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90-100

作者:若然晴空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第91章


    夏秋集会进入正轨之后,单纯凑热闹的人少了很多,集会上处处飘荡着年轻男女暧昧的气氛,也是确认了没什么运营上的问题后,王澈就懒得去巡场了,有时候去比赛厨艺的会场转一转,但大多都是些烤羊之类吃惯了的东西。


    雪域人通常把羊当成最小的资产单位,和魏朝乡里村里的鸡一个地位,平时待客,走亲访友,打打牙祭,都是吃羊。牛比较少杀,主要是牛肉结实耐吃,通常要到秋后,牛养得最肥壮时集中杀了晾晒肉干,是重要的冬储粮。最少吃的是驴骡马,这些都是重要的交通工具,价值也大于牛羊。


    最最最少杀的是狗子,狗聪明灵性,是用来放牧的好帮手,有的人家连狗老死了都不会剥来吃肉,而是埋葬掉。


    王澈是不养狗的,但是乌苏养,他从小到大都养狗,王澈不负责喂养,但有事没事会摸摸狗。今天傍晚他照例坐在赛厨会的会场边等着吃羊,他是裁判,两条小狗就在他脚边跑跳,别说,这个最开始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来的比试场地这些天出了名的热闹,毕竟男女婚配,厨艺也是一个很大的加分项。


    刚看了不多久,不少人仰头看天空发出呼喊声,王澈都懒得抬头,也晓得是“可敦出行”,一只巨大的鸟类升空给人的观感就很不一样,不少人有时候一天看三遍,但再次看到还是会大呼小叫,感觉神奇。


    崔殊坐了个同款轮椅,是真的同款,一个工匠师傅打造出来的,用的还是同一批老木头,主要就是剽窃了王澈的创意设计,反正就是坐着同款轮椅被护卫推了过来,和王澈坐了个并排。


    “今年中原少雨,日子怕是有些难过。”崔殊说完,又转而道:“不过辽东那边应该不错,部落里一趟一趟运土豆种苗,已经有不少人抱怨自家没得吃了。”


    土豆种子最初是林一一趟趟飞来搬去弄来的,原种数目就不多,就算是两三月一熟的高产速产作物,苏赫部落的存量也是比较少的,何况雪域人还爱吃呢?地里长出来的那不就和白吃一个样?结果一趟趟送辽东那边,也就是今年吃了克烈部一笔大的,部落里每个月下发粮食,这才没什么大的反对声音。


    王澈对这种土里的事有一些了解,不要看他来雪域早,就觉得他是默认属性的普通SR,和姜命是一个层次的世家子弟,放在洛都相见,姜造化要见他还得提前十五天下帖相请。一品大世家的资源培养出来的眼界也是绝非寻常,之所以不那么明显,主要是他什么都懒得干,而同为一品世家的庞家只剩下两个被规训的女儿家,庞六庞十一本身没读过多少书,只是识些字而已。


    他略微坐直身子,问道:“有多少雨?范围多广?”


    崔殊原本只是随口一说,开启今天的闲聊而已,听了这话愣了一下。


    王澈便知道他没啥内幕消息,又懒洋洋躺了回去。


    天际,可敦已经出行一段时间,是自夏秋季开始后第二次去辽东,上次交代了一些事情,这次飞落到郡守府邸后,很快姜命带着又多了一些的领导班子出来相迎,林一摆摆翅膀:“先进去再说。”


    这次除了之前介绍过的宋浮宋叔云和沈眠沈长沐,又多了四五个年纪不一的官吏,最小的还是十一二岁少年模样,最大的看起来比姜命他爷爷还老,照例又是介绍一番,林一记住了小少年的名字叫王爱,字还没取,就这个名字挺特别的。


    姜命说道:“这些日子已经组织乡民翻地除虫十多次,效果还是有一些,另外特留了一部分蝗虫卵和成虫,用盐焗烤后留存……”


    他让人扛了整整两个麻袋进来!


    林一挺高兴的,她上次就是交代这事的,很快上来两盆放在她座位旁边,这次座位明显加大加宽了些,可以容纳林一整个鸟蹲坐在椅子上,茶几也是特制,摆上一盆蝗虫卵一盆成虫,林一啄得鸟头哆哆哆的。


    盐焗的蝗虫卵脆脆的,没有了爆浆的口感但是另有一种咸鲜,成虫更好吃,外壳脆肉质嫩,但是其实真没人吃这东西,负责做虫子的厨子尝菜时脸色跟抹了黑石灰一样乌黑乌黑的。


    其他人都不怎么敢看,小少年王爱反而把头勾起来瞅,林一很大方地用翅尖指了指蝗虫卵,“嘎?”


    王爱吓了一跳,连忙摆手,不了不了。


    姜命当没看见,又报告道:“主君,近日有许多辽西郡人想要越过新长城,各地守备严格巡防,但还是有不少漏网之鱼,另外辽东辽西姻亲往来也多,不好一刀断绝,可辽西人过来和辽东本地人争地也不妥,愿意来开荒的也是少数,暂且只能加大守备力度。”


    林一认真听着,偶尔给出一些自己的意见,她觉得其实人家翻山越岭地来了,来了收留下来也好,大家都是地里吃食,不是过不下去谁愿意背井离乡,可是耕地面积不足,没什么人愿意开荒也是难点。


    她目前也想不到好法子,要是把辽西打下来……嗨呀,她最近学了个成语叫穷兵黩武,她来这一年打了太多仗了,部落这边消化克烈部都很勉强,马上腾出人手去打辽西并不现实。


    林一忧愁地背了两个麻袋返回雪域,她一走,王爱就蹦下椅子,拉着姜命急忙问:“造化师兄,鸟大王真的能变成人吗?它那么高大,变成人是不是也有那么高?刚才你说了好多东西,它能不能听懂?它刚才一直吃虫子,它是不是只吃虫子的?”


    姜命摇了摇头,正色道:“贤弟,收敛你的态度,主君乃是羽民遗脉,不是凡俗鸟类,她比常人还聪明些,主君的人形和常人也仿佛,略高一些,至于吃虫也是正常事……蝗虫其实滋味不错。”


    王爱和其他官吏齐齐后退一步,面露惊悚。


    回到部落已经是入夜,集会上人还多着,林一背着麻袋去凑热闹,看到王澈和崔殊都在,落地凑过去鸟头,赛厨会场只剩下寥寥几个人,也没有在比赛,大家都吃撑了的样子,林一坐下来,先给一人分一把盐焗蝗虫卵,然后维持着鸟形坐下来拆成虫的麻袋。


    王澈已经习惯被分享食物,不知道被分到手里的是什么东西,反正很优雅地拈了几枚入口,而崔殊略略迟疑,因为这东西即便被盐焗过了,他好像也认得,似乎是……


    然后林一拆开了成虫的麻袋,啄了一嘴的盐焗蝗虫抬起头。


    王澈冷静地咀嚼着,咽下后,才开口道:“蝗虫?辽东带回来的蝗虫?”


    林一咔咔地吃完一口,才开心地道:“对呀,是不是很好吃,成虫好像你们都不吃的,那吃吃看虫卵吧,香香的口感很好,调味也不错。”


    王澈把手里的蝗虫卵放回了林一的麻袋,然后漱了三遍口,想吐没吐出来,索性算了,然后看了看麻袋,崔殊惊讶地说:“辽东那边翻出这么多蝗虫卵吗?也对,旱年蝗虫飞,可是……吃、吃蝗虫?”


    林一又啄了一些进嘴,含含糊糊地说:“我以前也没吃过虫族,但是这里的不一样,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很想吃。”


    可能这就是种族天赋?林一反正是听说过百鸟帝国的起家史就是别人打不了的虫族鸟来打,别人吃不了的虫族鸟来吃,因此步入星际时代后,直接跃升成为了大势力!


    遭瘟的,要是虫族有蝗虫这么好吃,那她错过了多少美味。


    王澈却没有像崔殊那样纠结吃不吃蝗虫的事,再次询问道:“可敦,今年干旱少雨的范围有多大,地里的蝗虫有几多?”


    这话问对了鸟,林一想了想说道:“南边靠海洋的地方雨量多一些,北边今年好像没什么雨水,我看到很多庄稼人从河里井里打水去浇地,有的地方因为争水打架打死了人,蝗虫卵好像随便翻翻就有。南边、啊就是小六家乡那面雨多,地里没什么蝗虫,但是水田里常有钉螺水蛭,大家地里吃食都是很困难的。”


    崔殊眉头拧了起来,和王澈对视一眼,王澈马上说道:“今年秋后,从辽西始,沿边一带,抓紧机*会,我们能吞魏朝一笔大的!”


    崔殊说的话则是:“现在,就现在请大汗出面,卖一些马匹铁矿,尽可能交易一大笔粮食,掏空国库粮。”


    说完两人互相指责起来,王澈蹙眉:“我要趁乱夺地夺关隘,你在搞什么?倘若骗来魏朝国库存粮,岂不是连救灾粮都凑不齐,到时饿殍遍野,你脏不脏?”


    崔殊怒道:“灾年起甚么刀兵,黎民何辜,你实是缺德,我要粮就是为了灾时赈灾,为主君养名望!”


    林一一边啄蝗虫一边琢磨,她这两个卧龙凤雏是不是有点过于阴间了,人家姜命忧国忧民,年纪轻轻都有白头发了,实事干了一堆,可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么缺德的计策啊。


    不过王澈+崔殊,好像有那么一点搞头。林一晃晃脑袋,坏了,缺德病出现人传鸟现象。


    第92章


    互相指责完,就进入了盘逻辑理思路的环节。


    聪明人有聪明人的沟通方式,林一看过部落里大娘吵架,那真是吵了一百句就来回三五句核心思想车轱辘话倒腾,她的卧龙凤雏不一样,三五句涵盖了一百句的信息量之后,直接平息争端,开始求同存异。


    林一很满意地坐着听。


    王澈起手先为崔异人做注解:“魏朝往年遭灾,当地世族能压下来就不会上报,如若今年秋后是大面积减产又逢蝗灾,调用国库粮赈灾的可能性也比较低。去年陕中大旱,而世族压不下来,萧宏发下御旨令流民往他郡就食,路途中死者无数,活下来的自然不会怨怪皇帝。你想囤积粮食,吸纳流民,获取青壮?”


    崔殊阴阳怪气地说:“不是,我想骗些粮灾年去卖,囤积居奇,行商贾事,想看饿殍遍野哩!”


    王澈不跟他计较,继续说道:“得到大量人口,养不活也是白搭,配合我的计策,拿下辽西沿边一带,正好取地养民,可敦如何看?”


    林一蹲着看。


    她摆了摆翅膀,想了想,用爪子在地上划拉简易的魏朝边关图,自雪域浑邪山起,是玉门武威禄福甘泉四郡,雪域这边已经很多年不提起了。


    这地方以前大单于在时被称为“六谷之地”,也叫“河右”,四郡有六个河谷,水草丰美也能耕种,通常由右贤王带领一部分部民生存,是雪域中难得的富庶之地,仅次于左贤王的黄金草甸。在靖容之乱时被魏朝打下,迁民入郡,耕种放牧养马,成了魏人的雍西四郡。


    然后过一段坚壁清野沿途无补给的长城,然后是朔方五原云中这铁三角,再接着就是一道长长的沿边路线:定襄→雁门→代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要不说辽东是一块飞地呢,就是从雪域这边走,骑兵轻装而行就地取食,也要走个二十多天,别说通商了,就是送个土豆种苗都花费了很多人力物力。


    这么多郡不可能一口气吃下,谋士军师总要想到最坏的情况,王澈看着简易地图,指了指雍西四郡,道:“今年拿下四郡,不要嫌少,此地兵家必争,否则当初的君王为何放着偌大雪域之地不取,单取此河右之地,如果顺利,可以饶带一个辽西。”


    崔殊军事上也很敏锐的,何况这都不是敏不敏锐的事了,抄神仙作业岂有错的?


