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不错,柳绵绵从屋里搬了藤椅出来,据说是沈维舟日常躺着晒太阳的,上面铺着软软的、干净清爽的垫子,她往上面一躺,暖洋洋的太阳晒着,果然非常舒服。
很快就睡了过去。
虽然心大,但到底是穿越进了另一个时空,人生地不熟,爹不疼娘不爱,身上还只有九十多块钱,多多少少是有些不安的。现在兜里有了两千块钱巨款,又找了一个工作时间短、薪水高的工作,心里踏实多了。
这一觉柳绵绵睡得特别香,要不是刘婶把她摇醒,柳绵绵怀疑自己能一直睡到半夜去。
“是天黑了吗?”柳绵绵迷迷糊糊问,睁开眼,好嘛,阳光虽然微弱了许多,不过还是白天,身上不知什么时候盖了一条蓝白相间的薄毯,柳绵绵感觉自己背上都出了一点汗。睡得太舒服了。
“天还早着呢。”刘婶站在她面前,冲她使眼色。
柳绵绵侧过头,看到两个女人站在院子里。年轻一点的二十出头的样子,烫着卷发,穿了一件暗红色灯芯绒外套,五官长得很秀气。年纪大的穿了件卡其色的外套,眉眼间和年轻女人有四五分相像。
两人笑容温和看着她,年纪大的先开口:“柳同志,打扰你休息了。”
这俩人居然是来找她的。
柳绵绵扒拉开毯子站了起来,看看旁边摆着的小凳子,这是之前林哲过来时刘婶搬出来的,说:“婶子你们坐。”
又问:“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刘婶介绍说:“是帽儿胡同和你一天结婚的那个新娘子,这是她亲妈。”
年轻女人忙点头:“对,我就是帽儿胡同那个丢了金银首饰的新娘子,我叫许海棠,这是我妈妈,她姓骆。公安通知我们人抓到了,东西也找回来了,等案件了结,就能把东西领回来。多亏了你,要不是你发现有贼,后面又给公安提供了重要线索,我那些东西没准就找不回来了。”说着说着,声音就有些哽咽了。
骆婶子拍拍闺女的肩膀,诚恳道:“柳同志,这件事确实是,要不是你,东西什么时候能找回来,能不能找回来,都难说。”
母女俩轮番地表达谢意,感谢的话说了一箩筐,最后死活把拎来的两袋东西留下了,还说东西不值钱,不足以表达谢意于万一,然后就匆匆走了。
柳绵绵感觉自己还没醒过神儿,耳朵里转圈的都是“谢谢你,真的非常感谢”,她俩就已经一溜烟儿跑了。
生怕那两袋东西能自己长腿追上她们似的。
柳绵绵无奈,扒拉开袋子看了眼,罐头、水果、糕点和麦乳精,东西都是好东西,而且也不是什么贵重到收了还会有顾虑的,可见人家是认真考虑过,诚心诚意想道这个谢。
想了想,柳绵绵把东西都拿了出来:“收着吧,等回头……”她停顿了下,想起离得最近的节日是清明,又往后捋了捋,“等立夏或者端午的时候,弄点东西回礼就行了。”
她把东西分了分,一部分让刘婶放到厨房,家里人都可以吃,一部分收到房间里,平时饿了可以当点心。
“那个小许是前进服装厂的,听说是采购科的,工作好,性格也挺好,长得也蛮漂亮的。她妈妈听说是当老师的,你看她说话做事,那叫什么,知书达礼,是这么说吧?一看就是有文化的人哦。”
刘婶边摘菜边嘀咕,“她怎么会嫁去孙家的哦,孙家老握方向盘当司机,光鲜嘛是蛮光鲜的,可他们家兄弟四个,老大当个临时工,生了三个娃,老三也是临时工,赚点钱都拿去喝酒了,老小没工作,整天在外头晃荡,父母也不是多能赚钱的,家里负担很重的。她婆婆性格又小气又刻薄,她日子不好过的。”
柳绵绵回想了下,虽然原书着墨不多,但从那寥寥数语里,也能知道,许海棠在孙家的日子确实是不好过。
明明丢的是她自己的金银首饰,孙家人却跟她弄丢了孙家的传家宝似的,婆婆更是每天恶言恶语,尤其孙老三遇到抢劫被捅死后,婆婆更是视她为眼中钉肉中刺。
她后面会难产而死,多半也是长期遭受身心折磨的缘故吧。
“孙老二倒是有点出息,自己想法子借钱去学了开车,后面进了前进服装厂车队当司机。他们家是全靠老二在外面弄点外快贴补,不然光景更差。可嫁人也不是光看本人有没有出息的,家里兄弟姐妹、公公婆婆怎么样也是很要紧的。”
看来孙家风评确实一般,刘婶说两句就叹口气。
柳绵绵忍不住笑道:“刘婶你是厉害的,隔壁胡同的事情,你也了如指掌啊?派出所应该让你兼职去查案子的呀。”
逗得刘婶咯咯直笑。
两人说着闲话,谁也没注意到,书房的窗打开了半扇。
傍晚柔和的光线中,沈维舟站在窗扇后面,看着院子里有说有笑的两个人。
上辈子柳绵绵和刘婶的关系有这么好吗?这个念头刚冒出来,沈维舟就无声地冷笑了下。
怎么可能,上辈子柳绵绵不止讨厌他,也“厌屋及乌”讨厌他的家人,对待所有人都尖利刻薄,尤其对刘婶,一有不如意的地方,就口出恶言大呼小叫。
为什么这辈子会截然不同?
