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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 32 章

作者:疯狂星期八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顾衍之被判刑之后,乐乐以为日子会变得平淡无奇。每天吃吃喝喝,晒晒太阳,偶尔接个案子,帮人找找东西,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像湖面上的水波,一圈推着一圈,温柔而缓慢。


    但他错了。


    因为沈念最近变得很奇怪。


    不是那种“奇怪到让人担心”的奇怪,而是那种“奇怪到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奇怪。她开始频繁地接电话,每次接电话都神神秘秘的,声音压得很低,还会躲到院子里去接,生怕乐乐听到。她开始在电脑上敲敲打打,一敲就是大半天,连乐乐叼着磨牙棒在她脚边蹭来蹭去她都不理。她开始收快递,每天好几个,大大小小的箱子堆在客厅里,像一座五颜六色的小山。


    乐乐趴在客厅的地毯上,看着那座快递山,心里充满了问号。这些箱子里装的是什么?是沈念给他买的新零食吗?但零食不会用这么大的箱子装,而且也不会有这么多。是他没见过的新玩具吗?但玩具的包装不会这么规整,而且沈念每次给他买玩具都会当场拆开给他玩,不会堆在那里不管。


    他决定一探究竟。


    那天下午,沈念出门办事,临走前摸了摸乐乐的头说“乖乖在家”,然后关上了门。乐乐在门口蹲了三十秒,确认沈念走远了,然后转身跑回了客厅。快递山还在,一个都没少。他围着那些箱子转了几圈,用鼻子闻了闻每个箱子的缝隙,试图从气味中判断里面装的是什么。


    第一个箱子,他闻到了纸张的味道。不是普通打印纸那种硬邦邦的、带化学气味的人工纸张,而是更柔软的、带着天然植物纤维味道的纸张。是书的味道。乐乐以前在顾衍之的书房里闻到过这种味道,那些精装书、线装书、带着油墨香气的旧书,就是这种味道。


    第二个箱子,他闻到了布料的味道。棉的、麻的、丝的,各种不同的材质混在一起,还有一股淡淡的、像薰衣草一样的香味。是衣服?还是窗帘?还是床单?乐乐不确定,但肯定跟布料有关。


    第三个箱子,他闻到了木头和油漆的味道。箱子不大,但很沉,乐乐用爪子推了一下,纹丝不动。木头和油漆,加上这种重量——难道是家具?但家具不会用这么小的箱子装,除非是模型。


    乐乐蹲在快递山中间,耳朵竖着,尾巴不摇了。他的大脑在飞速运转,把所有线索串联在一起——书、布料、木头模型。这些东西组合在一起,能是什么?他想了很久,想出了一个可能性:沈念要开书店。书是库存,布料是做窗帘和桌布的,木头模型是书架的样品。这个解释听起来很合理,但他总觉得哪里不对。沈念之前确实想过开书店,但后来她不是划掉了吗?她说自己对书店经营一窍不通,说还没有准备好。怎么突然就开始行动了?


    就在乐乐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一条消息,是顾行之发来的。只有一句话:“乐乐,恭喜你要当哥哥了。”


    乐乐盯着这条消息看了整整十秒钟。每一个字他都认识,但连在一起他就看不懂了。“恭喜你要当哥哥了”——这句话的意思是,他要有弟弟或者妹妹了?沈念要生小孩了?不对,沈念没有怀孕,她每天吃嘛嘛香、跑得飞快、还能扛着二十斤狗粮从超市走回家,一点孕妇的样子都没有。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他戳开顾行之的对话框,用鼻子戳了半天,戳出了一条消息:“???”


    顾行之很快回复了:“你不知道?沈念在申请领养小孩。材料已经交上去了,审批应该很快。”


    乐乐看着这条消息,嘴巴微微张开,露出了一个类似于“啊?”的表情。沈念要领养小孩?她从来没跟他说过。他每天趴在她脚边,她每天在电脑上敲敲打打,他以为她是在写什么文章、做什么工作,原来是在填领养申请表?那些快递箱子里的东西——书是儿童绘本,布料是小孩的衣服和被子,木头模型是婴儿床的零件。乐乐突然觉得自己的推理能力太差了,这么明显的线索他居然没有发现。


    他蹲在地毯上,消化着这个消息。沈念要领养一个小孩。一个真正的小孩,会哭会笑会走路会说话的小孩。那个小孩会住在这栋房子里,会睡在婴儿床上,会穿那些花花绿绿的小衣服,会翻那些色彩鲜艳的绘本。那个小孩会叫沈念“妈妈”,会叫乐乐——叫什么?叫“哥哥”?乐乐是一条狗,一条比格犬,一条不会说话但会开门的比格犬。他能当哥哥吗?哥哥不是应该保护弟弟妹妹、照顾弟弟妹妹、给弟弟妹妹做榜样的吗?他一条狗,除了会偷U盘、会挂车底、会啃磨牙棒,还会什么?他有什么资格当哥哥?