    他马上给林一解释道:“那位君王谥号为武,执政期间南征北战,战无不胜,他称雍西为走廊,在此设立四郡,此为扼喉之地!”


    说完又觉有些尴尬,从魏人的角度是这样,从人家雪域的角度,那就是被扼喉之地了。


    林一没什么想法,她用翅尖圈了圈雍西四郡,“以地形看,这里易守难攻,是比辽东还要好得多的屯田重地,打开这里,就能打开长城沿边防御体系,就像、就像……”


    她鸟头一歪,马上想到一个恰当的比喻,“就像打开钱包,伸进去了一只手,想掏就掏了。”


    “不止,雍西是养马之地,占据这里,魏朝无地养马,必要重金购置,也能减少对方的骑兵配额。除此之外,魏朝通过四郡才得以向西域诸国施加影响,我们占之,近一步可攻魏,退一步可迫使西域臣服。”


    王澈说道:“西域国多,但军事极差,千把骑兵可以灭一国,远一些百十年前,就有和亲公主带着送嫁队伍失途迷路,一小国欲抢掠,被反手灭之,公主得国,不去和亲做起女王的事。”


    林一嘎嘎笑出了声。


    总之谈定了事情,林一又有些忧愁,“从去年我到这边,仗打了好多起,今年还没歇多久,秋后就又打仗,是不是有些频繁了?”


    两个狗头军师都当没听见,创业嘛,哪有个清闲时候,何况神仙打仗没输过,这才几多战损。


    说起来魏朝很有名的玉门关就在雍西,那其实不算军事关隘,而是和玉门郡和西域那边的通商关口,真正的屯兵之地在武威,禄福郡和甘泉郡是军防重地,整个雍西常年驻军五万余,武威便屯兵整三万。


    对于打仗这种事,没必要和军师商量的(?),攻城略地一向是坏鸟的强项,军师要考虑的就多了,比如打下来之后管理户籍啊,清理世家啊。


    军事这玩意儿是比夏秋集会提神,林一整个鸟都兴奋起来了,回到黑帐就用水化了些泥巴来捏沙盘,一晚上对着沙盘想了一堆打雍西的奸计。


    其实现在比较重要的是掏国库粮,第二天苏赫阿那听闻此事,思量许久,问林一道:“如今日子已是好过,要和魏朝再起刀兵倒不怕他,只是得了一地,就是担上许多人的生死,你已想好了吗?”


    辽东严格来说是意外,倘若按照克烈部的用法,自然是给苏赫部落多了个大粮仓,但林一一到那里去,就制定了免粮税之策,仅是通商的话路途遥远,暂且不成的。反倒是苏赫部一直为辽东送种粮,还牵制了一部分骑兵在辽东驻守。


    如今要打回右地,按照王澈的说法,四郡人口预计有三十万之巨,苏赫阿那常年带着十几万人的部落,是深知辛苦的。


    林一砸吧了一下嘴,有些犹豫地说:“到时候打下来,把姜命调过去?”


    苏赫阿那失笑,但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又道:“部落不可能掏出那么多马匹和铁器换粮,只能、只能以我声名行骗了,信誉积累起来困难,要用的时候只能用一次,确定用在这一次吗?”


    林一眼睛亮了,忙不迭点头,能骗啊,那是大好事!以她的军事眼光来看,换个雍西一点都不亏。


    这边商议既定,苏赫阿那便要向魏朝遣使了,林一准备自己去,但不以可敦的身份,这样派遣的使团主使还需要一个有分量的人物,当然,人家魏朝是不认什么万骑长的,他们更认“王室”。


    苏赫阿那挑定了二王子,以他来做门面,为此还把正在劳改的玉华公主也带上了,就以公主新寡,送回魏朝为表面理由,然后主要谈的是马匹盐铁和粮食的交易。


    这种事一般放在魏朝能掰扯两三个月,在苏赫部落一晚上就定了,然后从亲卫中遴选三百人,带上一些干粮。以苏赫阿那的过往经验,只要是以使团的名义到了魏朝地界上,那吃喝一般不用自己掏钱,各地的馆驿都会接待,有时候还会有世族设宴,往年派出去的使团回来时总会肥壮一大圈。


    林一对出远门这事是比较适应的,临行前大吃一顿也是惯例了,天明启程时,苏赫阿那便没来相送,实在劳累得狠了,暂时不想看到可恶的鸟脸。


    苏赫忽律一步三回头,林一策马和他并排走,问道:“没出过院门吗?刚出来就想家?”


    二王子闷闷地说道:“拔都舅舅已经两天吃不进东西了,今早我去看了看他,这一趟回来,应该再也见不到了。”


    林一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抚道:“人都是有尽头的,有你这样一个好外甥,实在是他的……福气。”


    应该是福气……的吧,一刀就能解决的事,对一个曾经的枭雄而言,硬生生拖到现在屎尿在床,几次撞墙,都没死成,这样就快要寿终正寝了。


    林一想想都觉得不寒而栗。


    苏赫忽律却是心情好了一些,看了看远处蓝天白云,芳草优美,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


    他还有些高兴地道:“我从来没有去过魏朝,听说那里很富庶,魏朝的人也比我们雪域人白很多,啊这个我知道,我还不会很多魏语呢……阿父也是,怎么出使这样的大事,偏想到让我去。”


    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得了便宜还卖乖,放在别人身上或许惹人厌,但从苏赫忽律嘴里说出来,就让鸟觉得很可爱。


    她马上拍拍胸脯,“俺可会!俺多多教恁,路上。”


    苏赫忽律于是就笑了起来,真叫个春雪融化,满地生花。


    这趟出行的使团没有带太多人,乌珠骨碌算是这次的亲卫队长,然后带了赵春儿做苏赫忽律的随身护卫,她是女孩子,看起来纤弱,打扮一下就和普通的侍女没什么区别,很能降低外人的警惕性,任谁也看不出来这是个杀人如杀鸡的狠人。


    王澈躺在板车里,一边吹着雪域夏秋时难得的暖风,一边闭目沉思,他有好几年没有想起过洛都的风云了,这一趟是他自己提出要来的,为此他还要了一个官职,苏赫部落的“骨都侯”,取辅事官之意。


    没有这个官职,他是无法回洛都的,瑕丘王氏是“流放”,没有赦令无法返回中原。


    有六年,还是七年了?记忆里的洛都是否还是当年模样?走马章台的富贵锦绣日子仿佛早就消磨干净了,王澈也深吸一口气,然后嗅到了一股异味,抬起头,对上拉板车的驴子屁股。


    驴子一边拉一边拉车,走得还非常稳当。


    王澈彻底躺平了,驴屎,都是驴屎,洛都也是驴屎。


    第93章


    这趟南下出使的路线是沿河南下,过阴山进入五原郡,经雁门郡入太原,再由太原进入河东郡,河东转入河内郡,再走一段路就到洛都。


    萧玲珑和亲那会儿走的不是这个路线,和她和亲的目的有关,盐铁粮交易不能走这条路,那一回的粮也主要也是从武威那里调去的。对玉华公主而言,这就是她离开繁华洛都,一路北上远行和亲的路线了,禁不住潸然泪下。


    来时浩浩荡荡的嫁妆车队,成了这样寒酸的三百蛮兵,年纪尚小的公主这几天每天晚上都在抹眼泪。最重要的是,她已经嫁过人了,哪怕这回得了大幸回到洛都,父皇必定不会叫她闲住的,从前或许是能在世族宗子里挑个最好的,现在却是二婚了,也许只能嫁给一些年长的世族家主。


    除了贴身的姑姑,没人理会她的,这趟她连侍女都无权带走,只要愿意留下来的全没给她留,倒是有一些陪媵想着返回家乡,玉华公主哪里看得中这些出身低下的女子。何况她在雪域做了那么多天的苦活,就是因为有陪媵把她告了,那时新婚闹得难看,她为了平息丈夫的怒火送了些女子给暖房的雪域贵族们,事后清算时,就因为这事被判劳改。


    目前来说,这十几二十天的劳改已经是玉华公主能想象得到的最大的苦难,她暂时不清楚,如果不是为了搞事情,林一是支持她劳改个十几年的。


    进入五原的过程很顺利,通关需要文牒,这玩意儿苏赫部是直接拿了克烈部的文牒,再盖上苏赫阿那的印,印这东西在魏朝是权柄,官员是官印,皇帝是玉玺,但在苏赫部落不过是玉石雕的摆设,是去年要和魏朝通商才现制的。


    林一给苏赫忽律介绍道:“边城很热闹的,穿皮子的是我们雪域的人,穿布的是魏人,很好分辨的吧?好像有什么规定说魏人不许穿皮子,这样好区分什么的。”


    王澈用一把大蒲扇盖在脸上,人还躺在板车里,闻言解释道:“是商贾平民不得穿绸缎丝罗,没有不许穿毛皮,只是皮子热不透气,夏季少有人穿。”


    而雪域人嘛,来来往往那些光着膀子只穿一条皮裤的黑皮男人就是了,也有零星一些女人,遮了胸口就行,肚子是露在外头的,不是故意露肉,就是纯热的。雪域人通常不穿魏人的麻布,这东西骑上马一磨,那滋味厉害着呢。


    苏赫忽律就伸着头到处去看,一副没怎么见过世面的样子,他的天一直挺简单的,就是雪域的蓝天白云,和一年之中大多数时候的雪地雪景。苏赫部落再热闹也是游牧的,哪有这走几步就是人,到处都是人,人还挤着人的场面壮观,甚至走着走着不得不下马,因为骑在马上简直动不了几步。


    边郡的世家大多数和辽东风家一样,是大世族分出去的庶支,五原郡也是差不多情况,没有太强势的大世家,倒有五六个小世家,边郡郡守一般是空降,人家大世族的精英来历练养望的地方,也就少了很多争端。


    五原郡守杜峰字不群,年近五十了,客客气气地招待了苏赫使团,并且什么都没问,反而露出一副感激之色,叹道:“公主殿下才去雪域不久,失了丈夫,苏赫大汗专程派遣二王子送我公主归家,实在是仁善之举,我与雁门郡守修书一封,这样过关时流程能少一些,也免得使者疲累。”


    苏赫忽律一听就很高兴了,这会儿众人在郡守府邸吃酒席,林一埋头苦吃,王澈干脆没来,全是苏赫忽律在那儿发挥。


    二王子很是认同地说:“别的不提,你们的公主实在是烦人!她都坐最大最好的车驾了,还天天在车里哭,我们骑着马磨着裆,哪个不比她劳累,还得听她嚎,也没见落几滴真眼泪。”


    林一充当了翻译官的角色,一开口就很正宗,还绘声绘色模仿苏赫忽律的表情,“恁家那个公主真烦银啊!坐滴最大最舒坦滴车,成天价在车里号丧。俺骑马都磨裆,哪个不比他遭罪?还得听她嚎,可木看见掉几个真泪儿!”


