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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流血

作者:昭昭的猫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下了晚自习回到家,时钟已经指向九点半。


    妈妈煮了银耳莲子羹,放在饭桌上,还温着。


    秦遇蹑手蹑脚拿出碗碟,一回头,看见睡眼惺忪的秦征站在身后。


    秦遇拍拍胸脯,“吓死人了!这么晚了还不睡,小心长不高。”


    说着拉开椅子坐下,给自己盛了一碗莲子羹吃起来。


    秦征舔舔嘴唇,“我也想吃。”


    “行行行,你坐好,别乱动,妈妈今天身体不舒服,不要吵醒她。”


    转身去厨房拿了一只碗,给秦征盛好,放到他面前,回到自己座位,发现碗边放着一只香包。


    香包有半个巴掌大,用仿古的缎子制成,里面塞得鼓鼓囊囊,散发出淡淡的薰衣草味道。


    “这是你放的?”


    她疑惑地看向秦征,秦征嘴里塞满了吃的,一边嚼一边点头,等咽下嘴里的食物,才说“给你的,听说薰衣草能安眠,你昨晚大喊大叫的,把我都叫醒了。”


    秦征的话让她想起昨晚的梦,梦中穆逢在暗巷中遇害的场景历历在目,叫她想起来仍忍不住心悸。


    秦征把香包凑到鼻下闻,薰衣草的味道更重了,是廉价的人工香料,校门口的精品店里有类似款式,常引得一群女同学围着挑来选去。


    念头一转,她看向秦征,“你怎么会想起买这种东西?”


    秦征一边吃一边含糊地说,“同学送我的。”


    秦遇笑了,“女同学?”


    秦征满不在乎地说,“是啊,我同桌赵晶晶送的,我根本不喜欢这种东西。”


    说完,一推碗,跳下椅子。


    “我吃饱了,去睡了,对了,赵晶晶说把它放在枕头下,就能睡好,你今晚千万别再大喊大叫了。”


    秦征说着,揉揉眼回了自己卧室。


    秦遇拿起那只香包,在暖黄色夜灯下端详。


    机织的飞鹤图案,边角有脱线,束口袋抽绳末端的金色装饰,有些许掉色。


    不值钱的小东西,却承载着人最纯最真的感情。


    小小直男还没开窍,女同学的好意,难免被浪费。


    不过,她会好好利用。


    她把香包郑重放到枕头下。


    睡到半夜,口渴醒来,她去客厅倒水,经过爸妈的卧室时,看见门缝里漏出光来。


    她以为妈妈醒了,正想敲门进去,听见里面响起交谈声。


    原来,是爸爸出差回来了。


    她贴在门边,竖起耳朵仔细听。


    “……先是两万,又是三万,这次居然要五万,我们有多少钱能填这无底的窟窿……”


    是妈妈的声音,少见的生气。


    “总不能见死不救,志刚是大哥唯一的儿子,你也知道,大哥这两年生意不顺,咱们做长辈的,总不能眼睁睁看他进那种地方。”


    爸爸的声音饱含无奈,随后长长叹了一口气。


    “咱们的两个孩子,从没让你操过心,倒是成天为这个不成器的侄子奔走求人。”


    “素云,这是最后一次,我保证……”


    爸爸叫妈妈的名字,试图安抚她,秦遇不想再听了,默默走到客厅,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返回卧室。


    秦志刚是她的堂哥,大她6岁,照说早该考上大学了,可他一再留级,如今还在十三中读高三。


    上一世,这位游手好闲的堂哥因为欠下巨额赌债,逃离家乡,四处躲藏,始终未婚。


    可是在她小时候,堂哥也曾带着她和堂姐四处玩,捉了蚂蚱串起来给她们烤着吃,还慷慨地把自己的压岁钱拿出来,给她买了人生中第一支钢笔。


    一只墨绿色暗尖钢笔,英雄牌的。


    因为这些事,她对他始终存有一丝亲情滤镜。


    秦遇睁大眼睛,盯着头顶的天花板发呆,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沉沉睡去。


    转眼一周又过去,秦遇对重来一遍的高中生活,越来越得心应手。


    这天是周二,晚上七点,晚自习刚刚开始,因为班主任不在,教室里的气氛十分松散,有人在写作业,有人在看课外书,也有人在低头窃窃私语。


    写完数学卷子,秦遇伸了伸懒腰,从书包里摸出随身听,把磁带翻个面,按下按键。


    对她来说,边抄英语单词边听歌,算是学习中最轻松的任务。


    姚摇照例在看她的漫画书,这次是NANA,看到好看的情节,她就会激动地跟秦遇分享。


    “这张莲好酷啊,快看快看,小遇。”


    “哪里哪里,让我看看。”


    秦遇好奇地凑过来,就在这时,教室前面的门猛地被推开,门板打在墙上,发出“哐当”一声巨响,一个男生激动地跑到讲台上,上气不接下气地喊“加时赛了,加时赛了,一球定输赢!”


    “咱们班和高三(五)班的篮球赛,最后冲刺了,快来加油啊!”


