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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校园都市传说(二十八)

作者:山野孤椋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事实证明,人不能太得意忘形,否则一定会被打脸。


    谁能告诉她,现在要怎么回去?!


    Asher约她见面的地方,说是花滑馆附近的仓库,实则离那占地面积大得过分的本馆有一定距离。


    放眼望去,一片广袤无垠的蓝天公路。按照人类平均4km/的走路速度,她大概再走一个小时,就能到花滑馆的公交站牌附近。


    然后等到两小时一趟的公共汽车,再坐上接近一个小时,就能回到她在的街道了。


    很简单,对吧?


    就是突然有点不想活了。


    回去的路太麻烦,林溪谣下意识想拨江煜的电话,让他开车来接她回家。手都按下播出的按钮,被那边接通,江煜磁性清冽的少年音从手机听筒传来。


    “溪谣?你是想我了吗?我们已经有一小时三十五分四十八秒没有见了。”


    “......”


    “喂?怎么不说话——”


    "嘟。"


    电话被粗暴地挂断。


    不是她做的。


    林溪谣自己也看着手机显示繁忙的界面,愣了一秒。


    上面显示她所在的区域丢失信号,电话被自动挂断。


    她当即把视线方向最可能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


    “嗯?怎么突然看着我?”和电话那头的少年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在卖乖,神态有过去最初见到他时的影子。


    这只江煜显然因为还没有被调.教过,表现得有些初生牛犊不怕虎。打断了她播出的电话,不仅没有丝毫悔意,反而勾起嘴角,笑容里带点邪气,魅惑的嗓音开口:


    “我讨厌你和其他人说话。不行吗?反正那家伙也帮不到你。你只能靠我......”


    说到伤情处,少年微微垂眸,可爱、可怜的模样映入眼眸:“好难过,明明身边就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为什么要去找别人呢。”


    回应他的是林溪谣的耳光。


    “别在这发神经。你把这里的信号切断了,万一其他人有事怎么办。”


    江煜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美目似含泪,同时暗暗隐藏着一丝愠怒,似乎在说:“为什么对我的美貌无动于衷。”


    至于被扇耳光的事——


    他又没有人类的廉耻价值观,对他来说,这是她在用手掌抚摸他的脸部。


    说明她心中有他。


    把他美丽的脸看进了眼中,视线停留在此处无法自拔,所以才扇的他的脸蛋。


    好喜欢,好喜欢她手掌的温度。人类的皮肤虽然不如他的皮肤光滑柔软,可是她掌心的纹理那么独特,当它们触碰到他时,他几乎能因这小小的粗糙,陷入无法自控的极致高.潮。


    不管是哪个江煜,不管看似有多大的变化,他们的本质永远不会改变。


    永远自视甚高、目中无人,永远值得拥有世上一切他感兴趣的东西。即使为了得到它们,需要改变以往的行事风格,甚至变得看似卑微,也绝不会因此自尊受挫。


    他的意志高于一切,即使面对死亡的极端情况,他也能找到自娱自乐的方法。


    所以林溪谣简直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缠上她的是一只磨人、黏着的怪物。


    打乱的磁场复原,手机信号回归。家里的那只“主体”江煜坚持不懈地打来电话,短短几分钟内,便有数十个未接来电。


    又是一通新的通话拨入,林溪谣点了挂断键,那边没再打电话过来。


    显然,被她饲养过的江煜要识趣得多。


    ——对于她选择了他的行为,眼下身边的这只江煜很满意。


    他向她展示一个极为稀少的、美艳得过分的笑容。


    “还算你有点品味。知道谁更加有魅力。”然而,他的脸色突然一黑,变得狰狞又鄙夷,“那个东西,”他不屑于叫他主体,“他太过愚蠢。”


    江煜评价道,“他吃进了太多人类的东西,虽然那些东西来自于你,”说到这,少年砸吧砸吧嘴,动作由他做来,不会显得没有教养,反而有种俏皮的灵动可爱。


    “和他长着同一张脸,我都觉得恶心。他马上就要被你养成一只丑陋的人类了。”


    他把脸凑近林溪谣,修长的脖颈像天鹅,吹弹可破的肌肤脆弱得诱人,朝她吹了一口幽香的气,“你也很丑陋。”


    容貌昳丽的怪物少年端着下巴打量她:“比起我,你们都丑得反胃。怎么看,你也只比那些普通的人类好上一点。”


    不知道他在问谁。


    “为什么?为什么我就会觉得你是特别的呢?”