沈维舟看向柳绵绵,这个人分明就是柳绵绵,可她笑起来的样子,又似乎和记忆中的那个女人不同。他的视线不自觉在她脸上停留,又在某一瞬匆匆挪开,落在眼前这个小铁匣子上。
重生以后他失去了系统,也失去了觉醒的异能,不过他在异世生存时学会的知识还在。
刨除丧尸级别、怪物种类、它们的技能和弱点之类,在这个时空毫无用处的知识,还有很多关于武器装备的。当然,也要刨除由于太超前而无法应用于这个时空的部分,剩下的极少的一部分,其实也足以解决这个时空中的许多问题了。
比如,他用那些知识改造了一个报警器,可以确保财物被盗窃的瞬间发出警报,并对偷盗者采取一定的控制手段。
没事,其他的都不重要。
他会亲手抓住她。
咔嚓,窗子又轻轻地关了回去,欢快的说笑声被隔绝在了玻璃窗外面。
*
晚饭时除了沈维云,其他人都回来了。
沈维云是高三学生,已经进入高考冲刺阶段,这学期在学校申请了个床位,大部分时间住校,偶尔才回家打打牙祭。
南城是大前年更改的高中学制,之前高中只需要上两年,沈维云刚好赶上改革,她这一届是南城第一届高三生。
饭桌上说起许海棠上门道谢的事,白天不在家的几个人都很诧异。
毕竟柳绵绵只是提供了一点线索,并不是直接帮忙抓住了贼,这种情况一般没人会这么郑重其事地登门道谢。
讨论的结果是,几人一致觉得许家母女人品不错。
王叔对帽儿胡同孙家也有些了解:“他家老二脑子是挺灵光的,他们当司机的,经常到处跑,不少人都会自己捎带点东西赚点外快,他就经常在我们酒厂弄酒出去卖。”王叔是当兵转业的,在南城酒厂保卫科上班。
他啧了声,又说:“不过赚的钱是花在赌上还是花在嫖上就不好说了。”
俞婉自己也有女儿,听到这话,不禁皱了皱眉:“许家和他家结亲之前都没仔细打听打听吗?”
王叔:“嗐,我听说他媳妇儿和老丈人也都是服装厂,一个单位的,估计是灯下黑吧,都是同事,有些话就不好说了。一个说了破坏人家的姻缘,再一个万一这边说了坏话人家那边还是结婚了呢,那不是,那叫什么……”
沈伯康接了话茬:“枉作小人。”
王叔:“对,就是这个,两边不讨好。”
刘婶叹了口气:“那姑娘长得蛮漂亮的,性格也蛮好的,说话很和气,人看着也没什么心眼,真是可惜了。”
沈伯康在研究所工作,平时心思都在科研上,对其他事情不太关注。当然,在他的观念里,一个有正式工作的、经济独立的女性,哪怕嫁错人,只要保持理智,看清真相后及时切割,对人生并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他转了话题,问沈维舟:“你这两天在家里做实验?”
父子俩兴趣爱好一致,经常一起讨论,但今天沈维舟显然不想讨论,敷衍了一句:“算不上实验。”
俞婉把柳绵绵多夹了几筷子的菜挪到她面前,说:“下午路过百货大楼,看见一件衣服挺适合你,我就买了,吃完饭你拿去试试合不合身。”
大概怕柳绵绵不一定喜欢,又说:“成衣柜台的售货员是我们单位同事的小姑子,款式不喜欢,大小不合适,她都可以帮忙调换的。”
照南城的风俗,结婚聘礼包含四季衣服,即春夏秋冬各一套。不过多数人并没有这个经济条件,实际送两套衣服的比较多,实在经济条件有限,也有只准备一套的。当然,换了改开之前,能有一套新衣服就很体面了。
所以说,像沈家按照风俗准备了四套衣服的,其实是少有的。
柳绵绵没想到,结婚才三天,俞婉又给她买了新衣服。
“我衣服够穿了,再说天气很快就热起来了,有这钱,还不如多买几条连衣裙。”柳绵绵用原主那种不识好歹的语气说。
俞婉一点不生气,笑着说:“已经买回来了就试试吧,不喜欢再去换别的,连衣裙等天气再热一点,新款式都上来了再去买。”
面对始终情绪稳定的俞婉,柳绵绵总有一种自己是个蛮不讲理熊孩子的错觉,拒绝的话没办法再说出口,她想想除了沈家的聘礼,箱子里确实也没什么像样的衣服,她总不能一直穿着枣红西装去上班。
于是点点头:“行吧,xie……”
不对,不需要说谢谢,原主可从来不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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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柳绵绵忽然感觉旁边有一道无法忽视的目光,她侧头看过去,对上了沈维舟冷厉审视的眼神。柳绵绵觉得沈维舟这个人,喜怒难测,很让人看不懂。
不过狭路相逢勇者胜的道理她还是懂的,她狠狠回瞪了一眼,扭头不再理睬他。
沈维舟移开视线,他捏着筷子,有些出神地看着碗里的米饭。
上辈子母亲也在这一天买了一件衣服,本来母亲是让柳绵绵拿回他们自己房间试的,但那天柳绵绵一反常态,亲热挽着母亲的手,说用不着这么麻烦,她一起去拿衣服,直接在正房试就行了。
母亲以为是自己细致入微的真心相待,终于软化了她身上的利刺,哪想到她只是趁机去观察地形。第二天她就趁着家里没人,偷走了母亲房间里的金银首饰和现金,把房间翻得乱七八糟,连夹在书里的几张零钞都没有放过。
“维舟,吃饭呀,发什么呆?”
