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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作者:无敌波霸奶茶本书字数:39K更新时间:2025-06-08
    “小沈,快入冬咯,俺家的肉不太够,你这回进山能不能多打点肉卖给俺?”


    沈知墨停下脚步,回头望去,只见远处孙二娘喘着粗气追在她后面,摇摇招手,见她回头后却也不再上前。


    沈知墨人如其名,墨色的眸子一瞬不瞬,让人看不透。


    “俺家这回多做了两套衣裳,到时候一并给你!”孙二娘被她看的又敬又怕的,生怕她不答应,忙说出自己的报酬。


    沈知墨点了点头,提着猎刀往山里走。


    说来也好笑,沈知墨这名字和人完全不沾边。


    父母取名知墨,知墨,不说博古通今,但也应是舞文弄墨之辈。


    可惜,沈知墨写不出一手好字,就连识字都只会一些基础的。


    不过在这山岗村里,会识字,会写字就是一件顶了不起的事情了。


    山岗村是个偏远的小山村,距离京师约莫要行一个月的路程,最近的城镇都要走上三天。村里老一辈人只记得沈氏是在一个雨夜入的村,沈父带着大了肚子的沈母入村没多久就生了沈知墨。


    虽然雨夜两人落魄,但村里何时见过那么柔段的衣料,第二天忙不迭的撺掇着人头趴在墙头上看这户沈家夫妇,就连村里的地都因为要买的人是他们贵了一倍。


    带来的钱买完地和房子就不剩多少了,沈父在外耕种,沈母因生产时没调理好,落下了病根,隔三差五就有点毛病,只能在家带着沈知墨,偶尔帮村里人写写书信,和村中人不说相熟,但还算有所往来。


    生活虽然拮据,好在夫妻两人都不是很在意,自得其乐。


    沈父茶余饭后与沈母耳鬓厮磨,偶尔也会指导沈知墨识字。


    沈知墨识字没多久,刚学了自己名字如何写,谁知道第一次写自己名字就是沈母的冥碟。


    大睁着眼看着一头乌发的沈父一夜白头,忙前忙后操办一切,原先挺拔的身子都佝偻了。


    沈母去了后沈父忙于谋生就疏忽了沈知墨的教书识字,到沈父撒手人寰时,沈知墨也就只会沈母教过的那些字。


    本幸福的三口之家,陡然间就留下个小屋,和孤零零的沈知墨一人。


    一看偌大的房子就剩一个女娃娃,村里不少人都起了收童养媳的心,但又嫌她们家晦气,眼瞅着沈知墨长得一般,也就一户人家问了被拒后就没人再提了。


    沈知墨刚给沈父安葬,村里就将她赶到了村尾的老王头猎户旁边的小破草房子住。


    老王头是方圆十里有名的猎户,平日捕猎杀生,煞气重,今天能杀畜生,指不定明天就能杀人呢。村里人原先想让他搬离村子,去山脚住的,可念着这村里打猎好手就这么一个,得罪了老王头那以后吃肉可难咯,于是作罢。


    俩煞星,凑一对,正好的。


    原先的沈氏小屋被村里人用安葬费的名义收了去,没过多久摇身一变成了村里的祠堂。


    “你瞧呢,有的人连畜生都不如。”


    老王头喂着鸡,手刚摇晃着碗走出伙房,鸡群就咕咕咕的叫着围了过来。


    老王头招了招手,示意沈知墨去喂鸡。


    “瞧你那小手嫩嫩的,要不你就在这儿喂喂鸡得了。”


    沈知墨闻言下意识的摊开手看了看,对比起老王头黝黑的手来说,她确实嫩嫩的。今不过十三岁,左右都是女娃子嫩水的年纪。父母将她养的好,也就时常握笔的指腹有点薄茧。


    沈氏夫妻究竟适合来头,起初是有人好奇的,原以为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公子私奔,谁知道一年年过去了,没有人来寻,日常开销也跟寻常村中人无异,粗茶淡饭,紧衣缩食,村里人渐渐的就不好奇了。


    老王头不指望沈知墨能做什么,就给她找点事情做做,别一张嘴就白吃他的饭,那他可不乐意了。


    沈知墨摇了摇头,老王头皱眉,暗叹了一口气,径自拿着碗走向鸡群。


    可没走几步沈知墨拦下了老王头,拿过他手中的碗,蹲下身子喂鸡。


    沈知墨喂完了鸡,从门口拿起老王头常用的猎刀,献宝一样的托着刀看向老王头。


    “我想学这个。”


    沈知墨话少,却语出惊人。


    舞文弄墨在村里吃不香,手头得有点本事才混得下去。


    老王头打量了一番,最后同意了。


    年纪轻轻的沈知墨随着隔壁老王进山捕猎,也就四年时间,沈知墨就成了村里头仅次于老王头的猎手了。


    白皙的手臂晒成了蜜色,嫩滑的小手也长了一层茧。原本单薄的身板也在这几年打猎吃肉练得结实,穿上一身猎户服远远看去与男子无异。可若走近了瞧,又叹她生的极好。与性子清冷不同,面容生的姣好,面若桃花眼似弯钩,勾人的狠。


