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人醉从床上醒了过来。
床在房间里,船在大河上。
大河原名本不叫“通天河”,改名前只是一条从首都天城流出不过数百里的小河。在大夏王朝夏历174年,彼时的皇帝为方便去往南方享乐,大手一挥,将这条小河从原来的五百里硬生生扩建到了一千七百里。终点从不知道哪里断流的小村庄到了现如今南方最大的码头城市——洛城。
当时的统治者可能根本想不到:现在这条“通天河”的“通天”二字已经不是直通天城的意思,而是能够傍着这条河,获取到通往天堂的巨大财富!
船速慢慢放缓,余人醉从那个逼仄的小窗户里甚至能够闻到了洛城码头葱花烤鱼的香味。
快到岸了。
他转转那颗昏睡很久的沉重头颅,房间里并没见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上船之前,男人三天三夜没能合眼。避开了街道上擦身而过的利刃,泼掉了入城茶铺瞬间殒命的毒水,在前往上船码头的路上击毙了十三骑追杀的人马。进船上的房间内感到安全后一头栽进了枕头里。
睡了不知道有多久。
余人醉打开房门,视野一下子开阔起来。
时间正是黄昏,夕阳洒在河面上反射出镜子碎片般的粼粼。两三只鸽子挂在远处,咕咕地飞着离开了。码头上的景象却随着船的靠近越来越清晰:除了来往商客游人下货运货送货之外,还有一堆赤着上身的汉子们焦急地等待。
拉船的纤夫都已经到了。
走过船临河的走廊,余人醉到了甲板上,也见到了房间里没见到的那个女孩儿。
她正在和人吵架。
余人醉大惊失色,没想到自己只是睡了几十个时辰女孩儿就能惹出祸事来。他紧赶了两步,犹豫着自己是使出杀招一招致命还是该使出黄金膝盖马上道歉——
“怎么可能会有这样荒唐的事情嘛?!”
“姑娘若是不信,待会儿亲眼一见不就知晓了吗。”
“好,这可是你说的。要是我真没见到只单单一个人就能拉着一艘船走,你可要请我吃蒸羊羔蒸鹿尾烧花鸭飞天锦鲤三头身鲍六十斤烤黑山乳猪八十斤科尔沁草原羊......”
余人醉一把将滔滔不绝的秀秀拉到了身后,满是胡茬的瘦削脸上露出歉意的微笑:“对不住了,这位兄弟,我这妹妹一向喜欢玩笑,当不得真的。”
在秀秀的麻花辫雨点般落在余人醉背上的时候,那个商人打扮的同行人嘟囔着“科尔沁是哪里”离开了。
余人醉他们所坐的是一艘体长二十余丈高有四层的大船,重量足足有两千石。这样的庞然大物要靠岸对码头来说也是一项巨大的对接工程。在巨大的铁锚沉进水底的时候,岸上的人群就已经沸腾起来。
首先是一个绑着彩色头巾的男人站在了高处,他拍了拍手,对着乱哄哄的纤夫们厉喝了几句,人群就安静了许多。然后百余号人迅速分成几组,搬来了成年人拳头大小的纤绳放在脚边。
彩色头巾喊出了一声“接住”,声音大到甲板上的余人醉都听得见。
那些或灰色或污黄的绳索被抛在了空中,如同射往黄昏落日的利剑。被不知道从何时到往甲板的船工们一一接下,绑在了船上。
余人醉在心里不住感叹。在洛城这种大城里,哪怕是地位低下的纤夫和船工,也有足够使唤的粗浅功夫和内力。不然那纤绳飞在半空,就得被秀秀的鼻息吹出二里地去。
拉着手站在一旁的秀秀抬头看了男人一眼,只觉得他在思考很多不礼貌的事情。
岸上的纤夫们齐齐转身,队尾变成了队头。粗糙绳索摩擦在粗糙的肩背上,一步,汗珠就大颗大颗凝结在额头。两步,有幽凉的歌声,或者不能称作歌声的声音从彩色头巾的胸腔里传出。
唱的是——
洛城的汉子哟。
嘿哟。
千斤的担子哟。
嘿哟。
一步一脚印哟。
嘿哟。
赚得百金来哟。
嘿哟。
家乡的美人哟。
嘿哟。
等着你归来哟。
嘿哟。
稻米已蒸好哟。
嘿哟。
高楼盖起来哟。
嘿哟。
看了盏茶功夫,余人醉突然问秀秀:“我们的行李收拾没有?”
女孩儿一拍脑袋“糟糕,忘记了!”
