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地上散落着一摊杂物。
衬衫。长裙。帽子。笔记本电脑。束发带。耳机。面霜。爽肤水。手机。布娃娃。钱包。拖鞋。帆布袋。身份证。杯子。电子烟。纸巾。护照。
种类丰富,应有尽有,仿佛一整个人生,全部洒在了地上。
魏舒榆从这堆东西上穿行而过,只捡走了护照和身份证。
“衣服和杂物全都扔了,电子产品和包留下,”她冷着脸,声音也称不上有温度,“我是说香奈儿和爱马仕,帆布袋不算包。”
“魏小姐……”
家政工抬起脸,小心翼翼的看着她。
“你这样做,大小姐会生气的。”
“你对靳意竹的称呼,我真是听多少遍都想笑,”魏舒榆摇摇头,“我不在这里住了,你也可以回香港了,不开心吗?”
语气温和,措辞却嘲弄。
家政工噤若寒蝉,不再言语,只是低着头,继续收拾那一堆杂物。
正如她的金丝雀身份,这个家政工也是靳意竹从香港带来的。
典型的香港菲佣,手上被捏着合同,靳意竹说东,她绝不敢往西。
魏舒榆时常在想,在她的眼中,自己是否只算是另一个工种,只为了靳意竹服务?
看着她慢吞吞的动作,魏舒榆终于等得不耐烦,随手拎出两只包,绕过假忙碌的家政工,走进衣帽间。
衣帽间堪比中古店,两边是透明玻璃柜,整齐陈列着数只当季新款。
从MIUMIU到爱马仕应有尽有,靳意竹喜欢这些东西,也格外爱用它们装点她。
魏舒榆将手上的香奈儿塞进包柜,没去管分类和陈设。
虽然放在过去,精确的收纳物品,正是靳意竹喜欢她的一个点。
家政工从门口探出头,嚅嗫着问:“魏小姐,如果没有什么事……”
“你先走吧,”魏舒榆不想为难她,“剩下的我自己来就好了。”
家政工嘴唇一动,像是想说些什么,但终究是自持立场,默默离开了。
魏舒榆知道她想说什么,无非是那些话,这段时间,她听得耳朵都起茧。
靳意竹有钱,对她大方,她不该想那么多。
靳意竹结婚了又如何,不影响她们的关系,有钱人谁不在外面养几个小的,更何况,她们都是女人,说不定根本没人发现。
要是有人问起来,就说是朋友,是闺蜜。
谁会在意?
可她偏偏不愿意。
魏舒榆早知道靳意竹有婚约在身。
家族联姻,谁也反抗不了的事情。
十几年前,靳意竹还是小孩的时候,就已经定下了这桩婚事。
未婚夫是她的青梅竹马,无可挑剔的男人,温和,帅气,家世相当,一旦结婚,他们就将成为港区众人称羡的模范夫妻。
她这个当金丝雀的,更是没什么资格对此提出异议。
魏舒榆也没打算提出什么异议。她是金丝雀,不是女朋友,爱上金主本来已经是大忌,再要求金主对她一心一意?她自己听了都想发笑。
毫无痕迹的离开,为的不是靳意竹,而是保全自己的尊严。
魏舒榆环视四周,没什么遗漏的物品。
哦,还有一件,在她的身上。
AgentProvocator,靳意竹最喜欢的品牌。
蕾丝繁复,设计精致,漂亮得不可思议。
“从来也不见你脱过,”魏舒榆嘟囔一句,“也不知道要我穿来做什么。”
说来好笑,她是金丝雀,却从未做过金丝雀该做的事。
她只是在这个房子里,像是一件不会消失的、闪光的珠宝,等待着靳意竹,让她赏玩,让她品鉴,没有任何实质的意义。
魏舒榆唇角勾起个嘲讽的笑,不再犹豫。
手指伸进T恤,拉住肩上系带,没费什么力气,往下轻轻一拉,
黑色的蕾丝,映得皮肤愈发白皙。
两边肩带拉下,背扣咔哒松开,精致性/感的内衣被她一把拉出来,扔在地板上,比垃圾还不如。
魏舒榆看都没看它一眼,径直穿过空旷的客厅。
可惜,还没等她出门,密码锁已经咔哒一声,昭示着有人进来了。
靳意竹站在门口,浑身笼罩森冷雨雾,问她:
“魏舒榆,你想去哪里?”
“你怎么回来了?”魏舒榆抬起眼,恍若未闻,“今天不是你的订婚宴吗?”
她一寸一寸的打量着眼前人。
为了参加晚宴,靳意竹妆容比平日更为精致,连睫毛都闪着微光。
与那诗情画意的名字不同,靳意竹长着一张明艳万分、比塞壬更惑人的脸。
她穿着最爱的宝格丽,纯黑色小礼服勾勒出妖娆身段,脖颈之间,是上周刚在东京斩获诸多奖项的珠宝展珍品,圆润珍珠映衬出雪白肤色,比珠宝更动人。
魏舒榆移开视线:“为什么回来了?”
靳意竹笑了:“你先回答我的问题,想去哪儿?”
