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比格丢进霸总世界》
1. 第 1 章
乐乐觉得自己的狗生大概是到头了。
倒不是因为别的,主要是他现在被一道白光笼罩着,四脚离地,整个狗呈现一种非常不体面的悬浮状态。作为一只刚成精不久的比格犬,他对超自然现象接受度其实挺高的,毕竟他自己就是个超自然现象。但问题是,他刚才明明在拆自己家的沙发,怎么拆着拆着就上天了?
白色的空间里什么都没有,没有墙,没有地板,没有天花板,就是一片白茫茫的,像掉进了一大碗牛奶里。乐乐低头看了看自己——还好,身体还在,爪子还在,尾巴也还在。他试着蹬了蹬腿,发现虽然悬在半空中,但好歹能活动。
“叮”的一声响,一个半透明的东西凭空出现了,看起来像一块屏幕,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
乐乐眯着眼睛看了半天,作为一个刚刚掌握人类语言文字的年轻比格,他的阅读速度还不太行。不过他大概看明白了,这是个什么系统,说他要穿越了,要去一个什么小说世界里完成任务。
“汪?”他试探性地叫了一声。
系统屏幕上立刻弹出一行字:【宿主已绑定成功,正在传输剧情信息……】
又一堆字涌了出来。乐乐费力地辨认着,一个字一个字地读,读到后来他整张狗脸都皱成了一团。原来他要穿进一本古早霸总小说,书名叫什么《总裁的替身新娘》,听名字就不是什么正经书。系统说他的任务是扮演一个反派角色,要在剧情的关键节点上搞破坏,让女主角受苦,激发男主角的保护欲,从而推动男女主角的感情发展。
简单来说,就是让他当坏人。
乐乐歪着脑袋想了想,觉得自己当坏人好像也没什么问题。毕竟在人类眼里,比格犬本身就是反派——拆家、嚎叫、越狱、偷吃,哪样他没干过?他主人每次回家看到一片狼藉的客厅,都会指着他的鼻子骂:“你就是个天生的坏种!”
所以当反派这种事,专业对口了属于是。
系统继续传输信息,说他在这个世界里的身份是一条狗。乐乐看到这里还挺高兴的,不用换身体,方便。但紧接着下一行字就让他不太高兴了——这条狗是男主角养的,品种是比熊。
比熊?
乐乐瞪大了眼睛。他是比格!正儿八经的比格!耳朵又大又软,额头上有漂亮的白毛,尾巴翘得高高的,浑身上下每一寸都写着“比格”两个字。现在让他去扮演一条比熊?这不是种族歧视吗?
他刚要抗议,白光猛地炸开,一股巨大的力量拽着他往下坠。乐乐本能地闭上了眼睛,耳边风声呼啸,夹杂着一些奇怪的声响——好像是打字机的声音?不对,更像是翻书页的声音,哗啦哗啦的,像有什么东西正在飞速翻动。
然后他落到了实地上。
爪垫接触到地面的那一瞬间,乐乐立刻睁开了眼睛。他发现自己正站在一个极其豪华的客厅里,地面铺着花纹繁复的大理石,头顶悬着一盏巨大的水晶灯,四面墙壁上挂着好几幅油画,看起来就很贵。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味,不是狗粮的味道,也不是肉骨头的味道,而是一种他说不上来的、属于“有钱人”的味道。
乐乐还没来得及仔细打量这个新环境,一个声音就从头顶砸了下来。
“这只狗怎么又跑出来了?”
声音低沉冰冷,像是冬天结了冰的河面,光是听着就让人后背发凉。乐乐抬起头,逆着水晶灯的光芒,看到一个男人正站在楼梯上。这男人穿着一件深色的衬衫,袖口挽到了小臂,露出精瘦结实的手腕。他长得确实好看——剑眉星目,薄唇微抿,五官深邃得像刀刻出来的。但问题是,这人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别惹我”的气场,目光扫过来的时候,乐乐感觉自己的尾巴尖都凉了半截。
这应该就是男主角了吧,他想。叫什么来着?系统刚才好像提过,姓顾,顾什么……
“顾衍之,你是不是又要说我?”一个女声从旁边传来。
乐乐扭头一看,客厅角落里站着一个年轻女人。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长发披散着,脸色苍白得有点吓人,眼眶下面还有明显的青黑。说实话,这个女的长得挺好看的,但就是看起来太累了,像是三天没吃饭、五天没睡觉的那种累。她怀里抱着一个靠垫,手指紧紧攥着靠垫的边角,指节都泛白了。
乐乐认出来了,这就是女主角,叫什么……沈念?对,沈念。系统说她在书里被男主角各种虐待,囚禁、误会、打耳光、淋雨、发烧、流产——反正所有狗血虐文的桥段她全经历了一遍。最后男主角幡然醒悟,跪着求她原谅,她还真的原谅了,两个人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乐乐觉得这剧情多少有点离谱。但转念一想,自己作为一条狗,好像也没资格评价人类的感情生活。
顾衍之从楼梯上走下来,每一步都踩得很重,皮鞋敲在大理石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他走到沈念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薄唇微启:“我没有说你,我说的是这条不听话的狗。”
沈念咬住了下唇,眼眶泛红:“你每次说话都夹枪带棒的,我知道你心里没有我,但你也不用……”
“够了。”顾衍之打断了她,语气冷得像冰碴子,“我不想听你哭哭啼啼的。你要是觉得委屈,随时可以走。”
沈念的眼泪瞬间就掉下来了。她转过身,肩膀微微颤抖着,看起来特别可怜。乐乐看着她瘦削的背影,又看了看顾衍之那张冷漠的脸,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这男主角是不是有病?
当然,作为一个刚穿越过来、还没搞清楚状况的比格,乐乐决定先观察一下。他蹲坐在客厅中央,尾巴规规矩矩地卷在身侧,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但顾衍之显然不打算放过他。那男人转过身来,目光落在乐乐身上,眉头皱了起来:“李叔!”
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老人快步从门外走了进来。这人看起来五十多岁,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带着那种训练有素的温和笑容。他微微弯下腰:“顾先生,有什么吩咐?”
“这条比熊,”顾衍之指了指乐乐,“谁让它进客厅的?我不是说过,宠物只能待在院子里吗?”
李叔连忙点头:“是是是,是我疏忽了,我这就把它带出去。”
比熊?
乐乐低头看了看自己。他的前爪是白色的,胸口的毛也是白色的,耳朵又大又垂——这不是比熊,这就是比格啊。虽然他承认自己确实比普通比格稍微好看那么一点点,但也不至于被人认错品种吧?难道这本霸总文里的所有人都是脸盲?
不对,他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在这本书的设定里,他的角色就是一条比熊。也就是说,不管他实际上长什么样,在这本书的世界观里,所有人看他都是一条比熊。
乐乐觉得自己的狗格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李叔走过来,弯腰要抱他。乐乐本能地往后缩了缩,但李叔的手已经伸过来了,动作很轻很温柔,嘴里还念叨着:“小乖乖,跟我出去吧,院子里给你搭了新窝棚,可舒服了。”
乐乐想了想,决定配合一下。毕竟刚来这个世界,还是要低调一点。他让李叔把自己抱了起来,安安静静地窝在那双苍老却有力的臂弯里,被带出了客厅。
穿过走廊的时候,乐乐趁机观察了一下这个房子。大,真的大。走廊长得看不到尽头,两边每隔几步就有一扇门,门上雕刻着复杂的花纹,地板锃亮得能照出狗影。路过一扇窗户的时候,他看到外面有一个巨大的花园,草坪修剪得整整齐齐,中间还有一个喷泉。
有钱人的生活,乐乐算是见识到了。不过他更好奇的是另一件事——系统给他布置的任务是什么来着?好像是要在关键节点搞破坏,让女主角受苦。
搞破坏这件事,乐乐很擅长。但让女主角受苦……他看着沈念那张苍白的脸,觉得这姑娘已经够苦的了,再苦就要苦死了。要不换个思路?他把霸总文搅和了,女主角不就不用受苦了吗?
乐乐被自己的想法惊了一下。一条狗,操着编剧的心,合适吗?
不过很快他就没心思琢磨这些了,因为李叔把他带到了院子里的狗窝前。狗窝倒是挺漂亮的,小木屋造型,刷着白色的漆,里面铺着柔软的垫子,旁边还放了一碗水和一碗狗粮。乐乐凑过去闻了闻狗粮——进口的,品质不错。他低头吃了两口,觉得味道还行,就是少了点肉味儿。
吃完之后,乐乐在院子里溜达了一圈。他发现了几个比较重要的信息:第一,院子虽然大,但围墙很高,他跳不上去;第二,花园的栅栏下面有一条缝隙,他现在的体型勉强能钻过去;第三,客厅的落地窗晚上通常不会上锁。
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越狱专家,乐乐在心里默默规划好了至少三条逃跑路线。倒不是他现在就想跑,只是未雨绸缪,这是每一个比格犬的生存本能。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乐乐趴在狗窝里,耳朵竖得高高的,听着房子里的动静。他听到沈念在哭,哭声闷闷的,像是把脸埋进了枕头里。他还听到顾衍之在打电话,声音冷冷的,说的好像是什么收购案的事情。后来又听到摔东西的声音,不知道是谁在发火。
到了晚上十点多,整栋房子终于安静了下来。乐乐从狗窝里站起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然后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向了落地窗。他用鼻子顶了顶窗户——果然没锁。
窗户无声无息地滑开了。乐乐跳进客厅,水晶灯已经关了,只有几盏壁灯亮着昏黄的光。他环顾四周,客厅很大,东西很多,沙发是真皮的,茶几是玻璃的,地毯是长毛的,花瓶是看起来就很贵的。
乐乐深吸一口气,感受到了空气中那股“搞事情”的气息。
他的目光落在了沙发靠垫上。那是一个浅杏色的靠垫,面料看起来滑溜溜的,边角还镶着金线。乐乐走过去,用鼻子拱了拱,靠垫歪了。他又拱了拱,靠垫掉到了地上。
他叼起靠垫的一角,轻轻一扯——
嘶啦。
面料破了。填充的羽绒从破口处涌了出来,白花花的,像下雪一样。乐乐愣住了,他发誓他真的没用力,这靠垫质量也太差了吧?但很快他就释然了,反正已经破了,那就破到底吧。他开始疯狂甩头,把靠垫里的羽绒甩得到处都是,整个客厅瞬间变成了羽绒的海洋。
甩完靠垫,乐乐又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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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茶几上的杂志。他跳上茶几,用爪子把杂志拨到地上,然后一张一张地撕。撕完杂志他又盯上了地毯,地毯太好闻了,上面有一股很复杂的味道,有顾衍之的古龙水味,有沈念的眼泪味,还有一些他说不上来的、属于这栋房子的味道。他在上面打了个滚,又刨了几下,把地毯的边缘刨出了一撮毛。
接着是垃圾桶。乐乐把垃圾桶推翻了,里面的废纸、果皮、包装袋撒了一地。他叼起一个苹果核啃了两口,不太甜,吐了。他又看到垃圾桶底部有一个咖啡纸杯,叼出来咬了几下,杯盖上残留的咖啡液滴到了地毯上,留下一个深褐色的印子。
做完这一切,乐乐站在客厅中央,欣赏着自己的杰作。地上全是羽绒和碎纸,地毯被刨得乱七八糟,茶几上的东西全在地上,垃圾桶四脚朝天地躺着。整个客厅看起来像是被龙卷风刮过一样。
他歪着脑袋想了想,觉得还差点什么。
对了,叫两声。
乐乐深吸一口气,扬起脖子,发出了比格犬最经典的声音——
“嗷呜呜呜呜——嗷呜嗷呜嗷呜呜——!”
比格的叫声穿透力极强,据说能在三公里外听到。在这个安静的深夜,乐乐这一嗓子简直像是拉响了防空警报。声音在大房子里回荡了一圈又一圈,震得水晶灯都在微微颤动。
不到半分钟,楼梯上就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
顾衍之第一个冲下来的。他穿着睡衣,头发乱糟糟的,脸上的表情从困倦到震惊再到暴怒,只用了一秒钟的时间。他站在楼梯口,看着满目疮痍的客厅,嘴唇哆嗦了好几下,愣是一句话没说出来。
沈念紧随其后。她披着一件外套,眼睛红红的,显然之前又在哭。但当她看到客厅里的景象时,那张苍白的脸上竟然出现了一丝笑意——虽然她很快就把笑意压了下去,但乐乐眼尖,看到了。
李叔和其他佣人也陆续赶了过来。一群人站在客厅门口,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末日景象。
沉默持续了大概五秒钟。
然后顾衍之爆发了。
“这——这是谁干的?!”他的声音比平时高了八度,那股高冷霸总的气质在这一刻荡然无存,“李叔!狗呢?那条比熊呢?!”
李叔环顾四周,终于发现了站在茶几上的乐乐。他张了张嘴:“顾、顾先生,它在这儿……”
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了乐乐身上。
乐乐蹲坐在茶几上,尾巴卷在身侧,表情无辜而安详。他的嘴上还沾着咖啡渍,爪子上还缠着羽绒,浑身上下的毛都炸着,看起来狼狈又滑稽。但他昂着头,眼神清澈而坦然,仿佛在说:没错,是我干的,怎么了?
顾衍之深吸了一口气,又深吸了一口气,胸膛剧烈起伏着。他一步一步走向乐乐,每一步都踩得咯吱作响——因为地上全是碎纸和羽绒。走到茶几前,他伸出手,一把捏住了乐乐的后颈皮。
乐乐被提溜了起来,四脚悬空。他晃了晃,但没有挣扎。比格犬对后颈皮的敏感度不高,这一招对他没用。
“这条狗,”顾衍之咬牙切齿地说,每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明天,给我送走。送得越远越好。我不想再看到它。”
沈念忽然开口了:“不要。”
所有人都看向她。沈念咬了咬嘴唇,声音不大但很坚定:“这狗是我……是我当初带回来的。你要送走它,就先送走我。”
顾衍之眯起了眼睛,目光危险地盯着沈念:“你是在威胁我?”
“我只是在说事实。”沈念抬起头,眼眶里又有泪光在闪动,但她没有退缩,“顾衍之,你可以对我不好,但这条狗没有做错什么。它只是……只是调皮了一点。”
乐乐在空中晃了晃,心想这姑娘可真是心地善良。不过她说他“只是调皮了一点”,这未免也太轻描淡写了。他刚才干的那些事,放在人类社会里至少能判个寻衅滋事。
顾衍之和沈念对视了几秒钟,最终冷哼一声,把乐乐扔在了地上。乐乐四脚稳稳落地,抖了抖毛,羽毛纷飞。
“行,不送走。”顾衍之转过身,声音恢复了那种冰冷的调调,“但这条狗以后要是再敢进客厅,我不管它是谁的狗,直接让人炖了。”
说完他大步流星地上了楼,摔门的声响连院子里都听得一清二楚。
佣人们开始手忙脚乱地收拾客厅。沈念蹲下来,轻轻摸了摸乐乐的头。她的手指很凉,但动作很温柔。乐乐眯起眼睛,尾巴不自觉地摇了摇。
“你可真是个小捣蛋鬼。”沈念小声说,嘴角弯了弯,露出了一个很淡很淡的笑容。
这是乐乐穿进这本书之后,第一次看到沈念笑。虽然那个笑容转瞬即逝,但乐乐记住了。
他在心里默默做了一个决定:这个女主角,他罩了。
至于系统给他的反派任务嘛……
谁爱做谁做,反正比格犬不听指挥。
他在一片狼藉的客厅里打了个哈欠,趴下来,心满意足地闭上了眼睛。
明天,他打算去书房看看。
顾衍之的书房,应该有不少值钱的东西吧?
2. 第 2 章
乐乐是被一阵香味弄醒的。
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还趴在客厅的地毯上。昨晚的一片狼藉已经被收拾干净了,地板锃亮,茶几归位,垃圾桶也换了个新的。佣人们确实很有效率,他得承认这一点。不过那个被他撕碎的靠垫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深蓝色的新靠垫,面料看起来厚实了不少,大概是被他撕怕了,换了防咬款。
香味是从厨房方向飘来的,是煎蛋的味道,还带着一点黄油和培根的焦香。乐乐的鼻子抽动了几下,口水瞬间就涌了上来。他从地毯上爬起来,抖了抖毛,顺着香味一路小跑穿过了走廊。
厨房很大,比乐乐原来那个家的整个客厅都大。中间是一个巨大的料理台,上面摆满了各种锅碗瓢盆。一个穿着白色厨师服的中年男人正在煎东西,动作娴熟而优雅,看起来像是在表演什么厨艺秀。
李叔站在厨房门口,看到乐乐过来,脸上露出了一个无奈的笑容:“小祖宗,你昨晚可闯大祸了。”
乐乐歪着脑袋看他,尾巴摇了摇。
“顾先生发了好大的火,”李叔压低声音,像是在跟一个能听懂人话的生物倾诉一样,“我在顾家干了二十年,头一回见他气成那样。你知不知道你毁掉的那个靠垫是什么牌子的?爱马仕的,一个就好几万。”
乐乐眨了眨眼睛。好几万?就那个一撕就破的靠垫?有钱人的世界他真的不懂。
李叔叹了口气,从料理台上拿了一个小碟子,上面放着两个煎蛋和一小块培根,蹲下来放在乐乐面前:“吃吧,趁他们还没下来。顾先生要是知道我喂你吃人的食物,又该说我了。”
乐乐低头看了看碟子里的煎蛋,又抬头看了看李叔。这个老管家心肠不坏,他第一天就看出来了。在这本乌烟瘴气的霸总文里,李叔大概是少数的正常人之一。
他三口两口就把煎蛋和培根吃完了,连碟子都舔得干干净净。李叔看着他的吃相,忍不住笑了:“你这狗,倒是不挑食。”
吃饱喝足之后,乐乐开始在房子里溜达。他昨晚只逛了客厅和院子,今天打算探索一下其他地方。这栋房子大得离谱,光是一楼就有客厅、餐厅、厨房、会客室、书房、健身房、室内游泳池——对,你没看错,室内游泳池。乐乐路过游泳池的时候往里看了一眼,水很清,蓝汪汪的,看起来很适合下去游两圈。但他忍住了,毕竟今天有更重要的目标。
书房。
昨晚临睡之前他就打定了主意,今天一定要去顾衍之的书房看看。原因很简单:书房是一个人的大脑,是所有重要东西的聚集地。合同、文件、电脑、保险柜,这些东西通常都在书房里。而乐乐现在需要做的,就是搞清楚顾衍之到底在干什么勾当。
系统给他的资料里提到过,顾衍之在商业上干了不少灰色地带的事。什么恶意收购、商业欺诈、非法垄断,反正就是那种看着不犯法但实际上很缺德的操作。最过分的是,他对沈念干的那些事——非法拘禁、精神控制、人身威胁——在现实世界里早够判好几回了。
乐乐虽然是一条狗,但他成精之后多少还是学了一点人类的法律常识。他主人以前看电视的时候喜欢看法治节目,他就趴在地板上跟着看,久而久之也记住了一些。什么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啊,什么故意伤害罪啊,什么□□罪啊——霸总文里的男主角干的那些事,随便拎出来一件都是刑事案件。
书房的门是关着的。乐乐用鼻子顶了顶,没顶开。他又用爪子扒拉了一下门把手,发现是那种向下压的把手,不是圆形的旋钮。这对他来说是个好消息,因为他以前在家的时候就学会开门了——跳起来,前爪搭在把手上,利用自身的重量往下压。
他后退了两步,瞄准,起跳。
前爪准确地搭在了门把手上,身体下坠,把手被压了下去,“咔哒”一声,门开了。
乐乐稳稳落地,用脑袋顶开门缝,侧身挤了进去。
顾衍之的书房比客厅还要夸张。四面墙壁全是深色实木的书架,从地板一直通到天花板,上面密密麻麻摆满了书。乐乐凑近看了看,发现这些书大部分都是新的,书脊上连个折痕都没有,大概从来没人翻过。中间是一张巨大的红木书桌,桌面上整整齐齐地摆着一台笔记本电脑、一个笔筒、一个相框,还有几摞文件。
相框里放着一张照片,是顾衍之和另一个男人的合影。那个男人比顾衍之年长一些,五官有几分相似,大概是他的哥哥或者什么亲戚。乐乐对这个不感兴趣,他的注意力很快就转移到了那几摞文件上。
他跳上书桌,用爪子拨开最上面的一份文件,低头看了看。密密麻麻的字,大部分是法律术语和专业名词,他看不太懂。不过有几个词他认出来了——“星辰传媒”“收购方案”“股权转让”。他又翻开了下面一份,这一份稍微简单一些,是一份合同,里面夹着一张便签纸,上面手写着几行字。
乐乐费了好大劲才把便签上的字认全:“沈念父亲——欠款——三百万——以女抵债。”旁边还有一个数字,是一个日期,看起来是三天后。
他的瞳孔猛地放大了。
以女抵债?这是人干的事?乐乐虽然是一条狗,但他也知道“以女抵债”这四个字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沈念之所以会被迫嫁给顾衍之,之所以会被关在这栋大房子里受尽折磨,是因为她父亲欠了顾衍之三百万,拿她来抵债。
这比非法拘禁还过分,这简直是把人当货物。
乐乐盯着那张便签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做了一件他自己都没想到的事——他把那张便签叼了出来,小心翼翼地叠了叠,塞进了自己的项圈里。他的项圈是那种宽宽的皮质项圈,上面有一个小口袋,本来是设计来放身份牌的,现在正好用来藏这张便签。
藏好之后,乐乐看着书桌上剩下的文件,陷入了沉思。
系统给他布置的任务是搞破坏,但没有说具体搞什么破坏。按照原著的剧情,他现在应该做的是帮助顾衍之折磨沈念,让沈念更加痛苦,从而让顾衍之在沈念最脆弱的时候“拯救”她,完成所谓的英雄救美。
但乐乐不想这么干。他见过沈念那张苍白的脸,见过她偷偷擦眼泪的样子,见过她明明被欺负了还要替一条狗求情的心软。这样一个好姑娘,凭什么要被当作棋子一样摆弄?
况且,他是比格犬。比格犬最大的特点是什么?不是拆家,不是嚎叫,不是越狱,而是——永远不按指令行事。你让比格往东,它偏往西;你让它坐下,它偏躺下;你让它当反派,它偏要当超级英雄。
乐乐想到这里,尾巴不自觉地翘了起来。他跳下书桌,开始在书房里到处翻找。保险柜在书架的后面,被一幅画挡住了,但他闻到了金属的味道,顺着味道就找到了。保险柜是指纹锁,他打不开,不过没关系,他要的不是保险柜里的东西。
他要的是顾衍之的把柄。
一个商业帝国的掌门人,不可能所有操作都干干净净。乐乐坚信这一点,因为他以前的主人说过一句话:“越是有钱的人,屁股越不干净。”他不完全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但他记住了。
翻了大半个小时,乐乐找到了几样有意思的东西。第一样是一份房地产转让协议,上面的受让方写的是顾衍之的名字,但转让方是一个他从来没听说过的公司,签署日期是五年前。第二样是一份保密协议,看起来像是跟某个政府项目有关,上面盖了好几个公章,但乐乐看不懂那些公章的真假。第三样是一个U盘,银色的小方块,藏在一本书的书脊后面,要不是他鼻子灵,根本闻不出来。
乐乐把U盘也叼了出来,跟那张便签放在一起。他不知道U盘里有什么,但藏得这么隐蔽的东西,肯定不是什么正经内容。
就在他准备继续翻找的时候,走廊里传来了脚步声。
脚步声很重,皮鞋踩在地板上,咔咔咔的,节奏不快不慢,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气势。乐乐一听就知道是谁——顾衍之。
他迅速把U盘塞进项圈里,把翻乱的文件扒拉回原位,然后从书桌上跳下来。书房的门是开着的,他没时间关上了,但他可以装作什么都没干的样子。乐乐蹲坐在书桌旁边,耳朵耷拉着,表情无辜,看起来就像是一条普普通通、人畜无害的小白狗。
顾衍之走进书房的时候,第一眼没有看到乐乐。他径直走向书桌,坐下来,打开笔记本电脑,手指在键盘上噼里啪啦地敲着,脸色阴沉沉的,像是谁欠了他八百万没还。
乐乐安静地蹲在原地,大气都不敢出。
但顾衍之毕竟是顾衍之,霸总文男主角的观察力不是盖的。他敲了不到一分钟的字,忽然停下了动作,缓缓转过头,目光落在了乐乐身上。
“你怎么在这?”他的声音冷得能结冰。
乐乐摇了摇尾巴。
顾衍之皱了皱眉,目光从乐乐身上移到书桌上,又移回到乐乐身上。他显然在思考这条狗是怎么进来的,以及进来之后干了什么。乐乐的心跳加快了一点,但他的表情保持得很好——无辜,茫然,甚至带一点点傻气。这是比格犬的看家本领,装傻。
“李叔!”顾衍之提高了声音。
李叔几乎是瞬间出现的,不知道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他站在书房门口,微微弯腰:“顾先生。”
“这条狗为什么会在我的书房里?”
