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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道喻》之六、七

作者:木三分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道喻》其六


    道喻:


    所谓魔童,部分乃是域外遗孤,因自身文明不善覆灭,大道网开一面,有遗孤获准流落此界,以观后效。部分则是本界自身恶念生化,内外合流,统称魔童。


    其中有些遗孤、弃童为世人收养。不曾想,众遗孤、弃童,其貌幼稚,其形乖巧,却也有名为“项天”之流,此类魔童,其性险恶、其情乖张,其心歹毒。


    纠结同党,借其形貌之便,子嗣之身,败坏人伦,流毒、遗恶于天地人界。


    今生灭之道降临,仍试图以幼稚迷惑,以诡计脱罪,以相貌藏恶,却不料诸般伎俩,均难掩内心险恶。


    生灭之道,众生平等,只以善恶论罪,不以形貌、年龄、疾病、心态等为脱罪逃罪之因。


    故,此界为恶犯法之魔童,均以恶论罪,以**刑,剥夺作恶魔童之天魔位,罚为恶灵,入幽冥炼狱磨砺万年后,击碎其灵识,散入家猪之猪尾,受腥臊恶臭之罚,再受煎炒油烹之罪,并解儿童嘴馋顽劣之念,以儆效尤。


    家猪类待自然灭绝,此等有罪受罚之魔童,磨难后散碎灵魂若尚有残存,属于外域遗孤者,再遣返回原逃离界域,并交接该有罪众遗孤在本界的罪与罚,由其原界域再行决断;属于本界者,再散入家鸡的鸡蛋中,煎煮由人。


    至于其他散落本界,无过或有功之外域遗孤,一概行文表其在本界功过德失,待原界域有所决断后,再行沟通安置及处理之法。


    此喻。


    另喻:


    域外生灵


    此界生灵渡劫,外域生灵非请勿入。


    但有正常需用,赴光明国遵法沟通。


    宇宙大道不许,擅自取用者杀无赦。


    本界生灵违法,擅自取用亦杀无赦。


    此喻。


    《道喻》其七


    道喻:


    有邪灵,名“极乐童子”,又名“亡”,乃天地间夭亡之孩童,怨念为恶浸染所化。


    天下为人父母者,大多父严母慈,至爱所生。


    然,也有不仁不义、不忠不孝之徒,枉披人皮,残害骨肉。


    或,为一己之私欲,令婴儿,胎死腹中、损其灵识、妨害轮回;


    或,生而不养、扼杀摇篮、遗弃荒野、高抛低沉;


    或,养后残害、败坏伦常、刀砍斧剁、饥寒冻饿。


    种种恶行,触目惊心。


    终,至天怒人怨,邪灵生焉。


    其,因先天不足,故行邪术;


    因其未得父母慈爱,先遭亲人毒手;未尝人间温暖、甘甜喜乐,先受剔骨之痛、残暴之苦。


    又因心性不全,致其为补偿喜乐,反走极端,自称“极乐”。殊不知,大道至理,过犹不及。


    再因自小失乐,中途夭折,以灵成形,故又名死亡之“亡”,即“乐”字,写作少小无乐、夭折无心。


    此名者,令善者落泪,闻者感伤。


    今,生灭之道降临,愿赐其心,赐姓名,名忘记之“忘”,愿其忘却凄苦忧伤,并赐新生,征询其意。


    她,跪拜涕零,却不肯受。自称,仍感念其母,孕育之恩,愿,自称无心之女,自名虚妄之“妄”,上为死亡之亡,所谓夭折无心;下为女儿之女,以此思念其母。


    我,感其身经磨难,仍心存至诚,又恐其,心性不全,乱行不法,再遭不测之灾,故终赐名“无妄”。


    因,其有父有母,又无父无母,仿昔日,古神灵孙悟空例,许其,可以生灭之道为师,以全孝道伦常。


    又因,生灭之道,执法最是严峻,可时刻警醒其心,使邪道不行、不敢伪诈妄为,此为改邪归正也。


    但,“无妄”今日之悔,并不能掩其昔日之过,也不能妄断,他日其不会再犯错。


    故生灭之道,虽为其师父,法度却更加森严,已命幽冥地狱,执昔日之“极乐童子”,即今日之“无妄”,于阎罗法案之前,依法断其善恶生灭。


    若依幽冥法当灭,则灭。师徒之义,善灭则缘灭。


    若依幽冥**回,则轮回。师徒之义,可随轮回,善再生则缘复生。


    若依幽冥法当生,则生。师徒之义,因善而生、善不灭则缘不灭。


    然,造成此间人伦惨剧,致人间受此“无妄”灾祸之始作俑者众。扰乱轮回、败坏伦常、荼毒子孙、贻害无穷,此番生灭审判,与此辈恶徒干系甚大。


    除此之外,尚有狂徒,为求长生,欲擅造人体,或买来幼童,养为屠戮,或作更换。


    殊不知,此类生灵者,生而有灵,轮回之道,法度森严,残害此类生灵与杀人同罪;至于屠戮残害幼童者,更是罪无可恕。


    且,所擅行生造之法,不经母体孕育,不经骨血真情,势必泯灭人性,与卵生蛋孵之禽兽何异。


    为人者,不知感念人体自然进化之恩,反倒行逆施,重蹈恐龙破灭覆辙,何其愚蠢。此也为取死之道。


    以上种种恶性,荼毒后世、贻害无穷。因其恶,必将断送人类之子嗣、文明之未来。故:


    此类恶人生时,必受无妄之灾、遭无量之极刑。入世之神魔,法度之内,可施予严刑;


    此类恶人死后,必受幽冥雷霆厉炼、不得超生。地府之神魔,有新酷刑,可以其试刑。


    幸,人世间也长存善念、善人。


    为善者,或收养弃婴、教育有道、抚育成人;或救护儿童、仗义执言、挺身而出,如泰山石敢当者众。


    为父母者,尽职尽责,任劳任怨,爱家爱人,良善持家,传承有序。人类文明才恶少善多,赓续至今。


    由此,凡对子嗣儿童,素行善举、秉持爱心、救护爱护者,也必享无量之福。


    此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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