    杜郡守愣住了,也不知道是被这两个谁的话弄愣的,但很自然地找补,“这、大概是公主新寡,心情郁郁……”


    苏赫忽律喝了一大口果酒,有些不高兴地说:“我也心情郁郁了,怎么没见我嚎,这趟把她送走也好,留在部落里也是个麻烦,让她织布,她把织机砸坏一台。”


    林一跃跃欲试还要翻译,这下杜郡守抬了抬手,“姑娘姑娘,杜某略懂一些雪域语的。”


    林一还是很热情,只是略懂,说明不怎么懂嘛,她觉得做翻译的自己看起来一定很专业,一点都不会让人想到她的可敦身份。


    但人家杜郡守不是略懂,直接就以纯熟的雪域语开口说话了,林一只好坐了回去。


    玉华公主砸坏织机,这是真事,刚被派去劳改的时候,玉华公主不服不忿不相信苏赫部真敢让她做苦役,气性起来,把珍贵的、整个部落那时才造出来十二台的织机给砸坏了,真是心疼死个人,后来织机就不让外人碰了。


    杜郡守说起别的话题能够侃侃而谈,涉及皇家公主是真不好说话,只好含含糊糊地敷衍着回应,从不正面评价玉华公主的行为,一看就是根油腻腻的官场老油条。


    吃完席,苏赫忽律也不再和郡守客套,吃完抹嘴起身,身后的乌珠骨碌掏出一张大羊皮,把席上吃过没吃过的菜都折吧折吧打了包。他也是有目的性的,肉菜基本全打包,然后果子之类揣兜里,很客气地给请客的主家剩下珍贵的时蔬甜点,但是没忍住把一盘非常青翠的绿叶菜也折回去了。


    林一立刻离得远远的,倒不是谴责亲卫队长行为不对,而是乌珠骨碌打包了一只整鸡,林一很难接受禽鸟之类的菜肴,属于看一眼就要爆炸的那种,她也不阻止人吃,只是不想看,瘆得慌。


    这一行人走后,杜郡守看了看满桌狼藉的杯盘碗碟,嘴角抽了抽。


    吃了五原郡守一顿好的,接下来前往雁门郡,路上也有馆驿之类的补给点,还真的像苏赫阿那说的那样,不要钱白住,不要钱白吃,使团所有人都吃得满嘴流油。就有一点林一很不喜欢,不管哪儿的馆驿都喜欢杀鸡待客,正开开心心吃着呢,忽然一盆鸡就端上来了……


    可恨,是怎么把鸡做得这么香的?不要小看我和林二之间的羁绊啊!我林一就是死也不会吃鸡的!


    两天后,距离雁门郡最近的馆驿内,林一含泪咬了一口烤鸡腿,鲜嫩紧实的肉质,鸡油烤得香脆,上面还抹了一层金灿灿的酱汁,不仅闻着香,吃着更香。


    王澈看她痛苦万分吃鸡腿的模样,正色道:“隼也会吃鸠鸟,大鱼吃小鱼,是有何不妥吗?”


    林一又咬了一口鸡腿,心情好受多了,她的基因很杂,食性也很复杂,目前来说好像只要是肉她就喜欢吃,既然是基因里带的,那就和鸟没关系了,基因坏,鸟好。


    亲卫在馆驿里坐满了桌,暂时菜也上齐,王澈便开始说正事,“雁门关守将杨裳杨无衣,在雁门威望甚深,可以说整个边防关隘之中,唯有雁门关是实打实的雄关。我们这趟能够以使团的名义进入雁门关,得以观察内部情况,是个不可多得的良机,所以我准备以王氏子弟的身份去拜访族姐……”


    林一按住了王澈,压低声音说:“观察情况随时都可以,我另外有一个计划,你先听一听。”


    王澈顿了顿,看向林一。


    林一笑着说道:“你的家人族人都在雁门郡里吧?好像是苦役之类,这样我们把他们带回苏赫部落吧,你们也有好几年没见了,啊对了,你的家人都还在……的吧?”


    王澈没吭声,苏赫忽律却是一下子抬起头来,很莫名其妙的说:“上次乌苏找我借钱……”


    他的话没说完,王澈从轮椅上站了起来就往外走,似乎想出门冷静冷静,林一有些担心戳到了他的心事,想跟出去看看,又有些犹豫是不是让他一个人安静舔舐伤口比较好。


    苏赫忽律等王澈走了,还是把他刚才说起的很无聊的话题又重新组织语言说:“上次,乌苏过来说他想要借些钱……”


    林一摆了摆手,“王先生正伤心着呢,你干什么总提钱不钱的事。”


    二王子马上觉得有些委屈了,小嘴叭叭的,“上次乌苏和我借钱,我追问之下才知道他连一只羊都没有了,都被王澈借走换钱补贴王家人了,他专门找了商队往雁门送钱送物啊!王家被流放时杀的是族长一支的男丁,他家是嫡支二房,他的爹娘兄弟都活着呢!”


    林一看了看王澈萧瑟离去的背影,用翅尖挠了挠脸。


    父母俱全,兄弟无事,那他跑来雪域干啥,啊对,是为弄钱补贴家用?还有走得那么快,原来是……躲债啊。


    第94章


    林一仔细想了想,好像确实王澈也没说过自己在王氏的身份地位什么的,话不多说任人脑补,这才叫聪明人啊。


    比起这个她更疑惑另一件事,“乌苏还有资产?我以为他一直都挺穷的。”


    苏赫忽律有些无语,好半晌才说道:“我阿娘来苏赫部的时候,带了很多嫁妆,像牛羊马匹绸缎茶叶之类的东西,能吃能喝能穿的都消耗了,可是牛羊会繁衍,阿父做主由我和三弟平分,我真不知他是怎么做到在我和阿父眼皮子底下被借空的。”


    当然,苏赫忽律这边,他平时没有用钱的地方,也没有什么奢侈爱好,他的资产年年还在繁衍着,属于苏赫部落难得的富豪青年。林一听他略带自豪地说着,两个翅尖托着脸不停点头,她感觉苏赫阿那其实还挺会教儿子的,先天智商不提不提,至少性格都很好,哪怕看起来最不好相处的小漂亮,熟悉起来也是个可爱脾气。


    一行人在馆驿休息一夜,准备明天再赶路,林一回房之后,苏赫忽律大方地掏出几块金子给馆驿的管事人,魏朝叫做驿丞的。驿丞脸上刚露出笑容,就听这位一看就是雪域贵族的青年开口道:“给俺买些干粮捎上,看着买,茶叶也要。”


    好好的魏朝话,驿丞愣是没分辨清楚,主要走他们这儿的商人天南海北都有,但远到齐鲁的还真不多啊。


    不过人类的肢体动作也是语言的一部分,还是掰扯清楚了,驿丞苦着一张脸去库房扒拉东西,次日三百骑兵马上都多了些干粮茶叶。值得一提的是一过了长城,这边的茶叶价和雪域的价有了很大差别,不是苏赫忽律平时喝的劣茶,但是价格还要低三成左右。


    就这,驿丞还含泪赚他一半差价哩。


    王澈打了个哈欠说:“今年看情况,明年要是不打仗了,我们也能打开通商路线,商路可是很赚钱的。”


    之前的苏赫部落没那个条件搞,位于雪域中部,前面有克烈部挡着,基本只靠一条魏商路子搞茶叶。现在可不一样了,虽然很多小部落都只是口头上承认了苏赫王部的地位,但在魏朝这边看来可不是这样,这是雪域两百多年以来再度重归一统啊!注定了会有大把大把商人披荆斩棘也要过来赚钱的。


    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都不可信,但绝对要相信商人对利益的追求,这比黄金都真哩!


    林一和王澈聊商路的事,苏赫忽律听不太真切,他看地图都觉得有些费劲,也不能理解明明地图上只是一些符号和文字,是从哪儿看出这块地方有什么军事价值,这条路线可以通商之类,闲得没事揪着草叶子吹草玩。


    别说,悠扬的吹草叶声像宛转的鸟鸣,分外动听。


    有亲卫听出了曲调,起初是哼哼,随后亲卫们都哼唱了起来,只有乌珠骑队的三十多个人有些懵逼,不知道这是苏赫部传唱多年的歌谣。


    “大风吹呀吹呀吹过白羊帐。”


    “阿妈提着鞭子跑呀跑~”


    “马蹄踏碎草浪,马蹄踏碎草浪~”


    林一渐渐也跟着唱了起来,骑兵们的马蹄声盖不住歌声,王澈不说话了,躺在板车上双手撑在脑后,比起后方公主车驾那边传来的嚎哭声,他感觉这歌听着还不错,起调就高,然后调是越来越高的,除了雪域人的大嗓门,没几个人唱得动,而高音的歌曲往往听起来很激昂,题材本身就挺激昂的。


    这叫《马蹄曲》,是讲一个皮孩子被阿妈拿鞭子追打,骑上马逃跑的故事,苏赫部落几乎没有小孩子不会唱,当然效果也很棒,本来挨一次打的可以再多挨一回。小孩子长大之后嘛,就成了这些骑兵的一员,并且越唱心情越好,心情越好骑马越快,仿佛身后真有个阿妈拿鞭子追打。


    ……一行人跑到雁门关时就跟一伙溃兵一样。


    今日杨裳正在驻军大营里等候,身侧站着江骋,苏赫忽律进门时就和杨裳点了点头,他们见过的,杨裳送嫁时自然也认过雪域大部落王室子弟的脸,不光认得苏赫忽律,他还认得林一呢。


    但是林一脸皮很厚,就跟着站在了侍从的位置上,杨裳也不好点破,只能笑着对苏赫忽律道:“春季一别,二王子看起来更加意气风发,苏赫大汗诸王子之中,我看二殿下也是最为出众的人物,今次得大汗重任出使大魏,除了送玉华公主之外,想来也是有些其他的事务。”


    苏赫忽律疑惑,阿父没说啊。


    他不往外输出自己的观点时,看起来非常有气势,沉吟片刻,他开口诚恳道:“此行别无他意,只是送公主归家。”


    这样杨裳就明白了,确有他意,但不会对他讲,口风很紧。


    “看来殿下颇有顾虑,老夫就不多问了,来来来,喝酒吃菜,这雁门郡无甚世家的精致把戏,家里养的歌舞班子,随意助助兴致!”


    杨裳说完,便有丝竹之声响起,一列舞姬身穿粉色荷花裙,脚上是浅碧色的鞋子,数人一组团团凑成荷花模样,裙摆飞转起来更显美丽。或聚或散,满场起舞,正值夏季,这歌舞给人一种清新脱俗之感。


    说实话,苏赫忽律第一次看到这样精致的舞蹈,雪域人也是能歌善舞的,但最多跳舞的时候穿差不多颜色的衣裳,可没有什么舞蹈主题还配专门舞裙的。荷花舞散后,很快又来了一轮伴着鱼儿出水的曲调,一群五彩鱼裙的少女又登场了,舞姿真像一群鱼儿在水里欢快游动。


    别说苏赫忽律,林一也看得出神,出神到她明明很努力打扮成随从的模样,但这会儿忘记了演,频频把手伸到苏赫忽律这位王子的盘子里拿糕吃。


    杨裳能说啥,只能当没看见而已。


    江骋对舞蹈不感兴趣,他对女人的兴趣都不大,席间喝了一点酒,然后就静静地观察这一行使团,主要是观察林一,眉头微微蹙了起来。


    不知为何,手按在了刀柄上,被杨裳笑着提了一句,江骋才停顿一下,手离腰间。


    王澈一直没怎么开口,是到酒席将散之际,才托侍从传话到杨裳耳边的,杨裳抬头看他一眼,也没有声张,而是再令侍从传话。


    见王清云就免了,不过王澈可以去见王氏族人,杨裳愿意给这个面子,让王澈带走他那一支的家眷。


    说实话没怎么超出王澈的预计,次日王澈带上鸟随从,一主一从去了王氏族人的聚居地。王氏和后来的庞氏不同,那会儿魏帝老头


    第一回干大世族,不敢做得太过,只是“诛首恶”,但又想保留震慑性,于是王氏男丁罚为苦役,女眷则为官奴。在很多地方官奴就是好听一些的说法,因为女子落到奴籍的地步,下场是可想而知的。


    但王氏的情况还是好很多,大世族到了末路仍然有生存的机会。落难雁门之后,探清当地情况,知道这是杨裳一手遮天之地,于是王氏很快选定了几个杨门子弟,家族的延续有时候无关道德尊严之类,不仅小世族如此,大世族同样。


    王清云最初被安排接近一位杨裳的子侄,但在一场酒宴上见到了杨裳本人后,王清云直接放弃原有目标,只是一个杨家子侄无法庇佑整个王氏,为何不图个大的?


