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面对眼前已经乱成一个麻线团的案情,景南陌不得不考虑找不到凶手的情况。
如果找不到,那命都给阮菖蒲收走了,我也很冤的,她又不可能为了这点钱杀我两次。
想通了这点,景南陌便再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将银子偷偷塞到彭癞子家门缝里后,转头去了真正的案发现场。
虽然心里感叹徐大流这屋子比他活着的时候还热闹,但这两天出入案发现场的人,显然都有注意关窗。所以,那里的空气流通性很差,血腥味没有一点散去的迹象。
景南陌先是学着彭癞子的样子,钻入案板底下,她先前对这个地方的查探没有太仔细,这会给彭癞子一提醒,自然要先找补一下。
案板下面放着一溜瓦罐和小缸,景南陌第一次来徐大流家的时候已经看过了,这时候却忍不住又细细查看了一下周遭,发现盖住缸口的木板朝向都跟她上次瞧过的差不多。
掀开木板后,里面几种杂粮磨成的面粉的位置似乎确实有下降,但并不明显。瓦罐和小缸周围,大概是被用心清理过,即便景南陌知道结果,来倒推过程,竟也没发现面粉散落的痕迹。
彭癞子处理起现场来,还是挺干净的。
景南陌腹诽着,又在案板底下搜寻了一便,这次甚至还抬起手,将案板顶部也一一摸过了。
这案板是多块木板拼接而成,因此板材之下,有几条竖着的木条以为支撑。景南陌摸过第三根木条的时候,手指忽然一顿。
她发觉木条的手感有些异样,中间有那么一块地方,似乎有点松动。
景南陌转动脖颈,在不太宽裕的案板下有点别扭地抬起头来,凭借在黑暗里的良好视觉,她发现这跟竖着的木条和案板的夹角中,有一个四方的、不太明显的缝隙。
景南陌心念一动,用指甲插入缝隙之中,轻轻一抠,果然有些松动的感觉。她又一点点用力,反复数次后,一个四方木片从木条上脱落下来,露出里面一个掏空了的孔洞。
真有东西!
景南陌心中一喜,肌肉有所绷紧,先试探性地用指甲往里戳了戳,只觉这木条里面掏空之后,被人用一团布料塞得严严实实。再往内探,布里似乎包裹着硬邦邦的玩意。
于是,她小心拈起布料一角,慢慢往外抽离。那东西一寸寸被拽离洞口,最终悄无声息地掉落下来,被景南陌隔着衣袖接住。
布料是块普通的碎布头,麻布质地,略带点硬度,里面有些沉甸甸的物什。景南陌吸了一口气,怀着重要线索终于现世的虔诚感,认真打开麻布,定睛一瞧。
……景南陌随即陷入了沉默。
半晌后,她心里有个声音高喊:太坑了吧!我连徐大流的私房钱都找着了,却找不到凶杀案的线索?
而在她隔着衣袖摊开的那团麻布中央,几角散碎银钱在暗夜里折射出幽幽的光。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景南陌磨了磨后槽牙,还是依照原本的样子,将这碎布头里的银钱包好。虽然她对徐大流升不起任何死者为大的情绪,但还是觉得案发现场尽量保持原样为妙。
随后景南陌重又将那团麻布塞回案板底下,把抠出的木片摁进去,重新检查房间其余角落。
正在她蹲到那血泊旁,准备再用自己可怜的、来源驳杂的知识观察一下血迹形态,袖子里又传来那种震颤灼热的感觉
景南陌于是缩手入袖,熟练地将画轴取出展开,只见里面那个小人飘荡往上,恍若灵魂出窍。
就当她心中一紧之时,那小人在空中荡了个圈子,又稳稳落地,两只袖子摆动,甩出一道优美的弧线,一副很是兴奋的样子。
这是发现什么线索,高兴得飘来飘去?景南陌有点哭笑不得。
画卷中很快传来遥岑刻意压低的声音:“南陌,我找到仵作遗漏的地方了。”
景南陌的耳朵立即竖起:“什么?”
“徐大流左边袖口处,有一道破口,是被利器划开的。只是他身上肮脏,加上那口子很小,仵作没有发现。”
“肮脏?”景南陌的眉头又不由自主地拧了起来,状似思索。
阮菖蒲和徐大流的生意都跟吃食有关,用现代的话说,那是食品行业从业者,和廖二这种跑运输的不同。
他们的衣服可以旧,可以缀满补丁,反正这会的贫民都是这个生活水准,没有谁笑话。
但基本的干净还是要维持的,如若你的袖子上脏污结成硬壳,远看在太阳底下如铠甲一般反射光茫,身上一拍就有尘土飞扬,好些主顾可就不上门了。
遥岑接着道:“南陌,我觉得凶手就是钱真。只是他的话不尽不实,还有很多问题。”
景南陌的眉头略微抽动了一下:“怎么说?”
