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半会儿是不会炸的。”凤歌铲起一铲子煤炭,扔进锅炉之中,他看着过于面黄肌瘦,没想到能抡起这么多的煤炭来。
“可以启航了,谢先生。”
正在飞快向船上爬行的水匪刺客感到手下的锁链一震,原本只靠着风力吹拂船帆的船忽然缓缓地向前移动了起来。
船上某处缓缓地升起了一股黑烟,两岸的行人都忍不住驻足观看。
“哪个混账在船上放火!”刺客们在心中不约而同地怒骂道。
水上起火,许多人都不是因为火焰而死,而是被熏死淹死。
《三国演义》中对此亦有记载。
“好耶。”盛闻松了口气,他把东宫病友会放在了后面的船上,果不其然,在他打出独属于太子的杏黄色旗帜之后,那些刺客纷纷向主船而来。
盛闻在单独改造的驾驶室中摆出一个泰坦尼克号中的经典姿势,“冲刺冲刺,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船速越来越越快,趴在锁链上的刺客们不少都被直接甩进了河水之中。
凤歌和姚谅抡圆了铁锨,像打地鼠一样把好容易爬上甲板的刺客拍进水里。
“殿下别耍帅了。”锅炉房里的宁桥把一件羊皮缝制的救生衣递给盛闻,“甩开追兵之后我们就要跳河逃生,早作准备吧。”
“对了,殿下。”宁桥问,“您会游泳吗?”
“我当然会了。”盛闻将羊皮救生衣颇为嫌弃地穿在身上。
我是霸道总裁,我不仅会游泳,还会高山滑雪和开直升飞机,可惜现在没有人问我!
洪水泛滥,盛闻借着前世去黄河附近见到的羊皮筏子,叫来河堤上送饭管后勤的妇女们做了不少羊皮救生衣,这样即使劳工被水卷走,只要穿着救生衣,总能保下命来。
现在的宁桥穿着个白背心大裤衩,脚底下踩了双草编的拖鞋。
要是嘴里再叼根儿烟就更像盛闻前世见过的老大爷了。
盛闻把他的妻儿都接到了陈州,如今也在后面的船上一起回京,生活有了奔头,精神明显好了很多。
就是在河堤上泡了快两个月,现在一点都不像翻版宁直了,说是武将都有人信。
盛闻的其余两只船有意放慢了速度,乘着小船的刺客们手都快抡冒烟了,只能看着冒着黑烟的主船望洋兴叹。
“太子的船怎么他娘的跑得这么快!”一刺客扶着船桨大口喘着气。
这刺客是附近的水匪,平日里就靠着一手在水上的本事讨生活,那竹桨往水里一扎,连官府的衙役都拿他没办法。
“追不上了。”另一刺客脸色灰败,事没办成,回京之后即使不死也逃不了活罪。
他咬了咬牙,举起酸痛的手臂,再次艰难地划动船桨。
霎时,巨响震天,主船桅杆轰然断裂。
一众刺客大惊,只见烈焰裹挟木屑冲天而起,浓烟如黑龙蔽日,河水被气浪掀作巨涛!
爆炸余波中,焦木随浊流沉浮,残余的主船燃成火墙,半片杏黄的碎片飘零水上,随波逐流,缓缓来到众刺客眼前。
“太子…把自己炸死了?”水匪不敢置信地道。
“这种程度的爆炸。”刺客划着小船拾起那片杏黄旗的残片,“恐怕连尸骸都找不到了吧。”
“看看…”水匪艰难地咽了口唾沫,“能不能捞到一点太子的碎片吧…”
虽然早已跳进水里游出去了数十米,后背被爆炸的冲击波猛地一拍,盛闻一口血提到嗓子眼,差点被拍晕在水里。
他踩了两脚水,从水面上探出头来,“都还活着吗?”
“在。”不远处姚谅伸出一只手,大约她被其他妃嫔扔进水里是家常便饭,游得很漂亮。
“在。”凤歌也举起手,他…或者说她,脸上故意扮丑的泥灰被洗掉,露出一张颇为清秀的小脸。
盛闻没问为啥凤歌竟然是个妹子,他点了一遍人,发现谢致远不见了。
“谢先生不会游水。”凤歌道,“我叫他掉到水里之后不要动,只管一动不动地飘走就是了。”
“做得好。”盛闻抹了把脸上的水,“各自上岸,有了这一遭,不会有人那么快再找过来了。”
“盘缠银两都在后面的船上,我们怎么回京?”凤歌问道。
“乞讨。”盛闻道,“屈先生能从昌原山乞讨到京城,我也能从…”
“嗯,这是哪儿?”盛闻疑惑道,“有没有人能告诉我,我们现在被水冲到哪儿了?”