她伸出手,想扣住魏舒榆的手腕,却被魏舒榆不露痕迹的避开。
魏舒榆垂下眼帘:“靳小姐,这就不是你该关心的问题了。”
“我不关心,谁关心?”靳意竹冷笑一声,“你想让谁关心?”
“我说过了,你订婚的时候,我就会走。”
魏舒榆避而不答,只是冷淡的说:
“你该不会真想让我参加你的婚宴吧?”
靳意竹盯着眼前人,仿佛是第一次认识她一般,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久久没有说话。
只是看着她的金丝雀。
魏舒榆长着一张很清淡的脸,眉眼如画,连唇色都是浅浅的樱粉。
纤细单薄,皮肤冷白,漆黑长发仿若雨雾,遮住所有情绪。
她看不透这个女人,从开始到现在,无论是乖顺的挽着她的手臂,亦或是站在她的面前,冷漠的为她宣判死刑。
“魏舒榆。”
靳意竹的声音冷下来,往日温柔消失不见,只剩下纯粹的占有欲。
“你不能走。”
魏舒榆定定的看着她,问:“为什么?”
其实她更想问,凭什么?
……
与靳意竹的孽缘,开始于三年前。
那一年,魏舒榆刚结束了自己最后一场个展,宣告从艺术界退隐,引来一片纷纷扰扰。
父母勃然大怒,认为她意气用事,葬送自己的前途,终日横眉冷对,偶尔交流,语气和言辞更是难听得要命。
连朋友也不能理解,明明有钱赚,名声也不错,为什么要退出?就为了那点心气,有什么必要?
魏舒榆烦不胜烦,只想找个地方远远避开。
舅舅家最小的妹妹正好在香港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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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岁出头的年纪,什么都不懂,眼里没有名,没有利,自然也不会对她有偏见。
魏舒榆在港中文附近租了一间巴掌大的房子,缩在里面什么也不干,吃了睡,睡了吃,大有跟过去的人生划清界限的架势。
妹妹有时候没课,来出租屋看她,给她带份便当,面色忧愁:“姐姐,你这样不好吧。”
“没事,我死不了,”魏舒榆回答她,“你就放心吧。”
“我怕你死了,我没法跟姑姑交代啊,”妹妹很愁,帮她收拾过房间里的酒瓶,“要不你出去逛逛吧,香港还是很好玩的。”
很好玩?
香港、上海、北京、首尔、台北、东京,东亚文化圈里,能有一个好玩的地方?
魏舒榆不置可否,只是对妹妹挥挥手:“别操心我了,期末考试怎么样了?论文写完了吗?实习打算去哪里?”
在她的三连问下,妹妹落荒而逃,不再管她的闲事。
不知道又睡了多少个小时,魏舒榆从梦里醒来,终于觉得事情不太对劲。
再这样下去,她恐怕真的再也不会醒来了。
魏舒榆站在镜子前,强迫自己清醒,把一层又一层化妆品涂上自己的脸,试图让镜子里的人看上去不那么像个死/人。
999的正红颜色上唇,她的脸终于有点血色。
妹妹在桌上留下一张演出票,《歌剧魅影》,中心大剧院的招待票,所幸还没过期。
虽然已经看过无数遍,但再看一次,也没什么关系。
这个季节的香港,天气差得离谱。
阴风阵阵,乌云压城,连带着路上行人都东倒西歪,抱怨不绝于耳。
魏舒榆到了大剧院门口,已经开始觉得气闷。
妹妹给的学校招待票,位置不太好,在剧院最后排,山顶的位置,看什么都不甚清楚。
还在当艺术家的岁月里,魏舒榆不可能看这种位置。
她向来坐第一排的S席,早已适应了宽阔的视野,没有遮挡的位置,和安静不吵闹的同伴。
坐在一群学生中间,魏舒榆只觉得无所适从。
不幸的是,这场上的还是B组,她最喜欢的那个咏叹调里,舞台上一阵破音。
太不专业了。不知道这样的水平,是怎么上的台,如果她是中心剧院的常客,她一定会去投诉。
魏舒榆只觉得无语,但她拿的是招待票,不花一分钱的席位,理应没资格说话。
幕间休息,魏舒榆终于忍不住,索性离开座位,去剧院门口透透气。
外面还在下雨,比她来时更大一些,噼里啪啦的打在大理石台阶上,溅起一汪又一汪涟漪。
璀璨霓虹中,魏舒榆点了一支烟。
她不怎么吸烟,只是看着火星明灭,烟雾缭绕,偶尔尝一口薄荷的味道。
不知道过了多久,或许幕间休息都已经过去,魏舒榆都恍然未觉,她也不打算回去。
就算作是她挑剔吧,B组的歌剧,没什么好看的,还不如在这里看雨。
至少,雨幕淅淅沥沥,还能称得上一句有情调。
靳意竹就是这时候出现的。
她站在魏舒榆身边,手指落在她的肩头,问她:“你不进去么?”
魏舒榆抬起头,撞进一双漆黑的眼。
靳意竹正看着她,明丽漂亮,艳光四射,眼睛却如一汪深潭,注视着她,只注视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