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一起吃饭!”宋北晴心潮澎湃。
电话那头沉默片刻,约莫过了十来秒才低低地发出了一声“嗯”。
听到肯定的答复,宋北晴终于心满意足地挂了电话,回头一看,就见一张鼻孔朝天的脸正直勾勾地望着自己。
“呦,谁啊?”李知风半张脸贴在玻璃上,眼神里写满八卦。
宋北晴拍了玻璃一把:“我朋友。”
“女朋友吧?”李知风色眯眯的。
宋北晴瞪了他一眼,咽下问候他祖宗十八辈的冲动,两眼眯成一道缝,吐出一句:“是,这可是你失散多年的干娘。”
李知风也不生气,手指做了个数钱的动作:“行,那麻烦干爹给我干娘带个好儿,下次给儿子点抚养费。”
之后,王珩带他参观了一圈餐厅,并向他提出了零零总总一百多条注意事项,宋北晴期期艾艾地跟在后面,拿着小本本一一记下。
等参观完毕,宋北晴已经满头大汗,这些注意事项简直到了事无巨细的程度,诸如隔夜蔬菜一律清理,在岗一天只有下班才能抽烟等等,一直记到“固定菜品配料必须精确到毫克”那一条时,宋北晴终于对王珩其人的严苛有了实感。
虽然他挺佩服也能理解王珩的做法,却还是忍不住感叹一句:得,又是一个强迫症大魔王。
“‘雨季’主打福宁菜式,但是我们每个月也会推出两道新品,到时郑老板会给定主题,不限中西、不限菜系、不限品类,新品提前半个月评选,到时候用谁的菜就各凭本事了。”王珩吐出嘴里那根没点的烟,向宋北晴指了指门口立着的小黑板。
上面用彩色粉笔写着这个月雨季的新菜品,一道甜品:草莓奶露舒芙蕾,一道春日限定菜:笋烩鳜鱼羹。
“这是我们推出的第三季新品,你猜猜这季的主题是什么?”王珩饶有兴致地看着宋北晴。
宋北晴想了想:“嗯……草莓,笋,鳜鱼,都是三月才盛行的食材,那主题也应该跟春天有关吧。”
王珩嘴角上扬,让他那张凶神恶煞的脸显得有些滑稽:“差不多,是‘奶糖’。”
“啥?”宋北晴立即感觉到他的头顶有一只乌鸦飞过。
这哪是差不多,春天和奶糖有哪怕半毛钱关系吗?
原来王主厨的严苛也是有针对性的。
宋北晴咳了一声,他看着黑板上的两张照片,然后细细一想才发觉,这两道新品竟然意外地很符合“奶糖”这个很像老板扣着脚底板随意想出来的主题,除却奶露舒芙蕾本来就包含着奶糖元素,这道笋烩鳜鱼羹更是别出心裁。
从外观来说,鱼汤纯白,本身很像奶油质地,鳜鱼剔去鱼刺后蒸熟切成小段,和极细的笋丝缠绕在一起,很像小时候吃过的一种酥糖,表皮酥脆,一口咬下会露出里面层层叠叠的花生碎。最重要的是,这道菜一定为这家从老板到员工都有些……呃,与众不同的店,提供了很高的销量,他依稀记得,那两桌客人好像都点了这道菜。
至少创作这道菜的人很懂食材,也很懂餐饮,应季的食材搭配应季的做法,还跟老板的随心所欲搭上了边儿,宋北晴光是在脑海中模拟这道菜的味道,都要拍手称赞了。
“我刚才看过你简历里的一些食谱,虽然有些组合很恶心,但还是挺有想法的。”王珩凭空掏出把小梳子,梳了梳他那短到极致的青色发茬儿。
恶心……多么言简意赅的一个词。
宋北晴咽了咽口水,咬牙切齿地笑了笑:“谢主厨夸奖。”
王珩看着他这一幅像是吃了虫子一样的表情,心情倒好了起来:“不必客气,顺便告诉你,下一期的主题是狸猫,现在是7号,你大概还有一个星期的时间,我很期待你的作品。今天留在店里熟悉熟悉菜谱,明天准时来上班。”
“主厨请等一下,”宋北晴听得云里雾里,“狸猫?哪个狸猫?”
王珩瞥了他一眼:“狸花猫的狸猫啊。”
“啥?”
王珩重新叼了根烟,声音模糊不清:“年轻人,good luck to you。”
说完便转身走了,只剩下宋北晴站在原地咂摸着这两个字,他现在都怀疑自己语文也不好了,谁他妈能想到当个厨师还得做阅读理解啊!