    杨裳发妻早亡,养了些美姬,但没有名分,在宴饮之类的场合,杨裳更是从不多看女人一眼,偶尔怀念发妻还会落泪,外人看来这已经算洁身自持。王清云却看得出来杨裳并非不好女色,只是要色也要名,他颇喜欢对妻子深情的名声。


    几度接触之下,她成了杨裳第二个专情的对象,本是些表面功夫,杨裳也未必真把人放在心上,但大世族的美人计并不止于此。夫妻相处,美人柔怜,杨裳渐渐遣散了美姬,王氏的日子也就一天好过一天。


    现在王氏族人聚居在几处村落里,一年只要参与两次正常徭役,女眷虽为官奴,却是真正的官奴,只做些浣纱缝补的活计,若有婚配直接并入男家,可脱离奴籍,杨裳做这些事顺手得很。


    王澈到地头时,地里不少人正在忙活,年纪小的在翻田里的虫卵,青壮年在打水浇地,一趟趟很是辛苦,有个老头在田埂歇脚,王澈就问道:“老伯,住在这里的王氏族人里,有叫王镇的您知道住在哪儿吗?”


    那戴着草帽的老头儿一愣,看了看王澈,又看了看他的轮椅,没吭声。


    王澈又说:“可能老人家不认识,王镇有两个儿子,大概四十来岁年纪,一个长得和我相像,叫王辰,一个丑点叫王玄,他们是一家的。”


    老头慢慢起身脱了鞋子,朝着王澈走来,王澈露出有些茫然的神情,还想再问,一回头林一已经跑了。


    世家子弟还是没见过世面,没见过部落里的大娘脱鞋子走过来,准备打娃的那个气势。林一认人是认气息的,而且这老头只是黑了一些瘦了一些,五官和王澈可是非常非常像的啊!


    老头王镇举起草鞋打在王澈头上,怒喝道:“好哇你,孙子不认爷爷了!”


    骂得很凶,打得很轻,老头还是很心酸的*,我王氏最出彩的子弟,年年从雪域那地方给他们送钱粮,你不是应该过得很风光吗?咋就成了瘸腿儿?


    第95章


    贵族姓氏源远流长,王这个氏有多种不同的姓,姜姓王氏,姬姓王氏等,要有王这个氏,首先祖上得有一位王室,瑕丘王氏的始祖便是春秋时期鲁国的王子,最出名的先祖名为王叔齐,为孔圣之门下七十二贤之一。


    齐鲁多美男子,王叔齐在孔门之中也以姿容辩才出名,在齐鲁之地,若有哪家公子出行,相貌美过常人的,多半便是王氏子。


    不止年轻公子英俊出众,世族的中老一辈也没有难看的,在王澈印象里,祖父王镇年近七十,但鹤发童颜,仙风道骨,是个清瘦老者,而这草帽老头脸上皱纹遍布,黝黑粗糙,和田间地里忙活的老农没什么区别,他又哪里仔细看过农人的面目。


    挨打不冤,被草鞋打了几下脑袋后,王澈摸了摸脸,微微动了动嘴唇,“祖父,你的模样……”


    王镇摆了摆手,看上去并不放在心上,只是呼喝一声,“地里的,家里的,澈儿回来了,去杀几只鸡,炖几只羊,大家都来聚聚!家里留人看娃!”


    嗓门很大,王澈实在不是很习惯,但是很快地里冲出来一个中年男子,是王澈的亲爹王辰,到底年轻许多,没怎么黑,只是看起来疲态些。看到王澈坐着轮椅的样子,王辰脚步停下来,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澈儿?你怎么弄的?咋瘸的这腿?”


    林一蹲在地里头假装自己是过路鸟,要不是人形,还能啄几只蝗虫吃吃。


    但王澈硬生生就装下来了,他的两个堂兄弟跑得快,过来给他推轮椅,田垄天天有人走,比一般的地还要平整些,林一就悄没声地又跟上去了。


    王家就像最普通的农家一样,家家户户都住那种稻草泥巴抹的屋子,只有王镇体面些,住的是个三间开阔的带院大屋,屋里坐不下了就挤到院子里,王澈始终没说腿的事儿,说起了自己在雪域的生活。


    年年送回来的钱粮牛羊都没白费,有的用来打点了,上头就算有杨裳发话,但层层都是人脉关系网,想叫奴籍的丫头脱籍嫁人仍然要打点些的,也有一部分是逢年过节族里置办些年货,过冬衣裳,请医吃药这些。王澈送回来的东西实在是很管用的,一个流放的大家族路上便死了些体弱的,一般到了地头还会死些人,但因为王清云和王澈,王家扎根下来的过程中几乎没有什么人口损耗。


    王澈脸上就露出一个笑,笑得很好看的,眼中略有欣慰,好像那些钱是他辛苦弄来的一样。


    一族之亲,话是真不少,王澈记得以前叔母是个清贵忧愁的妇人,最常做的就是迎风流泪,写写诗词,伤春悲秋,这会儿正撸着袖子在院子里杀鸡。他三叔是个风流顽主,最爱歌舞姬,现在捧着一把瓜子在门槛上磕,见他看过来,露出个很踏实的笑容。


    王澈揉了揉额头,“看起来,你们过得还挺舒心。”


    王镇坐在村屋上首,嗓门还是很大,“每天睁眼干活,日落归家,这日子也算踏实了,没以前想得那么多,也不费脑子了,还成吧。”


    他爹王辰还是有几分大世族二爷的体面,喝了口大白水,压低声音道:“杨无衣还算是个信人,族中年轻小辈都有着落,丫头嫁出去就入雁门的籍,长成的几乎都嫁干净了。至于你族兄弟这些,有去做幕僚的,也有转了小吏的,放心吧,哪里就饿死了咱们家。”


    只能说魏帝头一遭对大世族下手,没什么经验,王家举族流放,那和举族搬迁的区别也就是没啥钱。死的是族长那一支,王镇的大儿,在当时魏帝眼里大概就是砍掉了世家最出色的主干,可一个真正的大世族,根苗健壮,岂总会绝处逢生的。


    王澈压根没担心过,只是点了点头,王镇也喝了口大白水,“澈儿,你……你在那边还好吗?腿的事你不想说就不问了,苏赫部落最近是咋回事,你也上战场了吗?”


    林一不是忍不住笑,主要是她想到一些高兴的事。


    王镇看了她一眼,笑着说:“见到澈儿太高兴了,把客人都忘记了,这位是……”


    “祖父,别端着了,这是林女君,苏赫部的可敦,我们这趟来是为了出使洛都。”王澈一句话说完,咳嗽一声,不怎么客气地说:“瀚堂哥、澜堂哥,泱弟、泽弟、还有鸿儿,他们现在谋什么事?没做上郡守就跟我家主君走。”


    王镇和两个儿子对视一眼,脸色严肃了起来,看了眼林一,迟疑道:“族中优秀子弟你都要带走?而且是去雪域,这不可。澈儿啊,魏君虽然负我,我为人臣,不可负他啊。”


    林一没想到王澈这趟来还有帮她挖墙脚的打算,有些矜持地咽了咽口水,正要开口劝说老人家,就听王澈惫懒的声音响起来。


    “祖父,阿父,叔父,别待价而沽,别哄抬人价,自家人别玩心眼子,何况你们现在的心眼就别跟我玩了吧。不提大伯一家,流放途中,祖母过世,族中多少女眷受辱,大堂哥被活活打死,两个还没有取名字的婴童……这还谈什么君臣情分,何况一头猪坐上君王之位,也要对猪忠吗?”


    王镇叹气,摇摇头,“澈儿你啊,偏激!现在雁门的日子挺好的,族中也都过得不错,心平气和,心平气和。”


    话音才落,外面有大嗓门响起:“老祖宗,李家的人又来打我们的水井!”


    “艹!”王镇丢下掷地有声的一句话,呼喝着儿郎们抄起家伙,也不管王澈了,马上出门去找李家村的人争水,王家的青壮不少,正聚集着,一出门就是浩浩荡荡的队伍。


    王澈真觉得这个家已经没什么他熟悉的东西了,一回头发现林一也不见了。


    林一跟着去争水了。


    村里械斗这种事本身就是看壮劳力的,有她这么一个壮鸟力,很快就在一片怒骂和推搡中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李家人被推到田边,王家大获全胜,骂骂咧咧又兴高采烈地往回走。


    这一役中,王镇对林一非常欣赏,再回来的时候,林一的小板凳已经被挪到了王澈前面,老人家很和蔼可亲,叹息地道:“可敦看来颇懂兵事,老夫也听闻过辽东之战,只是家国在前,容不得不谨慎哪。可敦殿下,您也知道,萧君大肆打压世族,迟早会出事的,但若那时雪域趁机南下,造成生灵涂炭,那黎命苍生又何辜,所以我实在不愿让族中后辈去您那里做事。”


    林一拧起眉头,“苏赫部不是克烈部,老人家,我确实想扩大一些地盘,因为雪域太穷了,也太冷了,往南边走一走日子就会好过很多。可我不会搞屠杀,搞抢掠的。”


    “现在辽东那边我让姜命、也就是和王澈一样的世家子在任郡守,我们在辽东大面积种植耐旱作物,而且不收粮税,地里种出来多少东西都归庄稼人,辽东人现在过得很好。以后我占下其他地方也准备这样弄,我是真的很缺人手帮忙,老人家你不要把我当成那些劫掠者,我是…人类的好朋友?”


    最后这话有一点点不确定,这话好像是这样说的吧,记不清在哪本毒鸟食里看过的了。


    王镇的眼珠子一点都不像老年人的昏黄,反而黑白分明很是精明,他马上提取出了林一话里的重点:和王澈一样,世家子,在任郡守,以后占其他地方,很缺人手帮忙,不是劫掠者。


    老头狠狠瞪了一眼王澈,你不是已经去了好几年了吗,咋个你就没当上郡守?要知道一个一品大世家,最多最多也就是控制一到两个郡罢了,王家所在之地瑕丘乃是郡治县名,隶属兖州山阳郡,上任族长在入朝辅佐废太子前便是山阳郡守。


    王镇的态度很快就转变了,很诚恳地道:“是老头子误会可敦了,我王氏子弟一贯聪明上进,如今落难到这个地步,若可敦愿意提携,实在是王氏之幸,不光是青年才俊,族中有不少族人都曾为官,还有一些这几年长成的儿郎,澈儿还不大识得,他们全都愿为您驱策!”


    当然,有老祖宗发话,有不愿意的就给他一草鞋。


    王辰也机灵,很快出门到院子里喊了几嗓子,有住得远的在别村聚居的,也都派族里脚程快的年轻人去挨家挨户叫人。


    一顿饭的时间,林一都快被这个王兄那个王弟弄得美色免疫了,而且基层生活锻炼人才啊,这些王家族人和子弟没几个虚的,那叫一个又精神又漂亮,还一个个长袖善舞,说话又好听,王澈对此善意评价道:“骚得像鸭子窝。”


    要不是看他瘸腿,王镇要拿烟袋锅敲他脑袋了,怎么说话的?女君男臣,臣子又不难看的话,讨好一二有什么骚的?你就放个男皇帝坐那儿,满朝文武都是美姑娘,他再是万世明君也得瞅几眼吧?


