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海》 第1章 第 1 章 汉溪昨夜落了一场雨,一早云遮雾绕,苍翠的高山镶上一层白色的花边,赶着春雨上山播种的农户踩在泥泞的土地上,背着背篓深一脚浅一脚地行进着。 “吆,村长,这么早出门啊!” “早个啥呦,领导要来给咱们村子搞旅游宣传,不是要办三月三?早出门早甩脱!” 漓寨村村支书李国强抽着一支烟,转进古村落区的巷子里,咚咚两声敲开南山雨的门,强行把摊在一堆花草里昏昏欲睡的人拉了起来:“小惠啊,你们家余老师呢?快把他叫过来,人家领导就快到了!” 那个叫小惠的女孩子揉着惺忪的双眼:“是您啊,老板早就出门了,不是您说要让他包束花的吗?” “对啊,花呢?人呢!”李国强两手一摊。 “要不就是去学校了?” 李国强急得手里的烟都拿不稳了:“今天放假去啥子学校嘛!” “孩子们不是要高考了,他可能去盯自习了。”小惠一脸坦然,“村长您放心嘛,我们老板什么时候出过岔子,您把时间地点告诉我,我一准儿把人给你找回来。” 李国强愣了愣,也对,在他心里,余老师简直是整个汉溪最靠谱的人了,十八般武艺样样不在话下,来漓寨五年村里破天荒出了二十几个大学生,就连当年搞村村通,他们几个干部全都成了睁眼瞎,最后还是靠余老师才办成的。 于是他猛抽了口烟,压下不安的情绪:“十点半在村门口哈,记得啊小惠,从县里到市里都很重视这次的机会,还有个明星要来,如果把我们村子的旅游资源宣传出去,到时候大家就可以回来工作,咱们村就不会有留守的孩子和老人了,记得一定一定要把余老师准时带到!” “明星?哪个明星?”小惠眼神亮了亮,十分敏锐地捕捉到这个关键词。 “刘德华!” “真的啊!” 李国强瞪了小惠一眼,转身着急忙慌地走了。 通往漓寨的盘山公路上,一行车队停在路边,打头一辆兰德酷路泽,红色涂层,上面点缀着大团大团的黑色玫瑰,驾驶位的车窗上探出一只手来,那人的无名指上戴了一枚素色戒指,食指和中指间掐着一根点燃的烟。 车队里一辆路虎不慎陷进泥坑抛了锚,几人正在抢修。 王海宁站在路边,往四周看了看,片刻后视线便落到了车窗外的那只手上,她碰了碰身边的同伴周云:“哎,你说这位北山老师,都是坐拥千万粉丝的头部网红了,挣的钱应该下辈子都花不完了吧,怎么还肯来这种穷山恶水的地方接这又苦又累的活呢?” 周云敲了下她的头:“你傻啊?你知道他来这一趟有多大的好处吗?他这次可是跟政府合作,有几个网红能跟政府搭上关系的?相当于他以后就有官方背书了,那这关注度和粉丝粘性还不得蹭蹭往上涨?” 王海宁点点头:“我就一办公室小科员,你还指望我懂多少东西啊。”她又朝那辆车张望了片刻,压低声音道:“你听说过他那些瓜吗?他刚开始做美食博主的时候一直不温不火,好像是因为一次直播流量才爆的,还有人说他以前是混社会的,之前工作的餐厅出过事故,他还因为打人进过监狱,被打的那人还公开在网上指认他呢,还有还有,还有人说他睡网红、抑郁症……” “停停停!”周云烦躁地捂上她的嘴,“你能不能不要那么八卦。他那期在塔斯卡拉沙漠的视频你看过没有,我告诉你,人家不是第一次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了,况且也不是别人求着他做的。他不签MCN用自己的团队做到这个成绩,可见这个人的能力是有多逆天。而且他师从国宝级大厨邹卉涟,这次是我们主动请他,人家听说是政府扶持项目才来的好不好。” “哦,”王海宁靠了靠她的肩膀,“不过确实挺帅的哈,我刚刚路过偷偷往车里看了一眼,那么帅怎么不去当明星呢,做什么美食博主啊。” 周云推开她,叹了口气:“王海宁同学,我非常遗憾地通知你,你已经无可救药了。” 王海宁不服气地哼了一声,她一直看着那只手和指间掐着的那颗烟,结果越看越奇怪,因为直到烟燃尽,车里的人都没有放进嘴里一口过,任凭白色的烟丝混进汉溪的云雾里,消失不见了。 “想什么呢?” 王海宁愣了愣,转过头来看向周云:“你说,一个人点了烟却不吸是为什么呢?” “在戒吧。”周云喃喃道。 约莫过了二十分钟,车队重新上路,等绕过一片崇山峻岭,看到梯田的影子了,再渡过一座架在宽阔河面上的古旧石桥,望见一座灰白牌坊,就到了漓寨村。 村门口摆上了两盆迎客松,依然潮湿的土路上铺了张一尘不染的红地毯,还架着一个与漓寨民居格格不入的大红气球拱门,上面贴着几个大字:“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漓寨参观指导”。 李国强带着村干部和几位村民排成两排,站在拱门下面遥遥望着快速驶来的车队,他时不时看几眼手机,又朝身后望了望,等望见一个抱着几束花的挺拔身影才放下心来,他舒了口气,脸上瞬间堆满了笑容。 首先下来的是公务车上几位来视察的官员,李国强迎上去:“各位领导好!欢迎欢迎。”然后一个穿着中山装、挺着啤酒肚,叫陈河川的,互相介绍着两边的人:“各位领导,这位是李国强书记。国强,这位是市发改委张文主任,文旅局王勇副局长……” 李国强一一问好。最后,他来到一个年轻人面前,这人比身高已经开始缩水的李国强高出快两个头,戴着幅墨镜,不过二十三四岁,穿一身很朴素的白色T恤衫和牛仔裤,但打眼一看就能看出这人样貌不凡,这就是那个明星? “李书记,这位就是我们本次宣传视频拍摄的主角,头部美食博主,有千万粉丝的网络红人,知名厨师北山老师,你肯定也看过他的视频吧,北山老师的长视频很受欢迎呢。” “嗷,北老师好,看过看过,真是年轻有为啊。”李国强听着陈河川堆着这人的头衔,迷迷瞪瞪地伸出手去,啥视频?视频还和米线似的分长的短的? 宋北晴笑了笑,跟李国强握手:“李书记您好,我姓宋,叫我小宋就行。” “哈哈,宋老师好,这样,我们招待不周了,我们准备了几束花,想要送给各位领导呢!”李国强往身后招了招手,“余老师!花!” “好。”一个清冷的声音从人群后传来。 宋北晴抬起头,他的目光穿过人群,落到一个捧着几束鲜花的青年身上。花是鲜红的,红色的苹果杰克,红色的松虫草,红色的千代兰……掺杂着几片绿叶和暗色的包装纸。主花的蕊柱很长,花型长得有些像喇叭,也有些像玫瑰,他认出了那是扶桑花。 那些花太大了,几乎盖住了青年的整张脸,只露出一双半遮半掩的琥珀色眼睛,许是怕摔倒,他的目光落在斜下方,走过没铺红毯的泥泞土路,最终来到他们面前。 青年走到李国强身边,低声跟他说了句什么,而后李国强拿过花,一一送给了几位领导,最后又指着宋北晴对青年说:“还有这位,宋老师。” 青年顺着他的手看向指着的那人,随之而行的脚步突然一滞,片刻后才走上前,把怀里那束鲜红的花递给那人:“你好,宋老师。” 李国强笑着跟众人介绍:“各位领导,这花叫做朱槿花,也叫扶桑花,四季常开,是我们漓寨的象征,所以我们全体村干部代表和我们村的支教老师余愁想用这束花来表示我们对各位领导的感谢和欢迎!” “没想到这么大年纪了,还能收到花哈哈,你们真是有心了!”张主任笑道,“你们有这份心意啊,我相信未来的漓寨也能在各位的共同努力下变得更好。” “哪里哪里,”李国强挠了挠头,“余老师,你昨天跟我说的那话呢?什么海什么州的,你再跟领导们讲一遍啊,余老师?” 李国强回过头,却发现他还在跟那位北山握手,也不是握手,而是一只戴着戒指的手攥着一只戴着沉香手串的手——那个叫北山的小子正单方面地拽着他们家余愁的手腕。 “宋老师?”李国强问了一句,这是干啥呢,难不成认识?有仇? 余愁用了用力,挣脱了宋北晴的手,目光慢慢从他脸上移开,露出个礼貌得体的笑:“《海内十洲记》有载,‘树两两同根偶生,更相依倚,是以名为扶桑’,意思是说扶桑树总是两棵同根生长,相互依偎相互扶持,漓寨村以扶桑花相赠,是想向各位领导表达我们的诚意和决心。” “我代表漓寨小学的全体师生,感谢各位市政领导,感谢……宋老师,来扶持村子的旅游项目,我们漓寨所有村民将全力配合接下来的工作,与各位领导齐心协力,守望相助,抓住这次扶持项目的机会,把漓寨打造成一个美丽、富足、文明的幸福乡村。” “余老师这番话说的好呀,守望相助才能更上一层楼,”宋北晴摘下墨镜,再次走到余愁面前,“但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余老师。” 余愁转过脸,脸上依然是那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笑。 “你不认识我?” “记性不太好,一时没想起来。” 宋北晴冷哼一声,那就是认识,不过忘了而已。 “你是……秋心?您是秋心老师!” 余愁看了宋北晴身后那人一眼,脸上的表情毫无变化,不知是默认还是无声的否认。 “余愁,”宋北晴走上前,也没管其他人的目光,最后在离他只剩半步的距离停下,直直地盯着他的眼睛,像是在努力抓取关于眼前这人的记忆,良久后才露出一个不知是悲是喜的讥讽表情,“你还活着呢。” 余愁神色怔愣,突然展颜一笑:“抱歉了,天不遂人愿。” 天不遂人愿…… 宋北晴脸色阴沉,是啊,多么有力的一句话,世间所有的遗憾,不管是爱而不得的绝望,还是恨不得对方去死的怨念,都能用一句“天不遂人愿”来解释。 只不过,说不清是不遂宋北晴的愿,还是不遂他余愁的愿。 第2章 第 2 章 如果人生可以重来,余愁也许会在遇见宋北晴之前,就躲到一个有花有海无人能找到他的角落,离那个人远远儿的。 而宋北晴则不同,他的字典里从没有罢休二字。 他甚至要从七岁那年记事起就找到余愁,爱也好,恨也罢,他要让自己余生的所有记忆里都有他的存在,哪怕只光片羽。 可宋北晴已经17岁了。 三天前,17岁的宋北晴跟他爹大吵一架,而后为了他所谓的理想毅然出走,坐了一夜的火车来到福宁,投奔他那位来无影去无踪的死党。 他打不通孟蝉衣的电话,只好拿着对方临走之时留给他的便签,穿过福宁遍布街巷的火锅店和麻将馆,他搭了五班公车,两次地铁,吃了十个小笼灌汤包,喝了三瓶水,最后来到一处遍植花木的小院前。 小院坐落在建设路上老旧小区的巷子里。阳光炽热,曝晒的巷子里的一切都静止在原地,只有宋北晴独自行进着。 小院被三道木栅栏包围,细细的月季缠绕其上,正在孕育新的枝桠。门没有关,宋北晴径自打开,穿过石板铺成的小径和那些他叫不出名字的春色如许,走到那道紧闭的门前。 锦城巷217号。 他看着那块生了锈的门牌,细小的白色花朵在潮湿的空气里扎了根,依附在铜锈长满岁月的边缘。 宋北晴望着满院子的花红柳绿发了会儿呆,而后深吸一口气,掀起屋檐下紫色三角梅垂落的羽扇,敲响了那面沉默的木门。 左敲敲,没动静。 右敲敲,真没人? 他顿时有些沮丧,又足足等了两分钟,门内才传来断断续续的脚步声,像是一个宿醉未醒的老人,拖着长长的步伐,翻山越岭而来。 然而,开门的是一个看上去和他差不多年纪的男生,穿着一身松松垮垮的白色小熊印花睡衣,很瘦,个子比他矮些,头发不短不长,乱蓬蓬的,皮肤白得没有血色,戴着一副浅金色方框眼镜,眼下静静躺着两片乌青。 宋北晴一时怔怔,他还是第一次见顶着一对熊猫眼还能漂亮成这样的男人,就像是醉酒后的画师肆意铺就了一幅笔锋浓重的山水,墨色点染的长眉如一弯浅月,绛珠勾勒一缕薄唇,鼻峰挺立如松,而后从夜空摘下两枚星子化作深邃的眼眸。 他不免盯着那人的眼睛看了半晌,透过他长长的羽睫,竟发现他的眼角垂着一滴泪,正随着门外涌入的春风渐渐滑落。 “有事吗?”对方语气不善。 宋北晴晃过神来,连忙挪开视线,终于想起来快要被他抛诸脑后的正经事,于是不尴不尬地问道:“呃,你好,请问孟蝉衣是住在这里吗?” 男生一手拉着把手,腕上还带着一串类似檀木的手串,满脸不耐烦地答道:“不认识,你找错地方了。”说完便要关门。 “请等一下,这里不是锦城路217号吗?”宋北晴忙伸手拦住他,他心想,这个人是辣椒吃多了吗?自己只是问个路怎么就像点燃了他家的火焰山一样。 “这里是277号。”青年瞥了他一眼,用力想把门关上。 “你骗人!”宋北晴急了,“门牌上明明写着217号!” 对方被宋北晴吵得一愣,像是刚刚从梦中苏醒,盯着宋北晴深深地叹了口气,那神情就差拿把大刀把他片开堆花肥了。 只见他松开手,掠过宋北晴踏出门外,看着那块长满锈迹和青苔花蔓的门牌,小心翼翼地抬手在“1”的旁边剥除了几朵缠绕不清的花藤,那些数字原本的面貌就这样显露出来。 7!!? 一道被“杂草”遮挡住的横线终于半遮半掩地重新横亘在那根竖线的头顶,而后,男生看着刚刚脱离了藤蔓覆盖的那块潮湿、泛青的门牌,干脆将那些花藤尽数扯下,丢在一旁的垃圾箱里,锦城巷277号101室——短短几个字,化作夏夜里突然侵袭的冰雹,砸进宋北晴的身体里。 宋北晴猛地涨红了脸,他疑惑了大半天,连孟蝉衣背着他找对象的可能性都接受了,最后竟然成了一个无聊的乌龙事件。 可话又说回来,这个人是要住在原始森林吗?门牌都要变成生态系统了也不舍得清理一下! 男生嘴角噙着一丝无奈的冷笑,斜眼睨着这位不速之客,他什么都没说,宋北晴却读得很明白:“睁大你的狗眼看看清楚,你这个入院骚扰犯!” 正当宋北晴纳闷一个比他矮的人是如何做出那种居高临下望着他的眼神时,对方头也不回地进了门,只留下一阵令宋北晴有些熟悉又怎么琢磨都想不起来的香气,混杂在小院馥郁的花香中,临走还不忘慈悲地给他指了条明路:“去对面。” 宋北晴看着那扇重又归于沉寂的门,愣愣地说了一声“谢谢”。 他现在很不爽,甚至想拉开那扇门冲进去,提溜着那人的小熊印花睡衣跟他理论:“小子,你这是什么态度!天生属炮仗的吗?你妈没有教过你与人为善吗?pia !!pia!!” 他这般想着,嘿嘿傻笑了两声,然后捏着他的小纸条灰溜溜地跑到了对面街道的那片楼宇。 他前段时间给孟蝉衣发过消息,想到福宁来找她玩一段时间,可惜孟蝉衣发了个“来吧儿子”之后一直没说别的,直到他和宋明海因为升学的事情吵了架。 孟蝉衣住的地方是一个月租式公寓住宅,不幸的是,她半个月前就已经搬走了,说要去一个叫什么里的地方旅居,不过走时留了一封信给老板娘,拜托她如果有一个叫宋北晴的人来找自己,一定要把信交到他手上。 那是一个薄薄的信封,里面只有一张明信片,还有一把钥匙。明信片上画着一座雪山,孟蝉衣写了山的名字,叫做“冈仁波齐”。 许是宋北晴表现得太过惊愕,老板娘还以为他千里追爱落了空,一脸同情地望着他,并递给了他一杯水。 大厅很安静,一侧公共电视正在播放天气预报,刚刚走到华北平原的西北季风泄了气,被阻隔在洛连山脉以北,福宁即将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暖春,也请广大市民做好提前迎接夏季的准备。 就这样,宋北晴人生中的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离家出走如同天气预报里来势汹汹的寒潮一般,转眼间遭遇了出走路上的洛连山。 “哎,小帅哥,你和小孟怎么认识的?我看那小姑娘天天背着个画板,独来独往不像是有男朋友的样子。”老板娘磕着瓜子,早就摆好了一幅洗耳恭听的架势。 “您真的想听吗?” 老板娘重重地点了下头。 “嗐,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轻轻的她来了,正如她轻轻的走了……”宋北晴眼睛亮亮的,不知道的还真以为他对人家情根深种呢。 说起来,他和孟蝉衣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他们在上小学的时候就认识了。当时他又一次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和他的父亲发生争吵,时年8岁的宋北晴坚守着内心身为一个男人的尊严,愤而离家出走,一个人跑到距离他家500米的公园里啪嗒啪嗒掉眼泪。 可他还没哭尽兴,突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喂,你能不能别哭了,好吵。” 他回过头,发现身后站了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女孩。孟蝉衣裹在一件鹅黄色外套里,小小的脑袋上戴着一顶白色贝雷帽,头发沾染了云城的第一场雪,手中拿着一幅没画完的线稿,凑过来满脸不解地看着他。 那一天,两人打了一架,并成了朋友。 孟蝉衣成绩不错,高二时被保送到福宁的一所全国顶级的艺术学院,而宋北晴今年高三了,心思全然不在学习上,成绩当然也马马虎虎,除了上课其他时间都很活跃,翻墙倒瓦对他来说那是家常便饭。他倒是乐得自在,可却苦了他的父母,三天两头就被各科老师轮流喊过去教育一顿。 班主任告诉他的父亲宋明海,宋北晴十节课有八节都在睡觉,剩下的两节一节用来画小人画,另一节课用来琢磨菜谱,什么米酒炖大鹅,桂花冬笋煨肘子,生生把班上同学个个养的胖了三四斤,再这样下去不如退学直接去当厨子。 这话气得宋明海当天晚上追着宋北晴打了三顿,要不是他爹是警察,临时紧急出任务,宋北晴都以为他要自己捏造个不学习判拘禁的罪名把自己关局子里去了。最后宋北晴饭都没吃,去附中操场上跑了个三千米,跑完后直接躺倒在地面上仰面望天,他宋北晴,志不在此! 于是,在一次更加激烈的争吵之后,他直接让他爹眼不见心不烦,来福宁投奔他的死党了。 “小朋友,小孟给你的信上写什么了?”老板娘一盘瓜子已经见了底。 宋北晴眨眨眼:“她说,迷茫的时候就闭上眼睛,让身体按照自己的想法走下去。” 老板娘瓜子磕得咯咯响:“嘿,文艺青年嘛,那你呢,闭上眼睛的时候身体想干什么?” 宋北晴想了想,给出了一个诚实的回答:“睡觉。” 老板娘哈哈大笑。 他哪有孟蝉衣那么多浪漫主义情怀,他现在只是很懊悔,没有把自己藏在他妹妹宋北星的小猪存钱罐里的私房钱带过来。 “不是还给了你一把钥匙吗,做什么用的?”老板娘开始磕第二盘瓜子。 宋北晴翻出那把钥匙,仔细看了看,上面贴着便签,是一个地址,他默默念出来:“锦城巷277号201室?” 这地方怎么听着那么熟悉?他顿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老板娘一拍桌子,喜笑颜开:“这地方我知道呀,我带你过去!” 宋北晴不禁好笑:“姐姐,你不做生意的吗?” 老板娘骄傲一笑,甩了甩她那一大串钥匙,表示自己家大业大不算什么。随后,老板娘带着宋北晴往地址所说的地方去,还不忘顺便向宋北晴介绍福宁周边的美食和值得游玩的地方。 “我们福宁呀,别的没什么,盛产辣椒,线椒、朝天椒、美人椒、二荆条,火锅全国第一,你知道的——三天两头下雨,潮嘛。有好几所不错的大学,你有时间去大学城转转呀,景色很好,离得不远,坐17路公交车就能直达。” 两人在一个红绿灯路口停下,等了两分钟,转了几个弯,来到了对面建设路的一片居民区。 此处阳光很好,可宋北晴却觉得天昏地暗,不可置信地问道:“这儿啊?” 老板娘茫然地点点头:“昂。” 两人接着从楼房正中间的楼梯上了二楼,穿过露天的走廊,来到最西边的一处房子。 老板娘朝宋北晴抬抬眼,示意他地方到了可以把门打开。 宋北晴更加无语:“这儿啊?” 老板娘不禁笑了,指着门牌号说:“对呀,这不写的很明白吗,锦城巷277号201室。怎么,你有什么不满意的吗?” 有什么不满意的?这可是刚才那男生的楼上!他甚至一弯腰就能看见那人满院子的不知名花草! 这头宋北晴还处于不知所措之际,只听楼下“喀哒”一声,有人开了门。宋北晴耐不住好奇,凑到栏杆边上瞧,只见那人换了身衣服,穿过园中小径,正在锁小院的那道只能防住小型犬类的栅栏门。 他穿了一身浅灰色连帽卫衣,黑色的运动裤,单肩背着一个黑色背包,许是察觉到宋北晴的目光,抬头往二楼望了望,他和宋北晴的视线就这样明晃晃地落在了同一条直线上。 他没戴眼镜,宽大的衣帽将他苍白瘦削的脸庞笼罩在黑暗中。只有一束微弱的光,穿过路边高大的法桐枝叶,轻柔地降落在他的双眸之上,在他的眼睫间微微翕动着。 宋北晴微微一颤,明明是前所未有的暖春,明明是花团锦簇的时节,此刻他却觉得那人的世界正值寒冬腊月,那冰冷更甚回南天时怎么也干不透的潮湿。 可那人什么都没说,连一丝惊异都不曾表现出来,仿佛这只是宇宙不曾停歇的能量转换中一个毫不起眼的插曲,而后转身离去。 第3章 第 3 章 宋北晴决定先在这个地方住下来。 他一进门,就在玄关上见到了孟蝉衣的留言:“狗东西,欢迎你来福宁。姐姐我给你租了个房子,租期到5月7号,到时房东会来收房,我要是还没回来,是去是留你自己决定,还有,房东特别要求了,平时尽量保持安静,祝好。”剩下的就是房东的一串号码。 看完后,宋北晴不自觉地笑了笑,虽知对方大概收不到,他还是给孟蝉衣发了消息表示感谢。 孟蝉衣这个人啊,向来不知束缚为何物,像一只来去无踪的鹰隼,也许某一刻她会突然出现,就在一个不起眼的黄昏,她带着一身还没干透的画作,和满脸被冈仁波齐的太阳灼烧的绯红。 到五月初的话,大约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宋北晴松了一口气。反正,他暂时没有回云城的打算,就先留下来,找个小餐馆打工,开启他宋北晴厨神之路的辉煌大业。 宋北晴把房东电话输进手机,在屋子里转了转,这房子采光很好,目测有六十几个平方,是一室一厅的构造,装修风格简洁,各色家具齐全,厨房很大,放了许多还未拆封的厨具和调料,应该是孟蝉衣为他准备的。 他一一拆开,这才发现不算别的,单单各式各样用处不一的锅就有六只,连煎蛋器这么小众的厨具都准备了,宋北晴瞬间对孟蝉衣感激涕零。 宋北晴将屋里屋外彻底清理了一番,把自己随身带着的东西收拾好,而后洗了个热水澡便瘫倒在床上。 他这几天长途跋涉,已是疲惫至极,刚阖上眼睛便睡了过去。等他再次醒来,已经是晚上十点了。 他看了眼手机,屏幕上显示了七八个未接来电,其中有一大半都来自他的母亲楚君玉女士。还有两个则是与他同流合污的好兄弟周齐群打来的。他给周齐群发信息报了个平安,而后拨通了他母亲的电话。 电话一接通,楚君玉撕心裂肺的声音便通过纤弱颤抖的信号传了过来:“小兔崽子,你这些天去哪了?你想吓死老娘吗?” 宋北晴眯了眯眼,他知道此时宋明海在一旁听着,也知道自己一时冲动行为有些不妥,却还拉着面子不肯跟宋明海服软,只以最简洁的话跟她说明了自己的情况,谎称自己来福宁找朋友玩一段时间,两个月后也就回去了,为了安他们心还把自己的地址告诉了他们。 “还玩儿?王八羔子你还真不打算参加高考了呀,你赶紧给我滚回来,别等着老子过去逮你!”宋明海气不过,一把夺过电话来骂道。 宋北晴才不听呢,他飞快地说道:“妈我没事,有钱有地方住放心吧,跟星星说他哥爱她给她寄好吃的拜拜!” 说完便挂了电话,之后,不到一分钟他就收到了楚君玉转过来的钱和他爹的一条消息:“敢惹祸老子打断你的腿!” 宋北晴笑了笑,把“家暴违法人民警察不能知法犯法”几个字输进文字框又删除,而后不客气地把钱收下了,他知道如果他不收,想必他那情感外放的妈和刀子嘴豆腐心的爸会更担心自己。他长舒一口气,觉得有些饿了,便继续在手机上搜索这附近有哪些还在营业的超市和餐馆。找好位置后,立马换衣服出了门。 春夜的福宁十分温和,月亮懒洋洋地挂在天上,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不知从哪里飘来的花香,没有云城那样专在夜晚降临后呼啸而起的阵阵妖风。 宋北晴在楼下扫了辆单车,路过那个院子时,屋子的窗户都紧紧关着,灯光透过厚重的窗帘隐隐约约地淌了出来。 他脚下蹬得飞快,也许是白天里的尴尬,他一想起那人心里总是隐隐透着股不自在。然而宋北晴其人极其擅于自我调适,他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晚风中春日的气息,不一会儿就将这些事情忘了个一干二净。 大约骑了一刻钟的时间,宋北晴到了那家还没休息的商店,商店老板坐在收银台上昏昏欲睡,店里播放着一首节奏很慢的音乐。他没做停留,迅速挑选了自己需要的生活用品和蔬菜水果,结账时大包小包提了一堆。 等他买完东西往回走,路上最后一趟公车也已经下了班。宋北晴倒并不在意,他很享受这种夜晚的时光,他把东西放在单车前面的车筐里,推着车子慢悠悠地往回走,认真记忆着这个陌生城市的每一处细节。 他走了很久,还没等走到楼下,就已经遥遥望见了那个鲜花盛放的小院,如同一只夜晚的萤火,啃噬着不断逼近的黑暗。 已经过了十一点,一只夜莺藏在法桐树高高的枝桠上鸣叫,樱花在月光下开至荼蘼,随着柔和的晚风慢慢下落,落在宋北晴的头发上。他抬手拂去,当再次经过那座院子时,仍是忍不住向院内探望,却惊奇地发现那人不仅没睡,还精神抖擞地站在院子里,仍旧穿着那身小熊印花睡衣,外面罩着一件外套,面容也不似白天那般冷峻,甚至眼神嘴角都挂着一丝笑意,手中提着一大袋猫粮,静静地饲喂着院中的小猫。 不对,喂猫? 宋北晴惊讶地眨了眨眼,生怕是自己老眼昏花看错了,可事实就是这样。此刻院子里,有不下十只品种各异的猫围在那人的身边,正聚在几个碗前埋头吃饭。而后,那人将手中拿着的猫粮放下,单膝跪在了小院柔软的青草上,满面柔和地看着它们。 有一只三花猫抬起头来,舔了舔嘴角,像是填饱了肚子,迈着小碎步靠到那人身边,喵喵叫着蹭了蹭他的腿,那人伸出手来,小猫便昂起头,主动将脑袋埋到了他的掌心。许是觉得那只小猫可爱,他竟轻轻地笑出声,用手指刮了刮它的下巴,温声道:“乖,再去吃点东西。”而那小猫像是听懂了他的话,喵喵叫了两声,又跟同伴一起大口吃起了猫粮。 宋北晴不禁看呆了,站在栅栏外面,不知怎得突然傻笑了一声。等他笑完才反应过来,可为时已晚,那男生立即抬起头,看向了张皇失措的宋北晴。有几只猫也因此受到惊吓,四散逃到了角落的猫窝和栅栏上,见他没有更多的动作,才警惕地回到原地继续进食。 而男生就像那些猫一样,已然褪去笑意,一脸警惕地看着他。 宋北晴不好意思地笑笑,赶忙提起自己的购物袋向他展示道:“别误会,我只是路过,路过,嘿嘿。” 男生不再看他,那意思就是:“既然是路过,那你就快滚吧。” 然而宋北晴的脸皮向来都不是一般的厚,就连白天里的那档子事儿都已经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他体内的犬类基因完全被眼前的这一群猫科动物挑动了,此刻兴奋至极,他把车子和东西扔下,高声道:“既然路过了,我能进去看看吗?” 还没等对方作答,他便秉持着华夏儿女“来都来了”的优良传统自顾自想要登堂入室,可宋大厨偏偏不走寻常路,他起身一跃,迈步向前就要跨过那道只能挡住那道小型犬类的栅栏门,结果只听“扑通”一声,他的一只脚被栅栏上疯长的花枝缠住,整个人扑在了院子里新生的草地上,实打实地摔了个狗啃泥。 “操了。” 他呸呸两声吐出自己口中的青草和沙石,掏出一只手摸了摸自己的帅脸,确认没有缺斤少两,最后才满脸不知所措地抬起头看向院子里的人。 只见那青年怀里抱着一只猫,身前身后还跟着他的猫猫大军,脚步轻的像悬浮于空的幽灵。他走到离宋北晴两步远的地方,先是细细打量了他一眼,又看了看他身子底下被糟蹋了的那块草皮,而后轻轻叹了口气,略带讥讽地道:“竖子平身吧。” 宋北晴看着这人从薄唇到眼角冷淡到极致神色,无辜地眨了眨眼,忽然扑哧一声,大笑了起来,他足足笑了有一分多钟,待闭着眼睛也能察觉到那道充斥着杀气的目光时才勉强憋住,弱弱说了一声“嗻”,而后赶忙从地上爬了起来。 他拍了拍身上的土,对青年讪讪一笑:“不好意思啊,我太激动了。” 那人冷淡地瞥了他一眼,转身又回到了原处。 宋北晴跟在他身后,大大咧咧地在人家身边蹲了下来,捞起一只嘴里还嚼着猫粮的无辜狸花猫来逗它玩儿,惹得小猫叫个不停,张牙舞爪就要伸爪子挠他,宋北晴定睛一看,看到小猫的肚子有一片地方没了毛发,还有一道淡淡的疤:“咦?哦!你也被嘎了?” 什么叫“也”……青年在一旁看着,紧皱的眉头几乎堆成了一座小山,索性宋北晴没有太过分,摸了两把后就把它放回去让那小猫安安静静地吃饭。 见他没有离开的意思,最后,青年连看都不想看他了,一门心思全都放在了按捺住捞起猫碗给宋北晴一个横扫的冲动上。 宋北晴对此毫无察觉,他双手交叠抱在怀里,脸上洋溢着笑容,问道:“这些小猫都是你养的吗?” 青年沉了一口气,冷冷地答:“流浪猫” 宋北晴“哦”了一声,又问:“你很喜欢猫吧?” 那人沉默了半天,站起身来,往宋北晴身后退了几步,最后憋出来三个字:“不喜欢。” 宋北晴没想到会听到这个答案,惊讶地转过身抬头看向他,不想却看到一张阴云密布的脸。 宋北晴又看了眼那些小猫们个个圆滚滚的肚子和锃光瓦亮的皮毛,连绝育都做了,便知这人付出的并非一日之功,再说了,喜欢猫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他也喜欢猫,不禁觉得他这没来由的嘴硬和怒气生得十分好笑,忍不住逗他:“不喜欢?那你干嘛喂他们?”还喂的那么仔细。 男生语气更冷了,或许是想要赶紧摆脱掉宋北晴,索性破罐子破摔道:“因为他们老是在我院子里待着,而我闲得发慌行了吗?” 宋北晴见他生了气,不敢再多嘴,只在心里嘀咕,要是你一开始不喂他们,它们怎么偏要来你的院子。 宋北晴知道,无论是猫还是狗,大多数动物都是不会说谎的,它们的情感过于直白而热烈,如果有人向它们给予了善意和爱,它们便要以十倍百倍的忠诚表达对人类的感激。而像猫这种算得上孤僻胆小的生物,依旧如此亲近和信任这个人,可见他是付出了难以轻易衡量的心血的。 宋北晴这般想着,就在这时,一只小猫蹭到他的脚边,舔了舔他垂落的手。是那只刚才还发脾气作势要抓他的小狸花。宋北晴嘴角上扬,伸手摸了摸它,小猫立即开心地翻过身露出肚皮。 春风忽起,一片花瓣落在它的身上,宋北晴伸出手,轻轻替它拂去。此刻,他好像摸清了身后这人的一些行为逻辑。 这人看似周身遍布着獠牙利齿,结果内心还是像棉花一样。就像他白天气得要死,最后还不是给他指路了?嗐,说难听点,这不就是在装嘛?虽然人家都是把自己的人设往热情开朗里装,而这个人却装的如此特立独行。 但总而言之,这是他在福宁认识的第一个人,虽然脾气差了点儿,但倒是个心软的好人。 想清楚这一点,他满意地站起身,笑道:“好了,谢谢你让我在你家看小猫。”又冲对方伸出手:“对了,我搬到楼上了,你知道吧?以后我们可就是邻居了。你人不错,我们交个朋友吧,我叫宋北晴,就是北山放晴的意思,我妈当时生我的时候下了一周的雨,结果我一出生,天就放晴了哈哈。” 青年没有理他,但沉默了半晌,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转身走到小院的门旁,把门打开,对宋北晴道:“余愁,好走不送了。” 第4章 第 4 章 就这样,在福宁一个春天的夜晚,宋北晴被人扫地出门了。 然而,对于这人没来由的冷漠和怒火,如今的宋北晴已经毫无芥蒂了,他收回手,笑着摇了摇头,慢悠悠地走过院子里那条石板铺成的小径,从余愁身旁路过时还不忘跟他说了声晚安。 余愁自动无视了他那些并不必要的礼貌,等宋北晴的最后一片衣角也离开了小院,他把小院的栅栏门反锁住,头也不回地进了门,只留给宋北晴一个大写着“生人勿近”的背影。 宋北晴哈哈一笑,他觉得余愁这个人很有意思,有意思极了! 