    乐乐越想越焦虑,越焦虑越想啃东西。他环顾四周,发现客厅里唯一能啃的东西是那个快递山。他忍住了,因为他知道那些箱子里装的是给未来小宝宝的东西,不能啃。他又环顾四周,发现沙发垫子好像很诱人,但他也忍住了,因为沈念说过不能啃沙发。他又环顾四周,发现自己的尾巴——这个可以啃。他转过身,开始追自己的尾巴,在客厅里转了一圈又一圈,转得头晕目眩,但还是停不下来。


    沈念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乐乐蹲在客厅中央,气喘吁吁,舌头伸得老长,耳朵歪到了一边,看起来像是刚跑完了一场马拉松。


    “乐乐,你怎么了?”沈念蹲下来,捧着他的脸,仔细看了看他的眼睛。


    乐乐看着她,眼神里有太多情绪——困惑、焦虑、不安、还有一点点委屈。他跑到手机旁边,用鼻子戳开屏幕,把顾行之发的那条消息翻出来给沈念看。


    沈念看到那条消息的时候,脸色变了一下,然后叹了口气。“行之这个大嘴巴,我让他保密的。”她放下手机,把乐乐抱起来,搂在怀里,坐在沙发上。


    “乐乐,你是不是在生我的气?气我没有告诉你?”


    乐乐摇了摇头。他没有生气,他只是在想,他能不能当好一个哥哥。


    沈念似乎读懂了他的眼神。她用手指在他的耳朵根处轻轻挠着,声音很轻很柔,像在哄一个睡不着的小孩。


    “乐乐,我申请领养小孩,不是一时冲动。我想了很久,从搬到这里来就开始想了。你知道我为什么想领养一个小孩吗?”


    乐乐歪着脑袋看她。


    “因为我想给一个孩子,一个跟我一样、没有被好好爱过的孩子,一个家。不是那种有钱的、有房子的、有车子的家,而是一个有温度的、有人等ta回家的、有人愿意听ta说话的家。”


    乐乐的眼睛亮了一下。


    “我以前在顾家的时候,每天都在想,如果我有一个孩子,我一定不会让ta受我受过的苦。我不会把ta关起来,不会不让ta出门,不会不让ta交朋友。我会让ta在阳光下长大,在草地上奔跑,在花丛中打滚——就像你一样。”


    乐乐听到“就像你一样”四个字的时候,尾巴不自觉地摇了一下。


    “乐乐,你会是一个很好的哥哥。不是因为你会偷U盘、会挂车底、会破案,而是因为你有一颗很温暖的心。你知道怎么陪伴,怎么保护,怎么在别人需要的时候站出来。这些都是当哥哥最重要的品质,比会说话、会走路、会写字都重要。”


    乐乐趴在她的膝盖上,把脑袋埋在她的臂弯里,尾巴一下一下地摇着。他在想,也许沈念说得对。也许当哥哥不需要什么资格,不需要什么技能,不需要什么“榜样”。只需要一件事——爱。爱那个小小的、还不会说话、还不会走路、还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大的生命。用狗的方式去爱——忠诚的、专一的、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会离开的、哪怕被踩了尾巴也不会记仇的、永远摇着尾巴等ta回家的爱。


    窗外的阳光照进来,照在乐乐的白毛上,照在沈念的头发上,照在客厅里那座快递山上。乐乐从沈念的膝盖上跳下来,走到快递山前面,用鼻子拱了拱最大的那个箱子,然后回头看着沈念,尾巴摇了摇。那意思是:我能看看里面的东西吗?