    老头儿还挺得意的,也就是我王家子弟个个俊得出挑,你放别家上哪掏出这么多美男子来。


    第96章


    至于跟王澈走,搬到苏赫部去,老头琢磨琢磨还是算了。


    第一在雁门郡的日子确实还行,王家现在的地是烧林开荒开出来的,和原先的李家村算是并在了一块儿,李家往上再倒一倒是雁门郡里的中等世族,争不过有杨裳庇佑的王氏族人。还有去别村聚居的也基本过得都不错,对于世族来说安稳是最重要的。


    第二就是雁门虽然是边郡,但有山有水的,杨裳给免了地税,也就是说别人家交的是三三税,王家只需要交给朝廷的三税,世族那份不用交,这就很宽裕了。去雪域那种地方,水土不服是真的会再死一批人的。


    当然对着林一就是另一种说法了,王镇感叹地道:“塞外风光,老夫也想看看啊,可这年纪在这儿了,家里的地啊屋子啊,都是族人一点点搭起来的,也舍不得走喽!只盼着有生之年能安安稳稳的看着子孙落地生根,也算王家没亡在我这一辈儿上。”


    林一很感动,然后数了数数目,带走一二三四五六一共二十七个王氏族人,其中有两对夫妻一起的,是为了给孩子一个前程。临行前,王镇让家里拿了些年前的腊肉香肠和几篮子鸡蛋,前者林一吃得很香,后者她壮了壮胆子开了一个喝生蛋,感觉滋味还可以。


    还是王澈会开导人,“大鱼吃小鱼,鸟也会吃鸟蛋,何况这都是母鸡蛋,我祖父院子里没公鸡。”


    这就涉及家禽知识了,母鸡在没有公鸡来配的情况下也会产蛋,这种无精蛋本身孵不出小鸡,僧侣有时候会吃这种蛋,都不算杀生,也不是沾荤。


    然后林一就一个蛋接着一个蛋地喝。


    王澈的三个父,祖父亲父叔父一直送他送到村外好几里地,还是有些舍不得,王澈的亲爹王辰抹了抹脸上不知道是汗水还是泪水的,对推轮椅的侄儿交代,“澜儿,你是兄长,一定要好好照顾澈儿,他不易啊!都是王家带累了他,他、他本该逃过一劫的。”


    王澈的脸一黑。


    王澜是个眉目俊秀的青年人,不到三十岁年纪,气质很稳重,扶着轮椅认认真真点头。


    林一忽然看见王澈伸头看了看周边,也警觉起来,距离王家人稍微远了几步,然后就听王澈轻声开口道:“在离开之前,我还有话想说……”


    三个父都朝他看去,王镇也很警觉,下意识想靠近一些,但被挤挤挨挨的族中小辈们给挡了挡,然后王澈就笑得很灿烂地说:“这椅子是我做的机关椅,事实上我的腿没坏,木得事!”


    说完他就从轮椅上窜出几步远,而且越跑越远,顿时还在抹眼泪的王氏族人都愣住了,别人愣住王镇老头可没愣,立刻喝道:“臭小子装瘸子,抓住他!”


    王澈的二堂哥王澜看着族人们呼啦啦跟随老爷子的脚步去抓王澈了,左看看右看看,还是去给王澈把空轮椅往前推,一边推一边又忍不住笑,聪明人也有百密一疏的时候,澈弟还当是从前族里老中青三代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时候呢!


    果不其然,明明王澈先跑了五十米,还是被后来居上,大伙揪住他按在地上,让他结结实实挨了一顿草鞋。


    再次上路的时候,王澈幽怨地看向林一,林一假装没看见他,开什么玩笑,我难道能抱起你就跑吗?那么多人追着打,这热闹、不是,这阵仗很大的,鸟心里也慌啊。


    不过虽然王澈挨了打,但鸟大王的收获很大,王家这种大世族,族人就没有不认字的。王家还有族学,小孩子从三岁就入学,五岁能认识好多字了,通常长到八九岁就在学一些家族藏书的内容,然后课余还学一些吹拉弹唱(琴棋书画),各种培养,这还只是最普通的族人,像王澈这种天才学的就更多了,林一觉得把王家人放到百鸟帝国,那都可以去当一当教授学者了。


    额,就是她在前面打仗,人家在后面操作军事AI的那种高端人才。


    林一连夜给这些王氏族人办了商旅文书,又找了一批汪古商队把他们往苏赫部送,也不怕丢人,汪古部的商队是最讲信誉的,何况现在雪域全面禁奴,风气比以前好了不少。


    至于把这些王家人带到洛都去,林一压根没去想,带个王澈就已经显得有些嚣张了,带一批王家人过去,那魏帝老头再是智商低,他也不会愿意交易了啊!


    辞别杨裳,再次上路时林一就在喝鸡蛋,当然不是王家老爷子送的那几篮子,那个林一回去的路上就喝光了,而是后来又买的。为此苏赫忽律直接腾出了一辆马车放了好多筐蛋,林一喝蛋,然后偶尔骑兵们加加餐。


    王澈吃不惯生的,看林一有事没事喝几个鸡蛋,观察了几天,有一天忽然询问道:“你从前……更习惯于喝稀粥之类的?”


    林一有些疑惑地偏了偏鸟头。


    “也可能是奶水汤水药羹这些,不重要。”王澈微微拧眉,“大概是一种感觉,我觉得可敦吃干食的时间应该很少,明显更习惯于饮用一些东西。”


    林一觉得王澈身上是有些多智近妖存在的,她也没有隐瞒的意思,“我们一、一族吧,不怎么吃东西,主要是靠营养液维持生存和消耗,我不知道营养液的成分,但是每次补充之后就能消耗好些天呢。”


    王澈又询问什么是营养液,营养液的质感和颜色之类,还询问了口感如何。


    补充营养液时主要是泡和插管灌,林一当然知道营养液的口感,说完又笑道:“怎么,想分析成分,分析不出来的,那是我们族里的……不传之秘。”


    说这话的时候没想太多,只是像在给姜命补充自己的食性一样,但王澈躺在板车里琢磨了一天,第二天找厨子弄了一碗热腾腾的羊油递给林一。


    林一一手一个鸡蛋正在喝,没回头以为是水呢,喝完一个蛋空出一只手端过来,刚沾嘴唇就看了一眼,迟疑着又看看王澈。


    王澈努嘴,示意她喝。


    一整碗的羊油啊,油腻而腥臊,林一喝了两口,脸色顿时就变了,然后又喝了两口,喝完恨不得把碗给摔了。


    该死的百鸟帝国,她以为的高端高精科技的营养液,至少有九成的成分真的是油啊!而且未必有动物油这么高端,营养液还没羊油好喝,可能是柴油(?)之类的。


    唯一的好消息可能就是她有足够的动力往返各地了。


    苏赫使团在即将抵达洛都时,正逢盛夏时节,穿皮子的早就开始扒皮了,也有的是绸缎料子,这其实不用脱,但穿的是黑绸缎的料子,顶着大太阳赶路实在是热得不行。


    没错,正是苏赫二王子,使团的主使苏赫忽律,他骑在马上空出一只手就开始脱衣服,林一目光灼灼盯着看,他也毫不在意。灵巧的手指在腰间穿梭两下,两层衣裳一勾就脱完,最后只剩下一条裤子。和魏人的纨绔不一样,雪域的人为了骑马方便,裤子都是有裆的,所以可以只穿裤子。


    苏赫忽律很白,迎着太阳一照都反光,而且白得很细腻,胸肌不像苏赫铎那样浮夸,腹肌有些单薄,不过整体的体态非常优美。这主要归功于二王子的谋士团总撺掇他出去打猎,打猎需要噤声防止惊跑猎物,这样他们能少听二王子说些大话。


    林一还是有些矜持,“多少穿点吧,别晒黑、不是,不要晒伤了,晒黑、晒伤了对身体多不好啊。”


    苏赫忽律不大在意地说:“可敦别担心,我们那儿太阳比这里毒得多,往年也没有晒伤过,这魏朝的太阳是有些弱啊,照在身上也就温热。”


    对这个林一就不大了解,可能是紫外线还是别的什么东西,她这样绝望的文盲编都编不出个合理的,只好闷头欣赏美景。


    不远处,王澜正在龇牙咧嘴骑马,离王澈的板车还挺近,他是二十七个王氏族人里唯一一个跟着去出使的,除了要照顾弟弟之外,就是他在洛都没什么名气。王澜从前骑马是君子六艺,骑马打猎射箭之类,富贵公子马轻肥,一年到头就春季骑马踏青,其他季节夏热秋困冬冷,像这样以骑马为主要交通工具的日子是一天都没过过。


    他也是最近才发现骑马磨裆的。


    王澈躺在板车里,叹道:“你不如猜猜,我颠得要散架了还坐车的缘故。”


    王澜道:“可你不是躺着的嘛?”


    和这种杠精没什么好聊的,王澈闭上了眼睛,忽然又听王澜声音压低地说:“弟啊,你跟我说说,你和那位林女君的事吧,我知晓分寸的,不会往外说,只是要在人家手底下做事,总要多了解一些。”


    王澈露出一个笑,“你想多了解一些,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


    青年连忙把马凑过去,王澈的声音没高也没低,只是透露着淡淡的死鱼感,“虽然隔着一里地,但她耳朵就是这么好,能听见你刚才连放三个屁。”


    王澜满以为弟弟是在开玩笑,这雪域的日子看来过得挺好,人都变幽默了,一天跟他开一个玩笑的。


    第97章


    洛都居中而治,北部黄河如带,设孟津渡口为交通枢纽,战时可控制敌军从水路南渡;西部潼关易守难攻,有崤函之固,乃是关中和中原的交通要道;东部虎牢关地处黄河与山地交界,是洛阳连通华北的必经之路,南有山为屏,山势复杂,不宜大军通行,偏合贵人行此小道。


    自河东郡南下渡河,抵达崤函古道,经潼关后,过弘农、渑池。沿途为官道,每隔一段路就有驿馆补给,越近洛都,驿馆的饭菜就越香。


    就是马走得有些疲倦了,中原不是雪域,到处都是田地,马不让踩田走,经过一些路比较窄的村落时只能小心翼翼,而且是走走停停,少有放纵奔跑的时候。


    不过临近洛都就不一样了,正好赶上个稍微凉快的天气,林一准备早点进入洛都,在驿馆里睡个踏实觉,所以天不亮就叫众人起床。洛都土地肥沃,都城附近也有大面积农田,看到这地,苏赫忽律脑壳都疼,他的马也摇了摇头,实在不大想走,却在此时看到一群鲜衣少年策马扬鞭,马踏农田呼啸而过。


    二王子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拉了拉林一的胳膊,“可敦你看,田也是可以走的。”


    林一挠了挠头皮,还是拉着众人慢慢走在小路上,一边走一边指指点点,苏赫忽律看去,见到地里居然也有人,是一些光着身子在劳作的庄稼人,男女都有,有的在抹泪,有的小声斥骂,有上年纪的一声不吭去扶被马踏扁的稻苗。


    王澈今日也骑马,路上也就算了,今天入城还坐着驴拉的板车,那成了个什么样子?不仅这样,他还把最好的衣裳穿在身上了,是一套红衣夏裳,越发衬托出他神仙姿容。


    一边勒马慢行,他一边解释说道:“夏季在农田里劳作,多是趁夜趁早,穿衣裳干重活会磨破有损,或者一家一户仅有一身能见人的衣裳,不舍得在干活时穿用。”


    他语气是很平静的,苏赫忽律听了却理解地点点头,“我们放牧的,夏天也不爱穿皮子,很多人家只有皮子穿,好在我们那儿夏短。”


    林一也看见有人穿着草编的席子一样的衣裳,人要遮羞是天性,不舍得,不爱穿,天热,都只是无奈而已。


    一直到过了这处村庄,前面马踏青苗的鲜衣少年们正在一处河岸边嬉笑玩水,有的是侍从去打了水来洗脸,应该是一群趁夜出来打猎,早晨归家的富贵公子。方才离得远,他们把苏赫使团这几百骑兵当成洛都周边巡防的将士了,一点都不在意,这会儿靠近了才发现是一群异族异貌的骑兵,纷纷好奇地张望过来。


    苏赫忽律也坐直身子看向那边,神情冷峻而严肃,片刻后,说道:“水被他们弄浑了,我们不去打水了吧?”