街边的樱花正纷纷下落,铺满了余愁的院子,他拿出手机,调整好角度,拍了几张小猫们在灯光下进食的照片,而后哼着歌,心情舒畅地推着单车慢慢往前,总算离开了这里。 等回到家中,他煮了包泡面,简单吃了些,然后把购买的物品分类收纳好,把冰箱塞得满满当当,又把所有的厨具全都清洗一遍,等各项事宜都收拾停当了,他坐在客厅的餐桌前,开始写一份为期两个月的个人规划。 玩,研究新菜,写简历,找工作,给周齐群买麻辣兔头,给爸妈和星星寄好吃的…… 写完后,他审视了一番自己那龙飞凤舞的一纸狂草,满意地点点头,丝毫没意识到自己还是个不到半年后就要高考的高三生这件事。之后,他便扑倒在床上,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宋北晴是被早晨五点半忘记关闭的闹钟叫醒的。他从床上爬起来,有些分不清今夕何夕,等洗漱完才意识到他现在人到了福宁,暂时过上了不必每日含着三明治、蹬着自行车去赶六点钟早读的生活。 今天是周一,就算懒散如宋北晴,他的身体也已经习惯了长久以来形成的生理机制,他躺回床上试图睡个回笼觉,可大脑一片清明,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干脆起床下楼跑了个十公里。 清晨的福宁很凉爽,建设路上除去遛狗的男男女女,行人十分稀少,他跑完步,顺便买了份早餐回来。路过余愁家时,没看到他人,却看到许多猫聚在院子里吃早饭。 现在才七点十分,余愁也起这么早? 他没过多在意,回到家洗完澡吃完早餐,就坐到卧室书桌的电脑前,开始写他的简历。 他一向是一个执行力很强的人,只要有了一件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做的事情,他这个人向来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然而,当胸怀壮志的宋大厨回顾自己的一生时,他猛然发现自己与厨艺沾边的事迹竟只有十岁那年的劳动节获得了一个厨艺小能手的称号。 于是他绞尽脑汁,最后这样写道:宋北晴,男,就读于云城师大附中,从厨十年,颠勺不辍,通晓八大菜系,精于新式创新,幼年时厨艺天赋就已展现,兼顾学业之余坚持在众多餐馆担任帮厨,曾获某厨艺大赛一等奖,荣获厨艺小能手称号,曾以一己之力将全班同学养胖十斤,所创菜式获得众人一致好评,人送外号“米其林三星养猪大师”。附宋北晴对于厨师工作之理解小作文一篇,最后还贴上了自己的帅照一张,他看着照片连声啧啧,剑眉星目,相貌堂堂,怎一个帅字了得! 写完后已经十点了,他伸了个懒腰,走到冰箱旁,琢磨着要做一道他之前没做过的新菜:三汁焖鸡。 他把昨天买的一整只鸡拿出来解冻,拿出他平日里记菜谱的笔记本,指尖划过一张张着墨精细的笔记和照片,直到翻到一页空白,他仔仔细细地写上日期和菜名,而后照着脑海中的印象把菜谱写了出来:“3月10日,三汁焖鸡,材料,鸡肉,土豆,青红椒,莲藕,红薯,芹菜,洋葱等;配料:黄豆酱蚝油番茄酱各三勺,韩式辣酱生抽各两勺,蜂蜜一勺,加淀粉搅拌均匀;做法:鸡肉加料酒生抽腌制15分钟,配菜切块加盐生抽辣椒粉腌制10分钟,加黄油,蔬菜铺底,放鸡肉,小火焖15分钟,加料汁大火焖5分钟……” 写完菜谱,他将要用到的配菜从冰箱拿出来,尽数切成便于入味的块状,放到碗里腌制,这时鸡肉也已经解冻的差不多,他挑选了把合适的刀,转而磨刀霍霍砍向砧板上的鸡。 “哐哐!” 他砍掉鸡的头部,而后仔仔细细地切下两条腿和鸡翅,剔除不好入味腥气又重的鸡胸部分,将鸡身平铺到砧板上,准备把它和鸡腿剁成块。 然而,这把刀虽然刀身宽大但还是不太锋利,宋北晴剁了好几下才把一些坚硬的骨头和皮剁下来,他正寻思着抽空要去商场再挑把剁骨刀和菜板,这时门铃响了起来。 宋北晴有些纳闷,先是仔细回忆了一遍可能在这个时间登门找他的人,但颠来倒去想了一遍结果为零,难道是余愁?他赶忙摇摇头,是谁都不可能是那个闷葫芦。 他洗了把手,推门一看,竟真的看到了一个面容微愠,神色冰冷的人。 还是那双戴着眼镜、顶着一对黑眼圈的眼睛,冷冷地问:“你在拆墙吗?” “啊?”宋北晴疑惑地眨眨眼,他本来因余愁的上门深感惊讶,可那点若有似无的惊喜瞬间因为这句话转变成了心惊胆战,他结结巴巴地回答:“我在剁鸡。” “剁完了吗?” “快了,刀不太好用……是声音太大影响到你了吗?” “走了。” “喂!”宋北晴拉住余愁的一只胳膊,等对方以疑惑不解的眼神看向自己时他才意识到不对,赶忙放开,讨好地解释道:“你等一下嘛。” 余愁叹了口气,垂到眉梢的头发在正午的暖风中微微扬起,他穿着一件白色长袖衬衫,衣摆被整齐地别进黑色西装长裤里,衬出纤瘦流畅的腰线,肩上披了一件厚厚的外套,用那只戴着手串的手紧紧拽着以免衣服下落,像是很怕冷的样子:“有事吗?” “你还没吃饭吧?”宋北晴笑着试探道,“我略通厨艺,一起吃呗,半小时就好了,也当做我吵到你的赔罪。” 余愁紧了紧外套,淡淡道:“不用了谢谢。”说着便要离开。 宋北晴不依不饶,又伸手拉住了余愁的衣服:“别呀,我诚心邀请你。” 余愁盯着宋北晴不安分的手愣了几秒,猛地将衣服拽了回来,实在不想跟他这么没完没了的纠缠下去:“你是无赖吗?我说我不用!” “余愁同学,伸手不打笑脸人你懂不懂呀?就当我求你了。”宋北晴笑眯眯的,他也不想像个狗皮膏药似的这么黏人,主要是他都听到余愁肚子叫了,而秉持着一个厨子的良好素养,委屈了余愁都不能委屈了肚子。 此话一出,余愁瞬间无话可说,他惊讶于宋北晴的难缠程度,又像是终于感觉到了肚子不合时宜的叫嚣,此时他那没有血色的脸上微微泛起了一阵几不可见的红晕,毕竟他从昨晚到现在仅仅喝了一口水而已,现在竟久违地产生了饥饿感。 于是,是给宋北晴一个白眼,大义凛然地转身就走,还是给宋北晴一个白眼,若无其事地留下吃饭,两番纠结之下,余愁选择了后者,他抬眉看向宋北晴,嘴角露出一丝别扭的笑:“好啊,盛情难却,食物中毒还请你负责。” “那当然,小的一定对您负责。”宋北晴故意学着余愁文绉绉的话,弯了弯腰,做出一个“少爷里面请”的姿势。 余愁自动无视了他的戏精行为,一只脚刚迈进玄关,突然想到什么,转而看向倚在门口一脸好整以暇的宋北晴:“有没有拖鞋?” “啊?”宋北晴有些跟不上余愁的思路:“哦。忘记买了,我下午就去买,你穿我的,我光脚。” “不用了,我下楼去拿。” 宋北晴赶忙拦住他,像是生怕他不回来了:“哎哎,我又没铺地毯,别拿别拿。你穿鞋进就行,我不嫌弃你。” “那好,冒犯了。”余愁纠结了一会儿,点点头,越过宋北晴径直走到了客厅。 宋北晴忍不住笑,他现在觉得这个人身上毛病太多了,简直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他默默跟在他身后进了房间,给余愁倒了杯水让他坐在餐桌旁等。宋北晴家还算暖和,余愁把外套搭在椅背上,看了两眼房间中的陈设,而后走到厨房,在门口问正在阉鸡肉的宋北晴:“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宋北晴看着余愁这一身过于正式的装束,实在是不适合进厨房,于是想了想,笑着问道:“你吃不吃辣椒?” 余愁点点头。 宋北晴想他也是吃的,又问:“有什么忌口没有?” 他摇摇头:“没有。” 宋北晴有些惊讶,余愁看上去这么金贵的人竟然什么都吃?简直不符合逻辑,却也没多想。他看余愁没拿手机,又怕他无聊,拿了串提子让他坐下一颗一颗摘开,于是,余愁很满意地端着那盘提子走开,认真地摘了起来。 宋北晴松了口气,鸡肉腌制的差不多了,他从冰箱取出黄油,拿了一口砂锅,开小火将黄油化开,在砂锅周边涂抹均匀,而后芹菜洋葱打底,土豆莲藕红薯放在中间,再铺上腌制好的鸡肉,开小火焖着。趁着等菜熟的时间,他将米饭蒸上,又从冰箱拿出两个西红柿,做了一个番茄蛋花汤,等汤做好,三汁焖鸡也差不多了,他将料汁均匀地洒在锅里,香气立马溢满了整个房间。 这厢余愁的水果也终于摘好了,他捧着碟子站在门口,看着厨房里的宋北晴,宋北晴很高,正拿着长长的菜勺搅动着锅里的汤,他围着一件黑色的围裙,上书四个大字“除饿扬善”,余愁看着他这一脸认真的模样,竟觉得此刻的宋北晴倒还算的上个人模狗样的正人君子。 宋北晴察觉到余愁的目光,转过头对他笑了笑:“饿了吧,还有两三分钟就好了。”接着盖上盖子,拿过余愁手中的水果:“我来洗就行,你去坐着等吧。” 余愁朝他身后的厨房看一眼,道:“那我拿碗筷。” 宋北晴无奈一笑,转身拿了两套餐具给他。余愁把碗筷摆好,又回来拿宋北晴洗好的水果,就这么一来一回,宋北晴的三汁焖鸡也出炉了,他让余愁在餐桌上放了隔热垫,将砂锅端到餐桌上,打开盖子,鸡肉的香嫩裹挟着蔬菜的鲜甜立即奔溢而出,红薯软烂,土豆入味,莲藕翠白,加上青红椒的点缀色泽十分好看,滋滋作响的油脂声不断挑动着人们的味蕾。 宋北晴看着余愁,立即捕捉到他眼中闪过的一丝惊艳,他不禁嘴角上扬,心头十分得意,殷勤地给余愁乘了一碗汤,又问他需要多少饭,余愁口中答着要半碗,眼睛却始终没有离开眼前的菜,那神情就像是在欣赏一件难得的艺术品,宋北晴看到他这副表情,感动得都要哭了,心情更是飘飘然飞到了云外。 万事俱备,宋北晴先拿手机拍了张照片,而后让余愁先动筷,余愁也没推辞,直接在宋北晴期待的眼神里夹起一块鸡肉,放在嘴边轻轻吹了吹,而后放在口中慢慢品尝。 宋北晴紧张地看着他,猜测着余愁不近人情的评价:“凑合”“难以下咽”“……”,然而,半分钟后,余愁喉中骨节一动,说出了让宋北晴感激涕零的一句话:“不错,很有水准。” 宋北晴有些不可置信,什么?那可是事儿精余愁呀,性格别扭如余愁,竟然诚实地说出了他的菜很不错!还夸他做菜很有水准? 宋北晴瞬间喜笑颜开,一脸狗腿地看着余愁:“是吧是吧,我加了一大勺蜂蜜调和辣酱的口感,让鸡肉更加嫩滑,里面用的蚝油是从云城带过来的,是我用四十只生蚝自己熬的。” 余愁点点头,他吃饭的姿势极其优雅,不疾不徐,修长的手指夹着筷子,每一粒米都在口中细细咀嚼过,但整个过程筷子一直没停过,让人觉得他好像饿了很久。 宋北晴非常满意余愁的表现,扒拉了几口饭又提醒他:“嘿嘿,好吃就多吃点,小心烫昂,再尝尝这个藕。”在这一刻,他宋北晴身为一个厨子,死而无憾了! 就这样,余愁在宋北晴全程的注视下吃完了大半碗饭和一整碗番茄蛋花汤。 第5章 第 5 章 人至贱则无敌,此话对于宋北晴同样适用。 宋北晴其人一向有些过于奇怪的执着。比如,他要是认定了一件事,上刀山下火海捅破天地也要一往无前,八匹大马拉着都没法阻止他撞南墙的决心,他甚至有一次,放学刚从公交车上下来,看见有个人偷了钱包上车,于是正义凛然的宋北晴同学追着那公交车跑了五条街,成功将小偷捉拿归案,还被奖励了500块钱。 再比如,如果他察觉到一个人讨厌自己,他会第一时间反求诸己身,思考自己到底做了什么才触到了对方的逆鳞,而后想尽一切办法让他对自己改观,但这一切的前提都是,他不讨厌那个人。 宋北晴不讨厌余愁,他现在看余愁就像是原始人发现了火种,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那是他从未见过的一种新生物,他对这个人产生了无限的好奇。 虽然余愁一言不发,但两人这顿饭吃的格外和谐,也许是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宋北晴明显感觉到余愁对他的态度不再那么剑拔弩张,虽然他那看宋北晴如看街头混混的眼神依然没变。 宋北晴虽然喜欢做饭,但因为高中生活养成的习惯,他真吃起饭来除了最开始那两筷子,一向是狼吞虎咽的。等他一碗饭下了肚,余愁仍在旁若无人地细嚼慢咽中。 宋北晴也不催促,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吃,有一句没一句地跟他介绍着这个菜的来历:“这道菜叫三汁焖鸡,是我做兼职时带我的老厨师的拿手菜,他跟我说,三是道家三生万物的意思,汁呢就是几种料汁混合的秘方酱汁,做这道菜的时候不能加水,得用食物本身的水分去焖熟,才能保持几种食材的鲜香,从而凝炼成一种新的味道。不过老家伙吝啬的很,一直不肯把配方告诉我,这还是我偷师学来的,我厉害吧?” 余愁自然不会这么直白地附和他的自满自得,不过他以实际行动证明了宋北晴的手艺确实不错。他把碗中的饭全都吃完,取出一张纸细细地擦了擦嘴角,而后正眼看向宋北晴:“谢谢款待,我来洗碗吧。” 宋北晴实在不需要余愁这么勤劳,忙站起身来护住一堆脏碗:“不用不用,怎么能让客人洗碗。”又转念一想,狡黠地问道:“你写过简历吗?” 余愁不明所以地点点头,就见宋北晴鬼鬼祟祟地跑到卧室,拿了一张纸和一支笔出来,而后恭恭敬敬地捧到余愁面前:“我要找工作,这是我的简历,还请余愁老师指点指点啊?” 余愁眉头一皱,慢吞吞地接过,而后仔仔细细地看了起来。趁着这工夫,宋北晴飞快地把桌子收拾干净,跑进厨房三下五除二把碗和灶台清洗干净,立即回到了客厅,却看到余愁一脸凝重地看着他。 宋北晴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那眼神中不是冷漠,也不是嫌弃,倒像是看待不幸之人的……怜悯?他挤出一丝不知所措的笑:“怎么了?我写的有这么不堪入目吗?” “我不知道餐饮行业录用厨师更注重哪一方面,但是……”余愁沉默了半晌,接着道,“就这样说吧,如果我是面试官,录不录用你暂且不谈,但我一定觉得你脑子有问题。” 宋北晴眨眨眼:“……” 余愁看他不说话,沉声道:“简历这个东西,不过是让人能以最直观方式看到你能力的证明,以我外行人的眼光来看,一个厨师最能证明自己的资历的东西,除了现场的操刀实践,还有你的过往作品及真实评价,而你的这张不知所谓的纸,不过是小学生的家庭日记……” 脑子有问题……不知所谓……小学生日记…… 这几个字从余愁那张形状十分好看的嘴唇里飘出来,不断撞击着宋北晴的耳膜,他的嘴角抽了抽。 余愁不再看他,低头端起水杯,放在嘴边轻轻啜了一口,继续道:“所以,你既然没有正经的从业经历,那有没有能证明你能力的东西,比如过去做菜的照片、餐厅的推荐信之类的?” 宋北晴若有所思,余愁以为是自己说话太直白伤了他的自尊,轻轻咳了一声,而后干巴巴地加了一句:“不过,你想做一名好厨师的决心还是可见一斑的,你也不要太灰心,只要……” 余愁安慰的话还没说完,就见宋北晴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又跑进卧室拿了一本很厚的笔记本出来,宋北晴把本子递给余愁,努了努嘴示意他翻阅。 余愁疑惑地接过,而后一页一页的看起来。笔记的牛皮表层有些旧了,边角处流落着岁月的痕迹,却愣是一个折痕都没有,足见持有人的珍视程度。 余愁轻轻翻开,只见笔记本的第一页用很方正的字体写着一行字“北晴大厨的菜谱”,右下角写着“爸爸赠,祝一帆风顺”,他继续翻阅,一张用歪歪扭扭的字写成的菜谱呈现在他眼前:“05年4月21日红烧牛腩面,食材:牛腩、葱姜蒜、土豆、香料;做法:肥瘦相间的牛腩切小块,加葱姜料酒焯水,炒糖色后加入牛腩辣椒香料翻炒,加热水炖煮50分钟……” 文字下面还粘着一张牛腩面的照片,画质并不清晰,看上去年代十分久远。照片下面写着一行字:“感谢宋大厨做的一碗牛腩长寿面,非常美味,这是妈妈过的最开心的生日,儿子你最棒!” 余愁指尖轻轻颤动,眼神蓦然黯淡了几分,他微微吸了一口气,不动声色地翻过,只见林林总总一千余页的笔记本上,每一页上都写满了菜谱,并且大部分都是余愁没见过更没吃过的菜,还有很多令人意想不到的食材的结合,什么奶油芝士虾球、鱼香鸡枞菌滑鸡,不过余愁对此道一无所知,只能跳跃着快速翻过。 然而等翻到一页写着糯米蒸排骨的菜谱时,他的手顿了顿,纤长的手指在褪了色的纸张上游走,仔仔细细看完了那一整页,沉默半晌才继续往后翻,眼见着书写人的字体由稚嫩潦草到稍显方正,一直到那页写着中午他们才吃过的那道三汁焖鸡的菜谱上,照片的位置还空着,最底部的那行“用饭人点评”似乎还在等人下笔。 宋北晴时刻关注着余愁的目光,见他翻完了,抬手在他面前打了个响指,向他笑着挑了挑眉:“怎么样,我很厉害吧?” 余愁瞥了他一眼:“术业有专攻,这里面的专业性我无法评价。不过,我作为一个外行人,觉得你还是很有执行力的。” 宋北晴满意地笑了笑,他知道这对余愁来说可能已经算是蛮高的评价了。 余愁又翻了翻那本菜谱,问道:“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把这本菜谱给面试官看呢?” 宋北晴愣了愣,立马反驳:“啊?那不成,这可是我的宝贝和一辈子的心血,我从没给人看过,除了填评价,连我爸妈都没给仔细看过呢。” 余愁捧着那本菜谱,用看傻子一般的目光看着他:“……” 宋北晴反应过来,嘿嘿笑了两声:“你没事,我乐意给你看,你又不是吃这口饭的,再说你肯定不是那种人。” 余愁不置可否,淡淡问道:“那在你看来,我是哪种人?” “反正不是坏人。”宋北晴想了想,转而问道:“对了,你多大了,我快18岁了,还在读高三呢,我是云城人,跟我老子闹翻了我才偷偷跑出来的。你呢,你看着和我差不多大,你不会还要喊我哥哥吧,可你怎么不上学呢?难道你工作了?” 余愁不吭声,用一幅“鬼才喊你哥哥”的表情瞪着他,至于宋北晴那离家出走的跌宕事迹,他更是一点好奇的心思都没有,只沉默片刻后道:“说正事,既然你要找工作,我的建议是,你可以在这本菜谱里选几个你愿意给人看又能证明你厨艺才能的几张,打印一份,拿给对方看,如果你能联系到之前兼职的餐厅,拿到具有说服力的工作证明或者推荐信是最好的方法。至于你的简历,美观清晰就好,你抽空整理一份你的兼职经历和基本信息,我可以试着帮你做,就算作这顿饭的答谢了。” 闻言宋北晴立马从椅子上起身,来到余愁面前做了个九十度鞠躬,惊得他举起水杯的手顿时抖了抖,只见宋北晴瞪大双眼看着自己,感激涕零地道:“谢谢余老师救命之恩!” 余愁摆摆手,拿起外套准备起身回家,宋北晴忙拦住他,谄媚道:“余老师,加个联系方式呗,我怎么把文件发给你呀。” 余愁顿了顿,思考片刻后道:“我没带手机,今明两天还有事情,你整理好后在明天晚上九点左右去我家,微信发我吧,我尽量尽快把简历做好给你。” “好嘞,小的遵命!”宋北晴喜笑颜开,跟着余愁走到门口,给人开了门目送他下楼,等余愁走进小院,宋北晴靠在栏杆上,嬉笑着朝余愁挥手。 正午的阳光很刺眼,投在宋北晴短短的头发上,像坠在幽深湖水中的点点繁星,余愁抬头看了他一眼,并未作声,径直走进了门内。 第6章 第 6 章 余愁走后,宋北晴美滋滋地躺在床上,捧着自己的那本菜谱随意地翻看着,他一边想象着自己未来炒遍天下无敌手、成为万人敬仰的大厨的白日梦,一边脑海中又不断回放着与余愁吃饭的情景。 那个人吃饭怎么也和只猫一样,饿的再难受都是慢条斯理的,用起饭来静的没有声音,就连平时躲藏在眼镜后面的冰冷目光都显得柔和了几分,浑身散发着一种恬淡安然的气息,让人希望他的那碗饭永远吃不完。 宋北晴闭上眼,又想起八岁那年的事情。 那时星星还没有出生,父亲为了案子三天两头不着家,母亲也是从早到晚大小手术不断,两人忙得不可开交,难免顾不上宋北晴的生活,那段时间,宋北晴的饮食都是在师大东路和难吃的学校食堂解决的。 就这样,在一个寻常的傍晚,宋北晴哭丧着脸,带着一身被班主任软硬兼施规劝他不要调皮用功学习的疲惫回到家中,还没走到门口,就看到一个不过五六岁、穿着花裙子、浑身脏兮兮的小姑娘坐在自家门口的台阶上,怀中抱着一只同样脏兮兮的米菲兔玩偶,正把脑袋埋在胳膊里轻轻啜泣。 宋北晴愣了愣,正当他在越过那丫头自顾自回家还是带她去找警察叔叔之间犹豫时,小姑娘抬起头,满含泪水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望向他:“妈妈……小星好饿。” 宋北晴连连后退,这小丫头是傻的吗?管他一个这么有男子气概的大男人叫妈妈?可当他再次看向小姑娘可怜兮兮的眼睛,他叹了口气,还是妥协了,带那个叫小星的女孩进了屋。 那天他翻遍了冰箱,暗暗抱怨着他那两个智商掉线的父母忙得连零用钱都忘了给他,要不他早就买两个包子把那丫头打发了,哪里用得着他像个小偷一样翻自家啥都没有的冰箱。 他越想越生气,越想越委屈,最后竟边翻边默默地哭了起来,可翻来覆去,他只在冰箱最深处找到了几棵已经开始泛黄的上海青和两枚鸡蛋。 宋北晴擦干眼泪,搬了把椅子,站在灶台前,在女孩充满期待的眼神和中气十足的打气声中点燃了火,做了他人生中第一碗漂着蛋壳的酱油蔬菜面。 他挑了面条试吃了两次,那面条才熟透,而后各色调料通通加进去,最后散上盐,又秉持着早结束早解脱的心态豪放地将一大碗面条盛出装碗,还特意将两个碎了的荷包蛋移到了表面。他的手被烫伤了,可还是装作若无其事地冲饿的直流口水的女孩笑了笑,不动声色地把鸡蛋壳挑了出来,而后端给了早已经饥肠辘辘的女孩。 “哇,好香啊!”小女孩顾不上烫,用力吹了吹就往嘴里送,边嚼着边心满意足地冲宋北晴笑:“谢谢小哥哥!真好吃!” 宋北晴看她吃得香甜,不免对自己的手艺产生了怀疑,难道我宋北晴真是个天才?第一次开火竟能做出如此美味的食物! 小女孩吃得飞快,不过片刻大半碗面条就下了肚,宋北晴越来越好奇,忍不住去拿了一双筷子,满怀期待地从碗中挑了一缕面条细细品尝,可刚嚼了两口他就忍不住吐了出来——呸呸!齁咸!还一股说不清的酱油味儿!他咕嘟咕嘟灌了一大杯水,而后又倒了一杯递给那小丫头,生气地质问道: “你骗人!太难吃了!” 她眨眨眼,开心地笑着:“小星没有骗你,小星真的觉得很好吃!哥哥真厉害!” 宋北晴无言以对,什么天才?是这小丫头真的饿了! 小女孩冲宋北晴嬉笑着晃了晃头,而后喝了两口水,继续埋头吃了起来,宋北晴无奈地笑了笑,静静地看着她把一大碗面条干干净净地全都吃完,渐渐地,一股暖流慢慢渗入他的心底,包裹住他红肿发疼的伤口。 不知是因为感动还是委屈,宋北晴又有些想哭,可他还是秉持着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原则忍住了。 此刻,他那颗小小的虚荣心被成就感填满了。他之前从未觉得,原来食物还可以带给人幸福,原来食物也可以不单单是填饱肚子的东西。无论是用饭的人还是做饭的人,当他们共享着同一份食物带来的快乐和满足,那样的事情竟然也会带给人幸福。 这是他后知后觉才明白的道理,即使后来经历了很多事,他依然这般觉得。 真的很幸福。 他当时看余愁吃饭时,仍然是这般想的。他会做饭,实在是太好了。 宋北晴微微叹了一口气,而后睁开眼睛,先将屋里屋外的地面全都打扫了一遍,确定在地上打滚都没问题了,便出门慢慢走去了最近的超市。 他果真在下午就去买了几双家用拖鞋,又转到蔬果区和生鲜区逛了逛,最后买了些排骨,为了避免让余愁再次找上门的麻烦,这次他学乖了,拜托店员帮他把排骨都剁成了小块儿,之后他便心满意足地回到家中。 他给还保存着联系方式兼职过的餐厅发了消息,问能不能写一份兼职证明发过来,又打开电脑,将自己之前的兼职经历详细地列了一张文档,把兼职时间、曾经收到过的客人写的表扬信都搜罗了出来。 也多亏他人际关系处得还不错,有两家餐厅愿意给他开兼职证明,之前带过他的在云城餐饮界颇有名望的老师傅还亲自给他写了一份推荐信。 老师傅特意打了电话来,先是大骂了一顿宋北晴不学无术,又嘱咐他既然决定工作就好好干,并送了他八个字“面壁十年,精益求精”。 宋北晴不太懂,但他猜测着这老头平日的性子,不过是警告自己要好好磨练厨艺,要专精专会,不能浅尝辄止罢了。 第二日的傍晚下了一阵小雨,等到九点,宋北晴端着一碗还在冒热气的红豆小圆子来到了楼下,他见小院的栅栏门虚掩着,可屋里没亮灯,试探着敲了敲门,果然没人在。 他想着余愁应是有事耽搁了,又不想再上楼,便拿了一把余愁院中的藤椅,坐在院外的人行道上,捧着那碗小圆子呆呆地望着空旷的街道。 在这样幽深的夜里,他竟一点都不觉得无聊,他没看手机,只静静地坐着,寻觅着草丛中窸窸窣窣的虫鸣,想象着余愁回来的样子,应该是不耐烦的,或是披了福宁一夜的春雨,或是送来建设路上的一场花事。 最后,他什么都不想了,就希望余愁快些回来,倒也不是心急,他只是怕余愁忘了,毕竟他对余愁而言可能只是个无足轻重还有点讨人厌的邻居。 约莫过了一刻钟,路的尽头出现了一个纤瘦修长的模糊人影。他身躯挺立,脚步却稍显匆忙,黑色的西装搭在一侧手臂上,在福宁朦胧的雾色中,正朝宋北晴快步赶来。 宋北晴站起身,眼神直直地望着余愁穿梭在漫长的黑夜里,从一盏路灯到另一盏路灯,从柔软的白到坚硬的黑,从海角天涯到近在咫尺。 他的头发短了些,额头上粘着一层薄薄的汗,鬓角的发贴在脸上,却仍是一丝不苟的,嘴唇的颜色在热气的催动下显得更加嫣红,他微微喘息着,唇角一开一合。 “抱歉,有事情耽搁了一会儿。”余愁语气平淡,神色中却有一丝掩饰不住的歉疚。路灯的光投射在他的眼睛里,留下两个闪耀的光点,映照着宋北晴呆滞的脸。 宋北晴不知道说什么,愣愣地问道:“你剪头发了?” 余愁点点头:“有问题吗?” 宋北晴又问:“为什么剪头发啊?” 余愁眯了眯眼,似乎是想看清面前这个人是不是神志不清了。剪头发还能为了什么,长了呗! “你约会去了?” 此话一出,宋北晴立即觉得自己吃饱了撑的多管闲事,显得自己跟大马路上七嘴八舌的大妈们无异,可看到余愁精心修剪的头发,一丝褶皱都没有的正装,摘下来的眼镜——虽然他戴着眼镜也很帅,此刻他的好奇心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了,他就是迫切地想知道。 可见余愁半天没回答,他只好举着那碗红豆小圆子,干巴巴地找补:“红豆小圆子,可惜凉了。” 余愁瞥了一眼宋北晴,自顾自推开栅栏门往里走,边走边说:“课题组项目结项,我今天去答辩,所以剪了头发,结束后导师请同门吃饭,所以晚了些。”说完又后悔,他何必跟这个还没成年的混小子解释那么多。 他打开那扇紧闭的木门,转身看向宋北晴,见他没跟上来,疑惑地问:“你不进来吗?” 答辩?导师?同门?宋北晴愣了愣,立马反应过来,跟上去:“你是研究生?你都读研了?” 余愁实在觉得这问题很愚蠢,压了压心中不断翻腾的烦躁,重重地“嗯”了一声。 宋北晴又问:“你读几年级了,你今年多大了?”不会吧,余愁年纪比他大这么多?还真看不出来…… 余愁已经进屋换好了拖鞋,站在玄关上看向门口的宋北晴,一字一顿地回答:“我今年读研二,大你三岁,怎么,你要叫我哥吗?那倒是不用了。” 大三岁,那就是差不多二十多……宋北晴说不出话来,只能在心中暗暗盘算着这个人到底跳了几级才在二十岁读了研二。而他宋北晴,还在能不能拿到高中毕业证这件事上逡巡不前。虽然只是三岁,但与平铺直叙的中学生活相比,那可是六年的人生阅历,足以把两个人的世界划清界限,余愁看他,和看一个叛逆期的小孩无异吧? 然而无论如何,他的自尊心是绝不会允许自己喊这个人“哥”的。 余愁看着他呆愣的模样,觉得这个人实在是难缠的莫名其妙,干脆咬了咬牙,破罐子破摔道:“哦对了,我读的是青大,拿的还是全额奖学金。是的,就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天才而已,你无需自卑。” 第7章 第 7 章 余愁真是个神奇的物种,时不时说出一句惊天地泣鬼神的话,威力似乎能把人从南极一巴掌拍到北极,还得绕地球转个三四圈才算完。 青大,以人文社科著称的TOP3高校,是宋北晴这种英语考10分的学渣想都不敢想的圣地,结果余愁十九岁的时候就读了人家的研究生。 接着,他突然想到,就是这样一个人,吃了他的饭,还夸他做饭好吃?还要帮他改简历?那他岂不是得到了一个天才的认可,这是不是侧面说明了,他也是个天才? 当然,仅仅就厨艺而言。 “开玩笑的。”余愁开了灯,拿了一双拖鞋,打断了他的思绪,“进来吧,我手机要先充电。” 宋北晴神情一滞,换上拖鞋进了屋,随即,他看到了一个令他难以理解只能勉强称之为“家”的地方。 余愁家比宋北晴的出租屋大很多,房间之整洁让人感觉有一点灰尘都是有罪的。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客厅里三面满满当当的书墙,客厅没有沙发,没有电视,甚至连垃圾桶都没有,角角落落都塞满了书,只摆着一张很大很大的长桌,长桌旁立着一个落地灯,桌上也堆着几摞书,而后是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盏台灯,一排文件夹,一盆波士顿蕨,靠窗的地方放着一排阶梯型花架。 偏头一看,靠近看上去是餐厅的地方,也放着两排花架,摆放的都是不太需要光照的植物。客厅很大,天花板上是几个很明亮的球型吊灯,地上铺了一面又大又厚几乎占满客厅的波西米亚风地毯。房间的窗户有四五扇,却都拉着窗帘。 宋北晴不禁愕然,这是家吗?这地方除了能睡觉跟个图书馆有什么两样? 他总觉得这布置怪怪的,却又说不上来哪里怪,就好像坐在客厅桌子前读书和站在花架前侍弄花草的余愁是不同的人,跟那天在院子里和小猫玩耍的余愁更是南辕北辙了。 宋北晴想了想,好像他昨天第一次见余愁时,那时还是白天,可屋子的窗帘也都是遮着的,怪不得余愁那么白……他一拍脑袋,立即恍然大悟,难道余愁是吸血鬼,今天一反常态邀请自己进他家门是要毁尸灭迹? 余愁转过身来,就看到宋北晴一幅狐疑的样子看着自己,他眉心微蹙,道:“左边餐厅有椅子,冰箱里有水和牛奶,可能还有些别的,你自便吧。”说着便转身走向一个紧闭的房间。 “等——” 余愁开门的手顿了顿,回过头来看他。 宋北晴笑了笑:“红豆沙小圆子?” 余愁道:“谢谢,放到餐厅桌子上吧。” 宋北晴喜滋滋地捧了那碗冷掉的小圆子进了餐厅,又觉得他肯定不会立即吃,所以放进了冰箱里,顺便参观了一下余愁的厨房。他听余愁说导师请吃饭,还以为他会拒绝,真是没想到,他宋北晴的食物对余愁的吸引力那么大,不枉他前前后后花了一个多小时做了这么一碗甜品。 不出他所料,余愁的厨房陈设简单,甚至对这个房子来说简直是多余了,一个微波炉,一只带笼屉的锅,连个菜板子都没有,刚才打开冰箱时,里面的东西更是一言难尽,矿泉水,牛奶,还有两个干瘪的苹果,一个长了霉点的香蕉,一盒拆开泛潮的和情焦糖饼干。 这个人是辟谷了吗? 他转念一想,也对,余愁还在上学,虽然不住宿舍,但学校有食堂,三餐应该是不愁的,毕竟他小时候有段时间也是这么过的。 逛着逛着,他又逛回客厅,来到那一面需要他抬起头来仰望的书墙。 “《罪与罚》?听说过,《草叶集》没看过,《礼物》……”他的手虚虚地拂过一本本书,最后在角落的一本白色的书前停住,那本书放在第六层,对大部分人来说已经是很高很高的地方了。 它夹在两本厚厚的书之间,不仔细看甚至不会注意到它的存在,可就是因为它畏缩在角落里,宋北晴才发现了它。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它的侧脊上标注着三个字:“秋心著”。 这个名字,他在某一节语文课上,在睡梦中醒来后,好像听见老师说到过这个人,他当时还昏昏沉沉地记了两句笔记。老师当初讲的是什么内容来着?他不记得了。 宋北晴挑了挑眉,漫不经心地把书抽出来捧在手里看,书的名字叫做“跌落恒星的孩子”,他微微一笑,什么鬼名字,小王子吗?