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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黑夜谈家事心怀鬼胎,接烫手山芋夜不能眠^……

作者:金铃子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第15章


    沈家二老一辈子生了五回,可只养大了一儿两女,便是这三个孩子也没少让两老操心。


    长子沈从军无能无用,为了不知道真假的救命之恩执意娶一个门不当户不对还品性有亏的女人进门。


    一想到进门四个月就落地的“孙女”沈千珊,沈老爷子和刘老太天晚上就睡不着觉。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俩也没从沈千珊脸上看出自家人的样子,干脆对这个“孙女”敬而远之——吃穿住用不会短了沈千珊的,但能少见就少见,免得自己心里难受。


    次女沈春华看中了一个耕读传家的穷书生,被几句酸诗勾得什么都忘了,跟着对方私奔到了建州城,偷了户籍又请人假扮他们二老,与书生父母拟定了婚书之后,在建州城办完婚事落了户才用三朝回门的借口把沈家二老的户籍送回来。


    一见面,沈老爷子和刘老太太就看穿了书生从一开始就打着骗个出身好的姑娘回家,为他日后仕途铺路的心思。


    两老怎么琢磨都觉得这种人心思不正,若是真帮了,只会养大他的野心,让他行事更加无法无天。


    因此,自次女成婚,沈家两老只在外孙子、外孙女落地的时候派人送了金锁片过去,平时根本不和姻亲走动。


    书生也没辜负二老的期盼,到现在四十多的年纪了,将将考中了秀才,只能免了自家地租,赚不到一点横财。


    幸好人不会一辈子都倒霉到喝凉水塞牙缝,他们还有个小女儿。


    当年郑源逃难来到辽东,周老爷子军中缺个帐房,把人招进来做工。他很快就发现郑源为人手脚麻利,除了识文断字之外,竟然还能在钟表出现故障,修理的时候搭一把手。


    如此有才华的年轻人,周老爷见猎心喜,立刻派人前往郑源家乡调查。


    确定身份没有疑点之后,连夜把这个年轻人介绍给了一心找个有本事又没靠山女婿的沈老爷子。


    沈老爷子与郑源见面后,考校了一番,当时甚至都想要放弃让对方出让一名后嗣跟随自家姓氏的念头了,可没想到郑源比他以为的还好说话,竟然答应了这个无礼的要求。


    沈老爷子和刘老太太一高兴,不但给沈秋月和郑源买了田宅,还在压箱银里多给小女儿沈秋月陪嫁了五百两。


    婚后一年,沈千鹤在父母感情蜜里调油的时候呱呱坠地,郑源遵照约定,主动请岳父岳母来上门为孩子决定姓名。


    沈老爷子和刘老太太心里高兴,彻底把郑源从周老爷子身边调到其他部门,参与火炮的研发,有个事业上的新起点。


    人与人相处,大多是投桃报李的。


    郑源看出沈家是真的把他当成一家人,尽心栽培,而非当成给自己留后的耗材,他也终于彻底放下防备,实话实说。


    原来他除了表现出来这些本领,还有一手家传的酿酒本领。


    沈老爷子和刘老太太觉得郑源防备心重,生了一回气,但等到小女儿出了月子,知道郑源已经在这短时间里把酒坊生意搭起架子,还将一切生意往来的账目都交给沈秋月负责之后,他们俩心里的火气也慢慢散了。


    郑源平日与人为善,多的是同僚愿意卖门路给他,酒坊产出的酒水本就清冽回甘,有了销路后迅速打响名声,成了本地名酒。


    到沈千鹤五岁的时候,家中已有数不尽的钱财供她随意花用了。


    郑源只有沈秋月和沈千鹤两个亲人,自是将妻儿宠上天,不但日日把女儿捧在膝头亲自教导,还特意请了本地出名的先生坐馆,把沈千鹤当成男孩教养,诗书礼乐书数样样不落人后。


    到了沈千鹤八岁的时候,家中奴仆越来越多,他干脆把自家小院旁边几个散户的房子都高价买下,重金阔成今日的郑宅。


    沈千鹤一直是姥姥姥爷口中的“小福星”,父母的掌上明珠。


    得益于这份得天独厚的成长条件,即便她喜欢耍枪弄棒,也没人敢对她指指点点。


    唯一能看出沈千鹤受娇养的地方,便是她自小习惯了晚上入睡时有丫鬟或嬷嬷陪着暖床,等热乎了再离开。


    *


    不管沈家如传沈千珊的身份,至少沈从军对外承认这个女儿,让她用了“沈”的姓氏,那么她就是沈千鹤的堂姐妹。


    沈千珊深夜红着眼睛来访,一进门没说话先流下两行泪水。


    沈千鹤从被窝钻出来,刚刚露头,就被沈千珊抱了满怀。


    “姐姐,你总算得闲了。”沈千珊的泪水顺着脸颊流下,大颗大颗地落在沈千鹤颈侧,打湿了她的短衫。


    沈千珊满身冷气顺着衣裳刺破沈千鹤单薄的衣衫,让她冷得打了个哆嗦。


    百灵立刻关上门,推着沈千鹤往暖炕上回,口中急道:“姑娘赶紧回炕上,别吹了冷风寒气入体。”