    说实话,刚才林一险些以为苏赫忽律是有什么大事要宣布。


    王澈却很满意,“二殿下,等会儿进城,就保持刚才的表情就行,还有,带上这个。”


    他从马后拿出一串狼牙项链,想了想又掏出一大簇狼尾巴,项链给苏赫忽律套在脖子上,狼尾巴毛挂在腰间皮裤上,又用一条彩宝额饰给他勒在脑门上。


    苏赫忽律很费解,林一的眼睛却亮了亮,被这样一打扮,苏赫忽律多了几分野性姿态,维持着冷峻表情时更显出狠劲来,看起来就是个来自异族的王子模样。


    虽然他好像确实是王子,但平时压根没有这种姿态的。


    王澈打量片刻,又说道:“眉压低一些,眉心微微皱着,眼睛眯一点,嘴抿着,对对,这个表情比刚才好。”


    苏赫忽律自己看不到,但这个表情已经模仿出了苏赫阿那几分神韵。


    王澈这下完全满意了,他对林一解释道:“雪域遥远,洛都这边打探不到多少苏赫部落的消息,我们此行为了更好地达成目的,要营造出一种内部争斗的假象,比如野心勃勃出身高贵的二王子,有精通儒学,向往中原的同胞幼弟三王子作为辅助,两人密谋夺取军功赫赫的大王子继承人身份,为此可以达成一些损害雪域利益的交易。”


    林一露出一个震惊的表情,这种假象也能营造出来的吗?


    苏赫忽律则是茫然,王先生这话……除了最后一句,其他的他感觉全对啊,啊不对,乌苏还能辅助上他,两人一起对抗苏赫铎?


    过午时分,洛都入城的大道上,来了一群形貌异常的外族使团,洛都来来往往的百姓和商旅都好奇地张望过去。


    为首的异族青年额佩彩宝,显露高贵的身份,却赤着上身,一股野性而冰冷的气势扑面而来,三百骑兵紧随其后,一行人策马而行,惹得无数视线追随。


    主要是那异族的头领长得太好看了!眉如月眼如星,又慷慨大方显露胸怀,时人虽然追捧世族美公子,可坐在车驾里的公子哪个会大大方方给你看美好的肉~体啊!


    有等着入城的贵族车驾里,纤纤玉手矜持掀开帘缝,看了一眼,又接着一眼,然后车驾就跟着骑兵后头走了,车里的贵主子不停地探出头来,催促道:“快点,再快点,都看不见人家了!”


    为了凸显出二王子的美色资本,王澈戴了个大兜帽,王澜其实觉得自己不用戴,但还是被扣了帽子。


    洛都的百姓爱看热闹,都城有房有屋,这日子过得富庶,可不就只剩下看热闹了嘛。这会儿使团入城都住上馆驿了,街头巷尾还是处处都在聊刚才入城的事。


    王澈挑了几个混血混得比较像魏人面容的骑兵出去放些消息。


    “听说了吗,中午入城的异族骑兵头领是苏赫王部的二王子,啥?苏赫部是啥?嗨呀!雪域现在只有一个王了,就是苏赫大王!”


    “二王子的母家就是克烈部,每年跟咱们大魏打的那个蛮族,现在苏赫部是一个大王子,两个克烈母家的二三王子,大王子可是军功赫赫,擅长领兵,二王子的日子难喽。”


    “和亲?啊呸呸呸,玉华公主和亲的是克烈二王子,跟苏赫没关系,啥啊?什么都是雪域人一样的,克烈和苏赫不一样的!”


    “总之那个很漂亮的二王子……啥啊这是,我都被你们带歪了,总之就是二王子想当大王,得靠魏、得靠我们大魏了。”


    “啊,二王子不是过来卖、嗨呀!是寻求交易,寻求帮助!”


    ……


    散布消息的第一天,骑兵们都气哭了,洛都人对雪域是真没什么了解,仅有的一点了解就是克烈部了,每年来劫掠的蛮族,占了他们辽东的那个。为了解释清楚苏赫部的事,两片嘴皮子都要磨薄了,换个地方一说,还是对上群脸懵逼,还有很多人咽着口水很想资助美貌的落难王子殿下。


    不过放出去的消息自然有人打听,并且很快落入了有心人的耳朵里。


    使团众人在馆驿里睡了一下午,醒来有官员来录事,其实早有消息通传,名义上是送玉华公主归国,使团睡觉之前就把车驾移交了,这会儿公主都在皇后怀里哭好几轮了。馆驿这边的官员主要负责一个文档记录,有快笔小吏从旁记录全程对谈。


    见皇帝是要走流程的,馆驿这里上报九卿之一的大鸿胪,大鸿胪上奏魏帝,由魏帝决定什么时候接见,大鸿胪得到明确旨意之后安排教导面君礼仪,再沟通光禄勋和少府,几方定下接见场地和具体宴席规模,场地卫从等。总之流程很长,通常最快也要等五六天左右,有的附属小国最长甚至等了一年多。


    魏朝的大鸿胪是魏帝的小舅子,皇后的幼弟担任,平时也不管事,这回同样没怎么管,把事情交上去后得到魏帝回复,五天后接见苏赫使团,然后就派了人去教导苏赫使团面君礼仪,自己是连面都没露。


    礼仪这个环节其实也是看人下菜碟,对附属小国,下国之使参拜我上国之君,当随我国俗,也就是给魏帝老头咣咣咣磕响头;对民风比较野蛮的小国,意思意思也可以,万一人家觉得受辱了,接见席上往老头头上砸瓷盘呢?对苏赫王部嘛,您自家对大汗行什么礼仪,对我国君就行什么礼仪。


    苏赫忽律一听就摇头,苏赫部落的礼仪是左手握拳抵住心口,微微弯腰行礼,这是在表示“我对您绝对忠诚”,这是可以向外人行的礼吗?


    他其实宁愿磕大头,因为苏赫部和其他部落不一样,不养奴隶自然不会有奴隶磕头,习俗反而是“生人只跪亡者”,这样给老头磕几个也没关系的。


    最后协商了一下,用前几天被接待过的小国礼仪,面朝魏帝三鞠躬即可。


    苏赫忽律挺满意的,林一也觉得鞠躬比较文明,一群人里只有王澈脸色诡异,他通晓各国礼仪,并且从前很喜欢见各地来的商人流民了解很多冷门的知识点。如果没记错的话,那个海岛小国的面君礼仪压根不是三鞠躬,也是受到魏朝文化影响,是要磕头的。


    这小国的三鞠躬明明是给死人上坟时的礼仪啊。


    第98章


    五日后清晨起身,提前一日沐浴擦身,天明再检验搜身确认没有携带兵刃,由鸿胪属官引路至天街北段,过天津桥,经端门、应天门进入洛宫之中。


    天街是横贯洛都的直行大道,贵人行之,要是一直沿着天街走,还能走到洛宫深处,再从北门出玄武门,尽头至邙山。邙山也就是“青史几行名姓,北邙无数荒丘”的那个北邙,邙山之上多是皇家墓葬群,据说魏人下葬会埋葬好多好多贵重物品。


    林一远远地望着北邙的方向,跟王澈小声嘀咕询问:“墓葬一般埋什么东西?黄金白银?有没有大规模的盔甲兵器什么的,以山为陵,肯定是为了藏宝藏吧?”


    她还算有心眼,用的是雪*域语,可人家鸿胪属官就不懂雪域语了吗?


    王澈倒也不放在心上,轻声解释道:“帝王随葬物贵重,外围是陪葬坑,生前的姬妾妃嫔,用惯的宫人侍从,喜爱的狗马车具之类,这些陪葬坑里会有亡者生前爱物,大多也很贵重。墓道内会有镇墓兽,耳室存放玉器礼器竹简藏书,主墓室里棺椁居中,周围陪葬帝王生前用具,棺椁内随葬少部分极其珍贵的爱物,下葬时口含珠玉,手握礼器,七窍存玉,以防魂飞,也象征着……地下仍享富贵。”


    鸿胪属官都忍不住竖起了耳朵,他官位不算低了,但除了负责修陵墓的官员,谁会对帝陵里的事这样了若指掌?王澈甚至还有再详细往下说的意思,但洛宫已经到了。


    魏帝萧宏今日在紫微宫乾元殿接见苏赫使团,乾元殿是近年新修的宫殿,翠瓦青墙,地面是磨得光可鉴人的白石,宫殿内雕梁画栋,宫人穿行其中,穿的都是软底的鞋子,怕磨损了地面。


    苏赫忽律在引路宫人后面,作为使团的主使者第一个进入大殿,他的鹿皮靴踩在地面上,吧嗒吧嗒地响。这声音在安静的大殿里显得很突兀,但很快他就不突兀了,林一也踏步进来,脚步声比他还响,然后是使团里的其他人,乌珠骨碌还好奇地跺跺脚,这地面踩起来有回声。


    萧宏坐在高高的座椅上,他的位置就很高,要靠近他还要爬阶梯,那阶梯就比白石地面更奢华,像是白玉质地,因为离得远,虽然宫殿结构利于主位发声,但萧宏懒得喊那么大声,全程都是一个大嗓门的宫人来来回回,凑过耳朵听帝王说话,然后小跑下台阶高声传达。


    苏赫忽律直接往阶梯那边走,在阶梯前停下,先三鞠躬,然后开口说:“陛下,这个位置你能看清我吗?离得太远了我们说话不方便。”


    萧宏还挺能理解这些蛮人的失礼,倒不生气,淡淡地说:“那就在玉阶下给苏赫王子赐座吧。”


    苏赫忽律不嫌这位置低下,坐了下来,他昨天背了很多王澈教他的应答,连什么回答该配合什么表情都练习过很多次,脸上露出一些自信的笑容。


    萧宏说道:“今年贵部可是做了不少事情,年头刚下辽东,入夏前吞并克烈、塔塔尔两部,苏赫汗如今也算得新一代大单于了。”


    他语气微有感慨,苏赫忽律眼珠子微动,沉声说道:“这并非阿父的功绩,而是那一位……”


    萧宏按在座椅扶手上的手立马就是一紧,想到他那未曾谋面的“好女儿”。


    苏赫忽律一口气背诵道:“那位可敦、自称是姓林的,但是我的舅舅告诉我,她也许并不是姓林,而是庞,说大魏的皇帝也许能告知我答案,不过在路上我已经弄清楚了一些事情,您是否也已经清楚了呢?”


    老头清楚个鸡毛!