从恒星上跌落,那不是要烧成渣渣了? 接着,他打开那本书,先去看了左侧的作者简介,很简短:“秋心,笔名,渝江作家,真实姓名和年龄不详。曾在《人民文学》《作家文摘》等报刊发表多篇小说、散文,中篇小说《去远方》引发广泛关注,入选渝江作家协会,擅长以克制的语言刻画充满哲思的现实,是一个在荒诞与悲悯之间游走的精灵。” 等把简介看完,宋北晴的眼睛慢慢挪到右侧,白色的硬纸上画了黑色的线条画,是一个男孩儿坐在树丫上,望着头顶的夜空,不知为什么,明明是黑夜,小男孩却举着一只胳膊,像是在遮掩面前的光线。更奇怪的是,宋北晴此刻很想让画中的男孩儿转过身来,这样宋北晴就能看清他的表情了,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非要看清人家的表情,是想确定些什么呢? 他继续看,发现硬纸的右下角写着几个细如蚊蝇的字,这人的字体很好看,像是专门修习过的行楷,然而字实在是太小了,反复细看才能辨认出那几个字: 赠林月萍 余愁 宋北晴愣了愣,林月萍?是位女士无疑了。余愁要把这本书送给她,那为什么书还在余愁这里呢?是出现什么变故了? 再说了,送个书大大方方的嘛,可这几个字就像是别别扭扭地故意不想让人看到一样。余愁这人真是—— 余愁? 秋心…… 该不会! 宋北晴心如擂鼓,然而那些片片段段的细节不管不顾地冲入他的脑中:余愁专门挑了这本书送人,余愁家有很多书,余愁是二十岁读研二的青大天才,余愁有黑眼圈,余愁别别扭扭…… “宋北晴。” 余愁第一次喊了他的名字,可宋北晴宁愿他不要喊,因为那声音冷得像是千年未融的坚冰。 宋北晴依旧背对着他,不动声色地把那本书夹在了被他的身体遮住的两本书之间,而后转过身来,朝余愁笑笑:“嘿嘿,你有好多书啊,我闲得无聊,欣赏一下,有文化有文化哈哈。” 余愁双目凝重,眼神向他身后一瞟,而后把手机递给他:“加我的微信。” 宋北晴“哦”了一声,小心翼翼地接过,又慌乱地从自己口袋里找出手机,趁着余愁手机还没锁屏的功夫赶忙打开微信扫了码,而后此地无银三百两地笑着把手机递还给余愁。 余愁的微信名就是他的名字,头像是一幅风景,有晚灯,有小猫,还有一丛丛开到荼蘼的花,灯是暖黄的,远处的天是浅紫色的,好像就是他的院子。 不过宋北晴的微信就没有那么写实了,他的微信名看的余愁微微一愣,眉头更紧了——快给我吃饭,头像是他妹妹梳着个假小子发型吃蛋糕吃的满脸奶油的一张照片。 宋北晴为了转移余愁的注意力,立马把他整理的个人资料发给了余愁,贴上去笑道:“余愁老师,您看看我写的,给过过目呗?” 余愁不动声色地跟他拉开距离,而后点开那个文件,手指快速划动着屏幕,点了点头:“还可以。” 宋北晴舒了口气,看着余愁沾染了倦意的面容。余愁没戴眼镜,这让他脸部的棱角显得有几分凌厉,就如同一株生于自由山野的黑巴克,清晨着露,夜晚饮风,高贵而冷厉——那是他有一天放学时一个老婆婆缠着他买的玫瑰,老婆婆告诉他,黑巴克寓意着海枯石烂、至死不渝的爱,要他送给自己喜欢的人,可他当时只觉得这种玫瑰真是古怪,明明每天都要晒够八小时的太阳,偏偏要生长成黑夜的颜色,仿佛是要活出自己的一套法则,尖尖角角都是对抗着这个世界的反骨。 余愁的瞳仁是浅浅的棕色,像清透的琥珀一般,这让宋北晴怀疑是不是这人不经常晒太阳的原因,他想了想,晒不到太阳,晒晒月亮也是好的。 于是他便趁着余愁还在认真看资料的时候,慢慢走到窗边,拉开了那道厚重的窗帘,“刷”一声,一时间尘土飞扬,顷刻间,月光缠绕着星光,花香包裹着灰尘,静静地穿过久未苏醒的玻璃,坠落到这座房子里。 “你干什么?”余愁抬起头,满脸不解地看向宋北晴,话中已带了微微愠意。 宋北晴指给余愁看:“余愁,你看今天是满月!好多星星!” 余愁愣了愣,还是走到窗边,抬头看向天空,张望了片刻,认真地说道:“看不清。” 宋北晴笑笑:“那是因为你家的灯太亮了。” 余愁:“……” 宋北晴一脸狡黠,又道:“要不,我去关了吧?” 余愁:“……” 宋北晴连忙走到玄关处,把屋里的灯全都关了,摸黑走到余愁身边,又转身挪去了另一个地方。 余愁看着这人在黑暗里来来往往的身影,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宋北晴,你是来我家偷东西的吗?你想要什么大可以……” 只听又是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宋北晴用力把两道窗帘拉开,夜色滚滚,泄洪一般灌进了窗扇,化作原野上的点点萤火,淌进长满獠牙利齿的山谷,将两人周身的黑暗驱散殆尽。 路灯因为下午的阴雨连绵没能储存足够的电量,早早便熄了。只有一枚未满的月亮和几粒孤零零的星子挂在天边,可与无边的黑夜相比,两人身处的这一方屋内,此刻正天光大作。 余愁呆滞片刻,说道:“不是满月。也没有很多星星。” 宋北晴把窗子打开,让晚风透进来,夜风裹挟着花香和潮湿泥土的气息,熏得人昏昏沉沉。 “月亮一直是圆的,星星也一直在那里,只是我们看不到而已。”宋北晴笑了笑,“哎,我还记得物理老师教过,我们能用肉眼看到的星星几乎都是银河系里的恒星,对吗?” 良久,他听到身旁的余愁低低的“嗯”了一声。宋北晴又道:“你说……一颗恒星能活多久啊?” 余愁吐了口气:“短则100万到200万年,而有的恒星因为质量很小,能存在数兆亿年。” “嗷,”宋北晴点点头,“这么久啊,到时候我们都不知道投了多少次胎了。” 余愁撇过头看了宋北晴一眼,又无语地转回去。接着,他听到身旁那人笑了一声,又道:“你有没有觉得人真的很神奇,明明在宇宙中是那么微不足道,却偏偏要那么拼命地活着。” 余愁淡淡道:“是啊,为什么呢?”他不太想跟宋北晴掰扯些什么人生大道理。 “你说,物质不是循环的嘛,”宋北晴转头看了眼余愁,笑道:“如果到时候我们都没了,我们会不会变成同一颗星星,然后照耀着曾经照耀过我们的星星。不行,你得做活得最久的那颗星星。” 余愁不解地看向他:“为什么?” 宋北晴笑眯眯的:“因为,我投胎的路上就有人罩了呀。”举手在心脏的位置拍了拍。 余愁瞥了他一眼,对他无聊的谐音梗表示鄙夷,立即转身要走。 宋北晴拦住他,赶紧讨笑着找补:“只是单纯地想让你活得久一点嘛,不管是做人还是做星星,做质量很小,寿命很长的那颗,毕竟你长得这么好看,要是短命的话岂不是很浪费?” “做星星?”余愁愣了愣,转而嘴角露出一抹略带讥讽的笑:“我看你像个大猩猩。” 宋北晴放声笑了起来,而后将双手搭在窗台上,舒了口气道:“人生苦短,何妨一试,我们要拼了命地活着,要去追寻自己的理想,那话怎么说来着?不要温和地……呃……”宋大厨捶胸顿足,好不容易要憋句名言警句却踩了个跟头,此刻才领悟到书到用时方恨少的道理。 “不要温和地走入这良夜。” 余愁转过脸,看向宋北晴,眼神中带着无法言明的沉默,那沉默像是从许多年前便开始了,经年累月堆积成一道复杂难解的谜题,他顿了顿,对宋北晴道:“你走吧。” 第8章 第 8 章 宋北晴呆呆地站在余愁家门外,看着那道树影浮动的门,心中感觉无限怅然,他不知道自己又是哪句话惹着余愁了,这人一言不合就赶人的个性能不能改改! 他抬头看看月亮,又看看余愁的房子。屋里的灯已经重新打开了,不过余愁留了一扇窗户没遮上,此刻从房间里透出的灯光正倒映着深沉的夜色。 宋北晴舒了口气,觉得心情总算畅快了些,哼着小曲儿走出院子,慢悠悠上了楼。 窗外的雨又淅淅沥沥地落了起来,打在树叶上像一首节奏舒缓的催眠曲。宋北晴想,也许第二天,锦城巷里就是一地落花了。 他估摸着周齐群写完作业从他爸妈那拿到手机的时间,拨了个电话过去,铃声响了还不到两秒,那头立刻传来一个呜呼哀哉的声音:“儿子!想死你爹了,你这没良心的什么时候回来给兄弟们改善伙食,你不在这几天我他妈瘦了三斤!三斤!” “滚犊子。”宋北晴骂了一句,立即切入正题,“我那语文笔记是不是在教室呢,你明天帮我找找,找到一个《去远方》的笔记,拍张照发我。” “啊?不是吧,你怎么去了趟福宁爱上学习了,儿子你变了。”周齐群悲痛欲绝。 宋北晴忍着飞回云城把他揍一顿的冲动,好声好气地说:“说正经的,你别忘了笔记,我有用。” “那行,还有我的麻辣兔头老妈蹄花甜皮鸭你记得……” 宋北晴没等他说完,立即切了电话。而后打开电脑,搜索到那篇五万七千多字的《去远方》。 此时,往日上课总是昏昏欲睡的宋大厨一反常态,看这篇小说时眼睛都没眨几下。 看完后他深深叹了口气,最后得出一个结论,他果然不是学习的这块料。 故事的开篇,是一个叫做雀的孩子,坐在大巴上看着车窗外的景色,“他看着眼前的树木从法国梧桐、杨树、五角枫变成大王椰子、香樟、山毛榉。远处高低起伏的万顷碧波之上,是一扇神色骇人的天幕,大巴在崎岖不平如鳄鱼背部突起的土路上开得飞快,仓皇地逃离眼看便要坠落的热带风暴。” “‘要下雨了’,雀心想。他此刻兴奋极了,他盼望着自己能被浪涛挟持埋入太平洋的海底,或是被暴风席卷垂挂于某棵生长了万年的榕树上,最终风化为一具面目不清状如蜘蛛猴的古尸。他看了眼因信号微弱而面带愠色的父亲和倚在父亲肩头昏昏欲睡的母亲,随即把窗户打开一个小缝,霎时间熟透的瓜果香气、棕榈地里动物粪便的臭气连同树木腐烂的气息混合成一团挤进车窗,砰的一声炸了开来,浸透了雀膝上那本热带动植物图鉴。” 这篇小说大概讲的就是雀和家人趁着暑假到马来西亚度假,他们是一个典型的东亚家庭,雀的父亲是一个工程师,整日忙于工作,母亲则放弃当初的舞蹈演员梦想,成为一个家庭主妇。旅途的开始,三人的关系看起来很和谐,但后来因为各种事情雀的父母争吵不休,父亲中途抛下母子回国,母亲伤心之余,与一位摄影师发展了一段十分火热的露水情缘。 而雀呢,他在看起来最需要父母陪伴的年纪始终游离于亲情之外,冷眼旁观着父母的争吵,即使看到母亲与摄影师偷情表面看上去也毫无波澜。他在这段旅途中结识了一个叫做蝶的马来女孩,蝶会带他去往雨林的深处探险,两人拥有一段看起来十分美好的友谊。 后来的故事发展让宋北晴有些感慨,明明书中描写的是那样恶劣的自然环境,台风、海啸、瘟疫,而到头来,蝶却死于一场无从寻求凶手的**。之后,他们之前一起玩耍的雨林也被砍伐焚烧化为一片灰烬,雀悲伤之下,直接陷入了绝望过后的麻木,又回归到之前那种冷漠试图逃离的状态。 故事的最后,度假结束,雀的母亲唤他上车回家,而他站在以往与蝶一起去往雨林的那道小路前,怀中抱着那本图鉴,回头朝母亲笑了笑。 开放式结局。宋北晴喟叹一声,他的第一感受是余愁这个人真是心狠手辣!蝶那么美好的一个女孩,他竟然忍心把她写死!他讨厌蝶以外的所有人,却又同情他们,尤其是那个看起来重度爱无能的雀。 而后他深深地叹了口气,整个人陷入了一种莫大的无力感中。可还没等他想明白这无力感的出处,两眼一开一合,立即沉沉睡去。 第二天,宋北晴喜提余愁同款黑眼圈。 宋大厨多年不看书,破天荒挑灯夜读一次便感到双眼疼痛发涩,他眯着眼看了看手机,已经是上午九点了,而在凌晨三点多的时候,余愁把改好的简历发到了宋北晴的微信。 他立即瞪大了眼睛,不是吧,余愁这夜猫子也实在有点太离谱了,难道成为天才的第一步就是进化掉睡眠吗? 他不可置信地点开改好的简历,不可置信地看完,又不可置信地关了手机凝视天花板。 现在,在天才包装师余愁先生的努力下,宋北晴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岌岌无名只会养猪的他了,而是有着四段从业经历、十年工作经验、作品好评如潮实力不容置疑的优秀青年大厨了。 他又看了眼简历:强迫症式的整齐排版,天花乱坠的工作经验,听都没听过的餐饮管理术语,附在简历后全部修过的菜谱图片,还有一份厨师面试的一百个问题及答案参考……他都怀疑余愁是不是对自己期望过高,这是要让他去面试米其林三星厨师的节奏啊! 他满怀感激地发了个跪地磕头的表情包过去,心底暗暗发誓一定要给余愁多做几顿饭,并且多买几本余愁的书以报简历之恩。 就在这时,周齐群把笔记的照片发了过来,宋北晴这才想起来,他们之前是在一次月考的阅读题中考到了这篇小说的其中一个片段,就是雀在浮脚楼外面第一次见到蝶,二人一起去雨林里玩耍的那段。 那次是他们语文老师自主出题,在后来的试卷讲解中,那位戴着眼镜身材发福的柔情汉子多次表达了自己对这个作家的欣赏,还推荐了几部作品,情到深处不禁声泪俱下,把当时正在打盹的宋北晴都哭醒了,正因此他们全班听得格外认真。 他还记得当时考试的第一个解答题就是,根据全文分析题目“去远方”的含义。 宋北晴的笔记上潦草地写着几句话: 现实主义的视角:现代社会变迁中自然与人文、原始与现代、保护与发展的对抗,被蛮力撕开的生态骨骼。 悲观主义的视角:一个人的幸福往往取决于可以多大程度上逃离对外在世界的依附,所谓去远方,其实是一种寻求自我主体性的逃离——他人即地狱。 以及老师要求他们记下来的一段话:“远方可以是一个地方,一种信仰,一个白日梦,这并不重要。就像一段旅程一样,没有人能永远待在远方,但我们永远可以朝着下一个远方继续赶路。同学们,希望你们可以在一个不平等的世界中用尽全力去学会平等与尊重,尊重他人、尊重自我、尊重世界。” 他妈的,这群文化人可真会说。宋北晴关了手机,抹了一把因为眼眶发酸流下的泪水,从床上爬起来吭哧吭哧做了五十个俯卧撑,做完他觉得自己又是那个没心没肺的宋北晴了。 他去洗了个澡,洗完后刚往客厅里走就听到有人敲门,他脚步一滞,以为又是余愁,一边连声喊着稍等,一边着急忙慌地把自己打扮得人模狗样,拢了拢自己还挂着水珠的头发,开门一看,门前站着一个妆容精致,三十四五岁左右,身量高挑,面容十分温和的女人,捧着一笼屉汤包,笑着朝宋北晴挥了挥手:“你好呀,你是新搬过来的吧,我住在隔壁,咱们是邻居。” 宋北晴眨了眨眼,怔愣了半晌才道:“呃,姐姐,你好呀,有什么事情吗?” 女人把汤包递给他:“没事,我买了点螃蟹蒸了蟹黄汤包,带过来给你尝尝,以后有什么事情找我就行哈,不用客气,我叫刘湛云,你叫我刘姐就可以。” 宋北晴此刻还处在摄入过多文学作品后的情绪波动期,听到这话又立即陷入了对人性的歌颂中,内心十分感动,不禁连连点头,甩了人家一脸水珠:“谢谢湛云姐,姐姐真是人美心善的活菩萨。” 刘湛云被他这直白的表达逗得哈哈一笑,两人寒暄了几句,刘湛云是南方人,今年四十岁,五年前来到福宁,在一家工作室做首饰设计师,在交谈中,宋北晴得知了刘湛云未婚无子,至于为什么,刘湛云没说,宋北晴也觉得没必要问。 他正好没吃饭,端着还冒着热气的小笼包到了客厅,用筷子夹起一个放进嘴里,仅仅咬开一个小口,汤汁便涌了出来,汤汁鲜甜,蟹香浓郁,难得的没有腥味儿。 宋北晴又夹起一个,仔细品尝着味道,试图辨别出它的做法。他之前也做过两次蟹黄汤包,可刘湛云的这份比之他做的更为鲜甜,很是不错。宋北晴想了想,余愁好像是渝江人,他们那的人喜欢吃这东西,也许他可以跟刘湛云学学做法,下次做给余愁吃。 随后,他把剩下的灌汤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吞了下去。这就是宋北晴的用餐法则:一品味,二揣摩,其余都是为了填饱肚子。 第9章 第 9 章 按照计划,宋北晴在下午一点准时出了门。他扫了辆单车,骑车在附近慢悠悠地转,一边熟悉着周边的环境,一边注意着几家餐馆在门口张贴的招聘信息。 昨日的雨冲刷掉了几分暮春时节的炎热,空气中带着隐隐的青草香,宋北晴跟着导航穿梭在福宁的大街小巷,如果遇到看上去还不错的店,他就停下来进去点一道菜,看看人家的菜谱,试试这家店合不合自己的脾气。 几个小时下来,他倒是找到了几家正在招聘、菜品他大体也能直接上手的店,一一记了下来。中途还进了家书店,果然找到了那本《跌落恒星的孩子》,它静静地躺在一个放置着文心兰的角落,与其他几册同出自秋心之手的书放在一起,《浪客》《小更酒馆》《再见黑梦》《沉睡白水城》……宋北晴不禁感叹,余愁年纪轻轻还挺多产,他到底哪来那么多东西要写。 他逛的有些累了,买了书准备回去,突然想起来旅店老板娘建议他去大学城逛逛,这地方正好离那里不远,余愁的学校应该也在这附近,便重新骑上单车,朝着那个方向去了。 福宁算得上是个风水宝地,一年四季气候宜人,就是比较潮湿,培育了好几所大学,其中不乏位居全国前列的佼佼者。当然最值得称道的就是那个坐落在寒山脚下,以人文社科著称的青州大学。 这几所大学虽然大小不一,距离也算不上近,却都坐落在一条地铁线上。附近绿化极好,随处可见参天古树,路边存留着多座历史建筑,还有各式各样的博物馆、美术馆,当然也少不了争奇斗艳的中西餐馆和各色小吃,小到巷子里的苍蝇馆子,大到商场里的米其林餐厅,称得上是应有尽有。 已经到了傍晚,学生们纷纷外出觅食,宋北晴穿梭在或欢声笑语,或愁云惨淡的青年人中间,心中不免生出几分格格不入的惶恐,却又觉得十分新奇。余愁的生活也是这样的吧,按部就班的上课、自习、做汇报,不时和三五好友外出聚餐、游玩,参加一些自己喜欢的社团,谈一段暂时不必向现实低头的恋爱…… 人群渐渐密集起来,宋北晴放下车子改成步行,观察着四周的人群和景色,他时不时被推销卖电话卡和签字笔的学生拦住,甚至还有女生走上前来跟他搭讪,开口就问“学弟,能加个微信吗”,宋北晴连连称拒,他这个连高中毕业证都还没拿到的学渣实在不敢当,只好尴尬地笑笑仓皇逃走。 青大位于17路公交车的终点站,如果是乘坐地铁2号线,那时会有一个温柔的女声播报:“青州大学站到了,请带好随身物品,从左侧门下车。” 到了毕业季,青大门外摆着一长串的跳蚤市场,毕业生们趁着人群密集的时候声嘶力竭地叫卖着自己的限量版书籍和资料。 也许宋北晴看上去就是一副单纯可欺的模样,他被两个打扮颇有披头士风范、穿着月之暗面T恤的摇滚青年生拉硬拽到他们的摊位前,邀请他“欣赏”一下他们的物品。 其中一个小麦肤色,手中拿着一串佛珠转着的男生眯着眼睛对他说:“小学弟,我掐指一算,看你颇有佛缘,要不要买下学长的这几幅字画呀?心经金刚经华严经应有尽有,非常有收藏价值哦。” 另一个头发梳成朝天椒的男生把他推到一边:“去你的吧周大佛,学弟来来,看看学长的这几本书,你学什么专业的?四六级单词和思想政治学长也有啊。” 宋北晴满脸无奈,只好看了看他们的摊位,分别是一张吉他,一个索尼的摄像机,几本专业课书籍,两个ccd,几张音乐专辑,还有几件标示着摇滚青年的T恤衫。 宋北晴嘴角一抽,不是他不肯买,只是他实在想不到这些东西对他来说有什么用,要是有把菜刀,甚至有个碗,他都不至于那么纠结。就算是吉他,他上次摸弦也是两年半前初中毕业晚会的事情了。 “呃……”他皱着眉,勉强把手伸向了一张看起来还稍显高雅寄回家不会被楚君玉数落的拉赫玛尼诺夫第二交响曲的黑胶唱片,并下定决心要回去怂恿宋北星学习小提琴。 朝天椒眼神滴溜一转:“这张啊,这张便宜点,就收你五百好了。” 宋北晴猛地撤回手:“五百?”这哥们儿抢钱来的吧! “奕然师弟,你在这里啊。”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宋北晴猛地回过头,果然看到余愁站在他身后的不远处,正朝他的方向缓步走来。 他依旧穿得很休闲,米白色的连帽卫衣,浅灰色的阔脚裤,没戴眼镜,脸上令宋北晴感到无比神奇地带上了淡淡的笑容。与他同行的是一个个子很高的青年,大概二十五六岁的样子,穿着白色的衬衫和黑色西装裤,清隽的面容在人群中很惹眼。 宋北晴眨了眨眼,就听到那个朝天椒十分谄媚地冲两人打招呼:“余愁师兄!魏师兄,你们怎么来了!” 宋北晴打招呼的手刚伸出去半截,余愁他们径直越过了宋北晴,走到摊位跟前,对那个朝天椒说道:“这周四上午八点开组会,陈老师说你也要来参加。你愿意的话,可以跟我和魏师兄的项目。” 朝天椒立即瞪大了双眼,连连称是:“愿意愿意,谢谢两位师兄。” 一旁的“佛陀”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颇为惋惜地道:“唉,孟奕然你此时高兴为时尚早,你可知研究生三年苦海无边,贫僧劝你回头是岸。” 此话一出,朝天椒立马大喊“邪魔外道,小爷今日除你来了”,并抡起吉他,作势朝佛陀砸去,佛陀在一旁做出施法姿势,口中念念有词,两人一来一往,惹得行人纷纷侧目。 宋北晴对人对事向来是直来直去,哪遇到过这样的场面。他本以为余愁就这样装作不认识他了,一时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只能尴尬地立在原地,没想到下一秒,余愁竟然转过身来,对宋北晴道:“你怎么在这里?”只不过那语气很冷淡就是了。 宋北晴愣了愣:“啊?哦,我出来玩,走着走着就走到这里了。” 余愁皱了皱眉:“你走过来的?” 此话一出,旁边吵吵嚷嚷的两人立即休战,朝他们看过来,余愁身侧的青年笑道:“你们认识啊?这位是?” 余愁瞥了眼宋北晴,淡淡道:“楼上的邻居。” “原来如此,”青年看了眼余愁,而后很有风度地伸出手,笑道:“你们是朋友吧,你好,我叫魏凇,是余愁的师兄。” 宋北晴愣愣地握上去:“你好,我叫宋北晴。” 朝天椒立即凑上前来:“这是什么缘分,学弟,你和余愁师兄是朋友啊。” 宋北晴在一旁踟踟蹰蹰不敢言,连忙摆手:“不是学弟哈哈,我高中都没毕业……” 而余愁扫了眼宋北晴,默默道:“我和他不熟。” 但朝天椒却没听见,转而十足大方地对宋北晴道:“既然是余愁师兄的朋友,学弟,你想要什么随便挑,学长送你了!” 宋北晴吱吱唔唔地应付着朝天椒塞过来的东西,心底郁闷的很,靠,他现在回去学习考青大还来得及不。他倒不是自卑,只是处在一群学霸中间,他实在觉得自己格格不入。 几人折腾了半晌,最后宋北晴以五十元超低价购得拉二黑胶一张,以及一堆青大著名佛学大师周大佛先生亲自手抄的佛经。 等孟奕然二人与他们依依惜别之时,已经是晚上六点了,宋北晴跟在余愁二人后面,他们两人还在说些开会的事情。 他看着余愁的背影,他的一只手垂在身侧,微微拢起,时不时侧转头笑着跟魏凇两句话,傍晚的微风吹起他的头发,漆黑的发丝在倾斜的余辉下散发着金色的光芒。 宋北晴不禁纳闷,原来余愁也有那么平易近人的时候,也可以那么温和地跟人交谈,如此看来,也许他是为数不多时时刻刻都在面对余愁冷脸的人了。 走了大概十分钟,三人走进了一处人流密集的夜市,两侧的摊位张灯结彩,空气中充斥着味道混杂的烟火气。宋北晴站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此刻却觉得这里并无自己的立锥之地,琢磨着要不要打个招呼离开,却又隐隐约约觉得自己内心是不想走的。 这厢他正矛盾着,只见魏凇停下来转过身,对余愁道:“师弟,你接下来还有事吗,要不要一起吃个饭?我请客。”说着,魏凇笑着看了眼宋北晴,他这才明白魏凇的一起里也算上了他。 余愁停下脚步,也转身看了眼宋北晴,而后道:“下次吧师兄,晚上还有文献要看,我们就先回家了。” 宋北晴一愣,余愁说“我们”。 魏凇温和地笑了笑:“也好。那学弟,下次见。”说着朝宋北晴挥了挥手,朝着另一个方向走了。 于是只剩下宋北晴和余愁两人,驻足在川流不息的人海里,在不断熏腾的烟火里,沉默地彼此观望着,一个面露犹疑,一个惊慌失措。 “你是走回去还是坐公车回去?”余愁问。 “啊?”宋北晴听得云里雾里。 “你不是走过来的吗?”余愁又问,心中暗暗腹诽,近十公里的路程他可真能走。 宋北晴还来不及回答,一个声音从不远处突兀地流窜而出:“让开让开!麻烦让一下!” 就在这时,一辆电动车风驰电掣地驶进人群,车上是个背着把吉他的鬼火少年,大声喊叫着,同时快速按响车铃,直愣愣地向他们冲过来。宋北晴赶忙后退给那人让路,却见余愁站在原地,一直看着车子的方向,丝毫没有避让的意思,脸上却又浮现着惊恐而茫然的表情。 余愁这是在干嘛?他是傻了吗?还是跟那男的一见钟情了? 眼看车子就要撞到他,车上那人想要急刹,可已经来不及了,情急之下,宋北晴来不及多想,随手将抱在怀里的东西丢了,上前伸手一把将余愁迅速拽到一旁,险些将他甩到地上,而后往怀里一拉,避开了周边的摊位和人群,余愁的脑袋磕到宋北晴的肩膀,宋北晴拽着他胳膊的手又太过用力,余愁忍不住疼得闷哼了一声。 转身之间,飞驰的车子擦着宋北晴的身体穿过,他躲闪间猛地撞到一侧摊位的尖角上,“咚”的一声,他霎时间觉得自己左侧的肩膀麻了一片。 宋北晴才管不上这些,他先是将余愁从上到下看了一遍,确定他没伤到,而后怒目瞪着擦身而过的车子,可问候那人祖宗十八代的话还没骂出口,就听他远远大喊:“不好意思!有急事先走一步!” 宋北晴更生气了,可那人早没了踪影,他只好转头对余愁抱怨:“有病吧这人,他有急事别人的命就不重要了吗?你没事吧,你怎么不知道躲开呀。” 路上注视着他们的行人渐渐散了,又回复到方才的吵嚷喧嚣之中。但余愁像是还没缓过神来,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而后默默挣开宋北晴攥着他胳膊的手,慢慢退后靠在路边的墙上揉着手臂:“谢谢,我没事,你怎么样?” 刚才太过仓促,冷静下来宋北晴才发现余愁的额头上生了一层密密的汗珠,脸色苍白得吓人,揉胳膊的手也在不停颤抖着,怎么看也不像是没事的样子。 不会吧,难道他把人撞坏了?宋北晴不禁忧从中来:“我当然没事了。你别硬撑,是不是不舒服?你要是不说实话,我就直接拉你去医院了,我看青大附近两百米就有一个。”说完作势就要伸手拉余愁走。 余愁撇开手表示拒绝,出人意料地朝宋北晴笑了笑:“怎么,你们做厨子的,威逼利诱也是门必修课么?” 宋北晴无语至极,都什么时候了余愁倒是说起冷笑话来了,他在自己的背包里掏了瓶还没喝的水,打开递给余愁让他喝了几口,又去附近的摊位上买了个鸡蛋仔,逼着余愁吃进肚子里:“你这症状像是低血糖了,我还是第一次见有人被吓得低血糖发作。” 余愁抬眼看着宋北晴,久久不语,忽然低下头轻声笑了起来,接过鸡蛋仔掰了一小块放在嘴里慢慢地嚼着,并不答宋北晴的话。 他这一笑,宋北晴直接原地化成了一座快要爆炸的火山,他还是第一次见余愁这幅表情,显得宋北晴像个多管闲事的呆子,他极其不爽,于是立即开始了他有理有据的喋喋不休:“你笑什么?你知不知道低血糖潜在的危险隐患有多大,要是你旁边一个人都没有,要是你晕过去,你可能会……” 宋北晴微微一愣,望着余愁那张看起来毫不在意的脸,强迫自己把那两个字咽了下去,接着道:“总之,肯定是你饮食不规律,你以后三餐准时吃,营养均衡科学搭配……余愁同学,你就算追求身材曲线也得秉持健康第一的理念吧,你看你瘦的和根没晒过太阳的芦笋似的,你这种畸形审美亟需纠正。” 宋北晴滔滔不绝地输出着,说着说着又想起余愁说他们不熟来,心底暗暗升起了一股无名火,转而道:“算了算了,反正我们也不熟,我有什么资格管你的闲事。” 余愁脸色好了很多,手也停止了抖动,他听着宋北晴越来越不像样子的话眉头皱了皱,而后轻轻舒了口气,挺直身子朝宋北晴淡淡一笑:“谢谢。” 随后,像是怕宋北晴没听清似的,他格外郑重地又重复了一遍:“谢谢。” 宋北晴立马住了口,看着余愁呆呆地说不出话来。他下意识觉得,这两句谢谢也许是自他们认识以来,余愁说过的为数不多的真心话了。 “所以,”余愁无视了面前这座休了眠的火山,弯下腰把散落一地的东西捡了起来,递回到宋北晴怀里,“你回不回家?” 第10章 第 10 章 17路公车的站牌前,宋北晴站在余愁身边,一会儿抬头望望天,一会儿低头看看地,一会儿转身看看旁边一言不发的余愁是不是还在呼吸。 夜晚的风很凉,街道的两侧是遮天蔽日的古松,人们站在掺杂着松木香的晚风里,很像一只浮水而出的鱼,地面消失了,他们穿梭在空荡无依的树林中,竟然没有坠下去。 约莫过了十分钟,路边昏昏欲睡的人们终于睁开了眼,一辆车停在了他们面前,等待的乘客们一哄而上,等宋北晴和余愁上了车,车上只剩下一个座位。 余愁不想坐,但宋北晴怕他身体不舒服,以让他帮自己拿东西为理由,一把将他按到了座位上,然后把怀里的一堆已经快要团成一团的唱片和宣纸递给了他。 余愁抬起头,看着宋北晴沉默了半晌,叹了口气,让宋北晴把肩上的包也给自己。宋北晴欣然一笑,乖乖地把包拿给他。 余愁看宋北晴的包没装什么,就把杂乱的物品整理好,拉开拉链,想把东西塞进包里,宋北晴看着余愁的动作,等拉链快拉到底了,他才想起来什么,瞬间心生不妙。 坏了! 他想要出声阻止,可惜已经晚了。余愁十分利落地打开了背包,而包里赫然躺着的,是那本他下午才买,连外面的塑料膜都还没来得及拆的《坠落恒星的孩子》。 宋北晴心虚地看着余愁,眼睁睁看着他的眼神从好奇,到惊讶,再到不解,而后装作无事发生的样子,把东西一股脑地塞进了包里,最后用力地拉上了拉链。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包里看到了什么羞耻的东西。 宋北晴站在一旁不知道说什么,难道让他说“你别装了我知道你是秋心,你还是乖乖地坦诚相待吧”,还是“余愁我们来玩猜猜你是谁的游戏吧,你是那个作家”!可是他们这种任何个人信息都没向外界透露的人,就是不想有人打扰他们的生活吧。 他十分懊恼,宋北晴啊宋北晴,你手怎么那么贱呢? 正好这时公车到站,坐在余愁旁边的乘客下了车,两人僵持了半晌,余愁才往里挪了个位置,抬头对宋北晴道:“你坐吧。” 宋北晴尴尬地笑了笑,僵硬地坐下,可身体在倚上座椅靠背的那一刻又猛地弹开,立即呲牙咧嘴发出一阵阵“嘶”声,靠,疼死他了! 刚才撞得那下有些狠了,他不用力时还感觉不出来,一碰到椅背却立刻觉得后背像被无数根针扎一样,抓心挠肺的疼了好一阵。 他这一下的反应让余愁看出了不对劲,余愁转过头来看他:“你怎么了?” 宋北晴摇摇头。 余愁马上看向他的肩膀,像是在极力回想些什么,最后眉心紧皱,低声问:“你刚才撞到肩膀了?” 宋北晴只好扯着嘴角笑了下,理直气壮地道:“我只是撞了下而已,顶多两三天就好了,你那低血糖就不是那么容易养好的了。” 余愁实在不知道这种事情有什么好比较的,他沉默地看着宋北晴,静静地听他祸水东引,把话题又引到了自己身上,只好无奈地道:“我回去拿创伤膏给你。” 说完后,余愁别过头去,一动不动地看向窗外逐渐浓重的夜色。宋北晴看着他镶嵌在夜色里的侧影,欲言又止。 不知过了多久,宋北晴默默道:“不瞒你说,这个秋心是我偶像,哈哈。”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偏偏说了这句话出来。 余愁转过头来,似是不可置信地笑了下,而后以一种“信你个鬼”的语气吐出一个字:“哦。” “你不信啊!”宋北晴急了,瞬间提高了音量,仿佛这样就能让他的话显得更有说服力似的。 余愁嫌弃地眯了眯眼,抬手按了按自己的右耳,烦躁地提醒他:“我信,我有说过我不信吗?是不是你偶像跟我有什么关系,你能不能小点声。” 宋北晴哼了一声,闭上眼睛不再看他。黑暗中,他听到余愁微微叹了一口气,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过后,车厢里只剩下车载电视的声音,融化进窗外的车水马龙里。 宋北晴暗暗一笑,不可否认的是,比之一本正经的余愁,他宋北晴在耍无赖这条道路上还是一骑绝尘遥遥领先的! 半小时后,公车在离他们小区最近的站牌停了下来。余愁让宋北晴在楼下等着,进屋拿了一支喜辽妥、酒精棉签和替换纱布给他。 “这么多啊。”宋北晴接过来,又想起余愁还没吃晚饭的事情,生怕他再晕倒,于是让他到自己那里吃饭。 余愁摇摇头:“不用,我不饿。” “你都低血糖了,还不饿?”宋北晴瞪大了难以理解的无辜双眼,“行,你不去也行,我那小破地方容不下您这尊大佛,那我做好饭给您送下来总可以吧。” 余愁:“……” 宋北晴双手抱臂,跟余愁僵持着,最后是余愁败下阵来,瞥了宋北晴一眼后走在前面,自顾自上了楼。 开门后,宋北晴十分殷勤地把新拖鞋递给余愁,而后放下书包就往厨房的方向走。 “等一下。”余愁叫住他。 宋北晴转过身来,诧异地看向余愁:“怎么了?” 余愁指了指宋北晴的左肩:“先看看你的伤。” 宋北晴愣了片刻,而后抻着脖子往自己背上瞧了一眼,艰难地举高左手转了一圈:“嗐,你不说我都忘了,你看没什么事儿。” 余愁坚持道:“还是看一下吧,你这做厨子的手可别废了。” 宋北晴觉得这话别扭,不禁笑道:“明明是关心人的话怎么从你嘴里说出来就那么奇怪呢?” 余愁觉得他啰嗦,上前一步扯开他的T恤,就看到他靠近肩胛骨的地方青了一片,还有一个伤口出了点血,只不过宋北晴的衣服颜色太深,所以才没察觉。 宋北晴瞬间急了,忙伸出手来把露出半个肩膀的衣服扯回去,一脸被人占了便宜的模样,磕磕巴巴着道:“你……你这人怎么还霸王硬上弓啊!” “别废话,磨磨唧唧你是不是男人。”余愁皱了皱眉,重新拉下他的衣服,用棉签沾了酒精立刻抹到了他的伤口附近。 “嘶——” 酒精侵蚀伤口的疼痛伴随着冰冰凉凉的触感瞬间附上宋北晴的身体,余愁擦拭伤口的动作很轻,冰凉的棉签在宋北晴自己看不到的身体上肆无忌惮地游走,像是一只正在巡视领地的野猫。 余愁的呼吸喷在宋北晴的肩上,如同蝴蝶停驻在花蕊之上扑扇翅膀,他周身都被余愁腕间那串珠子的香气包裹着,慢慢的,这疼痛在密不透风的房门里就走了形,一阵怪异的感觉逐渐侵蚀了宋北晴的身体。 咦? 我靠! 这是要干什么? 宋北晴察觉到身体的变化,不可置信地瞪大双眼,而后默默向下瞟了一眼,理智崩塌之后,他唯一能做的事情只剩下不断地在心里大喊,我靠我靠靠靠靠! 宋北晴你个大傻叉! 他在一旁兀自震惊着,余愁利落地消好毒,在伤口处贴上纱布,又把喜辽妥用棉签抹在青紫的地方,等他把这一切做完,看到的就是一个脸红的跟只蒸熟的大螃蟹无异的宋北晴,他诧异地看了宋北晴一眼,一丝不苟地整理好东西,淡淡道:“有这么疼吗?别忘了去打针破伤风。” 宋北晴说不出话来,慢吞吞地摇摇头,而后拉上衣服,飞快地转身走向厨房,留下轻飘飘的一句:“你坐会儿吧,我去做饭。” 进了厨房后,宋北晴立马开大窗户,脑袋探出去深吸了几口气,约莫过了十分钟才勉强平静了下来。 他的左肩使不上力,于是就拿了些青菜,预备煮一锅面。他将青菜切好洗净,之后先把鸡蛋和午餐肉煎好,接着葱花爆香,下入各色青菜,翻炒后放一小勺生抽,最后倒入滚水。煮一分钟后放入他从超市买的手擀面,添加各色调料,葱碎调味,盛出后将午餐肉和荷包蛋整齐地摆在表面,很快,两碗色香味俱全的炝锅面就出炉了。而后,又从冰箱端出两块一早做好的抹茶慕斯蛋糕。 考虑到宋北晴的伤,余愁坚持进了厨房,但他又帮不上宋北晴什么忙,一会儿帮他往锅里加水,一会儿给他递东西,等面条出锅后又找到一个托盘,小心翼翼地将两碗面条放到托盘上端至客厅。 宋北晴的手艺发挥得十分稳定,可余愁确实不怎么饿,而且宋北晴给他的那一碗实在是太多了些,他一边慢悠悠地吃着,一边想起宋北晴写在简历上“以一己之力将全班同学养胖十斤”的那句话来,难不成这位米其林三星级养猪大师是把他当成猪来养了? 相比之下,宋北晴倒是真的饿了,他一边吸溜吸溜吃着面,一边嘴里还说个不停:“我看福宁这边面条的做法很少会炝锅,不知道你吃不吃得惯,我尽量做得清淡些。你呀,太瘦了,你还熬夜,这个习惯非常不好,怪不得你会低血糖……” 宋北晴絮絮叨叨地说着,余愁一句没听进去,他看着眼前这人一副无忧无愁没啥心眼儿的模样,不由得想,宋北晴这个人都要高考了,他是真的笃定了以后要当厨师,一点课业也不管了吗?还有,福宁和云城一南一北,又是发生了什么事让他孤身一人来到这么远的地方,是因为那个叫孟蝉衣的人? “要是吃不下,就不要吃了。” 余愁抬起头来,见宋北晴右手托着脑袋正盯着自己的碗,嘴角含着一抹若有似无的笑意:“原本也只是想让你多少吃点东西而已,但你要是每顿饭都吃这么少,你们家得养只狗才行。”说着,递给余愁一杯水。 余愁放下筷子,接过杯子来,沉了沉思绪,考虑到宋北晴目前还是个刚刚成年高中都没毕业的愣头青,他还是问道:“你在福宁你家人知道吗?” 余愁这问题让宋北晴呆了大半晌,而后缓缓地点点头:“知道啊。” 余愁接着问:“你说你要找工作,你不参加高考了吗?” 宋北晴一愣,而后饶有兴致地将托腮的手放下,手指在桌子上轻轻一敲,笑问:“余愁同学,你对于我的未来这么感兴趣啊?”他这话说出口才觉不对,立即悻悻地收回手坐正身体。 余愁看着宋北晴那副狡黠的嘴脸,吞下拿水泼他的冲动,转而递到嘴边喝了一口,漠然道:“你想多了。” “我又不是小孩儿,”宋北晴微微一笑,认真道:“我呀,作为一个从小被老师们教育不务正业的班级混子,从来没有将高考作为我的未来出路。人这一辈子,可以有很多种生活方式,但最终谁不是死路一条,所以我宁愿选一条自己喜欢的走完。” 余愁皱了皱眉:“你学习到底有多差,能被老师从小教育到大?” 宋北晴讪讪一笑:“也没有那么差啦,我还是处于中间那一档的,只是英语只能在10分到50分之间游走而已,但我数学好呀。也正是因为这样,所有人都觉得我不务正业。” 哦,原来是偏科战士。余愁又问:“那你做厨师,家人没有意见吗?” 宋北晴耸了耸肩:“他们?我爸警察,我妈神经外科医生,俩人整天忙得不着家,我妹都是我喂大的,他们就算想管,也鞭长莫及。” 余愁挑了挑眉,轻轻笑了一下:“好。”而后垂下头慢慢地吃着那盘慕斯蛋糕。 宋北晴微微一愣,又补充道:“我跟你说你可不要小看我们做厨子的,我们跟你们文人一样,也属于创造性劳动,你以为厨师这行就不讲究艺术吗?不管是摆盘、刀工都很需要审美的好不好。” 余愁点点头,又舀起一勺蛋糕放进嘴里:“嗯,我非常尊敬你们的工作。” 宋北晴怀疑地哼了一声,不认输地补充道:“民以食为天,我即将从事的可是解决人民温饱的关键事业,而且我那么厉害,世上要是少了我这么个厨子,那该是人类多大的损失。终有一天,我会开一家自己的餐厅,怎么说也得让方圆百里的人吃上健康美味又实惠的饭。” 宋北晴说的慷慨激昂,余愁抬起头,对他笑了笑:“我相信你。” 啥?这几个字打在宋北晴的耳膜上,如平地一声惊雷落下,劈的他瞬间哑口无言,宋北晴眨了眨眼,余愁这是真相信他啊! 他认真地看了余愁一眼,见他神色平静,正全神贯注地吃着那盘慕斯蛋糕,可见他现在的心情不错,终于觉得到了问那件事的时机。 于是他身体往前倾斜,试探道:“唉,我问你件事情,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为什么态度那么差,我看你平时待人也挺亲和的嘛。”不管是对魏凇还是对那根朝天椒。 余愁伸向蛋糕的手顿了顿,眼底也闪过一丝烦躁,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不好的记忆,吓得宋北晴连连道歉:“怪我怪我,你千万别想了,反正肯定是我的错。” 余愁顿了顿,而后淡定地吃着蛋糕,漫不经心地反问:“你很喜欢做饭,你有时会把这件事当做艺术创作是吗?” “昂。” 余愁眼中情绪复杂:“如果你正在炒一盘色香味俱全的菜,可有人在你颠勺颠的正开心,但菜还半生不熟的时候拔了你家燃气管道,你会怎么想?” “哈?”宋北晴十分诧异,片刻后立即怒从中生,“怎么想?气死了呀!炒菜最重要的就是火候,炒到半截儿没火了,那这盘菜不就糟蹋了,要是我,不把拔管子的呆子抓起来煎炒烹炸凑一桌席难消我心头之恨!”宋北晴非常感同身受,好像真的有人拔了他家燃气管道。 余愁瞥了眼宋北晴,小口吃着蛋糕不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宋北晴才反应过来,彻底明白了他的意思,呆呆地转过头看向余愁那张异常淡定的脸,心虚地问:“所以你当时是在?” “写书。” “而我……” “那个呆子。” “……” 宋北晴说不出话来,一心沉浸在“呆子竟是我自己”的晴天霹雳中无法自拔,只能瞪着无辜的大眼睛看着余愁,并把自己那盘还没动过的蛋糕默默推到了余愁面前:“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要不我把我自己剁了让你解气?要不,要不你下次在我做饭的时候把我家燃气拔了?” 余愁看着他这副乖觉的模样微微一笑,并没有跟他客气,捞起叉子来舀起一勺慢慢送进了口中,不忘揶揄道:“没事,我待人一向亲和,不用放在心上。” 一句话说的宋北晴更加羞愧难当了。说着又反应过来,瞬间心跳一滞,不可置信地问道:“不是,你说你当时在写书,你……” “你不是已经知道了吗?”余愁淡淡道,而后音调拐了个弯,“粉丝?” 他就这么承认了! 宋北晴瞬间涨红了脸,他左看右看,最后视线落在余愁那对琥珀色眼瞳上,他此刻真想变成一条鱼,把自己放到砧板上一刀拍死算了。 虽然宋北晴是无心之失,可余愁当时确实是处在灵光乍现,写得正酣的时刻,而那些他轻易抓不住的灵感竟随着一阵急促的敲门声转而分崩离析了,他以为能凭借些许残存的印象回到原本的状态,可谁知那人待在他门外不肯走,不依不饶地要问个答案。 结果,他那些好不容易得来的想法彻底烟消云散,化成了一团绵软而无处发泄的怒火。最近这几天,余愁常常因为回忆不起那些浮云遮望眼的灵感来而辗转反侧,就像是被一千只蚂蚁啃噬着他的心脏,痒的难受,却怎么抓都抓不着。 这就是余愁家没人登门的原因,除了本身不喜暄闹,更重要的是他每日笔耕不辍,对周边安静环境的要求极其严苛,和他认识的人,要么根本不知道他家的住址,要么就是与他相熟,对他的习惯略知一二,根本不会无故上门打扰,谁知哪天竟来了个宋北晴。 “嗷——”宋北晴恍然大悟,双手一拍,“怪不得孟蝉衣那厮嘱咐我一定要保持安静。” “没关系,”余愁不咸不淡地瞥了眼宋北晴,“我已经习惯了。” 宋北晴眨眨眼,习惯了是什么意思?习惯了他锅碗瓢盆敲敲打打的声音,还是习惯了些别的?难道在他死皮赖脸的骚扰下,余愁已经在短短几天内建立了耐受?那他这适应能力可真强。 余愁没再说什么,宋北晴一只手扶着下巴,看着余愁一口一口地吃着甜品,他嘴角的还残存着一丝笑意,也许是因为融化在口中的甜蜜,也许是今天夜晚的天气实在舒爽,宋北晴还是第一次见到余愁面对自己时这样温和的样子,而在这样的注视下,那丝笑意渐渐蔓延到了宋北晴的身体中,犹如暖阳一般,在春夜里烘腾着他的心。 虽然今天晚上一惊一惊又一惊,但看余愁的样子,他应该不生气了吧? 我替我们家余愁说:偶泥马。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0章 第 10 章 第11章 第 11 章 宋北晴正式开始全神贯注地找起了工作。接下来的几天他都没再主动找过余愁,只在微信上跟他报备了自己找工作的进程,又怕他低血糖,只好在头两天做好饭装在食盒里,趁着余愁不在的时候放在了他家门外。 余愁这期间问过他两次需不需要帮他换药,宋北晴以伤口已经好了为由一一拒绝,然而真正缘由也只有他自己清楚。 去他二叔叔家三妹妹的远方嫂嫂的,没想到有朝一日,他宋北晴竟然成了一条荤素不忌的色狼,还是因为余愁那种万年冰山,人家不过划拉了他两下他就能那样,真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宋北晴根据余愁的建议,先是通过各种渠道对离住所十公里以内的餐厅进行了筛选,选出符合他优势和风格的几家,而后逐一准备了面试。 然而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保险起见,他选的都是中式餐馆,连续三四天,他雄赳赳气昂昂地去,面囧囧志丧丧地回来。按说厨师招聘会让面试者做道菜试试水准,然而宋北晴每每在实操之前就被赶了出去,这些餐厅的统一答复是:要么拿到高中毕业证再来,要么牺牲美色留下当前台,要么去后厨当打杂的,包括但不限于洗土豆削土豆切土豆…… 靠,林林总总他都打了五六年杂了! 宋北晴从最开始的挫败,到绝望,最后面试了有十家下来,他都麻木了。听着厨师长和餐厅经理委婉且无情的话,礼貌地笑着哈腰点头说拜拜。 于是,他最后站在了一家名叫“城南城北”的餐厅面前,门头上写着“大厨现炒家的味道”几个大字。 宋北晴深吸了一口气,推门走了进去。这家店离青大很近,装潢颇具港式情调,古铜色的桌椅,花纹繁复的吊灯,青绿色线条的地砖,灯光是暖黄色的,店里播放着一首叶倩文的《祝福》。 此时正是下午五点人多的时候,店里人来人往,看起来生意很是不错,服务员们正忙着上菜接待打扫卫生,见宋北晴拿着个文件夹进来,有人停下手中的工作诧异地看着他。宋北晴努力扯起嘴角,跟其中一位打了个招呼,称自己是来面试。 接待他的餐厅经理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这人叫汪棋,掐着一口福宁腔,身量很高,戴着那种镜片很小的圆框眼镜,穿一身杰尼亚西装,头发黑白灰交织,不知道是自然长成这样还是特意做的发型。 宋北晴心灰意冷之下还是强打起精神,挤出一个机械的笑容,机械地将简历和作品集递过去,机械地做完自我介绍,又机械地等待着那句“先回去读完高中再说吧。” 然而汪棋点点头:“简历做的不错,作品集也很用心。但是……” 宋北晴心道他也知道余愁简历做的好,但这些人是不是暗地里统一了拒绝他的话术,都要用先给颗甜枣再给一棒槌的方式。 “但是,你正规资历缺乏,而且把厨师工作看得太理想化了。”汪棋笑道。 “嗯……你最后肯定是要回去高考的,但如果你缺钱的话,我们这儿也是招只能做几个月的人的,一个月工资六千。怎么样,你什么时候能来上班?” “啊?”宋北晴听的云里雾里,这也没问问题,也没试试他的能力,怎么就直接来上班了呢?还有,他为什么觉得自己一定会回去高考? “这样吧,”汪棋合上宋北晴带来的文件夹,指了指厨房的方向,“我先带你了解一下工作内容你再决定。” 宋北晴愣愣地跟上去,结果看到了令他十分震惊的一幕。 这家餐厅的厨房很大,里面站着五个满头大汗开着大火炒菜的厨师,地面上的油污积了很厚一层,像是很久没有打扫过了。角落里摆着几个高大的蓝色垃圾箱,冷库的门开着,有人正推着推车从里面出来,一侧的货架上零零散散摆着一些枯黄的蔬菜,两面长桌上,摆放着许多个微波炉,而堆积在一起的俨然是许许多多颜色不一名称不一的包装袋,他甚至看到几只老鼠堂而皇之地从窗外窜了过去。 一个大腹便便的厨师见来了人,高声道:“呦,又来新人啦,这次打算干几天啊?” 这是怎么回事?宋北晴第一次见到这么脏乱差的厨房,还是在一家高档餐厅里。 “是这样的,”汪棋站在厨房门边,掏出一张手帕来擦了擦眼镜,“我们餐厅目前有103道菜,其中有近80道是从中央厨房运过来的预制菜,有的是料理包,有的是半成品,大多数时候,我们只需要对它们简单加工即可。” 还真是预制菜。宋北晴的声音瞬间冷了下来,用一种近乎讽刺的语气说道:“可你们招牌上写着菜可是现做的,坚决不做预制菜。” “你还真信啊。”汪棋轻呵了一声,笑道:“他们吃完饭拍拍屁股走人了,谁又会真的计较呢?” “这是什么意思?”宋北晴不解道,“难道没人计较就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吗?” 汪棋笑笑:“实话跟你说吧,我们不是第一家这样做的餐厅,也绝不是最后一家。预制菜才是餐饮业的未来,再者我们的东西有源头有保障,又不是从什么不三不四的小作坊里生产的,这降本增利的事情摆在这里,这钱我们不赚谁赚?消费者吃得满意,我们赚得开心,这不是两全其美吗?而且,我们也不是全无良心,对于小孩儿还有孕妇,我们都还是鼓励他们点那些现做的菜品的。” “呵,你们有良心?”宋北晴冷笑一声,“你们打着现炒现做的名头吸引消费者,这可是犯法的,一旦有人计较起来你们就得三倍赔偿。我也看过你们的菜单,就拿一道清炒茼蒿来说,不管你们原料再怎么精细,一份预制半成品的成本至多十块钱,而你们这道菜竟然卖到了五十块钱,对标的甚至是一些米其林餐厅的价格,贵店这价格未免也定的太随心所欲了吧。还有你们这厨房卫生,一旦被人举报,被监管部门查到,歇业整改也是有可能的。贵店呢?挂着羊头卖狗肉,倒是在一群老鼠里比较谁更不像老鼠一点,相互谦让起来了。” 宋北晴握紧拳头,他在这么多餐厅打过工,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冠冕堂皇的店,不过是套上个高档餐厅的壳子抢钱来了。 “怎么?你还想举报我们?”汪棋噗嗤一笑,“你知道我们是怎么做到无差评的吗?你以为没人举报过我们吗?可那些人的下场……” 汪棋停顿片刻,低声道:“有些少儿不宜,我就不告诉你了。我奉劝你不要多此一举。” 宋北晴冷冷一笑:“有什么不好说的,杀了?剐了?还是烹了?法治社会还能草菅人命吗?” “小兄弟,我是看你找工作蛮认真的,所以才事先把实话告诉你,没想到啊,好心没好报,还被人骂是老鼠。”汪棋戴上眼镜,把手帕叠好放进口袋,脸上的笑意更深了,“宋同学,你知道这世界上最容易做的事情是什么吗?” 宋北晴神色漠然:“什么?” 汪棋抬手推了推眼镜:“同流合污。只要你站在人数多、声音大的那一方,就天然地获取了强大的保护,而且就算你不是主动踏入,也会被卷进去。如果一朝东窗事发,也不会有人追究到你,毕竟,你只是汪洋大海中的一滴水而已。” 宋北晴深呼吸一口,内心默念了几遍“别惹事别惹事,惹事只会出大事”,而后冷冷道:“那你知道还有人在干什么吗?” 汪棋笑了笑:“你不会想说还有独善其身的人吧。” 宋北晴摇摇头:“他们逆流而上。” 汪棋一愣,似是不可置信有人能大言不惭地说出这番话来,而后放声笑了笑:“不得不说,你和从前的我还真像。你还小,这世上指鹿为马欺上瞒下的事情多了去了,换上一张皮是人是鬼还不是由自己说了算,踏出校园后,你最好别太天真,不要再被那些所谓的远方欺骗了,你那些理想啊追求啊,都得成为生存的垫脚石。谁没有年少轻狂的时候,我当初也是个心怀远大理想的,最后呢?也只成了个苦逼的打工人,成了别人的一条看家狗而已,但是,主人只需要扔给我根吃剩的骨头,我就有钱了呀,人生在世,就是那么恶心又现实。” “既然如此,”宋北晴压下怒火,夺过汪棋手中的文件夹,微微颔首道,“我对此感到很抱歉。”说完就自顾自转身离开了。 他怒气冲冲地穿过包厢区,穿过一道道走廊,穿过一桌桌相谈正欢的食客,可还没走出门,突然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他穿着一件T恤,外面套一件白领黑色棉服,白色裤子,颈上挂了个耳机,正看着窗外的景色一动不动。 余愁? 就在这时,一个年纪很小的女服务员端了菜上来,他看到余愁偏过头,笑着对她说了声谢谢,那女孩子放下菜赶忙跑开了,一脸思春少女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余愁调戏人家了。 宋北晴深吸了口气,把喷薄欲出的怒火往下压了压,而后走到余愁桌子旁边,低头扫了他的菜一眼,海鲜粥,糖醋排骨,不错,预制菜。 这厢余愁刚拆开餐具喝了两口粥,察觉到旁边来了人,抬起头来看,见是宋北晴,声音中有些惊讶:“你怎么在这里?” 而后眼神往下一瞟,见他拿着个文件夹,穿着偏正式,便知他是来面试的,可见他面色不虞,刚想问问他发生了什么,但宋北晴二话不说,立马抓起他的胳膊往门外走。 “你做什么?”余愁觉得宋北晴简直莫名其妙。 宋北晴回头看了余愁一眼:“我们走。” 二人穿过走廊,已经有一些目光看向他们,余愁不想引起注意,用力挣了挣手却没能挣开,只好压低声音又问了一遍:“你这是在干什么?” 宋北晴心头压着火,并没有回答。 一直到出了门,余愁才甩开他的手:“你到底想干什么。” 宋北晴转过身来,闷声道:“你怎么在这家吃饭?” 余愁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问:“我去出版社办事情,这家离得近。” 宋北晴瞥了眼门牌上“大厨现炒”那四个刺眼的大字,刚压下去的火腾地又着了起来:“你以后别吃这家餐厅的饭了,都是预制菜,价格贵的不合理还不干净。”他怕就凭余愁这小身板再吃几顿就要病了。 余愁转了转手腕,面无表情地道:“哦。” “哦是什么意思?你不相信?你没见他们那厨房,这么大个餐厅只有五个厨师,包装袋扔了一地,地板黑得像一万年没打扫过了,我都怕哪天你吃饭吃到蟑螂!”宋北晴瞪大了双眼。 余愁不耐烦地皱了皱眉:“我知道,我只是懒得去别的地方。”他实在不明白吃饭到底有什么好讲究的,他向来都是吃什么都行。 宋北晴气不过,在心里抱怨,好好好,你懒,你清高,你余愁饿死都是为了以身证道。 宋北晴半晌不说话,余愁看他双拳紧握,目光中委屈和怨气交织,无奈地叹了口气,转身又向餐厅走去。 宋北晴忙拉住他:“你干什么去?” 余愁咬着牙,低声解释道:“就算以后不来这家了,可我吃了人家东西,总得让我把账先结了吧?” 他这话的意思就是以后不在这家吃饭了?宋北晴一听,立即喜笑颜开,亲自躬身为余愁推开门,跟他一起去了前台。好好好,余愁也不是那么不听劝嘛。 此时正值晚饭时间,店里已经排起长队。 “你好,7号桌买单。” “好的,怎么支付?” “现金吧。” 宋北晴在一旁等着,他不知道余愁还是个喜欢用现金支付的老年人,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余愁说话比平时声音大很多,简直是喊出来的了,也许是店里人太多,他怕收银员听不见?可他都觉得现在的余愁很吵,已经有人因为他洪亮的声音看了过来,这是不是就是余愁平时看他的感觉,移动的人形大喇叭? “一份海鲜粥,一个糖醋排骨,一共150块。” 余愁拿出两百块钱,递给收银员,而后以无比平淡的语气说出了下面这一番话:“不用找了,你们这里的菜味道不错,如果有机会的话,源头厂家可否跟我透露一下,我对预制菜行业也很感兴趣。” 两人身后的声音顿时低了下去。 余愁这是在……煽风点火? 宋北晴愣了愣,反应过来后赶忙帮腔:“哦——怪不得你们出餐这么快,原来你们是预制菜啊。” 此话一出,两人背后等位的不少人都看了过来,他们开始窃窃私语。 “他们说的话什么意思,这家是预制菜?不是大厨现炒吗?” “对,我刚刚就看到有差评说这家是预制菜了,我只是没敢说,然后那条差评五分钟后就没了!” “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菜还这么贵,不吃了不吃了,换别家。” “可这会儿人都多,我不想走了,预制就预制吧。他不是也说味道还行吗?” “你没听出人家是冷嘲热讽啊,还能把人饿死不成,牛马挣点钱不容易不能这么轻松就被人诓走,我们也走!” 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一会儿,已经有一大半等位的人出了门。 收银员在一旁不知所措,又没法反驳,直接打了电话想让汪棋来处理。 余愁见宋北晴看着人群发呆,抬脚踢了踢他的鞋跟:“走。” 等出了门,还有人等着他们问情况,宋北晴哈哈大笑,十分热情地以自己的所见所闻向他们证明这家餐厅的丑恶行径。一群人乌泱泱地聊了十几分钟,互相交流了周边有哪些还不错的餐厅,甚至有人听说宋北晴正在找工作,推荐他去自己朋友新开的一家餐厅试一试,对方留了名片地址,之后,他们才依依不舍地挥手作别。 宋北晴这会儿心情舒畅,简直比英语考了及格还高兴,回过神来才想起余愁,他左看右看,转过身发现余愁还站在角落里等他。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民怨民愤,是利器也是杀器,几千年来亘古不变的道理罢了。 余愁看着远去的人群,在心中默默叹了口气。他们今天闹得不大,不过是遣走了几桌客人,稍稍败坏了这家的名声,给宋北晴出口气而已,今天过后,不会有人记得发生过什么。 宋北晴看余愁一言不发地望着地面不知在想些什么,立即摇着尾巴凑过去,谄媚道:“余大作家,感谢你为小弟出气,我愿为你当牛做马。” “不需要。”余愁起身要走。他从昨天晚上到现在只吃了刚才那一口饭,早就饿了,这会儿胃酸烧的肚子有些泛疼,根本没有力气搭理宋北晴。 宋北晴不依不饶地跟着他:“你刚才太帅了,简直是神仙下凡,这是不是就叫舆论的力量,击敌于无形之中?” 余愁无视了他往前走了几步,忽然停了下来,转过身神情复杂地看着宋北晴。 宋北晴愣愣地问:“怎么了?你不会真对预制菜感兴趣吧?” 只听余愁叹了口气:“我饿了。” 第12章 第 12 章 余愁说他饿了? 意思是要让自己给他做饭吃吗?宋北晴两眼闪了闪。 他这么主动! 宋北晴立时一怔,反应过来后两手一拍,双眼闪烁着清澈的光芒,管他什么工作什么理想现实的通通抛在了脑后,忙不迭地笑道:“饿了呀,好说好说,走,我给你做好吃的去。” 说完,宋北晴也没管余愁愿不愿意,直接拉着他去了菜市场,宋北晴问余愁想吃什么,他懒懒地答了句随便。于是,宋北晴就根据预先定好的菜谱选了菜,水果蔬菜提了一堆。 余愁没来过几次菜市场,只觉得宋北晴和其他乌泱泱一群人精挑细选讨价还价的样子十分新奇,他看着宋北晴站在一堆土豆面前,一个一个拿起,又一个一个放下,还跟老板理论着:“大叔,你别想骗我,你这一看就是白心土豆,我要黄心的,黄心的!白心脆,黄心糯,我要炖菜用……” 这种颇具市井气息的烟火之景余愁已经许久不曾接触过了,却平地升起了一股一定要将这番景象写进书里的冲动,而后又觉得为了一碟醋包一盘饺子很是幼稚,他嘴角不由得扬起,就在这时,宋北晴忽然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冲他不明所以地咧嘴一笑,而后快步走向了另一个方向。 余愁跟上去,就见他到了一个卖糕点的摊位前,正拿着一只塑料盒,往里面装着一种方形的散了芝麻的糕点。 宋北晴见余愁过来,忙让老板称了塞到余愁手中:“你尝尝,这是蜜三刀,我们那边的特产,我小时候有一阵子可喜欢吃这玩意儿了。” 余愁看着手中的糕点,雪白的糖霜在灯光的照射下闪耀着晶莹的光泽,造型有点像贝壳,棕色的糕体内部是中空的,余愁捡起一个放到嘴里咬了一口,瞬间,糖霜的清甜伴随着油脂的香气布满了口腔,刚刚做出的糕点表皮是酥脆的,内里松软绵密,这口感让余愁想起了上次在宋北晴家吃到的那块慕斯蛋糕。 “怎么样?好吃吗?”宋北晴眼睛闪着光,期待地问道。 余愁点点头,将整块糕点吞下:“还不错。” “我发现你真的很爱吃甜食,”宋北晴笑道,而后在余愁拿起第二块蜜三刀之后将盒子一把夺了过来,“不过,这东西太甜太油腻,等会儿还要吃饭,你吃多了会反胃不舒服,尝尝就算了。” 余愁皱了皱眉,一脸不屑地把盒子重新拿了回来,而后戴上耳机,瞥了宋北晴一眼,自顾自抱着盒子走到了一旁角落里。 “哎——你这人!”宋北晴看着余愁的这番举动简直哭笑不得,这么大人了怎么还跟个贪嘴的小孩儿似的。 不过等吃到第三块的时候,余愁也就开始觉得腻了,他拿纸巾擦了手,过去帮宋北晴提东西,两人径直去了宋北晴家。 一进门,宋北晴照例把余愁安排在客厅,端了盘小番茄和刚才买的米糕让他填肚子。余愁不客气地坐在沙发上,挑了一颗看着稍微熟透发软的放进嘴里,还是觉得酸就没再吃了。 沙发前的茶几上摆着宋北晴的食谱,还有那本他刚买还没翻几页的《跌落恒星的孩子》,余愁拿起来翻了翻,这是他16岁时写的第一本长篇小说,却也是写完出版后再也没去翻开过的一本,如今再看只觉得青涩矫情。 他把书放下,又拿起宋北晴的那本食谱,这人写字丑的很,形如蚯蚓,状如鬼爬,总在旁人意想不到的地方拐个弯,要不是字里行间能看出这人想认真写好一撇一捺的决心,实在让人不忍卒读。 余愁翻来翻去,翻到三汁焖鸡那页上,看用餐人点评还空着,便拿了只笔,在底下写了几个字。写完后,他放下笔记本,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宋北晴做饭。 宋北晴转头冲他相视一笑,也不让他进来帮忙,接着絮絮叨叨了一堆余愁听不懂的做菜的一千零一种注意事项。宋北晴也没指望他听懂,然而余愁平日里除了养养花,写写书,心情好了喂喂他院子里那几只流浪猫,其余时间只剩下像幅画一样缄口不言了。要是他再不说点什么,他都怕自己也进化掉语言这个功能。 宋北晴做了三菜一汤,红红绿绿摆在客厅那张小餐桌上十分好看。等余愁坐下,宋北晴才神神秘秘地端了个砂锅出来,一掀开盖子,香气扑鼻而来。 笋片嫩白,咸肉鲜红,油绿的蚕豆点缀其中,缠绕着翠嫩的韭菜段,和饱满的米粒混合在一起如同百花齐放的春天。 “请余大作家品鉴。”宋北晴递了把勺子给余愁。 余愁接过乘了小半碗,尝过后点点头:“很好吃,嗯……能尝出食材新鲜的味道,肉的味道也很特别,很清甜。” 宋北晴愣了愣,赶忙坐下,笑道:“不错嘛,余大作家如今都能点评细节了,有进步有进步。” 余愁不管他的阿谀奉承,继续吃着碗里的饭:“实话实说罢了,难道你希望我吃着你家的饭还要说几句挑三拣四的话?” 宋北晴嘿嘿一笑:“不用不用,你能吃我家的饭,是我最大的荣幸。” 听到这话,余愁夹着一片竹笋的筷子微微一顿,而后不动声色地送进了嘴里:“这道菜叫什么名字?” “冬去春来饭,”宋北晴笑眯眯地看着余愁,“余愁,希望你的人生就和它的名字一样,冬去春来,总有花开。” 余愁神色一怔,转而笑了笑:“谢谢,同祝。” “嘿嘿,”宋北晴扒了口饭,介绍道,“这个饭呀,是用春笋、蚕豆、咸肉几种春天才有的食材做成的,做这道菜最重要的就是突出食材的鲜美,就像你说的,会有一种新鲜的味道。” 余愁点点头,就专心致志地吃起饭来。宋北晴时不时看两眼余愁,边问着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诸如几岁上的大学啦,什么时候开始写书啦,家里有没有兄弟姐妹啦,像刨人家家底一样问个没完,余愁拣着一些问题答了,最后实在忍不住道:“宋北晴,你吃饭的时候非要说话吗?” “啊?”宋北晴眨眨眼,“抱歉抱歉习惯了,我小时候爸妈太忙,只在餐桌上有时间多说几句话哈哈。” 一句话说的余愁哑口无言。 他只好叹了口气,冷冷道:“我没有兄弟姐妹。” 宋北晴微微一愣,只觉得余愁跟只炸了毛还要为了两口吃的去蹭主人裤脚的猫一样,心中不禁好笑:“我有一个妹妹,她叫宋北星,是我取的名字,以后带来给你看看。” 他看他妹妹做什么?余愁只觉得他莫名其妙,冷冷看了他一眼,继续埋头吃饭。 宋北晴看着余愁慢条斯理的动作,又想起上次他低血糖的事情来,在心底稍稍组织好语言:“余愁,要不你以后就跟我吃饭吧,你来帮我试菜呀,反正你不做饭,我呢,一个人又吃不完,多浪费,你跟我吃饭,两全其美呀。” 余愁摇摇头:“谢谢你的好意,但不方便。” “那也成,但我以后偶尔喊你吃饭的时候,你不能拒绝。”宋北晴也没坚持,却特地把“偶尔”那两个字强调了一番。 