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柔喊的是薛怀义,可程胜委实心惊,汗登时蒸了一脑门,大太阳当空照着,十分锃光瓦亮。
远远的,薛柔抱胳膊站着,脖子抻得长长的一根,头颅高高地顶起来,似乎不满足于现有的身高,一心想同中天骄阳比肩。
“殿下,奴才瞧,十公主好像来者不善呐……”
这样的对峙,程胜可太熟悉了,只是近两三个月来薛柔被拘在慈宁宫里学规矩,不见人面,自然找不了东宫的茬儿。
现今活生生放出来,那双手八成发痒难耐了……
薛怀义却有着天差地别的心境。
这几个月,他一直静候薛柔找他算当日在小舟上的账,左等右等没动静,略一打听,合着是被提溜到太后手底下关禁闭去了,为下半年与崔介的亲事而刻苦用功,废寝忘食。
他忽然意识到,她真的快要彻底消失在他的生活中了。
他又开始重蹈覆辙,连连目不交睫。
看不见她比看见她,带给他的痛苦更胜一筹。
是什么在控制他的思想,他挖掘不出,姑且统一认作为“恨”好了。
直到今日再度狭路相逢,那种难以名状的空虚感竟得以填补,颓败化为乌有,之后就有了他笑吟吟靠近薛柔的画面。
“好久不见啊,十妹妹。”
他在笑,笑得那么无所谓,准是在为那日的趁虚而入耀武扬威!
“听你的口风,还挺想念我不成?”
薛柔展现出来的面目,在第三双眼睛--程胜看来,与以往每一次欺凌中的讥讽嘲弄大同小异。
惟有她自己清楚,讥嘲已远不足以契合此刻之心绪,如果没有外界的各种掣肘,她绝对会指使贝贝将薛怀义扑倒,一口一口地撕咬开来,就着他如泔水般恶臭的血,把他从头到脚生吞活剥了去。
薛怀义坦诚道:“皇祖母严格非常,妹妹自在惯了,乍然拘管起来,一定吃不消。每每思想到这,我便替妹妹揪心不已。”
“够了!”薛柔两只眼睛将近把他盯穿,“扮演这套,你不累我还嫌恶心。我问你,那天在桐花台,你擅自来寻我,还趁我不觉,行那等恶俗之事……你是活腻歪了么?”
她分出一些注意力,查看三喜回没回来,但见去时的路萧条寂寥。
她暗骂三喜吃干饭,关键时候真靠不上!
程胜大惊,两颗眼珠子瞪得老大,仿佛在眼眶里待不住,紧盼望着逃之大吉。
那日宫宴上,太子先行离席,敢情是奔十公主去了?
这倒尚可理解,可十公主声称的“恶俗之事”,又该如何寻思?
程胜恍惚追忆起书房案头叫风掀落的那幅丹青,画有十公主的丹青。
莫非……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程胜忙忙唾骂自己思想龌龊,多大的胆子,又长着几个脑袋,居然敢造太子殿下和十公主的谣言?
罪过罪过……
薛怀义容颜不改:“何谓恶俗?妹妹又何出此言?”
薛柔嗤之以鼻:“这会扮起无知来了?谁允许你背我走的?”
彼时的境况,在薛怀义的梦境中不计其数地闪现过,泛滥成灾。
只是背吗?
“妹妹就是为此而恼怒么?”如果有面镜子,他注定因自己眸间稍纵即逝的失望,而错愕片时。
薛柔恼羞成怒,暴跳如雷,假如不是忌讳跟他肢体接触,恨不得立即冲上来撕烂他:“不然,你还妄想得寸进尺么?”
果真仅此而已啊。
混着血液啃咬的片段,果然偏偏钟爱钻入他的睡梦,化作笼罩他的梦魇,无休止地折磨他而已。
始作俑者,罪魁祸首,就这么忘怀了,始终不痛不痒。
“妹妹既怪我,那便任凭妹妹发落吧。”薛怀义静静望着她,死气沉沉。
“别搞得大义凛然的,像是我无缘无故欺负你一样。你罪有应得。”薛柔一面放狠话,一面掐算时辰,正过来颠过去地估计,三喜应该不远了。
如她预计,三喜全力拽着狗链子引贝贝出现。
以防薛柔分心,太后命她搬慈宁宫住下,她唯唯诺诺,是以小三个月未与贝贝谋面了,可谓日夜惦记,思念成疾。
时隔多日重聚,喜不自胜,忙弯身子招呼贝贝:“贝贝快来!”