“狸猫狸猫……”他眉头紧皱,什么破主题,然后对着店门砰砰砸了两拳。
“干爹,你哪来那么大火气啊?”宋北晴转过头,看见李知风叼着根棒棒糖走了过来。
宋北晴没好脾气:“你能不能稍微要点脸。”
李知风扔了根棒棒糖给他,笑道:“我都那么帅了,这点儿脸不要也罢。”
见宋北晴不说话,李知风叹了口气,上前揽过他的肩膀。
“兄弟你也不用泄气,我们王主厨的用人标准只有三类,”李知风掰着手指头,“立刻滚,水平差,勉强,你能拿到勉强已经很厉害了,这说明你已经具备了一个正经厨师的水平,就那个谁,叫卢越的那小子,当初只拿到一个水平差而已。”
宋北晴半信半疑:“真的?”
“昂,”李知风点点头,“你知道为什么我们店只有两个厨师吗?”
“为什么?”
“因为王珩哥太难搞,其他人受不了跑了。但是,我这种搞艺术的都能看出来他绝对是个好厨师,虽然我们店的名气还没有打出去,但是很多来过我们店的人都是回头客。”
宋北晴点点头:“他确实很厉害。”
“那是,王珩哥可是国外一家米其林三星餐厅的行政主厨,被沉姐高价挖过来的。”
宋北晴指了指黑板上那道笋烩鳜鱼羹:“这道肯定是他研发的菜品吧。”
“昂,我尝过,好吃的很。”
宋北晴点点头,默默推开李知风的手:“我知道了,谢谢你。”
“不用客气,咱俩谁跟谁啊。”李知风大手一挥,而后眼神滴溜一转,“那啥,你晚上跟我干娘一起吃饭啊。”
宋北晴简直懒得搭理他:“干什么?”
“带我一个呗?我跟我失散多年的亲人增进增进感情。”
宋北晴摆摆手:“还是算了,你干娘可没你这个好大儿。”
他正准备进门跟郑月沉打个招呼,突然一个男生乘雨而来,带着一阵寒气越过他进了店里,而后目标十分明确地走到音乐区,拽着那个还在唱死了都要爱的驻唱歌手的手腕,怒声呵道:“杜若寅,你发什么神经,赶紧给我滚回去!”
宋北晴打了个激灵,来人斯斯文文,穿着很有书生气,面容清秀,戾气却重,看来真是揣着怒气来的。
只见那个叫杜若寅的人一把跪在地上,抱着那个青年的腿,沙哑着嗓子道:“老婆你终于来了,我都以为你不要我了。”
“滚!”
青年丝毫不留情面,一脚把他踹开,杜若寅却还笑呵呵地再次贴上去。
两人挣扎了片刻,青年才挣脱他,快步走到郑月沉面前,跟她说了什么,宋北晴怕他们动起手来,只好转过头,向李知风使眼色。
李知风揣着手:“不用担心,那是我亲爹亲娘。”
宋北晴有些惊讶,看刚才那个叫杜若寅的人的表现,不像是玩笑,看来两人真是情侣,不过看起来正在感情破裂的边缘就是了。
他摇了摇头,对李知风无奈地道:“你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孩子吧,有福气。”
“那当然,雨季当初资金困难,是我爹给补上的,我无家可归的时候,是我妈收留我,要不是我爹财大气粗,沉姐怎么会忍受他在店里唱五天死了都要爱,把客人都吓跑了。”
随后,那青年就拖着杜若寅出了店门,路过宋北晴二人时朝他们微微颔首以示歉意。而杜若寅,好像只能看见他眼前那个人了。
宋北晴呆呆地看着那两个人慢慢走远,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说是拖,其实是杜若寅单方面地挂在了那人身上,杜若寅比青年高很多,两只手环过青年的身体,把他抱在怀里,下巴还放在他的颈窝上,时不时亲两口人家的脸,青年一直挣扎,却始终挣不开,不知是杜若寅不让他挣开,还是青年不想挣开。
就这样,两人推搡着走远了,巷子里没了死了都要爱的魔音骚扰,安静的有些无聊。
宋北晴一直看着他们的背影,李知风看他发呆,用肩膀碰了碰他:“怎么,羡慕啊?你不是有我干娘了嘛。”
宋北晴撤开一步距离:“别开玩笑了,是我朋友。”
李知风“切”了一声,搭上宋北晴的肩膀:“谁找到工作了先给自己朋友打电话,你看你高兴的那不值钱的样儿,承认吧,你喜欢人家。”
“他男的。”宋北晴简直无语。
“男的?”李知风一怔,随后露出一个无耻的笑,“男的怎么了,婚恋自由啊干爹。”
宋北晴愣了愣,一把甩开李知风,冷冷道:“滚,我们家的饭,你这辈子都吃不上了!”而后快步走进了店里。
李知风嘿嘿笑了两声:“别呀干爹,怎么还恼羞成怒了呢?”