沈维舟被俞婉的声音惊醒,只觉脊背一阵发寒。
“没什么。”
碗里的饭有点凉了,他匆匆扒拉进嘴里,寒意好像随着那一团米饭又进到了胃里。
吃完饭沈维舟听见俞婉说要去拿衣服,柳绵绵笑着说自己跟着去拿,她没有亲热地挽着俞婉,但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眼看她们前后脚出了餐厅,沈维舟忍不住站了起来,快步跟了上去。
沈伯康喊了他一声,还说了一句什么,沈维舟没听清,不过这不重要。
沈维舟匆匆走出餐厅,往正房走去,走到门口,脚步突然生硬地顿住。
应该已经在正房试衣,并趁机窥探他父母房间的柳绵绵,就站在门边。
沈维舟怔怔看着女孩窈窕的身影,心头突然一空,一种无法言说的滋味涌了上来。
柳绵绵听见身后的脚步声,她回过头,屋里透漏出来的灯光,照亮了沈维舟分外苍白的脸。
她吓了一跳:“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沈维舟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微不可见地摇头:“没有。”
“没有吗,我看你脸色不太好啊?”柳绵绵靠近了一点,“不是,这种天气你怎么出了一脑门的汗?”
她下意识伸手,想探一探他的额头,沈维舟手一抬,啪地拍开了她。
嘶,柳绵绵倒吸一口凉气。
这人手劲怎么这么大,看着轻飘飘的一下,她的手却好像被什么武器攻击了一样,一阵酸麻的痛楚。
撸起袖子看了眼,果然,红了一大片。
“……”
柳绵绵忍不住问:“你是练过铁砂掌吗?”
别担心他发病了,哪个发病的人能有这种力道!
沈维舟也没想到,随手一拍,竟然能给她拍成这样,莹白的皮肤表面一片紫红,看着像是被人打了……或许也算是被人打了吧,条件反射下,他并没有完全收力。
他想说抱歉,可面对眼前这个人,他又觉得自己没必要说抱歉。
俞婉拿着袋子走出来,看到小两口站在门口,诧异:“维舟你怎么也站门口?”
她笑了起来:“绵绵这孩子,说不习惯随便进别人卧室,其实不要紧的,自家人哪里需要这样见外。”
“我不爱进别人卧室,也不希望别人随便进我的卧室。”柳绵绵一瞬切换模式,硬声硬气说,“我拿去试试。”
再这么下去,怕是要人格分裂。
拿了袋子,柳绵绵赶紧转身走人。
一直到柳绵绵走远,沈维舟也没挪动脚步,俞婉奇怪看向一向沉稳的儿子,见他难得有些神思恍惚,放低了声音,问:“维舟,是发生什么神情了吗?”
沈维舟看向母亲温柔的面容,摇摇头:“没什么。”
东厢房,柳绵绵拿出纸袋里的衣服,是一件半长的米白薄呢外套,经典的翻领款式,裁剪简洁大气,很符合柳绵绵的审美。
穿这件衣服去西餐厅弹钢琴应该很合适。
套了一下,大小也刚刚好,很合身。
俞女士的眼光实在不错。
对着镜子臭美了一会儿,柳绵绵脱下衣服依旧放回袋子里。新衣服得过一下水晾晒一下才能穿,明天上班她还是继续穿她的枣红色西装吧。
柳绵绵将被她扔在床上的西装挂到衣帽架上,忽然想起来,伸手掏了掏衣兜,拿出一个鼓鼓囊囊的信封。
柳家拿回来的两千块钱。
从信封里抽出纸币,柳绵绵也不嫌脏,喜滋滋地点了好几遍,才心满意足地把钱放回信封,塞进她自己那个皮箱的角落里。
换了上辈子,要是有人告诉她,有一天她会把两百张十元面额的纸币当宝贝,柳绵绵一定会觉得那个人是不是疯了。
但是现在,柳绵绵笑得见牙不见眼,这可是她的小金猪,她在风口蹦跶着很快就会起飞的小金猪崽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