余愁眉心一皱,看着他那对黑得发亮的眼睛,不禁怀疑他这番说辞的可信度,以宋北晴的性情来说,真的是偶尔吗?他实在不太相信。却又想起来宋北晴那几天放在他门外的那几个食盒,无奈于这人的难缠程度,只好敷衍地点了点头。 等两人吃的差不多了,宋北晴照旧要去洗碗,余愁拦住他:“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宋北晴起身的动作一滞,跑到客厅摸到那张装在外套里的名片,递给余愁看:“打算明天去这里看看。” 余愁接过来,这张名片很有设计感,简洁而不失婉约,背面是青绿色的底,密布着长短不一的白色线条,用花体字写着店的名字——雨季不再来。正面则写着主理人的信息,这人名叫郑月沉,店在离青大不远的绮罗巷里,是一家主打地方菜系的私房菜馆。 余愁微微一笑,看起来这人应该是三毛的粉丝,他将名片还给宋北晴:“祝你好运,届时我到贵店捧宋大厨的场。” “那敢情好呀,”宋北晴笑道,“我让老板给你打折。” 而后,余愁坚持这次由他来洗碗,学着宋北晴的样子要挟对方,说如果不让他洗就再也不来吃饭,宋北晴拗他不过,一边又暗自好笑,只好站在门边,看着余愁嫌弃地围上他那件“除饿扬善”的围裙,笨拙地戴上塑胶手套,全副武装之后挤出洗洁精,拿起一只碗放在水龙头下仔细清洗。 然而片刻后他就觉出不对劲来,宋北晴看着眼前这情景,洗碗的人很好看,洗碗的动作也是一丝不苟,可他就是怎么看怎么别扭,像是有一个小人在他心里大喊:我有罪我有罪,我怎么能让余愁洗碗呢! 于是,余愁一只碗还没洗好,宋北晴干脆走过去一把将碗夺了过来,在余愁惊慌失措的眼神中三下五除二把餐具洗好摆放整齐。 宋大厨对洗碗大业真是一丝不苟,连一星半点儿的油渍都没让它出现在余大作家的可视范围之内,还暗暗发誓以后绝对不让他那只拿笔写字的手再碰这种事情。 余大作家最终也只走了个形式,全程手足无措地站在一旁观看着宋北晴热火朝天地把碗洗了个干净,并在他堪称天才成长史的人生里为数不多地感受到了挫败。 他到底哪里做的不对,洗个碗而已,门槛也这么高吗? 朋友们,朋友们,登登登登,请注意,前方雨季F4即将登场。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2章 第 12 章 第13章 第 13 章 第二天,福宁下着一阵窸窸窣窣的小雨,宋北晴起了个大早,先就着雨跑了会儿步,再把自己收拾得衣冠楚楚,顺手挂了饭团和豆浆在余愁门上,而后坐九点的那班车到了绮罗巷。 绮罗巷位居大学城西北角上,是条保留着原始风貌的老街,地上铺着青石板,临街是一条流水潺潺的古河道,河边遍植各色草木,配上穿着旗袍打着油纸伞的游客,很有些烟雨朦胧的诗画意味。 宋北晴正细细欣赏着,可很快,这番美景便被一道撕心裂肺穿透云霄的歌声打破了: 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 感情多深!只有这样!才足够表白! 咳!咳! 唱歌的人猛烈地咳了起来,嘶哑的声音透过音响被无限放大,实在算不上好听。 宋北晴“啧啧”了两声,料定这人歌罢一曲恐怕三天不用说话了。 可随后他便预感不妙,犹豫地看了看导航,不出所料,这声音和自己要去的地方在一个方向上。 当下他的心便凉了三分,这条街……这么有气质的么? 导航指引他走到巷子深处一家装修颇具艺术气息的店面,可尽管宋大厨看遍了大风大浪人间百态,眼前的这番景象仍旧惊掉了他的下巴。 这家名叫“雨季不再来”的餐厅,从外观而言能一眼让人看出主人的审美功底,鲜亮的黄色、红色和淡雅的蓝色、绿色碰撞在一起竟然意外的协调,加上爬满门头的粉色、蓝色三角梅,让这家店充满了自然与艺术融合的气息。 餐厅空间很大,内部采用的是原木色系的搭配,左侧是明档区,里面只有两位厨师,正紧锣密鼓地不知做着什么,中间很大的一片空地是音乐区,摆放着架子鼓、钢琴等器材,音乐区前面是吧台,吧台后面摆放着各色酒水,餐桌布置很有金属感,大量摆放的绿植又增添了几分自然之意。 宋北晴心想,这家店装修成这个样子,不管味道如何,已经具备成为网红店的潜质,光是来拍照打卡的人就应该不少了,也许是还未到吃饭的点,此刻十分奇怪的门庭冷清着,此时此刻,店里只有一两桌客人,还都是一副狼吞虎咽想赶快离开的样子。 随后,他定睛一看,立刻明白了个大差不差,毕竟谁想听一个哭得昏天黑地的邋遢男人扯着破锣嗓子一遍又一遍地唱“死了都要爱”呢? 宋北晴眨了眨眼,好好一个文艺餐厅,此刻真是混乱不堪,先是一个眼睛红肿的青年坐在音乐区拿着把电吉他声嘶力竭地唱着歌,店里的两个服务生正凑在一起看他的热闹。 其次是一个浓妆艳抹满脸怒火的女人,她坐在轮椅上,右腿打着石膏,拿着电话大声质问着什么,她的旁边又蹲了个抱着吉他的年轻人,正拿着水彩笔在女人的石膏上写写画画,一脸痴汉模样,而他赫然是那天骑着电动车横冲直撞的那人! 宋北晴摸了摸脸,确定自己的下巴还好好的长着,心道人生何处不相逢,压了压心中上涨的小火苗便一脚踏进了这家看上去马上就要转行做精神病院的餐厅。 “你好,我叫宋北晴,是来面试贵店厨师岗位的。”他走到那两位看热闹的服务生旁边,挤出个人畜无害的笑。 两人明显呆楞了半晌,待宋北晴又重复一遍,其中一位女生才轻轻“哦”了一声,转头对那位坐在轮椅上的女人喊道:“老板,有人来面试!” 听到喊声,女人往这边看了一眼,又对着电话快速说了句什么,而后十分不客气地拨开方才还兴高采烈在她腿上画画的男人,也不用人推,自己转着轮子朝他们过来。见状,宋北晴赶忙迎上去,拿出自己的简历递给她:“老板您好,我叫宋北晴,是来面试贵店厨师岗位的。” 女人接过简历,抬眼打量了宋北晴一番,一改方才怒火冲天的模样,露出个明艳的笑来:“你好,我叫郑月沉,是何诗介绍你来的吧?” “是……您知道我?”宋北晴有些惊讶。 “他说,最近会有个小帅哥来我们雨季面试。”郑月沉指了指旁边的椅子,示意他坐下,而后抬起手点点下巴,“嗯,他总算靠谱了一回。” “谬赞谬赞。”宋北晴尴尬地笑笑。 “帅哥?那我不帅吗?何诗就没夸过我?” 宋北晴抬头一看,原来是那天那个骑电动车的呆子,他留着一头长发,头发做成蓝色挑染,扎个低马尾,一侧耳朵上戴着一枚十字耳钉,脖子间还文着一圈文身,但图案宋北晴却不认得。 这男的拖着步子走过来,挺着鼻孔不停地打量他,宋北晴厌恶地瞥了他一眼,他立即察觉到宋北晴的不快,梗着脖子质问道:“你那什么眼神儿?咱俩有仇啊?” 对啊,有仇。 宋北晴皮笑肉不笑:“不知兄台是否还记得青大美食街上,你风驰电掣差点撞到人的事?” 青年愣了愣,转而一拍脑袋:“是你啊!” 他瞥了一眼旁边好整以暇看热闹的郑月沉:“实在不好意思,我那天有急事,这么着,我给你赔礼道歉。”说着便开始搜索自己全身的口袋,最后摸出了二十块八毛钱。 这人道歉倒是痛快,宋北晴拦下他:“这倒不必了,就是把我朋友吓出低血糖了。下次注意安全哈。” “下次一定,下次一定!”青年把钱又塞回去,伸出一只沾满颜料的手来要跟宋北晴握手,“咱们这也算不打不相识了,我叫李知风,交个朋友呗。” 宋北晴这手才刚伸出去,郑月沉啪的打掉李知风的手:“脏死了,去洗干净,我们有正事,顺便把王珩给我叫出来。” 李知风乖乖地去了,郑月沉便开始翻看宋北晴的简历,宋北晴见她看得仔细,犹豫道:“有件事我得提前告知您,我高中还没毕业,但我不打算高考了,如果我有幸能够留在贵店的话,我会竭尽全力全光发热。” 听了他这一番慷慨陈词,郑月沉噗嗤笑了出来,抬起头看他:“小朋友,不用那么紧张,你已经过了16岁,只是没毕业而已,在我们店里算是为数不多的正常人了。”说着,她指了指音乐区唱歌的那个人。 “啊?”宋北晴心感不妙,顿时觉得自己入了一个狼窝虎穴。 “你这简历做的很用心嘛,看起来不像第一次找工作的人。”郑月沉把简历翻完,又细细看了宋北晴的那几道菜谱,目光中露出几分赞许:“如果以实习生的身份留在我们店里,你愿意吗?待遇和正式员工一样,到时候你也可以选择继续读书考试,我觉得这样对你而言比较实际。不过,我们主厨米其林餐厅出来的,为人比较苛刻,希望你能坚持下去。” 这也太体贴了吧! 苛刻算什么?苛刻就是精益求精,苛刻才能一日千里,苛刻才能体现一个厨师的专业素养,他为苛刻举大旗!宋北晴不知道该说什么,只一味地连声道谢。 “那这样,王主厨!”郑月沉往他身后挥了挥手,“试试他。” 一只手搭在宋北晴的肩膀上,他立即感觉身后传来一道寒光四射的杀气。 宋北晴慢慢转过头,就见一个三十上下,一身厨师装,叼着根没点的烟,颇有□□老大派头的男人正冷冷地盯着自己,他忽然觉得自己此刻很像一只待宰的羔羊…… 郑月沉狡黠一笑:“宋同学,祝你好运。” 两分钟后,宋北晴迈着忐忑不安的步伐,在死了都要爱的背景音乐和众人怜悯的目光里跟着王珩进了后厨,里面一个身材矮小的厨师立即识趣地出去了。 宋北晴本想先自我介绍一下,不料王珩大手一挥,翻开菜谱,指着一道干炒牛河:“这道,食材自己找,开始吧。” “啊?”宋北晴愣了愣,而后立即手忙脚乱地去找食材。 “干炒牛河,干炒牛河……” 多亏后厨物品的摆放十分整齐,每个食材都贴了标签按类分区,宋北晴一边拿着食材一边思考,王珩没有提供食谱,幸好宋北晴当初也研究过这道菜。 干炒牛河配料很简单,牛肉,河粉,豆芽,但对火候的要求却极高,得大火快炒,油多了不行,口感发腻,少了更不行,会糊底发干,牛肉腌制要适当,就连里面的豆芽也得不多不少,是一道极其讲究中庸之道的菜,所有的步骤都得刚刚好才行。王珩用这道菜来检验厨师功底也是费了心思的。 宋北晴紧锣密鼓地准备着,王珩叼着烟盘手站在一旁,时不时点评两句。 宋北晴洗豆芽,王珩道:“备菜慢。” 宋北晴切牛肉,王珩道:“刀工差。” 宋北晴往牛肉里加水和淀粉,王珩挑了挑眉,终于没再说什么。 这一道菜下来,王珩一共说了三个差和四个慢,宋北晴几乎崩溃,原来郑月沉说的主厨苛刻,是这么个意思,不仅考验人厨艺功底,更考验人心理承受能力,这哪是面试厨师,是面试□□小弟吧,他干脆跪在王珩面前剌道口子叫声大哥得了。 最后,他把菜盛出摆盘,沉了口气,慢慢端到王珩面前。众人站在明档区的玻璃后面看着自己,一幅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模样,里面竟然还有那两个刚才还狼吞虎咽急着要走的客人。宋北晴冲他们笑笑,而后默默转过头接受王珩的审判。 他虽然紧张,却也是多年磨练出来的手艺,他这菜炒得干而不柴,没有多余的油脂,牛肉和豆芽的熟度也刚好,应该没有王珩说的那么差吧…… 王珩扯出烟头漱了漱口,而后拿起筷子在菜里挑了挑,夹起一筷子放到嘴里品尝,他足足尝了有一分钟,宋北晴觉得这一分钟实在漫长,店里静的连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他都能听见。 随后,王珩抬起头,示意宋北晴自己尝尝。 宋北晴夹起一筷子放进嘴里,细细品尝后心中笃定,这菜没问题啊。 他不解地看向王珩,只见他端起那盘干炒牛河,重新开火,回锅,掐着时间往里面加盐调味,关火,乘盘装出,顺便把灶台清理了一下,才端到宋北晴面前:“再尝。” 宋北晴点头,乖乖地夹了一筷子放进嘴里,半晌后吐出几个字:“不一样了……” 王珩出奇地有耐心:“怎么个不一样法?” 宋北晴又尝了尝:“牛河干了一些,却不柴,不知是不是因为加重了调味,菜的味道在口腔里停留的时间更长了,就感觉好像似曾相识,会让人想到小时候……” 或许是王珩的视线太具有压迫力,宋北晴越来越没底,声音越来越低,说到“小时候”那三个字时简直觉得自己脑子进水了。 他一边紧张着,一边默默感叹这位主厨的厉害,是时间吗?他在这道菜里尝出了时间沉淀的味道。明明是一样的食材,一样的配料,可与经他手改造过的那道相比,就是让人觉得,一道只是干炒牛河,而另一道,却会被它吸引,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了记忆的闸口,夏日午后浸在井水中的西瓜、冬日奶奶铺在窗口的红薯干、隔壁阿辉手中的牛皮弹弓……那些过往不复存在的东西忽然跨过了岁月悠悠而至。 “还算敏锐,至于你做的那道嘛,”王珩笑了笑,“勉强。” 勉强? 勉强是什么意思,宋北晴彻底呆滞了,勉强就是他不够格的意思吗?这不应该呀,虽然王珩加工过的菜他能立刻尝出来其中的差距,可自己的那道也没那么差吧。 算了,他心想,要不就回去摆摊卖干炒牛河,等他也能炒到王珩的水平再来…… 就在他心灰意冷之时,一阵欢呼雀跃的声音透过明档区的小格口传了进来,宋北晴回过头,只见众人一幅兴高采烈地样子望着自己。 李知风跳了起来,大喊道:“恭喜你啊兄弟!” 宋北晴眉头挤成了一座山,不知所措地看向王珩,王珩抹了抹手,道:“意思就是,你明天上午九点准时来上班。” 他过了? 宋北晴看向郑月沉,她拿了个对讲机说了什么,声音从后厨的广播里传来:“宋北晴,欢迎你加入雨季不再来。” 他找到工作了? 他终于找到工作了! 宋北晴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于是,他拿出手机给余愁拨了个语音电话。 铃声响了近一分钟,在快要自动挂断的那一刻才被接起,随后传来一个十分微弱像是沉睡未醒的声音:“喂?” 宋北晴心情激动,大声道:“余愁,我找到工作了!就在那家叫雨季不再来的餐厅!” 对方沉默片刻,似乎是在沉淀笑意,声音也柔和起来,而后十分郑重地道了一声: “恭喜。” 第14章 第 14 章 “晚上一起吃饭!”宋北晴心潮澎湃。 电话那头沉默片刻,约莫过了十来秒才低低地发出了一声“嗯”。 听到肯定的答复,宋北晴终于心满意足地挂了电话,回头一看,就见一张鼻孔朝天的脸正直勾勾地望着自己。 “呦,谁啊?”李知风半张脸贴在玻璃上,眼神里写满八卦。 宋北晴拍了玻璃一把:“我朋友。” “女朋友吧?”李知风色眯眯的。 宋北晴瞪了他一眼,咽下问候他祖宗十八辈的冲动,两眼眯成一道缝,吐出一句:“是,这可是你失散多年的干娘。” 李知风也不生气,手指做了个数钱的动作:“行,那麻烦干爹给我干娘带个好儿,下次给儿子点抚养费。” 之后,王珩带他参观了一圈餐厅,并向他提出了零零总总一百多条注意事项,宋北晴期期艾艾地跟在后面,拿着小本本一一记下。 等参观完毕,宋北晴已经满头大汗,这些注意事项简直到了事无巨细的程度,诸如隔夜蔬菜一律清理,在岗一天只有下班才能抽烟等等,一直记到“固定菜品配料必须精确到毫克”那一条时,宋北晴终于对王珩其人的严苛有了实感。 虽然他挺佩服也能理解王珩的做法,却还是忍不住感叹一句:得,又是一个强迫症大魔王。 “‘雨季’主打福宁菜式,但是我们每个月也会推出两道新品,到时郑老板会给定主题,不限中西、不限菜系、不限品类,新品提前半个月评选,到时候用谁的菜就各凭本事了。”王珩吐出嘴里那根没点的烟,向宋北晴指了指门口立着的小黑板。 上面用彩色粉笔写着这个月雨季的新菜品,一道甜品:草莓奶露舒芙蕾,一道春日限定菜:笋烩鳜鱼羹。 “这是我们推出的第三季新品,你猜猜这季的主题是什么?”王珩饶有兴致地看着宋北晴。 宋北晴想了想:“嗯……草莓,笋,鳜鱼,都是三月才盛行的食材,那主题也应该跟春天有关吧。” 王珩嘴角上扬,让他那张凶神恶煞的脸显得有些滑稽:“差不多,是‘奶糖’。” “啥?”宋北晴立即感觉到他的头顶有一只乌鸦飞过。 这哪是差不多,春天和奶糖有哪怕半毛钱关系吗? 原来王主厨的严苛也是有针对性的。 宋北晴咳了一声,他看着黑板上的两张照片,然后细细一想才发觉,这两道新品竟然意外地很符合“奶糖”这个很像老板扣着脚底板随意想出来的主题,除却奶露舒芙蕾本来就包含着奶糖元素,这道笋烩鳜鱼羹更是别出心裁。 从外观来说,鱼汤纯白,本身很像奶油质地,鳜鱼剔去鱼刺后蒸熟切成小段,和极细的笋丝缠绕在一起,很像小时候吃过的一种酥糖,表皮酥脆,一口咬下会露出里面层层叠叠的花生碎。最重要的是,这道菜一定为这家从老板到员工都有些……呃,与众不同的店,提供了很高的销量,他依稀记得,那两桌客人好像都点了这道菜。 至少创作这道菜的人很懂食材,也很懂餐饮,应季的食材搭配应季的做法,还跟老板的随心所欲搭上了边儿,宋北晴光是在脑海中模拟这道菜的味道,都要拍手称赞了。 “我刚才看过你简历里的一些食谱,虽然有些组合很恶心,但还是挺有想法的。”王珩凭空掏出把小梳子,梳了梳他那短到极致的青色发茬儿。 恶心……多么言简意赅的一个词。 宋北晴咽了咽口水,咬牙切齿地笑了笑:“谢主厨夸奖。” 王珩看着他这一幅像是吃了虫子一样的表情,心情倒好了起来:“不必客气,顺便告诉你,下一期的主题是狸猫,现在是7号,你大概还有一个星期的时间,我很期待你的作品。今天留在店里熟悉熟悉菜谱,明天准时来上班。” “主厨请等一下,”宋北晴听得云里雾里,“狸猫?哪个狸猫?” 王珩瞥了他一眼:“狸花猫的狸猫啊。” “啥?” 王珩重新叼了根烟,声音模糊不清:“年轻人,good luck to you。” 说完便转身走了,只剩下宋北晴站在原地咂摸着这两个字,他现在都怀疑自己语文也不好了,谁他妈能想到当个厨师还得做阅读理解啊! “狸猫狸猫……”他眉头紧皱,什么破主题,然后对着店门砰砰砸了两拳。 “干爹,你哪来那么大火气啊?”宋北晴转过头,看见李知风叼着根棒棒糖走了过来。 宋北晴没好脾气:“你能不能稍微要点脸。” 李知风扔了根棒棒糖给他,笑道:“我都那么帅了,这点儿脸不要也罢。” 见宋北晴不说话,李知风叹了口气,上前揽过他的肩膀。 “兄弟你也不用泄气,我们王主厨的用人标准只有三类,”李知风掰着手指头,“立刻滚,水平差,勉强,你能拿到勉强已经很厉害了,这说明你已经具备了一个正经厨师的水平,就那个谁,叫卢越的那小子,当初只拿到一个水平差而已。” 宋北晴半信半疑:“真的?” “昂,”李知风点点头,“你知道为什么我们店只有两个厨师吗?” “为什么?” “因为王珩哥太难搞,其他人受不了跑了。但是,我这种搞艺术的都能看出来他绝对是个好厨师,虽然我们店的名气还没有打出去,但是很多来过我们店的人都是回头客。” 宋北晴点点头:“他确实很厉害。” “那是,王珩哥可是国外一家米其林三星餐厅的行政主厨,被沉姐高价挖过来的。” 宋北晴指了指黑板上那道笋烩鳜鱼羹:“这道肯定是他研发的菜品吧。” “昂,我尝过,好吃的很。” 宋北晴点点头,默默推开李知风的手:“我知道了,谢谢你。” “不用客气,咱俩谁跟谁啊。”李知风大手一挥,而后眼神滴溜一转,“那啥,你晚上跟我干娘一起吃饭啊。” 宋北晴简直懒得搭理他:“干什么?” “带我一个呗?我跟我失散多年的亲人增进增进感情。” 宋北晴摆摆手:“还是算了,你干娘可没你这个好大儿。” 他正准备进门跟郑月沉打个招呼,突然一个男生乘雨而来,带着一阵寒气越过他进了店里,而后目标十分明确地走到音乐区,拽着那个还在唱死了都要爱的驻唱歌手的手腕,怒声呵道:“杜若寅,你发什么神经,赶紧给我滚回去!” 宋北晴打了个激灵,来人斯斯文文,穿着很有书生气,面容清秀,戾气却重,看来真是揣着怒气来的。 只见那个叫杜若寅的人一把跪在地上,抱着那个青年的腿,沙哑着嗓子道:“老婆你终于来了,我都以为你不要我了。” “滚!” 青年丝毫不留情面,一脚把他踹开,杜若寅却还笑呵呵地再次贴上去。 两人挣扎了片刻,青年才挣脱他,快步走到郑月沉面前,跟她说了什么,宋北晴怕他们动起手来,只好转过头,向李知风使眼色。 李知风揣着手:“不用担心,那是我亲爹亲娘。” 宋北晴有些惊讶,看刚才那个叫杜若寅的人的表现,不像是玩笑,看来两人真是情侣,不过看起来正在感情破裂的边缘就是了。 他摇了摇头,对李知风无奈地道:“你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孩子吧,有福气。” “那当然,雨季当初资金困难,是我爹给补上的,我无家可归的时候,是我妈收留我,要不是我爹财大气粗,沉姐怎么会忍受他在店里唱五天死了都要爱,把客人都吓跑了。” 随后,那青年就拖着杜若寅出了店门,路过宋北晴二人时朝他们微微颔首以示歉意。而杜若寅,好像只能看见他眼前那个人了。 宋北晴呆呆地看着那两个人慢慢走远,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说是拖,其实是杜若寅单方面地挂在了那人身上,杜若寅比青年高很多,两只手环过青年的身体,把他抱在怀里,下巴还放在他的颈窝上,时不时亲两口人家的脸,青年一直挣扎,却始终挣不开,不知是杜若寅不让他挣开,还是青年不想挣开。 就这样,两人推搡着走远了,巷子里没了死了都要爱的魔音骚扰,安静的有些无聊。 宋北晴一直看着他们的背影,李知风看他发呆,用肩膀碰了碰他:“怎么,羡慕啊?你不是有我干娘了嘛。” 宋北晴撤开一步距离:“别开玩笑了,是我朋友。” 李知风“切”了一声,搭上宋北晴的肩膀:“谁找到工作了先给自己朋友打电话,你看你高兴的那不值钱的样儿,承认吧,你喜欢人家。” “他男的。”宋北晴简直无语。 “男的?”李知风一怔,随后露出一个无耻的笑,“男的怎么了,婚恋自由啊干爹。” 宋北晴愣了愣,一把甩开李知风,冷冷道:“滚,我们家的饭,你这辈子都吃不上了!”而后快步走进了店里。 李知风嘿嘿笑了两声:“别呀干爹,怎么还恼羞成怒了呢?” 郑月沉交代完一切事宜,宋北晴留下跟王珩熟悉了一下日常工作,流程和他之前接触的大差不差,只不过王珩要求严格,那位叫卢越的厨师甚至偷偷抹了几滴眼泪。 中午时,店里人多了起来,虽然比不上一些大热餐厅,却也不乏慕名而来的食客。郑月沉待人热情,招揽客人很有一套,而李知风则负责活跃气氛,掐着浑厚的嗓音唱了几首节奏轻缓的摇滚乐,一首不插电的改编版《Layla》招的几位小姑娘对着他刷刷拍照。这一套组合拳下来,所有来店里的客人都是啧啧称叹笑着走的。 王珩他们虽然只有两个人,却也忙而不乱,最后他看宋北晴实在望眼欲穿,也让他直接按照菜谱上了手。宋北晴的嗅觉和味觉都很好,对配料的掌控也有自己的一套方法,看着详细的标准卡基本能复刻出一模一样的味道,王珩看他做的几道菜,眼中竟然少有的露出了几分赞许。 宋北晴一直待到五点才离开,等他买完菜回到家,天已经黑了,他却半点早些赶回家的**都没有。 他控制不住地想起李知风那番话,想来想去只觉得荒唐,怎么可能呢?从小到大他一直觉得自己喜欢白白嫩嫩的温柔小姑娘呀。 反观余愁这个人,整日阴着张脸不苟言笑,多跟他说几句话都会不耐烦,再说了还是个男的,他怎么可能会喜欢男的? 都怪李知风那个混蛋胡说八道,害他现在心烦意乱。 他摇了摇脑袋,正准备掏出手机给余愁发消息,忽然看到前方有一个人影,站在粗壮的法桐树后,正拿着手机朝余愁院子里拍着什么。 夜色昏暗,这人大半身子被树挡着,不仔细看还真发现不了。他的装束并没有什么奇怪,穿着一身校服,戴一顶鸭舌帽,背一个双肩包,只是行迹十分可疑。 宋北晴记得,这附近有所中学。他立即警惕起来,观察了那人片刻,而后装作恰好路过,经过那人时也装作没有察觉的模样,宋北晴见他没反应,在离他三米之外的地方立即转身冲了过去。 那学生来不及反应,很快被宋北晴钳住了双手,宋北晴一把夺过他的手机,边翻看着相册边问道:“你是谁?干什么的?” 那学生被他掐得生疼,嘴里求着饶:“你放开我,我……我什么都没干,我只是拍了拍院子里的猫!” 宋北晴翻着相册,发现这人确实只拍了猫,黄的白的大的小的,拍了一堆,却不是同一日同一时间段拍的。宋北晴怀疑道:“你来不是第一次了吧,说,你到底想干什么,不说实话,我卸了你两只手!”说着便加重了手中的力道。 学生哎呦哎呦地叫着:“饶命饶命!我真的只是拍猫,我很喜欢猫,可惜家里不让养,所以只能看别人养的,不信你看我的书包,还有我去流浪动物救助站当志愿者的证书呢!” 宋北晴哼了一声,把手中提着的东西放下,腾出一只手来扯开他的书包,果然找到了一张很旧的证书,盖着福宁某流浪动物救助站的红章。证书上写着这人叫曲闻,做过一年的志愿者。 宋北晴瞥了他两眼,一把放开他,沉声道:“弟弟,你就算喜欢小猫也别这么偷偷摸摸的,跟个变态似的,大大方方的昂,跟主人说一声,站在栅栏边儿上看。” 曲闻挠了挠头:“好,谢谢哥。” 说完,宋北晴就把曲闻赶走了,他走到余愁的院子跟前,发现窗户开着,屋内的灯也亮着,应该是有人在家的。 于是他直接打开栅栏门走进去,还没走到门口,便被花丛里突然站起来的一个人影吓了一跳。 他捋着胸口顺了顺气,定睛一看才发现是余愁。 “你回来了。” 余愁摘下耳机,朝宋北晴笑了笑。 余愁穿着围裙,脚蹬一双他小时候见爷爷奶奶干农活时穿的一种胶鞋,手上戴着一副塑胶手套,手套上沾着湿润的泥土。几只猫围在他的脚边,好奇地四处张望着。 宋北晴愣了愣,他没想过有一天竟能从余愁身上看到如此平实的生活气,他的脸颊上沾了泥土,头发被风吹得有些乱,可是好像……更可爱了。 “啪!”宋北晴猛地拍了自己一巴掌,他在想什么呢。 “你怎么了?”余愁好像懵了一下。 “我……我打蚊子。”宋北晴心虚地摸了摸脸。 “这才三月就有蚊子了?”说着,余愁重新蹲下身。 “可不,真是奇了怪了,”宋北晴声音闷闷地,“你在干什么呢?” “种花。”余愁回过头,还是察觉到了他异样的情绪,“你怎么了?” “啊?没怎么啊?”宋北晴扯开话题,走上前探头看了看余愁跟前放置的大小花盆,“种的什么呀,怎么大晚上的种起花来了。” “百合。”余愁见他不想说,也并不多问。 宋北晴摸了摸一只狸花猫:“需要帮忙吗?我小时候种过水稻。” 余愁笑了笑:“不用,已经快弄完了,就是花肥没有了。百合有毒,等开花后,需要把它们挪到那边的栅栏里,有几只猫很调皮,喜欢乱啃院子里的花草,到时候你再来帮我吧。” “哦。”宋北晴想了想,“对了,你知不知道最近有个十三四岁的学生老是躲在你家院子外面偷拍,他说自己在拍猫,但我觉得他鬼鬼祟祟的,你小心点,不行就装个监控。” 余愁顿了顿,终于把最后一棵百合种球种进了土里:“好,可能是真的喜欢小猫吧,我会留意。” 两人把东西整理好,宋北晴朝余愁晃晃手里的菜:“饿了吧,走,我们吃饭去。” 余愁沉默片刻,他还是觉得今晚的宋北晴很奇怪,并试图从那双掩映在夜色当中的双眼里看出些什么,结果却一无所获,也是,像他这么大的小孩儿都有自己的心事,他何必非要探听个一二。于是点点头,让他在院子里等着,自己回家拿了个盒子出来。 “蛋糕?”宋北晴接过余愁手中的东西,语气终于轻松起来。 余愁笑了笑:“是,庆祝你找到工作。” 余愁竟然为了他买蛋糕? 宋北晴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个人,路灯亮了起来,渐渐漫过他的眼角眉梢,像一汪倒映水中的月亮,月色柔和,却还是刺伤了宋北晴的眼睛。 第一次见到余愁时,宋北晴就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余愁这样的人呢?明明根茎上生满了扎手的刺,却还是硬生生长出来一朵温和柔软的花,明明已经戴好了伪装,却依旧不由自主地对世间一切付出善意,这样一个矛盾的、却让人忍不住接近的人。 想到这里,宋北晴叹了口气,他平白地对自己有些失望。 到了家,宋北晴到厨房做饭,余愁帮他打下手,洗洗菜递递东西,宋北晴动作很快,不用四十分钟就做好了一道锅包肉,一道清蒸鱼,还有一菜一汤。 “要喝点酒吗?”宋北晴从冰箱拿出两瓶果酒,朝他笑了笑。 余愁嘴角上扬:“你还没成年吧?” “几个月而已,果酒度数很低的。”宋北晴忿忿不平。 雨后的空气很潮湿,带着寒意的风透过窗扇,融化进屋内黄色的光线里。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餐厅怎么样?”余愁抿了一口酒,甜的,玫瑰荔枝味儿,他很少喝酒,却很喜欢宋北晴挑的这个味道。 “很不错,是一家音乐餐厅,主厨很严厉,但也很厉害,我觉得我能跟他学到很多东西。” “嗯,什么时候上班?” “明天就去,单休,朝九晚七,晚上你要多等我一会儿了。” “……” 表针咔哒咔哒地走着,不知过了多久,宋北晴差不多已经忘了自己跟余愁说过什么,他沉默了一会,也许是酒劲儿上头,他忽而抬头一笑:“余愁,我们是朋友吗?” 余愁挑了挑眉:“为什么这么问?” “不为什么,你回答就好。” 余愁想了想,浮上一个有些揶揄的笑:“不是,是邻居。” “好,那我们就做邻居好了。”宋北晴忽而舒了一口气。 做邻居没什么不好的,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可以守望相助,也可以各扫门前雪,不是朋友,不是兄弟,更不是情人,不需要任何承诺和责任,一切行为的起点都是出自个人的想或不想,这就是余愁想要的状态,或许也是他想要的状态。 就是这样,没什么关系比邻居更好了。 然而余愁笑了笑,举起酒杯跟宋北晴一碰:“勉强……算朋友吧。” 是朋友么? 宋北晴直直地看向余愁的眼睛,明明只是六七度的果酒,此刻却觉得脑袋有些发晕,他突然想起雨季的新品主题——奶糖,奶糖就是需要含在嘴里慢慢融化的东西,咬下去会有些咯牙,会有些痛,但时间久了却甜蜜的很纯粹。 那狸猫呢? 狸猫是余愁,爪牙锋利,野性难驯,不易接近,可等他情愿时,却会自己露出柔软的肚皮…… “宋北晴,祝你前程似锦,心想事成。” 苏危言和杜若寅是在下要写的另一本小说《再见》里的两位主角,是一个有点狗血,有点唯美,有点让人难过的小故事,两人是暴暴龙对暴暴龙的对抗路小情侣,很可爱的一对。 主要是提醒一下:两人在这本书里一起出现的情节大概率只有这一章,只是客串哦。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4章 第 14 章 第15章 第 15 章 漓寨村的接风宴上,村民们准备了汉溪当地的菜肴,满满当当摆了三大桌,项目组的人跟村民们打得火热,交谈着漓寨的风土民情,可在这热闹之外,所有人都察觉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氛。 饶是早已尝遍大风大浪的几个领导,此刻也有些不知所措,张主任看两眼双目通红的宋北晴,再看两眼坐在他身边那个叫余愁的支教老师,不禁叹了口气,小宋这么稳重的一个孩子,想不到还有这么情绪外放的一面。他想不通,两人看上去有不小的过节,小宋好像还是受害者,他却非要拉着人家跟自己坐一起,这是想趁机使绊子? 同样紧张的还有李国强,要不说冤家路窄呢,谁能想到这个宋老师跟他们家余愁有仇?可偏偏就这么遇上了。 他瞥了一眼余愁,后者噙着一丝笑,神色平淡,看着自己桌子上的水杯不知道在想什么。他叹了口气,还笑!这是有什么深仇大恨,都把人宋老师气哭了,要是因为这件事项目出了变故可怎么办! “张主任,这是我们村民自己酿的米酒,也是我们这次想宣传的漓寨特色之一,度数不高,大家就当饮料喝,也给我们的产品把把关,”李国强拿着两个透明的酒瓶,里面装着纯白的汁液,给几个领导的酒杯一一倒了些,又推了推余愁,“余老师,你给宋老师也满上啊!” 闻言,一旁桌子上跟着宋北晴来的几个助理暗叫不好,这酒不能喝啊,他们老板今天已经够奇怪的了,要是喝了酒他绝对会原地撒酒疯的! 他们不敢劝,眼睁睁看着余愁拿起一瓶酒,转过身面向那道自从见面以来还没从他身上移开过的目光,笑着问:“你要喝吗?” 