“徐大流的邻居向官府反应,他只隐约听见一声叫唤。南陌你也说先前做过实验,在徐大流家,如果声音一大,隔壁是可以听到的。
“如果徐大流的邻居没有说谎,那么,只能是他除了最后遇害,都没有发出大的声音。
“一个人感受到性命威胁的时候,在何种状况下,会选择不出声?”
这个问题,景南陌也早早考虑过,此刻不假思索地答道:“受到了强力胁迫。”
对面传来“啪”的一声脆响,与此同时,画卷中那Q版小人两只圆圆的手掌拍在了一起:
“对,我观察过徐大流的袖子,右边的磨损明显比左边厉害,也就是说,徐大流平日里一定是惯用右手。
“那么,什么情况下,他会放弃惯用的右手,用左手抵挡?”
景南陌略一思忖:“第一种可能,右手已经受伤;第二种可能……威胁他的东西,比如说刀子一类的利器,抵在左边。”
画中的小人连连点头,那个小小的Q版脑袋都快晃出残影了:“没错,我检查过徐大流的尸体了,除了致死的那一处,没什么要紧的伤口。最多有点淤痕,完全不影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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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右手。
“而南陌你说过,徐大流死前,很可能是站在案板那边揉面,这种情况下,凶手很难出现在他面前,应该是从身后抵住他要害的。”
的确,景南陌心道,就算凶手是个凹造型狂魔,非要表演一出正面对峙,以气势震慑对方,那案板上洒满面粉,凶手必然留下痕迹。
遥岑在那边接着道:“所以最有可能的情形是,凶手从背后挟持住徐大流。利器抵在左边,证明凶手很可能惯用左手。
“而南陌你说过,钱真的书桌上,笔架、砚台摆放在左侧,右侧是盆栽奇石,这跟一般人使用习惯相悖。写字之时,如果频繁伸右手去左侧砚台里蘸取墨汁,动作是很别扭的。
“尤其他手臂挥动的范围内,还搁着盆栽奇石。那岂非一不小心就要给碰落下去?
“如果钱真是个左撇子,那一切就解释得通了。”
景南陌一拍额角,直到此时,她才发觉自己不知不觉间,进入了一个只有现代人才会进入的思维盲区
瞧见钱真桌子上的笔砚时,景南陌虽然有注意这个细节,却没有深想。
因为在现代,书写习惯是从左往右的,即便是左撇子,绝大部分写字也是用右手。
用左手的话,前一个写好的字,在写后一个字时很容易被手指蹭到,从而花成一片。
然而这是古代,书写习惯刚好相反,是从右往左的。而且毛笔的运笔手法和硬笔不同,无论用哪只手,手指都远离纸面,不会产生摩擦。
所以这会的左撇子,用左手书写没有任何问题。
另外,现代人桌子上如果有笔筒,摆在左边或者右边都很常见。因为现代用的书写工具,多半是吸水钢笔、中性笔、圆珠笔之流,都不需要频繁蘸墨。
但这会书写是用毛笔,如果一个人是右利手,一直把手伸到左边蘸墨,的确是非常麻烦的事。
这个细节有点动摇了景南陌本身的判断,她忍不住开始琢磨,钱真如果真是凶手,究竟为何自首?又为何提供一份错漏百出的证词。
而遥岑那边还在接着分析:“我想徐大流被利器胁迫之后,他们二人应该聊了些什么。随后徐大流趁钱真不备,伸手往外猛地一格。
“这个过程中,钱真的刀子不小心脱手,只好顺手抄起一旁的铁钳,袭击徐大流。
“铁钳毕竟不是杀人利器,想用这东西戳入小腹、一击毙命,凶手需得有一把子力气。
“而钱真人高马大,气力明显较徐大流占优,这也对得上。”
景南陌忍不住伸手敲了敲案发现场的地面,她先前在墙角发现泛白的凹痕时,也曾猜测是不是有尖利的物品曾经击打在上面,以至于留下了痕迹,这同遥岑的推断,又能相互印证了。
但她还是很快提出疑问:“如果是这样,徐大流格开兵器之后,迫在眉睫的威胁暂时解除,他为什么不叫喊?难道他认为,自己那个小身板,能肉搏过钱真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