    可真是女大十八变,以前瞧不出长相,现在放在人群中很是扎眼。


    村里头不少年轻小伙是动过心思的,碍于老王头的余威不敢造次,再后来窜门时看过她手起刀落处理猎物,那快准狠的劲儿就连老王头都不逞多让,谁要是娶回去了保准受罪,这之后就没几个人敢惦记沈知墨了。


    老王头对沈知墨不差,逢年过节都会从城里给她准备新衣裳,这几年的相处,他早就把沈知墨当成自己的孩子,但沈知墨嫌弃那些锦绣罗衫不方便打猎,硬倒腾自己像个乡野村夫。


    可惜老王头没享乐几年,一次打猎出了意外,摔下崖,村里人没人敢去给老王头收尸,平日一声声老王哥的唤着,可真当要人的时候不吭声了。


    最后还是从镇子卖货回来的沈知墨进了山,熟练地处理起老王头的后事,这回她没让任何村里人搭把手。


    一来二往,村里就传成沈知墨天煞孤星,只要是靠近她的人都死光了。


    老王头的房子就空在那了,村里虽然觉得晦气,但谁会和银子过不去,曾有过想将房子给收了的念头,可一看,沈知墨时不时会去打扫一下,看到她在屋子里经常走动,买屋子的人头都不抬就跑了。


    生怕买了房子,晦气翻倍,祖宗怪罪。


    孙二娘一家三口,吃不了多少食物的,约莫抓一两只兔子即可。


    沈知墨手上有活,进山半日就猎了几只野兔,她本是想着入冬前多攒点猎物,顺带着看看能否给父母和老王头修缮一下坟头,如今看来只能先卖给孙二娘换点入冬的衣服了。


    村里对沈知墨热心一点的也就是孙二娘了。许是孙二娘家里也育有一女,与沈知墨同龄的缘故。看着沈知墨每天像个壮小伙一样出入,生怕老王头公鸡带仔带不好沈知墨,只要换季都会备了套衣裳给老王头和她。也就正因为这样,沈知墨才应了孙二娘的请求。


    “嗷嗷嗷”的鸣叫从远处传来,沈知墨循声望去,约莫是捕兽夹夹住了猎物,此时正发出哀鸣。


    沈知墨快步赶了过去,没想到会看到这种奇观。


    捕兽夹抓住了一只獐子,獐子嘴里叼着一撮狐狸毛。


    通白的毛色看上去不错,与寻常山里头跑着的黄土灰色的狐狸不太一样。


    顺着獐子不远处看去,就看到被叼走一块毛的狐狸正在树下蜷缩着,似乎是死透了。


    沈知墨手起刀落解决了獐子,是只小獐子,正好可以带下山。


    狐狸就算了。


    没破皮的话,或许能卖个好价钱。


    “可惜了……”


    沈知墨嘟囔道,看到狐狸尾巴那块被揪掉的毛就忍不住惋惜,要是完整的皮毛,多少值几两银子。


    沈知墨用猎刀翻了翻狐狸,谁知道原本躺着的狐狸突如其来的一跳,惊得沈知墨本能的举起猎刀砍了过去。


    狐狸一瘸一拐的躲过,嘴里嗷嗷嗷的叫着。跑又跑不远,沈知墨丢下背篓快步就追上了狐狸。


    “若不破皮该多好啊。”


    沈知墨从后面瞧着,那狐狸跑起来毛发还泛着光呢。


    谁知道这狐狸跟通了灵性一般,听到她的嫌弃,立马不跑了,停在原地,讨好似的撅起腹部的软毛,示意沈知墨赶紧看看。


    沈知墨错愕的看着狐狸,谨慎的靠近。


    狐狸似不满她的磨蹭,扭着身子,催促她赶紧过来。


    这狐狸倒是束手就擒,还挺通人性的。


    沈知墨放下猎刀,手上拿了一根草绳绑住了狐狸腿,狐狸挣扎了一下,哀怨的望着她。


    毛,确实不错,沾了灰都还油光水滑的。


    沈知墨挑了挑眉,或许养养这只狐狸,等它好全了,还是值个好价钱的。


    只可惜这几只野兔了。


    沈知墨一狠心,将野兔丢出背篓,将狐狸放入,獐子还是值钱的,得带下山去。


    沈知墨还没走几步,原先安分守己的狐狸却一直在背篓中翻来覆去。


    许是背篓粗糙剐蹭到柔软的皮毛,狐狸不安的里头窜动。


    沈知墨叹了一口气,放下背篓,将獐子放入背篓,腾出双手抱起狐狸。


    狐狸似乎很满意她的识时务,一上怀中就往最暖和的地方钻。


    柔软的毛穿过粗衣布料,刺在肌肤上,麻麻痒痒的。


    沈知墨被狐狸扎的心头一热,喉咙滚了滚,手下动作轻柔,顺得狐狸懒洋洋的瘫在她怀中,透过肩臂的缝隙,狐狸眼睛亮晶晶的望着野兔仓皇而逃的背影,舔了舔牙齿。


    原先被背篓蹭乱的毛瞬间服帖,尽管沾了血与土灰,但顺毛后毛色依旧可以看得出亮丽。


    嗯,不错,拿几只野兔换只狐狸好像也是可以的。


    上好的皮毛,制成裘衣定能卖个好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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