李叔看了看乐乐,脸上闪过一丝惊讶,但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对不起顾先生,可能是门没关好,我这就把它带走。”
“门没关好?”顾衍之的声音里带着明显的不信任,“我明明记得出门的时候把门关上了。”
乐乐心想,完了,这男的记忆力还挺好。
李叔连忙走过来,弯腰要把乐乐抱走。乐乐顺从地让他抱了起来,但在被抱起来的一瞬间,他做了一件非常狡猾的事——他用后腿蹬了一下书桌的桌沿,借力让自己的身体猛地一扭,从李叔的怀里滑了出去。落地的瞬间,他的尾巴扫到了书桌旁边的一摞文件,文件哗啦一声全撒了。
纸片飞舞,像是下了一场文件雨。
顾衍之的脸彻底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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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这条狗——!”他猛地站起身,椅子向后滑出去,撞到了书架上,发出一声巨响。
乐乐没有给他继续说下去的机会。他转身就跑,四条腿倒腾得飞快,像一道白色的闪电冲出了书房。身后传来顾衍之的怒吼声和李叔慌乱的道歉声,但他已经听不太清了,因为他正忙着在走廊里狂奔,尾巴翘得高高的,脸上带着一种得意洋洋的表情。
他穿过走廊,跑过客厅,越过餐厅,最后在游泳池边上停了下来。喘了几口气之后,他找了一个安静的角落,蹲下来,用爪子摸了摸项圈里的小口袋——便签还在,U盘还在,一个都没丢。
乐乐满意地点了点头。他不知道自己找到的这些东西到底有没有用,但至少是一个开始。他要把顾衍之做过的所有坏事都挖出来,一件一件地,像拆家一样,把这个霸总的完美人设拆得七零八落。
当然,在这之前,他还有一件事要做。
他得去见见沈念。
原著里的沈念是一个标准的受虐型女主角,逆来顺受,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被欺负了只会哭。但乐乐觉得,一个人的本性不可能是这样的。一个人可以被欺负很久很久,但只要给她一个机会,给她一点勇气,她就能站起来反抗。
乐乐要做的事,就是给她这个机会。
他在游泳池边上的角落里趴了一会儿,整理了一下思路。穿进这本书还不到一天一夜,他已经干了三件事:拆了客厅,翻了书房,偷了证据。对于一个刚来到陌生世界的比格犬来说,这个效率已经相当高了。但他知道自己不能急,顾衍之不是好惹的,这个人有钱有势有心机,对付他必须一步一步来。
下午的时候,乐乐终于找到了跟沈念单独相处的机会。
顾衍之出门了,好像是去参加什么商务饭局。他一走,整栋房子的气氛都轻松了不少,佣人们说话的声音都大了一些,走路的速度都慢了一些。沈念从自己的房间里出来了,穿着一件淡粉色的家居服,头发松松地扎在脑后,看起来比昨天精神了一点点。
她走到花园里,在喷泉旁边的长椅上坐下来,手里拿着一本书,但没有翻开,只是呆呆地看着水面发呆。
乐乐小跑着过去,在她脚边蹲了下来。
沈念低头看到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是你呀,昨晚的小捣蛋鬼。”
乐乐摇了摇尾巴,把头搁在她的膝盖上。沈念犹豫了一下,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她的手指还是凉的,但比昨天暖了一点。
“你知道吗,”沈念小声说,像是怕被别人听到似的,“你昨天把客厅搞成那样,我其实挺高兴的。”
乐乐抬起眼睛看她。
“我是不是很坏?”沈念自嘲地笑了笑,“看到顾衍之倒霉,我就高兴。哪怕只是一条狗给他添了堵,我也觉得解气。”
乐乐心想,你不坏,你只是被欺负太久了。
沈念继续说着,声音越来越小,像是在自言自语:“我有时候会想,如果当初我爸爸没有欠那笔钱,如果我没有嫁给顾衍之,我现在会在做什么?也许在上大学吧,也许在谈恋爱,也许在某个普通的公司里做一份普通的工作,过着普通的生活。多好。”
乐乐从项圈里叼出了那张便签,放在沈念的手心里。
沈念低头一看,整个人僵住了。她的手指开始发抖,眼眶迅速泛红,嘴唇哆嗦着,一个字都说不出来。那张便签上写着她父亲欠款三百万、以女抵债的事,字迹是顾衍之的,她认得。
“你……你从哪里找到的?”她的声音在发抖。
乐乐当然不能回答她。他只是安静地看着她,尾巴轻轻地摇了摇。
沈念把便签攥在手心里,攥得紧紧的,指节泛白。她抬起头,眼睛里有一种乐乐之前从没见过的光——不是眼泪的光,而是某种更坚硬的东西,像是愤怒,又像是决心。
“谢谢你。”她对乐乐说。
然后她站起身,深吸了一口气,转身走向了房子。她的步子比之前快了很多,脊背也挺直了,看起来像是突然有了什么打算。
乐乐蹲在原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尾巴摇得像个螺旋桨。
他不知道沈念接下来会做什么,但他知道,事情已经开始变化了。
他低下头,用爪子摸了摸项圈里剩下的那个U盘。这个U盘里藏着什么秘密,他很快就会知道的。他有预感,这个U盘会是扳倒顾衍之的关键。
不过在那之前,他还有一个小小的计划要执行。
今晚,他打算去顾衍之的卧室看看。
不是因为什么正经原因,主要是因为顾衍之卧室里有一双看起来非常昂贵的皮鞋,皮面锃亮,鞋底是红色的,一看就价值不菲。乐乐对这种东西有一种天生的冲动,就像飞蛾扑火,就像人类看到气泡膜要捏爆一样,无法抗拒。
比格犬不记仇,因为有什么仇当场就报了。
顾衍之说他要把狗炖了。
乐乐觉得,炖不炖的先放一边,那双红底鞋,他咬定了。
3. 第 3 章
夜幕降临得比乐乐预想的要快。
他趴在花园的狗窝里,耳朵竖得笔直,像两个雷达一样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捕捉着周围的声响。房子里的动静渐渐稀疏下来,佣人们陆续离开了主楼,走廊里的脚步声一个接一个地消失,最后只剩下壁灯发出的微弱嗡嗡声,在寂静中显得格外清晰。
乐乐在等一个时机。
他今晚的目标很明确——顾衍之的卧室。不是说他对顾衍之这个人有什么特殊兴趣,主要是他听说顾衍之的衣帽间里有一个专门的鞋柜,里面摆满了各种限量款、定制款、联名款的皮鞋和运动鞋。对于一条比格犬来说,这就像一个自助餐厅,琳琅满目,任君挑选。
当然,顺便也可以打探一下那个U盘的事。乐乐把U盘从项圈里取出来研究了一番,发现上面什么标记都没有,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银色小方块,USB接口处还有一点点磨损的痕迹,说明它被频繁使用过。能让顾衍之频繁使用的U盘,里面的东西肯定不简单。
十点半的时候,主卧的灯灭了。
乐乐没有马上行动。他在狗窝里又趴了半个小时,等到整栋房子彻底安静下来,等到自己的呼吸和心跳都平稳下来,才缓缓站起身,抖了抖毛,迈着轻盈的步伐走向了房子的侧门。
侧门他没有开过,但门缝里透出的气味告诉他,这扇门没有上锁。他用鼻子顶开一条缝,侧身挤了进去,落地的瞬间爪子踩到了冰冷的大理石地面,发出了一声细微的“哒”。他停住了,竖起耳朵听了三秒钟,没有任何反应,于是继续前进。
走廊很长,壁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又长又淡。乐乐尽量放轻脚步,爪垫踩在地面上几乎没有声音,这是他多年拆家积累下来的专业技能——如何在主人睡觉的时候制造最小的噪音,以及如何在作案之后迅速撤离现场。
主卧在二楼。楼梯是木质的,每一级台阶都铺着深色的地毯,踩上去软绵绵的,这让乐乐的潜行变得容易了许多。他一级一级地往上爬,爬到一半的时候忽然停了下来,因为他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沈念。
沈念的房间在一楼,在走廊的尽头。她今天白天从乐乐那里拿到了那张便签之后,整个人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眼睛里那种又硬又亮的光一直没有消散过。她回到房间之后就没有出来过,乐乐不知道她在里面做什么,但他相信她一定在做什么。
他继续往上爬,很快到达了二楼走廊。主卧的门是关着的,但门的样式跟书房一样,是那种下压式把手。乐乐如法炮制,跳起来,前爪搭在把手上,身体下坠,“咔哒”一声轻响,门开了一条缝。
他侧身挤了进去。
主卧比书房还要大,中间是一张巨大的四柱床,床柱是深色的实木,上面雕刻着复杂的花纹。床上的被子鼓鼓囊囊的,顾衍之躺在里面,呼吸均匀而深沉,看起来睡得很熟。乐乐在门口站了一会儿,仔细观察了一下他的睡姿——侧卧,面朝窗户,右手搭在被子外面,呼吸频率大概一分钟十二次,属于深度睡眠的状态。
安全。
乐乐开始探索。衣帽间在主卧的右侧,门半开着,里面的灯是感应的,他一走进去灯就亮了,吓得他差点跳起来。但衣帽间的门挡住了光线,从卧室那边看不到,他稍微安心了一点。
衣帽间大得像一个小型商场。左边是一整排西装和衬衫,按照颜色从浅到深排列,整整齐齐,比服装店的陈列还要讲究。右边是鞋柜,上下五层,每一层都摆满了鞋子。运动鞋、皮鞋、休闲鞋、靴子,分类清晰,间距均匀,强迫症患者看了都会感到舒适。
乐乐的注意力第一时间就被第三层的一双皮鞋吸引了。那鞋子是深棕色的,皮面光滑如镜,鞋底是一抹鲜艳的红色,在感应灯下泛着低调而奢华的光泽。他用鼻子凑近闻了闻——真皮,上等的小牛皮,鞣制工艺非常讲究,还带着一点点鞋油的清香。
好鞋子。
乐乐张开嘴,轻轻地、试探性地叼住了其中一只的鞋跟。他含在嘴里感受了一下,皮质的韧性很好,咬下去的阻力恰到好处,不会一口就碎,也不会硬到硌牙。这属于那种“值得一咬”的好东西,就像人类遇到了一块入口即化的和牛,舍不得大口吞,要慢慢品味。
他咬了下去。
“咯吱”一声,鞋跟上留下了一排深深的牙印。乐乐歪着头看了看自己的作品,不太满意——太浅了,不够艺术。他换了个角度,叼住鞋面靠近鞋带的位置,后槽牙用力一合,皮面被撕开了一道口子,露出里面淡黄色的内衬。
这才对嘛。
乐乐越咬越起劲,两只前爪按住鞋子,嘴巴叼住鞋面,脑袋左右甩动,发出“嘶啦嘶啦”的声音。碎皮子飞得到处都是,鞋带被他整个扯了出来,鞋垫也被他抠出来咬成了好几段。等到他终于停下来喘口气的时候,那双价值不菲的红底鞋已经变成了一堆面目全非的碎皮革。
他意犹未尽地看了看鞋柜上的其他鞋子,挑了一双白色的运动鞋。这双鞋的鞋底是那种厚厚的气垫,咬起来有一种奇妙的弹性,像是在嚼一大块棉花糖,但又比棉花糖有嚼劲得多。他把气垫咬破了,“噗”的一声,气体从破口处泄出来,发出一声滑稽的响动,乐乐被吓了一跳,往后蹦了两步,耳朵竖得直直的。
过了一会儿,他发现没有惊动任何人,又凑了上去,继续他的创作。
就这样,一双接一双,乐乐在衣帽间里待了将近一个小时,咬了顾衍之七双鞋。他没有全部咬完,衣柜里大概还有二十多双,他今晚只挑了最贵的几双下手——红底鞋、限量款运动鞋、手工定制皮鞋、鳄鱼皮乐福鞋。每一双他都咬得很认真,很投入,像是完成一件艺术作品。
感应灯灭了好几次,每次都是因为他咬得太专注忘了动,灯就自动熄了。他每次都要在原地蹦两下让灯重新亮起来,然后继续咬。
等到他觉得差不多了,才从衣帽间里退出来,嘴巴上还挂着一截白色的鞋带。他用爪子把鞋带从嘴边拨掉,在卧室的地毯上蹭了蹭脸,把碎皮子和胶水味蹭掉了一些。
就在他准备原路返回的时候,他的目光落在了床头柜上。
床头柜上放着一个深色的木质托盘,托盘里有一个手机、一块手表,还有——一个银色的U盘。
乐乐愣了一下。
那个U盘跟他项圈里的一模一样,大小、形状、颜色,甚至连接口处的磨损痕迹都很相似。他凑近闻了闻,金属的味道,没有什么特别的气味。但关键是,为什么顾衍之会把U盘放在床头柜上?按照常理,重要的东西要么随身携带,要么锁在保险柜里,放在床头柜上这种显眼的位置,反而不太合理。
除非这个U盘是最近才拿出来用过的,还没来得及收回去。
乐乐犹豫了一下。他的项圈口袋里已经有一个U盘了,再塞一个的话可能会掉出来。但他又觉得不能错过这个机会,万一这个U盘里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呢?他想了想,决定把项圈里原来的那个U盘叼出来,换一个新的进去。至于原来的那个,他找个角落藏起来,明天再来取。
他用舌头把项圈口袋里的U盘顶了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地毯上,然后用牙齿叼起床头柜上的U盘,塞进口袋里。整个过程不超过十秒钟,动作流畅而精准,就像他以前从厨房偷肉骨头一样熟练。
藏好U盘之后,乐乐叼起地上的旧U盘,环顾四周,找到了一个绝佳的藏匿地点——床底下的地毯边缘。他把U盘塞进地毯和地板之间的缝隙里,用鼻子拱了两下,确保它不会轻易掉出来,然后满意地点了点头。
就在他准备撤离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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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床上的顾衍之翻了个身。
乐乐瞬间僵住了,像一尊雕塑一样定在原地。他的身体紧绷,耳朵紧贴着头皮,连呼吸都停了。顾衍之嘟囔了一句什么,声音含糊不清,像在说梦话,然后伸出手臂在被子外面胡乱划拉了两下,最后落在了乐乐刚才站过的位置旁边。
距离他的爪子只有几厘米。
乐乐的心脏在胸腔里擂鼓一样地跳,但他一动不动。比格犬在狩猎状态下的静止能力是惊人的,他可以像一块石头一样趴在一个地方好几个小时,只为了等一只兔子从洞里钻出来。现在这种程度的紧张,对他来说虽然不舒服,但完全扛得住。
顾衍之的手在床头柜上摸索了一下,碰到了托盘,托盘发出轻微的响动。乐乐屏住呼吸,看着那只手在托盘上摸来摸去,最后摸到了手表,拿起来看了看——大概是在看时间——然后放下了,又缩回了被子里。
翻身的动静渐渐平息,呼吸重新变得均匀深沉。
乐乐等了一分钟,确认顾衍之重新进入深度睡眠之后,才慢慢地、一寸一寸地往门口移动。他的每一步都轻得像猫一样,爪垫悬在空中,先试探地面有没有障碍物,再轻轻落下,整条狗像一道无声的影子,滑出了主卧的门。
门在他身后无声地合上。
乐乐站在走廊里,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感觉自己刚才至少折寿了一年。他定了定神,小跑着下了楼梯,穿过走廊,从侧门钻了出去,回到了花园里的狗窝。
夜风吹过来,带着花园里泥土和青草的气息,凉丝丝的,很舒服。乐乐趴在狗窝里,用爪子摸了摸项圈口袋里的新U盘,心里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兴奋、紧张、还有一点点做贼心虚。
他一晚上毁掉了顾衍之七双鞋子,还偷了一个U盘。虽然没有人赃并获,但明天早上顾衍之醒来之后看到衣帽间里的惨状,肯定会大发雷霆。到时候,第一个被怀疑的对象肯定又是他这条“不听话的比熊”。
不过乐乐不在乎。
他见过太多顾衍之这种人了——有钱,有势,觉得全世界都该围着自己转,把别人当成工具和棋子,想怎么摆弄就怎么摆弄。这种人需要一个教训,需要一个让他们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怕你”的时刻。
乐乐愿意成为那个时刻的制造者。
他翻了个身,仰面躺在狗窝的软垫上,四条腿朝天,露出圆滚滚的肚皮。夜空中没有星星,城市的灯光太亮了,把所有的星光都盖住了。但乐乐不需要星星,他需要的是一个计划。
明天,他要把新偷来的U盘找机会看一看。如果里面有有用的信息,他就想办法交给沈念,或者找到其他可以信任的人。如果里面没什么有用的东西,也没关系,反正他今晚咬鞋子咬得很开心,值了。
想到这里,乐乐忍不住咧了咧嘴,露出了一个类似于微笑的表情。
比格犬不记仇,因为一般当场就报了。但顾衍之欠的账太多了,一场两场报不完,那就慢慢来,一天报一点,总有一天会把所有账都算清楚。
他闭上眼睛,耳朵微微转动,听着夜里的各种声响。远处的公路上有汽车驶过的声音,花园里有虫子在叫,房子里的空调外机发出低沉的嗡嗡声。在这些声音的包裹中,乐乐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他做了一个梦,梦里他站在一片巨大的草地上,面前是一座用皮鞋堆成的小山,红的、黑的、白的、棕的,什么颜色都有。他冲上去,一口一个,咬得皮开肉绽,鞋带横飞,那叫一个酣畅淋漓。
梦的结尾,顾衍之光着脚站在远处,脸上写满了震惊和愤怒,嘴巴一张一合地说着什么,但乐乐听不到,也不想听。他转过身,尾巴高高翘起,昂首挺胸地走向了远方。
身后留下了一地的碎皮革,和一个破碎的霸总人设。
4. 第 4 章
乐乐是被一声怒吼震醒的。
那声音从主楼的方向传来,穿透了花园的玻璃门,穿透了清晨微凉的空气,直接灌进了他的耳朵里。声音之大、之愤怒,就连见多识广的比格犬都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他睁开眼睛,天色刚刚泛白,大概早上六点左右。晨光还带着一层薄薄的雾气,花园里的草坪上挂着露珠,空气湿润而清新。如果没有那声怒吼,这本来应该是一个很宁静的早晨。
乐乐抖了抖毛,从狗窝里爬出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前爪往前伸,屁股撅得高高的,整条狗拉成了一条长长的弧形。伸完懒腰,他甩了甩脑袋,耳朵啪嗒啪嗒地拍在脸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又一声怒吼传来,比刚才更清晰了,隐约能听出几个字——“谁干的”——后面跟着一串乐乐听不太清的词语。他用后腿挠了挠耳朵后面的痒痒,然后迈着不紧不慢的步伐,朝房子的方向走去。
他想去看看热闹。
穿过花园的小径,路过喷泉的时候,乐乐看到李叔正从侧门匆匆忙忙地跑出来,脸上带着一种他从未见过的慌张。李叔在这栋房子里工作了二十年,什么样的大风大浪没见过,能让这位老管家露出这种表情的,说明事情确实不小。
乐乐加快了几步,从李叔腿边挤了过去,率先钻进了房子。
楼梯上已经乱成了一锅粥。两个佣人站在楼梯口,手里拿着抹布和水桶,面面相觑,不知道该不该上去。一个年轻的女佣看到乐乐,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她显然听说了昨晚那条狗在客厅里干的好事,现在看到乐乐就像看到了一颗移动的定时炸弹。
乐乐没有理会她们,径直上了二楼。不是因为他想挑衅谁,主要是因为好奇,他想看看顾衍之发现鞋子被咬之后的反应到底是什么样的。
主卧的门大敞着,顾衍之站在衣帽间门口,背影僵硬得像一尊石像。他身上还穿着睡衣,头发乱蓬蓬的,脚上只穿了一只袜子,另一只脚光着踩在地毯上。他的右手抓着门框,指节泛白,肩膀微微发抖,整个人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可怕气场。
管家刘叔——乐乐后来才知道他不姓李,姓刘,之前是自己记错了——站在顾衍之身后三步远的地方,低着头,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他的嘴唇微微动着,像是在组织语言,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
乐乐悄无声息地走到走廊的角落里,蹲坐下来,装作一条无辜的路人狗。
顾衍之转过身的时候,乐乐终于看清了他的脸。那张脸上的表情很复杂,愤怒占了绝大部分,但愤怒之下还藏着一丝难以置信和深深的疲惫。他的眼袋很明显,看起来昨晚睡得并不好,也许是因为那个翻身的动作之后就没有再睡踏实过。
“七双。”顾衍之的声音沙哑而低沉,像是在喉咙里碾过的碎石,“他咬了我七双鞋。”
刘叔微微抬起头:“顾先生,我这就去查,昨晚有谁进过您的房间——”
“还用查吗?”顾衍之的视线越过刘叔的肩膀,精准地落在了走廊角落里蹲坐着的乐乐身上。他的目光像两把刀子,恨不得在乐乐身上剜出两个洞来。
乐乐迎着他的目光,尾巴摇了摇,表情依旧无辜。
“这条狗,”顾衍之一字一顿地说,“昨晚进了我的房间。”
刘叔顺着他的视线看过来,看到乐乐的时候,脸上闪过一丝无奈。他张了张嘴,似乎想替乐乐说点什么,但看了看顾衍之的表情,又把话咽了回去。
“把监控调出来。”顾衍之转身走进衣帽间,从里面拎出一双已经被咬得面目全非的鳄鱼皮乐福鞋,扔在地毯上,“我要看看这条狗到底是怎么进来的。”
乐乐的心跳加快了一点。监控?这栋房子到处都装了监控吗?他昨晚进来的时候确实没有注意到摄像头,但仔细想想,像顾衍之这种控制欲极强的人,在家里装监控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他之前翻书房、拆客厅的时候可能已经被拍下来了,只是顾衍之还没来得及看而已。
这可不太妙。
刘叔领命去了监控室。顾衍之从衣帽间里拿出了一双备用的皮鞋穿上,动作粗暴,鞋带系得紧紧的,像是在跟自己较劲。穿好鞋之后,他走到走廊里,居高临下地看着乐乐,那种眼神乐乐很熟悉——他以前主人发现他把沙发拆了的时候,也是这种眼神。
“你到底是什么狗?”顾衍之蹲下来,捏住乐乐的下巴,左右转了转他的脸,“比熊不会这么疯。你是什么串的?”
乐乐被捏得有点不舒服,但他忍住了,没有挣扎,也没有咬回去。不是因为怕,是因为他知道现在不是激怒顾衍之的最佳时机。他现在要做的是装傻、装乖、装可怜,让顾衍之以为他就是一条脑子不太好使的普通小狗。
监控很快调出来了。刘叔拿着一个平板电脑回到二楼,脸上的表情有些微妙,像是看到了什么匪夷所思的东西。他把平板递给顾衍之,退后一步,欲言又止。
顾衍之接过平板,点开视频,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化着。从愤怒到疑惑,从疑惑到震惊,从震惊到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表情。他反复看了好几遍,每次看完都沉默几秒钟,然后重新播放。
乐乐好奇极了,恨不得跳起来看一眼屏幕上到底放了什么。但他克制住了,端端正正地蹲坐着,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顾衍之。
“这条狗,”顾衍之终于开口了,声音里带着一种奇怪的语调,像是在陈述一个他不愿意相信的事实,“自己开的门。”
刘叔点了点头:“是的顾先生,监控显示,昨晚十一点四十分左右,这条狗从花园侧门进入房子,穿过一楼走廊,上了楼梯,然后在您的卧室门口跳起来压下了门把手,把门打开了。”
“一条狗,会开门。”顾衍之的语气很平,平得不正常,“还会挑贵的鞋子咬。鳄鱼皮、小牛皮、限量款,专挑贵的下嘴。七双鞋,每一双都在五位数以上,最贵的那双——”
他顿了一下,像是在算账。
“最贵的那双,十八万。”
乐乐听到这个数字,耳朵不自觉地抖了一下。十八万?一双鞋?他以前主人全年的工资都买不起这一双鞋。他昨晚咬得那么欢,嘴巴里嚼的可不就是普通人一年的生活费吗?
他突然觉得有点愧疚。不是对顾衍之愧疚,是对钱本身愧疚。十八万要是能捐给需要帮助的人该多好,喂流浪狗也好啊,结果变成了一堆碎皮子,实在是太浪费了。
但话说回来,顾衍之的钱本来就不干净,花十八万买一双鞋这件事本身就不正常。乐乐想到这里,那点愧疚感就烟消云散了。
顾衍之把平板摔在走廊的扶手椅上,发出“啪”的一声闷响。他来回走了几步,突然停下来,指着乐乐对刘叔说:“把它关到院子里去。把所有的门窗都锁好。从今天起,这条狗不许踏进主楼一步。”
刘叔连忙点头,走过来抱起乐乐。这次乐乐没有挣扎,乖乖地窝在他怀里,任由他把自己抱下楼,穿过走廊,放到花园里。刘叔把玻璃门关好,锁上,隔着玻璃看了他一眼,叹了口气,转身走了。
乐乐蹲在花园里,隔着玻璃门看着房子里面的动静。他看到佣人们进进出出,有的拿着吸尘器,有的拿着抹布,大概是去收拾衣帽间的残局。他看到沈念从自己的房间里出来了,穿着昨天那件淡粉色的家居服,头发披散着,脸上带着一种若有所思的表情。她站在走廊里跟刘叔说了几句话,刘叔指了指花园的方向,沈念就朝玻璃门这边看了过来。
他们的目光隔着玻璃对上了。沈念的眼神跟昨天不太一样了,多了一些什么东西,少了一些什么东西。多的是一种沉稳和坚定,少的是那种弥漫在眼底的悲伤和绝望。乐乐不知道她昨晚做了什么,但那张便签显然在她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而那颗种子正在发芽。
沈念朝玻璃门走过来,蹲下来,隔着玻璃摸了摸乐乐的头。玻璃冰凉,她的手指还是凉的,但她的眼神是暖的。
“别怕,”她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说,“我会想办法的。”
乐乐不知道她要“想办法”想什么办法,但他相信她。一个被关了这么久的人,一旦找到了出口的方向,就会爆发出惊人的能量。这是他在原来的世界里学到的道理——他见过一只被关在笼子里三年的老比格,放出来之后,三天之内就把整个院子的围墙都刨了一遍,最终找到了一个没人注意到的缺口,跑了出去。
自由这种东西,一旦尝过,就再也回不去了。
上午的时间过得很慢。乐乐在花园里无所事事地转了几圈,闻了闻每一朵花、每一棵草、每一块石头,标记了所有他认为值得标记的地方。他还发现了花园里有一个小小的菜地,种着一些香草和蔬菜,大概是厨房用的。他在香菜旁边打了个滚,让自己身上沾满香菜的味道,因为他觉得这味道闻起来很清爽。
中午的时候,刘叔端着一碗狗粮和一碟子鸡胸肉出来了。他把食物放在花园的石桌上,蹲下来,压低声音对乐乐说:“小东西,你可真能闯祸。我在顾家干了二十年,头一回见先生气成这个样子。不过话说回来,”他左右看了看,确认没人,声音压得更低了,“先生那些鞋子确实贵得离谱,一双够我干两年的。咬得好。”
说完他拍了拍乐乐的头,站起身走了。
乐乐趴在石桌下面,慢悠悠地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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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鸡胸肉,心里盘算着下一步的计划。他现在被关在花园里,进不了主楼,没办法查看新U盘里的内容,也没办法跟沈念交流。但这不代表他就无事可做了。花园虽然被围墙围着,但他早就发现了一个潜在的突破口——栅栏下面的那条缝隙。
那条缝隙在花园的最东边,被一丛灌木挡住了,从房子的方向看过去根本看不到。缝隙的大小刚好够他现在的体型钻过去,钻过去之后是一条窄窄的小巷子,巷子的尽头是一条马路。马路对面是一片住宅区,再往前走两条街,就是一个商业区。
换句话说,他可以越狱。
但越狱的时机很重要。白天不行,太容易被发现。晚上可以试试,但前提是他能在天亮之前回来,不让任何人发现他离开过。这需要精确的时间计算和一定的运气,而这两样东西,比格犬都不太擅长。比格犬擅长的是莽,是冲动,是看到什么就想咬什么。精密的计划不是他们的强项。
不过乐乐觉得自己跟普通的比格不太一样。他成精了,虽然成精的时间不长,但他已经有了人类级别的思维能力和一点点自控力。虽然他的自控力在看到好鞋子的时候会瞬间归零,但在其他时候,还是勉强能用的。
下午的时候,天气变了。原本晴朗的天空渐渐被灰色的云层覆盖,风也大了起来,吹得花园里的树枝东倒西歪。空气变得潮湿而闷热,有一种暴雨将至的气息。乐乐趴在狗窝里,耳朵贴着头皮,感受着气压的变化。他的膝盖隐隐有些酸胀,这是他从小就有的本事——能提前感知天气变化,比天气预报还准。
果然,没过多久,雨就下来了。
起初是零星的雨点,砸在狗窝的顶棚上发出“哒哒哒”的声响。然后雨点越来越密,越来越急,很快就变成了一场倾盆大雨。雨水从天空倾泻而下,在花园的石板路上汇成了一条条小溪,喷泉池里的水被雨点砸得水花四溅,整个花园笼罩在一片白茫茫的水雾之中。
乐乐缩在狗窝里,身体蜷成一个圆圆的毛球,尾巴盖在鼻子上,耳朵垂下来遮住眼睛。他不讨厌下雨,但也不喜欢。雨天的好处是气味会变得特别丰富,泥土的味道、雨水的味道、植物的味道混在一起,闻起来很舒服。坏处是毛会湿,湿了之后会变重,变重之后行动不方便,行动不方便的时候就没办法搞破坏。
他闭上眼睛,听着雨声,脑子里的思绪像雨水一样四处流淌。他在想那个U盘里到底有什么,在想沈念接下来会做什么,在想自己到底有没有能力改变这本书的走向。他只是一条狗,虽然成精了,但说到底还是一条狗。他咬得了鞋子,撕得了靠垫,翻得了书房,但他对付得了顾衍之这样的人吗?
一个身家数十亿的商业帝国掌门人,一个在商界摸爬滚打十几年的老手,一个在法律边缘反复试探却从未翻过车的精明人。这样的对手,一条狗真的能斗得过吗?
乐乐不知道答案。但他知道一件事——不管斗不斗得过,他都要试一试。
不是因为系统给他的任务,不是因为他是穿越者,也不是因为他有什么伟大的理想和抱负。纯粹是因为他看不下去了。他看到沈念那张苍白的脸,看到她偷偷擦眼泪的样子,看到她明明那么痛苦还要对一条狗露出微笑的心软。这样的好姑娘,不应该被关在这栋大房子里受苦。
比格犬也许不擅长精密计划,也许控制不住咬鞋子的冲动,也许会在关键时刻被一只蝴蝶分散注意力。但比格犬有一个其他犬种都比不上的优点——固执。一旦认定了目标,就会死磕到底,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雨越下越大,天地之间只剩下哗哗的雨声。乐乐在狗窝里翻了个身,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闭上了眼睛。
他决定今晚就行动。
趁雨夜,趁所有人都在房子里避雨的时候,从那条缝隙钻出去,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他要搞清楚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要找到能帮上忙的人,要把顾衍之的真面目告诉更多人。
当然,出去之前,他得先想办法拿到那个藏在床底下的旧U盘。两个U盘一起带走,双保险,一个出问题还有另一个。
计划听起来很简单,但乐乐知道,简单的事情往往最难做好。
就像咬鞋子,听起来很简单,但要把每一口都咬在刀刃上,咬出艺术感,咬出风格,咬出让顾衍之痛彻心扉的效果,这需要长期的练习和对鞋子结构深刻的理解。
他在这方面,算是专家。
雨声渐渐变得遥远,像一首催眠曲。乐乐的意识开始模糊,在睡着之前的最后一刻,他想的是:
顾衍之,你准备好迎接今晚了吗?
