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鄞一边笑盈盈说着,一边慢悠悠在袖袋里摸索。
元恪觑见孟书琰还有一段距离,出手如电击向萧鄞,萧鄞马上翻掌迎击。二人在袍袖遮挡下,打得有来有回,那枚牛骨牌却不堪重负,在二力夹击下化作齑粉。
萧鄞大惊:“广平侯这是何意?”
元恪冷笑:“本侯虽不才,却也受贵国君邀请而来,由不得你诬陷。”
孟书琰将将走拢,只见微黄细粉漫天翻卷,萧鄞正长眉微挑,满脸嫌弃拍打衣袖沾上的粉末。
“啧,新裁的衣袍,我头次穿呢,贵客就算嫉妒,也不该这样失礼”,他叹了口气,真诚地劝解,“对女孩子要温柔,你这样粗暴,只会将公主越推越远。”
元恪:“……”
然后,当着众目睽睽,他气定神闲伸向另一个袖袋:“我记错了,放这边的。”
孟书瑶:“……”
元恪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碍于孟书琰在前,自己又被侍卫团团包围,不好再轻举妄动。却还是忍不住,死死盯着萧鄞手中动作。
萧鄞笑意婉转,慢吞吞从另一只袖袋,取出一块长两寸、宽一寸的方正牌子。
由上好牛骨制成,洁白泛着微黄,货真价实的——牌九。
还是个九筒。
元恪松了口气,旋即反应过来,心头一寒,满眼惊恐看向孟书琰。
从萧鄞出声诈元恪开始,元恪已乱了分寸。孟书琰一直关注他一举一动,见他先紧张再轻松、最后惊恐,心下已明白大半,有些庆幸萧鄞没真拿出个什么来。
于是,冷冷盯着元恪,思忖半晌后,语调平稳、沉声道:“看来广平侯在灵昌水土不服,以至于突发谵妄。朕不舍至极,却也不得不忍痛割爱、央求广平侯归国,代朕问候贵国君安好。”
两个时辰后,禁卫军将彩云楼团团围住,光天化日放了一把大火,随广平侯来灵昌的所有仆从护卫,尽皆“不幸罹难”。
当天黄昏,禁卫军与宫廷侍卫各派遣百人,持虞王手谕,沿途各城池部落倾力相助,“护送”翊广平侯元恪至珪山大渡口,孤身一人光零零遣返归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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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萧鄞在卢昭君私宅前停下车马,推门而入。
走过大门正对的石刻影壁,一树桃花开得正热闹,浅粉瓣尖还凝着剔透露珠。树下那红衣美人蓦然回首,他不禁愣怔片刻。
他心跳一漾,蓦然浮起那句人尽皆知的诗: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小巧的鹅蛋脸,肤白粉腻、眉如翠羽,杏核圆眼无辜中透着慧黠。令他无端想起自己狩猎时,撞见的那只灵动小鹿。
果然如传闻那般,带刺玫瑰,又香又美、却扎手。
倒生得一副好样貌。
可惜是个黑心肝,白瞎一张好脸。
“多谢萧公子昨日仗义相助”,孟书瑶在树下石桌旁坐下,款款做了个“请”的姿势,“昨天情势危急,没能问候,伤势如何?余毒可清?”
萧鄞十分客气地坐下:“多谢公主挂心,已无大碍。”
石兰摆杯盏,杜蘅烧水,清茶斟好后,二人施礼告退。
孟书瑶眉眼带笑看了他片刻,反手从发髻拔下一物,双手捧至萧鄞面前:“听卢氏表兄说,萧公子仍未婚配,不若考虑考虑?”
藕粉玉玲珑剔透,簪尾精雕细琢九朵桃花,正是无数青年才俊趋之若鹜的那支桃花簪。
萧鄞垂眸,她素手白净、玉簪温润,他却仿佛看见那晚喷溅的血。
他咽了口唾沫,勉强挤出微笑:“公主看上我什么?我改。”
孟书瑶言简意赅:“脸。”
萧鄞无言以对,讪笑摸了摸自己脸颊:“这个……似乎不好改。”
其实她说的很在理:当驸马,只要出身没差到让王室蒙羞,最重要的就是赏心悦目,会伺候人、会哄公主开心。
以她之出身,也用不着什么高贵姻亲为自己加持。
萧鄞没有接簪,徐徐问出第二个问题:“所以,广平侯与公主究竟有何恩怨?”
“他变着法想弄死我,我也绞尽脑汁想把他剐了”,孟书瑶不假思索道,表情风轻云淡,“连累萧公子实属意外,往后我定倾力相护,使你不必牵涉其中。”
“看来,公主在昇阳受了些磋磨”,萧鄞的眼黑偏多,看起来很深,尤其是带着探究意味、目不转睛盯着某人的时候,忽然眉眼微弯,眼波流动,冰冷笑容成温煦。
“公主既已拔簪相赠,草民自不能辜负这番青眼,只是——为何今天单独赠簪?”
孟书瑶笑了笑:“半月前夜游白鹭台,你特特提前授意老板说出那番话,况且你一直打理家业店铺,短什么也不会短几两茶钱……”
哪个茶肆掌柜不是人精,若非提前得了授意,能说出哪种让女伴拈酸、让客人难堪的话?
果然,萧鄞露出尴尬笑意:“公主聪慧。”
“昨天雅集,你又特意迟到,还穿得那样……特别”,孟书瑶注视着他表情变化,目色幽沉,“若我昨天众目睽睽给你,岂不是把你架上去了?”
