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早春季节,天边飞过灰翅的雁,一片羽毛摇摇晃晃地落到地上,被脚步匆忙的行人踩到泥里。
“过来看看吆!甜米粥!好喝的嘞!”路边的小贩一嗓子喊得街头巷尾都忍不住侧目。
甜米粥?甜药水比金子贵,那得不少钱吧,除了富商和大人们,谁会有钱买那个?
街上没人搭理他。
“只要三个铜币一碗!”又是一嗓子,有人停住脚步。
“你卖的这么便宜,包甜吗?”来人将信将疑。
小贩嘿嘿一笑,盛出一碗:“我说的都不算,您说好才是好!您尝尝!”
那人接过,这米粥里面没有几粒米,泛着淡淡的粉色光泽,诱人的果香一阵阵往鼻子里飘。他忍不住咽了口唾沫,仰头喝一口。
围过来看热闹的人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想知道这米粥到底怎么样。
那人咂了咂舌,睁大眼睛惊讶道:“真是甜的!好喝!再来一碗!”
其他人见状,馋虫大动,知道水果是甜的,却不知道米粥也能是甜的,反正也不贵,不如尝一尝,纷纷喊道:“我也来一碗!”
小贩乐得合不拢嘴,米粥一碗碗盛出来,锅很快见了底,钱包鼓鼓囊囊的,以往一铜币一碗没什么人买,今天卖三个铜币,居然不到半天就卖完了,比他摆十天摊赚的还多。
糖真是好东西,他要跟隔壁的女孩买一些才行。
“老板,你这米粥里加了甜药水还定价这么低?不怕亏本?”有人问。
小贩嘿嘿一笑:“甜药水我哪加得起?是糖!”
伸手指了指旁边摊位的瓦罐,“就是那个,各位吃满意了不妨尝尝!比甜药水便宜,好吃,而且绝对没毒!”
白珈冲他比了个大拇指,对了对了!就这么宣传她!不枉她投资的那半罐糖。
“都试试都试试!”刀疤将提前用叶子包好的糖强制塞给路人。
小姐说这叫什么来着?
……哦对,体验装。
“确实不错,怎么卖的?”一个头戴围巾和面纱的妇人问。
弗里亚城邦里凡是地位比较高的女人都喜欢戴着围巾和面纱遮掩面容,而普通人家的女人需要干活,一般没有这个条件。
“半包六十铜币,一包一银币。”白珈笑吟吟地说,“姐姐,买一包划算,可以用很久呢!”
面前摆放着许多用叶子折成的简易包装,有手掌那么大。
本来是想着用小瓶子装糖,但是时间匆忙,来不及赶制瓶子,就只能先用叶子包充一下数。
“那来两包吧!”那妇人被一声姐姐哄得心花怒放,从怀中掏出两枚银币,这东西吃起来甜甜的,又新奇,最近领主的心情不怎么样,可以回去烹制一些新食物讨领主欢心。
白珈应了一声,麻利地包好递给这位贵妇人。
连衣着华贵的贵人都买了,旁观者不再犹豫,争相掏钱购买。
很快,白珈就卖空了十八罐。
一罐可以装十小包,十八罐也就是一百八十小包,除去免费给隔壁小贩的半罐和包体验装的那半罐,她今天卖了一百七十小包糖,共得一百七十枚银币。
再刨除雇人制糖时花去的六百铜币,也就是六银币,今天净赚一百六十四银币!
白珈心里算清账,嘴角扬的比天还高,压也压不住,之前种地的烦恼事全都成了过眼云烟,美好的未来正在朝她招手!
何以解忧?唯有赚钱!
不过这么暴利的生意有一个缺点,那就是不能一直做下去。
“红果一年只生两茬,早春生一茬,深秋生一茬,其他季节都没有。”刀疤如是说。
白珈捋了捋不存在的胡子:“那其他地方有没有红果?”
