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三百四十二章鬼眼

作者:怡然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他从那一刻开始,就放下了。


    所以,现在放不下的人是我?


    项琰目光缓缓挪过去,落在小几上。


    小几上放着那只鲁班六通锁,六根木棍死死缠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多么讽刺啊。


    项琰自认为不是一个死缠烂打的人,但此刻,她却不甘心。


    “许尽欢,既然那个雨夜,你已经放下了,为什么你还一直陪在我身边这么多年?”


    “因为。”


    许尽欢目光温柔地看着她。


    “有一种男女关系,是可以不成为夫妻,不成为枕边人,但心里永远有她一个地方。


    看着她快乐,我也特别快乐。


    看着她伤心,我也特别伤心。


    看着她慢慢往上走,好像那个往上走的人,就是我自己。


    哪怕有很多可以喝酒的朋友,但最想喝酒的那个人,喝了酒最想说话的那个人,还是她。


    因为在她面前,我可以笑,也可以哭,可以像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也可以像个胡搅蛮缠的孩子。


    我们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我可以说很多的废话,也可以一句话都不说。


    我可以衣衫工整,像个正人君子;也可以衣衫不整,像个风流浪  子。


    我一个眼神,她都懂。


    她每个细微的表情,我也读得明白。


    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最好的酒友,最好的知己,也是最好的战友。


    我画的图,只有她能看懂,她能做出来。


    她做出来的东西,也只有我能看出好坏,知道她在里面放了什么心思。”


    许尽欢眼中的温柔,浓得仿佛要溢出来。


    “项琰,你问我,为什么陪在你身边这么多年?


    这话你问错了。不是我陪着你这么多年,而是这么多年,你一直陪着我。”


    泪,再一次从项琰的脸上滑落。


    “既然你喜欢我陪着,就让我陪你一辈子,不好吗?”她用一种近乎哀求的声音说。


    许尽欢伸手把帕子塞到项琰手里,然后,别过眼睛。


    这一回,他没有替她擦。


    “这世上没有不散的筵席,我们赤条条一个人来,最终也要赤条条一个人去,傻子啊,这一路,我们只能到此为止。”


    “如果你不胡说自己是倭寇的后代,这一路,我们能走一辈子。”


    因为愤怒,项琰的尾音撕裂了调,听着十分的尖锐刺耳。


    人生三十年,这是她最失控的一次。


    承认自己是倭寇的后代,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死!


    “许尽欢。”


    项琰一把抓住他的胳膊,眼神凶猛得像个厉鬼,“你不和我私奔没有关系,你跟我走。”


    “去哪里?”


    “去锦衣卫,去刑部,去大理寺,去都察院,去告诉他们,你不是那个倭寇的后代,你是胡说的。”


    “项琰。”许尽欢一脸无奈地看着她。


    “那你告诉我……”


    项琰的语气一下子软了下来。


    “你告诉我,那个人是谁,我去说动他,我去求他,我给他很多很多银子,让他主动站出来承认。”


    “项琰。”


    许尽欢轻轻挣脱开她的手:“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你从来没听过的。”


    项琰原本想说,我不想听什么故事,我只想知道那个倭寇的孩子是谁?


    可看着男人期待的、柔软的目光,她哑然了。


    “话说,从前有个在海上长大的孩子,他特别爱吃糖,含一颗在嘴里,他就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乖巧听话的孩子。


    七岁的一天,他娘对他说,儿子,娘知道舟山边的一个小岛上,有一个卖糖的,他的糖甜得不得了,罗叔先带着你去那个岛上,娘和爹办完事,就来找你们。


    那孩子一听,高兴坏了,立刻叫嚷着让罗叔带他去那个岛上。


    上了岛,岛上果然有一个卖糖的。


    那孩子买了好多好多的糖,他没舍得吃,就搬了个小板凳,坐在码头旁,等着爹娘来找他。


    他是个孝顺的孩子,什么东西都会让爹娘先尝第一口。


    他等啊等啊,等到糖都化了,也没等来爹娘找他。”


    许尽欢伸出大掌,揉揉女人的脑袋,笑着说:“项琰,你知道那个孩子后来怎么样了吗?”


    项琰含泪看着他,一言不发。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吃过一颗糖,也吃不下一点点甜的东西,只要吃到一点甜的东西,他都会吐得昏天黑地,连胆汁都恨不得吐出来。”


    许尽欢顿了顿,唇角浮现一丝无奈的笑意。


    “项琰,那个人也有个儿子,他儿子也刚刚满七岁,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孩子,因为我,这辈子和甜无缘,你说是不是?”


    “许……”


    “嘘……”


    许尽欢指腹轻轻压在项琰的唇上,还是不让她把话说下去。


    “项琰,你知道人最可悲的地方在哪里吗?


    就是不能决定自己的生,也不能决定自己的死。


    我出生的那天狂风暴雨,海上黑漆漆一片,风浪大得能把船只都掀翻了。


    我娘又疼又怕,一口咬上我爹的胳膊,把他咬得鲜血淋漓,我娘说,那一刻,她恨死我爹,也恨死这片海了。


    这场暴风雨维持了两天两夜,我娘也疼了两天两夜,差一点就疼死了,就是靠着那股子恨意,才咬牙生下的我。


    我呱呱落地,风停了,雨止了,阳光从云层里透出来,照着波光粼粼的海面,有海鸥在海面上飞翔。


    娘说,她看看怀里的我,再看看那平静的大海,恨意瞬间就没有了。


    小时候,娘说我是这个世上最听话,最善良的孩子。


    我看到人就笑,一点都不认生,谁伸手抱我,我都傻乎乎地往那人怀里钻。


    船上除了海盗,还有倭寇。


    所有人都怕倭寇,连我爹都不例外,但我不怕。


    有一回,船上来了个倭寇,长得凶神恶煞的,腰间别一把弯刀。


    他们说,这人是倭寇的头子,杀人不眨眼,上船来和我爹谈事。


    我爹连说话都战战兢兢了,我却跑到那人身边,一把抱住了他的腿。


    所有人都吓坏了。


    那倭寇沉下脸,恶狠狠地问我,小孩,你不怕我吗?


    我指指他衣角上两个浅浅的指印。


    那人一愣,随即哈哈大笑。


    那两个指印不仅浅,还很小,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我不仅能看出来,还知道这人在一个时辰前,脚边依偎着一个孩子,那孩子的右手,死死地拽住了这人的衣角。


    所以,我不怕他。


    事后,我爹对我娘说,你儿子长了一双鬼眼。


    所谓鬼眼,就是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我娘摸着我的脑袋,对爹忧心忡忡地说:也不知道是这个孩子的福分,还是这个孩子的灾祸。


    我爹没有说话。”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