“大约是没出陈州的。”宁桥道,“我估算着,也就走了四十里地的样子。”
“我一定能从陈州乞讨回京城!”盛闻坚定地道。
姚谅瞥了他一眼,踩着水游走了。
盛闻发誓从她的眼神里看到了同情二字,他在水里吐了个泡泡,跟在姚谅身后往岸上游去。
他最后回头望了那艘大雍历史上的刚刚诞生的蒸汽船,它在水面上缓缓地熄灭,正一点点地沉入河水之中。
大雍的生产力远没有到能唤醒名为蒸汽机的恶魔的地步,即使这台粗制滥造的蒸汽机没有爆炸,盛闻也会想法子把它毁掉的。
可能再过一百年,两百年,盛闻希望,能再次在这片土地上看到它的身影。
也许这样会向他到来的那个年代走近一点,再近一点。
几人分别上了岸,拧干头发上的水,打探到此处确实没有离开陈州境内,但离肇州不远了。
入秋后的阳光还很灼热,烤在身上不一会儿衣服就干了,只是带着一股鱼腥味,穿在身上很难受。
“好了家人们。”盛闻道,“大家各显身手,想法子回京吧。”
众人面面相觑,姚谅叹了口气,和凤歌不约而同地撸起袖子,从手腕上摘下一个,两个…
“卧槽,镯子?!”盛闻大惊失色,“你们怎么戴那么多镯子?”
“不是说好一起乞讨回去的吗?”
“谁跟你说好了?”姚谅掰开其中一支镯子,从其中的夹层里取出几张卷成卷的银票点了点,依次分给落水的众人。
“好姐姐,我拿两个和你换好不好?”凤歌没见过这样还能打开的镯子,十分眼馋。
姚谅收了她两个细细的银镯子,把另一支镶着红宝石的金镯子递给凤歌。
“好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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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要。”盛闻摊开手道。
“这个不能给你。”姚谅道。
盛闻:“为啥?你偏心。”
“因为…”姚谅按了一下金镯子上凤凰的宝石眼睛,凤凰张嘴,噗地射出了一支紫黑色的细针。
“因为很危险,所以不能给你。”姚谅捻着针尾捡起了暗器,将其重新装回手镯之中。
盛闻顿时哑然,凤歌递给他一支素银镯子,聊作安慰。
凤歌教盛闻把过于宽大的镯子撸到快胳膊肘的位置,再用布条将小臂一圈圈缠起来。
大雍的上层流行戴圈口更大的镯子,小姐夫人们戴上更显得玉腕纤纤,走起路来环佩叮咚,十分风雅。
男子也并非没有戴手镯的,不仅戴,而且戴得越多越显得地位高贵。
盛闻只觉得这群人是不用干活,插半个月秧就老实了。
一抬胳膊镯子能甩二里地出去。
“镯子可以用来救急。”凤歌道,“布条不管用来捆东西,还是受伤了用来包扎止血,都很有用。”
“缠厚一些,这样看起来比较壮,就没有人敢随意欺负你。”凤歌比划道。
“打架的时候可以把刀缠在手上,不怕刀被人夺走。”
盛闻学着她的动作,将镯子牢牢地固定在胳膊上,他不免多看了凤歌两眼。
“我从前就是乞丐。”凤歌笑道,“公子要是想学要饭,我可以教你。”
“她就是那个三天把‘太子爷登坛祈雨,炮打龙王逐天狗’传遍整个陈州城的人。”姚谅在旁边补充道。
盛闻表情空白。
难怪宁直给她起了这样一个名字。
楚狂人笑孔丘的“往日不可谏,来日尤可追”,于凤歌来说正相宜啊。
“小凤,好好干。”盛闻只好道,“以后你大有前途。”
姚谅和凤歌将拆出来的银票在小县城换成碎银子和铜板,各自揣在怀里。
想进大些的城池需要路引和身份文书,不过蛇有蛇路,鼠有鼠道,凤歌仍旧扮做小乞丐模样,溜进城里转了两圈,便带着姚谅和盛闻从小门成功进了这座名为瑞合城的小城。
他们本就穿着一身腥臭味十足的破衣烂衫,瞧着就像逃难来的,守城士兵没多话,干脆地把几人放了进去。
得益于盛闻所制定的政策,能接受难民的城池都会将难民留下来。
给这些人一口饭是小,要是定期修不完太子要求的运河,还不知道那位主子能想出什么法子来折腾人呢。
进城后自然要换身衣服稍作打扮,以免引人注意。他们租了间小小的客栈,稍作梳洗,准备出门买件新衣。
“劳驾。”盛闻等人刚出了房间,便见一人正与客栈掌柜搭话,“可见过一个年少的小公子路过?”
“小公子?多了去了。”掌柜道,“我这一下午见了十来个。”
盛闻脚下一转,重新躲回了房间里,等掌柜和那人攀谈过后,才悄悄地冒出头来。
无怪盛闻谨慎,他们如今住的这间客栈是家黑店,不然也不可能不要身份证明就能随意入住,掌柜的反手把他们卖了,也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