你的鞋子库存,可能又要减员了。
5. 第 5 章
乐乐是被一道闪电晃醒的。
白光劈开夜幕的那一瞬间,整个花园亮得像白昼一样,紧接着就是一声炸雷,轰隆隆地从天边滚过来,震得狗窝的顶棚都在发抖。乐乐猛地睁开眼,耳朵竖得笔直,心跳砰砰砰地加速了好几拍。
雨还在下,比傍晚的时候小了一些,但丝毫没有要停的意思。雨丝在路灯的光晕里斜斜地飘着,像无数根细细的银线,从天空一直连接到地面。花园里的积水比下午更深了,石板路上的水已经漫过了边缘,汇成了一片浅浅的水洼。
乐乐从狗窝里探出头,感受了一下雨势。雨水打在脸上凉丝丝的,但不至于让人睁不开眼。这种程度的雨对他来说不算什么,比格犬的被毛有两层,外层防水的,只要不是泡在水里太久,基本不会湿到皮肤。
他深吸一口气,迈出了狗窝。
雨水瞬间打湿了他的脑袋和后背,但他没有停顿,径直朝花园东边的灌木丛走去。夜很黑,路灯的光只能照亮花园的一小部分,东边那片区域几乎完全笼罩在黑暗之中。这对他来说是好事,越黑越安全。
穿过湿漉漉的草坪,绕过那丛长得过于茂盛的月季,乐乐来到了灌木丛后面。那条缝隙还在,跟他记忆中的一模一样——栅栏最下面的一根横杆和地面之间有一道大约一掌宽的缝隙,被灌木的枝叶遮挡得严严实实。他蹲下来,用鼻子探了探缝隙的大小,然后侧过身体,先把头钻过去,再是肩膀,再是身体,最后是后腿和尾巴。
整个过程用了不到十秒钟,他就已经从花园里钻到了外面的小巷子。
自由的感觉扑面而来。
巷子很窄,勉强能并排走两个人。两侧是高高的墙壁,左边是顾家别墅的围墙,右边是邻居家的围墙,墙上爬满了藤蔓植物,在雨水的冲刷下显得格外翠绿。巷子的尽头是一盏昏黄的路灯,灯光在雨中晕开,像一团模糊的橘色光雾。
乐乐抖了抖身上的水珠,辨别了一下方向。他记得从花园里观察过,巷子往右转是一条马路,马路的对面是一片住宅区。他今晚的目标不是住宅区,而是住宅区再往前两条街的商业区。他要找一个能上网的地方,想办法查看U盘里的内容。
但他现在面临一个很实际的问题——他没带U盘。
两个U盘,一个在他项圈的口袋里,另一个藏在主卧床底下的地毯下面。他本来打算先去拿藏在床底下的那个,但被关在花园里之后,这个计划就泡汤了。他现在只有项圈口袋里的那个新U盘,是昨晚从床头柜上换来的那个。
一个就一个吧,总比没有强。
乐乐沿着巷子往外走,爪垫踩在湿漉漉的地面上,发出轻微的啪嗒声。走到巷口的时候,他停下来观察了一下马路。凌晨两点多,路上几乎看不到车,偶尔有一辆出租车从远处驶来,车灯在湿漉漉的路面上拉出两道长长的光影,然后又消失在雨幕之中。
他穿过马路,跑进了对面的住宅区。这个住宅区看起来比顾衍之的别墅区低了好几个档次,是那种普通的居民小区,六层楼的老式公寓,外墙的涂料有些地方已经剥落了,露出里面灰扑扑的水泥。楼下的铁门上贴满了各种小广告,门口停着几辆落满灰尘的自行车。
乐乐在小区里转了一圈,找到了一个对他来说非常重要的东西——一家通宵营业的便利店。
便利店的灯光在雨夜里格外醒目,暖黄色的光透过玻璃门洒出来,在地面上铺开一片明亮的光斑。乐乐蹲在便利店对面的花坛后面,观察了一会儿。店里只有一个店员,一个看起来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孩,正趴在收银台上打瞌睡,手机立在面前,屏幕还亮着,大概是在看什么视频看到一半睡着了。
乐乐决定进去。
他用鼻子顶开便利店的玻璃门,门上的风铃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收银台后面的男孩猛地抬起头,迷迷糊糊地揉了揉眼睛,看到门口站着一条小白狗,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哟,哪来的小东西?”男孩从收银台后面走出来,蹲下来想摸乐乐的头,“下雨天跑出来的?你家主人呢?”
乐乐躲开了他的手,径直走向便利店最里面的一排货架。货架上摆着各种零食和日用品,但这些都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的是货架角落里的那个东西——一台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电脑。
是的,这家便利店里有一台电脑。乐乐下午在花园里的时候就在想了,如果要查U盘里的内容,他需要一台电脑。而在这个世界上,最容易找到免费电脑的地方就是便利店、网吧和图书馆。图书馆晚上不开门,网吧他进不去,便利店是最现实的选择。
他跳上电脑桌旁边的椅子,然后用前爪扒住桌面,把自己拉了上去。桌面上放着一台老旧的台式电脑,显示器是那种厚厚的方块屏幕,主机放在桌子下面,键盘和鼠标上落了一层薄薄的灰,看起来很少有人使用。
乐乐用鼻子拱了拱鼠标,屏幕亮了。电脑没有设密码,桌面是默认的蓝色背景,上面散落着几个图标。他用爪子艰难地点开了“我的电脑”,然后从项圈里叼出U盘,对准USB接口插了进去。
插了好几次才插进去。他的爪子毕竟不是人类的手指,做不到那么精细的操作。但他不放弃,一次又一次地试,终于在第四次尝试的时候听到了一声清脆的“叮咚”,U盘被识别了。
乐乐打开U盘文件夹,里面只有几个文档。他点开第一个,是一份Excel表格,密密麻麻的数字,看起来像是什么账目。他看不懂,这些数字对他来说就是天书。他又点开第二个,是一份Word文档,标题是《星辰传媒收购备忘录》,里面写了很多他认识但组合在一起就看不懂的句子。什么“杠杆收购”“资产剥离”“管理层重组”,每个字他都认识,连在一起就完全不知道在说什么。
第三个文档的标题引起了他的注意——《沈》。
只有一个字,沈。
乐乐的心跳又加快了。他用爪子点开这个文档,屏幕上的字一个一个地跳出来,他费了好大劲才把内容读完整。
这份文档详细记录了沈念父亲欠债的来龙去脉。原来沈念的父亲沈国良原本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建筑商,五年前因为一次投资失败,公司资金链断裂,欠下了银行和多家供应商总共三千多万的债务。顾衍之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以一家空壳公司的名义收购了沈国良的债权,将三千多万的债务压缩到了三百万,条件是沈国良把女儿嫁给他。
文档里还提到了一个更让人震惊的信息——沈国良的那次投资失败,背后有顾衍之的人在操纵。换句话说,沈家的破产不是意外,而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顾衍之先让人做局搞垮沈国良,再以救世主的姿态出现,用极低的代价得到了沈念。
乐乐盯着屏幕上的字,嘴巴不自觉地咧开了,露出了牙齿。他不是在笑,他是在愤怒。这种愤怒跟他咬鞋子时的冲动不一样,咬鞋子是本能,是快乐,是随心所欲的破坏欲。但此刻他感受到的愤怒是一种冰冷的、清醒的、带着明确目标的愤怒。
顾衍之这个人,比他从原著里了解到的还要坏。
原著里的顾衍之只是一个冷酷的、不懂爱情的霸总,对沈念不好是因为他情商低、不懂得表达感情。但这份文档显示,顾衍之的坏不是被动的、无心的,而是主动的、有预谋的、处心积虑的。他不是不懂得爱,他是不在乎伤害别人。
这两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
乐乐把文档里的关键信息记在了脑子里——文件名、数字、日期、涉及的人和公司。他的记忆力不算特别好,但重要的事情他会牢牢记住,这是他在野外生存时练出来的本事。记住哪条路有食物,哪条路有危险,哪个人对他好,哪个人对他不好。
就在他准备拔掉U盘离开的时候,便利店的玻璃门又被推开了。
风铃再次叮叮当当响了起来。乐乐抬起头,从货架的缝隙里看过去,看到一个穿着黑色雨衣的人走了进来。那个人身形高大,雨衣的帽子压得很低,看不清脸。他走进店里之后没有去货架拿东西,而是直接走向了收银台。
“给我拿一包烟。”声音低沉,带着一种懒洋洋的沙哑感。
店员男孩从收银台后面抬起头,迷迷糊糊地扫了一眼那人,转身从身后的烟柜里拿出一包烟,扫码,报价。黑衣人付了钱,把烟揣进口袋,转身要走。
就在转身的那一瞬间,他的目光扫过了便利店深处。
扫过了电脑桌。
扫过了蹲在电脑桌上、嘴里叼着一个银色U盘的白色小狗。
黑衣人停住了。
乐乐也停住了。
一人一狗在便利店的昏黄灯光下对视了大概两秒钟。那两秒钟里,乐乐的大脑飞速运转——这个人是谁?是顾衍之派来的吗?他认识我吗?他会不会把我抓回去?
黑衣人歪了歪头,雨衣的帽檐滑落了一些,露出一张年轻的脸。看起来二十七八岁,五官轮廓分明,下巴上有一层淡淡的胡茬,眼睛是深棕色的,带着一种懒散又敏锐的矛盾气质。他看着乐乐,目光从乐乐的脸上移到乐乐嘴里的U盘上,又从U盘移到电脑屏幕上。
电脑屏幕上还开着那份《沈》的文档。
黑衣人的表情变了。那种懒洋洋的、对什么都无所谓的神色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认真而警觉的表情。他快步走向电脑桌,每一步都迈得很大,雨衣的下摆在身后甩动。
乐乐想跑,但他嘴里叼着U盘,四条腿站在光滑的桌面上,一时之间找不到合适的着力点。他犹豫了零点几秒,就是这零点几秒的犹豫,让黑衣人走到了他面前。
“别怕。”黑衣人伸出手,掌心向上,动作很慢,像是在靠近一只受了惊的动物,“我不会伤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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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乐乐盯着他的手看了看。这双手骨节分明,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不是养尊处优的手,也不是干粗活的手,更像是介于两者之间的那种——做过事,但不是苦力。最关键的是,这只手的动作和姿态,表明这个人知道怎么跟动物打交道。
他没有退后,但也没有靠近,保持着蹲坐的姿势,嘴里的U盘咬得紧紧的。
黑衣人的目光落在电脑屏幕上,一行一行地扫过那份文档的内容。他的表情从警觉变成了惊讶,从惊讶变成了严肃,从严肃变成了某种乐乐看不懂的东西。那是一种很复杂的表情,里面有愤怒,有心疼,还有一丝丝的——愧疚?
“这是你找到的?”黑衣人低声问,目光落在乐乐身上。
乐乐当然不能回答他。他只是摇了摇尾巴,用那双又大又圆的眼睛看着黑衣人,试图从这个人的脸上读出更多信息。
黑衣人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做了一个让乐乐意想不到的动作——他伸手关掉了电脑屏幕,拔掉了U盘,把U盘轻轻地从乐乐嘴里取了出来。他的动作非常轻柔,像是在从一个婴儿手里拿走一个易碎的东西,没有用力,没有拉扯,甚至没有让乐乐感到任何不适。
他把U盘举到眼前看了看,然后收进了雨衣的内侧口袋里。
乐乐急了。那是他偷来的证据,是他好不容易找到的对付顾衍之的武器,怎么能被别人拿走?他猛地站起来,嘴巴张了张,差点就要叫出声来。
黑衣人似乎看穿了他的想法,蹲下来,平视着乐乐的眼睛,用只有他们两个能听到的声音说:“这个U盘,我来保管。你放心,我不是顾衍之的人。”
他顿了顿,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个略带苦涩的笑容。
“我是他哥哥。顾行之。”
乐乐愣住了。
顾衍之的哥哥?原著里提到过这个人吗?他努力回忆了一下系统传输给他的剧情信息,好像隐约提到过顾衍之有一个哥哥,但戏份很少,大概是个不起眼的配角。可眼前的这个人,从气质到谈吐,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不起眼的配角。
顾行之站起身,回头看了一眼收银台的方向。那个店员男孩又趴回去打瞌睡了,对刚才发生的一切浑然不觉。他从雨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放在电脑桌上,然后用手指点了点名片,示意乐乐看。
乐乐凑过去看了一眼。名片上印着一个名字和一行地址,名字是“顾行之”,地址在城市的另一端,是一家律师事务所。
“如果你能看懂这个,或者你能找到能看懂的人,”顾行之说,声音很低,语速很慢,确保每个字都清清楚楚,“来找我。”
说完他转身走了。雨衣的下摆在便利店的灯光里划过一个弧线,风铃再次响起,玻璃门关上,外面的雨声重新变得清晰。透过玻璃门,乐乐看到那个高大的黑色身影走进了雨幕之中,很快就消失在了夜色里。
乐乐蹲在电脑桌上,雨水从玻璃门上流下来,在灯光的照射下像一道道泪痕。他看着那张名片,又看了看顾行之消失的方向,脑子里乱成了一锅粥。
顾衍之的哥哥,一个律师,半夜出现在雨夜的便利店里,拿走了他偷来的U盘,还说“来找我”。这一切发生得太快太突然,乐乐甚至来不及思考这意味着什么。
但有一件事他是确定的——顾行之说的那个地址,他记住了。
也许这就是他一直在找的突破口。一个律师,一个顾衍之的哥哥,一个看起来对弟弟的行径并不认同的人。这样的人,或许真的能帮上忙。
乐乐从电脑桌上跳下来,用嘴巴叼起那张名片,小心翼翼地塞进了项圈的口袋里。U盘被拿走了,但名片还在。一个U盘换一张名片,这笔账划不划算,他现在还不知道。
但至少,他今晚没有白跑一趟。
他推开便利店的玻璃门,重新走进了雨里。雨水立刻打湿了他的脸,他眯起眼睛,辨认了一下方向,然后迈开步子,朝来时的路跑去。
天快亮了,他得在顾家的人发现之前回到花园里。
回到狗窝的时候,东边的天空已经泛出了一层淡淡的鱼肚白。雨小了很多,变成了细细的毛毛雨,落在身上像一层薄薄的水雾。乐乐钻进狗窝,把自己蜷成一个圆球,用尾巴盖住鼻子,闭上眼睛。
项圈里的名片硌着他的胸口,硬硬的,凉凉的,像一个承诺,也像一个问号。
他不知道顾行之值不值得信任,但他知道,在这个所有人都围着顾衍之转的世界里,终于出现了一个不一样的选项。
他想着想着就睡着了,耳朵还在微微转动,捕捉着雨声和风声。
梦里没有鞋子,没有U盘,没有顾衍之。
梦里只有一条路,很长很长,看不到尽头。
路的尽头有什么,他不知道。
但他会跑过去看看。
6. 第 6 章
乐乐是被太阳晒醒的。
雨后的阳光格外明亮,穿过花园里残留在树叶上的水珠,折射出一道道细碎的彩虹。空气清新得像被洗过一样,带着泥土、青草和湿木头的混合气味,闻起来让人心情愉快。乐乐从狗窝里探出头,眯着眼睛适应了一下光线的强度,然后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嘴巴张得几乎能把整个自己的脑袋吞进去。
昨晚的一切像一场梦。U盘被拿走了,名片还在,那个自称顾衍之哥哥的男人站在便利店的昏黄灯光里,说“来找我”。乐乐用爪子摸了摸项圈口袋里的名片,确认它还在,才稍微放下心来。
他需要搞清楚一件事——顾行之到底是什么人。
原著里对这个角色的描写少得可怜。乐乐努力回忆系统传输给他的剧情信息,只隐约想起几句话:“顾衍之的长兄,自幼体弱,常年居住在国外,极少参与家族事务。”就这些,没了。一个被一笔带过的背景板角色,存在感甚至不如顾衍之的司机和秘书。
但昨晚那个男人,体弱?常年居住在国外?乐乐回想了一下顾行之的样子——高大,肩膀宽阔,动作敏捷而有力,怎么看都不像是个体弱多病的人。要么是原著的信息有误,要么是这个人隐藏了什么。
乐乐决定今天要做两件事:第一,想办法跟沈念取得联系,告诉她昨晚的发现;第二,弄清楚顾行之的底细,判断这个人到底值不值得信任。
早餐时间,刘叔照例端着一碗狗粮和一小碟鸡胸肉出来了。他把食物放在石桌上,蹲下来摸了摸乐乐的头,低声说:“小东西,今天先生要出差,一大早就走了。你安分点,别惹事。”
顾衍之要出差?乐乐的耳朵竖了起来。这是个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顾衍之不在家,意味着整栋房子的气氛都会轻松很多,意味着他有机会跟沈念好好聊聊,意味着他可以在房子里自由活动而不必担心被扔出去炖汤。
刘叔走后,乐乐三口两口吃完了早餐,然后跑到玻璃门前蹲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门里面的走廊。他在等沈念。
等了大概半个小时,沈念出现了。她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连衣裙,头发编成了松松的辫子垂在肩头,脸上的气色比前两天好了一些,虽然眼下还有青黑,但至少嘴唇不是惨白的了。她手里端着一杯牛奶,慢慢地走向玻璃门,看到蹲在门外的乐乐,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个小小的笑容。
她打开玻璃门,走出来,在门廊的台阶上坐下。乐乐立刻凑了过去,把脑袋搁在她的膝盖上,尾巴摇得像个小风扇。沈念伸手摸了摸他的头,手指在他的耳朵根处轻轻挠了挠,乐乐舒服得眯起了眼睛。
“你知道吗,”沈念轻声说,“我昨晚想了很多。”
乐乐抬起眼睛看她。
“关于那张便签,关于我爸爸的事,关于顾衍之。”沈念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不太正常,像是暴风雨来临前那种诡异的宁静,“我以前一直以为,我嫁给顾衍之是我爸爸欠了钱,是我命不好,是我活该。但昨天看了那张便签之后,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我爸爸当初为什么会欠那三百万?”
她停顿了一下,喝了一口牛奶。
“我爸爸做建筑生意做了二十多年,从来没有欠过别人一分钱。他是个很谨慎的人,不该犯这种错误。除非……除非有人故意让他犯错。”
乐乐的眼睛亮了起来。沈念比他想象的要聪明得多,她不需要别人告诉她真相,她自己就能从蛛丝马迹中推理出来。这种敏锐和清醒,在一个被关了这么久、被欺负了这么久的人身上,实在是难能可贵。
乐乐从项圈里叼出了那张名片,放在沈念的手心里。
沈念低头一看,整个人僵住了。她盯着名片上的名字看了好几秒钟,手指微微发抖,嘴唇翕动了几下,像是在确认自己没有看错。
“顾行之?”她的声音变了调,“顾衍之的哥哥?”
乐乐摇了摇尾巴。
“你怎么会有他的名片?”沈念抬头看了看四周,确认没有人在附近,才压低声音问,“你在哪里见到他了?”
乐乐当然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他能做的只有用爪子拍了拍名片,然后用鼻子拱了拱沈念的手,示意她把名片收好。沈念犹豫了一下,把名片翻过来看了看,背面是空白的,什么也没有写。她又翻回正面,盯着那行地址看了很久。
“衡山路,律师事务所在衡山路。”沈念喃喃地说,“衡山路离这里不算远,打车大概二十分钟。”
她把名片攥在手心里,目光变得深远起来,像是在做一个重要的决定。乐乐安静地看着她,尾巴轻轻地、一下一下地摇着。
“我需要出去一趟。”沈念终于开口了,声音虽然轻,但语气很坚定,“趁顾衍之不在,我需要去这个地址看看。”
乐乐猛地站了起来,前爪搭在沈念的膝盖上,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他想说的是:带上我,我也要去。
沈念低头看着他那双圆溜溜、亮晶晶的眼睛,似乎读懂了什么。她犹豫了一下,咬了咬嘴唇,点了点头:“好,我带你去。”
事情比乐乐想象的要顺利。顾衍之出差之后,别墅里的管理松散了很多。沈念虽然名义上是顾太太,但实际上并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至少在顾衍之不在的时候是这样。她可以出门,可以打电话,可以做很多顾衍之在家时不允许她做的事情。只不过过去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利用这些自由,因为她已经习惯了被困住的状态。
就像一个鸟笼的门一直开着,但里面的鸟已经忘了怎么飞。
但现在,她想起了怎么飞。
上午十点左右,沈念换了一身更低调的衣服——深色的长裤、白色的T恤、一顶棒球帽,看起来就像是个普通的年轻女孩,完全不像什么顾太太。她找了一个帆布包,把乐乐装了进去,只留出一个口子让他透气。乐乐缩在包里,蜷成一个圆圆的毛球,安静得不像一条比格犬。
出了顾家别墅的大门,沈念叫了一辆网约车。司机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看了一眼她的帆布包,问了一句“装的是什么”,沈念说是小狗,司机就没再多问,踩下油门朝衡山路的方向开去。
乐乐从包的开口处偷偷往外看。车窗外的街景飞速后退,从豪宅林立的富人区逐渐变成了普通的商业街区,路上的行人和车辆越来越多,城市的烟火气越来越浓。他看到了早餐店门口排队的人群,看到了骑着电动车匆匆赶路的外卖员,看到了背着书包走在上学路上的学生。这是一个活生生的、真实的世界,跟顾衍之那栋冷冰冰的大房子完全是两个天地。
衡山路是一条安静的街道,两旁种满了法国梧桐,枝叶在空中交织成一条绿色的隧道。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地面上留下斑驳的光影。街道两侧是一些老式的洋房和小型的办公楼,没有大商场,没有连锁店,安安静静的,带着一种老派的优雅。
车子在一栋灰白色的三层小楼前停了下来。楼门口挂着一块铜牌,上面写着“行之律师事务所”几个字,字体是那种端庄的楷书,看起来很有几分古意。
沈念付了钱,拎着帆布包下了车。她站在楼前犹豫了几秒钟,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推开了门。
一楼是一个小小的接待厅,装修简洁大方,白色墙壁、浅木色地板、几把舒适的沙发椅,墙上挂着一幅水墨画,画的是一条溪流和几棵松树。接待台后面坐着一个年轻姑娘,穿着得体的职业装,看到沈念进来,微笑着站了起来。
“您好,请问有预约吗?”