    但是帝王城府转了一圈,马上又想起恰在将萧玲珑远嫁之前除了庞家,而且这次远比对王氏狠,举族成丁的男子均杀死,老弱妇孺流放至边关,甚至还私底下让人在路上磋磨磋磨。后来再没听闻庞家事,边郡太守也报告没有接收到人犯,他也就把这事撂开手,满以为斩草除根。


    萧宏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那个世出能人的庞家,难道连女眷也精心培养过吗?他丝毫不怀疑庞家女能打仗这事,毕竟庞家这个大世族,族中尽是出一些厉害人物。魏朝的文武其实分得不那么清,庞氏子弟沾过军权,也揽过朝政,他也想只处理优秀的一部分,可没法子啊,他看哪个庞家子弟都觉得此子大才不可不除。


    懂了,下次搞世族,女眷不可饶。


    面上很快收敛情绪,萧宏没再深谈这个话题,而是说道:“听闻苏赫大王子骁勇先登,也是他俘虏了克烈汗,二王子已是风采不凡,真不知大王子是什么样的人物。”


    这话是夸,但内里意思已经很明白,苏赫忽律脸上露出阴沉之色,完全没有演的成分,甚至脱离王澈给的稿子自行发挥,恨声道:“他年长于我,早早在军中经营,虽然母家低微,可总有些人是支持他的……”


    萧宏都没想到这二王子这般上道,他其实觉得话太直白就失去了一些玩权术的美感了,正待说些什么,就听苏赫忽律仍然十分直白地道:“陛下,我不说暗话,我是克烈部的公主所出之子,如今阿父尚在,已经受到许多排挤。倘若阿父去后,大哥即位,我就没有一点活路了,所以这个汗位我必争。陛下若能助我夺位,苏赫忽律承诺送还辽东和沿边一带,我苏赫部仍然居于雪域中部,不再南下。”


    老头的眉毛挑了一下,“口头上的承诺罢了。”


    苏赫忽律起身,再次三鞠躬,正色说道:“合作是长期的,陛下,我现在在部落里的地位不高,但是今年雪域天气异常,如果我能弄到一大笔粮食回去,我就能多一些人支持,苏赫部落本就在和大魏交易粮食盐铁马匹,阿父的信誉陛下您是知道的,三十年来从未失信于人!我愿意拿出部落明年所有新生的马匹,和今年苏赫部产出的盐铁,来换取陛下国库中的陈粮,我是使团的主使者,我签订的盟约就代表阿父的意愿,这是苏赫忽律的诚意。”


    对粮食这种事,萧宏压根不在意的,农耕王朝每年都往上收取大量粮食,这些粮食又会换成官员的禄米,三公九卿的俸禄不是多少金多少银,而是八百石、一千石、两千石这些,这是粮食的计算单位,但是官员吃得了千八百石粮食吗?这些禄米又会向下铺开,喂到部曲青壮佃农的嘴巴里,铺到地方上,只是肥了世族的底气。


    国库一般没什么陈粮,今年进了出去年的,最多就是三年陈粮而已,吃不坏人,但在魏帝看来这基本上是不能吃的玩意儿,拿去给官员当禄米都显得侮辱人,反而他确实很需要盐铁和战马。


    萧宏自觉老谋深算,也没有看出里头的问题,正如苏赫二王子所说,合作是长期的,第一批粮食只是前期投资,对他来说很小的一点东西。就算苏赫忽律吞了这笔粮食,对他来说损失也极小,因为秋后又会有新粮入库,最后双方定下具体数目,还签订了合约,盖上了使团带来的可汗大印。


    苏赫忽律刚松了一口气,就听萧宏笑着说道:“朕之爱女玉华新寡,劳二王子一路护持送她回国,这几日也常听她说起王子,如今盟约既定,也该谈谈小儿女之间的事了,听闻雪域并不在意女子贞洁……”


    此事王澈亦有交代。


    苏赫忽律正色道:“陛下,我若迎娶公主,诞下孩儿,是不能继承汗位的,您也清楚,雪域自三王之乱后,并无魏朝公主所生之子继承部落的事,我要图谋大事就不能有此牵连。当然,若我即位之后,陛下那时下降公主,这规矩也能更改更改,可现在不行。”


    这话并没有让萧宏恼怒,反而暗暗觉得这位苏赫二王子虽然话语直白,但不失心机城府,确实有资本竞争雪域王位。


    接下来的赐宴环节,仍然是苏赫忽律的主场,林一负责哐哐吃,萧宏朝这个方向看了至少四五眼,也没有认出这蛮人蛮相的女子是他心心念念的“好女儿”,只是嫌她礼仪不佳,显得不大尊重他。


    吃饱喝足出了乾元殿,林一伸了伸懒腰,夸赞苏赫忽律,“嘎,忽律,今天你表演得真嘎嘎!”


    苏赫忽律有些奇怪地看她一眼,我表演什么了,我觉得王先生给我的剧本完完全全就是梳理出了我的心路历程啊,就是感觉盐铁加战马的数额是不是太大了些,好像有些不大划算,还有送还辽东这些,他感觉给出去的太多了。


    林一和苏赫忽律对视片刻,又看向全程没吭声的王澈,鸟瞳瞪圆了。


    真正的缺德大师啊,怪不得你全程都没有说过骗粮两个字,只说“达成我们的目的”,你都没告诉他我们是来骗粮食的!怪不得那一会儿发狠,一会儿自信骄傲的,发挥太棒了。合着在小漂亮看来,这不是演戏啊!


    第99章


    但只犹豫了一秒,林一也加入了王澈的行列,现在人在洛都,解释了她怕苏赫忽律忍不住心虚,还不如让他自以为是。


    魏朝如今还维持着些许上国尊严,但比起二三百年前的真正强盛还是有些区别,那时节小国使团来洛都,是朝贡,是求见,是万国来朝,挤破了脑袋想并入魏朝版图做魏人。而如今觐见的礼仪比那时规范多了,魏帝的威风也比先祖摆得足,可有些东西不一样就是不一样了。


    回到馆驿,三天后还有一场正式定下交易盟约的朝见,这趟是想直接先带一笔粮食回去的,国库粮的调动也是一点。林一现在一到饭点就很期待,一回头却见王澈很难得从轮椅上起身,自己走回了房间,不多时换了一身月白色衣裳,叫了赵春儿和几个骑兵随同,准备出门的模样。


    王澈也有交代去向的,“去见个朋友,挖个朋友,可敦想溜达的话,也可以跟来。”


    林一以为是王澈又说什么她听不懂的方言了,啥叫“挖”朋友?


    不过大鸟是最喜欢出门溜达的了,她马上就上了马,使团带的东西是真不多,王澈出门也没骑马,坐的是原来玉华公主的车驾,公主回宫了,车驾就空了下来。


    王澈的交际圈……挺小的,他小时候在齐鲁老家,后来在洛都学宫上学,其实老家那会儿就已经把能学的全完了还自己拓展了许多功课,洛都学宫就是个世族子弟交游的平台,这两位朋友都、都不是洛都学宫的同学。


    开玩笑呢,从前能和他在学宫里交往的同学那都是大世族的优秀子弟,要么在朝为官,要么回家继承一郡之地,谁会跟他走啊。


    第一个朋友是个寒门子弟,王澈从前懒,洛都学宫那些死板的抄写作业懒得写,找了个字迹像他的寒门学子长期帮他写功课,偶尔指点指点学问。但其实两人都知道没用,寒门子弟连洛都学宫的门槛都进不来,唯一寄希望的就是王澈得官之后给他一个小吏做,没想到的是学宫还没毕业,王家就遭了大难。


    破破烂烂的街巷里,王澈只说了几句话就领回来一个瘦弱青年,看王澈也没什么很重视的感觉,市侩的林一马上明白过来,哦哦,二等人才。


    王澈整理了一下发冠,“今天我们去见的朋友,是钦天监司星吏徐百业。”


    路上他给林一解释说道:“钦天监的职司为观察天象,推算节气,制定历法,劝课农桑,司星吏是夜间观察星象的吏员,我随大伯初来洛都,在钓鱼时和徐老相识。”


    林一看王澈慎重的样子,压低声音问,“很厉害的人才?能平替姜命吗?”


    秋后就要抢大片大片地盘了,她现在恨不得把一个姜命掰成两个用,看到人才都饿得眼冒绿光。


    王澈摇头,“徐老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我虽然精研过此道,但没有这方面的天赋,他曾与我讲,命理之道所需绝非世俗之才,而要一点灵光,然后转天他便收了一个智力有损的丐女为徒。”


    啊这,林一用翅尖挠了挠脑门。


    白天找司星吏是不用去钦天监找的,肯定在家里补眠嘛,王澈前两天已经派人打听过,这次登门居然还亲手提了礼品盒子,有两条熏肉,两份糕点,一包茶叶一包盐,这上门礼对世族来说怪寒酸,对小吏来说就是挺实惠的馈赠。


    徐百业没有妻子没有儿女,是个二十来岁傻笑着的姑娘来接了礼,熏肉挂进灶上,糕点摆上桌,茶叶和盐都收在厨房,动作有些迟钝但不出错。


    傻姑娘比划着说,“爷爷,睡觉,爷爷每天、睡觉。”


    老头却在屋里说:“没睡,胖丫去煮茶,叫客人进来说话。”


    林一好奇地在王澈后头进去,就看到屋子里干干净净,床上被褥叠放,一个皱巴巴的白胡子老头坐在那儿,笑呵呵地说:“一别六七年,王小友长开了,异人必有异貌,你果然能回到这里来。”


    王澈行了个并指折身的世族礼仪,想了想,斟酌着说道:“我离开洛都时,徐老赠我谶言一句,‘公子北行,见贪狼啸月,便得之所愿’,清仪过雁门而北行,本想栖身雪域克烈部,阴差阳错来到苏赫部落,如今还未得所愿,故此心有疑虑。”


    说真的,林一这辈子第一次见王澈这样客客气气又尊重礼貌地和人说话,有些稀奇,但她对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是一点都不信的,也就感觉这老头比雪域大萨满文化程度高点罢了。


    徐百业脸上的皱纹很多,几乎看不清表情,不过能分辨得出是个笑模样,声音很沧桑,“时也运也,那时世上还未有天运,老朽给公子的是最好的破局之路,那时写就的谶言,和如今的天象有所不同,当然不能再算数。”


    当着林一的面,徐百业没说太多,而是给了王澈一个很普通的细麻小袋子,告诉他阅后即焚,等到傻姑娘捧着茶盘进来,他就要送客了。


    林一一头雾水又跟着王澈从小屋里出来,路上王澈打开了小袋子,里面是一团竹纸,上面仍然是一句谶言。


    大鸟勾着头想去看,但王澈看完就团起来了,紧紧握在手里,看起来神神秘秘的。


    林一受不住这个好奇心,直接扒开他的手掌抢过去,把竹纸展开来看,上面字迹铁画银钩,正面“七杀贪狼,暴君霸王,世无天运,人道苍茫。”,反面仍然有字,像是新写就没多久,“幸天降紫微,今日紫微夺纸而观之,不识而怒”,最后的笔画微微上扬,像是写字人的心情很好。


    谶言这东西,大篆写的,就是铭刻在青铜器上的那种扭七扭八繁复无比的文字,绝望的文盲大鸟磕磕绊绊认了半天,最后恼羞成怒扔了回去。


    她还恼道:“迷信!你来雪域就是因为一句北行谶言吗?这是迷信!”


    王澈没吭声,他在顺风顺水之时自然不信什么天命,但徐百业是唯一一个在王家风光时劝大伯离开洛都,又在王家落难时给他谶言的人,虽然他一路北行未见什么贪狼啸月,但刚才那句紫微夺纸而观之,真叫他也心里打鼓。


    接下来两人都没提今天的事,林一主要是羞恼,她其实也想学学什么大小篆的,但这玩意儿是真的不如隶书简洁清晰,而且使用面也不广。就连世家藏书也是有维护的,不可能几千年下来还是同一批竹简,人家也是更新换代的,最古也是小篆写的了。


    不过这种只有很少一批人还懂的文字,好像在军事上有个说法来着,加密情报?