    “这个问题,我都要找到答案了,你还没发现吗?”


    林溪谣扯着嘴角,反客为主地问。


    这个回答出乎江煜的意料,他不可置信地盯着林溪谣看了相当一段长的时间。随后,伸出舌头,想模仿以前的行为,从她身上通过亲密接触,直接得到问题的答案。


    她把他推开。丝毫没有受到他的诱惑一般,用尽全力。要是力气再大点,几乎可以把没有多少重量的他推一个踉跄。


    地上顺手捡起的石块用来攻击江煜脆弱的脖子,“我和以前变得不一样了。”林溪谣说,“你还是一样的讨人厌,可我不同了。”


    也许是因为性格的不同,和面对她时收敛的程度,她能明显感觉到,自己心里认为眼前的江煜有魅力得多。他身上有一种未曾驯化过的野性,容易激发人类本性里的征服欲和破坏欲。


    和他在一起的每分每秒,她都在物理意义上的心跳加速,这其中的原因,就像江煜想要弄明白的问题的答案那般——世上没有那么多为什么,有些事情,就像命中注定好的,就那样发生了。


    可她必须要变得凶狠,绝不能沉溺于怪物的温柔乡。比天性残忍的怪物还要残忍心狠,否则就会沦为一只欲望组成的怪物的奴隶。


    毕竟江煜无时无刻不在诱惑她。就连现在,她极力告诉自己要保持理性,捡起的那块石头却仍旧控制不住地被她往少年的喉管处逼近。


    面对死亡威胁,江煜不曾有过一丝的害怕。少年黑眸湿润:“很痛。你这样对我,我觉得很痛。你压得太紧了。”


    林溪谣深吸一口气,丢掉石块,拍了拍可能沾上灰尘的双手。


    “那你就安分一点。”她感觉到稍微有些累了,语气也懒得针对他。


    “回去的路太远了,我很累。”


    闻言,江煜弯下腰,甜甜地笑:“那我背你回去。”


    说不心动是假的。


    林溪谣:“你走路的速度有多快?”


    “和你一样。”


    挺好的。


    那他们能在明天的太阳升起之前回到家里。


    江煜等了半天,也没见那让他着迷的体温传递到自己身上。他不解地看着她,没有等来她的妥协,而是另外一个江煜。


    一个模仿他长相的低贱拙劣品。


    骚包江煜把车停在她们两人身边,故意按下喇叭,眼神得意地看着另一个一贫如洗,连外套都是由林溪谣提供的江煜。


    “恶心死了。不懂廉耻的怪物。”骚包江煜嫌弃地说,把一套他看不上眼的快时尚廉价服饰丢了过去。


    “快点穿上,你以为露肉出来,她就会喜欢你吗?像一只牲畜一样,长着和你一模一样的脸,真是丢脸死了。”


    两个江煜都不属于主体,因此见到对方时,没有那种潜意识知道对方不如自己的优越感。见面便把气氛炒得剑拔弩张,颇有雄竞修罗场的感觉。


    新出生的这只江煜没有羞耻观,但他看了一眼一旁默默吃瓜的林溪谣,还是穿上了衣服。


    他的身体,不能给除她之外的其他人看见。


    少年确实长了一副好皮囊,身段也优越得像人能带火衣服的模特。被嫌弃面料粗糙的一次性快时尚衣物,穿在他身上,也给人手工高奢大牌的感觉。


    两个江煜长得一模一样,却因气质不同,能轻易看出他们之间的不同。路人或许会以为他们是性格迥异的同卵双胞胎兄弟。


    “林溪谣,上车。”骚包美少年江煜喊她。


    可他开的是用来耍帅的跑车,座位只能坐下两个人。与其说不能载下另一个江煜,不如说是如果不是新出生的江煜和林溪谣在一起,他从一开始就不会把他放在眼里。


    自然也不会有带着他一起走的想法。甚至,不因为嫉妒,当场开车把他撞飞,都算是给林溪谣留了面子。


    别以为他不知道,眼前这个该死的“他”,刻意和他建立起同生命之间的联系,给他错误的共感,害他在附近绕了好大一圈才找过来。


    本来他应该像她命中注定的男主角一般!在电影结尾的最后一幕闪亮登场!


    都被眼前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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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该死的“他”毁了!