沈念张了张嘴,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总不能说“我没有预约,是我家狗让我来的”。
就在这时,楼梯上传来脚步声。
顾行之从二楼走了下来。
他今天没有穿雨衣,而是穿着一件浅灰色的薄毛衣和深色的休闲裤,整个人看起来比昨晚年轻了好几岁。头发是自然干的,有些微微卷曲,没有昨晚被雨衣压过的凌乱感。他的步伐不快不慢,走路的姿态很放松,但眼神依然是那种敏锐而警觉的,像一只正在巡视领地的猫。
他看到了沈念,又看到了沈念手里帆布包中探出的那个白色狗头。
顾行之的脚步停了一瞬,然后继续往下走,脸上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他走到接待台前,对那个年轻姑娘说:“小周,这位是我的客人,我带她上去。”
叫小周的姑娘点了点头,重新坐回了椅子上。
顾行之看了沈念一眼,微微侧了侧头,示意她跟自己上楼。沈念咬了咬嘴唇,跟在他身后,一步一步地走上了楼梯。乐乐在包里竖着耳朵,心跳得很快,他不确定这次见面会是什么结果,但他有一种直觉——这个叫顾行之的人,不是坏人。
二楼的办公室比一楼大得多,是一个开放式的空间,靠窗的位置放着一张宽大的红木办公桌,桌上整整齐齐地摆着几摞文件和一台笔记本电脑。书架占据了整整一面墙,上面塞满了各种法律书籍和卷宗,有些书的书脊已经磨损得看不清字了,说明它们被翻阅过很多次。
顾行之示意沈念在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坐下,自己绕到办公桌后面,但没有坐,而是靠在窗台上,双手插在裤兜里,用一种打量的目光看着沈念。
“你是沈念。”他说,不是疑问句,是陈述句。
沈念点了点头,手指不自觉地攥紧了帆布包的带子。
“我弟弟的老婆。”
沈念的眼眶红了一下,但她忍住了,没有让眼泪掉下来。她深吸了一口气,把帆布包放在膝盖上,拉开拉链,让乐乐从里面探出头来。乐乐没有完全爬出来,只是把脑袋和前爪搭在包口上,竖起耳朵,观察着顾行之的反应。
顾行之看到乐乐,嘴角微微动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了那种平静的表情。他从口袋里掏出那个银色U盘,放在办公桌上,推到沈念面前。
“这个U盘,是你家狗昨晚找到的。”他说,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我在便利店里遇到了它。说实话,我到现在都不太敢相信一条狗能打开电脑插U盘还点开了文件,但监控不会骗人。”
沈念愣住了,低头看了看乐乐。乐乐眨了眨眼睛,尾巴在包里摇了摇。
“你已经看过里面的内容了?”沈念问。
“看过了。”顾行之转过身,面对着窗户,目光投向窗外的梧桐树,“里面有不少东西,足够让我弟弟在监狱里待上好几年。”
沈念的手指猛地收紧了,指甲在帆布包的布料上留下了浅浅的印痕。她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胸膛剧烈起伏着,眼眶里的泪水终于忍不住了,无声地滑落下来。她迅速用手背擦掉了眼泪,不想在陌生人面前显得太脆弱。
顾行之没有回头,大概是给她留出了整理情绪的时间。
“你为什么要帮我?”沈念的声音有些发颤,“他是你弟弟。”
顾行之沉默了很久。办公室里的钟滴答滴答地走着,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在地板上画出了一块明亮的光斑。乐乐能闻到空气中有一种淡淡的檀香味,大概是书架旁边那个小香炉里散发出来的。
“因为他是错的。”顾行之终于开口了,声音低沉而坚定,“从小到大,他做错了很多事。小时候欺负同学,长大了欺负员工,现在连自己老婆都不放过。每一次,家里人都替他摆平,替他遮掩,替他收拾烂摊子。我父亲在世的时候是这样,父亲走了之后,这件事就落在了我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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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转过身,面对沈念,目光直视着她的眼睛。
“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在律师事务所工作?你以为我真的喜欢跟法律打交道?我学法律,做律师,不是为了伸张正义,是为了替我弟弟擦屁股。每一次他闯了祸,都是我出面找关系、打点、摆平。我做了十年的律师,其中有八年都在替他收拾烂摊子。”
他的声音终于有了一丝波动,像是在拼命压抑着什么。
“我累了。而且我不应该再帮他了。帮他,就是在害更多的人。”
沈念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顾行之抬手制止了她。
“你手里的U盘里,有你父亲公司当年被人做局的完整证据。还有顾衍之近五年来的财务造假记录、商业欺诈的合同副本、以及他跟一些不太合法的人的往来记录。这些东西,足够让他身败名裂。”
沈念低头看着桌上的U盘,手指在桌面上微微颤抖。乐乐从包里伸出爪子,轻轻地搭在她的手背上,像是在说:别怕,有我在。
“但是,”顾行之话锋一转,语气变得更加严肃,“这件事一旦启动,就没有回头路了。你会成为众矢之的,顾家的人会恨你,顾衍之的朋友会攻击你,媒体会像苍蝇一样围着你转。你要想清楚,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沈念抬起头,目光比乐乐任何时候看到的都要坚定。她的眼眶还是红的,泪痕还在脸上,但她的眼睛里有光,一种不会轻易熄灭的光。
“我被关了三年。”她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掷地有声,“三年里,我不被允许出门,不被允许工作,不被允许交朋友。我想看书,顾衍之就把书拿走。我想打电话,他就把电话线拔掉。他甚至不让我吃太多,说女人要保持身材才好看。我瘦了快二十斤,瘦到能看到自己的肋骨。我每天晚上都在哭,哭到枕头湿透,哭到眼睛肿得睁不开。”
她停了一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你说我准备好了吗?我准备了三年。每一天都在准备。”
办公室里的空气像是凝固了一样。乐乐缩在包里,耳朵贴着头皮,安静得不像他自己。他看着沈念的侧脸,看着她下巴上那个因为用力咬牙而微微鼓起的肌肉,心里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这个姑娘比他想象的要坚强得多,坚强到他甚至觉得自己之前的担心是多余的。
顾行之沉默了很久,然后走到办公桌前,拿起桌上的U盘,放进了自己的抽屉里。他从抽屉里拿出另一把钥匙,一把看起来很普通的铜色钥匙,放在桌上,推到沈念面前。
“这个钥匙,是衡山路另一头一个储藏室的钥匙。里面存着一些更重要的东西,是原件,不是复印件。等我弟弟的事情正式进入法律程序之后,这些东西会被用到。”他顿了顿,“在那之前,你什么都不要做,也不要告诉任何人你见过我。包括你的狗。”
沈念拿起了那把钥匙,紧紧地握在手心里。她站起身,把乐乐重新装进帆布包,拉好拉链,只留出一条小缝透气。她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转过身,看着顾行之。
“你弟弟欠你的,比欠我的多。”她说。
顾行之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很淡很淡,淡到几乎看不出来,但乐乐看到了。
从律师事务所出来之后,沈念没有直接回顾家。她叫了另一辆车,去了市中心的一个商场,在商场的卫生间里把钥匙藏在了自己的内衣里,又在商场里逛了将近一个小时,买了几个无关紧要的小东西——一条围巾、一盒巧克力和一本杂志。她做这些事的时候表情很平静,步子很稳,看不出任何异样。但乐乐知道,她的心里一定翻江倒海。
回到顾家别墅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刘叔站在门口,看到沈念回来,明显松了一口气。他接过沈念手里的购物袋,笑着说:“太太回来了,晚饭想吃点什么?厨房今天进了新鲜的鳕鱼。”
沈念微笑着说了声“随便”,抱着帆布包回了自己的房间。关上门的那一刻,她整个人像泄了气一样,靠在门板上缓缓滑坐下来,双手捂住脸,肩膀剧烈地抖动着。她在哭,但哭得很安静,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乐乐从包里爬出来,蹲在她面前,仰着头看她。他想说点什么,但他只是一条狗,能做的只有安静地陪在她身边。他把头搁在沈念的膝盖上,尾巴轻轻地、一下一下地摇着。
过了很久,沈念终于停止了哭泣。她用袖子擦了擦脸,低头看着乐乐,露出了一个疲惫但真诚的笑容。
“谢谢你。”她轻声说,手指在乐乐的耳朵根处轻轻挠着,“如果没有你,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知道真相。”
乐乐眯起眼睛,享受着她的抚摸。他在想一件事——顾行之说“什么都不要做”,但沈念显然不打算真的什么都不做。她今天从律师事务所出来之后的表现,那种刻意制造不在场证明的行为,那种在商场里漫无目的地逛了将近一个小时的耐心,都表明她是一个有策略、有计划、懂得保护自己的人。
她不需要别人告诉她该做什么。
她只是需要一个机会。
乐乐舔了舔她的手背,在心里默默地说:不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都会陪着你。不是因为系统任务,不是因为我是一条穿了书的狗,是因为你值得被帮助,而且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愿意帮你。
包括我,包括顾行之,也许还包括很多很多你还没见过的人。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又一个夜晚即将来临。
顾衍之明天就会回来。
但在那之前,沈念和乐乐还有一整夜的时间来准备。
暴风雨还没真正到来,但空气里已经弥漫着它的气息。
就像昨晚的那场雨一样,该来的,终究会来。
7. 第 7 章
顾衍之是第二天下午回来的。
乐乐正趴在花园的石桌下面打盹,耳朵半竖着,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周围的动静。先是远处传来汽车引擎的声音,那声音低沉有力,一听就不是普通车。然后是大门打开的声音,金属门轴转动的摩擦声在安静的午后格外清晰。接着是皮鞋踩在石板路上的声音,咔咔咔,节奏不快不慢,带着那种让人后背发凉的气势。
乐乐睁开眼睛,但没有起身。他把下巴搁在前爪上,耳朵往两边耷拉着,看起来就像一条正在享受午后阳光的懒狗。但实际上他的注意力高度集中,每一个感官都在捕捉顾衍之回来的信息。
顾衍之从车里出来的时候,乐□□过花园的灌木丛看到了他。他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眉眼之间带着一种淡淡的疲惫。出差显然没有让他心情变好,或者说,这个人根本就没有心情好的时候。他的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大步流星地走进了房子,连看都没看花园一眼。
刘叔从房子里迎出来,跟在他身后说着什么,大概是汇报这两天家里的事情。顾衍之点了点头,没有停步,直接上了二楼。
乐乐等到他的脚步声完全消失在楼梯尽头,才从石桌下面爬出来,抖了抖毛,慢慢悠悠地走到玻璃门前。隔着玻璃,他看到沈念正站在走廊里,手里端着一杯水,目光朝着楼梯的方向,表情很平静。那种平静跟以前不一样了——以前的平静是麻木,是认命,是把自己缩成一个不引人注意的小点。现在的平静是一种有意识的、主动的选择,像是在暴风雨的中心找到了一个风平浪静的角落。
沈念似乎感觉到了乐乐的目光,转过头来,隔着玻璃看了他一眼。她的嘴角微微弯了弯,幅度很小,小到如果不是一直在盯着她看根本不会注意到。然后她端着水杯转身走了,步伐不快不慢,脊背挺得很直。
乐乐蹲在玻璃门外,尾巴轻轻摇了摇。
接下来的几天,日子过得异常平静。平静到有些不正常。
顾衍之每天早出晚归,好像公司里有什么大事在忙。他出门的时候天还没亮,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有时候甚至到深夜才回来。他跟沈念几乎不打照面,偶尔在走廊里遇到了,也只是冷冷地看她一眼,说一句“别挡路”或者“让开”,然后就擦肩而过。没有争吵,没有摔东西,没有那些让人窒息的冷暴力——至少表面上没有。
沈念利用这段时间做了很多事情。她开始在房子里走动,不再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她去花园里晒太阳,去厨房跟刘叔聊天,去客厅看电视。她甚至开始看书了,不是顾衍之允许她看的那种“女性修养”类的书,而是从外面带回来的——那天从商场回来的时候,她买的可不止围巾、巧克力和杂志。她还买了一本法律常识入门,和一本关于婚姻财产分割的实用手册。这两本书被她藏在了衣柜的最底层,上面压着几件冬天的大衣,每天晚上等所有人都睡了之后,她会拿出来看,一页一页地读,用笔在重要的地方划线做记号。
乐乐每天晚上都会从花园的狗窝里溜出来,从侧门钻进房子,跑到沈念的房间门口蹲着。他不会敲门,也不会叫,就安安静静地蹲在门外,像一个小小的哨兵。沈念每次看到门缝下面透出的那道白色影子,就知道乐乐来了,她会把门打开一条缝,让他钻进去。然后乐乐就趴在床边,听着沈念翻书的声音,偶尔抬头看她一眼,然后又趴下去。
那种感觉很奇妙。一个被囚禁的女人和一条越狱的狗,在一栋大房子的某个角落里,共享着一种秘密的、安静的陪伴。没有人知道他们在做什么,没有人知道他们在计划什么。顾衍之以为沈念已经彻底认命了,以为她不过是这栋房子里一件安静的摆设。刘叔和其他佣人以为沈念最近心情好了,开始愿意活动了,都为她感到高兴。
没有人知道,在这栋看似平静的大房子里,一场风暴正在酝酿。
星期三的晚上,顾衍之难得回来得早了一些。天还没全黑,他的车就停进了车库。乐乐当时正在花园里追一只蝴蝶,追着追着突然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赶紧刹住脚步,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低头开始闻一朵月季花。
顾衍之从车库走出来的时候,身边还跟着一个人。那人穿着一身裁剪考究的灰色西装,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看起来比顾衍之年长几岁,气质斯文,但眼神里带着一种精明的、算计的光。两人一边走一边说话,声音不大,但乐乐竖着耳朵,隐约听到了几个词——“星辰传媒”“下周签约”“沈国良”。
听到沈国良三个字的时候,乐乐的耳朵竖得更直了。他假装在月季花旁边刨土,实际上把每一句话都听得仔仔细细。
“你确定沈国良那边不会有问题?”戴眼镜的男人问。
“他不敢。”顾衍之的声音冷冷的,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笃定,“他女儿在我手里,他不会乱来。”
“那就好。”男人点了点头,“下周签约之后,星辰传媒就是你的了。到时候你手上就有三家传媒公司,足够控制这个城市一半以上的媒体渠道。”
“舆论这一块,必须牢牢抓在手里。”顾衍之顿了顿,“最近有人在查我,我需要更多的媒体资源来应对。”
“查你?谁?”
“还不清楚,但有人在翻旧账。五年前沈国良那件事,最近又被人翻出来了。”
乐乐的心跳猛地加速了。五年前沈国良那件事——就是顾衍之派人做局搞垮沈家的事。有人在查这件事?是谁?是顾行之吗?还是其他什么人?
戴眼镜的男人沉默了几秒钟,然后压低声音说:“需要我帮你处理吗?有些事情,该清理的就得清理。”
“不急,先看看对方是什么来头。”顾衍之说着,目光忽然扫过了花园。乐乐正在月季花旁边假装刨土,刨得无比认真,整个脑袋都快埋进土里了。顾衍之看了他一眼,皱了皱眉,但没有说什么,转身跟那个男人一起走进了房子。
乐乐等到他们的背影消失在门后,才从土里拔出脑袋,甩了甩脸上的泥巴。他的心脏还在砰砰跳,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兴奋。有人在查顾衍之,这说明顾衍之的对手不止他们这一边。也许还有其他人也在等着看他倒台,也许还有其他人也在收集他的把柄。这对乐乐和沈念来说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他小跑着穿过花园,从侧门钻进房子,一路小跑到沈念的房间门口。门缝下面没有灯光,沈念不在房间里。乐乐转了转眼珠,又跑向客厅,果然看到沈念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手里拿着一本书,面前放着一杯已经凉透了的茶。
顾衍之和那个戴眼镜的男人从楼梯上走下来,经过客厅的时候,顾衍之看了沈念一眼,冷冷地说了一句:“别睡太早,今晚有事跟你说。”
沈念抬起头,表情平静地看着他:“什么事?”
“晚上再说。”顾衍之没有多解释,跟那个男人一起出了门。车子发动的声音响起,很快消失在了大门外。
客厅里只剩下沈念一个人。她放下手里的书,端起那杯凉透了的茶喝了一口,表情若有所思。乐乐从走廊的拐角处钻出来,跑到她脚边,用脑袋蹭了蹭她的小腿。
沈念低头看到乐乐,紧绷的表情稍微放松了一些。她弯腰把乐乐抱起来,放在膝盖上,手指在他的耳朵根处轻轻挠着。乐乐舒服得眯起了眼睛,但他没有忘记正事。他用鼻子拱了拱沈念的手,然后跳下她的膝盖,朝楼梯的方向跑了几步,又回头看她。
沈念愣了一下:“你想让我上楼?”
乐乐摇了摇尾巴,又朝楼梯跑了几步。
沈念犹豫了一下,起身跟在他身后。一人一狗上了二楼,乐乐没有去顾衍之的主卧,而是带着沈念去了书房。书房的门锁着,但这难不倒乐乐。他跳起来,前爪搭在把手上,身体下坠,“咔哒”一声,门开了。
沈念站在门口,看着乐乐熟练开门的动作,嘴巴微微张了张,最终什么都没说出来。她已经习惯了这条狗的不寻常,从找到那张便签开始,她就知道乐乐不是一条普通的狗。至于他到底是什么,她不想深究。有些事情,不需要答案。
乐乐跳上顾衍之的书桌,用鼻子拱了拱桌上的一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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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沈念走过来,拿起那摞文件翻了翻,脸色一点一点地变了。
那是一份关于星辰传媒的收购计划书,厚厚的好几十页,里面详细列出了收购的时间表、资金安排、以及——如何控制收购完成后的舆论走向。在“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那一节,有一条被顾衍之用红笔圈了出来:“沈国良(星辰传媒创始人)可能成为不稳定因素。应对措施:以其女沈念为筹码,确保其配合。”
沈念的手指攥紧了文件纸,纸张在她手里发出细微的褶皱声。她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嘴唇抿成了一条线。乐乐蹲在书桌上,安静地看着她,尾巴卷在身侧。
“他把这些放在书房里,”沈念的声音很轻,像是在自言自语,“是觉得没有人会看,还是觉得没有人敢看?”
乐乐当然不会回答。但他觉得答案是后者。顾衍之太自信了,自信到觉得自己的权威无人敢挑战,觉得自己做的每一件事都不会被发现,觉得自己永远可以全身而退。这种自信是他的铠甲,也是他的软肋。因为自信,他才会把重要的文件随手放在书桌上;因为自信,他才会在家里不设防;因为自信,他才会低估一条狗和一个被关了三年的女人。
沈念把收购计划书放回了原处,位置、角度、顺序都跟原来一模一样,好像从来没有被动过。她拍了拍手,低头看着乐乐:“谢谢你,乐乐。”
乐乐摇了摇尾巴。
“他今晚说要跟我说事,”沈念的目光变得深远起来,“你觉得会是什么事?”
乐乐歪着脑袋想了想,用鼻子拱了拱桌上的台历。台历翻到了当月的页面,上面有几个日期被顾衍之圈了出来,其中最近的一个是三天后,旁边写着两个字——“签约”。
沈念看了看那个日期,又看了看“签约”两个字,脸上的表情从思索变成了了然。
“星辰传媒的签约。”她低声说,“他想让我在签约那天出现,作为控制我爸爸的筹码。”
乐乐点了点头——虽然以一条狗的身体做出点头的动作看起来有点滑稽,但沈念显然看懂了他的意思。
沈念深吸了一口气,目光坚定了起来。她把台历放回原处,整理了一下书桌上的东西,确认一切都恢复了原样,然后抱起乐乐,轻手轻脚地走出了书房。门在她身后无声地合上,乐乐听到了锁舌弹入门框的声音,咔嗒一声,清脆而干脆。
回到一楼走廊的时候,沈念把乐乐放下来,蹲下身子,平视着他的眼睛。
“三天后,”她说,声音很低很低,低到只有乐乐能听到,“签约那天,我会做一件事。”
乐乐竖起了耳朵。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沈念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个神秘的、带着一点调皮的笑容,那是乐乐从她脸上看到过的、最不像一个受害者的笑容。
那一刻,乐乐忽然觉得,也许沈念根本就不需要他保护。她需要的只是一个推手,一个契机,一个小小的火种。而她心里那团被压抑了太久的火焰,一旦被点燃,就再也扑不灭了。
深夜,乐乐趴在狗窝里,耳朵竖着,听着夜晚的各种声响。远处有狗在叫,声音很远很远,像是从城市的另一端传来的。他听了一会儿,忽然觉得那条狗的叫声里带着一种他很熟悉的东西——不是愤怒,不是恐惧,是一种纯粹的、不受约束的、想说就说的自由。
比格的嚎叫之所以出名,不是因为难听,而是因为它们不管不顾。不管白天黑夜,不管场合气氛,不管主人是不是在开会,想叫就叫了。这种不管不顾,在人类看来是缺点,是不听话,是不懂规矩。但在乐乐看来,这是比格犬最了不起的地方——它们从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从不为自己的存在感到抱歉。
他在想,如果沈念也能学会这种不管不顾,学会不在乎顾衍之的眼光,不在乎顾家的压力,不在乎那些所谓的规矩和体面,那她该有多自由。
三天后的签约仪式上,她会怎么做?乐乐猜不到,但他知道,无论她做什么,他都会站在她这边。
不,不是站在她这边。
是跑在她前面。
8. 第 8 章
三天的时间过得比乐乐预想的快得多。
每天早上,顾衍之出门之后,沈念就会把乐乐从花园里放进来。
一人一狗躲在沈念的房间里,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只留一盏床头灯。
沈念坐在地毯上,背靠着床沿,面前摊着那本法律常识入门和婚姻财产分割手册,一页一页地翻,用荧光笔在重要的段落上画线。
乐乐趴在她旁边,脑袋搁在她的腿上,偶尔抬头看看书页上的字,但大部分字他都不认识,只能通过沈念的表情变化来猜测内容的重要程度。
他看到沈念在某些段落上停留很久,眉头微微皱起,嘴唇无声地动着,像是在默读。
有时候她会突然停下来,拿起手机搜索什么,然后盯着屏幕看很久,脸上的表情从困惑变成恍然,又从恍然变成一种说不清的复杂神色。
乐乐不知道她在查什么,但他能感觉到,她在学习,在吸收,在把自己从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受害者,变成一个什么都知道的、有准备的战士。
这三天里,沈念还做了一件事——她给顾行之打了一个电话。
电话是在第二天下午打的。沈念等顾衍之出门之后,借用了刘叔的手机——她自己的手机早被顾衍之没收了,三年了,她连一个属于自己的通讯工具都没有。
刘叔没有多问,把手机递给她的时候只说了一句“太太,别打太久”。
沈念点了点头,拿着手机回到自己的房间,关上门,把乐乐抱在膝盖上,拨出了顾行之的名片上的号码。
乐乐竖着耳朵,听到了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顾行之的声音还是那种懒洋洋的、带着一点沙哑的调子,但当他听到是沈念的时候,语气立刻变得严肃了起来。
“签约那天,顾衍之会让我到场。”沈念的声音压得很低,低到乐乐如果不把耳朵贴在她嘴边根本听不清,“他要用我当筹码,控制我爸爸。”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钟。
“你打算怎么做?”顾行之问。
沈念深吸了一口气:“我需要你帮我做一件事。”
“说。”
“签约现场,你能不能安排一个人?一个律师,或者一个记者。在我发出信号的时候,站出来。”
又是几秒钟的沉默。乐乐感觉到沈念的手指在他背上轻轻敲着,一下一下的,节奏不太均匀,暴露了她内心的紧张。
“你想现场揭发他?”顾行之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不确定,“这很冒险。你手上的证据虽然有力,但一旦打草惊蛇,他可能会销毁剩下的东西。”
“我不需要当场定他的罪。”沈念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到让乐乐觉得陌生,“我只需要让在场的人都知道他是什么人。舆论会做剩下的事。”
顾行之沉默了很久。电话那头传来纸张翻动的声音,像是在翻什么文件。
过了大概半分钟,他终于开口了:“好。我会安排一个人过去。但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不管发生什么,你不要让自己陷入危险。证据没了可以再找,机会没了可以再等,但如果你出了什么事,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沈念的手指停住了。她低头看了看乐乐,目光柔和了一些,嘴角微微弯了弯:“你放心,我不会。”
挂了电话之后,沈念把通话记录删除了,把手机还给了刘叔,然后回到房间,把乐乐抱起来,脸埋在他柔软的背毛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乐乐感觉到她的身体在微微发抖,不知道是害怕还是激动,也许两者都有。
三天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每一天,沈念都在做准备。
她练习了无数次深呼吸,练习了如何在极度紧张的情况下保持声音的稳定,练习了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说出那些她准备了很久的话。
她还给自己选了一套衣服——一件黑色的连衣裙,简洁大方,不张扬但也不卑微,是她衣柜里唯一一件顾衍之没有经手过的衣服,是她自己从商场买回来的那条围巾附带的购物袋里偷偷塞进去的。
顾衍之不知道这件事。顾衍之什么都不知道。
签约日到了。
那天早上天还没亮,乐乐就被一阵嘈杂的声音吵醒了。不是狗叫声,不是雷声,是人的声音——很多人的声音。他从狗窝里探出头,看到顾家别墅的门前停了好几辆黑色的轿车,车灯亮着,引擎低吼着。
一群穿着黑色西装的人站在门口,有的在打电话,有的在看文件,有的在互相低声交谈。
顾衍之站在最前面,今天穿了一套深灰色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带着一种志在必得的表情。
沈念从房子里走出来的时候,乐乐差点没认出她。
她穿着那件黑色的连衣裙,头发盘了起来,露出修长的脖颈和精致的锁骨。
她的脸上化了一点淡妆——不是她以前那种遮掩憔悴的浓妆,而是恰到好处的、让自己看起来精神饱满的淡妆。她的嘴唇不再是惨白的了,有了一层淡淡的豆沙色,衬得她的脸色健康了很多。
她的眼睛很亮,亮得不像一个被关了三年的人。
顾衍之看了她一眼,似乎有些意外。他的目光在沈念身上停留了一瞬,然后移开了,语气淡漠地说了一句:“上车。”
沈念没有立刻上车。
她转过身,朝花园的方向看了一眼。
乐乐正蹲在玻璃门后面,耳朵竖得直直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
沈念的嘴角微微上扬,用口型说了两个字——乐乐看懂了。
她说的是:“等我。”
然后她转身钻进了车里,车门关上了,黑色的车队一辆接一辆地驶出了大门,消失在了晨雾之中。
乐乐蹲在玻璃门后面,心脏跳得又快又重。
他想跟上去,但他知道自己不能。
今天是签约日,沈念有她自己的计划,顾行之安排了人过去,他们都不需要一条狗在场添乱。但他还是忍不住担心——沈念一个人面对顾衍之和一群陌生人,她能行吗?
他趴在玻璃门后面,把下巴搁在前爪上,眼睛盯着大门的方向,一动不动地等着。
时间过得很慢很慢。
签约仪式在市中心的一家五星级酒店举行。乐乐后来从沈念的叙述中知道了那天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转折,每一个让顾衍之脸色发白、让在场的人目瞪口呆的时刻。
但此刻,他只能趴在冰冷的玻璃门后面,想象着那个场景。
早上九点,签约仪式正式开始。
星辰传媒的创始人沈国良——沈念的父亲——坐在长桌的一侧。他比三年前苍老了很多,头发花白,脸上的皱纹像刀刻的一样深,但眼神还算清亮。
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中山装,领口别着一枚小小的金色徽章,看起来庄重而得体。
他的目光一直落在对面的顾衍之身上,那目光里没有愤怒,没有怨恨,只有一种深沉的、疲惫的悲哀。
沈念坐在顾衍之的右手边。
她的位置安排得很巧妙——既不是签约席,也不是观礼席,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个模糊地带。
她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符号,一个暗示,一个无声的威胁。她的父亲看到了她,嘴唇微微颤了颤,但什么也没说。
在场的人很多。有星辰传媒的高管,有顾氏集团的法务团队,有双方聘请的律师,还有几家媒体的记者。
顾衍之特意邀请了媒体,因为这次收购是他商业版图扩张的重要一步,需要舆论的加持。他不知道的是,这些记者里,有一个是顾行之安排的人。
签约的流程走得很顺利。
双方的代表发言,交换文件,在合同上签字,握手,微笑,拍照。一切都按照顾衍之的计划进行着,完美得像是排练过无数次。
然后,在最后一个环节——双方代表致辞——即将开始的时候,沈念站了起来。
椅子向后滑出去,发出了一声不大不小的声响,但在安静的会议厅里,这声响像是石子投入了平静的湖面,激起了层层涟漪。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了她。
顾衍之皱了皱眉,低声说:“坐下。”
沈念没有坐下。
她从手包里拿出了一张纸。
那张纸被折叠得整整齐齐,边角有些磨损,显然被反复折叠和展开过很多次。她展开那张纸,举在胸前,让在场的人都能看到。
纸上的内容是乐乐从顾衍之书房里找到的那张便签的复印件。原件她一直藏在衣柜底层的大衣口袋里,复印件是她趁刘叔不注意的时候用厨房的打印机偷偷做的。
“各位,”沈念的声音不大,但很稳,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在你们鼓掌庆祝之前,我想请你们看一看这个东西。”
顾衍之的脸色变了。他猛地站起来,伸手要去夺那张纸,但沈念往后退了一步,避开了他的手。
她的眼睛里有一种光,那种光让顾衍之的动作顿了一下——那是他从未在沈念眼中见过的光,不是恐惧,不是顺从,而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像在看一个跳梁小丑的、带着一丝怜悯的光。
“这是一张便签,”沈念的声音在会议厅里回荡着,每个字都掷地有声,“是顾衍之先生亲手写的。上面写的是——我父亲欠他三百万,以女抵债。”
会议厅里炸开了锅。窃窃私语声像潮水一样涌起,有人站了起来,有人在打电话,有人在交头接耳。记者们疯狂地按着快门,闪光灯噼里啪啦地亮成一片。
沈国良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眼眶泛红,嘴唇哆嗦着,想说点什么,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顾衍之的脸色从白变红,从红变青。
他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线,下巴的肌肉鼓得硬邦邦的。他盯着沈念,目光里的温度降到了冰点以下,那种眼神足以让任何一个正常人退缩。
但沈念没有退缩。
“三年来,我被关在顾家的别墅里,”她继续说,声音比刚才更大了一些,像是在跟整个房间宣告,“不被允许出门,不被允许工作,不被允许跟外界联系。顾衍之先生用我父亲的债务作为要挟,控制了我三年。今天,他让我出席这个签约仪式,不是因为我是他的妻子,而是因为我是控制我父亲的筹码。”
她转向她的父亲,目光柔和了一些:“爸,对不起,这三年我没有联系你,不是因为我忘了你,是因为我没有办法。”
沈国良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这位六十多岁的老人,在商场上摸爬滚打了大半辈子,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但此刻他像一个无助的孩子一样,老泪纵横,肩膀剧烈地颤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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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走向女儿,但腿软得几乎站不稳,旁边的助理连忙扶住了他。
顾衍之终于爆发了。他一掌拍在桌子上,震得桌上的水杯都跳了起来:“够了!保安!把这个女人给我带出去!”
两个穿黑色制服的保安从门口走了进来,但还没走到沈念面前,另一个人站了起来。
那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年轻男人,穿着一件深色的夹克,胸前挂着一个记者证。
他站起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注意到了他——不是因为他的外表有多出众,而是因为他的手里拿着一个录音笔,红色的指示灯亮着,说明从某个时间点开始,它一直在录音。
“我是《法制日报》的记者,”他说,声音不大,但所有人都听到了,“顾衍之先生,关于沈念女士刚才提到的‘以女抵债’和‘非法拘禁’,您有什么要回应的吗?”