宋北晴端起杯子,眨了眨依旧干涩的眼睛:“喝,为什么不喝。” 余愁不做声,给他倒了一杯酒。 “这才对嘛,余老师你也给宋老师敬杯酒,好好说声对不起,有什么大不了的。”李国强给余愁使眼色。 余愁端起水杯,似乎是想听李国强的安排跟宋北晴道歉,宋北晴一直盯着他的动作,见他转过身,嘴唇翕动,抢先道:“不必了,我跟余老师只是多年不见,旧友重逢,我一时太过激动才没忍住掉了几滴泪,让各位见笑了。”说着,把那一杯米酒一滴不剩地灌进了嘴里。 闻言宋北晴的助理们默契地彼此对望一眼,他们家老板刚才哪是掉了几滴泪而已,就差把自己的心掏出来给那个余老师看,然后向他控诉自己五年以来的不幸和恼恨了。虽然这些年他们多次有幸观看宋北晴醉酒痛哭的场面,可今天他还没喝酒啊,他们交换了一下眼神:老板今天偷偷喝酒了? “原来是朋友啊,这就对嘛,朋友之间有什么过不去的?各位领导,吃菜吃菜!”李国强听到这话才放下心来,使尽浑身解数招呼着一屋子的人。 “余老师不喝吗?这酒挺甜的,我记得你喜欢喝甜酒。”宋北晴的目光重新落回到余愁身上,盯着他那只紧握着水杯戴着串珠的手。 余愁朝他笑了笑。 又是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笑,宋北晴心想,当初他还会冷脸,还会发脾气,可如今自己于他而言,同旁人也并没有什么不同了。 屋内的人开始讨论有关项目的事情,声音嘈杂,他刚想就着这声音说些什么,就见余愁拿杯子倒了杯酒,起身道:“各位领导,村里有几个高中生马上就要高考了,我得去学校辅导他们功课,就不奉陪了。” “好,余老师真是辛苦啊。”张主任打量着他,眼前的青年身量高挑,皮肤很白,眉眼间有些孤高自恃的派头,很浓的书香气一看就是十分优渥的家境才能培养出来的,给人的感觉与漓寨格格不入。他瞧了瞧他的眼睛,猛然想起前几年福宁发生的青年作家跳江的事件来。 “应该的,我敬各位一杯。” 说完,余愁将那杯酒一饮而下,把酒杯倒扣在桌子上,笑着看了眼宋北晴,似乎是在跟他叫板:你看,我喝了,连同那句没说出口的对不起。好像此刻宋北晴就算让他去死,他也不会拒绝似的。 随后便转身走出了屋子。 余愁紧紧地按着那只发抖的手,他想吃一粒药,这才有些后悔喝了那杯酒,只好蹲在流经漓寨的溪水旁,任由冰凉的水冲泡着那只手。 溪边有穿着民族服饰的侗族妇女捶打着衣服,木棍一声一声落在石板上,逐渐唤回余愁的思绪,良久后他才自嘲一笑。 现在该怎么办,他还能去哪? “余愁。” 他愣了愣,起身看向来人。 宋北晴站在岸上,青年褪却了五年前的青涩,转眼长成了遮天蔽日的大树,光线透过枝叶照在他的脸上,脸颊因为酒精晕染了一层红晕,余愁想,他好像天生就是该伫立在阳光底下的人。 他的手忽然不抖了。 余愁走上岸,宋北晴的目光一直停留在余愁的那只手上,他走上前,忽而笑了笑,抽了张纸巾递给他,冰冷的声线吐在他的耳际,眼神越发粘腻:“怎么,还没好,需不需要我帮你。” “不需要。”余愁躲开宋北晴的眼睛,接过那张纸,低头擦干了手。 “别啊,你不是不会拒绝吗?”宋北晴靠的越发近,米酒的香气萦绕在两人的鼻间唇角,只需一寸就能碰到余愁还沾着水光的嘴唇。余愁沉默着往后退了一步,看向溪边浣衣的人,似乎是在提醒他适可而止。 宋北晴顺着他的目光看到了溪边的人,悻悻地站直了身体。余愁道:“你回去吧,我还有事忙。”转身就要走。 宋北晴攥住他的手:“你就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说什么?对不起吗?”余愁看向那只手,见面时他就发现了那枚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却仍是不动声色。 宋北晴却更用力了,他冷冷一笑:“余愁,你真他妈狠啊。” 余愁叹了口气,他不想再多说什么,沉香的珠子硌的他有些疼,却只能任凭他拽着:“宋北晴,你如今很好,前程似锦,功成名就。” “你哪只眼看见我好的!” “回去吧,”余愁的语气变得有些语重心长,“别再喝酒了。” “晚了,”宋北晴忽然上前一步,脑袋抵在余愁的肩膀上,“已经……已经喝了一整瓶。” 等宋北晴再次睁开眼时,他发现自己躺在一把懒人椅上,身上披着一条毯子,周围摆满了各种花草绿植,他的大脑也被花香催得有些迟钝。 这是哪儿?余愁呢? 他张了张嘴,想开口说话,却突然感觉嘴唇上一阵疼,嗓子也有些嘶哑,抬手摸了摸,碰到一个已经开始愈合的伤口。 嘴怎么破了?喝醉的时候磕到了?果然喝酒误事,本来只想压压情绪的,他这是又干了什么。 “你醒啦!” 他正纳闷呢,忽然正上方露出一张人脸来。是个很年轻的姑娘,皮肤很白,笑魇如花,耳际垂着一条乌黑油亮的麻花辫,整个人的状态就像一株迎着朝阳盛开的扶桑花。 “我叫小惠,是我们老板带你回来的。”小惠递给他一杯水,坐在他身边一直盯着他。 “你们老板?”宋北晴被她盯得有些发毛。 “就是余愁啊,你刚才喝醉了,他说你们是朋友才让你在这里休息的,他还说你醒了就让我把你赶走,我看我们老板挺烦你的,你明明长得那么帅,放心吧我不会赶你走的。” 宋北晴笑了笑,心道大妹子你这话说的…… “小惠妹妹,这是哪里啊?”余愁开的店? “这里是南山雨,余老板的花店。” “哦,”余愁不是支教老师吗,怎么还开上花店了,“那余愁呢?” “我们老板放下你之后就去学校了,让我在这儿看着你,”小惠笑了笑,掏出手机拨开一个视频,“你刚才喝醉了,看,你还非要让我把视频给你录下来。” “啊?”宋北晴瞬间瞪大了眼睛,夺过手机浏览了一遍那个长达二十几分钟的视频,只见视频里,一个眼眶通红的男人抱着一条毯子,对着镜头声泪俱下,时而神色冷淡,时而表情癫狂,他说“余愁你个王八蛋,一走五年整个人和死了一样”,他说“你不是说要去有花有海的地方住吗?我把沿海找了个遍,沙漠都去了,结果你他妈跑大山里来了,可真有你的”,他说“能找到你,我真的很高兴,不是天不遂人愿”…… 宋北晴仰天长叹,他怎么喝醉后老做这种事情啊。 “你和我们老板有仇吧,你一直在骂他,”小惠凑上前,“可是我们老板是天底下最好的人了,他在我们村支教五年,带出好几个大学生,一分钱没要过,修路、村村通、古建筑保护、搞旅游农业,帮漓寨做了好多好多事情,大哥哥,你们和好吧。” 宋北晴愣了愣,余愁这五年真是没闲着,那个记忆里连路都懒得走的人如今竟然有些遥远。他叹了口气,是,他是天底下最好的人,可他只对别人好,却对自己很差,对他宋北晴,更是无情到了极点。 “妹子,视频删了,千万不能被你老板看见。” “哦,可是我已经发给我们老板了,是……你自己说要发的。”小惠尴尬地笑了笑。 “啥?”宋北晴瞪大了双眼,他也顾不上别的,打开小惠的微信,第一个置顶的对话框就是余愁的,他试图点撤回,但早就过了时效,不过余愁没回,也不知道有没有看见。他抱着一丝侥幸,或许太忙了还没看? 宋北晴忙定了定神:“小惠啊,你们村学校在哪呢?” 漓寨村小学的三层楼房里,小学都放了假,只有十几个高中生安静地坐在教室里,手下的笔一刻都不松懈地写着卷子,他们每周末会来上自习,方便余愁统一给他们做辅导。 余愁坐在隔壁的办公室,正在给一个学生讲题。男孩个子很高,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一双眼睛黑得发亮,低着头全神贯注地听着,时不时回答余愁的几个问题。 电话震了一下,余愁拿起手机,是一个地址是福宁的陌生号码,立刻挂了,片刻后,那人又打了回来,余愁有些不耐烦,直接关了机,注意力又回到题目上去。 那是一道压轴的解析几何题,他正要教这个叫张墨的学生用逆推的办法解题。张墨很聪明,理科思维强,文章也写的漂亮,常年位居他们高中的前三名,余愁觉得这孩子进名校没问题,免不了更关注他一些。 “余老师。” 有人敲了门。余愁抬起头,李国强站在门口,一脸有口难言的模样。 余愁刚想说话,就见一个人从一侧探出头来,朝他笑着挥了挥手。余愁微微一愣,这么快就醒酒了? “村长,你们进来稍坐。” “好好好。”李国强生怕余愁直接不留情面地赶他们走,迅速拉着宋北晴进了办公室找位置坐下。 余愁很快调整好情绪,用手中的笔敲了敲那个盯着宋北晴发呆的男生的脑袋,两人接着讨论起了题目。 宋北晴微微一笑,余愁真是……一点都没变。 他从座位起身,径直走到余愁的桌子旁边,拿起他放在一侧的手机,又回到座位上,开机,输入密码,打开微信,删除视频,添加微信,输入备注:宋北晴,再关机,放回原位。 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余愁也只是教学间瞥了一眼而已,同时看呆了一旁的李国强,他压低声音问道:“这这这……这是余老师的手机吧?” 宋北晴点点头,回给李国强一个得意的笑,怎样?他厉害吧,五年没见还能打开老情人的手机。 “原来你们真是旧友啊。”李国强讪讪一笑,不管是什么关系,只要不是老死不相往来的仇人就行。 宋北晴“嗯”了一声,旧男朋友可不就是旧友嘛。 约莫过了二十分钟,两人才把那道题讲完,男孩顶着一张痛苦的脸回去了,余愁接了两杯水放在桌子上:“村长有事要说吗?” “哦,宋老师说要找宣传视频的拍摄灵感,所以趁领导们回去休息让我带他到处走走,这不就来学校了嘛。”李国强笑容满面。 “好,那村长继续带宋老师参观吧。”余愁整理着桌子上的教材。 “唉,别呀……”李国强有些坐不住了。 宋北晴拍了拍李国强的肩膀,翘了个二郎腿:“是这样的,我这次来带的人手不够,缺个能当向导的助理,所以想跟村长借个人,听说余老师对于这个项目有很多思路,我看余老师就很好。” 余愁沉默地看了宋北晴一眼:“学校有很多事情,我没有时间。” “我们团队有很多大学生,我让他们都来给学生们辅导功课,我再派个人手去南山雨帮忙。” “我没参加过这类项目,没有可以提供的经验。” “我的第一条视频不是你做的吗?” “这不一样。” “余老师不必自谦,福宁广告大赛的金奖你是白拿的?况且后期的视频文案还得仰仗余大作家呢。” “你没有权力让我帮忙。” “村长同意了。” “我不是漓寨的人。” …… 这……他们不是朋友吗?李国强看着他们一来一往,掺杂着一丝微妙气氛的火药味儿已经蔓延了整间办公室,他瑟缩着不敢说话,突然觉得自己在这里多余的很,这余老师怎么还翻脸不认人了呢? 余愁眉头紧皱,宋北晴放下腿,他知道余愁已经生气了,而他自从重逢以来一直压着的情绪也终于消磨了些,接着从善如流地换了副面孔,就像他们第一次一起吃饭那样,半真半假地笑道:“余愁,就当我求你了。” 第16章 第 16 章 漓寨小学绿树掩映的自习室里,十几个面目青涩的高三生正埋头苦学,片刻后,这大好的学习气氛便被一位不速之客的哈欠打断了。 “哈——” 余愁转过身,淡淡瞥了眼哈欠打了半个手还停在半空的宋北晴。 宋北晴立马把剩下的那半个咽了回去,纵使多年不见,他还是立刻明白了余愁的意思,他朝余愁抛了个情意绵绵的媚眼,随后转过身对教室里被他惊动纷纷抬起脑袋往外瞧的学生们打了个饱含歉意的招呼。 漓寨三年前通了网,智能手机也不再是什么稀奇物件,特别是村里留守的孩子们,外出打工的父母常年不着家,就只能给孩子添部手机打电话,至少村子里高中生对网络信息的接收速度常常令余愁感到惊讶,对学生日记里频繁出现的网络热梗更是无奈至极,还多次因此被学生们笑话老土。 于是,当宋北晴跟着余愁打走廊里经过时,立即有个叫乐虹的女生认出了他,用压不下去的声音激动地拉着同桌往外瞧:“看啊阿芸!是北山晴,是北哥!” 宋北晴的账号名称叫北山晴,他的第一代粉丝习惯叫他北哥,当然后来一些追寻他颜值而来的网友也会按照粤语区的叫法喊他“bb”。 阿芸眯着散光的眼看了看三天两头出现在朋友口中且连带着她也没少看的那个bb,淡淡道:“哦,你的梦中情人啊。” “我是在做梦吗?我是不是在做梦!”乐虹情难自抑地晃着阿芸的肩膀,活脱脱一副思春少女的模样,惹得其他人毫不犹豫地抛弃了手中的卷子,掏出手机在各大app上搜索这个北山晴到底是何方神圣。 当然这其中也包括一直跟在两人身后默不作声的李国强,他拿出口袋里那只屏幕碎了一块的旧手机,用他的一指神功在百度上打下北山晴三个字,仔仔细细地看起了上面对宋北晴半真半假的人物简介。领导跟他介绍的时候他还听不懂,现在才觉得原来这人来头这么大,连他们村半大的小娃娃都知道,难不成刘德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咳。” 余愁站在窗边,只是轻轻咳了一声,教室里的骚动立刻停了下来,这一咳的威力好比平地一声惊雷落,转眼间,学生们重新恢复到正襟危坐的学习状态中。 宋北晴在余愁寒意彻骨的眼神警告中抱着肚子笑得前仰后合。 有什么好笑的。余愁收回视线,看向教室里还在不住地用余光向外瞥的学生们:“祁乐虹。” “到!”那个扎两个马尾穿一身蓝色旧连衣裙的小姑娘腾的一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余愁努力忽略身后那道直勾勾的视线,叹了口气道:“我办公室桌子上有套理综卷子,送你了。” “余老师——”乐虹凄凄惨惨戚戚。 余愁看着这丫头满脸委屈又憧憬的表情,恍惚间不知怎得感到有几分熟悉,霎时觉得自己有些不近人情了,于是转过头看向宋北晴:“你可以给人签名吗?” 一直站在旁边的导火线此刻一幅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模样,闻言笑意愈深。宋北晴双手交叠抱在胸前,露出手臂上清晰的肌肉线条,挑眉对余愁笑道:“你想让我签吗?” 余愁不答他这句话,随后目光平视转头看向乐虹:“按正规考试两小时,成绩在105分以上,你北哥会给你签名。” “余老师!!”小丫头立即换了副面孔,此刻眼神里丝毫不见对宋北晴的追捧,全是对余愁如仰望神明般的膜拜。 也对,自从五年前余愁坐在一辆三蹦子上来到漓寨,这几年已经把村民们的眼光养叼了,怎么也得有他们余老师的十之三四才能在他们漓寨称得上小有姿色。 留在漓寨的老人们几辈子务农,即使汉溪水汽重,常年多雨,但村民们的面容也早早被过于繁重的务农生活摧残了,很多人还是第一次见余老师那么俊俏有风度的人,那是和漓寨淳朴而粗犷的民风截然不同的,就像挂在村委会档案室里那幅不知从哪个朝代传下来的画一般,给人一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距离感。 相比之下,宋北晴粗重的眉眼,锋利的鼻梁,和那一身从高大身躯和健硕肌肉里散发出的荷尔蒙和青年人独有的活力,更得漓寨老头老太太们的欣赏。 之后,余愁带着宋北晴和李国强出了教学楼,他想让李国强带宋北晴回项目组住的招待所,结果几人才走过通往聚居区的油菜田,刚刚看见漓寨青灰石墙的影子,还没等余愁开口,这老滑头便找了个理由溜了。 宋北晴看着李国强三步一回头的背影,十分热情地朝他挥手告别。 这其实是宋北晴提前跟李国强商量好的,让李国强给他们留点空间处理一下私人恩怨,以便日后项目的正常推进。李国强一听关系到项目,立即心下了然,点头哈腰还说了一堆余愁的好话。 余愁看向宋北晴,视线扫过他举起的那只左手上的戒指:“没想到你的受众能延伸到我们这犄角旮旯里。” 宋北晴笑了笑:“我也没想到,我的广大粉丝群体已经到了漓寨,可我还是找不到你。” “走吧,我送你回招待所。” 余愁避开宋北晴的目光,向前一步走在宋北晴的前面,结果被他一把攥住了手腕。 宋北晴把余愁拽到自己身前,强迫他看着自己:“你知道的吧,当初你走的时候我说过我会来找你。” 余愁神色一愣,露出一个无奈的笑来,认真道:“有吗?我记性不太好了。” 宋北晴嘴唇颤了颤:“余愁,你嘴里有一句真话吗?” “那你想让我怎么做呢?” “跟我回福宁,或者让我留下,我们去哪都可以。” 余愁微微仰头,终于肯看向那双闪着光亮的眼睛,此刻刺得他有些钻心刺骨的疼:“宋北晴,你是走是留,是你的事情,而我想在哪里也用不着你来管。如今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你不觉得死缠烂打那一套很无聊吗?” 他这般说着,脑海中的记忆却不断翻涌,他忽然想起那一年春日夜里,宋北晴坐在院子外等他的事。那天他和师门聚餐耽误了时间,紧赶慢赶还是跟约定的时间晚了一刻,转过街角才发现宋北晴坐在一把藤椅上,目光穿过层层叠叠的黑暗,望向自己归来的方向。灯光掩映的落花纷纷下,他轻轻晃着身体,藤椅发出吱呀吱呀的响声,看到自己时,少年人展颜一笑,犹如拨开云雾的那一束阳光。 他觉得这个人真傻啊,却又莫名地感觉很安心。 也是那一日,宋北晴为他拉开了一道紧闭的窗扇,他在那人漆黑的眼眸中看到了遥挂于青天之上的月亮和星海,那人告诉他,要他做质量很小、寿命很长的那一颗星星。 “死缠烂打很无聊?” 余愁晃过神,记忆中的少年与眼前人渐渐重合,他看着这人历经五年岁月越发俊逸而张狂的眉眼,不禁叹了口气,真傻啊…… 宋北晴眉头一皱,转瞬露出一个轻浮的笑:“我从来都是缠人的那一个,觉得有意思极了。” 说完用力把还兀自怔愣的余愁紧紧拉到怀里,一手护住他的后脑,重重地向后倒去。 两人摔在油菜田松软的土地里,压垮了正迎着春风含苞待吐的花蕊,搅起一番蜂飞蝶舞。 余愁的重量尽数压在宋北晴身上,可宋北晴也只是轻轻哼了一声,随即欺身附上余愁因惊愕微微张开的嘴唇,湿润的舌尖在他的唇上轻轻一点,立马急不可耐地探了进去,他在余愁口中不带一丝温存地横冲直撞,竭力攫取着那杯米酒掺杂着茶香残留的气息。 余愁有些喘不过气,半晌才反应过来,立刻挣扎着推开宋北晴想要起身,谁知宋北晴力气太大,那只环在他背上的手箍的他越发紧,像是要把自己嵌进他的骨血中去,再也动弹不得,另一只攥着他的手还强迫自己与他十指相扣。他只得下身蓄力,想把眼前这个随时随地发情的混账踢开,可宋北晴像早有预料似的,熟稔地翻身将余愁压在身下,用一侧身体困住了他的动作。 余愁恼羞成怒,发狠咬在了那根不安分的舌头上,血液的甜腥瞬间溢满了两人的口腔。奈何宋北晴丝毫不肯退让,含着余愁的半边薄唇轻轻吸吮,眼底的笑意越发浓重。 他们便这样互相看着,一个眼含怒火,一个都是爱意,痴缠着在油菜地里打了两个滚,两人穿的都是浅色上衣,被压垮的根茎渗出绿色的汁液,涂满了两人的身体。 日已迫西山,许是被阳光晒透的油菜田的味道过于浓重,两人都像是醉了一般。渐渐的,宋北晴察觉到身下这人的气息越来越重,光洁的额头冒出一层薄薄的汗水,那双琥珀色眼睛也蒙上一层水雾,掺满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宋北晴看着那双眼睛,忽地生出一丝近乡情怯的痛意。 他闭上眼睛,动作缓了下来,蜻蜓点水似地慢慢舔舐着余愁唇间残留着的自己的鲜血,同时翻身把余愁抱在身上,宋北晴那只附在他肩上的手摸进他的T恤里,与温热的肌肤紧密相贴,从他因为过于瘦削而有些突出的肩胛骨开始,沿着背部慢慢向下,渐渐滑到了冰凉的腰际,像在抚摸一根还未奏一曲的琴弦,身上的人因他的动作一阵瑟缩,发出如触电般的抖动。他加重了唇间的吻,试探着继续往下摸索,结果被余愁一手按住,宋北晴睁开眼睛,眼前的那双棕色眼眸里除了恼怒之外添了些别的东西……哀求,余愁在害怕。 宋北晴喉结一滚,瞬间释了力,任由余愁别过脸,粗喘着气从自己身上爬起来。余愁摇摇晃晃地在油菜地里站定,而后在地上扯起一把被压坏的油菜花,猛地扔在了宋北晴脸上。 宋北晴笑着抬手去挡,他慢慢从田里坐起来,双手撑着地,调笑道:“怎么样,现在还无聊吗?” “有病吧你!”余愁大口喘着气,努力平复着心绪,脸上因羞愤交加附上一层薄薄的红晕。 宋北晴吊儿郎当地答:“对,我有病,想你的病。” “你他妈的混帐。” 骂完这句,余愁整整衣服,又飞起一脚把几块小石子踢到了宋北晴身上,接着便转身要走。 见他一幅对自己不管不顾地样子,宋北晴坐在原地呜呼哀哉地叫了起来:“哎呦疼啊,余老师你不会见死不救吧!” 余愁十分决绝地不予理会,他拿宋北晴简直没有办法,五年前他就没办法,五年后面对一个流氓更是束手无策。 他自顾自往村子的方向走着,只听背后那人又大喊了起来:“余愁!我饿了,我中午没吃饭,这会儿招待所也没饭了,你不尽尽地主之谊吗?你可是村长派给我的助理!” 余愁又往前走了两步,半晌才停下来,转过身看着不远处一脸胸有成竹的宋北晴,冷冷道:“自己滚过来。” 夜晚的漓寨很安静,如今却因为项目组的到来添上了几分热闹,组里几个爱玩的年轻人已经和当地村民交了朋友,跟着村民们做起了绣球。 沿河的街道一年前装了太阳能路灯,家家户户的檐角上都吊了红灯笼,夜幕降临起灯之时,颇有几分明代古镇复苏的景象。 余愁带宋北晴避开人群,打小巷到了一处古镇里还在营业的酒家。这家店叫做椿野小厨,店里只有一对夫妻在忙活。 那叫阿椿的老板娘见两人进来,热情地跟余愁打招呼:“是余老师啊,今天想吃点什么呀?你阿野哥打了两条鱼新鲜着呢,给你炖个鱼汤喝?” 接着定睛一看才发现两人头发都有些凌乱,身上还沾了些绿色的颜料,可除了嘴有点肿身上脸上又没有伤痕,阿椿眨眨眼:“吆,这是怎么搞的,摔地里去了?” “摔了一跤,”余愁带着宋北晴找了个双人桌坐下:“阿椿嫂随便弄两个菜就行,我们简单吃点。” “今天带朋友来了呀,这么帅的小伙子我怎么从没见过呢?”阿椿嫂端了两杯柠檬茶过来。 余愁说了声谢谢:“他是项目指导组的。” “阿椿嫂你好呀,我叫宋北晴。”宋北晴笑着朝阿椿挥了挥手。 “你好你好,”阿椿一听来了劲头,捋着围裙道,“那怎么能简单吃呢?我让阿野给你们整两个有特色的好菜!” 说完阿椿便一头扎进了厨房。余愁不想跟宋北晴说话,奈何后者一直笑眯眯地盯着他看,他只能掏出手机,漫无目的地回复着高考群里学生们向他提出的疑问。 乐虹那小丫头已经把卷子做完拍照发给了他,余愁索性专心致志地批阅了起来,结果120分的卷子小丫头破天荒考了115,只得感叹一句果然学习有动力才能有进步,当你的眼睛看到美色时,你的意志会带你杀出重围。 余愁叹了口气,举起手机拿给宋北晴看:“改天得需要你在这张卷子上给小丫头签个名了。” “好呀,”宋北晴笑道,“你知道我不会拒绝你的,但我想问你一句。” “什么?” 宋北晴凑上前去:“我可以做你男朋友吗?” “随时随地被人强的那一种吗?” “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有喜欢的人了。”余愁看着他的眼睛,端起放在一侧的柠檬茶喝了一口,面不改色道。 宋北晴眉头一皱:“你没骗我?”余愁怕他怕成这样,竟然编这种大言不惭的谎话敷衍他。 “当然。宋北晴,五年足够改变一个人了。” “那好吧,我相信你。”宋北晴放松身体,一把靠在了椅背上。 “来来来!老友鱼,白切鸡,还有一道荔浦芋扣肉,这可都是我们汉溪的特色菜,宋老师尝尝吧。”阿椿嫂端了菜出来,“还有个汤,再等会儿哈!”说完转身又回去了。 余愁看向随着阿椿动作而颤抖的门帘,饭菜的雾气逐渐模糊了两人的面孔,余愁站起来,对宋北晴道:“你自己吃吧,我回去还有事情,账我会统一结。” 宋北晴拉住他:“至于吗,又不是没亲过,不吃饭对身体不好。” “就凭你刚才的举动,我可以告你猥亵。” 宋北晴好笑道:“你舍得?” 余愁看着那只手,银色戒指上的碎钻在灯光的照射下散发着点点星芒。接着,宋北晴松开了手,笑道:“晚安,余愁。” 等余愁的身影彻底消失了,宋北晴脸上的笑意才抿去,立马拨通了远在福宁的助理霍秋的电话:“秋秋,我有一件十万火急的事情需要拜托你。” “你又惹什么事情了。”霍秋打了个哈欠,声音中尽是无可奈何。 “你立刻从我衣柜里选几套大方帅气又显嫩的衣服加急送过来,还有我抽屉里那个蓝色的小盒子。” “显嫩?大哥你还不够嫩吗。你不是说这次拍摄要接地气,不穿很正式的衣服吗?” “你还记得有次晨辉晚报造谣我色诱女明星的事吗?这次可能要成真了……”宋北晴看着余愁离开的方向,万分心痛地道。 “哈?你要色诱哪个明星,对方是这么肤浅的人?大哥我手头一堆工作,你安分一点行不行。”霍秋在电话那头拍着桌子。 “你不了解他,我原来就是靠美色上位的。事成之后我给你休大假,发奖金!” 等挂了电话,宋北晴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他摸了摸自己的嘴角,若有所思,嘴角的伤口撕裂后重新愈合,碰上去有些似有若无的痒,他端起余愁喝过的那杯茶,放到嘴边尝了一口。 好酸…… 五年前的宋北晴:纯情奶狗 五年后的宋北晴看着五年前的自己:你段位不够。 余愁:没人说尽地主之谊还得出卖色相…… 李国强:好一个发布任务的npc 阿椿嫂:好一个上菜的npc 学生们:好一个npc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6章 第 16 章 第17章 第 17 章 “……好酸。” 宋北晴踩着单车,驶过飘着点点落花的水坑,溅起的水珠在阳光底下形成一道转瞬即逝的彩虹,他随手从口袋掏了个小番茄扔在嘴里,酸涩的汁液从嘴里延伸到整个鼻腔,迫使他打了个预料不及的激灵:“怪不得余愁不吃。” 三月的福宁是个当社畜的好时节,温度不冷不热,阳光会趁着雨水打盹的间隙,探出脑袋晒干挂在窗外栏杆上的衣服。 正式迈上社畜光荣之路的宋北晴,顶着一窝因宿醉未醒来不及收拾的头发,眯着眼抿着嘴,脸上挂着一幅排便不畅的表情,他快速将将口袋里剩下的几个番茄嚼嚼吞了,脚下的单车踩得飞快。 “嗯——我昨天晚上到底干什么了?” 他的记忆停留在余愁祝他前程似锦那一段,之后眼睛一闭一睁,再醒来时他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怀里抱着那本《跌落恒星的孩子》,他举目四望,家里已经被收拾干净了,似乎还残留着一丝余愁手上那串珠子的香气,他动了动僵硬的身体,继而目光重新落在怀里那本书上。 书的扉页签上了一个很漂亮的名字:秋心。他又继续翻,翻了得有十来页,每一页都写了个名字,有的是秋心,有的是余愁,一手流利的行楷,无疑是余愁的字迹。 好吧,他还是高估了自己的酒量。也怪他确实不怎么迷恋酒,偷偷喝的那一次还被他老子发现差点打断了腿。 看来他老子的话有时候还是有那么一星半点儿的道理的。 他甩甩脑袋,骑着单车拐进巷子,这正是一个视线盲区,宋北晴还来不及反应,迎面撞上一辆摩托车,车主是个身形瘦削满头白发的老爷子,可从车到人都彪悍的很,车子在坑坑洼洼的石板路上发泄般地疾驰着,丝毫没有避人的意思。 宋北晴还来不及思考,立即紧按刹车,迅速右脚擦地停下,左腿一跨下了车,身体贴着墙面,同时单手提起一侧把手往后一甩,抬腿别住前侧轮胎,利落地将车摁在了墙上。 “刷”一声,那辆黑色杜卡迪V4贴着他的胸膛在狭窄的巷子里呼啸而过。 “你个瓜娃子给老子小心点!” “抱歉大爷!尊重生命,安全第一呀大爷!” “你大爷!” 宋大厨一向尊老爱幼,才不跟上了年纪的老头子计较,立刻发扬青年一代的优良品德道了歉,结果一拍脑袋—— 他想起来了! 不消片刻,一个红着脸托着腮扭着身子跪在余愁身边抱着他一边儿小腿蹭来蹭去撒娇的傻子自顾自地涌入了宋北晴的大脑中。 “秋心哥哥,我真的是你的粉丝,你给我签名吧,嗝——” “……” “不够!还有这里……” “签得真好看,人长得好看字也好看,我要把这本书藏起来谁也不给看!” “……” “再签一个,你写余愁嘛!” “宋北晴你以后还是不要喝酒了,请你尊重一下别人的身心健康。” 至此,他的猛男形象彻底崩塌。 他根本想象不到余愁到底怀着什么心态,耐着性子给他签了一个又一个名字的。他竟然没有一怒之下把自己拍死?这也太善良了吧! 宋北晴一边单手推着车子快步往雨季赶,一边颤抖着手掏出手机,想给余愁发消息为他昨天的丑恶行径表示抱歉。 快给我吃饭:余愁我罪大恶极。 快给我吃饭:我昨天晚上不该撒酒疯占你便宜叫你哥哥。 大约一分钟后,余愁回了过来。 余愁:你之前没喝过酒吗?还是对自己的酒量太过自信? 快给我吃饭:喝过一次。 余愁:喝的什么酒? 快给我吃饭:红星二锅头。 余愁:然后呢? 快给我吃饭:也就抿了一口吧……天就亮了。 余愁:…… 快给我吃饭:你把我埋了当花肥吧,我身强体壮绝对很有营养。 余愁:……不必了,疑似基因变异物种,我家植物无福消受。 快给我吃饭:…… 哈? 余愁这是嫌弃他的意思吗?宋北晴瞬间被空气呛了一口,纳闷这人一幅毒舌到底是咋修练出来的,从三十七度的嘴里讲出来的话简直比云城腊月里的雪还寒冷,偶尔冒出来的一个冷笑话能直接把人冻死。 不过看起来没生气,他不禁一笑,真是可爱。 宋大厨盯着手机滑来滑去,维持着一脸痴汉笑到了店里,刚想关了手机做个心如止水的利落汉子,结果界面在自动熄屏之际跳出来一个弹窗。 余愁:“待会儿见。” 宋北晴刚刚迈进门口的脚又伸了回来。 嗯?待会儿见?在哪见?余愁要来雨季?不是他这语气怎么和跟自己商量好了似的! 宋北晴霎时塌方成了宋北阴,一脸凝重地看着手机,来来回回把那句话揣摩了一百八十遍,难道他还有什么没想起来?他干脆回去再让那机车老头儿撞一次得了。 李知风提着吉他,一把别住他的脖子:“早呀干爹,昨天晚上和我干娘相处得怎么样,有没有跟他提起我这个失散多年的儿子?” 宋北晴收了手机,余光瞥了眼身旁的李知风,用手肘不轻不重地捣了一下他的肩膀,疼的他立刻收手呲牙咧嘴起来。 宋北晴怏怏道:“你这么大个人了能不能有点正形?” “呦呦呦,这就开始教训起人来了?” 宋北晴举手作势要捶他,李知风吓得往后退了三步,宋北晴昂首一笑,从包里掏出一个双层饭盒,里面装着一块余愁买的他提前留下来的蛋糕,挑衅似地递给李知风:“呶,干娘严选隔夜蛋糕,赏你了。” 李知风大嘴微张,打开餐盒一看,只见里面装了一块浅黄色的芝士蛋糕,焦糖和栗子夹心,表皮撒着杏仁片,顶上点缀着几朵黄色玫瑰,另一层里放着勺子和还没化开的冰袋。李知风揣着一幅不可置信的表情,虔诚地接了过来:“干娘是不是知道我没吃早饭,特意嘱咐你带过来的。” “那你可想多了,”宋北晴笑了笑,“我本来是想喂隔壁店里那只大黄的,最后才想起来里面有巧克力。” 李知风捧着蛋糕,瞪着一对星星眼朝宋北晴靠过去:“汪!汪汪汪!” 宋北晴立马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径直越过他去了后厨,刚进后厨的门就看到卢越对着他使眼色,宋北晴拧了拧眉毛表示疑惑,结果卢越又一直大幅度地点头,宋北晴在后厨张望了片刻,立刻倒吸一口凉气。 王珩站在一个极易遮挡视线的角落里,脸色阴沉地看着宋北晴走过来,他没穿厨师装,白色汗衫下露出手臂上的刺青,那是一根很长的羽毛,从右手偾张的肌肉贯穿到肩膀上,羽毛里隐隐约约透出一只眼眸犀利、双翅大开的鹰的形状。 几乎是下意识的,宋北晴自动走了过去,在卢越身边站了个标准军姿。 “主厨早上好!” “叫珩哥。” “呃……珩哥好!” “八点五十五,以后不要比我来得晚,”王珩围着两人转了一圈,最后在宋北晴身侧停了下来,“你这头发,剪了。” 宋北晴抬手抓了抓自己自然睡成的微分碎盖,转头看向王珩和卢越如出一辙短到只剩一节青茬儿的寸头,试探道:“报告珩哥,我需要剪成您这样的吗?” 王珩挠了把宋北晴的头发,笑道:“你驾驭得了?” 宋北晴摇摇头。 