    沈念笑了,走过来,帮他拆开了箱子。


    箱子里面是一套婴儿床,原木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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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面打磨得很光滑,没有油漆,没有异味,只有木头的清香。乐乐把鼻子凑上去闻了闻,觉得这个味道很好闻,像森林里的树,像雨后的木头栈道。他用爪子轻轻地拍了拍床板,床板发出“咚咚”的声音,沉稳而踏实,像在说:我会很结实的,不用担心。


    沈念又拆开了另一个箱子。这个箱子里装的是绘本,五颜六色的封面,上面画着各种动物——兔子、小熊、小象、长颈鹿,还有一条白色的小狗。乐乐看到那条小白狗的时候,愣了一下,仔细看了看,发现那是一条比格犬,耳朵大大的,尾巴翘翘的,正在追一只蝴蝶。他转头看着沈念,沈念笑了。


    “这是我特意找的。这本绘本的主角是一条比格犬,它会开门,会找东西,会帮助别人。跟某条狗很像。”


    乐乐把那本绘本从箱子里叼出来,放在地上,用爪子翻开了一页。那一页上画着小白狗蹲在一个小女孩面前,小女孩在哭,小白狗用脑袋蹭了蹭她的手。乐乐看着这幅画,尾巴轻轻地摇着。他在想,以后那个小孩会不会也这样哭?会不会也有一只小白狗蹲在ta面前,用脑袋蹭ta的手,让ta不要哭了?


    也许那只小白狗就是他。


    乐乐想到这里,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没那么焦虑了。他也许不是最完美的哥哥,但他一定是最忠心的哥哥。他不会说话,不会讲故事,不会唱摇篮曲,但他会在小孩哭的时候跑过去,把脑袋搁在ta的膝盖上,用尾巴告诉ta:我在,别怕。


    这就是他能做的全部,也是他愿意做的全部。


    家庭会议结束后,沈念继续拆快递,乐乐继续在旁边当监工。他看着她把婴儿床的零件一件一件地拿出来,按照说明书组装起来。她不太擅长这个,拧螺丝的时候总是对不准孔,拧了半天才发现拧反了。乐乐蹲在旁边,歪着脑袋看着,尾巴时不时地摇一下,像是在给她加油。


    婴儿床终于组装好了,放在沈念的卧室里,靠窗的位置。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原木色的床架上,投下温暖的光影。乐乐跳上床边的椅子,趴在椅面上,看着那张空空的婴儿床,想象着不久的将来,床上会躺着一个小小的、软软的、发出呼噜呼噜声音的生命。那个生命会慢慢长大,会学会翻身、坐起、爬行、走路、说话。会叫沈念“妈妈”,会叫乐乐“乐乐”——也许不是“哥哥”,就是“乐乐”,但乐乐不在乎。叫什么都行,只要叫的是他。


    沈念坐在床边,伸手摸了摸乐乐的头。“乐乐,你说我们给小孩取什么名字好?”


    乐乐歪着脑袋想了想,然后跑出卧室,从书房里叼来了一本字典——对,字典,厚厚的那种,比他的脑袋还大。他把字典放在沈念脚边,用爪子随便翻开了一页,指着一个字。


    沈念低头一看,那个字是“光”。


    “光?”她念出来,眼睛亮了,“光,光明,希望。这个名字好。不管男孩女孩都能用。”


    乐乐摇了摇尾巴。他选这个字不是因为它的含义,而是因为这个字他认识,笔画少,好写。以后小孩学写字的时候,第一个学会的字就是自己的名字,乐乐觉得这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沈念把“光”字写在了一张纸上,贴在婴儿床的床头。乐乐蹲在床边,看着那个字,尾巴轻轻地摇着。他想,也许很多年以后,光长大了,知道自己的名字是一条狗从字典里随便翻出来的,会不会觉得这件事很好笑?也许会笑,也许不会,但乐乐不在乎。只要光笑了,他就满足了。


    窗外的太阳慢慢西沉,湖面上的光从金色变成了橘红色,又从橘红色变成了深紫色。乐乐趴在椅子上,下巴搁在婴儿床的床沿上,眼睛半睁半闭,尾巴一下一下地摇着。他在想,明天沈念要去领养中心办手续,他也要一起去。他要亲眼看看那个即将成为他们家人的小孩,要闻一闻ta的味道,要记住ta的声音,要在ta还没有来到这个家之前,就先认识ta。


    这就是他作为哥哥的第一次任务。


    他一定会好好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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