会议厅里安静了整整两秒钟。
然后,像决堤的洪水一样,所有的声音一起涌了出来。记者们蜂拥而上,话筒和录音笔像森林一样伸向顾衍之。
闪光灯连成了一片白茫茫的光,照得人睁不开眼。有人在喊“顾先生请回应”,有人在问“沈女士说的是真的吗”,有人在打电话通知主编“有大新闻”。
顾衍之的保镖们冲了进来,推开记者,护着顾衍之往门口走。顾衍之的西装被扯歪了,领带甩到了肩膀后面,头发也乱了,脸上带着一种从未有过的狼狈和慌乱。
他在保镖的簇拥下挤出了会议厅的门,临走前回头看了沈念一眼,那一眼里的东西,沈念后来告诉乐乐,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那不是愤怒,不是仇恨,而是一种深深的、不可置信的震惊。
他不相信沈念会反抗,他不相信沈念敢反抗,他不相信这个被他关了三年、欺负了三年、以为已经完全驯服的女人,会在最关键的时刻给他最致命的一击。
他不相信,但事情已经发生了。
沈念站在原地,看着顾衍之狼狈离去的背影,手里的那张便签慢慢垂了下来。
她的脸上没有胜利的喜悦,没有复仇的快感,只有一种深深的、沉甸甸的疲惫。她的腿在发抖,她的手在发抖,她的整个人都在发抖。
但她没有倒下,因为她知道,如果她现在倒下,一切就都白费了。
沈国良终于走到了女儿面前。
他伸出颤抖的手,轻轻地握住了沈念的手。那双布满老茧和老年斑的手,跟沈念苍白纤细的手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父女俩对视了很久,谁都没有说话,但眼神里说尽了一切。
记者们围了上来,但这次不是追问,而是默默地拍照。他们看到了一个父亲和一个女儿在暴风雨的中心相拥,看到了沈念终于忍不住哭出来的样子,看到了沈国良像哄小孩一样拍着女儿的背,嘴里念叨着“没事了,爸爸在,没事了”。
乐乐当然不知道这一切。
他当时正趴在顾家别墅的玻璃门后面,下巴搁在前爪上,耳朵垂在两边,眼睛死死地盯着大门的方向。他已经在这个姿势里保持了将近四个小时,期间刘叔过来喂了他两次,他都只是闻了闻,一口没吃。
他的心跳一直很快,快到他自己都觉得不正常。
他的耳朵时不时地转动一下,捕捉着远处传来的任何声响。
他听到了汽车引擎的声音,但不是顾衍之那辆车的声音。
他听到了远处警笛的声音,但很快就远去了。
他听到了鸟叫、风声、树叶摩擦的声音,唯独没有听到他等待的那个声音。
直到下午两点多,一辆黑色的出租车停在了别墅门口。
车门开了,沈念走了下来。
她的头发有些散了,脸上的妆也花了一些,眼睛红红的,看起来哭了很久。
但她的脊背是直的,步子是有力的,脸上的表情是轻松的——一种很久很久没有出现过的轻松。
乐乐从玻璃门后面猛地站起来,尾巴摇得几乎要飞起来,嘴里发出呜呜呜的、带着哭腔的叫声。他用爪子扒拉着玻璃门,指甲在玻璃上刮出刺耳的声音。
沈念走到玻璃门前,蹲下来,隔着玻璃看着乐乐。
她笑了。
那是一个真正的、发自内心的、没有任何阴霾的笑容。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成了月牙形,脸颊上出现两个浅浅的酒窝,整个人看起来年轻了好几岁,像是从灰蒙蒙的画框里走出来的彩色照片。
她打开玻璃门,乐乐像一颗白色的炮弹一样冲了出去,直接撞进了她的怀里。
他的尾巴摇成了一个模糊的圆圈,舌头不停地舔着沈念的手和脸,嘴里发出各种呜哩哇啦的声音,像是在说:你终于回来了,你没事吧,发生了什么,快告诉我。
沈念抱着他,下巴搁在他的头顶上,轻轻地说:“没事了,乐乐。没事了。”
乐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不需要知道。因为他闻到了沈念身上的一种新的味道——不是眼泪的咸味,不是恐惧的酸味,而是一种干净的、新鲜的、像是刚下过雨之后空气的味道。
那是自由的味道。
他停止了舔舐,安静地窝在沈念的怀里,尾巴轻轻地、一下一下地摇着。
暴风雨还没过去,他知道。
但至少,第一场仗,他们打赢了。
9. 第 9 章
消息传得比乐乐想象的快得多。
当天晚上,沈念在签约仪式上揭露顾衍之的视频就在各个平台上疯传了。视频是从不同角度拍摄的,有记者拍的,有参会者用手机拍的,还有会议厅的监控画面被人匿名传到了网上。画面虽然有的抖有的糊,但沈念的声音清清楚楚,顾衍之的脸色也清清楚楚。
乐乐趴在沈念房间的地毯上,看着沈念用刘叔的手机刷着各个网站和APP。屏幕的蓝光映在她脸上,让她的表情看起来忽明忽暗。她看得很快,拇指不停地往上划,但每次划到一个新的页面,内容都差不多——热搜第一是“顾氏集团总裁非法拘禁”,第二是“以女抵债”,第三是“星辰传媒收购案惊天逆转”。
评论区的数字跳得飞快,每分钟都在增加。乐乐凑过去看了一眼,大部分评论都在骂顾衍之,也有人在担心沈念的安危,还有人在呼吁司法机关介入。当然也有一些质疑的声音,说沈念是“炒作”“想分财产”“背后有人指使”,但这类评论一出现就被淹没了,像石子扔进了大海,连个水花都溅不起来。
沈念看了一会儿,把手机扣在了地毯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明天会更乱的。”她说,语气里没有恐惧,只有一种平静的、接受了事实的坦然。
乐乐用鼻子拱了拱她的手,她低头看了他一眼,笑了笑,伸手摸了摸他的头。
那天晚上顾衍之没有回来。
这是乐乐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次遇到顾衍之夜不归宿的情况。刘叔在走廊里来回走了好几趟,给顾衍之打了七八个电话,一开始是无人接听,后来直接关机了。刘叔的脸色很难看,但他在沈念面前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地让厨房准备了晚饭,送到沈念的房间。
沈念吃了晚饭,洗了澡,换了睡衣,像往常一样坐在床上看书。但乐乐注意到,她翻页的速度很慢很慢,一页纸要看好几分钟,目光虽然落在书上,但显然没有在阅读。她在想事情,在想明天会发生什么,在想接下来该怎么做。
乐乐趴在她脚边,耳朵竖着,捕捉着房子里的每一个声音。他听到刘叔在走廊里打电话,声音压得很低,但乐乐还是听到了一些片段——“先生还没联系上”“太太在房间里”“不知道明天会不会有记者来”。他还听到佣人们在厨房里小声议论,有人说“没想到顾先生是这样的人”,有人说“太太这三年太苦了”,还有人说“我们会不会也受牵连”。
凌晨一点多,沈念终于关了灯。乐乐在黑暗中睁着眼睛,听到她的呼吸声不太均匀,翻身的频率很高,显然没有睡着。他悄悄地爬上了床,把身体蜷成一个圆球,贴着她的后背。沈念的手伸过来,搭在他的背上,手指轻轻地、无意识地挠着他的毛。
她的呼吸渐渐平稳了下来。
第二天早上,顾家别墅的门口被记者围得水泄不通。
乐乐是被外面的嘈杂声吵醒的。他从沈念的床上跳下来,跑到窗边,用后腿站起来,前爪搭在窗台上往外看。这一看不要紧,他的眼睛瞪得圆溜溜的,嘴巴微微张开,露出了一个类似于震惊的表情。
别墅的大门外至少停了十几辆车,有电视台的转播车,有报社的采访车,还有几辆不知道从哪儿来的私家车。几十个人挤在大门口,有的扛着摄像机,有的举着话筒,有的拿着相机在拍。铁门关得严严实实的,但那些人的声音还是从门缝里、从围墙上面、从任何一个可能的缝隙里钻了进来。
“顾太太!请出来说几句!”
“沈女士!您对顾衍之先生昨天的回应有什么看法?”
“请问您接下来会采取法律行动吗?”
乐乐缩了缩脖子,从窗台上跳下来,跑回沈念脚边。沈念已经醒了,正坐在床边,头发乱蓬蓬的,眼睛还有些肿,但表情很平静。她听到了窗外的喊声,但没有起身去看,只是伸手把乐乐抱了起来。
“会有更多的人来的。”她轻声说,像是在跟乐乐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今天来的只是记者。明天可能就有警察了。后天可能就有顾家的人来找我谈判。”
乐乐用舌头舔了舔她的手背,尾巴摇了摇。
刘叔敲门进来的时候,手里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早餐——一碗白粥、两个小菜、一个水煮蛋,还有一小碟切好的水果。他把托盘放在床头柜上,犹豫了一下,低声说:“太太,外面来了很多记者。我已经让保安加强警戒了,但恐怕他们不会轻易离开。”
沈念点了点头:“我知道了,谢谢你,刘叔。”
刘叔没有立刻走。他站在床边,双手交握在身前,嘴唇动了动,像是有话要说但又不知道该不该说。沈念看出了他的犹豫,主动问了一句:“怎么了?”
“太太,”刘叔的声音压得很低很低,“我在顾家干了二十年,有些事我虽然不是全部知道,但也看到了一些。如果您需要我作证,我愿意。”
沈念愣住了。她抬起头看着刘叔,刘叔的眼神很真诚,没有一丝闪躲。这个在顾家工作了二十年的老管家,这个在顾衍之面前永远弯腰低头、毕恭毕敬的老人,在这一刻挺直了脊背,主动伸出了手。
“谢谢你,刘叔。”沈念的声音有些发颤,“如果有需要,我会找你的。”
刘叔点了点头,转身出去了。门关上的那一刻,乐乐看到他的肩膀微微抖了一下,像是在压抑着什么情绪。他想,也许刘叔这些年看到的事情比任何人都多,也许他早就想替沈念做点什么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一直不敢。现在机会来了,他终于可以把自己看到的东西说出来了。
早餐后不久,沈念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是顾行之打来的,用的是一部新手机——沈念自己买的,昨天从酒店回来的路上顺便买的。她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通讯工具,不用再借刘叔的手机了。
乐乐竖着耳朵,听到了顾行之的声音。今天他的声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严肃,没有了那种懒洋洋的调子,每个字都说得又快又准,像在法庭上做陈述。
“警察已经立案了。”顾行之说,“非法拘禁的案子,还有商业欺诈。两个案子并案调查,检方非常重视。”
沈念的手指攥紧了手机,指节泛白:“这么快?”
“不快了。你昨天在签约仪式上说的那些话,视频在网上传开之后,有至少十几个人打了报警电话。有些人是你根本不认识的陌生人,他们看了视频之后自发的。还有人主动提供了线索,说知道顾衍之其他的违法行为。”
沈念沉默了几秒钟,声音有些哽咽:“所以我不是一个人。”
“你从来就不是一个人。”顾行之的声音也柔和了一些,“很多人一直在看着,只是之前没有人站出来。你是第一个,你站出来之后,其他人就不怕了。”
乐乐趴在地毯上,耳朵半竖着,尾巴不自觉地摇了摇。他想起了一个词——多米诺骨牌。沈念是第一块倒下的骨牌,她的倒下引发了连锁反应,一块接一块,一块推一块,直到所有的骨牌都倒下。这不是她一个人的战斗,这是一场由她点燃、由无数人共同参与的战斗。
挂了电话之后,沈念在房间里来回走了好几圈,步子很快,像是在消耗某种多余的能量。乐乐蹲在地毯上,脑袋跟着她的步子转来转去,转得脖子都酸了。
“乐乐,”沈念突然停下来,低头看着他,“我需要做一件事。”
乐乐歪着脑袋看她。
“我要去找那些跟我一样的人。”沈念的目光变得深远起来,像是在看着某个很远很远的地方,“顾衍之欺负过的人不止我一个。他的员工,他的合作伙伴,他的竞争对手,甚至他的家人。我要找到他们,让他们站出来。”
乐乐站起来,尾巴摇得像个小风扇。他想说:好主意,我跟你一起去。但他说不出来,只能用尾巴表达自己的兴奋。
沈念蹲下来,双手捧着乐乐的脸,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你愿意跟我一起吗?”
乐乐伸出舌头,在她的鼻尖上舔了一下。
沈念笑了,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形。
接下来的几天,沈念几乎没有合过眼。
她每天都在打电话、发邮件、见人。她在顾行之的帮助下,联系到了顾衍之以前的一些员工——那些被无故解雇的、被克扣工资的、被威胁封口的。她联系到了顾衍之的商业伙伴——那些在合作中被坑害的、被强行吞并的、被逼得走投无路的。她还联系到了顾衍之的前女友——那些被他伤害过、抛弃过、恐吓过的女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个故事都比上一个更让人心寒。
一个前员工说,顾衍之曾经逼他在一份假合同上签字,他不签,第二天就被开除了,连遣散费都没给。
一个供应商说,顾衍之欠了他两年的货款,他去要债,被顾衍之的保镖打了一顿,扔出了大门。
一个女人说,她跟顾衍之交往了半年,分手的时候顾衍之威胁她说“你要是敢说出去,我让你在这个城市混不下去”。
乐乐跟着沈念去了好几次这样的见面。他蹲在沈念的膝盖上,或者趴在她脚边,听着那些人的讲述,看着他们流泪、愤怒、颤抖。有些人在讲述的时候会看他一眼,然后露出一个小小的笑容,伸手摸摸他的头。他们大概觉得这条狗很乖、很安静,是个好的倾听者。他们不知道,这条狗的项圈里曾经藏着一个U盘,而那个U盘里的内容,是这一切的开始。
顾衍之一直没有回家。
乐乐不知道他躲在哪里,但他能感觉到,顾衍之的处境越来越糟了。网上的舆论一边倒地谴责他,媒体的报道从“疑似”变成了“证实”,警方的调查从“初步了解”变成了“正式立案”。顾氏集团的股价暴跌,几个大客户宣布终止合作,董事会召开了紧急会议,据说在讨论要不要撤掉顾衍之的CEO职务。
一切都在坍塌,像一座建在沙子上的城堡,潮水一来,就轰然倒塌了。
但乐乐知道,事情还没有结束。顾衍之不是一个会轻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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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输的人,他一定在某个地方谋划着什么,一定在想办法翻盘。也许是销毁证据,也许是转移资产,也许是找人顶罪。他有钱,有关系,有手段,他不是一个会乖乖束手就擒的人。
乐乐趴在沈念房间的窗台上,看着窗外的夜色。远处的城市灯火通明,像一片倒扣在地上的星空。他不知道顾衍之在这片星空的哪个角落,但他知道,只要顾衍之还在外面,沈念就还没有真正安全。
他必须做点什么。
他又想起了那个藏在顾衍之主卧床底下的旧U盘。那个U盘一直没有机会取出来,顾衍之回来之后,他进不去主卧,也不敢贸然行动。但现在顾衍之不在了,主卧空着,也许这是个机会。
他看了一眼沈念——她正坐在书桌前,对着一堆文件埋头写着什么,眉头微皱,表情专注,完全没有注意到乐乐在看她。
乐乐悄悄地跳下窗台,无声无息地走出了房间。走廊里很安静,佣人们都已经休息了,只有壁灯发出昏黄的光。他轻车熟路地上了二楼,来到主卧门前。门没有锁——大概是因为顾衍之不在了,没有人想到要锁门。
他推开门,钻了进去。
房间里有一股淡淡的、残留的古龙水味道,是顾衍之常用的那种。乐乐皱了皱鼻子,不太喜欢这个味道。他钻到床底下,用鼻子拱了拱地毯的边缘,很快就找到了那个被他塞进去的旧U盘。U盘还在,原封未动,上面落了一层薄薄的灰。
乐乐叼起U盘,从床底下退出来。他本来想直接离开,但目光扫过床头柜的时候,忽然停住了。
床头柜上放着一部手机。
那不是顾衍之常用的那部——那部手机他随身带着,不可能留在家里。这是一部旧手机,屏幕有些划痕,充电线还插在上面,指示灯亮着绿色的光,说明它已经充满了电。
乐乐犹豫了一下,跳上床头柜,用鼻子拱了拱手机。屏幕亮了,上面显示着一条未发送的短信。乐乐凑近了看,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
短信的内容很短,但每一个字都像针一样扎进了乐乐的眼睛里。
“把沈念带过来。不管用什么方法。”
收件人的名字他没有看清,也不需要看清。他只知道一件事——顾衍之在策划什么,而这件事跟沈念有关。他不是要逃跑,不是要躲藏,他是在准备反击。而他的反击,第一个目标就是沈念。
乐乐把手机放回了原处,叼着U盘从主卧退了出来。他的心跳很快,快到他觉得自己的胸腔快要装不下了。他小跑着下了楼梯,穿过走廊,回到沈念的房间。沈念还在书桌前写着什么,听到门响抬起头,看到乐乐嘴里叼着一个银色的东西,愣了一下。
“这是什么?”她放下笔,走过来,从乐乐嘴里取出了U盘。
乐乐跳上她的书桌,用爪子扒拉着那堆文件,把一叠纸扒到了地上。沈念看着他,眉头皱了起来,但很快,她的表情从困惑变成了理解。
“你是说,这个U盘里有什么重要的东西?”
乐乐摇了摇尾巴。
沈念拿起U盘,看了看,又看了看乐乐认真的眼神,深吸了一口气。她把U盘插进了电脑的USB接口,打开了文件夹。
文件夹里的内容比她想象的要丰富得多。有顾衍之过去五年来的财务记录,有他跟各种人的往来邮件,有一些合同的扫描件,还有一些——她不想看到但不得不看的——关于她自己的文件。她的行踪记录,她的通话记录,她的社交关系分析。顾衍之派人调查了她的一切,从她喜欢吃什么早餐到她的生理周期,事无巨细,全部记录在案。
沈念盯着屏幕上那些密密麻麻的数据,手指在鼠标上微微颤抖。她不是害怕,她是在愤怒。这种被扒光了放在显微镜下观察的感觉,比被关在房间里更让人恶心。关在房间里至少还有隐私,至少还有一些属于自己的东西。而这份文件告诉她,她连最后那一点隐私都没有了。
她关掉了文件,拔出了U盘,把它跟那张便签、那把钥匙放在了一起。三样东西,三件证据,三块压在顾衍之身上的石头。
乐乐趴在她脚边,尾巴轻轻地摇着。他想告诉沈念那部手机上的短信,但他没有办法。他只能等,等沈念自己去发现,或者等那个短信里的计划自己暴露出来。
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暴风雨还远远没有结束,而最猛烈的部分,可能还没有到来。
窗外的夜风忽然大了起来,吹得树枝哗哗作响。远处有什么东西在风中摇晃,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像是在预告着什么。
乐乐把耳朵贴在了头皮上,闭上了眼睛。
他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但有一件事他很确定——不管发生什么,他会挡在沈念前面。
这是他的选择,不是系统的任务,不是剧情的要求,是他自己的、发自内心的选择。
比格犬一旦认定了要保护的人,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这一点,顾衍之很快就会知道。
10. 第 10 章
那条短信像一根刺一样扎在乐乐的心里,拔不出来,也咽不下去。
他把手机放回了原处,没有动它,也没有告诉沈念。不是不想说,是真的说不出来。
他只是一条狗,没有人类的语言,没有办法告诉沈念“我在顾衍之的床头柜上看到了一条可怕的短信”。
他试过用爪子在地上划字,但爪子在光滑的地板上只能留下几道浅浅的印痕,歪歪扭扭的,连他自己都认不出来。他试过叼着笔在纸上写,但笔杆太滑,他的嘴巴又不够灵活,咬了半天只画出了一团谁也看不懂的墨迹。
最后他放弃了。他只能等,等那个短信里的计划自己浮出水面,等他抓到更确切的证据,等一个合适的时机。
但这种等待是最折磨人的。
签约仪式后的第五天,事情有了新的变化。
那天下午,沈念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电话那头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听起来三十多岁,语速很快,带着一种压抑不住的激动。
“沈念女士吗?我叫周敏,是顾衍之前公司的财务主管。我手里有一些东西,我想你应该看看。”
沈念把手机开了免提,让乐乐也能听到。乐乐竖起了耳朵,整个身体都绷紧了。
周敏说,她在顾氏集团工作了六年,亲眼目睹了顾衍之做过的很多事情。做假账、贿赂官员、威胁竞争对手、压榨供应商。她手里有账目副本、邮件截图、录音文件,每一个都有时间、有地点、有人证物证,铁证如山。她一直不敢拿出来,因为顾衍之威胁过她,说如果她敢泄露公司机密,就让她“在这个行业永远混不下去”。但现在不一样了,网上铺天盖地都是顾衍之的新闻,警方已经立案了,她觉得自己安全了,可以把真相说出来了。
“我明天去市局做笔录,”周敏说,“你如果有时间,可以一起来。有些东西,我想当面交给你。”
沈念答应了。挂了电话之后,她坐在椅子上,双手交握在膝盖上,沉默了很久。乐乐趴在她脚边,尾巴轻轻地摇着,他能感觉到沈念的紧张——她的脚趾在拖鞋里不停地蜷缩和伸展,这是她紧张时的小动作,乐乐早就发现了。
“越来越多的人站出来了。”沈念终于开口了,声音轻轻的,像是在跟自己确认这个事实,“越来越多的人愿意作证了。”
乐乐抬起头,用鼻子蹭了蹭她的小腿。沈念弯腰把他抱起来,脸埋在他柔软的背毛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第二天,沈念带着乐乐去了市公安局。
这是乐乐第一次进公安局。大楼很气派,门口挂着国徽,台阶又宽又高,走上去的时候有一种很庄严的感觉。沈念穿着一件深色的风衣,头发扎成了低马尾,脸上的妆很淡,看起来干练而沉稳。她把乐乐装在帆布包里,只留出一条小缝让他透气。门口的保安看了一眼包,问了一句“里面是什么”,沈念说“小狗”,保安犹豫了一下,还是放行了。
接待大厅里人很多,有来报案的,有来咨询的,有来送材料的。沈念在前台登记了身份和来意,等了大概二十分钟,一个穿警服的年轻女警走过来,把她带进了一间询问室。
乐乐从帆布包里探出头,快速地扫了一眼房间。不大,一张桌子,三把椅子,墙上挂着一面国旗,角落里有一个摄像头,红色的指示灯亮着,说明它在工作。桌子上放着一台电脑、一个打印机和几摞文件。
周敏已经在房间里等着了。她是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的女人,圆脸,短发,穿着简单的毛衣和牛仔裤,看起来就像是公司里最不起眼的那种员工。但她的眼睛很亮,说话的时候目光直视着对方,没有一丝闪躲。
沈念和周敏握了握手,在桌子的两侧坐了下来。乐乐从包里跳出来,蹲在沈念脚边,竖起耳朵,准备听每一个字。
周敏带来的东西比乐乐想象的要多得多。她从一个大信封里倒出了一摞文件,厚厚的一大叠,少说也有上百页。有财务报表,有银行流水,有合同复印件,还有几张光盘。她一边翻一边解释,语速很快,但条理非常清晰,显然在来之前做了充分的准备。
“这是二零一九年的账目,虚增收入大概有八千万。”她翻到其中一页,指着一行数字,“这是二零二零年的,虚增一亿两千万。二零二一年更多,差不多两个亿。每一笔都有对应的合同和发票,但那些合同大部分是假的,签合同的那些公司有一半是空壳。”
沈念翻着那些文件,手指在纸张上轻轻滑动,表情越来越严肃。
“这些只是冰山一角,”周敏说,声音有些发颤,但语气很坚定,“顾衍之做事很小心,他不会在明面上留下太大的把柄。但他的把柄都在暗处,需要有人把这些暗处的东西翻出来。我在公司待了六年,我知道那些暗处在哪里。”
女警在旁边做记录,键盘敲得噼里啪啦响。乐乐注意到,她的表情从一开始的例行公事变成了全神贯注,偶尔会打断问几个问题,每一个问题都问得很专业、很刁钻。周敏对答如流,每一个问题都能给出明确的答案,有的甚至能说出具体的日期和金额。
询问持续了将近两个小时。结束时,女警关掉了录音设备,站起来,跟沈念和周敏握了握手。她看着沈念,目光里有一种复杂的情绪,里面有同情,有敬佩,还有一丝丝的愤怒——一种职业性的、被压抑的愤怒。
“沈女士,谢谢你愿意站出来。你提供的这些信息对我们很有帮助。”她顿了顿,压低了一点声音,“另外,我想提醒你注意安全。顾衍之目前还没有到案,虽然我们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你还是要多加小心。”
沈念点了点头,抱起乐乐,走出了询问室。
从公安局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街灯一盏接一盏地亮起来,橘黄色的光在深蓝色的天幕下显得格外温暖。沈念站在台阶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冷空气灌进肺里,让她打了个哆嗦。她把乐乐抱得更紧了一些,下巴搁在他的头顶上。
“越来越多的证据了。”她轻声说,“越来越多的石头压在他身上。”
乐乐用舌头舔了舔她的下巴,尾巴摇了摇。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在他们收集证据的同时,另一个人也在行动。
那个人叫陈志远。
陈志远是顾衍之的助理,跟了顾衍之八年。八年来,他替顾衍之处理过无数见不得光的事情——送过礼,传过话,摆平过事,也恐吓过人。他是顾衍之最信任的人之一,也是知道顾衍之最多秘密的人。
此刻,他正坐在一间灯光昏暗的茶馆里,面前放着一杯已经凉透了的龙井。他对面坐着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穿着一件深色的夹克,戴着一顶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但陈志远认得他——他叫赵国强,是顾衍之的舅舅,也是顾氏集团的元老之一。顾衍之的父亲在世的时候,赵国强就是公司的二把手,手里掌握着大量的资源和关系。
“志远,”赵国强端起茶杯,没有喝,只是放在手里转着,“衍之现在的情况,你也看到了。网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先不说真假,光是舆论这一块,就已经让公司损失了好几个亿。董事会那边已经有人提议要撤他的职,要不是我压着,他现在已经出局了。”
陈志远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我找你来,是想让你帮我做一件事。”赵国强放下茶杯,身体前倾,声音压得很低很低,“衍之现在被盯得很紧,很多事情他不方便出面。但我可以。我需要你帮我找到沈念手里的那些证据,能销毁的销毁,不能销毁的想办法让它变成无效证据。”
陈志远的手指在茶杯上轻轻敲了敲,发出细微的叮叮声。他的表情没有变化,但他的内心在剧烈地翻腾。他知道沈念手里的那些证据意味着什么——那些东西一旦被法庭采纳,顾衍之至少要在里面待上十年。而他作为顾衍之的助理,作为那些事情的参与者,他也逃不掉。
“赵总,”陈志远开口了,声音有些沙哑,“沈念手里的东西,有一部分是从顾总的书房和卧室里拿走的。但还有一部分,是从别的渠道来的。我怀疑有人在背后帮她。”
“谁?”
“我不确定。但我查到了一些线索。沈念最近跟一个人有联系,这个人——”陈志远顿了一下,像是在犹豫要不要说出口,“是顾总的哥哥。”
赵国强的眼睛猛地眯了起来。他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两下,节奏很慢,每一下都敲得很重。
“顾行之。”他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声音里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像是愤怒,又像是无奈。
“对。”
赵国强沉默了很久。茶馆里很安静,只有隔壁桌传来的轻微的麻将碰撞声,哗啦哗啦的,在安静的空气里显得格外刺耳。
“行之这孩子,”赵国强终于开口了,声音比刚才低了很多,像是怕被什么人听到似的,“从小就跟他弟弟不一样。他爸在世的时候就说过,行之太正了,正得不像顾家的人。他学法律,当律师,本来是想帮家里的,但后来他发现家里的事情有太多他帮不了、也不该帮的东西。”
他端起茶杯,终于喝了一口。茶水已经凉透了,他皱了皱眉,把杯子放下了。
“如果他真的站在沈念那边,事情就复杂了。行之手里掌握的东西,比沈念多得多。他是顾家的人,他知道顾家所有的秘密。”
陈志远的心沉了下去。他本来以为这只是一场简单的“对付一个女人”的游戏,但现在他发现,这个游戏的复杂程度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对手不是沈念,不是那条狗,而是顾行之——一个在法律行业摸爬滚打了十年的律师,一个比顾衍之更聪明、更冷静、更有耐心的人。
“赵总,那我们怎么办?”