    林一马上忘记了不愉快的出行,开始研究起来,加密文字肯定不能用什么大小篆,学起来很费劲,不如用鸟文字吧!


    三日后定下交易盟约,当然,名义上是国库粮,但不可能从洛都国库调配,而是就近由边郡调拨,这些收归入库的粮食就叫国库粮,尤其是武威郡,屯田面积极广。


    最后还是没定下具体数额,但先期交易二十万石,后续等盐铁马匹到位,再交易翻倍到四十万石左右,如果苏赫忽律在苏赫部地位上升,那么来年后年还可以继续交易,萧宏可喜欢这个败家子了。


    自洛都回返的路途上,苏赫忽律还在忧虑,他觉得自己签的交易数额太大了,这不等于苏赫部每年盐铁产出全归魏朝,而加上原有的交易,三年内的新生马匹全部归魏朝所有,虽然马的寿命有二十多年,可青黄不接的道理他也是懂的。


    这不就等于苏赫部全体给魏朝打工了吗?


    没人理他的小小忧虑,林一和王澈都美滋滋的,什么后续交易,他们骗的就是前期的二十万石粮。


    一个夏天的时间基本就耗在路途上了,不光天热,骑马还磨裆,很受罪,但是一路上魏朝的馆驿都供应足量饭菜,偶尔自己想吃点好的加点钱,整个使团出门前带了不少黄金,是真不把金子当金子用。林一还听说靠近塔塔尔部那边有金银矿什么的,大家都懒得挖,黑石比这实用多了。


    回去得挖一挖了,还有馆驿这玩意儿是好东西啊,回去得沿着各处水脉圈一些补给点了,这样方便商人行路,也能给雪域带来更多的繁荣。


    再次从雁门郡过,踏上雪域的草地时,林一策马在前,骑兵在后,再次兴高采烈地唱起了《马蹄曲》:“大风吹呀吹呀吹过白羊帐。阿妈提着鞭子跑呀跑~马蹄踏碎草浪,马蹄踏碎草浪~”


    此时月色朗照,草海翻浪,远处有群马奔腾,为首的男人格外高壮,呼兰旗帜飞扬,远远地听见林一沙哑的歌声,呼兰霍兰深吸一口气,口中呼啸,似在应和。


    呼啸之声惊破黑夜,野生驴子旗帜迎风。


    明月如水,黑帐静谧,苏赫阿那卷起竹简走出议事大帐,明月照耀在身。


    雪域的夜仍旧很美。


    第100章


    回到雪域的第一件事当然是吃羊!


    大半夜的黑帐一下子就热闹起来了,值夜的亲卫个个都有一手好厨艺,都不用去叫厨夫起床,很快就料理了两只羊,一只和土豆清炖,一只刷蜂蜜烧烤,篝火边上,林一嘎嘎地说起中原情况。


    苏赫阿那很仔细地听着,林一用木棍在地上划拉地图,“你看,洛都的这个位置很好,山河环绕,渡黄河过孟津渡暂时不考虑,我们没有水军。从陆路的话,潼关和虎牢关都是关键,西过潼关可取洛阳,东线破虎牢关也是直取,但是潼关太险,虎牢关兵多,到时候具体还是要看情况定。”


    阿克今年刚升的亲卫长,何况他还没有厨艺,在一旁旁听,忍不住举手发言,“可敦,这、这是我们要考虑的事吗?我们为啥要打洛都?额,不是要打回六谷部吗?”


    林一恼羞地说:“六谷部讨论了多少次了,我这不刚从洛都回来,作为军事指挥官,到一个地方琢磨怎么打不是很合理吗?”


    阿克马上不吭声了,他主要就是奇怪为什么会想到打洛都这种事嘛。


    苏赫忽律也迷茫呢,不是才达成了一大笔交易吗?怎么会反手就想着攻打交易对象,不过他通常是遇到想不透的问题就沉默的,这样别人会以为他也懂。


    林一为了证明不是单独针对洛都,地图比比划划把这一路途径的郡县山川河流都画出简笔,果然是每一个大城都想过不下四五种攻占方式,然后强调她只是想想而已。


    很莫名的,苏赫忽律想起这季节草原上的野狼。


    烤羊很快就熟了,林一从羊腿上割肉给众人分,蘸的是她秘制的孜然茱萸粉,茱萸是魏朝那边的东西,商队带来的,卖价不算贵,孜然是她在远东之国买的,这两种香料都要花钱买,所以供应量不多。


    林一举起黄灿灿的羊身,撒上秘制香料粉,恶狠狠地咬了下去,满口都是香料油脂和肉质的香气。


    次日早晨,大多数的骑兵早上都是来一些牛肉干或者肚包肉,配一碗咸奶茶,乌珠骨碌也不例外,他一个人吃三团肚包肉,灌一大壶奶茶,吃得肚子圆起来,才满足地后仰躺靠下来,等消化一段时间。


    刚出门准备刷马,就听见帐子东侧远远传来惊呼声,他没去看,他基本上没有什么好奇心的。所以一直到中午,在黑帐那边看到眼圈红红的二王子,才从旁人的小声议论中知道是前克烈拔都大汗快要死了,七十三岁,很可能要寿终正寝。


    ……姑且算是寿终正寝。


    到晚上的时候,乌珠骨碌结束了一天的练兵,牵着他的马和牛准备出门吃夜草,夜色迷离,一袭红衣身影策马而来,掠过他身侧。


    第二天,林一就听说了祝嫣然赶来照顾拔都的消息,说实话她挺震惊,不是过来送老头一程的,是真的照顾他?


    因为苏赫忽律的坚持,她也劝住了自家尤物,但是不可能给拔都很好的待遇,所以就指派了个半大小子去伺候,也就端端饭盆之类,拔都要是起得来还能在帐外解决屎尿,但他大多数时间是起不来的啊。


    因为夏秋季的事,那半大小子也偷懒,十天半个月想起来才去收拾收拾,也收拾得不大尽心。部落里当然不会有人怪他不上心,大家都是和克烈部打过仗的,虽然当时战损很小吧,但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战马战死了,这也要算在拔都头上的。


    苏赫忽律回来当夜就去看了看拔都,哭着给他擦了身,换了被褥,然后回去洗了三遍澡。


    出于好奇,林一还去看了一下,关押拔都的帐子内外都被清扫了一遍,有些脏污的地方扫不干净,就撒上了草木灰,又遮丑又除臭。帐帘掀开透气,拔都身上换了干净衣物,老头明显被擦洗得很干净,已经是人事不知的模样,但嘴半张着,祝嫣然扶着他喝小米粥。


    见到林一伸进来鸟头,祝嫣然朝她露出个笑脸,林一就走进去了,也不管拔都听不听得见,一屁股坐下来,问道:“祝娘子,你、我记得从前见你,你在拔都面前都……啊我说不上来,反正我觉得他对你不算好吧,怎么会想来照顾他?”


    祝嫣然微微摇头,把碗底的小米粥给拔都喂下去,又给他擦了擦漏在嘴角的粥汤,等他咽下去了,才扶他靠墙半躺着。


    “我在拔都大汗之前,经历过很多事情了,克烈部不算好地方,我的丈夫,有的对我很好,并不是传言的那样,拔都之前的那一个,是杀了对我很好的男人把我抢回部落的。”祝嫣然擦了擦手,将发鬓上垂落的一缕青丝拢起,“无论外面怎么说,我在克烈部的日子很好,除了有时候要陪老头睡觉。”


    最后一句话是带着些许玩笑的意思说出来的,拔都也不知道这会儿能不能理解她说话,只是眼珠子动了动。


    祝嫣然说道:“我很讨厌和男人睡觉,尤其他已经这么老了,恩仇不相抵,都到了这个时候了,落井下石毫无意义,给他留一些体面,于我自己也是一件体面。”


    林一挠了挠脑门,祝嫣然又轻声道:“假如、假如将来苏赫大汗也到了这样的年纪,您……”


    林一瞅了瞅拔都半死不活的老脸,她其实代入不进去,但是回去的路上琢磨了一会儿,忽然一拍脑袋!


    都被她给绕过去了!我家尤物老了也是老尤物,不可能丑成拔都那个样子的嘛!英俊的老头儿又不是没有,扎哈额真今年都六十八了,虽老但五官轮廓还是显得很英挺,以后我的尤物肯定比他老得更好看。


    为此她还专门去看了看扎哈额真。


    老人正在开班教学,底下一群放牛娃叽叽喳喳,因为他教学的内容是很正统的魏语课,然后在地上划拉魏字来着,非常助眠!


    林一盯着扎哈额真看,把老人看得莫名其妙,询问道:“可敦,有事情寻我?”


    鸟大王声音沙哑,痛苦地说:“你居然教他们小篆,你居然教他们小篆!”


    扎哈额真面露迷茫之色,教小篆怎么了?他小时候就是先学大篆小篆,再学隶书,三种魏文字的啊,这就是雪域的贵族教育,有哪里错误吗?为了避免学大篆耗时耗力又无用,他甚至是先从小篆教起的。


    林一受到非常严重的伤害,她一直以为他们雪域人都是文盲,最多会说些两国语言什么的,王澈崔殊那些是人家世族从小教的高材生,没想到文盲只有她一个,只有她只认得隶书吗?


    扎哈额真听她痛苦地讲述完,苍老的脸庞上反而露出理解之色,安慰道:“文字是逐渐在简化的,初学大篆之后再学小篆会容易许多,先学小篆再学隶书同理,但要是一开始学习了简单的隶书,再看复杂的文字就比较艰难了。何况现在隶书是通用文字,只是我想给孩子们打打基础,以后看些古籍也方便,不用找人翻译。”


    这样林一就好受了一些,但她狠了狠心,还是没说要来学小篆什么的,她没有时间。


    夏季就要结束了,秋收之后是她定下的夺取雍西的时间,整个苏赫王部厉兵秣马,军演频繁,只等粮食到账,秋收乱起,就要趁火打劫。


    呼兰霍兰是作为特邀南军过来参与军演的,林一早在之前就发现了,呼兰霍兰的个人武力非常出众,具体到什么地步,她一头人鸟双形态的变异数值怪,和呼兰霍兰在一张桌子上掰手腕,一个不注意可能被翻盘。


    当然具体到打仗的事上,不是掰手腕的问题,呼兰霍兰赤手空拳时是博克高手,手里一旦有兵器,那他就是全场之王,长兵武勇,短兵灵活。那么高壮的一个人,赵春儿这样的刺杀好手都比不过他敏捷,这数值不削能玩(?)啊不是,这在战场上就是一台战线推进机啊!


    个人武力之外,他带兵也是又阴又猛,穿刺绕背分割是基本操作,最重要的是,一旦他决定攻占什么目标,跟着他的人只要负责割草,这就是个开无双的玩家。


    之前的军演林一几乎已经玩腻了,因为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她在的一方基本就已经定了胜局,骑兵们不想着如何翻盘,光想着怎么分队,而部落里实在没有能和她比军事谋略的对手,现在有了呼兰霍兰,才有了真正的南北军对峙之局。


    今日军演,呼兰霍兰分到半数兵力,不少人挤破了头都想挤到他身边去,这样拿的人头多啊!也就是军演不动刀兵,不然有这样的主将拼杀在前,亲卫都不用护卫他,也都跟着补刀割草了。


    呼兰霍兰手握一团黏糊糊的牛粪草木灰混合物,身上绸衣光彩,专门打理过的一头小辫子佩彩宝发饰,他今天出门前还洗了个热水澡,但是今天北军指挥官是苏赫铎,不是他心心念念想见的人。


    他对着乌泱泱的大军露出一个残忍的笑容。魔.蝎`小`说 M`o`x`i`e`x`s. c`o`m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