郑月沉交代完一切事宜,宋北晴留下跟王珩熟悉了一下日常工作,流程和他之前接触的大差不差,只不过王珩要求严格,那位叫卢越的厨师甚至偷偷抹了几滴眼泪。
中午时,店里人多了起来,虽然比不上一些大热餐厅,却也不乏慕名而来的食客。郑月沉待人热情,招揽客人很有一套,而李知风则负责活跃气氛,掐着浑厚的嗓音唱了几首节奏轻缓的摇滚乐,一首不插电的改编版《Layla》招的几位小姑娘对着他刷刷拍照。这一套组合拳下来,所有来店里的客人都是啧啧称叹笑着走的。
王珩他们虽然只有两个人,却也忙而不乱,最后他看宋北晴实在望眼欲穿,也让他直接按照菜谱上了手。宋北晴的嗅觉和味觉都很好,对配料的掌控也有自己的一套方法,看着详细的标准卡基本能复刻出一模一样的味道,王珩看他做的几道菜,眼中竟然少有的露出了几分赞许。
宋北晴一直待到五点才离开,等他买完菜回到家,天已经黑了,他却半点早些赶回家的**都没有。
他控制不住地想起李知风那番话,想来想去只觉得荒唐,怎么可能呢?从小到大他一直觉得自己喜欢白白嫩嫩的温柔小姑娘呀。
反观余愁这个人,整日阴着张脸不苟言笑,多跟他说几句话都会不耐烦,再说了还是个男的,他怎么可能会喜欢男的?
都怪李知风那个混蛋胡说八道,害他现在心烦意乱。
他摇了摇脑袋,正准备掏出手机给余愁发消息,忽然看到前方有一个人影,站在粗壮的法桐树后,正拿着手机朝余愁院子里拍着什么。
夜色昏暗,这人大半身子被树挡着,不仔细看还真发现不了。他的装束并没有什么奇怪,穿着一身校服,戴一顶鸭舌帽,背一个双肩包,只是行迹十分可疑。
宋北晴记得,这附近有所中学。他立即警惕起来,观察了那人片刻,而后装作恰好路过,经过那人时也装作没有察觉的模样,宋北晴见他没反应,在离他三米之外的地方立即转身冲了过去。
那学生来不及反应,很快被宋北晴钳住了双手,宋北晴一把夺过他的手机,边翻看着相册边问道:“你是谁?干什么的?”
那学生被他掐得生疼,嘴里求着饶:“你放开我,我……我什么都没干,我只是拍了拍院子里的猫!”
宋北晴翻着相册,发现这人确实只拍了猫,黄的白的大的小的,拍了一堆,却不是同一日同一时间段拍的。宋北晴怀疑道:“你来不是第一次了吧,说,你到底想干什么,不说实话,我卸了你两只手!”说着便加重了手中的力道。
学生哎呦哎呦地叫着:“饶命饶命!我真的只是拍猫,我很喜欢猫,可惜家里不让养,所以只能看别人养的,不信你看我的书包,还有我去流浪动物救助站当志愿者的证书呢!”
宋北晴哼了一声,把手中提着的东西放下,腾出一只手来扯开他的书包,果然找到了一张很旧的证书,盖着福宁某流浪动物救助站的红章。证书上写着这人叫曲闻,做过一年的志愿者。
宋北晴瞥了他两眼,一把放开他,沉声道:“弟弟,你就算喜欢小猫也别这么偷偷摸摸的,跟个变态似的,大大方方的昂,跟主人说一声,站在栅栏边儿上看。”
曲闻挠了挠头:“好,谢谢哥。”
说完,宋北晴就把曲闻赶走了,他走到余愁的院子跟前,发现窗户开着,屋内的灯也亮着,应该是有人在家的。
于是他直接打开栅栏门走进去,还没走到门口,便被花丛里突然站起来的一个人影吓了一跳。
他捋着胸口顺了顺气,定睛一看才发现是余愁。
“你回来了。”
余愁摘下耳机,朝宋北晴笑了笑。
余愁穿着围裙,脚蹬一双他小时候见爷爷奶奶干农活时穿的一种胶鞋,手上戴着一副塑胶手套,手套上沾着湿润的泥土。几只猫围在他的脚边,好奇地四处张望着。
宋北晴愣了愣,他没想过有一天竟能从余愁身上看到如此平实的生活气,他的脸颊上沾了泥土,头发被风吹得有些乱,可是好像……更可爱了。
“啪!”宋北晴猛地拍了自己一巴掌,他在想什么呢。
“你怎么了?”余愁好像懵了一下。
“我……我打蚊子。”宋北晴心虚地摸了摸脸。
“这才三月就有蚊子了?”说着,余愁重新蹲下身。
“可不,真是奇了怪了,”宋北晴声音闷闷地,“你在干什么呢?”
“种花。”余愁回过头,还是察觉到了他异样的情绪,“你怎么了?”