赵国强站起身,把帽檐又往下压了压。他走到陈志远身边,俯下身子,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声音很低很低,低到连空气都几乎不震动。
陈志远听完之后,脸色变得很难看。他的嘴唇哆嗦了一下,像是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
赵国强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走出了茶馆。门在他身后关上的那一刻,一阵冷风灌了进来,吹得桌上的茶杯都晃了一下。陈志远坐在原地,盯着面前那杯凉透了的龙井,久久没有动。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茶馆对面的马路上,一条白色的比格犬正蹲在花坛后面,耳朵竖得笔直,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茶馆的门口。
乐乐是跟踪陈志远来的。
事情要从今天早上说起。顾衍之不在了,但顾家别墅外面的记者一直没有散。乐乐每天都会在花园里转悠,假装在闻花、追蝴蝶、刨土,实际上他的眼睛一直在观察来来往往的每一个人。今天早上,他发现了一个陌生的面孔——一个穿着深色外套的男人,站在马路对面的树荫下,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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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一份报纸,但目光一直盯着别墅的方向。他在那里站了将近一个小时,然后上了一辆黑色的轿车离开了。
乐乐记住了那辆车的车牌号,记住了那个男人的脸,还记住了他身上那股淡淡的味道——烟草和古龙水的混合气味。他趁着沈念不注意,从花园的缝隙里钻了出去,沿着那辆车离开的方向一路追踪。他的鼻子虽然比不上专业的追踪犬,但作为一条比格,他的嗅觉在同体型犬种里是数一数二的。他追了大概二十分钟,终于在一条小巷子里找到了那辆车。
然后他看到了陈志远下车,走进了那家茶馆。
乐乐蹲在花坛后面,一动不动地观察着。他看到了陈志远和赵国强在茶馆里交谈,看到了赵国强的帽檐压得很低很低,看到了两人凑近说话的神秘姿态,看到了陈志远听完赵国强的话之后变得难看的脸色。
他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他知道,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赵国强从茶馆出来的时候,乐乐把脸埋进了花坛的草丛里,只露出一只眼睛。赵国强从他身边走过的时候,乐乐闻到了他身上的一种很特别的味道——不是烟草,不是古龙水,而是一种更复杂的、带着金属气息的味道。乐乐说不上来那是什么味道,但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人很危险。
赵国强走远之后,陈志远也从茶馆里出来了。他的步子很慢,低着头,像是在想什么心事。乐乐从花坛后面钻出来,悄无声息地跟在他身后,保持着大约二十米的距离。他跟着陈志远穿过两条马路,拐进了一条窄巷子,最后来到了一栋老旧居民楼的门口。
陈志远上了楼,乐乐蹲在楼下,记住了地址。
然后他转身跑了回去。
跑回顾家别墅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他从缝隙里钻回花园,抖了抖身上的土,跑进房子里找沈念。沈念正在客厅里跟顾行之通电话,看到乐乐浑身是土地跑进来,皱了皱眉,但没有打断通话。乐乐蹲在她脚边,喘着粗气,舌头伸得老长。
等沈念挂了电话,她弯腰摸了摸乐乐的头:“你跑哪儿去了?浑身都是土。”
乐乐当然不能回答。他只能用脑袋蹭了蹭沈念的手,然后跑到她的书桌前,用爪子扒拉着桌上的地图。沈念走过来,看着乐乐在地图上用爪子点来点去,一开始没看懂,但很快,她的表情变了。
乐乐点的地方,是陈志远上楼的那栋居民楼的位置。
“你看到了什么?”沈念的声音压得很低。
乐乐用鼻子拱了拱地图上茶馆的位置,又拱了拱居民楼的位置,然后抬起头,用一种非常认真的眼神看着沈念。
沈念盯着地图看了很久。她的手指在地图上轻轻划过,从茶馆到居民楼,从居民楼到顾家别墅。她的大脑在飞速运转,把所有零散的线索串联在一起——顾衍之的失踪、那些突然出现的记者、今天早上那个陌生男人的窥探,以及乐乐身上那些不属于花园的泥土。
“有人在监视我们。”沈念说,不是在问乐乐,而是在跟自己确认。
乐乐摇了摇尾巴。
“而且不止一个人。”
尾巴摇得更欢了。
沈念深吸了一口气,站起身,走到窗前,拉开了窗帘的一角往外看。外面很安静,路灯亮着,街道上空无一人。但她知道,在那些看不见的角落里,有人在盯着这栋房子,在盯着她,在盯着乐乐。
她放下窗帘,转过身,目光落在了乐乐身上。那条脏兮兮的、浑身是土的小白狗蹲在地毯上,耳朵垂在两边,眼睛又大又圆,看起来又傻又可爱。但沈念知道,这条狗不傻。这条狗比她认识的很多人都要聪明,都要勇敢。
“谢谢你,乐乐。”她蹲下来,双手捧着他的脸,在他的额头上轻轻亲了一下。
乐乐愣住了。这是他穿进这本书之后,第一次被亲。他的尾巴不自觉地摇了起来,越摇越快,最后摇成了一个模糊的白色圆圈。
他想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但他能做的只有舔了舔沈念的鼻子,然后趴下来,把下巴搁在她的膝盖上,闭上眼睛。
他在想,那个叫陈志远的男人,那个叫赵国强的男人,他们到底在谋划什么。他们要找沈念手里的证据,要销毁,要让它变成无效的。这说明他们不怕法律,不怕证据,不怕沈念。他们怕的只有一件事——怕这些证据被太多人看到,怕真相被太多人知道。
所以,解决的办法很简单。
让更多的人看到。
乐乐睁开眼睛,尾巴又摇了摇。
他有了一个主意。一个很大胆的、很冒险的、可能会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主意。
但现在还不是时候。他需要等,需要准备,需要找到合适的时机。
在那之前,他要做的就是保护好沈念,保护好那些证据,保护好自己。
窗外的夜色越来越浓,路灯的光在黑暗中显得格外孤独。乐乐竖起耳朵,听着夜里的各种声响。远处有狗在叫,近处有虫子在鸣,风从窗户的缝隙里钻进来,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像是什么人在低声哭泣。
他翻了个身,把鼻子埋进尾巴里,闭上了眼睛。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新的一天,会有新的挑战,新的危险,新的机会。
而他,一条比格犬,一条成精的、会开门的、会偷U盘的、会保护人的比格犬,会做好所有的准备。
11. 第 11 章
接下来的两天,乐乐几乎没有合过眼。
不是不困,是不敢睡。自从在茶馆外面偷听到陈志远和赵国强的密谈之后,他就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对方要动手了。不是在法庭上,不是在媒体上,而是用一种更直接、更粗暴的方式。那条短信上写的“把沈念带过来,不管用什么方法”,像一句咒语一样在他脑子里反复回响,怎么都甩不掉。
他把自己的活动时间完全调成了夜间模式。白天沈念出门办事的时候,他就趴在别墅的各个出入口附近,耳朵竖得笔直,像两个雷达一样扫描着周围的一切声响。晚上沈念回房间休息之后,他就在整栋房子里巡逻,从一楼到二楼,从客厅到厨房,从侧门到后门,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
刘叔看到他半夜在走廊里溜达,以为他是饿了,端了一碗狗粮放在他面前。乐乐闻了闻,没吃,继续巡逻。刘叔摇了摇头,嘟囔了一句“这条狗最近不太对劲”,转身回房间了。
乐乐不在乎别人觉得他不对劲。他知道自己是对的。
事实证明,他的直觉没有骗他。
第三天凌晨两点多,乐乐正在二楼的走廊里巡逻,忽然听到了一个不该出现的声音。那声音很轻很轻,轻到如果不是他把耳朵竖到了最大限度根本不会注意到——是金属摩擦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在撬锁。
乐乐的耳朵猛地转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侧门。有人在撬侧门。
他放轻了脚步,像一道白色的影子一样滑下了楼梯,穿过走廊,来到了侧门附近。他没有靠近,而是躲在走廊拐角处的一个大花盆后面,只露出半个脑袋。
月光从侧门上方的玻璃窗照进来,在地上投下一片银白色的光斑。在那片光斑里,乐乐看到了一个黑色的影子——一个男人,穿着一身深色的衣服,脸上戴着口罩,手里拿着一根细长的金属工具,正在侧门的锁孔里来回拨动。他的动作很熟练,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
乐乐的心跳加快了,但他没有动。他在等,等那个男人把门撬开,等他走进来,等他暴露更多的信息。
“咔哒”一声轻响,锁开了。
男人小心翼翼地把门推开一条缝,侧身挤了进来。他的动作很轻很慢,每一步都踩得很谨慎,像是在躲避什么看不见的危险。他进屋之后没有急着行动,而是在门口站了几秒钟,等眼睛适应了室内的光线,然后开始四处打量。
他的目光扫过了走廊,扫过了客厅,扫过了楼梯。当他的目光扫过走廊拐角处的花盆时,乐乐把脑袋缩了回去,身体紧紧地贴着地面,连呼吸都屏住了。
男人没有发现他。
他开始移动了。他的目标很明确——楼梯。他上了楼梯,脚步声轻得像猫一样,一级一级地往上爬,很快就消失在了二楼的方向。
乐乐从花盆后面钻出来,无声无息地跟了上去。他的爪垫踩在木质楼梯上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比那个男人的脚步声还要轻。他上了二楼,看到那个男人正在一个一个地推门,像是在找什么东西。
主卧的门被他推开了,他进去转了一圈,很快就出来了。然后是书房,他在书房里待了将近十分钟。乐乐蹲在走廊的拐角处,耳朵竖着,听到书房里传来细微的翻动声——抽屉被拉开的声音,纸张被翻动的声音,柜门被打开又关上的声音。
他在找证据。
乐乐的心沉了下去。这些人不是在找沈念,至少今晚不是。他们是在找那些证据——U盘、文件、合同、账目。他们要赶在沈念把这些东西交给警方之前把它们拿走,销毁,让所有的证据都变成“不存在”。
书房里的翻动声停止了。男人从书房里出来,手里多了一个黑色的布袋,鼓鼓囊囊的,显然装了不少东西。他没有去其他房间,直接走向了楼梯。
乐乐没有追上去。他知道自己打不过一个成年男人,追上去只会让自己受伤,甚至可能被抓住。他需要做的不是正面冲突,而是记住这个人的特征——他的身高、体型、走路的方式、身上的气味。
男人下楼之后没有从侧门离开,而是走向了客厅。乐乐从二楼的栏杆缝隙里往下看,看到那个男人在客厅里转了一圈,然后走向了沈念的房间。
乐乐的血液在那一瞬间凝固了。
沈念的房间。
男人推了推沈念房间的门,门锁着。他从口袋里掏出那根金属工具,开始撬锁。动作比刚才更快了一些,大概是因为已经进了房子,心理上放松了不少。
乐乐没有犹豫。他从楼梯上冲了下去,四条腿倒腾得飞快,像一道白色的闪电一样冲向那个男人。冲到距离他还有两三米的时候,乐乐猛地跳了起来,张开了嘴,瞄准了男人握着工具的那只手。
他的牙齿咬了下去。
不是那种试探性的、轻轻的叼咬,而是实打实的、用尽全力的一口。他的牙齿深深地嵌入了男人的手背,血腥味瞬间在口腔里弥漫开来。男人发出一声短促的闷哼,手里的工具掉在了地上,发出清脆的金属碰撞声。
“什么东西——”男人低头看到了一条白色的小狗挂在自己手上,愣了一下,然后猛地甩动手臂,想把乐乐甩掉。但乐乐咬得很紧,下颚的肌肉绷得像钢筋一样,整个身体被甩得左右摇晃,但嘴巴就是不放。
男人用另一只手去抓乐乐,抓住了他的后颈皮,用力一扯。乐乐感到一阵剧烈的疼痛从后颈传来,但他的牙齿咬得更紧了。他用后腿蹬着男人的手臂,整个身体扭成了一个奇怪的弧度,嘴巴里发出低沉的呜呜声。
就在这时,沈念房间的灯亮了。
门从里面打开了。
沈念站在门口,穿着一件白色的睡裙,头发散乱,眼睛因为刚从睡梦中醒来而有些迷蒙。但当她看到眼前的景象——一个黑衣男人站在走廊里,手里抓着一条白色的小狗,小狗的嘴里咬着那个男人的手,地上有一根金属工具——她瞬间清醒了。
她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尖叫,不是逃跑,而是转身从床头柜上拿起了手机,拨出了三个数字。
“喂,一一零吗?有人非法闯入我的家中,地址是——”
那个男人听到沈念在报警,脸色变了。他猛地甩了一下手,这一次用了全力,乐乐的身体被甩了出去,撞在了走廊的墙壁上,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咚”。他落在地上,摔得七荤八素,眼前金星乱冒,但他的嘴巴里还叼着一小块从那个男人手上咬下来的皮肉。他吐掉了那块皮肉,挣扎着站起来,挡在了沈念的房门口。
男人看了看自己被咬得鲜血淋漓的手,又看了看挡在门口的那条白色小狗,眼中闪过一丝凶光。他朝前迈了一步,乐乐立刻弓起了背,耳朵紧贴着头皮,露出了所有的牙齿,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威胁性的咆哮声。那声音不大,但充满了警告的意味,像一根绷紧了的琴弦,随时都可能断裂。
男人犹豫了。他不知道这条狗还会不会再次扑上来,不知道这条狗的嘴里有没有什么病菌,不知道这条狗的主人——那个正在报警的女人——会不会在警察到来之前做出更激烈的反应。他的任务是找到证据,不是闹出人命。如果他被抓住了,不仅任务失败,还会连累背后的人。
他做出了决定。
男人转身就跑,速度很快,几步就冲到了侧门,从那里钻了出去,消失在了夜色之中。侧门在他身后晃了几下,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像是在为他的逃跑配音。
乐乐站在沈念的房门口,喘着粗气,浑身发抖。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刚才那一撞让他的后背和脑袋都很疼,疼得他有些站不稳。他的后颈皮被扯得生疼,嘴里还残留着那个男人的血腥味,又腥又涩,让他有点想吐。
沈念冲过来,蹲下来,把乐乐抱在怀里。她的手在发抖,她的身体在发抖,她的整个人都在发抖。但她的声音很稳,稳得不像一个刚刚经历了入室抢劫的女人。
“乐乐,乐乐你没事吧?你受伤了没有?”她的手在乐乐身上快速地摸索着,检查有没有伤口。乐乐的后背上有一块地方被撞得有些肿,一碰就疼,但他没有躲,也没有叫,只是用舌头舔了舔沈念的手,尾巴轻轻地摇了摇。
他想说:我没事,别担心。
但他能做的只是安静地窝在沈念的怀里,感受着她的心跳。那心跳很快很快,快得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一样。乐乐把脑袋贴在她的胸口上,用自己微弱的体温去温暖她冰凉的身体。
警察来得很快。不到十分钟,两辆警车就停在了别墅门口,红蓝相间的警灯在夜色中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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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闪烁,把整栋房子都染成了红蓝色。四个警察从车里下来,两个守在门口,两个进了房子。他们问了沈念很多问题——有没有看清那个人的脸,有没有听到他说什么,家里丢了什么东西没有。
沈念一一回答了。她没有看清那个人的脸,因为他戴着口罩。她没有听到他说什么,因为他从头到尾一个字都没说。家里丢了什么东西——她还没有检查,但她能肯定的是,乐乐从那个人手里救下了她。
一个年轻的男警察蹲下来,看着蹲在沈念脚边的乐乐,目光里带着一种不可思议的表情。“这条狗,”他指着乐乐手背上那排深深的牙印——沈念在混乱中拍了照片,作为证据留下来了,“把那个人的手咬成了这样?”
沈念点了点头。
警察沉默了几秒钟,然后轻轻地笑了。“好狗。”他说,伸手摸了摸乐乐的头。
乐乐接受了这份表扬,但没有摇尾巴。他的身体还在疼,他的脑袋还在嗡嗡响,他的心情很复杂。他保护了沈念,保护了那些证据,但他没有抓住那个人,没有看清他的脸,没有搞清楚他背后到底是谁在指使。陈志远?赵国强?还是顾衍之本人?他不知道。
警察做完笔录之后离开了,说会加强周边的巡逻,让沈念锁好门窗,注意安全。沈念送走了警察,关好所有的门窗,回到房间里,把乐乐抱上了床。
她把乐乐放在枕头旁边,自己侧躺着,一只手搭在他的背上,手指轻轻地、一下一下地挠着他的毛。乐乐趴在她身边,身体蜷成一个圆圆的毛球,鼻子里发出细微的呼噜声。他的后背还在疼,但他的心里很安定。
“你知道最让我害怕的是什么吗?”沈念忽然开口了,声音很轻很轻,像是在跟乐乐说悄悄话。
乐乐抬起眼睛看她。
“不是他闯进来,不是他找证据,甚至不是他可能伤害我。”沈念的手指停在了乐乐的耳朵根处,“最让我害怕的是,如果没有你,我甚至不知道有人进来过。我会在睡梦中被人拿走一切,然后醒来的时候,什么都不剩了。”
她用拇指轻轻地揉着乐乐的耳根,乐乐舒服得眯起了眼睛。
“所以谢谢你,乐乐。谢谢你一次又一次地救我。”
乐乐伸出舌头,在她的手指上舔了一下。他的舌头粗糙而温热,像一小块砂纸,但沈念没有缩手,反而笑了。那笑容在昏暗的床头灯光里显得格外温暖,像一朵在黑暗中绽放的花。
那天晚上,乐乐没有睡。他趴在沈念的枕头旁边,耳朵竖着,眼睛半睁半闭,像一个忠诚的哨兵一样守护着这个房间。他的后背很疼,他的脑袋很疼,他的后颈皮也疼,但这些都比不上他心里的一种感觉——一种被需要的、有意义的、找到了归属的感觉。
他以前在原来的世界里,只是一条普通的比格犬。他拆家、嚎叫、越狱、偷吃,他的主人虽然爱他,但经常被他气得跳脚。他成精之后也没有想过要做什么伟大的事,只是想多吃几根肉骨头,多咬几双鞋子,多晒几个下午的太阳。
但现在不一样了。
他找到了一件事,一件值得他拼尽全力去做的事。
不是系统的任务,不是剧情的需要,而是他自己的选择。
他选择保护沈念。
他选择把顾衍之送进他该去的地方。
他选择改变这本书的走向,不是按照系统给他的反派剧本,而是按照他自己的、一条比格犬的、不讲道理的、不管不顾的方式。
窗外的天色渐渐亮了起来,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乐乐把头埋进尾巴里,闭上了眼睛。
他终于可以睡一会儿了。
但他知道,今晚只是一个开始。
那些人不会善罢甘休的。他们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一定会再来的。下一次,他们可能会更直接,更粗暴,更不顾一切。
而乐乐要做的,就是在他们来之前,变得更强大,更警觉,更让那些人心生忌惮。
比格犬也许不是最凶的狗,不是最大的狗,不是最快的狗。
但比格犬是最固执的狗。
一旦咬住了什么东西,打死都不松口。
这一点,那些闯进这栋房子的人,很快就会切身体会到。
12. 第 12 章
入室盗窃未遂事件之后的第二天,顾家别墅变成了一座 fortress。对,就是堡垒的意思,乐乐虽然英文不太好,但这个单词他认得,因为以前主人家的小孩玩游戏的时候天天喊。
刘叔请了安保公司的人来,把整栋房子的门窗都检查了一遍,换了两把新锁,还在花园四周加装了一圈感应灯。天黑之后,只要有任何东西靠近——不管是一个人、一只猫,还是一片被风吹起来的塑料袋——那些灯就会齐刷刷地亮起来,把整个花园照得跟白天一样亮堂。乐乐第一次被那些灯晃到的时候,整个狗都愣住了,以为自己突然被传送到了另一个维度。
除此之外,刘叔还做了一件让乐乐非常感动的事情——他在狗窝旁边搭了一个小棚子,棚子下面放了一张小床垫、一个饮水机、还有一个零食盒子。盒子里装满了鸡肉干、牛肉条和三文鱼小饼干。刘叔蹲下来,拍了拍乐乐的头,用一种非常认真的语气说:“小东西,你昨晚立功了。这些是给你的奖励。”
乐乐看着那个零食盒子,眼眶有点湿润。不是因为感动,是因为盒子里有一款三文鱼饼干是他做梦都想吃的,他在原来的世界里只吃过一次,还是从邻居家的狗那里偷来的。他克制住了扑上去把整盒饼干一口吞掉的冲动,先是用脑袋蹭了蹭刘叔的手,然后才矜持地、慢条斯理地从盒子里叼出了一块饼干,咔嚓咔嚓地嚼了起来。
三文鱼的味道在口腔里炸开,乐乐眯起了眼睛,尾巴摇得像个螺旋桨。他觉得自己昨晚挨的那一下撞值了,太值了。
沈念从房子里走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一条白色的小狗蹲在崭新的小棚子下面,面前摆着一个满满的零食盒子,嘴巴里嚼着东西,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耳朵舒服地耷拉着,整条狗散发着一种“我很满足,别打扰我”的气息。
她忍不住笑了,蹲下来,从盒子里也拿了一块饼干,掰成两半,一半塞进自己嘴里,一半递给乐乐。乐乐犹豫了零点五秒——他不确定人类吃比格犬的零食会不会有问题——但看到沈念嚼得还挺开心的,就把剩下那半也吃了。
一人一狗坐在小棚子下面,咔嚓咔嚓地嚼着三文鱼饼干,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花园里的月季花开得正盛,红的粉的黄的白的,一团团一簇簇的,好看得不像真的。乐乐觉得,如果不是顾衍之的事情还悬在头顶上,这一刻简直可以算是完美了。
但生活不是童话,霸总文更不是。
下午两点左右,沈念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是顾行之打来的,他的声音听起来比平时更沙哑了,像是连续熬了好几个夜没睡。
“我查到了昨晚闯入你家的那个人是谁。”顾行之开门见山,没有寒暄,没有铺垫,“他叫孙浩,是一个私人侦探,以前给顾氏集团做过一些调查工作。他不是主谋,只是被雇来跑腿的。雇他的人——”他顿了一下,像是犹豫要不要说出口。
“是谁?”沈念的声音很平静。
“陈志远。”
沈念的眉头皱了起来。她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陈志远是顾衍之的助理,跟了他八年,是顾衍之最信任的人之一。如果陈志远参与了这件事,那就说明顾衍之本人很可能也在背后。
“还有一件事。”顾行之继续说,“陈志远昨天跟赵国强见了面。赵国强是我舅舅,顾氏集团的元老。他们见面之后,陈志远就去雇了孙浩。所以这件事的链条是——赵国强和陈志远商量,陈志远雇孙浩,孙浩闯进你家找证据。”
沈念沉默了几秒钟。乐乐从零食盒子里抬起头,嘴边上还沾着饼干渣,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她。他虽然听不清电话那头在说什么,但从沈念的表情变化来看,事情比他想象的要复杂。
“赵国强为什么要这么做?”沈念问,“他是顾衍之的舅舅,但顾衍之的父亲已经不在了,他没必要替顾衍之冒这么大的风险。”
“因为顾氏集团。”顾行之的声音里带着一丝苦涩,“如果顾衍之彻底倒了,顾氏集团就会陷入权力真空。赵国强不想看到这个局面,因为他在集团里有太多利益。他要保住顾衍之,至少是暂时保住,然后慢慢把权力转移到他自己的手里。”
沈念深吸了一口气。她突然觉得自己好像走进了一个比霸总文更复杂的世界——不是简单的善恶对立,不是黑白分明的正邪较量,而是一张密密麻麻的利益网络,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利益打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算盘。
“那我该怎么办?”她问。
“继续收集证据,继续跟警方合作,继续让媒体关注这件事。”顾行之的语气很坚定,“只要这件事还在公众的视野里,赵国强就不敢做得太过分。他可以在暗地里搞小动作,但他不敢明目张胆地对抗法律和舆论。”
挂了电话之后,沈念坐在花园的长椅上,手里攥着手机,目光落在远处的天空上。乐乐从零食盒子里又叼了一块饼干,跑到她脚边,把饼干放在她的鞋面上,然后退后两步,尾巴摇了摇。
沈念低头看着鞋面上那块饼干,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她弯腰捡起饼干,掰成两半,一半自己吃了,一半塞进乐乐嘴里。
“你真是个会哄人的小家伙。”她摸了摸乐乐的头。
乐乐心想,我不是在哄你,我是真的吃不下了。那个零食盒子里的三文鱼饼干已经被他干掉了一大半,他的肚子圆滚滚的,像塞了一个小皮球。但他没有解释,因为他觉得让沈念以为他是在哄她也没什么不好。
接下来的几天,乐乐做了一件所有比格犬都天生擅长的事情——侦查。
不是那种正经的、科班的、受过训练的侦查,而是那种狗仔队式的、不择手段的、完全不讲规则的侦查。他每天从花园的缝隙里钻出去,跑到陈志远的居民楼下蹲点,一蹲就是好几个小时。他蹲在楼下的花坛里,把身体藏在冬青树的后面,只露出一个鼻尖和两只耳朵。偶尔有路人经过,看到花坛里蹲着一条白色的小狗,会停下来想摸他,他就立刻把耳朵贴到头皮上,露出牙齿,做出一副“我很凶别惹我”的表情。路人被吓走了,他就继续蹲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楼门口。
他摸清了陈志远的作息规律。每天早上七点半左右,陈志远从楼里出来,穿着一件深色的外套,手里拎着一个公文包,低着头快步走向停在路边的那辆黑色轿车。他上车之前会左右张望一下,像是在确认有没有人跟踪他。他显然没有注意到花坛里蹲着的那条白色小狗,因为他看的高度不对——他的目光扫过了花坛的上方,但没有扫过花坛的内部。
中午十二点左右,陈志远会开车回来,在楼下的面馆吃一碗面。乐乐就蹲在面馆门口,假装是一条流浪狗,眼巴巴地看着里面吃面的人。陈志远吃面的时候会看手机,眉头紧锁,偶尔会打几个电话,声音压得很低。乐乐竖着耳朵,听到了几个关键词——“赵总”“证据”“那个女人”“那条狗”。
听到“那条狗”的时候,乐乐的耳朵不自觉地抖了一下。他没有想到自己也被列入了对方的关注名单。他只是一条狗啊,一条喜欢吃三文鱼饼干的、会开门的、会偷U盘的、会咬人的狗。他有什么好被关注的?他难道还能上法庭作证不成?
