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有个非常霸气的名字,可见在他出生的时候,父母是赐予了他重望的。
据说他父亲嗜好豪车,每天最经常做的事情就是去车店逛好几圈,什么也不买,就是试驾,最后车店的人看见他就想关门,他在车店门口大骂工作人员,说他们服务态度不好,撒泼打滚要车店赔偿。
于是在路虎出生的时候,他爹一拍脑袋,说那不如叫路虎吧,既霸气又有寓意,说不准这孩子以后还能开得起路虎呢。
然而路虎长大之后,却成了一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
但小混混也有个发财梦。
最近,他觉得自己的财运就要到了。
那天,他在街头无聊地抽烟,烟头一根接一根地落在地上。
正腾云驾雾的时候,他旁边来了个年轻的,戴着墨镜和宽檐帽子的女人。
他瞥了女人一眼,眼睛像泥鳅一样,滑溜溜地往她身上瞅。
让他惊讶的是,今天明明是个阴天,女人却戴着墨镜和帽子,显得格格不入。
不会是个神经病吧?
他挪开了视线。
女人率先开口,问他想不想要发财。
路虎心想谁不想发财,但你是谁啊,凭什么带着老子发财。
他往女人脸上喷了口浓烟,但女人不躲不避,脸上依然挂着那个微笑,悬浮且神秘。
路虎不住打量着女人的穿着,心想这该不会真的是哪家有钱的阔太太,来找他什么重金求子或者抓她老公出轨,又或者是,看上他了?
他不禁有些得意起来,毕竟他觉得以着他自己的皮相,看上他的人还是很多的。
就在他浮想联翩的时候,女人从包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了他。
路虎接了过去,掂量了下厚度,有一千左右。
女人轻声说,她知道有个地方,底下埋着很值钱的东西,那是她从前的朋友留下的,你去挖,这个是定金,挖出来了我们平分。
路虎笑了笑,说那我怎么能信你,万一没挖出来呢?
他嘴上说着不信,手上已经把那个信封塞进了兜里。
女人笑了,说那也有钱,挖一天,就给你一千,你可以找别人一起干,你一千,其它人五百。
路虎最后留下了女人的联系方式,女人告诉他那东西就埋在南湾中学后边的小树林里,让他从榕树下开始挖。
路虎心想这有什么难的,不就是挖土吗,他从前还干过帮人下葬的活呢,接这活还不是轻而易举。
他召上一群兄弟,每次到深夜,就跑到南湾中学后边的小树林里挖土。
结果挖着挖着,还真让他找到一些宝藏,什么埋着的储钱罐,甚至还有一块玉佩,虽然看不出真假,但让路虎一下子就兴奋了起来。
本来还打算拖着多讹点工钱的路虎兄弟们,一看这架势,都暗暗加快了速度,唯恐宝藏被人抢了先去了。
他们一连挖了三天,每天都挖到凌晨天亮,在第三天的时候,路虎一铲子下去,挖出了白骨。
然后他们就都坐在了警察局里。
来审问他们的是个女警察,身材不高,甚至有些娇小,名字也很符合她外表给人的印象,叫邓娇,但她走进来的时候,眼睛只稍微一扫,便自带隐形的威严气势,一屋子混混全部都噤声了。
路虎差点流下眼泪来,说他们也不知道咋回事啊,就是有个女人,戴着墨镜和帽子,给了钱,说那底下有宝藏,让他们帮忙去挖的。
女警察愣了下,让他详细描述了一下那女人的模样。
路虎仔细回忆了下,但除了她身材蛮好的,一米七左右身高,口红涂得很红之外,再说不出其它的了。
他在说的时候,女警察邓娇低头做着记录。
人在紧张的时候,脑子会突然变灵光,想起很多想不起来的事情。
路虎忽然福至心灵,脑子里似乎有闪电闪过,刹那间照亮了他空无一物的大脑,他想起,他在很久之前,好像也见过一个类似长相和打扮的女人。
于是,急于脱罪的路虎脱口而出,说我见过她,在几年前!
邓娇奇怪地瞥了他一眼。
路虎没有理会邓娇的眼神,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中,说当时那女人也是怪怪的,给了我一百块钱,让我帮忙把一个东西送到一个地址。
邓娇问他还记不记得具体地址。
路虎支支吾吾回忆了半天,才写下一个地址,递给了邓娇。
邓娇接了过去,扫了一眼地址,就收了起来。
她说那你们就先回去吧。
如释重负的路虎赶紧叫上兄弟们离开了警察局,走的时候他心还跳得飞快,心想这么要命的买卖下次还是别做了。
钱难挣啊钱难挣,他摇着头,走向了街头。
在那之后,他再也没见过戴着帽子和墨镜的那个女人了。
他也没有拿到承诺好的尾款。
时间一晃到了三月底。
邓娇没想到的是,在案件停滞不前的时候,竟然有了惊人的转折。
就好像,一切都是安排好了一样。
在和苏晓雯告别之后,她很快投入到了工作当中,恰好最近案子多,各种调查走访应接不暇。
霍春上警局报案的时候,她刚熬夜蹲守,捉了一个性骚扰妇女的惯犯小偷回市局,正和自己的师父商量要怎么办的时候,听见自己同事在叫她。
“邓娇,好像有个人要来报案。”
邓娇忙得一脑门官司,她转过身,视线在落在来人的脸上的那一刻顿住了。
来人看见她的时候,也非常惊讶,但她似乎不太敢认,只在原地眯着眼,细细打量描摹着她的五官。
邓娇连忙走上前,看清楚眼前人的面貌之后,更加确认了自己的看法:“霍……霍老师?”