    不仅把他高贵的气质糟蹋得全无,脑子也闪着生下来就该被溺死的蠢光,哪有人会背着另一个人走这么远的路?!


    幸好他成功找了过来,不然“他”的诡计就要得逞了。


    两个江煜,同样的黑眸相视,在空气中擦出竞争的火花,互相都因为嫉妒对方,恨不得当场把对方碎尸万断。掐死、碾死、烧死,最好永远不要出现在她面前才是。


    不想耽误时间,同时害怕事情发展到她难以挽回的局面,毕竟江煜真的是很麻烦的生物。林溪谣拉开骚包江煜的车门,上车。但她也没忘记把那一只江煜叫上。


    废话,江煜是她的所有物。


    她不允许有任何一只江煜流落在外面,被别人捡走,或者和其他人和她类似的人建立羁绊。


    世界上的人类数量比擅长繁衍的小强还多,彼此之间相似的人多如牛毛,谁能保证自己是独一无二的那一个?


    既然决定接受江煜这只怪物,那他就只能是她的。


    于是,得意的表情只在耳钉美少年的酷脸上停留了一秒,接着便是丑陋的恼羞成怒:“你为什么让他坐在你的腿上!”


    “这对我一点也不公平!他这团死肉就不该活过来!!!”


    少年狠狠地咒骂自己的同类体,他不懂为什么,不懂自己到底哪点输给了“他”。


    “他”可以坐在林溪谣的大腿上,而他却只能当个工具人一般的司机。


    酷哥江煜闹起脾气,微微垂下的眸子在额间漆黑刘海的碎发下若隐若现,如花瓣一般的薄唇鼓起细微的幅度。


    惹他生气的后果就是拒绝开车。江煜满脸都写着“快来哄哄我”、“要满足我一切无理的要求”。


    看来他吃掉的那个人类是个擅长勾引少女的好手。如果没有另外一只江煜拆台,在惊为天人的容貌和娴熟高超的技巧下,应该没有人能抗拒他的引.诱。


    那个江煜说的是:“你,还真有心机呢。”


    他刻意咧开嘴,将自己的唇部扩张撕裂,变成恐怖故事里裂口女一般的形象。像是为了刻意模拟出当时怪物吃人的场景给林溪谣看,好给她上眼药。


    对大多数女性来说,这样的江煜最有魅力又如何?他可是吃过人的怪物。吞掉了一个不知是男人还是女人的人,才学会了这些撩拨人类的技能。


    正如他看不起如野兽一般鲁莽耿直的他,他也看不上需要吞吃人类,才认为自己有魅力的“江煜”。


    江煜只要存在于世间,哪怕只是一丁点碎肉块,人类都该为他着迷。吞食人类去获得那些技巧,对他来说才是折辱自己。


    怪物自恋得过分,双标对他来说是天经地义的属性。他似乎完全忘记自己曾经为了得到接近林溪谣的方法,而迫切地渴望吞食她的一部分。


    他们在焦灼地对抗,但总要有一个人站出来开车。最后的局面演变成了,由林溪谣开车,两只江煜以叠在一起的方式,坐在她的副驾驶位置上。


    原本他们可以选择融为一体,可惜双方都过于厌恶对方,像是沾上对方的皮肤一点,自身就会腐烂崩溃似的。两个江煜的接触都隔着他们身上的衣物。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林溪谣开车从公路上回去的时候,不停有许多江煜,像搭便车的背包客,有的穿着破烂,有的穿着休闲,有的赤身裸体,像刚从胚胎的状态中发育长大。


    这些江煜纷纷竖起手指,请求让他们上车。


    她起初还担心车子装不下这么多江煜,换一辆运输的大卡车还差不多,但是那些江煜上车之后,也都纷纷选择了自己的阵营——


    他们从仓库里出生的江煜和吃过人的江煜中,选择自己看得最顺眼的那一个,和他融为了一体。


    因此,不管路上像捡宝藏游戏一般找到多少个野生的江煜,在林溪谣身边的,就只有这两只江煜。


    唯一的不同点在于,吸收了越来越多的自己,他们的存在感变得愈来愈强,性格也愈来愈鲜明。


    这导致林溪谣她经常开车开着开着,下一秒反应过来时,便发现自己从某个时刻开始,目光不再看着前方的路段,而是放在了江煜身上。


    她警告自己一番,又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在驾驶上,然而注意力回来时,目光又是紧紧地追随着江煜。


    简直没完没了了!


    她把车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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