贝贝通人性,四蹄飞奔,一头扎入香怀,尾巴左一圈右一圈地摆动,嘴巴张开伸出舌头,舔舐主人的手背。
换以前,薛柔一百个嫌弃这乱流的涎水,定然当头拍贝贝一掌。
今时心心念念重逢,一万个舍不得打它,忍将下来,不停手地抚摸它头,又向三喜讨来肉干,奖励它。
毕竟,待会有硬仗要打,吃饱喝足才打得更漂亮。
待相思解得差不多,打眼从头看到脚,衣襟至袖口,滚了一身的毛,薛柔顾不上收拾,手指冷眼旁观的薛怀义发号施令:“贝贝,去咬他,下嘴狠一点,让他多流点血,但别弄出人命来。”
烈犬终归是烈犬,好斗,宫中豢养,多有不便宜,难以肆意释放烈性,眼下一得主人的允准,那双棕铜色的眼珠子大放亢奋之光,解开锁链的刹那,纵身一跃,对着薛怀义的裤脚拼死撕扯。
程胜吓得魂飞魄散,鬼哭狼嚎,但他越哭嚎,贝贝的斗性越高涨,两只爪子爬上薛怀义的膝盖,直立起来攻击他。
“太子殿下,您倒是躲一躲啊!”
程胜直纵横躲闪,薛怀义纹丝不动,衬得前者似个疯子。
底下攻势过猛,薛怀义有些力不能支,堪堪倒退半步,程胜心系东宫,抛下所有顾虑,挥起拂尘照着那血盆大口鞭打不休。
薛怀义从中阻挡,干脆把胳膊送至贝贝嘴边,由尖锐犬齿刺破衣裳,刺穿血肉。
须臾,一块浸血衣料割离薛怀义,成为贝贝的战利品,即时叼给薛柔讨赏。
薛柔睨一眼薛怀义的狼狈相,观其小臂血淋淋的一截,存积许久的怨气消解大半,有工夫问三喜时辰。
三喜答说近午时了,太后允许的空闲为时不多了。
她颔首,回头命令贝贝将那脏东西吐了,接着说:“薛怀义,这次且先饶过你,你自己掂量着,切勿不识抬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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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伤口犹如泉眼似的,汩汩淌落血水,染红了脚下的地砖。
程胜惊恐万状,手忙脚乱欲止血,怎敌血沫子遍布整条胳膊,根本无从下手,惟好一把鼻涕一把泪哀求入定般的薛怀义,速回东宫包扎处理,就剩跪下磕头了。
他傻子似的不动弹,随便血流成河,薛柔可不稀得理睬他,左右血流干了,那也算他活该,叫上三喜贝贝,潇洒走人。
“别嚎叫了,我没聋。”薛怀义很是凉薄道。
相较于肉|体的疼痛,耳畔环绕不绝的哭天喊地更令人心烦。
又是一个深夜,东宫书房的窗格一如既往散出点点暖光。
笔触划过纸面,沙沙作响——薛怀义又在作画,仍是那张隐约泛黄的纸张,仍是那幅细腻的丹青。
丹青尚未着色,仅以素笔勾勒完全人脸,纵然黑白无色,那人物颇为传神,这也便是程胜只飞快一眼就认准其上何许人的因由。
持续一年半之久的素笔人像,终于这夜打磨完毕。
薛怀义掷笔,对着它深深端详,一直深进骨子里。
灯芯一跳,烛光暗了一层。
薛怀义理清头绪,安放画纸,铺得平平的,不见一丝皱褶——该上色了。
案头未准备彩墨,他也不觉妨碍,本来也没打算用墨水点染它的色彩。
它已经够冷漠的了,不能继续使用沁着凉意的墨增色。
他的目光朝向裹得蚕蛹似的胳膊。
以血色勾勒,将温热带给那片本应殷红的唇,岂不完美还原了它曾附着在自己唇际的温度。
他记得真切,那个血腥味的触碰是温的,比那两瓣唇的主人的心暖和。
念既起,薛怀义迫不及待去亲手赋予它属于自己的温度。
于是,他一层层一圈圈揭开纱布,使底下可怖的真容得见天光,使才粘上的裂口生生撕开,朱红的、新鲜的血液,恢复它原有的生机,一泻而下。
一套七支的上等画笔,被他弃之不用,干干净净躺在笔山上。
它们的用途,为薛怀义的一招奇思妙想,加诸他的指尖——他蘸着血,指腹点于那缺失色彩的圆唇上,向左向右,仿佛真的在摩挲一个人的嘴巴。
当血迹将将污染锦袍之际,指际的血干涸成血斑,薛怀义拿开手,垂睫观瞻那朱红一片,眉眼蕴笑。
是的,正是这样,那天她的唇便是此态。
一个诡谲的念头荡漾开来:不知今日的血和那日的,尝起来相不相同。
狂风大作,吼得院里梧桐树前倾后倒,梧桐枝叶细密,逆月映入窗台,在整洁的书案上投下一戳戳尖尖的影子,摇摇曳曳。
细碎的阴影下,薛怀义擎起画纸,拿近脸前,口鼻盈着笔墨香并血腥气。
随即,不惜“以身涉险”,轻轻衔住那点赤色。
苦涩之中撷丝丝咸味,仿若塞了把铁锈到嘴里咀嚼,与那天的不一样,没有甜,没有温度,只有倒胃口的腥膻。
他的血是热的,而拼凑到那张脸上的,从头到尾都是凉的。
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