王珩夹了颗烟叼在嘴里:“行了,既然来了新人,再跟你们强调一下纪律,在雨季,不能缺斤少两,不能以次充好,不能糊弄了事,对待每一道从自己手里出去的菜,都得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学厨先学德,只要乱了一条规矩就立马给我滚出雨季。” 宋北晴和卢越小鸡仔似的连连点头。 “别和两个傻蛋一样,”王珩嘴角一扬,拍了拍他们的肩膀,“后厨不是个轻松的地方,猛火油烟里头熬着,你要想出头,就也得铁杵磨针一样坐在锅里小火慢熬,年轻人,加油吧,希望你们都有光明的未来。” 王珩这话说得恳切,宋北晴莫名有些感慨,刚想拉着卢越也表表决心,耳边忽然传来一道汽笛声。 “珩哥……呜呜呜。” 宋北晴立刻转头看向身旁的卢越,小胖子睁着一双大眼睛看着王珩,已是泪眼婆娑,宋北晴诧异地掏出一张纸来递给他,卢越抽抽噎噎地接过,说了声谢谢。 兄弟,情感这么丰沛的吗?宋北晴总算是明白为什么只有卢越能留下来了,敢情没有一点畏惧,全是个人崇拜啊。想了想又叹了口气,他和卢越简直是半斤八两,他昨天还抱着人家的腿喊哥哥呢。 王珩倒像是司空见惯,他大手一挥:“行了,卢越把标准卡给他,去备菜吧。” “明白!” 王珩掀帘子先一步进了厨房,宋北晴舒了口气,肩膀也塌了下来。 “宋老弟,”卢越往他身边凑了凑,压低声音问,“你知道珩哥以前当过兵?” “不知道啊。”他还以为王珩以前高低得是某黑色帮派的二把手。 “那你为什么站军姿?” “不知道啊……”宋北晴扯着嘴笑了笑,他只是屈服于王珩的淫威罢了。 宋北晴清了清嗓子:“不是,你不害怕他?” “害怕?”卢越眉头一皱,似乎非常不解:“是有一点啦。虽然珩哥很严厉,但你不觉得能被他骂是一种无上的荣耀吗!” 宋北晴无言以对,得,他就知道雨季精神病院不养闲人,这兄弟还是个斯德哥尔摩珍稀动物。 说完,两人进了厨房,雨季的标准卡简洁清晰,宋北晴跟着王珩他们按照以往客人们点菜的习惯对各项菜品分门别类,像香茅草烤鸡、松茸鸡汤这种时间长、需求量又大的热门菜进行提前准备。 十点半之后,店里陆陆续续来了用餐的客人,小青小梅几个服务生在后厨和就餐区之间来回穿梭着,宋北晴干劲十足,工作之余还能跟王珩他们说几句笑话,难得的王老大一上午都没冷脸,还大发慈悲地亲自指点了他们的刀工。 “刀身和小臂在一条直线,运刀力度不同发力点也不同,不要凭着你体力好闷头切,人多的时候照样给你累成狗,对,用腕部,切硬物的时候再用手肘,找准发力点再多加练习,会比你现在轻松很多。” 宋北晴一丝不苟地练着,突然心中一动,像是接到了某种指示似的,他抬头往外一望,继而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余愁坐在正对音乐区的窗边位置,正拿起菜单翻看着,同一张桌子上还有那天在青大遇见的魏凇和孟奕然,这人的发型已经从犀利的朝天椒变成了失去态度泯然众人矣的侧分头。 心中隐秘的期待一朝得窥天日,宋北晴的心跳漏了半拍,余愁真的来了,原来那个“待会儿见”真的是在雨季。余愁你真是……答应做的事情从来都不敷衍的吗? 这般想着,手下刀的速度不自觉地慢了下来,王珩似是有所察觉,往玻璃外瞥了一眼,抄起一根汤勺用柄端敲了敲他的头:“上班时间,不准心猿意马东张西望。” “明白!”宋北晴抬起袖子抹了把并不存在的冷汗,拿出末日逃生地架势低下头哐哐哐切起了菜。 “你朋友?”王珩把一只犹自活蹦乱跳的鲈鱼摔在砧板上,利落地清除鳞片和内脏。 “是的珩哥,说是今天来店里吃饭。” “哦?这是给你捧场来了,”王珩笑笑,腾出一只手拿起对讲机,“李知风,过来一趟。” “干啥珩哥,我今天代虎哥的班已经很辛苦了好不好,不要再让我给你们传菜了。”李知风一脸不服气。 “看到那桌没?”王珩指指余愁他们,“让小梅带着酒水单过去,请那三位帅哥选几杯酒,调好送过去,记我账上,就说是主厨代宋北晴请的,谢他们来捧场。” “珩哥呜呜呜……”宋北晴突然明白了卢越对王珩的崇拜。 “嗯?”李知风一听来了劲头,转头看向余愁那桌,正巧他们三人看了过来,魏凇笑着朝宋北晴挥了挥手。 李知风看了半晌才转过头,眯着眼看向宋北晴,嘴角带着一幅不怀好意的笑,朝对讲机道:“干爹,我现在有点怀疑你是我干爹了。 “啥?”宋北晴一脸懵。 李知风迅速撤离了档口,只留下对讲机里的油腻气泡音:“既然如此,我亲自去接待。” 宋北晴瞬感不妙,他打心底里觉得李知风不靠谱,随即不管不顾地抓过王珩的对讲机喊道:“你不要乱说话!” 说完立马狗腿地把对讲机还了回去,在王珩审视的眼神里缩成了一粒可怜的灰尘:“嘿嘿,感谢珩哥,我马上工作。” 前厅点菜的单子到了后厨,他们再想三心二意也没了时间,宋北晴手下的锅颠个不停,他今天负责炒菜,卢越专攻蒸点和甜品,其余被王珩包圆,宋北晴此刻正和五份竹笋炒肉苦苦对抗着,还时刻关注着外面李知风的动静。 不一会儿,李知风的身影出现在了他的视野里,这人左手拿着一本酒水单,大摇大摆地朝余愁那桌走了过去。他故意把对讲机开着,里面传来他吱吱歪歪哼歌的声音。 宋北晴迅速把一锅竹笋炒肉装成两盘,摆好盘后按铃让服务员来取,同时心里不断祈祷着:李知风你他妈千万别作妖,乖乖把珩哥的话带到就好,你只要不作妖我下次一定请你吃饭,要不然你只配吃狗剩下的! 紧接着,就见他走到余愁那桌前,而后站立,背过一只手,四十五度鞠躬,挂上一抹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微笑,将酒水单递过去,掐着低沉的声线对魏凇道:“这位帅哥,虽然有些不相信,但您一定就是我的干娘吧,感谢您美味的蛋糕,鄙人李知风竭诚为您服务。” 标准卡就像是给厨师用的菜谱; 雨季上班时间是早九晚七,中间休息两小时,晚上会留值班厨师工作到晚上九点,一般餐厅没有那么早关门哈哈,就当成雨季是一个人性化的餐厅吧~~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7章 第 17 章 第18章 第 18 章 “您一定就是我的干娘吧,感谢您美味的蛋糕,鄙人李知风竭诚为您服务……” “什么?”魏凇破涕而笑。 “哈?”朝天椒大跌眼镜。 “咳咳。”余愁心生疑窦。 “啥?!!”宋北晴双手拍在灶台上,破裂的声线透过明档区的窗格,如落石投水般不断回响在前厅里,众人迅速看向他。此刻一旁的王珩充分展现了一个主厨的专业素养,仍旧不为所动有条不紊地处理着食材。 李知风听见动静,弓着身转过头看向宋北晴,斜着脑袋无辜地眨了眨眼向他示意:怎么了? 宋北晴彻底无语,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脑门上,深深叹了口气,我的天爷啊。 李知风看着宋北晴的动作愣了愣,难道认错人了?他这才觉出不对来,接着转过头又瞥了两眼跟前这位面容儒雅颇具熟男气质的“干娘”,随即恍然大悟,哦,怪不得他觉得这俩人型号不对,他刚才看见这人朝宋北晴挥手想当然就以为这是他干娘了。 李知风站直了身子,目光重新在三人脸上环视一圈,最后视线才停在那位坐在魏凇对面、手中捧着菜单,面上噙着一丝古怪笑意的青年身上。 余愁也正看着他,心中已经快速理清了里面的逻辑。这人刚才说蛋糕,他就是昨天宋北晴说之前差点撞了他们的那个傻子?宋北晴当时还问他要不要偷偷往蛋糕里放点泻药,余愁顿时感觉有些后悔自己当初的善良。 李知风拧紧眉头细细打量,半晌才道:“不对,我认识你,你是余愁?” 不会吧,这个“余愁”竟然是他干娘? 他想起昨天宋北晴打的电话喊的就是余愁,而在一张饭桌上有两个相同名字的人概率小之又小,这个人又偏偏出现在了他们餐厅。 李知风不敢相信,可那是余愁呀,他们中文系所有老师津津乐道的天才选手,半年发省级一年发国家级前段时间还发了顶刊的学术怪物,有着数学跨社会学再跨中文的三跨历史、年年国奖榜上有名的人物,还是青大话剧社御用编剧晚江。 他怀着惊愕的表情看向宋北晴:真有你的啊干爹,竟然泡了我们系大才子。 宋北晴手里的锅不停,冲他做了个“啊”的口型。这个呆子竟然认识余愁,他看什么看啊,有什么话不能直说吗?宋北晴思来想去,最后只剩下无可奈何,心道这人现在不管做出什么事来他都不会惊讶了。 “你好,你是?”余愁试图从记忆里调取这个人除了撞人以外的其他信息。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我的偶像!去年话剧社《岁月如歌》的剧本是你写的吧,还有《蛊虫》,我超级喜欢,这两场我当时就坐在台上弹钢琴当现场配乐,还有还有,您之前在校记者团待过吧,当时您是给我面试的评委之一!”李知风俨然一副迷弟的样子,称呼不自觉就变成了“您”,然而实际上他比余愁还大了一岁。 “嗯……好像有些印象,不过我已经退出了,那只好送学弟你一句过时的恭喜了。”余愁难得说那么违心的话。 “不用不用,我面试没过。”李知风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余愁:“……” 宋北晴:“呆子你可真会说话。” “哈哈哈,”魏凇在一旁笑了起来,“原来是同校的学弟,不过学弟你一直那么幽默吗?” “啊?哪里哪里,小小天赋不足挂齿。”李知风快速地看了一眼魏凇作为回应,而后眼神重新黏在了余愁身上。 “那学弟有什么事情吗?”魏凇面上挂着礼貌的笑,直接切入了正题。 李知风两眼放光,完全忘记了自己的来意,兴冲冲对余愁道:“我想告诉你,我爱你,我是你失散多年的好大儿!” 余愁:“……” 魏凇&朝天椒:“……” 宋北晴:“#¥&*##sb##” 王珩:“有意思。” 宋北晴绝望地看着他们,眼神不断从余愁五味杂陈的表情和李知风玩火**的背影之间来回转换。李知风的脑子是进水了吗?枉他还给这小子带吃的,难道吃的是不熟的菌子吗? “干爹,好样的,竟然帮我圆了见男神的梦。”李知风转头看向宋北晴,啧啧两声,冲他比了个大拇指。 宋北晴颤抖着举起手中的刀,他想此时如果有多一张船票,那一定是自己亲手送李知风归西的单程票。 王珩瞥了他一眼:“淡定。” 下一秒,宋北晴的刀十分干脆地剁掉了砧板上小白菜的根。 王珩轻轻一笑,这笑让他那张煞气深重的脸竟显得柔和起来,他举起对讲机:“李知风,说正事。” “哦,”耳机里传来王珩的声音,李知风这才反应过来,把手中的酒水单递给余愁,“干娘,我们主厨说请你们三位喝东西,饮料特调都有,想喝什么喝什么,想喝多少喝多少,喝完还能再续,感谢你们来捧雨季的场。” 王珩顿了顿,转身对宋北晴道:“我什么时候说的?” “是的您没说,他既然不仁那就别怪我们不义了,珩哥我们待会儿一起……”宋北晴摇摇头,说着做了个菜刀抹脖子的动作,“……他吧,让这小子知道穿白大褂的都不是好惹的。” 卢越也凑上来:“我看行。” 于是三人就李知风的一千零一种死法十分和谐地达成了第一个共识。 余愁接过酒水单,看了一眼还在后厨手起刀落炒着菜的宋北晴,两人的视线正好对上,反倒是宋北晴不好意思地率先移开了。 这混小子又在闹什么别扭。余愁觉得好笑,转过头对李知风道:“谢谢,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三人看了看,最后点了一杯归时闲,一杯紫色雨季,还有一杯鲸落。李知风殷勤地在吧台等着,酒调好后又亲自端给了他们。 “谢谢。”余愁接过他手中的酒拿给魏凇和孟奕然,又朝眼前这个长发挑染、脖子上文着堕天使路西法,极尽前卫之能事的“后辈”笑了笑,见他仍旧站在一旁没有离开的意思,便问道:“学弟还有事情吗,要不要一起坐下吃饭?” 宋北晴脑袋里瞬间崩起了一根弦,他在一秒钟内从玉皇大帝到阎王爷把满天诸神拜了个遍,心道长点心吧李知风,马上拒绝他,以后我给你带饭绝对用补脑的食材! 万幸李知风识相地摇摇头,然而下一秒他便游刃有余地得寸进尺了,他从口袋掏出一只马克笔,双手捧着送到了余愁面前:“干娘,你能不能帮我签个名?” 余愁实在不能接受他这个称呼,但多少猜到跟宋北晴有关,又不欲当着魏凇两人的面过多争辩,只得道:“可以倒是可以,签在哪儿?” 李知风嘿嘿一笑,蹲下身子扒开自己的T恤,露出一侧肩膀,指了指一边凹陷的锁骨:“这儿!” 轰—— 李知风这个无耻的蠢货!!!宋北晴僵在了原地,耳内再也听不见什么声音,他像一只未经驯化却只能凭着几颗乳牙护食的雏狗,拿起桌子上的对讲机绝望地大喊:“绝对不行!” 前厅的客人们满脸不解地看了过来,宋北晴瞪着眼泪汪汪的大眼睛望着余愁。随后“啪”一声,王珩一巴掌拍在了他脑袋上,没好气道:“哪来一只穷凶极恶的大蚊子,吵死了。” 最后余愁也没有在那个羞耻的位置签上自己的名字,只在李知风的小臂上快刀斩乱麻签了个与以往字体完全不同甚至不太能辨别出来的晚江。 幸好,李知风见好就收,总算心满意足地回了音乐区。店里客人渐渐多了起来,余愁他们也开始用饭,宋北晴松了一口气,心想暴风雨终于过去了。 可还没安分五分钟,又听李知风扫了一下电吉他的弦,低沉的声线透过话筒灌进了雨季的每一个角落:“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光临雨季不再来,我是今日代班驻唱——驰风。”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驰风在唱歌前照例是要说点骚话的。” 客人们发出一阵笑声。 “今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来上班时终于晒到了阔别多日的太阳,心想真是幸福啊,终于能为我粗糙的秀发补补钙了。可当我流了几滴汗发现手边没有纸巾去擦的时候,却忽然有些想念起下雨的天气来。看来陈奕迅说‘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才是一句真理。” “不过你们看,”李知风指了指餐厅门口,大片大片粉色和蓝色三角梅的花叶垂落下来,在阳光的映射下混合成一片紫色的阴影,阴影里坐着一只正在舔爪子的小猫,“那些花是不是很像一片紫色的雨?其实生活也是这样,在岁月悠长的歌谣里,能一侧肩头落满阳光,一侧手心停驻花香,再加上这样的一瞬阴凉,就足以让人觉得现世安稳,人间值得了。” 余愁听出,这人似乎为了证实自己的粉丝身份,十分有心地借用了《岁月如歌》里的台词。 “那就让我们共同乘在这片紫雨下,迎来今天的第一首歌。不过这首歌,我要送给特地前来为我们宋北晴大厨捧场的余愁,”李知风停顿了好一会儿,“和他的朋友们,一首《Purple Rain》,it''s dedicated to you。” 李知风抬手一指,在宋北晴看不到的地方朝余愁打了个wink,余愁忽然有些想吐。 Purple rain purple rain Purple rain purple rain Purple rain purple rain I only want to see you Underneath the purple rain…… 宋北晴的刀在砧板上呼呼作响,他咬紧牙关盯着李知风的背影眨都不眨,李知风这个混蛋在余愁面前完全变了个人,跟只发了情还要装作单纯无辜的绵羊一样。他虽然英语不好,可跟英文歌完全是两个概念,这个呆子对着自己的干娘唱紫雨是什么意思? 啊啊啊好烦! 这是本bl小说?不,其实是春某人夹带私货的吃货日记和推歌贴。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8章 第 18 章 第19章 第 19 章 终于,宋北晴发挥九牛二虎之力在短时间内炒完了所有需要的菜,并以关照顾客用餐体验的名义,软磨硬泡向王珩征得了五分钟给余愁他们上最后一道笋烩鳜鱼羹的特权。 宋北晴捋捋自己上过浆的厨师服,整整下半身的短围裙露出劲瘦的腰线,端着那碗纯白的鱼羹到了前厅,沐浴在客人们惊艳的眼神里昂首挺胸地走到余愁他们那桌,十分绅士地将菜放下,半鞠躬道:“尊敬的三位客人,请问各位对小店菜品的味道和口感还满意吗?” 魏凇十分配合地擦了擦嘴,笑道:“非常不错,味道好,服务好,不给个五星好评都觉得问心有愧。” “哈哈哈,谢谢魏凇哥,”宋北晴立马破了功,不好意思地笑笑,转而躬下身指了指桌子上的几道菜,“这道腊肉炒山蕨,还有这几道,是我做的,这道笋烩鳜鱼是我们的三月新品,工序很复杂,要把新鲜的鳜鱼切块小火煎炸,再和切成薄片的春笋放在熬了两个小时的鱼汤里煨半小时,味道很鲜你们尝尝。你们点的菜多,我跟老板说好了等会儿给你们打八折。” 魏凇笑道:“那可太感谢了,不过今天是我们的余大编剧请客,我和奕然只是来吃白食的。” “哈哈,那下次你们再来的时候我请客。”宋北晴一边回应着,一边若有所思,宋北晴经常喊余愁余大作家,一方面他觉得这个称呼十分悦耳,又私心里带着些不为人知的亲密,却是第一次听人喊他余大编剧,平白生出一种**被侵犯的感觉。 他不禁怀疑余愁这个人是不是还有其他不知哪一天就会突然冒出来吓自己一跳的身份,像是某个大型集团闲来无事就开着豪车炸街的霸道贵公子,或者策划攻打地球的外星组织的高级指挥官之类的…… 宋北晴看向余愁,他眼眸低垂,正端着一杯归时闲喝了一口,那杯酒整体色调是淡淡的黄色,以伏特加、金酒和乌龙茶作基酒,底层和杯壁铺上桂花蜜,最后灌注柚汁调成,度数很高,他看着余愁唇角沾着的一粒桂花,不禁怀疑,余愁酒量这么好? 接着,只见余愁很小幅度地抿起嘴唇,用舌尖将那粒桂花舔进了嘴里,单薄的唇上只剩下一层晶莹剔透的水光。 宋北晴瞬间瞪大了眼睛,一口气堵在了嗓子里,继而被吞咽不下去的口水呛得猛烈咳了起来。 他这一呛把一桌人都惊动了,余愁迅速递给他一杯水:“你怎么了?” 宋北晴接过咕嘟咕嘟灌了下去,喝完才尝出这水又酸又甜的,哑着嗓子问他:“这,这杯子里是酒吗?” “……加糖的柠檬茶。” 宋北晴愣了愣,那他怎么感觉有点头脑发晕醉了的感觉呢? 一旁的孟奕然不久前才从学弟变大厨的身份转换中反应过来,看着宋北晴一身笔挺的厨师装,啧啧两声:“小宋学弟,你这身衣服挺帅啊,有那么点制服诱惑的意思。” 宋北晴终于缓了过来,挺了挺胸膛,余光却不住地往余愁那边瞥:“那奕然哥我也给你搞一身试试?还有你叫我宋北晴就可以。” “我不成,”孟奕然眯着眼,在大脑里沉浸式想象着自己穿一身厨师装,甩着大长勺对路过的美女说“How you doing”的场面,一秒后下了结论,“一定很惊悚。” 魏凇打趣道:“或许你可以试试,我倒觉得比你之前那梳成避雷针的发型要管用的多。” 五分钟很快过去了,宋北晴又嘱咐了他们几句,随后在王珩的死亡视线中灰溜溜滚回了后厨,余愁他们走时,宋北晴还抡着大锅跟三份仔姜鸭殊死抵抗。 等到晚上七点,雨季不再接收新的客人,卢越留下值班,而李知风在宋北晴腾出空打他之前早早就溜了,王珩站在门口的三角梅下,面对着瘫倒在一边的宋北晴,点上了今天的第一根烟,并友好地将烟盒递给宋北晴。 宋北晴瞪着他的死鱼眼摆了摆手:“不抽,珩哥你也少抽,你一个做厨子的,抽太多烟会损害你的味觉器官。” 王珩无奈一笑:“能耐了,都敢教训我了。” 郑月沉推着轮椅出来,笑着递给宋北晴一瓶饮料:“今天辛苦了,干得不错。” “沉姐,我不想要饮料。”宋北晴哭丧着脸。 郑月沉好笑道:“那你想要什么,我尽量满足你。” “我想要新人!新人!”宋北晴向郑月沉提出了郑重抗议,又压低声音道,“到时候我和卢越替珩哥带。” 王珩闻言呛了一口烟,“哼”了一声转身走了。 郑月沉看着他的背影直乐,对宋北晴道:“别理这个傲娇怪,我们在招呢,到时候让你和卢越当师傅。” 宋北晴连连点头,总算接过了郑月沉的饮料。 郑月沉笑了笑,又道:“哦对了,我刚才过来的时候,看到你朋友坐在隔壁咖啡馆,是在等你吗?灰色毛衣,里面一件衬衫,很打眼的一个男孩子……” 她话还没说完,宋北晴直接一阵风似地跑开了。 “沉姐拜拜!” 郑月沉看了看自己那根打着石膏的腿,又回想起自己前两天穿着高跟鞋摔下楼梯的事来,浑身打了个激灵,深深叹了口气:“年轻真好。” 宋北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扒了外面的衣服塞在包里,站在隔壁Youth咖啡的一面彩色花窗玻璃外向里张望,嗅了嗅自己身上的味道才走了进去。 余愁坐在角落,身前的电脑已经锁屏,熊猫壁纸上显示着时间——7:10,他头上戴着耳机,伏在桌子上静静睡着了。 宋北晴走过去,轻轻摘了他的耳机,靠在耳边听了听,好像是一档电台对谈节目,节目的主持人正在跟一位男嘉宾讨论一些女性困境的问题。宋北晴有些无语,这节目有意思,男嘉宾能谈出个啥女性困境。 宋北晴在余愁对面坐下,托着腮看了他有十分钟,待店员开始用狐疑的眼光频频看他时,他才起身推了推余愁的胳膊:“余愁,醒醒。” 余愁长长的睫毛动了动,还像小猫一样伸出舌头舔了下嘴唇,结果只是换了个姿势继续睡,宋北晴觉得好玩,对着他的脸轻轻吹了口气,小声道:“秋心哥哥……” 不知是那一口气的作用,还是秋心对余愁来说是个重启身体机能的关键词,下一秒,余愁猛地睁开了眼睛,琥珀色眼瞳迅速收缩,里面投射着宋北晴呆滞的脸。 “呃……”宋北晴立马站直了身子,尴尬地双手不知往哪里放,“你听见了,我只是想叫你起来哈哈。” “什么?”余愁疑惑地看着他。 他没听见!宋北晴心里大喊佛祖保佑,生硬地转了话题:“沉姐告诉我你在这里,你是在等我吗?” 余愁点了点头,开始收拾桌子上的东西。宋北晴喜笑颜开:“等我做什么,你怎么不提前跟我说呢,等了那么久。” 余愁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结果只是叹了口气:“反正也要整理文献,不想回学校,就顺路跟你一起回家。你等过我,我等等你也无妨。” 嗯?宋北晴咂摸着他这句话,怎么感觉你等我我等你一起回家这种事有点暧昧呢?再仔细看看,余愁脸上透着一缕薄红,活像是心里揣了事的样子。 莫非……他知道了是自己撺掇李知风叫他干娘的事,终于回心转意盘算着要把自己砍了当花肥?等自己回家是要把他拐到荒无人烟的地方好便于毁尸灭迹? 宋北晴立马警觉起来,心虚地跟在了余愁身后。 两人出了咖啡馆,因为雨季附近五百米内没有公交站,这里离锦城巷又并不远,而且回程基本上一路下坡,宋北晴提议他们骑车回去。 结果余愁摇摇头,一脸凝重地告诉他:“我不会。” “啊?我看你们学校挺大的,你平常都是怎么上课的?”他记得余愁并不喜欢走路。 “我尽量选集中在一天和一栋教学楼里的课。” “嗷。”宋北晴不禁感慨,这也行,果然学霸不愧是学霸。 余愁笑了笑:“我小时候出过事故,留下了点心理阴影,后来就一直没学了。” “原来是这样,”宋北晴心下了然,思索片刻道,“不怕余愁,心理阴影都是用来克服的,等我休假的时候我教你骑自行车。我今天看到一个大爷骑了一辆杜卡迪V4,真是拉风,等我发了工资我也买一辆机车,带你去兜风。” 余愁眉头微皱,好像纠结了一会儿,片刻后点点头道:“中午吃太多,我们走回去吧,就当散步了。” “啥?”宋北晴眼睛睁得溜圆,惊得方言都冒了出来。 他果然是想把自己砍了当花肥吧!要不然这又是等他回家又是和他散步的为什么这么反常。 不过他内心确实挺想和余愁散散步的,就从包里掏出两个卢越塞给他的破酥包,递给余愁一个,笑道:“那我们就走回去。玫瑰馅儿的,多少吃一些。” 夜已经完全黑了,路边高大的香樟树上有几只蓝歌鸲,掩藏在深蓝的夜色里,唱着一只婉转动听的歌谣。 两人起初并肩走着,宋北晴兴致冲冲地说着今天的工作:“我跟你说我们后厨有个叫卢越的厨师,今年二十二了,是个心软又固执的家伙,就是有点变态,狂热崇拜我们主厨。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当初他很多年前就被父母压着去珩哥当时工作的店里面试过,结果因为水平太菜没被珩哥看上。卢越家本来就是开餐馆的,他父亲嫌他没用当街打了他,珩哥知道后出手替卢越揍了回来,还跟卢越说他看不起不懂反抗的弱者,结果这小子回去后发奋图强,三年后终于来到雨季,凭借着超强意志力拜入了珩哥门下。我就说珩哥很有当黑老大的天赋吧?” “嗯。” 宋北晴转头看了余愁一眼,想了想又道:“你别听李知风那个呆子乱说,就文一圈文身唱歌的那个,我明天就收拾他。” 余愁点点头,对着他露出一个清澈的笑:“他唱歌挺好听的。” 宋北晴愣了愣,脚下的步子突然迈不动了,满脸不可置信:“不是吧,你喜欢那样的?” 余愁走在前面,转过身来对着他,缓慢地摇了摇头:“不喜欢。” 宋北晴觉得余愁实在很反常,仔细看看脸颊依旧有些红,从咖啡店出来脚步也是虚浮的,难道……他喝醉了?可就算醉了他这酒劲也去的太慢了吧,怎么一下午都睡了一觉还没醒酒。 宋北晴扯了扯嘴角,试探道:“余愁,你是不是喝醉了?” “嗯?”余愁举起一只手像试体温那样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歪着脑袋笑,“没有呀。” 他这一笑,宋北晴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停了一下,而后像得了心律不齐似的加速跳动。看来真是喝醉了。宋北晴喘了一口气,心想这绝对是余愁的阴谋。 余愁转过身,接着往前走,宋北晴趁机给李知风发消息,问他有没有喝过归时闲这种酒。 结果李知风像早有所料似的,发了个看戏的表情包。 驰风:喝过,怎么说呢?是种初时无感但后劲很大的酒。(奸笑奸笑) 哈?宋北晴瞬间感觉天都塌了,发出了一声掷地有声的质问:为什么不标在酒水单里!! 驰风:baby,I''m just a singer。 宋北晴放下手机,跟在余愁后面开始念叨起来:“我还没说你呢,你本来就不按时吃饭,怎么能喝烈性酒呢,归时闲里面有高度伏特加,很伤胃的好不好。” “为什么不能?我乐意。且陶陶、乐尽天真。几时归去,作个闲人,对一张琴,一壶酒,一溪云……”余愁开始莫名其妙地背起诗来,接着转身站定,宋北晴正向前走着,猝不及防差点撞在他的身上。 余愁微微仰头看着宋北晴的眼睛,继续道:“我喜欢,而且是甜的,我喜欢甜的东西,你也……”余愁突然不说了。 宋北晴不敢呼吸,等着他说下一句话,结果这人就像大脑宕机了一般,宋北晴只能接上:“我也什么?我也是甜的?” 可谁知余愁突然转了画风,指着宋北晴的鼻子咄咄逼人起来:“你也……不过是个未成年的小混混,整天跟个傻子一样,就知道说教人,像个上了年纪的老妈子,我告诉你,我上一次这么被人说教,还是五年前的事情。” 宋北晴哭笑不得:“余愁,你绝对是喝醉了吧。” “你个一口红星二锅头就能一觉到天亮的人凭什么这么说我。”余愁“切”了一声,继续往前。 真是五十步笑百步。宋北晴笑着跟上去,凑到余愁身边道:“李知风说的你写的那两篇话剧,《岁月如歌》,是讲什么的,我想看看。” 余愁偏过脑袋对他笑笑:“是么?一个滥俗的伤痛文学故事,我觉得你应该不太喜欢。” “那我也想听。” “你确定?” 宋北晴点点头。 “好吧,我讲给你。” 余愁在地上捡了两片残破不堪的叶子,一片递给宋北晴,一片放到自己眼前,慢慢转动身体,像是在透过叶片的空隙寻找着月亮的位置。 余愁的声音很好听,清澈又干净,会让人想到空山新雨后露水打在石板上的声音,可他在一开始讲这个故事的时候,那声音里好像就透着挥之不去的悲伤。 “两位主角名叫陈若阳和林小雨,故事的开始,30岁的林小雨在校庆时回到母校,在学校图书馆翻阅一本包着书皮但有些破旧的《飞鸟集》,那是若阳和小雨在高中时常常一起翻看的一本书……” “小雨靠在窗前,翻到过去常常翻看的书的第87页,‘世界以痛吻我,要我报之以歌’那一处,看见了一张透明硫酸纸,正巧阳光投射在那张纸上,小雨发现纸上被人用铅笔拓印了两行字,因年代久远只剩下浅浅的凹陷。那是一封只有在光线下,通过特定角度才能读到的情书,上面写着这样两句话: 「小雨: 每次你低头看书时,阳光都会先落在我的肩上。 我想分你一半,却总是找不到合适的借口。 ——若阳 2005.夏」” “时间线回到幼时,7岁的小雨跟随父母搬到新家,遇见了9岁的若阳,当时他正被一群孩子围着讲故事,若阳给了小雨一颗薄荷糖,对她说‘吃了糖就不怕生了’。” “在若阳高一那年吧,情窦初开的年纪,他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了小雨。高中和初中部相隔很远,但若阳依旧会跑去跟小雨一起吃饭、上下学,一起溜到图书馆看书。若阳从来没打算抑制这份感情,却也不曾说出口。有一日小雨在图书馆写诗睡着了,醒来后发现身上披了件外套,被合上的书本里夹了一片枫叶书签。那是若阳留下的,承载着他隐晦的爱意。” “其实小雨也是喜欢若阳的,只可惜在错误的时间遇到了正确的人,大抵那个年纪的少男少女都很矛盾,而所处的环境和要承受的目光又太过严厉,他们都没能说什么。” “若阳高三那年,他们因为一场暴雨躲到了天台,小雨在一旁摆弄收音机,想听听电台的天气播报,若阳突然说‘听说淋过同一场雨的人,下辈子还会相遇’,就在这时,小雨的收音机传来了声音‘现在播报,雨转多云’,也许正是因此,若阳将它当成了一种征兆和注定分离的预言。最后,他也只是在高中毕业将要奔赴他乡读书那天,在《飞鸟集》小雨常常翻阅的那一页,写了一句无声的情话而已。” “若阳大二那年,他听从家里安排退学到国外读书,小雨去机场送他,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两人发生了这样一段对话——” “陈若阳,你的肩上落了一片阳光。” “哈,还真是,我摘下来给你。” “给你。”余愁双手合拢伸向宋北晴,像是真的捧了一簇阳光。 宋北晴正认真听着故事,突然被他这举动逗笑了,他也配合地接过余愁手里的阳光(其实是那片枯叶),无奈道:“那你就没有阳光了。” “我不需要,我是星星。” 余愁冰凉的指尖在宋北晴的掌心轻轻滑过,宋北晴突然改了主意,他现在觉得酒可真是个好东西,陈若阳怎么就没能在林小雨面前醉一场呢? 或许是此刻的余愁和平时太过不同,宋北晴彻底确定他已经醉了,再没了顾忌,大着胆子问道:“那我做你的阳光好不好?” “嗯……不要,变异物种,还有一股油烟味儿,你就当个厨子挺好的。”余愁还认真地想了想,最后嫌弃地朝他撇了撇手表示拒绝。 宋北晴笑了笑,又回到故事上来:“那之后呢?” “之后他们再没见过,若阳当了战地记者,小雨成为一名儿童文学作家,2015年的一天,北半球多地大雨,若阳在叙利亚的那一场雨中失踪,也是在那一日,小雨走上领奖台,从此被小朋友们亲切地称为阳光妈妈。” 宋北晴无奈一笑,典型的余愁式悲剧结尾:“那小雨后来,都没有去读过那本《飞鸟集》吗?” “写到最后,我自己也不知道。或许在当时她以为那是一张普通的硫酸纸,天意弄人,也或许,她只是让那份爱静静地躺在那里,一如若阳所做的那样,毕竟人生处处是遗憾。” 两人沉默了片刻,接着宋北晴抢先走了两步,站在余愁面前停下,笑道:“余愁,你是不是忘了,世界上还有太阳雨这种天气?” “什么?”余愁看向宋北晴,难得的小酒鬼露出了恍惚的神色。 宋北晴忽然手痒,揉了一把余愁的头发:“若阳把阳光给了小雨,小雨替他活了下去。他们虽相隔万里,却共同淋了一场雨,他们来生会再次相遇。‘世界以痛吻我,要我报之以歌’,余愁,或许你自己都没察觉到你对这个操蛋世界心软了。” 