霍春连连点头,眼里全是欣喜:“是,是我。”
邓娇笑了笑:“您怎么来了?我好久没见您了。”
霍春的手指有些紧张地握住了手里的包。
“我,我来报案的。”
邓娇的笑容凝住了。
十分钟后,霍春被请到市局的等候室,邓娇坐在她的面前,给她倒了杯热水。
“您慢慢说。”邓娇客气地说。
霍春还是有些紧张,在陌生环境里,人全身的肌肉会本能地绷紧,就如同拉到极致的橡皮筋,随时都可能断裂。
邓娇很耐心地等着对面的霍春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慢慢平静下来。
霍春抬起眼,那双眼睛像一条干涸已久的河,裸露出赤裸的河床,干燥又脆弱,石缝处却又顽强地钻出了青绿,隐隐蕴含着野性的生机。
她缓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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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口,咬字清晰:“我要举报我的儿子,段景曜,五年前,杀害了林可欣。我有证据。”
那条河又重新温润地流淌了起来。
邓娇听见了潺潺的水流声。
段景曜被抓到警察局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且慌乱的。
他坐在审讯室,审讯室的灯白亮亮的,如一轮白日,似乎在那盏灯之下,所有的罪恶都无处遁形。
他坐在那里,脸色惨白,嘴唇也微微发着抖。
因为对面坐着的,是他再熟悉不过的人——邓娇。
六年前,他曾利用身高的优势威胁邓娇,让她帮自己做事。
六年后,攻守之势异也。
没事。
他安慰自己,只要咬死不认就行了。
那么多年过去了,还能有什么事。
可是,虽然他杀人的时候觉得天不怕地不怕的,但这么多年过去了,在他披着精致人皮融入社会,习惯社会之后,他是很难揭掉人皮再承认自己的兽性的。
邓娇慢悠悠地开口:“段景曜,你还记得林可欣吗?”
段景曜沉默了一下,然后开口道:“记得。怎么了?”
邓娇笑了笑:“有人举报你杀了林可欣,将她埋在了小树林底下。”
段景曜笑了一声,似乎非常自信,但他脸上的肌肉已在微微抽搐。
“你有什么证据?”
邓娇不理会他,只继续问自己的问题:“在小树林下找到的并非完整的尸体,奇怪的是,缺失了一部分,所以那部分会在哪呢?”
段景曜目光沉沉地盯着她。
“你自己应该很清楚吧。”邓娇依然是笑着的,“要不,我给你讲个故事?”
“有个高中男生,他结识了一个女生,那个女生漂亮,但懦弱,很符合他挑选的对象的标准。于是,他花言巧语骗到了女生,让女生做自己的女朋友。但不知道为什么,女生很抵触自己的亲密接触,这让他很不舒服。有一天,他把女孩约在了教室里,想要和她有进一步的关系,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女孩反抗得很激烈,这也激怒了他,于是,在女孩反抗过程中,他掐死了女孩。”
邓娇说到这,顿了顿,看向段景曜。
段景曜的眼神躲闪了一下,没看她。
邓娇听见自己心底清晰的嗤笑声,她继续说:“男孩慌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在慌乱之中只能背起尸体,想要运到校外处理,然而,他在路上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段景曜的眉心重重一跳,连带着心脏也开始狂跳。
“他没想到,教务主任也在那。”邓娇的语气不疾不徐,娓娓道来,“他彻底慌了。但没想到的是,教务主任居然反过来安慰他,帮他一起处理尸体,这让他完全没有想到。”
“于是,他们把尸体运到了榕树底下,埋了她。”
一阵寂静过后,段景曜的脸色不变,他静静地开口:“谢谢你给我讲故事,邓警官。”
“别急。这故事还没讲完呢。”邓娇继续说,“但是在慌乱埋尸的时候,男孩忽然注意到了尸体的一个致命问题——那就是,女孩左手中指上的戒指。”
段景曜瞪大了眼,忽然之间,褪去了所有血色,脸色变得煞白。
邓娇微笑着,从口袋里拿出了证物袋,里面装了一枚闪着银光的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