萧鄞目中掠过惊讶,带出一丝苦笑:“公主为君,在下为民,什么为难不为难?”
“那又如何?”孟书瑶轻笑反问,“无论是高坐云端的王侯公卿,还是谋生尘土的贩夫走卒,只要是个人,都有拒绝的权力。”
萧鄞唇角笑意凝固,眼中多了些不一样的神采。
“你若是有什么难处,随时来重华宫找我商议”,孟书瑶款款站起来,将桃花簪推到他面前:“三天时间,慢慢考虑。”
语罢,她施施然转身、走向大门,海棠红的裙摆在空气中旋出优美圆弧,香风久久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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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昭君走进重华宫时,院中的海棠满树繁花、香雾空蒙,孟书瑶坐在树下,左手执一块香樟木,右手拿刻刀、一点点雕着。
薄如蝉翼的刨花轻轻翘起、再被削落,窸窸窣窣飘洒到裙子上,像一群雪白的蝴蝶。
她手边摆着各色不算成品的成品,歪瓜裂枣看不出形状,似乎,她只是单纯为了削木头玩。
孟书瑶忙起身振衣、对她施礼,又将她往主座上让。卢昭君从小活得淡泊,从渝安到灵昌一路相伴,只将孟书瑶当作身份高些的好友。如今虽荣登高位,却一时没适应这身份变化,颇有些不自在,只慢慢在侧边座位坐下。
孟书瑶猜到她来传信,替人尴尬的毛病又犯了,但转念一想,萧鄞和她都不尴尬,自己有什么过不去的,于是弯了弯唇角:“嫂嫂这次来……”
卢昭君喜上眉梢:“陛下刚拟好赐婚圣旨,等你看一眼就传到宗正寺,定远那边传来消息,萧氏族老们今日刚动身,过个十来天就到灵昌了。”
观察着她神色,卢昭君又问:“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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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你喜欢什么新奇玩意儿,三哥近日要去一趟珪山,托我先向你打听好,他婚前置办回来。”
孟书瑶唇角不动声色抽搐了几下。
这速度……
她也不过试试,早做好被拒绝的打算,并且已在纸上列了第二、第三、第四人选。可这萧鄞答应之干脆,操办之利索……他前些天故意躲避的理由呢?他坚守的原则呢?
原则,就是用来打破的!
萧鄞生动阐释了这句真理。
事已至此,是时候更细致地了解,这即将成为她驸马的人。
先前她不过与卢昭君闲聊,初略知晓萧鄞的性情能耐。如今细细谈来,还有很多不足为外人道的缘由,说起来倒有几分难堪。
较真起来,萧鄞连庶子都算不上——他的生母是一名女奴。来历无从得知,只知十分貌美、而且不是萧氏家生子。
废话!同一个爹,萧家主母卢夫人是个端庄美人,萧鄞却比萧郁好看得多,自然是生母功劳。
萧策在某位贵人府上做客时,阴差阳错结识一貌美女奴,春风一度珠胎暗结。虞国一向有蓄养家妓的风俗,原本也算不得什么,偏偏萧策那段时间招惹了一帮御史,见缝插针堵着他参。
参他的理由很简单:那位贵人是孀妇,女奴也不是什么家妓,是正经的医女。
于是,常事变丑闻。
萧策被参得连降三级,医女也并未落到好。世事就这般不公平,丑闻压下来,于地位高的不过名声受损,于地位低的却是滔天大祸。
以往,这等丑闻闹大了,主家为示门风清正,善心些的只将孩子处理掉、赶走女奴,残忍些的直接连母带子当庭杖杀。
这桩事却不知怎地,医女居然保住腹中骨血,还将孩子好好养到五岁。
天道好轮回,萧策骑马秋猎时伤到根本,膝下却只有一儿三女,对于世家大族实在不够看。
而且,独苗苗萧郁幼时体弱多病,非长寿之相。
萧策仍不想认这儿子,宁愿从旁支过继也不认。
他身为望族嫡长子,在嘉奖奉承中长大,仕途通达,骄傲了半辈子。第一次栽这么大跟头,认定萧鄞是克父的晦气玩意儿,既然已担了恶名,何必再将这孽障招回家打自己脸。
最终,是卢夫人求族中耆老作保,将萧鄞认了回来——庶子和嗣子,她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
萧鄞一天天长大,像个烙进骨子里、难以抹去的耻辱,让萧策如鲠在喉。虽在默许家宅养着他,却一直未上族谱,对这外室子极尽冷言冷对。
但萧鄞就像一株天赋异禀的野草,只要给一缕阳光一滴养分,就拼了命向上生长。更难得的是,他身上没有半分被厌憎留下的阴暗,反而十分开朗有趣、伶俐嘴甜,与谁都能搭上几句。
之前每每提及这茬,卢昭君无不遗憾:“家中叔伯都说他也算好苗子,可惜出身不好。”
孟书瑶不以为意:“也不知这庶孽的歪风邪气从哪儿开的头,依我看,出身低微的良材、倒比出身高贵的草包强百倍。”
卢昭君摇头叹息:“所以可惜……才华好性格好,却偏偏无家族支撑,明珠暗投。”
每个家族资源有限,除非嫡长子太脓包,庶子一般得不到多大支持,可萧郁的能耐才学也是实打实。
于是,萧鄞另辟蹊径,跑去干世家大族不屑的末流——商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