好吧,说实话,如果法庭允许狗作证的话,他确实有很多东西可以说的。但人类的法律显然还没有进步到那个程度。
除了蹲点陈志远,乐乐还做了另一件事——他跟踪了赵国强。
这件事比跟踪陈志远难得多。赵国强不住在这个区域,他的房子在城市另一端的一个高档小区里,小区门口有保安,进出需要刷卡。乐乐第一次去的时候,被保安拦在了门外——准确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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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被保安用对讲机指着,用“这是谁家的狗”的语气赶走了。他不甘心,绕着小区转了一圈,发现围墙下面有一条排水沟,沟的宽度刚好够他钻过去。他钻了进去,在又黑又臭的沟里匍匐前进了大概二十米,从一个铁栅栏的缝隙里钻了出来,浑身沾满了泥巴和不明液体,散发着一股一言难尽的味道。
他顾不上恶心,抖了抖身上的泥巴,在小区里找到了赵国强住的那栋楼。楼门口有门禁,他进不去,但他不需要进去。他蹲在楼下的绿化带里,观察着进进出出的人。赵国强很少出门,乐乐蹲了整整一个下午,只看到他出来了一次,是去小区门口拿快递。他穿着一件家居服,头发乱糟糟的,完全没有之前在茶馆里那种精明干练的样子。他拿完快递就回去了,前后不到五分钟。
乐乐觉得这个赵国强比他想象的要普通得多。不是什么大反派,不是什么幕后黑手,就是一个普通的、有点发福的、穿着家居服拿快递的中年男人。但就是这个普通的男人,在背后策划着要销毁证据、要保护顾衍之、要让沈念陷入危险。
乐乐想不明白,一个人的外表和他的内心怎么可以差这么多。就像有些人看起来是人,实际上做的事情连狗都不如。
这句话好像有点问题,但乐乐懒得纠正了。
几天的高强度侦查让乐乐累得够呛。他每天早出晚归,比上班族还忙。刘叔以为他在花园里玩疯了,沈念以为他在外面交到了什么狗朋友,没有人知道他在当私家侦探。每次他回到别墅的时候,浑身上下都是泥巴、树叶、草籽和各种莫名其妙的东西,刘叔每次看到他都叹气,然后打一盆温水,把他按在盆里洗刷一遍。乐乐不喜欢洗澡,但每次洗完澡刘叔都会给他一块鸡肉干作为奖励,所以他就忍了。
洗澡的时候他想,自己可能是全中国唯一一条为了鸡肉干而洗澡的私家侦探狗。
太卑微了。
但话说回来,他的侦查确实有了收获。他在陈志远的居民楼下蹲点的第四天,拍到了一张重要的照片——不是他拍的,是他偷的。事情是这样的:陈志远那天中午从面馆出来的时候,不小心把一张纸掉在了地上。那是一张打印出来的文件,被风吹到了花坛旁边。乐乐趁陈志远弯腰捡东西的时候,用爪子把那张纸扒拉到了花坛里面,然后叼起来就跑。
他跑得飞快,四条腿倒腾得跟风火轮似的,身后传来陈志远的喊声——“我的文件!谁把我的文件拿走了!”——但乐乐已经拐进了巷子,七拐八拐地钻进了下水道,从另一个出口爬了出来。
那张纸是一份行动计划书。乐乐看不懂大部分内容,但有几个词他认出来了——“沈念”“别墅”“证据”“周四”。周四,就是明天。他们要在明天采取行动。
乐乐叼着那张纸跑回了别墅,把湿漉漉、皱巴巴、还带着下水道味道的文件放在了沈念的脚边。沈念正在喝茶,低头看到脚边多了一张脏兮兮的纸,上面印着密密麻麻的字,眉头皱了起来。她弯腰捡起那张纸,展开,目光扫过上面的内容,脸色一点一点地变了。
“这是从哪里来的?”她的声音有些发颤。
乐乐当然不能回答。他只能蹲在沈念脚边,用一种“你快看快看”的眼神盯着她。
沈念没有再追问。她拿着那张纸去了书房,锁上门,开始仔细研究上面的内容。乐乐趴在书房的地毯上,尾巴轻轻地摇着,看着她时而皱眉、时而咬唇、时而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的表情。他觉得自己这几天的辛苦没有白费。那些泥巴、那些草籽、那些下水道的臭味,在这一刻都有了意义。
当然,如果刘叔能少给他洗几次澡就更好了。
他真的很讨厌洗澡。不管洗完之后有多少鸡肉干,他都讨厌。
比格犬和水的仇,从第一只比格犬诞生的时候就结下了。
13. 第 13 章
沈念在书房里待了整整一个下午。
乐乐趴在地毯上,百无聊赖地用爪子拨弄着一团毛线——不知道是谁把一团毛线落在了书房的角落里,大概是刘叔织毛衣剩下的。他把毛线从角落里扒拉出来,用爪子按住一头,嘴巴叼住另一头,开始认真地、系统地、有条不紊地把这团毛线拆成了一根长长的线。线缠在了他的爪子上、脖子上、尾巴上,他浑然不觉,拆得不亦乐乎。
沈念从文件上抬起头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一条白色的小狗被粉色的毛线缠成了一个球,只剩一个脑袋露在外面,眼睛无辜地眨巴着,嘴巴里还叼着线头。
“乐乐!”沈念哭笑不得地放下文件,走过来解救他。她费了好大的劲才把毛线从他身上一圈一圈地解下来,解到最后乐乐已经不耐烦了,开始用牙齿咬那些缠在爪子上的线,咬得满嘴都是毛线纤维,呸呸呸地吐了半天。
“你是狗还是猫啊?”沈念戳了戳他的鼻子,“怎么对毛线这么感兴趣?”
乐乐心想,我是比格,比格对什么都感兴趣。但他没有反驳,因为他现在的样子确实不太体面——粉色的毛线纤维粘在他的鼻子上、嘴巴上、耳朵上,看起来像一只刚从毛线工厂逃出来的狗。
沈念把毛线收好,重新坐回书桌前,拿起了那份行动计划书。她的表情从刚才的轻松变回了严肃,目光在纸面上来回扫视,手指在桌面上有节奏地敲着。乐乐从地毯上爬起来,抖了抖身上的毛线纤维,跑到她脚边蹲下,仰着头看她。
“他们周四要动手。”沈念低声说,像是在跟乐乐商量,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但不是直接闯进来抢证据,那样太冒险了。他们想了一个更聪明的办法。”
乐乐歪着脑袋,耳朵往两边耷拉下来,露出一副“你快说”的表情。
“周四下午,会有人假扮成警察上门,说昨晚的入室盗窃案有了新进展,需要我去派出所配合调查。他们会给我看伪造的警官证和案件编号,看起来很专业,一般人不会怀疑。”沈念的手指停了下来,攥成了拳头,“然后他们会把我带上一辆车,不是去派出所,而是去别的地方。”
乐乐的眼睛瞪圆了。他猜到那个“别的地方”是什么地方了——一个没人能找到沈念的地方,一个沈念没办法把证据交给警方的地方,一个也许沈念再也出不来的地方。
他站起来,尾巴不摇了,耳朵竖了起来,整个身体绷得紧紧的。他的嘴巴微微张开,露出了两排整齐的小白牙,喉咙里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带着警告意味的呜呜声。
沈念低头看着他,目光柔和了一些。她伸手摸了摸他的头,手指在他的耳朵根处轻轻挠着,像是在安抚一只炸了毛的小猫。
“别急,我不会让他们得逞的。”她的声音很轻,但语气很坚定,“我现在知道了他们的计划,就等于他们还没有开始就已经输了。我可以将计就计。”
乐乐停止了呜呜叫,歪着脑袋看她。将计就计?什么意思?
沈念拿起了手机,拨出了一个号码。电话那头很快接通了,是顾行之的声音。沈念把行动计划书的内容大致说了一遍,顾行之沉默了几秒钟,然后说了一句让乐乐非常振奋的话。
“我来安排。周四那天,你按照他们的计划走,但我会在你身上放一样东西。一个追踪器。不管他们把你带去哪里,我们都能找到你。”
沈念犹豫了一下:“会不会太冒险了?”
“冒险的是他们。”顾行之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冷笑,“冒充警察,绑架公民,这两条罪名加在一起,够他们在里面待好几年了。如果他们真的敢动手,那就是自投罗网。”
挂了电话之后,沈念把乐乐抱起来,放在膝盖上,双手捧着他的脸,认认真真地看着他的眼睛。
“乐乐,周四那天,我需要你帮我做一件事。”
乐乐竖起了耳朵。
“如果他们真的来了,我会跟他们走。你不要跟上来,也不要叫,不要咬他们,不要做任何会引起他们注意的事情。你就待在房子里,等我回来。”
乐乐的表情变了。他的眉毛——如果狗有眉毛的话——拧成了一个“不”字。他的尾巴垂了下去,耳朵贴到了头皮上,嘴巴抿成了一条线。他不想让沈念去冒险。他不想让她一个人面对那些坏人。他是一条狗,他不懂什么将计就计,不懂什么追踪器,他只知道如果有人要伤害沈念,他应该挡在她前面,而不是躲在房子里等她回来。
沈念读懂了他的表情。她的眼眶有些泛红,但她的嘴角是上扬的。她把乐乐抱得更紧了一些,下巴搁在他的头顶上,轻声说:“我知道你想保护我。但这一次,换我来保护你。”
乐乐的身体僵了一下。然后他慢慢地、慢慢地放松了下来,把脑袋搁在沈念的肩膀上,尾巴轻轻地、一下一下地摇着。
他妥协了。不是因为他觉得沈念说得对——好吧,他承认她说的有道理,但他还是不想让她去冒险。他妥协是因为他相信她。这个被关了三年、被欺负了三年、被打压了三年的女人,已经不再是那个只会哭、只会忍、只会退缩的沈念了。她变了,变得坚强了,变得勇敢了,变得会让那些低估她的人付出代价。
乐乐决定相信她。
但说实话,他还是不太放心。
所以周四那天,他做了一件沈念没有让他做的事情。
他偷偷跟了上去。
事情是这样的。周四下午两点多,果然有两个穿着警服的男人来到了顾家别墅。他们开着一辆黑色的轿车——不是警车,但看起来很像,车顶上有一个吸盘式的警灯,平时放在后备箱里,需要的时候拿出来吸在车顶上就行。乐乐从花园的缝隙里看到了那辆车,看到了那两个男人,看到了他们脸上那种假模假式的、练习了很多遍的“官方微笑”。
沈念从房子里走出来的时候,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T恤和牛仔裤,头发扎成了马尾,手里拎着一个帆布包——就是她平时装乐乐的那个。她看到那两个男人,表情没有任何异常,甚至微微笑了一下,问了一句“需要我带什么东西吗”。假警察说“不用,人来了就行”,沈念点了点头,跟着他们上了车。
车门关上的那一刻,乐乐从花园的缝隙里钻了出来,像一道白色的闪电一样冲向那辆车。在车子发动之前,他钻到了车底,用爪子扒住了底盘上的一个横梁,整个身体紧紧地贴在车底的铁板上。
是的,他挂在了车底下。
这个操作听起来很离谱,但对于一条成精的比格犬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他的身体足够小,爪子足够有力,底盘和地面之间的距离刚好够他贴在上面不被拖行。风会很大,噪音会很吵,但他可以忍。
车子发动了,驶出了别墅的大门。乐乐挂在车底,爪子死死地抓着横梁,眼睛被风吹得睁不开,耳朵被风吹得往后翻,整条狗像一面旗帜一样在车底下飘摇。他咬着牙,忍着风,忍着噪音,忍着肚子里的翻江倒海——他刚才吃了一大堆三文鱼饼干,现在那些饼干在胃里翻腾,随时都有可能原路返回。
不行,不能吐。吐了就露馅了。车底下突然掉出一堆呕吐物,正常人都会停下来检查的。
乐乐把那股翻涌的感觉压了下去,闭紧了嘴巴,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努力在风中辨认着方向。
车子开了大概四十分钟,穿过了半个城市,最后在一个偏僻的工业园区停了下来。乐乐从车底的缝隙里往外看,看到周围都是废弃的厂房和仓库,灰扑扑的水泥建筑,窗户上的玻璃碎了一大半,墙上涂满了各种涂鸦。这里没有人烟,没有车流,甚至连鸟叫声都没有,安静得有些瘆人。
两个假警察把沈念从车里带了出来。沈念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到有些不正常。乐乐猜她大概已经猜到了这里不是派出所,但她没有慌张,没有挣扎,甚至没有问“这是哪里”。她只是安静地跟着那两个男人,走进了一栋灰白色的仓库。
乐乐等他们走进去之后,从车底爬了出来。他的四条腿都在发抖——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在车底下挂了四十分钟,肌肉已经僵硬了。他在地上蹲了一会儿,抖了抖身上的灰,然后蹑手蹑脚地走向了仓库的门口。
门没有关严,留了一条缝。乐乐把鼻子塞进那条缝里,闻到了一股潮湿的、发霉的味道,还有烟味、汽油味和一种他说不上来的、让人不舒服的化学气味。他把耳朵贴在门缝上,听到了里面传来的声音。
“沈女士,别怪我们,我们也是听命行事。”这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听起来三十多岁,带着一种假惺惺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客气。
“听谁的命?”沈念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让乐乐都觉得有点陌生。
“这个你就别问了。你在这里待几天,等事情过去了,自然有人放你出去。”
“如果我不愿意呢?”
沉默了几秒钟。然后另一个男人的声音响了起来,比第一个更低沉、更粗暴:“你愿意不愿意不重要。你以为你现在还有选择吗?”
乐乐听到了一阵脚步声,然后是椅子被拖动的声音,然后是金属碰撞的声音——像是在锁什么东西。他的心跳得很快,快到他觉得自己的耳朵都能听到血液流动的声音。他想冲进去,想咬那些人的腿,想用自己微小的身体挡在沈念面前。但他没有动,因为沈念说过——“不要跟上来,不要叫,不要咬他们,不要做任何会引起他们注意的事情。”
他答应了她的。
所以他蹲在门外,咬着牙,忍着冲进去的冲动,把耳朵贴在门缝上,听着里面的每一个声音。
沈念被锁在了仓库二楼的一个小房间里。两个男人在一楼守着,抽烟、打牌、聊天。乐乐从他们的对话中听到了几个关键信息——他们是赵国强派来的,任务是把沈念关在这里至少三天,三天之后“看情况”。如果顾衍之的事情在这三天内被摆平了,就放沈念出去;如果摆不平,就“采取进一步措施”。
“进一步措施”是什么意思,乐乐不敢想。
他蹲在仓库外面的草丛里,把自己缩成一个小小的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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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团子,跟周围的野草混在一起。太阳渐渐西沉,天边的云被染成了橘红色,然后慢慢变成了深紫色,最后变成了一片漆黑。工业园区里没有路灯,四周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只有仓库里透出的昏黄灯光在黑暗中显得格外刺眼。
乐乐没有离开。他蹲在草丛里,忍受着蚊虫的叮咬,忍受着夜晚的寒意,忍受着肚子里的饥饿和口渴。他的眼睛一直盯着仓库的门口,耳朵一直竖着,捕捉着里面的每一个声音。他听到了那两个男人打牌的吆喝声,听到了他们打电话的声音,听到了沈念在二楼小房间里偶尔发出的细微响动。
她还安全,至少暂时安全。
夜里十点多,乐乐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不是从仓库里传来的,是从远处传来的。是汽车引擎的声音,不止一辆,至少三四辆,从不同的方向驶来。那些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大,最后在仓库门口停了下来。
车灯照亮了整片空地,乐乐被强光晃得闭上了眼睛。他听到车门打开的声音,很多人的脚步声,还有一些他听不太清楚的对话声。他睁开眼睛,透过车灯的白光,看到了几个熟悉的身影。
走在最前面的是顾行之。他穿着一件深色的夹克,手里拿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着一个红点在闪烁——那是沈念身上的追踪器的信号。他的身后跟着三个穿制服的人,乐乐认出了其中一个是上次在公安局见过的那个年轻女警。再后面是两个扛着摄像机的记者,其中一个乐乐在签约仪式的视频里见过。
乐乐的心猛地跳了一下,然后整个人——整条狗——放松了下来。
顾行之说到做到了。他带了人来。警察、记者、律师,所有该来的人都来了。他们有追踪器,有证据,有法律赋予的权力。他们不是来谈判的,不是来交易的,他们是来抓人的。
仓库的门从里面打开了,那两个男人走了出来,看到外面一片警灯闪烁、人声鼎沸,脸上的表情从困惑变成震惊,从震惊变成恐惧。其中一个下意识地想跑,被一个警察一个箭步冲上去按在了地上。另一个举起双手,嘴唇哆嗦着,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顾行之没有看他们。他径直走进了仓库,上了二楼,用钥匙打开了那扇锁着沈念的门。
乐乐从草丛里站起来,四条腿僵硬得几乎走不动路。他一瘸一拐地走向仓库门口,穿过那些警察和记者,上了楼梯,走进了那个小房间。
沈念坐在房间的角落里,双手抱膝,背靠着墙壁。她的头发有些散了,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看起来像是在发呆。但当她看到乐乐出现在门口的时候,她的眼睛猛地亮了起来,嘴角弯了弯,露出了一个笑容。
“你来了。”她说,声音有些哑,但语气很轻松,好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乐乐跑过去,跳上她的膝盖,把脑袋埋进她的怀里,尾巴摇得像个小风扇。他用舌头舔她的手,舔她的脸,舔她的下巴,舔得沈念满脸都是口水。
沈念抱着他,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顾行之站在门口,看着这一幕,没有进来。他靠在门框上,双手插在裤兜里,嘴角挂着一个淡淡的、有些苦涩的笑容。
“沈念,”他说,“你自由了。”
沈念抬起头,看着顾行之。她的眼睛里有泪水,但她的表情是平静的,平静得像是暴风雨过后的大海,没有波涛,没有浪涌,只有一片宽阔的、深沉的、宁静的蓝。
“我知道。”她说。
乐乐趴在她的膝盖上,把脑袋搁在她的手臂上,尾巴还在轻轻地摇着。他在想一件事——沈念从一开始就是自由的,只是她自己不知道,或者说,她忘了。顾衍之可以锁住她的门,可以拔掉她的电话线,可以没收她的手机,但他锁不住她的心。她的心一直是自由的,只是需要有人帮她想起来。
而乐乐觉得,自己大概就是那个“有人”。
虽然他是一条狗。
但狗怎么了?狗也可以帮人想起来什么是自由,什么是勇气,什么是不管不顾地相信一个人。
他打了个哈欠,把脑袋换了个方向,贴着沈念的胸口,听着她的心跳。那心跳很稳,很有力,像一面鼓,咚咚咚的,每一下都在说:我在这里,我还在这里,我哪儿也不去了。
窗外的警灯还在闪烁,红蓝相间的光透过破碎的玻璃窗照进来,在墙壁上投下斑驳的影子。那些光一会儿红,一会儿蓝,一会儿又红了,像一场无声的、安静的、温柔的舞。
乐乐闭上了眼睛。
他想,这大概就是他穿越到这本霸总文里的意义吧。
不是当反派,不是走剧情,不是完成系统任务。
而是找到一个人,陪着她,保护她,在她需要的时候挂在她坐的车的底盘上——即使这听起来真的很离谱。
好吧,说实话,他自己也觉得挂底盘这件事有点过分了。
但比格犬嘛,过分才是常态。
他翻了个身,把肚皮朝上,四条腿朝天,露出圆滚滚的肚子,在沈念的膝盖上打起了呼噜。
14. 第 14 章
乐乐是被一阵快门声吵醒的。
不是那种咔咔咔的、有节奏的快门声,而是噼里啪啦的、像放鞭炮一样的连拍声,中间还夹杂着人声——“让一让”“这边这边”“能拍到狗吗”。乐乐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还在沈念的膝盖上,但周围的环境已经变了。不是那个灰扑扑的、发霉味很重的仓库小房间,而是一间明亮的、白色的、看起来像医院但不是医院的房间。墙壁是白的,天花板是白的,床单是白的,连窗户框都是白的。
他花了好几秒钟才反应过来——这是公安局的休息室。昨晚顾行之带人把他和沈念从那个工业园区救出来之后,他们就来了这里。沈念要做笔录,要把被绑架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警察。乐乐作为“涉案犬只”——这是警察叔叔的原话——也被带了过来,安置在休息室里。
但现在,休息室的门口挤满了人。不是警察,是记者。不知道是谁走漏了消息,说沈念被绑架后安全获救,现在正在公安局。记者们像闻到肉骨头的流浪狗一样蜂拥而至,把休息室的门口堵得水泄不通。
乐乐从沈念的膝盖上跳下来,跑到门口,用脑袋顶开了一条门缝,往外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他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走廊里至少站了二十多个记者,有的扛着摄像机,有的举着话筒,有的拿着相机在拍。他们的脸上都带着同一种表情——兴奋。那种“大新闻来了”的兴奋。
乐乐缩了缩脖子,把门关上了。他不喜欢这种被很多人盯着的感觉。他是一条低调的狗,他喜欢做的事情是拆家、咬鞋子和偷吃三文鱼饼干,而不是被一群陌生人拿着长枪短炮对着拍。
但命运显然不打算尊重他的意愿。
一个年轻的女警察端着一碗水走了进来,蹲下来把水碗放在乐乐面前。乐乐低头喝了几口,抬头的时候,发现那个女警察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嘴角微微上扬,像是在忍笑。
“你就是那条狗?”她问。
乐乐歪着脑袋看她。什么叫“你就是那条狗”?他当然是那条狗,他是唯一的狗,这间休息室里除了他没有别的狗了。
女警察拿出手机,点开了一个页面,把屏幕转向乐乐。乐乐凑过去一看,愣住了。
屏幕上是一个新闻网站的头条,标题是“沈念被绑架案:一条比格犬如何成为破案关键”。标题下面是一张照片——乐乐挂在车底的那张照片。不知道是谁拍的,大概是某个路人或者监控摄像头拍到的,画面虽然有点糊,但那条白色的小狗挂在黑色轿车底下的样子清清楚楚,甚至能看到他被风吹得往后翻的耳朵和眯成一条缝的眼睛。
乐乐盯着那张照片看了三秒钟,然后缓缓地把脑袋转了过去,面朝墙壁,拒绝再看。
他社死了。不,他社死了。
那条新闻的评论区已经炸了。乐乐虽然没有看完所有的评论,但光是从女警察滑动屏幕的速度和她的表情变化来看,评论的数量和精彩程度都远超他的想象。有人评论“这条狗是英雄”,有人说“比格犬终于干了一件正经事”,还有人问“这条狗能不能当选年度最佳员工”。当然也有一些不靠谱的评论,比如“我也想养一条会挂车底的狗”和“这狗的耳朵是装了推进器吗飞得那么高”。
乐乐把脸埋进了沈念的帆布包里,只露出一个屁股在外面。他的尾巴垂着,耳朵贴着,整条狗散发着一种“请不要看我不想被看”的强烈信号。
沈念做完笔录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一条白色的小狗把脑袋塞在帆布包里,屁股撅在外面,尾巴夹得紧紧的,旁边站着一个忍笑忍得很辛苦的女警察。她愣了一下,然后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新闻,瞬间明白了。
“乐乐,”她蹲下来,轻轻拍了拍乐乐露在外面的屁股,“你火了。”
乐乐把屁股也缩进了帆布包里。
事实证明,“火了”这个词用得非常准确。接下来的几天,乐乐经历了狗生中最魔幻的一段时光。
第一天,他的照片登上了全市所有媒体的头条。不仅有那张挂在车底的照片,还有他蹲在顾家别墅门口的照片、他在花园里追蝴蝶的照片、他在公安局休息室里喝水的照片。有些照片是他知道的,有些照片是他完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拍的。他甚至看到了一张自己蹲在陈志远楼下花坛里偷看的照片,标题是“比格犬化身私家侦探,连续多日蹲点取证”。
乐乐看到这张照片的时候,整条狗都不好了。他明明躲得很好,躲在冬青树后面只露出一个鼻尖和两只耳朵,怎么还是被拍到了?这些记者是鹰吗?眼睛这么尖?
第二天,有媒体来顾家别墅采访他。对,采访他。一个穿着粉色套装的女记者站在花园里,手里拿着话筒,对着摄像机说“我们现在来到了顾家别墅,试图采访这只传奇比格犬”。然后她把话筒伸到了乐乐面前,用一种哄小孩的语气问:“乐乐,你当时为什么要挂在车底下呀?是因为担心主人的安全吗?”
乐乐蹲在地上,看着那个话筒,又看了看摄像机,然后做了一个所有比格犬在尴尬时刻都会做的动作——他开始舔自己的爪子,舔得非常认真,非常投入,仿佛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比舔爪子更重要。
这段画面当晚就被播了出去,配上了一个非常离谱的标题:“传奇比格犬面对采访害羞挠爪,网友直呼太可爱”。乐乐趴在电视前面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内心是崩溃的。他不是害羞,他是无语。他只是一条狗,他不会说话,你拿个话筒怼到他脸上有什么用?他又不会回答。
第三天,更离谱的事情发生了。
有人给他开了社交账号。
账号的名字叫“乐乐比格探长”,头像是他挂在车底的那张照片,简介写着“一只破案比警察还快的比格犬”。账号开通不到两个小时,粉丝就突破了十万。运营这个账号的人——乐乐后来才知道是顾行之的一个助理——在上面发了很多乐乐的照片和视频,有的是沈念拍的,有的是刘叔拍的,还有一些是从监控里截的。每一条动态的点赞都高得离谱,评论区里全是“乐乐好帅”“乐乐嫁给我”“乐乐我要给你生小狗”之类的内容。
乐乐看到“生小狗”那条评论的时候,整个狗都不好了。他是一条公狗,而且已经绝育了。成精之前就绝育了。这是他主人做的最正确的一个决定,因为绝育之后他拆家的频率确实降低了一些——从每天一次降到了隔天一次。
但这个事情的重点不是绝育,重点是这些人类在对着一条狗喊“嫁给我”。乐乐觉得这个世界可能真的不太正常。不过转念一想,这本就是一本霸总文,霸总文里的世界本来就不太正常,他还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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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有人开始在他身上找商机了。
乐乐在沈念的手机上看到了一个电商平台的页面,上面在卖一种“乐乐同款项圈”,就是那种宽宽的皮质项圈,侧面有一个小口袋,跟乐乐戴的那个一模一样。商品标题写着“比格探长乐乐同款,带上它,你的狗也能破案”。价格比他那个项圈贵了三倍,销量已经破万了。
乐乐盯着那个页面看了很久,然后缓缓地把脑袋转向沈念,用一种“你看到了吗”的眼神看着她。
沈念正在吃苹果,咔嚓咔嚓地嚼着,看到乐乐的眼神,笑了。“你放心,我没有授权他们用你的形象。我已经让律师发函了。”
乐乐松了一口气。不是因为他介意自己的形象被商用,而是因为他觉得那个项圈的定价太黑了。他那个项圈才多少钱?五十块。他们卖一百五,还说是“同款”,这不是欺负人吗?
不对,是欺负狗。
第五天,乐乐收到了人生中——不对,狗生中——第一份代言合同。是一个狗粮品牌,想请他做代言人。合同上的数字长得让乐乐数了好几遍都没数清楚有几个零。他趴在地毯上,看着那张合同,嘴巴微微张着,露出了一个类似于震惊的表情。
他以前在原来的世界里,最大的收入就是主人每次给他买零食的时候顺便给他一块鸡肉干。现在有人要给他一大笔钱,让他拍几张照片、录几个视频,然后说“这个狗粮好吃”。他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太疯狂了。
沈念看出了他的犹豫,摸了摸他的头说:“你不用现在就做决定。等这些事情都过去了,你想做就做,不想做就不做。没有人会逼你。”
乐乐摇了摇尾巴,把合同推到了一边。他现在不想考虑代言的事,他只想好好睡一觉。这几天他太累了,不是在车底下挂了四十分钟,就是被记者追着拍,还要应付那些“嫁给我”的评论。他的狗生从来没有这么累过。
当然,出名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
至少现在他出门的时候,不会再被保安赶走了。相反,保安看到他会主动开门,还会从口袋里掏出零食喂他。他去便利店的时候,店员会主动帮他把U盘插进电脑里,还会问他“需要喝点什么吗”。他蹲在花坛里侦查的时候,路过的行人会认出他,然后自发地帮他望风,有人靠近的时候就会咳嗽一声提醒他。
乐乐觉得,这可能就是人类说的“名人效应”吧。
虽然他是一条狗,虽然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当名人,虽然他只是想安安静静地保护沈念、把顾衍之送进监狱、然后回家啃三文鱼饼干。但既然命运把他推到了这个位置,他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毕竟,比格犬的字典里没有“抱怨”这个词。比格犬的字典里只有“拆”“咬”“嚎”“跑”四个字。
哦对了,还有一个字——“吃”。
说到吃,乐乐突然想起来,刘叔今天早上说晚上要做红烧排骨。他看了看窗外的天色,太阳已经偏西了,金黄色的光洒在花园里,把一切都镀上了一层暖洋洋的颜色。
他从地毯上爬起来,抖了抖毛,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向厨房。
红烧排骨在等着他。
至于那些记者、那些代言、那些“嫁给我”的评论——明天再说吧。
今天的乐乐,只想做一条简单的、快乐的、正在啃排骨的比格犬。
15. 第 15 章
红烧排骨的味道从厨房飘出来的时候,乐乐正在花园里追一只蚂蚱。
不是因为他多喜欢追蚂蚱,而是因为排骨还要炖一会儿,他总得找点事情打发时间。那只蚂蚱是绿色的,个头不小,跳得又高又远,每次乐乐快要扑到它的时候,它就嗖的一下蹦到了另一边,然后在空中转个圈,好像在说“来呀来呀抓不到我”。乐乐被它遛了整整十分钟,最后气喘吁吁地趴在草地上,舌头伸得老长,蚂蚱蹲在一片叶子上,两条后腿悠闲地搓了搓,然后蹦走了。
乐乐看着蚂蚱远去的背影,心想,这只蚂蚱大概是世界上最幸福的蚂蚱了,因为它是唯一一只遛了比格犬还能全身而退的昆虫。
他翻了个身,肚皮朝天,四条腿耷拉着,看着天空发呆。今天的云很好看,一朵一朵的,像棉花糖一样飘在蓝天上。有一朵云的形状特别像一根骨头,乐乐盯着它看了很久,嘴巴不自觉地流出了口水。然后云被风吹散了,骨头变成了一团模糊的白,乐乐叹了口气,把口水吸了回去。
红烧排骨的味道越来越浓了。乐乐从草地上爬起来,抖了抖身上的草屑和泥土,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向厨房。他的尾巴翘得高高的,耳朵在脑袋两边晃来晃去,整条狗散发着一股“我要吃饭了谁都别拦我”的气势。
刘叔正在厨房里忙活。他穿着一件白色的围裙,手里拿着一个大勺子,正在灶台前搅着一锅咕嘟咕嘟冒泡的排骨。锅里的汤汁是深红色的,浓稠发亮,排骨被炖得软烂,骨头和肉之间只差轻轻一抿的距离。乐乐蹲在厨房门口,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口锅,口水从嘴角流下来,在光滑的地板上汇成了一小滩。
刘叔回头看到他,笑了。“急什么,还没好呢。再炖二十分钟,入入味。”
乐乐没有离开。他换了一个姿势,从蹲着变成了趴着,下巴搁在前爪上,眼睛还是直勾勾地盯着那口锅。他的尾巴在地上扫来扫去,把地板擦得锃亮。
刘叔摇了摇头,从案板上拿起一块已经切好的、还没下锅的生排骨,在乐乐面前晃了晃。“生的,不能吃。”然后把排骨放回了案板。乐乐的目光跟着那块排骨移动,从刘叔的手到案板,从案板到锅,从锅再到刘叔的手,来来回回,像一个被线牵着的木偶。
就在乐乐纠结要不要趁刘叔转身的时候偷偷叼一块生排骨的时候,门铃响了。
叮咚——叮咚叮咚叮咚——
门铃按得很急,像是有什么火烧眉毛的事情。刘叔擦了擦手,走出厨房去开门。乐乐竖起了耳朵,但没有动。生排骨还在案板上,他还在纠结。
然后他听到了一个陌生的声音。
“你好,我是顾衍之先生的代理律师,我姓方。我想见沈念女士。”
乐乐的所有注意力在那一瞬间从生排骨转移到了门口。他猛地站起来,耳朵竖得笔直,尾巴也不摇了。顾衍之的代理律师?顾衍之自己不敢来,派了个律师来?来干什么?谈判?威胁?还是来传什么话?
