身火海,热浪滚滚,将楼间纵横的榉木一掀数尺高,空中炸响。


    混沌元魔之身不惧高温和火焰,但九年义务教育网中之鱼的常识还是告诉袁代,这绝非凡人能放出的凡火。


    水浇不灭,土扑不熄。


    最重要的是,没有任何物质是烧得出这深血色的火焰的,只有混沌元魔所炼化的妖火——染魂焰。


    怪不得大老远的就见此处魔气翻涌四溢。


    染魂焰如其名,烧绝凡胎□□后,侵入死者灵魂,令其魂魄染上邪魔瘴气,就算是无怨无悔无意残留人间的魂魄,也会因此化为厉鬼,为祸一方。


    袁代近身上前去确认自己的眼睛没有看错,一只脚甫一进了藏书阁的大门,楼角一处烧得枯焦的房梁断裂声响,砸下的瞬间却不是如他所想的那般,是焦炭砸碎的脆声,取而代之的是一声闷响,伴随着沉闷痛呼。


    还有人活着!


    袁代下意识向声音来源处奔去,燃烧的残木下,是一个身量修长的少年,抽搐着手脚,似是要向哪里爬去。


    “褚和光!”几乎是脱口而出,在看到那少年被压在房梁下的一瞬间,袁代猛地想起了:


    男主褚和光的背上有一道横穿的烧伤,陈旧的伤疤早已不再疼痛,新生的皮肉起伏间皆是令人心伤的往事,与众不同的受伤野兽博得了许多美女的同情,**时候心疼地摸着他的伤疤,含情脉脉地亲热一番。


    原是这样来的。


    挥袖退走了那根燃烧未尽的梁木,袁代抱起褚和光,他背后的衣料燎了火,血红的火焰烧上了他的皮肤,血肉模糊起来,却也不见他喊疼,一双浑浊的眼睛死盯着袁代,沾满灰的小脸蛋依稀可见初露锋芒的五官,周身散发着浓郁的仇恨香气。


    袁代被抹了灰的帅哥胚子盯得发毛:“倒霉孩子,眼神怎么这么吓人。”


    褚和光口中喃喃,却稀碎得不成调,袁代无心去分辨,无论用何种法术,他都无法熄灭褚和光身上的火,别无他法的袁代心一横,催动法力将他身上的火往自己身上引。


    血红的火焰在他的衣服上烧了一阵,把左小臂的外衫里衣都烧透了,却好像是畏惧他的身体似的,在触碰到他皮肤的那刻窝窝囊囊地熄灭了。


    染魂焰是他所遭,故而怕他。


    袁代不确定混沌元魔是否将染魂焰授予旁人,若只是凡人之间相争,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动用如此邪焰。


    天箓院的火不是他放的,哪又有谁会使染魂焰?


    莫不是想嫁祸给他?


    怀中的少年褚和光呼吸倏然急促起来,额头冒着虚汗,眉头紧锁。


    再不离开火场,没烧死也要把人熏死在里面了。


    不容得袁代多想,他抱着小褚和光出了天箓院,城中兵荒马乱,血流漂杵,穆护部落进城开始挨家挨户搜刮财物与女子,每分每秒都有人被一剑封喉,别说找个能藏个孩子的容身之所,找个干净的地方下脚都是奢望,必须出城去。


    袁代身跃数十米,踩上不远一处歇山顶,回首再看那曾经海纳万册修著千年、博古贯今的大闰天禄院,璜璜千秋史,昭昭万卷魂,如今付之一炬。


    城楼之上的陶无看着朝自己飞来的魔君抱着个孩子,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魔君,这孩子是?”


    “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回会灵山吧。”总不能告诉陶无他怀里的是他们所处世界的唯一主角——一条粗壮的金大腿吧!


    听这意思,魔君还要养着这孩子,袖子还少了一边,魔君最在意自己的衣冠,又不正常起来了,陶无无奈道:“魔君您忘了,凡人进会灵山地界,不出半刻钟就灰飞烟灭了。”


    “……”袁代噎了一下,思忖片刻道:“那就走远点,闰都附近没有幸免的村落城池了,也不安宁。”


    能去哪里呢……对了!


    书里男主本来只身流浪,一路向南逃到了汐州,在那里被旁亲寻回,不如直接送去汐州,也免了一个小孩在乱世中一路颠沛流离。


    “去汐州。”话音刚落,袁代一个起身不见了影。


    魔君真想救这孩子?


    陶无扶额,一边追一边喊:“魔君!那是东边!”


    ……


    “唔……”褚和光在袁代怀里低吟。


    袁代没有什么抱孩子的经验,以为是自己的姿势不对,牵动了褚和光身上的伤口,柔声问:“很疼吗?”


    小褚和光又一次目光灼灼地紧盯着袁代的双眼,这次他的眼睛褪去了浑浊,浓眉之下显得英气非常,盯了半晌,他轻轻摇了摇头,目光向别处移去。


    眼前飞掠的天光让褚和光瞪大了眼睛,高空之上猎猎寒风擦过脸颊,喉咙发出破碎的惊叹。


    袁代笑他:“没飞过吧,是不是很爽?”


    震惊之余的褚和光想给他回应,点了点头,又摇头,愣了片刻又点了点头。


    孩子傻了,袁代勾起嘴角,还挺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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