“啊?没怎么啊?”宋北晴扯开话题,走上前探头看了看余愁跟前放置的大小花盆,“种的什么呀,怎么大晚上的种起花来了。”
“百合。”余愁见他不想说,也并不多问。
宋北晴摸了摸一只狸花猫:“需要帮忙吗?我小时候种过水稻。”
余愁笑了笑:“不用,已经快弄完了,就是花肥没有了。百合有毒,等开花后,需要把它们挪到那边的栅栏里,有几只猫很调皮,喜欢乱啃院子里的花草,到时候你再来帮我吧。”
“哦。”宋北晴想了想,“对了,你知不知道最近有个十三四岁的学生老是躲在你家院子外面偷拍,他说自己在拍猫,但我觉得他鬼鬼祟祟的,你小心点,不行就装个监控。”
余愁顿了顿,终于把最后一棵百合种球种进了土里:“好,可能是真的喜欢小猫吧,我会留意。”
两人把东西整理好,宋北晴朝余愁晃晃手里的菜:“饿了吧,走,我们吃饭去。”
余愁沉默片刻,他还是觉得今晚的宋北晴很奇怪,并试图从那双掩映在夜色当中的双眼里看出些什么,结果却一无所获,也是,像他这么大的小孩儿都有自己的心事,他何必非要探听个一二。于是点点头,让他在院子里等着,自己回家拿了个盒子出来。
“蛋糕?”宋北晴接过余愁手中的东西,语气终于轻松起来。
余愁笑了笑:“是,庆祝你找到工作。”
余愁竟然为了他买蛋糕?
宋北晴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个人,路灯亮了起来,渐渐漫过他的眼角眉梢,像一汪倒映水中的月亮,月色柔和,却还是刺伤了宋北晴的眼睛。
第一次见到余愁时,宋北晴就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余愁这样的人呢?明明根茎上生满了扎手的刺,却还是硬生生长出来一朵温和柔软的花,明明已经戴好了伪装,却依旧不由自主地对世间一切付出善意,这样一个矛盾的、却让人忍不住接近的人。
想到这里,宋北晴叹了口气,他平白地对自己有些失望。
到了家,宋北晴到厨房做饭,余愁帮他打下手,洗洗菜递递东西,宋北晴动作很快,不用四十分钟就做好了一道锅包肉,一道清蒸鱼,还有一菜一汤。
“要喝点酒吗?”宋北晴从冰箱拿出两瓶果酒,朝他笑了笑。
余愁嘴角上扬:“你还没成年吧?”
“几个月而已,果酒度数很低的。”宋北晴忿忿不平。
雨后的空气很潮湿,带着寒意的风透过窗扇,融化进屋内黄色的光线里。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餐厅怎么样?”余愁抿了一口酒,甜的,玫瑰荔枝味儿,他很少喝酒,却很喜欢宋北晴挑的这个味道。
“很不错,是一家音乐餐厅,主厨很严厉,但也很厉害,我觉得我能跟他学到很多东西。”
“嗯,什么时候上班?”
“明天就去,单休,朝九晚七,晚上你要多等我一会儿了。”
“……”
表针咔哒咔哒地走着,不知过了多久,宋北晴差不多已经忘了自己跟余愁说过什么,他沉默了一会,也许是酒劲儿上头,他忽而抬头一笑:“余愁,我们是朋友吗?”
余愁挑了挑眉:“为什么这么问?”
“不为什么,你回答就好。”
余愁想了想,浮上一个有些揶揄的笑:“不是,是邻居。”
“好,那我们就做邻居好了。”宋北晴忽而舒了一口气。
做邻居没什么不好的,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可以守望相助,也可以各扫门前雪,不是朋友,不是兄弟,更不是情人,不需要任何承诺和责任,一切行为的起点都是出自个人的想或不想,这就是余愁想要的状态,或许也是他想要的状态。
就是这样,没什么关系比邻居更好了。
然而余愁笑了笑,举起酒杯跟宋北晴一碰:“勉强……算朋友吧。”
是朋友么?
宋北晴直直地看向余愁的眼睛,明明只是六七度的果酒,此刻却觉得脑袋有些发晕,他突然想起雨季的新品主题——奶糖,奶糖就是需要含在嘴里慢慢融化的东西,咬下去会有些咯牙,会有些痛,但时间久了却甜蜜的很纯粹。
那狸猫呢?
狸猫是余愁,爪牙锋利,野性难驯,不易接近,可等他情愿时,却会自己露出柔软的肚皮……
“宋北晴,祝你前程似锦,心想事成。”
苏危言和杜若寅是在下要写的另一本小说《再见》里的两位主角,是一个有点狗血,有点唯美,有点让人难过的小故事,两人是暴暴龙对暴暴龙的对抗路小情侣,很可爱的一对。
主要是提醒一下:两人在这本书里一起出现的情节大概率只有这一章,只是客串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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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