等两个人手忙脚乱回到房间把自己的柴米油盐一股脑塞进包里,又在人堆里被挤得七荤八素下了船,汗湿湿地像刚从水里捞起来一般。纤夫们已经将船拉进了港口,或坐或躺擦着汗,商量着发了赏钱要去哪里逍遥。
在秀秀这个年龄,精力去得快来得也快。她喘了几口,手背把汗一擦,就扭着余人醉要吃洛城码头的特产烤鱼。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码头城市,最不缺的就是河鲜,河鲜里最不缺的就是鱼。鲫鱼草鱼鳜鱼鲤鱼,万物皆可烤,刺少的专吃鱼肉,刺多的也就将刺烤得发脆,洒下葱花,和着鱼肉一起吞下。
他们走了几步,找了一家排队人最多的小摊。
“说起来,你刚才和那人聊些什么呢?”
“嗨,没聊什么,他见我是个没出过门的姑娘。故意吹牛呢。”
“吹牛?吹什么牛?”
“他说,这洛城是南来北往必经之处,奇人异事应有尽有。说这码头就有一个奇人,气力不似血肉物种,能够一个人拉着千八百石的船靠岸。这是不是胡乱说话,别说没有内力没学过武功的常人农夫了,就是像我余叔这种武功震慑星河的高手,一个人也拉不动八十石的船......”
“也没必要故意贬低我,八十石我是可以拖动的。”
“也对,余叔。一块石磨连一只驴都能拖动。你哪能比不上一百六十只驴呢。”
“感觉你还是绕着弯......你今天吃了烤鱼我们就没钱住旅店了。”
“啊?那怎么办?”
“找个没人的庙子或者干脆露天吧,就只能委屈我的秀秀小姐。没办法沐浴梳妆,只好蓬头垢面地和街上的人见面了。”
“我杀了你!”
余人醉狭促地笑着。
呜——
有沉重的号角声传来。从夕阳将落未落的地方又驶来一艘大船。不似余人醉他们乘坐的那般巨大,但也是两层高的建筑。上面雕刻着腾飞的鸟与甩着尾的锦鲤,角上还挂着叮当的风铃,明显与载货和运人的船只不同。
两个人齐齐转头,同时哇了一声。
秀秀这时都忘了自己饿着肚子,说道:“我本来觉得我们来的那艘船已经足够好了。现在看来我们两个人的船票和三百斤的货物价格一样,不是没有原因的。”
不对。
余人醉看了周围。
怎么没有纤夫们扎堆呢?
这并不是一个小船,至少也得是几十号人齐心合力才能拉到近处。但刚刚才干完一单大的苦力们,要不就是吆五喝六地结伴回了家,要不就是齐齐坐在远处的棚子里粗声聊着天,间或还有打牌的声音传来。
没人组织吗?还是说这个船不靠岸?可它已经越来越近了......
未必这船上的人均是轻功了得的高手不成?一步跨星跃海,两步缩地成寸。
那个彩色头巾的纤头还立在原地,远远眺望着驶来的行船。估算着距离,朝着那小棚里招了招手。
聊天的声音没了。
从里面站起来一人。
一个女人。
说是女人,是因为她虽是赤膊,却在胸上缠了厚厚的布条,被汗浸湿地发黄。除此之外没有一处似女性之处——头发随长但明显没有怎么打理,用细细的木枝随意地当了簪子。身高接近八尺,脸上全是风吹日晒的痕迹。
她单手拨开了人群,另一只手将铁链抗在肩上。
等等......铁链?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金属,但这种东西一个人也扛得动吗?
余人醉眼睛都要望得瞎掉,也没看见这长长的铁链后面有任何一个人举着。
真有其人啊。
余人醉戳了戳视线又飘回自己那条葱花鱼变成葱花烤鱼过程的秀秀,她不耐烦地看了一眼“该死的有钱人有什么好看的”又转头盯着自己的猎物流口水。
吃不到蒸羊羔是有原因的。
那女人站定,和彩色头巾小声说了几句话,可能还争辩了几句,她才点了头,挥挥手示意彩色头巾站在远处。
在余人醉过去接受的武学教育里,如果你要使用武功。是绝对要摆出一个姿势的。不管是江湖里随处可见的马步,还是各种门派各种奇形怪状的起手式,这是内力使用的基本原则。
从丹田内,调取出内力,通过经脉以某种特定的过程流动。激活自身上的肌肉,让拳耳眼口鼻腰腿一起发力,向一处打去。
绝不是像这样——
女人随意的举起铁链,在自己头顶画了一个圆形的弧线。
第二圈,弧线变得更大。
第五圈,铁链飞了出去。
那精美船上的船夫们居然大呼小叫起来,顶头的那人被周围人用肩膀死死靠着不让他后退。在他眼中这已经不是射向落日的利剑了,这是轰往龙宫的重锤。
他脸上甚至露出“完蛋了今天要死在这儿了我的工伤赔付能不能准时交给我的妻儿”的壮烈的神情。
铁链在满是老茧的双手中快速飞出,霎那间就快撞毁那船——女人只将手一顿,大臂的肌肉咻地膨起,那金属长条居然就在空中竖成了一个固体,轻飘飘地落下。
落在顶头的人手里。
有人拍起掌来,稀稀拉拉的。
看铁链缠好后,那女人也不转身,也不后退。就像拉一条裤腰带似的,只是往后一拖,船便破着水声冲向码头。
“诶诶诶——”彩色头巾慌了神“撞碎了还是要赔钱的!”
