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潮门临近皇宫及临安署衙,恐扰了贵人们的好梦,城内商贩、行人虽多,高声吆喝的绝少。
候潮门外就不同了,人烟更盛,加之钱塘江潮水涌动、橹工划船嘿哟嘿地吆喝,到处都是闹哄哄的。
远处,有些大船尚在江中航行,更多的货船已经靠岸。役夫顺着船板来来往往,在往岸上运送粮食、货物。
近处便是侩市,一些人站在侩人的身后,神态悠闲,像是找到了活儿的。也有补觉的,一个个挨着墙根靠着,打起了瞌睡。还有些人三五成堆,竟在玩着“关朴”[1]的赌博游戏。
哎呀,看起来跟现代的零工市场很像嘛,打瞌睡的,打牌的,啥都有。
牵着团团转了几圈,江清澜弄清楚了。虽说宋朝经济发达,可相比男性,这个侩市里,女性能干的零工还是有限。
最好是做女侩,也就是劳力中介。雇主把招人这件事交给熟识的女侩,她们赶早便来这里招人——譬如奶娘、女伎,这些人男子是不好去招的。
至于雇主给多少钱,女侩又给雇工多少钱,她中间能赚多少差价,都是自己打算。
这是最赚钱的,但需要人脉,还需要时间,江清澜没法做。
其次,是做针线娘子。高门显户家要办喜事的,赶时间缝制喜被、喜帕。家养绣娘赶不及,就来这里招一批针线娘子去做,管吃管喝不说,一日还给一百文工钱。
但这也有要求,针线功夫自不必说了,还得细皮嫩肉,不能干过粗活儿的,因手粗,容易把金贵的绸缎给摸糙了。
江清澜看看自己的手,细皮嫩肉倒是够格,就是光敲键盘写论文去了,从没拿过针线。
这时候,有个二十七八的妇人举个木牌子,上面写着“七十文一日”,边走边吆喝:“建隆寺庙会,设宴三日,招厨娘五名,管吃不管住,只做中午一顿。”
几个女娘一窝蜂凑往上凑,江清澜和团团也赶紧跑去,听她们七嘴八舌推销自己:
“娘子,上元节建隆寺设宴,我也干过。”
“之前,我在宋五嫂鱼羹铺里打过零工。”
“我也在李婆婆杂菜羹店里做过事儿。”
江清澜:“我……”
招人得要熟手,写简历要写工作经验,这个道理谁都懂。
但江清澜现在,好像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文学博士?没什么用,美食博主?人家也听不懂。
女侩记下了方才那几人的名字,这就要走。江清澜终于憋出一句:“娘子,我……我做饭特别好吃!”
跟在女侩身后的那几个娘子,听了这话,都吃吃笑起来。
江清澜脸有点儿红。是了,现在自己的表现,像极了清纯且愚蠢的职场菜鸟。
女侩倒老练,上下打量江清澜,又看了她牵着的小女孩,道:“娘子的手又白又嫩,不像干过厨房里的活儿的。”
她们女侩看人准得很,这人肤白貌美、唇红体健的,非富贵人家养不出来。怕不是哪个府上的小娘子,携了幼妹溜出来玩儿的。
真要是请了她去,家人找了来,自己的麻烦就大了。
“娘子留步,”江清澜有点儿急了,“实话告诉娘子,家道中落,父母俱亡,只剩了我与幼妹两个,实在没有活路,才上此处来找工。求娘子可怜可怜。”
团团小姑娘倒机灵,抽抽鼻子,扁扁嘴,顿时就泪眼花花的,瞪着一双大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那女侩。
江清澜见她还在犹豫,又道:“我绝非吹嘘,娘子可让我试试,第一日不给钱。若满意,第二日把钱补上也行。”
女侩终于点头,让她牵着团团,也站到身后去。江清澜这才松口气——至少这三天有着落了。
建隆寺在西边凤凰山下,离这里还有些距离。女侩王蕙娘招满了人,带着她们就往那边走。
时辰尚早,几个女娘都备了路餐的,从包袱里翻出来吃。
有的是干粮,黄米面枣儿糕、果馅儿寿糕之类的,有两个带的是卷饼,里面包着些肉丝儿、细菜。
女侩姓王,唤作蕙娘。她和江清澜带的一样,是肉包子。不同的是,她一人吃三个,江清澜她们一人吃一个。
团团是个小馋猫,吃什么都香,口口塞得两颊鼓鼓。
包子里的肉馅儿是提前用秘制酱料炒过的,加了点儿豆酱,香喷喷、油滋滋的,咸香可口,却并无腻口的肥肉。
一口下去,先是松松软软的皮,再是满满当当的肉,到后来,牙齿碰到那切成了细丝的大葱,葱香四溢,增添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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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属于蔬菜的清爽,丝丝回甜,回味无穷。有些脆脆的口感,可能是放了荸荠的缘故。
还有那色泽金黄、浮着点点油圈儿的汤汁,饱吸了肉香与葱香,现在还热乎乎的,香得团团直吸气。
江清澜也尝了几口,面皮松软雪白,着实好吃。看着身边的小姑娘,怕后者吃不够,她自己便吃得很慢,只揪着面团儿吃。
正举着包子,想给团团,身边旋风似的,一群人骑着马飞驰而过。江清澜右臂让人一拉,几乎栽倒,手上的包子也骨碌碌滚到了地下。
江清澜抬头看:约七八个少年,高歌嬉笑,纵马奔腾。他们皆着黑衣窄袖劲装,戴黑网璞头,上面插着红色蔷薇花。
为首那人却有些不同,不戴璞头、不簪花,头戴金冠,额系红色抹额,任黑发与红巾在风中猎猎翻飞。
江清澜捡起包子,拍拍灰,面上虽然还算平静,心里却愠怒得很。
现代有风驰电掣的摩托车手,此时有目中无人的纵马郎君,鬼火少年哪里都有!
方才是王蕙娘拉了她一把,这时又提醒:“我看娘子市井经验不多,特以相告,若在内城见着这些蹴鞠郎君,可千万离远些。”
其实,她们已经走到嘉会门外了,路面宽得很,正常路过,断不会撞到人。是这些鬼火少年故意往人堆里凑,装×呢!
等等。“蹴鞠?”
王蕙娘点头:“正是,嘉会门外有蹴鞠场,这些王侯贵公之子经常骑马去蹴鞠。”
宋朝蹴鞠之风兴盛,上至天子,下到百姓,都热爱蹴鞠。因球为充气空心,故谓之“踢气球”。《水浒传》里,高俅就是靠蹴鞠的高超技艺得到端王赏识的。
但是,就算踢成了巨星,江清澜心里还是瞧不起这些人。
她上辈子是卷王,上中学就跳级,二十二岁就读到了博士。熬了无数个大夜,才发了几篇C刊。结果那一年的国家奖学金还是给了其他人,因为他是另一个学院院长的儿子。
会踢球又怎么样,还不是官二代+鬼火少年,仗着父母权势,目中无人,讨厌得很。
但其他几个娘子好像不这么看,尤其两个没结婚的,窃窃私语着。那个姓钱的娘子红着脸,声音都颤抖了:“最前头的……谢世子,真好看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