    沈千鹤搓着发凉的手臂跟着往回走了几步。


    她突然停下来,有些尴尬地动了动嘴唇,小声问:“堂妹特意晚上过来,遇上难事了?要不,你去厅里等我一会,我再去把衣裳穿了,咱们慢慢聊吧。”


    不管多么浓厚的情绪,被打断一回,都难以为继。


    沈千珊用力眨眨眼睛,酸涩的眼睛却无论如何都流不出新的泪水了。


    她只好捏着帕子擦净眼睛,垂下头小声说:“夜也深了,姐姐别来回折腾了,让我留宿一宿吧。”


    自家姐妹在一起睡一宿不是过分的要求,沈千鹤没多余的事情,不好拒绝,只能对百灵吩咐:“再去抱一床被子来。”


    沈千珊顿时又红了眼眶,“丫鬟都能跟姐姐睡一个被窝,偏我来了要添被单。”


    “我睡姿不好,半夜都赶人的。”沈千鹤赶忙解释,但话一出口,她就觉得不妥当——沈千珊入夜之后连个丫鬟都不带,就跑来她房间里又哭又闹的,任谁也不愿意跟沈千珊睡在一个被窝,怎么现在反倒要自己说自己的不好,来开解沈千珊了?


    沈千鹤马上接着说:“堂妹要是实在喜欢和人睡一个被窝,也不用勉强,你坐在我对面就行了,咱们尽快说完,好让百灵送你回去——百灵,抬个圆凳过来。”


    沈千鹤说完一屁股坐回暖炕上抓过被单将自己牢牢围住。


    百灵马上搬过凳子,放在暖炕外六期步远的位置:“千珊姑娘请坐。”


    既没有饮品,也没点心,连一把哄人的干果都没拿出来。


    沈千珊心里更觉得委屈,她低下头小声说:“千鹤姐姐生得出众,性情开朗,办事妥当,人人都说姐姐的好处,妹妹整天跟着娘缩在家里学些女红和厨房里的事情,什么都不明白,自然是没办法和姐姐比较的。”


    沈千鹤安静听着沈千珊的话,心里没有任何波动。


    ……她其实不明白沈千珊说这些话有什么意思。


    早起扎马步、挥刀的人是沈千鹤,每日读书练字的人是沈千鹤,从小就常常经历父亲随军离家,只能和母亲一起掌管家务、敲打管事的的人是沈千鹤。


    即便有些天赋,但她身上的每一个本领都是自己辛辛苦苦培养来的。


    沈千珊的好与不好,沈千鹤不清楚,她也没兴趣与沈千珊比较,事实上,以沈千鹤对姥姥和姥爷的了解,他们根本不会把两个小辈放在一块比较,还让人知道。


    沈千珊抬眼望沈千鹤脸上看了一眼。


    烛光下,少女目光清澈,视线落在她自己抓着被单的手背上,好像在发呆似的,一分视线也没留给外人。


    沈千珊的心情越发酸涩。


    又是这种无处不在的忽视,谁都不在意她的感受,好像这个家有她没她都一样。


    偷听到外祖母和母亲的那段对话再次浮现在沈千珊脑中,她情不自禁想:就因为沈千鹤是留下坐产招夫的,所以爷爷奶奶什么好的都留给沈千鹤,连那相貌英俊的赋家儿郎也是他们想好了留给沈千鹤挑拣的。


    沈千珊咬了咬嘴唇,眼睛一闭,豁出去了。


    她突然跪在沈千鹤脚下,抱住她的脚踝哀求:“我知道姐姐要留下坐产招夫,延续沈家,姐姐自然也看不上赋举人。求姐姐可怜可怜妹妹,把这桩婚事让给我。我愿意远离故土去江南的。”


    沈千鹤直接把沈千珊拉起来:“你只今早见了赋南歌一面吧。你们两个人没说过话也没对视过,你就喜欢上他了?”