    秦遇这才看清,这个男生是本班足球队的成员金国修,他个头虽小、速度却快,绰号“飞毛腿”。


    金国修这一吆喝,全班都骚动起来了。


    “快,跟我去看,给咱们班加油啊!”


    说完他就跑了出去,班里大部分同学也都跟了出去,秦遇起身往窗外看,果然看见篮球场上站了乌泱泱一群人。


    秦遇和姚摇对视一眼,放下手里的书冲出教室。


    教室里瞬间空了一多半,班长蔡志文这才后知后觉地站起来,试图维持秩序。


    “教室又不是市场,请各位同学维持安静!啊呸呸呸!”


    不知是谁从讲台上顺了一只粉笔,准确地丢到了蔡志文大张的嘴里,害得他吐了半天,等他再抬起头来,教室里剩下的人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秦遇知道,为什么班里会倾巢而出。


    他们班自发组织的足球队,在过去的两周里,跟高一、高二多个班级举行了友谊赛,结果是,全部胜出。


    此事引起了高三(五)班球队的注意,毕竟,这支球队是七中公认的王牌球队,因此,高三(五)班主动向高一(二)班发起了挑战,但挑战的项目不是二班最擅长的足球,而是篮球。


    众所周知,高三生比高一生高出一大截,身高上的绝对优势,在篮球比赛中至关重要。


    高三(五)班的主力球员,还曾在本城高中生篮球联赛中拿过名次。


    所有人都以为五班稳赢,没想到的是,高一(二)班始终紧咬分数,直到把对方拖入加时赛。


    以弱胜强的奇迹,谁都想看。


    三分钟的加时赛,双方寸步不让,比分始终是0:0。


    最后10秒,球传到了穆逢手里,此时,他还在三分线外,高三(五)班的队员已经迅速回防,在篮下筑起铜墙铁壁。


    而他的队友还没赶过来。


    想要靠一个人的力量,在10秒之内突破重重防线,连过数人,并把球投进,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穆逢没有一丝犹豫,果断扬手,球飞离他的手,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弧线,向着篮筐飞去。


    这一刻,原本喧嚣的围观者,全都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等待命运的裁决。


    秦遇也紧张地握紧了双手。


    就在这时,站在她身边的一个男生因为过于激动,扯掉了随身听上的耳机,歌声哗哗流淌出来。


    “……


    I don''t care who you are,


    where you are from,


    what you did,


    as long as you love me


    ……”


    是后街男孩的《As Long As You Love Me》。


    在全场安静的氛围中,歌声无限放大。


    男生手忙脚乱地按暂停、找耳机,引起周围一小片骚动。


    秦遇踮起脚尖,前面的人一移动,挡住了她的视线,她看不见球了。


    就在这时,也不知是谁喊了一声,“进了!”


    “进了!”


    “进了!”


    声音像涟漪一样在人群中扩散,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高一(二)班的同学激动地又跳又叫,秦遇和姚摇握紧彼此的手。


    穿过挤挤挨挨的人群,她看见穆逢那高举的手臂,在空中用力一握,接着,他的队友跑向他。


    比完了,结束了,高一新生打败了高三的王牌球队,不出意外,这场以少胜多的赛事会在校园里流传很久。


    秦遇看见高三(五)班的队长,一个长得像大猩猩似的男生走近穆逢,接着,前面人头晃动,她又看不见了。


    “走吧,摇摇。”


    她拉起姚摇的手,正想转身离开,前方传来数声尖叫,接着,周围的学生骚动起来。


    “打起来了!”


    她听见有人这样说。


    “高三的说裁判不公平,说我们班的人打手……”


    “我们才没犯规!”


    欢快的氛围一扫而空,球场上的两方队员扭打在一起,她站得远,加上校园里的路灯昏暗,根本分不清谁是谁。


    气氛愈演愈烈,就连来观战的双方班级之间也彼此敌对,从怒目而视到唇枪舌战,为各自的球队发声。


    剑拔弩张之际,有人高喊一声“宋土豆来了,快跑!”


    秦遇转头向校门口看去,果然看见一个矮胖的人蹬着自行车进来。


    离远了看,确实像一颗圆滚滚的土豆。


    围观的同学哄一下作鸟兽散。


    秦遇抓起姚摇的手拼命往教学楼跑,她们的教室在二楼,一群人的脚步声在楼梯上同时响起,混乱又响亮,惹得其他班的同学频频探头。


    回到座位上,秦遇的心跳得像要炸开一样。


    透过窗户,她看到宋有才正在球场上训斥两班的球员。


    姚摇从桌洞里抽出一本漫画,“等着吧,待会老宋肯定要大发雷霆。”


    像是为了印证姚摇的话,不一会儿,宋有才果然黑着一张脸走进教室。


    他把手背在身后,表情严肃的在班里转了一圈,然后到讲台上站定。


    “晚自习时间跑出去看球,反了你们了!你们眼里到底还有没有课堂纪律?”


    “不要以为法不责众,我就会放过你们!我告诉你们,凡是刚才不好好上课,跑出去看球赛的,全部给我把语文书上的古文抄一遍,抄不完不准下课!”