余愁仰头看向宋北晴的眼睛,片刻后嘴角上扬,棕色眼眸中又浮上那抹两人初见时稍显高傲的神情:“艺术效果罢了,不过你语文不错,还是英语多下点功夫吧。” 宋北晴微微一怔,心中疑虑又起,好笑道:“不是,你到底醉没醉?” 余愁越过他继续向前走,淡淡道:“我都告诉过你了,我没醉。” 宋北晴撇过脑袋深深盯了他一眼,确定面前这人又变成了冷淡版余愁,心中不禁后怕,自己刚才还摸他头,接下来余愁是不是就要动手做花肥了? 然而两人向前走了一段路,他都没再说什么,宋北晴紧绷的弦松了松,转头对身旁的人道:“余大作家,你不是说李知风那个呆子唱的歌好听吗?我也给你唱几句英文歌吧。” 余愁怀疑地看了他一眼:“你不是说你英语只能考十分吗?” 宋北晴噎了一下,愤愤道:“考试和唱歌不一样!” “那你唱吧。”余愁从包里拿出一支笔,让宋北晴拿着当话筒,顺便向他证明了自己洗耳恭听的态度。 技多不压身的宋大厨清了清嗓子,双唇微启,在喉咙里发出一阵不甚连贯的气泡音,接着唱起了他爸妈在家里给尚在幼年的他跳华尔兹时,经常用来当伴奏的那首日语歌的英文部分: Don''t you remember When you were here Without a thinking We were caught in fire I''ve got a love song But where it goes Three loving hearts are Pulling apart of one Can''t stop you can''t hold you Can''t wait no more I''m just a woman fall in love I''m just a dull man fall in love…… 春某人继续夹带私货,本章请配合德永英明的《fall in love》食用,宋大厨心机地把最后一个woman改成了dull man,迟钝的男人。我是男女平等端水大师。 How you doing是老友记Joey小可爱的梗,是一个风骚搭讪话术,怕看不懂所以小小的提示下。嗯……这篇《岁月如歌》的小故事有参考电影《情书》的成分,希望大家喜欢,biubiu~~ 下面应该会有一篇宋大厨醉酒记的番外,我要走剧情,我要走剧情!! 哦,PS:余愁到底醉没醉酒,就让它成为这本书的未解之谜吧,留白,大家可各执己见。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9章 第 19 章 第20章 第20章[番外] 若说宋北晴的一生有什么败笔,细细数来也只有两件,一是从来分不清英语卷子上的从句类型,二是遗传了他爹一杯倒的体质。 在宋大厨还年少无知的时候,他曾经因为极度沉迷《水浒传》,立誓长大后也要抡着一把长枪行走江湖行侠仗义。 当然,他口中那把长枪不过是他们家已然退休,早早在杂物间颐养天年的拖把棍而已。 对此拖把棍老先生十分无奈,没想到自己一幅老迈身躯口子都裂了不止一道了,却偏偏到了闯的年纪。 总而言之,当宋大厨每每揣着他心爱的拖把棍,看到梁山好汉们大瓮吃酒、大口吃肉快意恩仇的模样,就会对他那不论春夏秋冬总是抱着保温杯喝茶的老父亲产生鄙夷。 “小崽子,你一直看着你老子干什么?”宋明海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同时举起他的宝贝保温杯,放在嘴边吹了吹,把浮在表面的茶梗吹散,“呼噜”一声喝了口茶,喝完还要“啊”一句表示感慨。 电视里播着的水浒正演到林冲在草料场杀死陆虞侯三人,吃掉葫芦里的冷酒那一段。只见林冲仰头一口饮尽壶中酒,面容丝毫不见惧意,撩起那杆丈八蛇矛,意气风发地往远处去了。 宋北晴看看林冲,再看看自己瘫在沙发上没一点大侠气质的老子,嫌弃地扯了扯嘴角:“老爸,酒是不是很好喝呀?” “不好喝,就跟你老妈做的西红柿鸡蛋汤一个味儿。” “啊?那不就是臭泔水味儿?”可惜彼时的宋北晴已经不是能被他老子三言两语糊弄过去的年纪了,“我不信,老爸我为什么从来没见过你喝酒?” “臭小子,你爹是人民警察,要是喝的醉醺醺的临时出任务怎么办?你去给老子抓坏蛋?”宋明海用他粗糙的手指狠狠掐了一下宋北晴的脸颊。 “哎呦哎呦,救命呀!谋杀亲生儿子啦!”宋大厨屈服于他爹的淫威,秉持着喝酒诚可贵,生命价更高的原则暂时忘记了这回事。 直到他把一整部水浒传看完,宋北晴突然有了一个想法,他特意找了宋明海休假的一天,拿出自己一堆零的整的零花钱,偷偷摸摸到了楼下小卖部:“大叔!我要买酒!” “是小晴啊,你要买什么酒啊?” 宋北晴想了想,而后灵机一动:“就是那种装在葫芦里的水!” “啊?”老板愣了愣,最后让宋北晴拎着一罐啤酒走了。 回到家后,宋北晴趁他老子蹲厕所的时候,快速把一罐啤酒打开,尽数倒进了宋明海的大肚子保温杯里,随后,他乖巧地坐在沙发上等着宋明海出来。他兴冲冲地想着,只要他老爸尝过了这个味道,就一定会像梁山好汉一样爱上喝酒,甚至能变得像林冲一样神勇。(好吧,我们实在不能理解宋大厨当时的想法) 等宋明海同志一身轻松地出了洗手间,好巧不巧一阵干渴涌上喉头,好巧不巧那天大肚保温杯里装的其实是半杯可乐,于是他踏着无屎一身轻的步伐哼着小曲儿走到餐桌旁,捧起心爱的保温杯,屏住呼吸,“咕咚咕咚”豪迈地喝了好几大口,结果越喝越不对,这可乐……怎么有点剌嗓子呢? 不好!谁他妈往他保温杯里灌啤酒! 他立刻放下水杯,想跑到洗手间把酒吐出来,结果才跑了两三步,宋明海酒劲上头,迷迷糊糊倒在了洗手间门口。 后来的事情已经超出了宋北晴的预料。等楚君玉下班回家,一打开门,只见她的亲亲老公瘫倒在地,手里抓着一堆红票票往四面八方撒,她家儿子坐在地上,看戏似的拿着数码相机给他爹录视频。 宋明海看见楚君玉,立马从地上坐起来凑过去,把手里的几张票子塞到她怀里:“我美丽的老婆,你打猎回来啦!” 楚君玉一时说不出话来:“哪来的钱,你去抢银行了?” 宋明海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她的嘴上:“嘘——别让楚君玉听见,这是我藏的私、房、钱嘿嘿,给你买糖吃。” “宋明海!你竟然敢藏私房钱!你个一杯倒还喝酒?老娘一鞋底板抽死你!” “啊——” 第二天,宋明海醒来发现自己的半边脸火辣辣的疼,照照镜子才发现上面多了一个拖鞋印,很快他便依据自己多年的刑侦经验把从昨天到现在的事情捋了个大概,随后迅速扒开自己的小金库,悲痛地发现自己的私房钱已经一分不剩了。 然而有苦说不出的宋明海同志还得挤出一副笑脸,化身一条黏人的哈巴狗,又是洗衣做饭,又是献吻色诱,并主动提出下个月自己的生活费减半,使劲浑身解数终于化解了楚君玉女士的怒火。 等几天后醉酒事件基本已经尘埃落定了,宋明海总算找到机会好好收拾了一顿自己的混账儿子。后来,在宋明海同志的拖鞋底教育下,宋北晴的大侠梦也不了了之了,不过他很快就有了一个新的梦想——成为一名光荣而伟大的厨子。 他老子叹了口气,至少这个梦想还靠谱点。 彼时宋北晴尚且不知自己不幸遗传了他爹的一杯倒体质。直到他初中毕业那年,他和周齐群几个组乐队的兄弟一起去KTV练歌,周齐群那小子非得用红星二锅头灌他,他勉强喝了一口,然后在第二天接受他老子对于自己夜不归宿的制裁之前,睡了十分香甜的一觉。 据周齐群说,那晚他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不过是边哭边唱歌而已,唱的是《天黑黑》,哭的是一个很怕天黑却去了天堂的叫小星的女孩子。 宋北晴点点头,还好还好,他的硬汉形象只是稍稍蒙尘而已。 但他因为错误的以为自己之所以喝醉只不过是起点太高,以至于不曾对自己的酒量基本可谓没有这一点产生清晰的认识。 结果在几年后的余大作家面前,宋北晴又出了一回洋相。 “宋北晴,祝你前程似锦,心想事成。” 宋北晴此时已经神志不清了,他从座位上站起来,绕过桌子,在余愁脚边蹲下,傻呵呵地抬起头来看他:“我一定好好加油,让你心想事成。” “……”余愁觉得他这样子有些不对劲,看了看他喝的那瓶酒,瓶中只剩下了一个底,“你怎么了?你喝醉了?” 宋北晴嘿嘿笑了两声,然后朝余愁歪头一笑:“没有呀。” 余愁:“……” 说完宋北晴又像小鸭子似的往前挪了两步,离自己更近了一些,余愁不得不用看怀里婴儿的姿势低头看着他。 只见宋北晴抬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摆出一副纯良无辜的模样,看着他的眼睛道:“余愁,你知不知道自己长得很好看呀,你怎么那么讨人喜欢呢?” 余愁立即被他这番话噎住了,沉默了有一分钟,转而若无其事地端起水杯来喝了一口:“可能全靠你衬托吧。” “嘿嘿嘿,那你是鲜花,我是牛粪,可以为你提供营养。” 余愁很想一脚把他踢开:“你喝醉了,早点休息吧,我把这里收拾好就回去了。”说完就要起身。 谁知宋北晴忽然腾的一声站了起来,攥住他的手腕就要往客厅走,余愁挣扎着想让他松开,结果这人喝醉了却还有一身蛮力,宋北晴把余愁带到沙发旁边,摁着他坐下,摇摇头道:“你不要洗碗,你的手是用来写书的,不能碰脏东西。” 余愁眉头一皱,不知道他是从哪得出这么一番谬论的,却忽然觉得喝醉的宋北晴可比清醒时的小混混可爱多了,像只毛茸茸的大型犬,只会打滚作揖讨主人喜欢,于是便坦然安坐在沙发上,指了指桌子上的碗:“那就麻烦宋大厨去把碗收拾干净吧。” 宋北晴高兴地点点头:“好的主人。”说着转身便去了厨房。 余愁:“……”好吧,果然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付出代价。 趁宋北晴洗碗的功夫,余愁拿了只干净的杯子,找到放在冰箱里的蜂蜜,拿热水冲了,搁在茶几上让宋北晴喝了醒酒。结果洗完碗的宋大厨死活不肯喝,转而去了卧室拿了那本《跌落恒星的孩子》出来,脚步一深一浅地在余愁身边坐下,把书递给他。 “余愁,是不是只有我知道你是秋心呀?” “还有我的编辑。” “哦,那也算是只有我知道了嘿嘿。” “你把水喝了,我要回家了。” “不要,”宋北晴摇摇头,接着身体从沙发上滑下来坐在了地上,像飞蛾扑火似地盯着余愁的眼睛看,“秋心哥哥,我真的是你的粉丝,你给我签名吧,嗝——” “……”余愁见过醉酒后倒头大睡的,见过又哭又喊摔东西的,却还是第一次见醉酒后缠着人聊天签名的,直觉宋北晴肯定是个基因突变物种,要不然怎么会喝点果酒就会醉。不过他不打算跟喝醉的傻子计较,沉默地在扉页上签了个“秋心”。 “不够!还有这里……” “签得真好看,人长得好看字也好看,我要把这本书藏起来谁也不给看!” “……” “再签一个,你写余愁嘛!” 余愁签了有十来个名字,最后终于忍不住了,“啪”一声猛地把那本无辜的书合了放在桌子上:“宋北晴你以后还是不要喝酒了,请你尊重一下别人的身心健康。” 然而宋北晴只是呆滞地看着他。 余愁叹了口气,无奈道:“很晚了,你快去休息吧,我回去了。” “等等,”宋北晴的表情忽然有些落寞,“还有最后一件事。” “什么?”余愁看他这样子,很害怕他又说些什么爹不疼娘不爱从小到大只有他孤零零一个人的话。 结果宋大厨粲然一笑,像是小心翼翼地试探似的:“余愁,你说我们是朋友,是真的吗?” 余愁很想说现在不是了,最后还是耐着性子道:“嗯。” “那你明天可以来雨季吃饭吗?”宋北晴开始得寸进尺。 “可以,明天正好有组会。” “那你明天可以等我下班吗?” “我为什么要等你下班?”余愁无奈地看了眼不省人事的宋北晴,最后叹了口气,“可以。” “那我们可以一起散步吗?” “可以。” “那我下次可以陪你一起种花吗?” “可以……你有完没完?” “那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呢?” “可以。” “那一起看你写的小说呢?” “……可以。” …… 所以你们有没有发现,我们秋心同学的歪头杀其实是不经意间跟宋北晴学的,宋大厨的醉酒形象已经在我们家余愁心里挥之不去了。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0章 第20章 第21章 第 21 章 是淮江,淮江难得的大雪天。 他抓起一把雪攥在手心,很快,雪化成水滴从指尖落下。在那样的冰天雪地里,应该是能感受到寒冷的,可身体却像是置身火焰一般,仿佛下一秒就要烧成灰烬,玷污这一地洁白。 “小愁,你不要怕,在这个世上,所有一切都不配成为你的恐惧……” “那你呢?”要是你成了我的恐惧呢? 他很想问问,可瞬息之间场景却迅速转换,他看到一只巨大的笼子,他跪坐在角落,颈间华丽的锁链像发丝垂落,密密麻麻延伸到黑暗中的王座上。 “我说过,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我给你选择,禁闭,还是这只畜生死……” “我死……” 我死不行吗? 他举起手中的刀,重重地划开手腕,“刺啦”一声,血柱喷涌而出,他在黑暗中攀爬,长长血线拖行于后,他想爬向那张王座,求一个原谅。 “余愁,你心软了。”有个人抓住他满是鲜血的手,笑魇如春。 仿若漫漫长夜中透进一丝光线,余愁猛地睁开眼睛,心脏如同溺水后刚刚脱救,不受控制地剧烈跳动着。 有光? 他偏过头,睫毛扫在凹陷的枕头上,原来是忘记关窗帘了。 算了,没力气想。 他揉了揉隐隐作痛的太阳穴,摸了床头柜的眼镜戴上,按部就班地下地起身,双脚摸索着床边的拖鞋,结果半天也没摸到。 这时他才肯低头看一眼,哪有鞋子的半片影子。难道自己昨天光脚进来的?他站起来,试着迈了迈步子,结果迈了半步又收了回来。 不好,腿疼。 算了,是他自己先犯傻的。 他拖着沉重如铅的身体走到餐厅,照常接了杯温水,边喝着边走到窗前,像扛了座山一般,阴着脸准备迎接今天的第一缕阳光。 天气兀自阴沉着,院中的植物却长势正盛,生芽的生芽,开花的开花,檐上的三角梅遮盖成一张雨帘,不远处是含苞待吐的木春菊和酢浆草,大团大团的绣球中间还长着一颗鸡毛头。 鸡毛头? 余愁看着那团鸡毛头,终于肯动动他那颗因备受忽视而兀自叫屈的大脑,却想起昨天的梦来,沉默着喝完杯中水压了压惊。 宋·鸡毛头·北晴此刻正在他家院子里蹲着,双手举着一只狸花猫,那小猫被他抱的不舒服,双脚乱蹬,还作势要咬他,结果宋北晴根本不为所动,那小猫无奈作罢,身体不动了,脑袋歪斜着,一幅任君采撷的模样。 宋北晴听见背后开门的声音,转过身,便看见余愁站在身后,穿着他那身带了点褶皱的小熊睡衣,提了袋猫粮,脸上带着点诧异又似是想笑的表情。 他把小猫抱在怀里,站起来朝余愁笑笑:“早啊余大作家。” 余愁的眼睛仍旧黏在宋北晴的发型上,他那窝头发长的长,短的短,左边鬓角上好像还秃了一块儿,活像被什么动物啃过一样。饶是宋北晴有张青春帅气的脸,此刻也与半个伍佰无异,简直是小混混的plus版。 他故作平静,可笑意还是憋不住从嘴角流露出来:“你这头发……之前孟奕然那根辣椒我就很想问了,这是你们新新人类的潮流吗?” 宋北晴抬起手揪了揪自己的头发,不好意思地笑笑:“这不是珩哥让我把头发剪短嘛,昨天给忘了,我就自己剪了剪,我第一次剪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好不好!” 余愁看他嘴硬,再也忍不住笑出了声:“对,你没有把自己那颗宝贵的头颅削掉就已经很伟大了。” 宋北晴一愣,余愁很少有这么鲜活的笑,眼角弯弯的,右边的脸颊还有一个浅浅的酒窝,不知怎得给人一种他笑得很认真的感觉。于是他也跟着笑起来,结果余愁却冷了脸:“你笑什么?” “啊?”宋北晴的傻笑瞬间凝固在脸上,又纳闷自己为什么要怕余愁呢,随后凑上去理直气壮地说:“你笑什么我就笑什么。” 余愁瞪了他一眼,转过身去给猫碗里倒猫粮:“我笑你傻。” “那我也笑我自己傻。”宋北晴腆着脸答。 余愁不理他:“你一大早不去上班做什么呢?”他拍了拍手,角落里互相打闹的猫咪闻声而动,一起凑了过来。宋北晴怀里的狸猫蹬蹬腿,挣扎着跳到地上开始吃饭。 “现在还早,我们店不是要出新品吗,还剩最后一个星期了,我找只狸花猫找灵感。” “狸花猫?”余愁不解地看了他一眼。 “对呀,郑老板给的主题,狸、猫。‘哦,宋北晴同学,请解读一下狸猫这个主题的内涵,这将是你接下来制作新品的第一步,加油哦’。”宋北晴阴阳怪气地学着郑月沉的话,沮丧地揉了把头发,“更要命的是我前天本来想到点什么,结果给忘了。” “有意思。”余愁站起来,用一只手撑着下巴,食指点了点嘴唇,唇角带着淡淡的笑,“让我想想。” 然后搬出了他的余氏百科全书:“狸花猫是中国的本土猫,季节性多次发情,繁殖力很强,非常活泼好斗,身材适中但四肢强壮有力,而且善于捕鼠,成年之后又不喜欢与人亲近,却时时刻刻像个保镖似的在人的视线范围之内,是种很含蓄的猫科动物。” 余愁瞥了眼宋北晴,后者正盯着他的那根食指发呆:“或许你们老板想要那种反差感强,外表波澜不惊,但在味觉上大开大合的食物……” 余愁放下手,见他仍在发呆:“宋北晴?” 宋北晴像只半个世纪未进食的野兽,如饥似渴地舔舔干涸的嘴巴,半晌才点点头:“嗯……有道理。” “……”余愁抬手摸了下脸,“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 宋北晴咽了口口水,头摇成了一只拨浪鼓,他突然有了一个想法,于是抱起那只狸花,放到了余愁怀里,然后走远一些,眯着眼打量面前这一人一猫,那小狸花在余愁怀里蹭了蹭,然后转过脸来和余愁一起用捕鼠式的犀利眼神看着他,宋北晴啧啧两声:“绝配。” 余愁有些无奈:“怎么,这样你就有灵感了?” 宋北晴笑道:“当然,你简直就是我的缪斯。” 余愁放下猫,抬手推了推眼镜,冷冷道:“缪你个头,进来。”说完转身进了房门。 宋北晴还从余愁那句“缪你个头”里打转,转了大半天才发觉挨了骂,乖乖地跟上去。 余愁让他搬个凳子去洗手间等着,宋北晴看着余愁从一侧储藏室里翻找着什么,不一会儿便翻出一个闪着光的东西,仔细看竟是一把小巧的剪刀,他立刻狐疑地抱住身体,颤颤道:“余余余……大作家,不带一言不合就杀人分尸的哈。” 余愁拿了张纸巾沾水,细细擦拭着手中那把冒着寒光的剪刀,而后冷冷一笑:“哦?我正好需要新的写作素材,这位被迫害妄想症先生,既然你主动撞在我的刀口上,那只好感谢你的献身了。” 宋北晴倒吸一口凉气。 下一秒,他便被余愁不耐烦地绑到了洗手间,按在一把椅子上,还特意让满脸惊恐的宋北晴面向镜子而坐,拿了个毛巾披在他肩膀上,随后手起刀落,剪下了宋北晴的一缕头发。 宋大厨捧着那缕再也不属于自己的组成部分已经成为“物”的秀发,看着镜子里一丝不苟修剪着自己那一窝鸡毛头的余愁,试探着叫了声:“余Tony?” “咔嚓——”冰凉的刀身贴着宋北晴的一侧耳朵擦了过去。 “我劝你闭嘴。”余愁瞪着宋北晴的凛冽目光反射再反射,最终沿着脊柱而下,贯穿了宋北晴的身体。 “哦。”宋北晴不舒服地扭了扭身子,还是忍不住开了口,“我能不能再问最后一个问题?” “什么?” 一粒头发落到宋北晴的脖子里,扎得他有些痒,他想举手去挠,结果被余愁一把拍开。 “专门修习还是无师自通?”宋北晴只好挠挠手。 余愁从镜子里看了眼宋北晴,而后拿了个12mm的推子开始推掉那些明显长短不一的乱发,淡淡道:“你想听实话还是假话?” “都……听听?”宋北晴试探着答。 余愁叹了口气:“我有一段时间很穷,穷得连两个月去剪一次头发的钱都没有,走在街上我要是看了一眼地摊上一块钱两个的苹果都是奢侈。” 宋北晴看了眼余愁腕间那串有些年头,一看便价值不菲的串珠,想了想:“这是真话还是假话?” “假话。”余愁把宋北晴头顶的头发修剪整齐,“真话就是,我是个天才,一般人的审美无法满足我。” 宋北晴无语凝噎,果然很有道理。 宋北晴看着镜子里余愁举起又落下的手臂,白皙的小臂不时从宽大的睡衣袖口露出来,而后又半遮半掩的盖上。他的头发有些长,垂落在耳际,有时会随着转身的动作遮盖住眼睛,轻盈又柔软,宋北晴看了半晌,竟觉得他这幅认真的样子有些熟悉,转而笑道:“余愁你知道除了理发师之外唯一一个给我剪过头发的人是谁吗?” 余愁淡淡道:“是谁?” 宋北晴噙着一丝笑:“我老妈。” 余愁仍不作他想:“所以呢?” “谢谢你让我在遥远的异乡感受到了母爱。” 接着,他明显感觉停在自己耳边的推子停顿片刻,随后以一个不规则的路线划了一下,彻底停了下来。 “嗯?我靠。”宋北晴呆呆地望着镜子里那个傻子。 在宋大厨的语言骚扰下,他右边的鬓角也成功被剃秃了。 余愁也愣了愣,看看手中的推子,又看看镜子里宋北晴那两块不对称的青色头皮,轻声咳了一下:“如果我说还有补救的机会你信不信?” 宋北晴眼泪汪汪地看着余愁:“求余Tony开恩,我绝对不胡言乱语了。” 令宋北晴没想到的是,他那傻帽一样的发型真的在余愁的手里化腐朽为神奇,不仅剃成个干净利落又能突出宋北晴脸型和五官优势的圆寸,还在本人的强烈要求下,在两块倍受磨难的青色头皮上各自刻了一只简笔小猫,很有些痞帅的意思。 宋大厨摸着自己的新发型啧啧称叹,掏出手机咔咔拍了几张自拍:“简直帅出了高度,帅出了风采,这张脸要是去当演员不得分分钟影帝的程度啊。” 余愁也细细打量了一番自己的杰作,结果眉头一皱,颇为遗憾地道:“糟糕,更像小混混了。” 余愁:简直是我Tony生涯中的败笔。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1章 第 21 章 第22章 第 22 章 “啧啧啧,你这发型我都看了三天了,还是不敢相信这竟然是我干娘的手艺。”李知风靠在明档区的墙上,托腮打量着宋北晴的头发。 “帅不帅?羡慕吧!下辈子投胎到我家再说,”宋北晴抡着大勺把菜摆盘放在托盘上,从格口推出去,眯着眼笑了笑,“现在,你有这时间还不如帮忙传传菜。” “哈?” 李知风左手掐腰,右手指指宋北晴,又指指一旁专心致志做菜的王珩,手臂上露出余愁那个已然洗到褪色他又重新涂上去的签名:“我跟你们这些厨子说过多少次了,我不传菜!你跟着珩哥,好的不学学坏的,简直是压榨劳动人民的黑老大和黑小弟!” 宋北晴点点头:“可是你看——”他指指五号桌,桌上坐了三位女生,正朝着他们这边张望。李知风顺着宋北晴的方向转过头,女孩子们面带羞涩地往他们的方向挥了挥手。 “五号桌的客人都在看你呦,为了你的“风驰电掣小蜗牛”们,你不该表示表示么?” 李知风想了想,随后哼笑一声,梗着脖子抹了把头发,拿了托盘单手拖着,装作无可奈何的样子叹了口气:“唉,看来又是我那慕名而来的粉丝们,既然如此,我便去浇灌一下广大女性朋友们的干涸心灵吧。”接着踏着他风流的步伐,转身朝五号桌去了。 宋北晴留意着那边的动静。只见李知风绅士地微微躬身,把菜放在桌子上,几人不知说了什么,很快他的笑容便凝固在脸上,然后她们转过身,其中一个女孩抬手对着宋北晴指了指,又把手机打开给李知风看,宋北晴以为出了什么事,疑惑地朝他们看了一眼,接着李知风便转过头,对宋北晴竖了个中指。 宋北晴左看看右看看,确定李知风的中指是竖给他的,他这是又怎么得罪这人了? 李知风又和她们寒暄了几句,跟每个人都合了张照,然后咬着牙走回档口,调出手机里的一张照片给宋北晴看。 “嗯?”宋北晴愣了愣,“这是什么?谁拍的?” 那是一张偷拍视角的照片,看起来是下午五六点左右,室内光线有些昏暗,宋北晴站在明亮的后厨里,微微低着头,正把手中的一块胡萝卜雕成一朵玫瑰。暖黄的灯光打在他的侧脸,衬得面部棱角更加锋利,鬓角的一只猫咪又让他的周身气质柔和了几分,雪白的身影倒映在明档区的玻璃上,很有些梦幻色彩。 “不错,挺帅的。”王珩和卢越凑过来看那张照片,评价道。 随后李知风又皮笑肉不笑地划了下屏幕,只见另一张照片上,宋北晴站在前厅的桌子旁,侧着身体,单手撑在餐桌上,正笑着对一个人说话,而坐着的那个人赫然是前天晚上顺路来店里吃饭的余愁。照片里只有余愁的背影和半张侧脸,可这偷拍的人竟然神奇地捕捉到了余愁的笑脸,还是抬起头和宋北晴对视的那一瞬间! “这,这谁拍的?”宋北晴心砰砰直跳,他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余愁的那半张侧脸,因为是逆光,他原本乌黑的头发边缘镶嵌上一抹金色的光边,瞳色更浅了,变成淡淡的黄色,眼睛弯弯的,笑起来就像是一杯日暮降临前略显慵懒的鸡尾酒。 靠北,竟然能抓拍到这么神奇的角度,这姐姐绝对是专业人士吧。 “嘻嘻,别着急哦。”李知风假笑两声,接着退出界面,露出了那篇帖子的标题: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雨季不再来! 这帖子正文写得直白:今天去吃一家新开不久的私房菜馆,结果被痞帅厨师小哥哥帅到了!好吃的饭配上好看的颜,还有好听的音乐,主播感觉晕乎乎的(升天升天)。PS:驻唱小哥也潮潮滴,我是不是捅了帅哥窝哈哈,酒品推荐点first love,香水柠檬超级好喝,店内环境也很适合打卡哦。雨季给我火! 再看看右下角,10万 点赞,1万 收藏,3千 评论。 评论1:主播光看帅哥了吧(奸笑),记得把食物的照片放上哦。回复:哈哈码上! 评论2:果然寸头才是检验男人颜值的标准,真的好帅,狠狠心动!想去。 评论3:咳……没人觉得那个侧脸小哥更是秀色可餐吗? 评论4:你觉不觉得这个侧脸的男生有点熟悉,是不是好像学长哈哈@小土豆13672 评论5:人生第一次想变成一根胡萝卜…… 宋北晴呆呆地看了一眼李知风,可餐你个大头鹅,靠,这大姐竟然敢往社交平台上放余愁的照片?此刻他的敬佩之情再也不复存在,皆是后院失火的愤懑。 “干爹,恭喜你,你火了。”李知风如是说道。 卢越欣慰地拍拍宋北晴的肩膀:“宋老弟你也是吃上颜值这碗饭了,收拾收拾升咖吧,我会替你守好雨季实力派阵营的。” 王珩点点头:“怪不得这两天店里来的人多了些,怪不得莫名其妙多了不少无效顾客。” “我再也不是雨季最受宠的小蜗牛了,”李知风脸鼓成河豚,“我要把这个帖子发给余愁学长看看,离间你们的关系!” 宋北晴听得一愣一愣的,半晌才反应过来:“不是,你怎么会有余愁微信的?” 李知风嘿嘿一笑,找出余愁的对话框,接着点了发送给宋北晴看:“当然是我主动要的。” 宋北晴无语地瞥了眼李知风,而后一直盯着那个对话框,眼睁睁地看着顶端的文字变成“正在输入”,又来来回回地读了好几遍对面发过来的消息,突然老脸一红,咳了一声。 “你怎么了?”李知风纳闷地把手机转过来,看了眼对话框,霎时如坠冰天雪地。 余愁:拍的挺好的,看来你们店最近业绩应该会不错,恭喜。 李知风:“……” 宋北晴叹了口气:“唉,我是不是应该去找沉姐谈谈,该给我涨工资了呢?” 李知风:“我干娘还是太善良,他肯定是错误地以为我也觉得这张照片很帅,所以在友善地附和我,绝对是这样。” 宋北晴露出慈爱的微笑:“这位潮男,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很高兴下一辈子能把我的优良基因传给你哦。” 李知风摆摆手:“还是算了吧,我可不能英语只考十分,干爹呀,智商也是检验一个人魅力的重要标准。” 宋北晴瞪大了眼睛:“你怎么知道的!” 李知风挥挥手走了:“当然是我干娘告诉我的喽。” 宋北晴张着嘴愣在原地,不断思索着余愁是在什么语境下会跟李知风说这件事的,最后死活也没想出个所以然,王珩在他面前挥挥手:“喂,考十分的那位,小心点,你下巴掉锅里了。” 宋北晴无奈地看了眼王珩:“珩哥嗷呜~” - 今天是宋北晴值班,他本来想让余愁来店里吃晚饭,可余愁说编辑催稿,自己一天都得待在家里写东西,说自己晚上会去附近买些吃的。 宋北晴也敷衍地点点头说好,却对这人根本不会按时吃饭这件事心知肚明。他早就熟知余愁这个人的习惯,早饭能不吃就不吃,午饭不饿就不吃,晚饭本来就不用吃,近一段时间来被宋北晴硬塞着按时吃了几顿饭,脸上这才有了几分血色。 他不禁想,也就余愁现在还年轻,要是在这样过个几年下去,他一定会英年早逝,秀发不永,到时候连风化都不用直接变干尸了。 呸呸呸! 他扇了自己一巴掌,默念了几遍“余愁活到103、余愁活到103”,然后选了几样菜,准备做个便当带回去。等到了晚上8点半左右,前厅确定不会再有客人点餐了,他收拾好厨房,跟小梅她们打了招呼便准备下班。 等他提着便当走到门口,就见一个人倚在门口,指尖掐着一支烟,烟雾升腾里是一张面容有些冷厉的脸。 “虎哥?”宋北晴诧异地叫了声。 杜若寅撇过头,有些疲惫地朝宋北晴笑笑:“下班了?” 宋北晴点点头:“你怎么还没走呢?”这几天杜若寅都是晚上来店里唱歌,他还以他已经走了,没想到只是换了身衣服,此刻西装革履,脚蹬一双berluti,俨然一幅贵公子模样。 杜若寅晃了晃手里的车钥匙,笑道:“你不是住在建设路附近吗?我正好到那边有事情,一块送你回去。” 宋北晴跟着杜若寅到了停车场,等看到他上了那辆迈巴赫时,宋北晴才啧啧两声:“虎哥,我现在终于对你的财富有了实感。” 杜若寅敲敲窗户,笑骂:“去你的,我不过一个啃老的,赶紧滚上来。” “得令!”宋北晴立即开门钻了上去。 杜若寅在青大念法律,再过半年也要毕业了,他的那个男朋友好像大他几岁,也在青大读医学研究生。宋北晴时常很诧异,他实在想不明白自己一个学渣是怎么捅了青大的马蜂窝的,还各行各业各式各样都有。 他开始没话找话:“虎哥你这么晚了还有什么事情啊。” 杜若寅神情明显有些不耐烦:“我爸让我去参加一个应酬。” “哦,真是辛苦啊,那……那嫂……嫂子最近还好吧?”宋北晴狠了狠心,拿出了过年问候七大姑八大姨的架势来。 “嫂子?”杜若寅嘴角涌出一丝笑意,似乎对这个称呼颇为满意,“他天天吃好喝好美男在怀有什么不好的,要是谁敢让他不高兴就算是我自己我也得打的他满地找牙,我跟你说……” 宋北晴默默叹了一口气,他果然很喜欢这个话题。 接下来的短短十五分钟里,杜若寅声情并茂地向他普及了“我和你嫂子的血腥爱情故事”以及追男人的100条小妙招,比如“男人打你你就使劲儿亲”啦,比如“男人在床上说不要都是假的”啦,再比如“男人有钱才能掌握床上的话语权但千万不要在事后送礼物”啦,宋北晴听他虎哥的“恋爱血泪史”听得面红耳赤,可匪夷所思的是,有些内容他竟然听进去并默默记在了心里。 “到了,好徒儿,今天师傅跟你说的话可都是千金不换的,你回去一定要好好学习仔细复盘,对你将来一定大有裨益。”杜若寅把自己讲得精神焕发,哪还有半点为应酬所困的模样。 宋北晴尴尬地点点头:“好,谢……师傅送我回来,开车小心哈。” “好,明天见!” 杜若寅的车跑远了,宋北晴松了一口气,看看手表差不多九点钟,他甩甩脑子里的黄色无机物进了巷子,远远望见余愁家透出微弱的光线,于是脚下快了几步。 他小心翼翼地迈过栅栏,敲了敲门,结果过了一分钟也没人应声,于是走到窗边朝室内张望,这一望心顿时凉了下来。 落地灯昏暗的光线里,那张巨大的地毯上四处散落着几张纸,余愁倒在地上,左侧额头有一个已经不再流血的伤口,他手中虚虚握着一支笔,单薄的身体躺在冰冷的地面上一动不动。 余愁,余愁死了? 霎时间,一阵可怖的恶心感袭上喉头,心脏在胸腔里剧烈跳动,像细细麻麻的针依次扎进身体每一个毛孔,过去那挥之不去的记忆重新涌进脑海,宋北晴忍着疼用力拍打窗户: “余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