    沈千珊之前被打断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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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充盈眼眶,她捏着手绢,轻声啜泣:“赋家诗书传家,一定很有规矩,不会胡说;而且他们家在江南,也能让我远离庆平城的闲言碎语。这桩婚事反正只是跟沈家约定的,不是指明了非要姐姐不可,姐姐不喜欢,求你让给我吧。”


    话虽不错,但沈千珊好歹在沈家长大,顶着沈家的姓氏,如果想要嫁个好人家,只要去求一求姥姥,姥姥怎么也不能不给她一个好着落。完全不必亲自跑过来和堂姐争男人。


    沈千鹤脑子里滚了一圈堂妹的话,心里没有甩掉与赋南歌婚事这个大包袱的轻松,反而生出更多疑惑。


    百灵轻咳一声,对沈千鹤眨了眨眼睛。


    一个念头顿时跳出脑海,沈千鹤脱口而出:“舅妈想让你赶紧找个有钱人家出嫁,用聘礼还债?”


    所谓债,自然是王伟杰和赌坊之间的赌债。


    “呃!”沈千珊被吓得猛打嗝,泪水又被掐断了。


    她瞪大眼睛,见了鬼似的看着沈千鹤,慌慌张张地反问:“堂姐说什么呢?我怎么听不懂。”


    沈千鹤一动不动地看着沈千珊。


    过了一会,用不着沈千鹤在说话,沈千珊已经承受不住,用手绢捂着脸低泣道:“舅舅们已经想看好了人家,想让我嫁去建州城的赵大户家里做儿媳妇,说想在军中有门路的人家里找个继室,帮衬着他儿子。”


    这条件听起来倒也不差的。


    “你哭成这样,还突然想嫁给赋南歌了,肯定是赵家儿子有不妥当的地方了?”沈千鹤问。


    一语中的,沈千珊用力点头,急着抓住沈千鹤的手:“堂姐,赵家儿子前头已经娶过三房妻子了。据说各个都是被打死的。我不想死啊!”


    沈千鹤心里叹了口气:“赋南歌的事情我做不了主。不过这事情明天请安的时候,你可以把自己的困难和姥姥、姥爷亲自说一说,即便赋南歌这头的婚事成不了,姥姥、姥爷也不会看着王家推你进火坑的。”


    说到这个份上,沈千鹤确实不忍心夜里把沈千珊赶回南院了。


    她抱着被子往暖炕内侧挪了挪:“百灵,去拿被子吧。太晚了,堂妹今晚歇在我这里。”


    沈千珊破涕为笑,立刻脱了衣裙,挤进暖炕和沈千鹤头对头、肩并肩的躺在一块。


    *


    两个人挨在一块睡,到底比独自一个睡暖和。


    沈千鹤心里装了事情,清晨早早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胸口的单衫大襟敞开,前胸赤条条地露在空气中,上面压着一颗头——堂妹的手紧紧抓着她前襟,双脚盘在沈千鹤腿上,像一株菟丝花似的攀附着她,压得沈千鹤呼吸不畅。


    沈千鹤轻手轻脚地扶着堂妹躺回她自己那一侧,下床穿衣,跟百灵说了一声别着急叫沈千珊起床就换了练功服去院子里打拳。


    练到额头微微生汗,沈千鹤收势。


    庭院中的凉风吹过夹袄,冻得她耳朵发红,但脑门上却累出一层细汗。


    沈千鹤的神志一点点复苏。


    她抹去汗水,突然意识到自己昨天晚上答应接手了多大一个麻烦。


    ——沈千珊的婚事,日后绝对是王家人拿来跟沈家讨钱的博弈中心。


    返回寝房外间,她脱掉上衣,站在水盆前用沾了热水的手巾擦身,一转头看到沈千珊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的上身。


    那双眼睛好像秃鹫似的,要把她浑身皮肉都翻开。


    沈千鹤不自在地抓过放在旁边的干净主腰,快速穿上,边扣子母扣边让开位置:“还有一盆干净水,堂妹想梳洗就过来吧。”


    语毕,她避回内室,飞快穿起单衫和夹袄。


    穿着整齐后,沈千鹤尤嫌不够,抓着雪白的护领拉到最高。


    沈千珊答应一声,垂首捧起盆中温水,平静的水面破裂,水盆中照出的笑容分外扭曲。


    沈千鹤乳下有一粒芝麻大的黑痣,只要传出去,一定能毁掉她的名节,她就再也没资格继承沈家了。


    谁看上沈千鹤的未婚夫了,她不过是找个借口与沈千鹤同睡一张床!


    她才不要去嫁人呢。


    她要永远留在家里,继承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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