    全班同学都露出吃了苍蝇的表情,只有一个人不同,喜滋滋地高举右手。


    宋有才叫出他的职务,“班长,你说。”


    蔡志文的一张白脸因为激动涨得通红,他一边起身,一边飞速翻着手里的笔记本,“报告老师,我已经把刚才旷课的所有同学的名字都记下来了,根据统计,班里包括我在内,只有五个人留在教室。”


    说到这里,他骄傲地挺直了背。


    周围同学向他投去鄙夷的目光。


    “做得好,班长就该做全班的表率,我很欣慰,至少我们班还有你这样的好学生。”


    蔡志文笑得越发开怀,上台把名单交到宋有才手里,从讲台上下来时,下巴高抬,仿佛一只骄傲的孔雀。


    “卑鄙小人,只知道做老师的走狗。”


    姚摇低声咒骂,可是宋有才的骂声更响,穿透墙壁,从走廊传过来。


    “上课时间打球赛,啊?”


    “比到最后居然打起群架……”


    “各个写检查,记大过!”


    “叫你们家长来学校!”


    “你们这样不学无术,将来就只能去工厂拧螺丝,去街上做小混混,出去别说是我的学生……”


    宋有才的谩骂一声高过一声,夹杂着噼里啪啦的打声,秦遇听着都觉得疼。


    宋有才确实在打人,把本班足球队里的八位成员,从头到尾挨个打了一遍。


    前六个人都老老实实受着,到了第七个,却碰上了硬茬。


    宋有才高高抬起的手还没落到穆逢身上,就被他抬手制住。


    “你敢对老师动手?”宋有才气得几乎跳起来,眼前这个十五岁的学生比他高一头还多,他只能仰着头看他。


    意识到这一点让他的怒火又添三分。


    “是老师先对我动手的,宋老师,打学生是犯法的,这点你该不会不知道吧?”


    穆逢视线下移,斜睨了他一眼,一双冷淡疏离的眼睛里,明显带着不屑。


    十五岁的少年,个头已经窜到了1.8米,气质冷冽,野性难驯。


    宋有才卯足了全身的力气,使劲往下压右手,眼前的少年只用一只手就轻松制住他,让他无法前进分毫。


    “老师,是高三(五)班先动手的,我们只是自卫啊!”


    站在最后的大黑一开口,给宋有才解了围,宋有才一边咳嗽,一边收回手,走到大黑面前训斥道,“就算这样也不能动手,你们应该找老师,找教导主任!”


    大黑比穆逢还高,更壮士,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站在他面前,宋有才觉得更有底气。


    穆逢不再说话,把头转向一侧,凝视窗外的夜色。


    快10点的时候,秦遇总算收齐全班抄好的课文,抱着一摞作业本送到三楼的办公室,到了那里才发现,办公室的门锁着,宋有才早就回家了。


    秦遇无奈地摇摇头,又把那堆作业抱回了教室。


    姚摇还在座位上等她,两人一起关灯出了教室。


    从校门口出来,她们一个往东,一个往西,挥手道别。


    秦遇一手骑车,一手放到嘴边吹了吹。


    天冷了,晚上不戴手套骑车,十指冰凉。


    就在这时,余光瞥见身后有黑影一闪,接着,车子一沉,有人坐上了她的后座。


    秦遇已经猜到了是谁。


    “你怎么又坐我的车子?”


    “因为你爱管闲事,就多帮我一次吧。”


    她一边努力蹬车子,一边问,“你的摩托呢?”


    “轮胎被人扎了。”


    穆逢的声音淡淡的,听不出情绪。


    秦遇想了想,明白过来,“高三那些人干得?”


    “也许吧。”


    夜风从身后吹过来,带来一股凉意,淡淡烟草味,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血腥味。


    秦遇抬起鼻子努力嗅了嗅,确认这血腥气就来自身后的人。


    “下车!”


    她停下车子,转身看跳下来的穆逢。


    “你流血了?”


    穆逢已经跳下车子,听到她的话,他摇了摇头。


    少年在路灯下抬起头,昏黄的灯光打在他身上,在路上投下一道长长的影子。


    路灯给他的五官镀上了一层柔光,让他的神情看起来不像平时那么冷淡,难以接近,反而透出几许柔和。


    借着路灯,她看清他嘴角有一点血迹,脸上有两处擦伤,接着,她的视线向下移,在看到他的手时,轻轻“啊”了一声。


    他的左手手背正在流血,伤口虽然不深,却是一片鲜血淋漓,看着叫人心惊。


    穆逢立刻把左手揣进兜里。


    秦遇紧张地说,“得赶快去包扎。”


    穆逢抬抬下巴,示意她往右边看,那里正好有一家诊所,门口的灯牌在夜色中一闪一闪的。


    “就送到这里吧,谢谢你,好学生。”


    穆逢说着,抬腿向马路右边走去,走到路中间时,抬起那只没受伤的手在空中挥了挥。


    红发少年的身影在夜色中越走越远,秦遇盯着那清瘦的背景,不知道为什么,竟读出几分孤独。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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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 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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