余人醉收回眼光,小声地自言自语:不是这种人来追我们可太好了。
吃得满嘴流油的秀秀早不知道溜去哪里。
找到秀秀的时候,她已经在斗金客栈的二楼雅间点了满满一桌的招牌菜。要不是余人醉靠着内力增强了鼻子嗅觉闻到秀秀身上葱花烤鱼和着脂粉的味道,他连桌上一滴鱼汤都尝不到。
我是不会走的。
如果不是靠着身材矮小抱着桌角在桌子底下偷偷说着话,那秀秀这副态度也可以算得上视死如归。
见状余人醉也只好坐了下来,吃了点残羹剩饭。顺便把自己的包裹摊开“没事,秀秀。我们花得起,刚才我找这里的老板问过,我们剩下的钱足够这顿饭还有住一晚了。只是可能就要苦了明天的秀秀,她可能就要吃三个馒头过一天了,早上一个中午两个,晚上就没钱啦!”
“那太好了”她从桌子下面蹦了出来“让明天的秀秀见鬼去吧!”
于是,他们在剩余十二文的情况下成功入住了洛城码头边上首屈一指的客栈。
夜已深了。
秀秀已经睡了一个时辰,睡姿是非常不少女的。一只脚耷拉在床边一甩一甩,一只手抚摸自己的肚皮,嫌热,还把衣裳撩了上去。打着呼噜,吵得正在擦拭枪身的余人醉忍不住烦躁。
那是一杆细得过分的枪身,细得不像是男人用的。颜色则更为闺中,是带有花瓣点缀的紫色。平常被人保养得极好,在油灯影绰绰下看得见密密的水光。
余人醉怔怔得看着膝盖上的木棍。
在窗外浓密的绵长的黑夜里,有猫叫传来。
他神色一动,吹灭了油灯。
好快——
刚刚才攀上房顶小心不让自己踩响瓦片的杀手心里才冒出这个念头,就已经瞧见这次的目标已经站在自己的对面。
他背后是巨大的月亮,照得出头发中星星白白的光点。
他的脸被巨大的黑暗笼罩,只看得见黑夜中眼眶里死鱼翻肚的白。
“这次又是几个人呢?”
他轻声地问。
没有人回答他。
回答的是淬了毒的匕首。
一招快到极致的直刺,在黑色幕布里划开一道霹雳。
飞鸟不过如此。
闪电不过如此。
却被用手抓住。
那是一只理应常练武却异常纤细的手,没有茧子,没有伤痕,甚至肌肉也不明显。有凸起的骨节,细长的手指,短短的指甲。
“如果是五个人的话,那现在应该只剩你一个了。”
杀手的瞳孔猛地睁大。
不,不可能有这么快的。他从吹灭灯到现在最多也就三个呼吸,更别提我们是从不同的方向围过来。最远的那个可能离这里至少有十米远!
“骗你干什么呢?”
男人的话还是轻轻的,仿佛怕吵醒楼下的小女孩儿睡觉一般。
“用的招式是中层才能兑换的《袖里剑》,内功有的是《潜息法中级》,有的是大路货。你们现在的中层已经不够用了吗?要找非嫡系的人来干这种活。”
会死得连你们领头的也得亲自来杀我哦。
余人醉笑了起来,准备捏碎对面腕骨之后再仔细盘问的时候——
蒙着面的杀手咬着牙从牙缝里蹦出几个字:“不愧是你啊,’背叛酒徒’。”
余人醉的笑容愣在了脸上。
半响,他才叹了一口气。
“能别说那个轻小说一样的外号吗,太羞耻了。”
什么小说?
念头在大脑产生,从大脑的神经发出,催促自己的□□赶快做出反应。结果却从咽喉处被截断。
被一根鱼刺,秀秀吃完剩在碗里的。
正正穿透了黑衣人的咽喉。
又一次成为杀人凶手的余人醉又回想了一下这个外号,起了一身鸡皮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