去其他地方收一些备用也可以。
刀疤凑近悄声道:“只有维斯特有,传说女巫庇护之地才会长出红果。”
白珈沉默,深知不可信。
前世听说过,有些地下埋有金矿,地面上就会长出问荆草,这样说来,维斯特的地下或许也有矿脉。
需要再调查一下。
“哎!”刀疤忽然想到什么,面色凶恶地跳起来:“那会不会其他城邦的人来抢红果?小姐,要不我在城门口守着,看见外邦人就——”
他比了个抹脖子的手势。
白珈连忙摆手:“大可不必。生意谁都能做,不是咱们一家的,捞几个野果回去又怎么样?要同我们争,也得有真本事才行。做生意嘛,就是斗来斗去才有意思。”
有道是,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也。
“而且我们又不是流氓!”白珈咬牙切齿。
刀疤呆住了,小姐的语气像生意场上的老油子,年轻的身体里好像住着另一个人。
白珈正低头沉思,一抬头对上刀疤那古怪的眼神,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反应过来的瞬间立刻往回找补:“我父亲说的,我觉得他说的对。”
刀疤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蹲回原位。
白珈松了口气,暗暗拍了拍胸口,刀疤有时候敏锐得吓人,要谨慎些。
剩下的两瓦罐糖,白珈不打算直接卖,她花十铜币租了隔壁摊上熬米粥的炉子和锅,将糖倒进去,开始熬糖浆。
刀疤找来一些干净的小木棍,等糖浆变得粘稠冒泡,白珈用木棍挑起一点,慢慢地转动木棍将糖丝卷起来,卷到差不多小拇指指节那么大就扯断。
棒糖简易版。
摊前早就围满了感到好奇的孩子,白珈随手递给其中一个女孩。
女孩吃的津津有味。其他孩子当然也想要,但是不好意思白要,于是拉来自家大人,哭着闹着要买。
一时间,摊前哭闹声震天,路人都忍不住驻足,路上的守卫来回走了好几圈。
父母拗不过孩子,即便白珈要价一银币一个,也只好妥协。
又是三十七个银币入账。
隔壁卖米粥的小贩看直了眼:这也行?
锅里还剩下一些不太好刮的糖浆,白珈打算给自己弄一根棒糖,然后让刀疤把锅刷出来还回去。
忽然,眼前被一片阴影挡住。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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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抬头,熟悉的脸撞入眼眸。
见她怔愣,对方微微弯起嘴角,嗓音温和儒雅:“洛迩小姐,好久不见。”
合身的黑色鹅绒常服描绘出流畅清瘦的身形,金色蔷薇徽章别在胸口,黑曜石衣扣在阳光下反射出璀璨的光,任谁一看都知道主人身份不同凡响。
不掺任何杂色的金发垂落肩膀,竟与胸前的蔷薇别无二致。
而他的脸让一切繁复华贵的装饰骤然失色,不得不承认他长得很好看,尤其是眼睛,成色最好的玉石不如他眼中光华万一。
白珈的目光不受控制在他脸上停留片刻,行了个礼:“骑士长大人,好久不见。”
“刚才我就觉得有些眼熟,没想到真的是你,洛迩小姐,在弗里亚做生意?”道森问,垂眸扫了一眼。
“对,这里人多,生意好做些。”
不远处,四匹高头大马拉着的黑色马车旁站着一个棕发的中年人,从着装来看似乎是管家,一眨不眨地盯着这边,皱着眉头,目光十分嫌弃。
和白珈对上眼,嫌恶更甚,转头换上谄媚的表情:“骑士长大人,以您的身份,还是不要跟贱民多说了吧。”
按道理,道森这样的贵族是绝对不该跟贱民有交集的,尤其是他们这种街边小贩,八辈子也不可能跟贵族少爷站在一起。
白珈能理解,修真界里凡人也不能跟仙人混到一处。
商人谁的生意都做,无论高低贵贱,这件事情她不在乎,别人未必也不在乎。
道森瞬间变得严肃,正襟注视管家:“哈特先生,洛迩小姐是我的朋友,这里没有贱民,请你不要用这种称呼,并向这位小姐道歉。”
哈特没想到他会维护白珈,诧异地张大嘴巴,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看向白珈的眼神怨恨且憎恶,碍于道森的身份,最终妥协,向白珈弯腰致歉:“抱歉……这位小姐,请原谅我的过失。”
白珈没理他,眼神落到道森身上:“骑士长大人,您在这里做什么?”
“我受梅洛德因领主的邀约,来参加五天后的宴会。”道森如实说。
“宴会?”白珈思索片刻,“不是说城中有刺客吗?”
这个时候举办宴会……这安全吗?
道森微微一笑,不予置评,只说:“相信梅洛德因领主和哈特先生会保证大家的安全的。”
莫名其妙戴上高帽子的哈特一脸惶恐,相信他做什么?他又不能跟刺客肉搏!
很明显,道森也是打太极的高手,功力不比她这个百年老奸商差。
不过,白珈这几天确实考虑过去百罗多见道森。
先前买回的粮食幼苗已经播种完成,茉莉和庄园中的仆人扎了一百多个稻草人插在田里,以防鸟兽毁坏作物。
白珈站在城堡高处眺望过,有稻草人的农田还是太少了,趁着播种的时节还没过去,她打算再买一些种子种上。
没听见白珈说话,道森疑惑地抬起头,一只白净纤细的手正好伸过来,指间捻着一截细木枝,红里透黄的棒糖,甜里带着焦香,一个劲地往他鼻子里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