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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第 14 章

作者:把吴钩看了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锁麟囊》全剧共有十五场,全唱下来要两个半小时,对嗓子和体力都是一场考验。


    虽说是过了九九,但天还没彻底暖回来。柳清晏居然还能每天练得汗流浃背,里头的衣服天天湿了又干,干了又湿,换得比夏天都勤快,养嗓子的汤水就没停过。


    现在,柳清晏除非唱戏,连话都不带说的,有事儿只吩咐穗儿,要么比划手势,要么简单写几个字,让穗儿去办。


    穗儿看着心疼,小声道:


    “要不咱别唱十五场了吧?挑大伙儿喜欢的唱两场不就得了?您这是何苦?”


    柳清晏做了个深呼吸,在纸上写道:


    “不可辜负。”


    他生在戏里,长在戏里,戏是他的骨,是他的魂。


    他不怕唱,他只怕不能唱。


    这么好的戏,他怎么能拆开唱?怎么能让座儿零散着听?怎么对得起那一件千金难买的戏服?


    “十五场戏,光你那金贵戏服就至少四套!还有烧蓝镶红宝的头面!后台那么多人,到时候手忙脚乱的,就算蹭个边儿,也有你心疼的!”


    穗儿拿小炉子给他温着药茶,两眼溜圆地瞪着他。


    柳清晏讨好一笑,用口型说道:


    “这不是有你吗?”


    穗儿登时要炸:


    “你当我有几个脑袋几只手!我还能看得过来那么多人那么多事不成?你可操点心吧!”


    柳清晏目光游移,显然有顾左右而言他的意思,只是这时不便开口,干脆侧过头去不看穗儿的脸。


    见他这样,穗儿直接气笑了,撸起袖子就想上来搡他,可念着他练戏已经够累了,便只在他肩上捏了两把。


    “没了我你可怎么办!懒死你!”


    柳清晏讨好地笑起来,捏着穗儿的袖口摇了摇。


    穗儿像个茶壶一样,一手叉腰,一手在他额头上轻轻一点:


    “行了!我来想办法!”


    大概是人无完人,柳清晏在戏曲一道上天分卓绝,在其他方面必然有缺,那许多事,说不管便是真不管,一心专注练戏。


    还多亏穗儿操碎了心为他筹谋准备,各色事务才样样周全。


    柳清晏的衣箱师父也姓柳,和他父亲同辈,是看着他长大的,如今也有了年岁,孤寡一人,把柳清晏和穗儿当自己的儿女看,凡事尽心。


    在班子里,柳清晏天不怕地不怕,唯二怕的就是穗儿和柳师傅。


    这次他坚持要唱全本的《锁麟囊》,让二人忙得脚打后脑勺,见了他就没好声气,柳清晏只有赔笑的份儿。


    所幸班子里的人都是熟手,上下忙中有序,转眼便到了开演之日。


    赵德璋是个很懂借势的人,外加柳清晏本人也的确是个出色的人物,很容易就谈下了本地最有名气,也是最大的戏院——开明戏院。


    难得的,柳清晏在后台上妆的时候有几分紧张。


    毕竟他可是这出戏实打实的大梁,而且要从头唱到尾,还是在开明戏院这么大的舞台上。


    只不过,唱戏是他的本行,越是紧张,他反而越是稳定。


    他端肃地坐在妆镜前,半闭着眼睛,气质沉凝,如同一块深山里的顽石。


    忽而,他睁开眼,望着镜中妆发齐全的自己,轻轻抬手掩唇,露出了一个笑——好像薛湘灵活生生从戏本子里走了出来。


    他站起来,长长出了一口气。


    “该上台了。”


    二楼位置最好的包厢里,不仅坐着厉戎,还坐着霍岚和沈知微。


    霍岚一边剥着花生,一边瞟着戏台,随意道:


    “诶,我说,你要是真喜欢你这个小师弟,就带回府里养着,想唱戏就让他私下给你唱,你把班子包下养着都行,何必这样?”


    她抬了抬下巴示意。


    “现在这种情况,就算他唱得再好,再厉害,也不过被人称一句戏子,下九流的玩意儿,和粉头差不多,上不了台面。”


    厉戎哼笑了一声。


    “你看了他演,你就知道了。喜欢一朵花,不应该把它折下来插在花瓶里,而是让它野蛮生长,最多浇水施肥。”


    霍岚挑起一边眉毛:


    “哦?你这么说,倒是让我好奇起来了。”


    柳清晏刚一亮相,就满场叫好;启唇之时,清越婉转,满座如听纶音。


    霍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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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讶地放下了手里的花生,戳了戳厉戎:


    “嚯!这身段!这扮相!这嗓子!难为你了,还舍得放出来给别人看!”


    厉戎朝她笑了笑,眉眼之间颇有自得之意。他不再说话,指尖在桌面上轻轻敲击,打着节拍,整个人都沉浸在那婉转的唱腔里。


    “……世上何尝尽富豪,也有饥寒悲怀抱,也有失意哭嚎啕……”


    沈知微一直没说话。她坐在那里,背脊挺得笔直,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台上。


    薛湘灵那样的嫁衣,她也曾经有一件的——也是杭绸苏绣,大红绣金,美得如诗如画。


    只是,她没机会穿了。


    两个半小时的演出,薛湘灵这个角色,柳清晏从头唱到位,一步没错,一声没泄,从头美到了尾。


    “这才是人生难预料,不想团圆在今朝。回首繁华如梦渺,残生一线付惊涛。柳暗花明休啼笑,善果心花可自豪。种福得福如此报,愧我当初赠木桃!”


    在他谢座离场的时候,厉戎眼尖地看到,他的后背已经湿透了。


    那一瞬间,厉戎很想到他身边,第一时间接住脱力的他。


    但是,等他终于摆脱了那些烦人的应酬,走进后台的时候,发现柳清晏已经卸了妆,没有穿最后一场的珍珠衫,而是穿着那件他送的红戏服。


    厉戎登时笑了,一背手,起了范儿,迈着武生步走到他身边,念白道:


    “小姐如此红装,要嫁与谁家公子?”


    柳清晏莞尔一笑,眼波流转,将水袖向他一抛:


    “嫁与大王可好?”


    厉戎一抬手,将水袖握在掌中,轻轻往过一拉,将人抱在怀里:


    “既然如此,孤王便截了花轿,带小姐回府去了——”


    柳清晏“哎呀”一声:


    “你要闹,也得等我把这身衣裳脱了,这衣裳金贵得很,你一手茧子,别给弄勾了丝——”


    厉戎假意冷笑:


    “难道这衣裳再贵,能贵得过我?那在柳老板眼里,我值多少大洋啊?”


    听得此言,柳清晏笑着将水袖一摆,做旦角羞涩状:


    “无价——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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