沈念从楼上走了下来。她穿着一件家居服,头发散着,脚上踩着一双毛绒拖鞋,看起来完全没有“准备迎接律师”的样子。但她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得让乐乐觉得她好像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让他进来吧。”沈念对刘叔说。
刘叔犹豫了一下,还是打开了门。一个穿着深灰色西装的男人走了进来,四十多岁,头发梳得油光锃亮,戴着一副无框眼镜,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他的脸上挂着一种职业性的、恰到好处的微笑——嘴角上扬的弧度、露出的牙齿数量、微笑持续的时间,都像是经过精密计算的。
他走进客厅,看到沈念站在楼梯口,微微鞠了一躬。“沈女士,打扰了。我姓方,是顾衍之先生的代理律师。今天来,是想跟您谈一谈。”
沈念没有请他坐下,也没有给他倒茶。她站在原地,双手插在睡衣口袋里,看着方律师,等他自己说下去。
方律师显然不太习惯这种待遇。他干咳了一声,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双手递给沈念。“这是顾衍之先生让我转交给您的。是一份和解协议。”
沈念没有接。她低头看了一眼那份文件,然后抬起头,目光平静地看着方律师。“和解什么?”
方律师的笑容僵了一下,但很快恢复了。“顾衍之先生希望就您和他之间的婚姻关系、财产分割以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和解。他愿意在合理范围内满足您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房产转让、以及一份公开道歉声明。”
乐乐蹲在楼梯上,把下巴搁在台阶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方律师。他在分析这个人——不,是在审判这个人。这个人是来替顾衍之擦屁股的,是来用钱解决问题的,是来让沈念“开个价”然后闭嘴的。这种人乐乐在原来的世界里见过,不过他见过的那一个是来跟他主人谈交通事故赔偿的,没有这个穿得好,也没有这个笑得假。
沈念沉默了几秒钟。客厅里的空气像是凝固了一样,连刘叔都停下了手里的活,站在厨房门口,竖着耳朵听。
“方律师,”沈念终于开口了,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很清楚,“顾衍之现在面临的是刑事指控,不是民事纠纷。非法拘禁、商业欺诈、指使他人实施绑架,这些都是刑事案件。你跟一个刑事案件的受害者谈和解,你觉得合适吗?”
方律师的微笑终于维持不住了。他推了推眼镜,脸上的表情变得认真了一些。“沈女士,我理解您的感受,但我想提醒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您需要一次又一次地出庭,一次又一次地回忆那些不愉快的经历,一次又一次地面对媒体的镜头。如果选择和解,您可以很快地拿到补偿,开始新的生活,不必再为这些事情耗费时间和精力。”
沈念听完这段话,笑了。
那不是一个开心的笑,也不是一个讽刺的笑,而是一种让方律师后背发凉的笑。那笑容里有三年被关在别墅里的委屈,有无数个夜晚独自哭泣的绝望,有在签约仪式上站起来说出真相的勇气,也有在废弃仓库里被锁着等待救援的恐惧。这些情绪混在一起,变成了一个淡淡的、轻轻的、看起来毫不在意的微笑。
“方律师,你回去告诉顾衍之,”沈念一字一顿地说,“我不要他的钱,不要他的房子,不要他的道歉。我只要他接受法律的审判。他做了什么,法律会给他应有的惩罚。这就够了。”
方律师站在原地,手里还举着那份没有递出去的和解协议,脸上的表情有些尴尬,也有些意外。他大概没有想到沈念会这么干脆地拒绝。在他的职业生涯里,大部分人面对和解协议的态度都是“我考虑考虑”,然后回去算账,算出一个数字,讨价还价,最后达成协议。很少有人会连看都不看一眼就直接拒绝。
“沈女士,我建议您至少看一看这份协议的内容——”方律师还想再争取一下。
“不用了。”沈念转过身,朝楼梯走去,“刘叔,送客。”
刘叔从厨房门口走过来,脸上的表情介于“礼貌”和“请滚”之间,用标准的管家语气说了一句:“方律师,请。”
方律师把协议塞回公文包里,拎着包,跟在刘叔身后走向门口。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忽然停了下来,转过身,看了一眼蹲在楼梯上的乐乐。乐乐正歪着脑袋看他,耳朵往两边耷拉着,表情无辜又好奇。
方律师看着乐乐,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他转过身,走出了大门。
乐乐蹲在楼梯上,尾巴轻轻地摇了一下。他觉得方律师最后看他的那一眼很有意思——那不是看一条普通狗的眼神,那是看一个“东西”的眼神,一个在这件事里起到了关键作用的、不应该被忽视的“东西”。方律师大概在想,如果没有这条狗,事情根本不会发展到这个地步。如果没有这条狗,沈念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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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那张便签,不会在签约仪式上揭发顾衍之,不会被绑架,也不会被救出来。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这条狗。
乐乐想到这里,忍不住有点小得意。但他很快就把这份得意压了下去,因为得意会让狗膨胀,膨胀会让狗犯错,犯错会让狗挨骂。他以前就经常因为得意忘形而拆错东西——比如有一次他以为自己叼的是主人不要的旧报纸,结果叼的是主人刚打印出来的辞职信。
那件事的后果是他被罚了一个星期没有零食吃。一个星期啊,整整七天,一百六十八个小时,一万零八十分钟。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经历那种痛苦了。
沈念回到楼梯上,弯腰把乐乐抱了起来。乐乐窝在她怀里,脑袋搁在她的肩膀上,闻着她身上淡淡的洗衣液味道,尾巴轻轻地摇着。
“你说他是不是傻?”沈念轻声说,“居然以为我会跟他和解。”
乐乐用舌头舔了舔她的耳朵。他同意沈念的看法,这个方律师确实有点傻。但话说回来,律师也是拿钱办事,方律师的傻不是他自己的傻,是顾衍之的傻。顾衍之大概到现在还没有意识到自己面对的是什么——不是一个好欺负的、逆来顺受的女人,而是一个被逼到绝境之后反弹起来、比任何人都要坚强的战士。
吃排骨的时候,乐乐的心情已经完全恢复了。
刘叔的排骨炖得恰到好处,肉质软烂,骨头一抽就出来,汤汁浓郁,咸中带甜,拌在米饭里简直是人间美味。乐乐蹲在餐桌旁边,面前摆着一个小碟子,里面放着三块排骨和一小团米饭。他吃得很快,但吃相不算太差——至少没有把汤汁溅得到处都是,也没有把骨头叼到地毯上去啃。他在努力做一个文明的、有教养的、配得上“探长”称号的比格犬。
沈念坐在餐桌对面,慢慢地吃着饭,偶尔夹一块排骨放进乐乐的碟子里。乐乐每次都会抬头看她一眼,尾巴摇一摇,然后继续埋头苦吃。
吃到第二块排骨的时候,乐乐忽然想起了一件事——那个方律师来的时候,他注意到方律师的鞋底有一小块红色的东西,像是口香糖,又像是别的什么。当时他没有在意,但现在回想起来,那个红色的东西的形状有点眼熟,像是某个标志的一部分。
乐乐停下了咀嚼,嘴巴里还含着半块排骨,眼睛直直地看着前方,陷入了思考。
沈念注意到了他的异常:“怎么了?噎着了?”
乐乐回过神来,把排骨咽了下去,摇了摇尾巴,表示没事。但他心里一直在琢磨那个红色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不是口香糖,口香糖不会那么规整。也不是油漆,油漆的颜色不会那么鲜艳。他越想越觉得那个形状眼熟,但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算了,想不起来就不想了。他还有半块排骨没吃完呢。
乐乐低下头,把最后半块排骨啃得干干净净,连骨头缝里的骨髓都舔了出来。吃完之后他打了个饱嗝,用爪子擦了擦嘴,心满意足地趴在了餐桌下面。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在地板上画出一块明亮的、暖洋洋的光斑。乐乐把身体挪了挪,让阳光正好照在自己的肚皮上,然后翻了个身,四脚朝天,露出了圆滚滚的、吃得鼓鼓的肚子。
沈念低头看了他一眼,笑了。
刘叔从厨房端着一碗汤出来,看到乐乐四脚朝天的样子,也笑了。
乐乐眯着眼睛,享受着阳光和饱腹的双重幸福,尾巴在地上轻轻地扫来扫去。他想,如果每一天都能这样就好了——没有律师,没有绑架,没有记者,只有排骨、阳光和一个安静的午后。
但他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会太多。顾衍之的事情还没有结束,赵国强还在外面,方律师只是一个开始,后面还会有更多的人来敲门。他需要做好准备,保持警觉,随时应对新的挑战。
不过那是之后的事了。
现在,他只想在阳光里睡一个午觉,做一个关于排骨和骨头的梦。
16. 第 16 章
乐乐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一条狗,有一天会需要经纪人。
事情要从那天早上说起。乐乐正趴在花园里晒太阳,肚皮朝上,四条腿耷拉着,舌头从嘴巴边上垂出来一截,整条狗呈现出一种非常不体面的松弛状态。阳光暖洋洋地照在他的肚皮上,风吹过来带着月季花的香味,他觉得自己大概已经达到了狗生幸福的巅峰。
然后他的手机响了。
对,手机。乐乐现在有自己的手机了。不是沈念给他买的,是网友寄来的。一个粉丝在快递里塞了一部旧手机,还附了一张纸条:“乐乐,这是姐姐不用的手机,送给你了。里面的自拍记得删掉。”沈念帮他把手机充好电,连上了家里的无线网,还帮他注册了一个即时通讯软件的账号。乐乐虽然爪子的操作精度有限,但用鼻子戳屏幕还是能做到的——虽然经常戳错,给刘叔发过一堆莫名其妙的乱码。
手机屏幕上跳出来一条消息,是顾行之的助理小周发来的:“乐乐,今天有三个采访邀约,两个品牌想谈合作,还有一家出版社想给你出传记。”
乐乐盯着屏幕看了五秒钟,然后把手机翻了过去,屏幕朝下扣在地上。
他不想看。他只想晒太阳。
但手机又响了。又响了。又响了。
乐乐叹了口气,把手机翻过来,用鼻子戳开消息列表。第一条是一家宠物杂志的采访邀约,标题是“对话传奇比格:破案英雄的日常”。乐乐心想,他倒是想对话,但他不会说话啊,他们打算怎么对话?用眼神交流吗?第二条是一个狗零食品牌的合作邀约,说想请他做“首席试吃官”。这个倒是有点意思,首席试吃官,听起来就是一个可以白吃零食的职位。第三条是一家出版社的消息,说想给他出一本自传,书名暂定《挂在车底的那些年》。
乐乐看到这个书名的时候,嘴角抽搐了一下。什么叫“挂在车底的那些年”?他挂车底满打满算也就四十分钟,怎么就“那些年”了?这出版社也太能吹了。
沈念端着一杯咖啡从房子里走出来,看到乐乐趴在地上对着手机发呆,凑过来看了一眼屏幕上的消息,笑了。
“你现在可是大明星了,乐乐。”
乐乐抬起头看了她一眼,眼神里写满了“救命”。
沈念蹲下来,摸了摸他的头,认真地说:“这些邀约你不想理就不理,没有人会怪你。你不需要为任何人表演。你就是你,一条普通的比格犬。”
乐乐听到“普通的比格犬”这五个字,尾巴摇了摇。他想说:谢谢,我确实很普通,我只是做了任何一条比格犬都会做的事情——咬人、挂车底、偷U盘。这些事放在比格犬身上,真的不算什么。比格犬天生就是搞事情的料,他只是把这种天赋用在了正道上而已。
但沈念的话给了他勇气。他决定,今天只做一件跟工作有关的事——那个狗零食品牌的“首席试吃官”邀约。不是因为虚荣,是因为那个品牌寄来的样品里有一款鸭肉卷苹果的零食,看起来真的很好吃。
乐乐趴在花园里,啃着鸭肉卷苹果,一边啃一边用鼻子戳手机,给那个品牌回复了一个“汪”。对方大概没看懂,但乐乐已经尽力了。
除了商业邀约,乐乐还面临着一个更棘手的问题——粉丝。
是的,他现在有粉丝了。不是那种网上点个关注就完事的粉丝,而是会追到家里来的那种。自从他的照片上了新闻之后,顾家别墅的门口就从来没有消停过。每天都有人来,有的是来看沈念的,有的是来看乐乐的,有的纯粹是来凑热闹的。他们带着花、带着礼物、带着零食,在门口排起了长队,场面一度比网红奶茶店还壮观。
刘叔对此非常头疼。他每天要应付几十个来访者,还要防止有人偷偷溜进花园跟乐乐合影。有一次,一个年轻姑娘趁刘叔不注意,翻过了花园的矮栅栏,蹲在乐乐面前,举着手机来了个十连拍。乐乐当时正在午睡,被闪光灯晃醒的时候整个狗都是懵的。他看到面前蹲着一个陌生的姑娘,姑娘看到他的脸,发出了“啊啊啊啊好可爱”的尖叫声,然后伸手就要摸他的头。
乐乐的反应非常快。他一个翻身站了起来,后退了两步,用一种“你在干什么”的眼神看着那个姑娘。他没有叫,没有咬,只是用一种非常冷漠、非常拒人千里之外的眼神盯着她。那种眼神的意思是:我不认识你,请不要摸我。
姑娘被他盯得有些不好意思,讪讪地收回了手,拍了几张照片就翻墙出去了。
沈念知道这件事之后,跟刘叔商量了一下,在大门口贴了一张告示:“乐乐需要休息,请勿打扰。礼物可以放在门卫处,谢绝合影。”告示贴出去之后,来访者的数量减少了一些,但依然每天有人来。有人把礼物放在门卫处就走了,有人非要亲眼看到乐乐才肯走,还有人在门口举着“乐乐我爱你”的牌子站了好几个小时。
乐乐觉得这些人类真的很有意思。他只是一条狗,一条喜欢吃三文鱼饼干、喜欢咬鞋子、喜欢在花园里刨土的普通狗。他做的那几件事——偷U盘、挂车底、咬坏人——放在人类的世界里,大概就是一个普通人做了几件普通的好事。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事情放在一条狗身上,就变成了“传奇”“英雄”“不可思议”。
他不太理解这种逻辑,但他也不打算深究。人类的事情本来就很难懂,他一条狗操那么多心干什么。
下午的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来到了顾家别墅。
顾行之。
他今天没有穿那件深色的夹克,而是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衬衫,袖子挽到了小臂,看起来比平时年轻了好几岁。他的手里拎着一个纸袋,纸袋上印着一家知名宠物用品店的logo。他走进花园的时候,乐乐正在追一只蝴蝶,追到一半看到顾行之进来了,停了下来,歪着脑袋看他。
顾行之蹲下来,从纸袋里拿出一个东西——是一根超大的磨牙棒,长度跟乐乐的脑袋差不多,粗得像一根小擀面杖,表面布满了凹凸不平的纹理,闻起来有股浓浓的牛肉味。
乐乐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给你的。”顾行之把磨牙棒递到乐乐面前,嘴角带着一个淡淡的、有些不好意思的笑容,“谢谢你之前做的事。沈念跟我说了,没有你,她可能现在还在那栋仓库里。”
乐乐看了看磨牙棒,又看了看顾行之,犹豫了零点五秒,然后张嘴叼住了磨牙棒。他蹲在顾行之面前,咔嚓咔嚓地啃了起来,尾巴摇得飞快。牛肉味的磨牙棒又硬又有嚼劲,每一口都能咬出浓郁的肉香,乐乐啃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顾行之看着他吃,笑了。那笑容不是他在律师事务所里那种职业性的、淡淡的微笑,而是一个真正的、发自内心的、甚至带一点点傻气的笑容。乐乐一边啃磨牙棒一边想,原来顾行之也会这样笑啊,他一直以为这个人只有“面无表情”和“微微皱眉”两种表情模式。
沈念从房子里走出来,看到顾行之蹲在花园里喂乐乐吃磨牙棒,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你来了。”
顾行之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草屑,点了点头:“嗯,来送点东西。顺便跟你说一下案子的进展。”
沈念的表情变得认真了一些,在花园的长椅上坐了下来。顾行之在她旁边坐下,从纸袋里拿出一份文件,递给她。乐乐叼着磨牙棒,也跳上了长椅,蹲在两人中间,一边啃一边竖着耳朵听。
“顾衍之的案子,检方已经正式提起公诉了。”顾行之的声音很平静,但乐乐注意到他拿着文件的手指微微收紧了一些,“罪名包括非法拘禁、商业欺诈、行贿,还有教唆他人实施绑架。数罪并罚,刑期不会短。”
沈念接过文件,翻开看了看。乐乐凑过去瞄了一眼,密密麻麻的字,大部分看不懂,但有几个词他认出来了——“有期徒刑”“罚金”“没收财产”。他看着那些词,嘴巴里的磨牙棒忽然不香了。不是因为他同情顾衍之,而是因为他突然想到一件事——顾衍之是顾行之的亲弟弟。不管顾衍之多坏,不管顾行之多么不认同他的所作所为,亲手把弟弟送进监狱这件事,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不会是一件轻松的事。
乐乐抬起头,看着顾行之的侧脸。阳光照在他脸上,把他的轮廓勾勒得格外分明。他的表情很平静,但乐乐注意到他的眼睛里有血丝,眼眶下面有青黑,下巴上还有淡淡的胡茬——他显然没有睡好。
“你还好吗?”沈念问。她显然也注意到了顾行之的状态。
顾行之沉默了几秒钟,然后轻轻地笑了。“不好,”他说,声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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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沙哑,“但会好的。”
乐乐把磨牙棒放在长椅上,站起来,走到顾行之身边,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手。顾行之低头看着他,愣了一下,然后伸手摸了摸他的头。乐乐感觉到那只手在微微发抖,但很快就不抖了。
三个人——一个人加一条狗——在花园里坐了很久,谁都没有说话。阳光从头顶慢慢移到了西边,把花园里的影子拉得长长的。月季花在风中轻轻摇曳,偶尔有一片花瓣飘落下来,落在沈念的膝盖上,落在顾行之的肩膀上,落在乐乐的鼻子上。乐乐打了个喷嚏,花瓣飞了出去,在空中转了几圈,落在了地上。
顾行之走的时候,乐乐送他到门口。顾行之蹲下来,跟乐乐平视,认真地说了一句让乐乐记了很久的话。
“你知道吗,我以前觉得法律是万能的。只要证据够硬,只要程序够正,正义就一定会实现。但最近我发现,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需要人来执行,需要勇气来推动,需要一个像你这样的——一个不计后果、不问得失、只是单纯地觉得‘这件事不对’所以就去做了的——存在。”
他顿了顿,嘴角微微上扬。
“你让我想起了我为什么选择学法律。不是为了替谁擦屁股,是为了保护那些需要保护的人。谢谢你让我想起来了。”
乐乐看着他,尾巴轻轻地摇了摇。他想说:不客气,但你说的那些大道理我听不太懂。他想了想,觉得这句话说出来可能不太合适,于是选择了另一种表达方式——他把那根啃了一半的磨牙棒叼起来,放在了顾行之的手心里。
顾行之看着手心里的磨牙棒,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那个笑容比他之前的所有笑容都大,露出了两排整齐的白牙,眼睛弯成了月牙形,整张脸都亮了起来。
“送给我了?”
乐乐摇了摇尾巴。
“谢谢。”顾行之把磨牙棒装进了纸袋,拍了拍乐乐的头,转身走向了停在门口的车。他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看着乐乐,说了一句让乐乐彻底懵掉的话。
“对了,我助理说你在网上很火。有个网友给你画了一幅漫画,我发到你手机上了,记得看。”
说完他上了车,车子发动,驶出了大门,很快就消失在了街道的尽头。
乐乐蹲在原地,耳朵竖着,尾巴轻轻地摇着。他在想一个问题——顾行之怎么会知道他的手机号?他记得自己只把号码告诉过沈念和刘叔。难道沈念把号码给了顾行之?还是顾行之从别的渠道查到的?一个律师要查一个人的手机号应该很容易,但问题是他是一条狗,顾行之查一条狗的手机号干什么?
乐乐想了很久,没有想明白。
他决定不想了。他跑回花园,跳上长椅,用鼻子戳开手机屏幕,找到了顾行之说的那幅漫画。
漫画画的是他挂在车底的样子,但画风非常可爱,他的耳朵被画成了两个大翅膀,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嘴巴张着,舌头在风中飞舞,车底下的横梁被他抓出了火星子。漫画的右下角有一行小字:“乐乐,你是最勇敢的狗狗!”
乐乐盯着那幅漫画看了很久,然后做了一件让他自己都觉得有点丢脸的事——他把那幅漫画存了下来,设成了手机的壁纸。
然后他把手机翻了过去,屏幕朝下扣在长椅上,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
风从花园里吹过来,带着月季花的香味和远处传来的城市喧嚣。乐乐趴在长椅上,肚皮贴着冰凉的木板,尾巴一下一下地摇着。
他在想,今天过得还不错。
虽然拒绝了两个采访邀约、一个合作意向、一本离谱的自传,但收到了一个超大号的牛肉味磨牙棒、一幅很可爱的漫画,还听到了顾行之说“谢谢你让我想起来了”。
作为一条狗,这样的收获已经很够了。
他翻了个身,把肚皮朝上,四条腿耷拉着,舌头从嘴巴边上垂出来一截,在夕阳的余晖中沉沉地睡了过去。
手机屏幕亮了又暗,暗了又亮。社交账号上的粉丝数还在涨,评论区里的“乐乐好帅”还在刷屏,出版社的编辑还在等他的回复。但那些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此刻的花园很安静,阳光很温暖,磨牙棒的味道还在嘴里回荡。
乐乐觉得,这就是最好的生活。
17. 第 17 章
乐乐成名之后的第一个周末,顾家别墅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不是记者,不是粉丝,不是方律师,而是一个乐乐从来没有见过的人。一个女人,五十多岁,穿着一件深紫色的旗袍,头发盘得一丝不苟,脖子上挂着一串珍珠项链,每一颗都有黄豆那么大,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她的脸上化了精致的妆,但粉底遮不住眼角的细纹和眼底的疲惫。她的嘴唇抿得很紧,下巴微微上扬,整个人散发着一股“我很高贵你们都不配”的气场。
她站在别墅门口,没有按门铃,也没有敲门,就那么站着,脊背挺得笔直,目光透过铁门的缝隙,冷冷地打量着院子里的一切。
刘叔第一个发现了她。老管家从门卫室走出来,隔着铁门问了一句“请问您找谁”,女人没有回答,只是从手提包里拿出一张名片,隔着铁门的缝隙递了过去。刘叔接过名片看了一眼,脸色变了,手微微抖了一下。
他转身跑进房子,找到了正在客厅里看书的沈念。
“太太,”他的声音有些发紧,“顾衍之先生的母亲来了。”
沈念手里的书掉在了膝盖上。
乐乐从地毯上抬起头,耳朵竖了起来。顾衍之的母亲?那就是顾行之的妈,顾家的老太太。原著里提到过这个人吗?乐乐努力回忆了一下系统传输给他的信息,好像隐约提到过一句“顾老夫人常年居住在国外”,就没了。一个比顾行之存在感还低的背景板角色。
但现在这个背景板角色找上门来了,而且来者不善。
沈念沉默了几秒钟,把书合上放在一边,站起来整了整衣服。她没有换衣服,也没有补妆,就穿着家居服和毛绒拖鞋,头发随便扎了个马尾,走出了客厅。
乐乐跟在她身后,尾巴夹得紧紧的,耳朵贴着头皮。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铁门打开了,顾老夫人走了进来。她的步子不快,但每一步都踩得很稳,高跟鞋敲在石板路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哒,哒,哒,像某种倒计时。她走到沈念面前,停下来,目光从上到下把沈念打量了一遍,从头发到拖鞋,一个角落都没放过。
“你就是沈念。”她说。不是疑问句,是陈述句,语气里没有任何感情,像在读一份文件。
沈念点了点头:“顾老夫人。”
顾老夫人的嘴角微微动了一下,不知道是笑还是别的什么表情。“我是衍之的母亲。我今天来,是想跟你谈谈。”
“请进。”沈念侧了侧身,让出了门口。
顾老夫人走进客厅,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她的坐姿很标准,背不靠沙发,双腿并拢,双手交叠放在膝盖上,像一幅画。刘叔端来了茶,她看了一眼,没有喝。
沈念在她对面坐下,乐乐蹲在沈念脚边,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顾老夫人。他在闻她身上的味道。珍珠项链的味道,旗袍布料的味道,发胶的味道,还有一种很淡很淡的、他说不上来的味道——不是香水,是一种更复杂的、带着岁月痕迹的、像是旧衣柜里樟脑球和干花混合在一起的味道。
顾老夫人开口了。她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针一样扎人。
“衍之的事,我已经听说了。网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没有看。我相信我的儿子不是你们说的那种人。”
沈念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看着她。
“他从小就是一个好孩子。成绩好,懂礼貌,从来不惹事。他爸爸走得早,他一个人撑起了整个顾氏集团,不容易。”顾老夫人的声音有了一丝波动,但很快就被她压了下去,“我知道他可能有些事情做得不够妥当,但他毕竟是你的丈夫。夫妻之间有什么矛盾,关起门来自己解决就好,为什么要闹到法庭上去?”
乐乐听到“不够妥当”四个字的时候,差点没忍住叫出来。非法拘禁叫“不够妥当”?商业欺诈叫“不够妥当”?指使人绑架叫“不够妥当”?乐乐虽然只是一条狗,但他觉得“不够妥当”这个词大概是有史以来最轻描淡写的洗白。
沈念深吸了一口气。乐乐感觉到她的脚趾在拖鞋里蜷缩了一下,这是她紧张时的习惯动作。但她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顾老夫人,您说顾衍之是您的好儿子,我相信。每个母亲眼里的儿子都是好的。但有些事情,不是母亲觉得好它就是好的。您的儿子,他关了三年,不让我出门,不让我工作,不让我跟外界联系。他用我父亲的债务要挟我,把我当成一件工具。这些事情,不是‘不够妥当’能概括的。”
顾老夫人的脸色变了。她的嘴唇抿得更紧了,下巴的肌肉微微鼓起,像是在咬牙。
“你不要忘了,你父亲的债务是谁帮你还的。”她的声音冷了下来,“如果不是衍之,你现在可能连饭都吃不上。”
“那笔债务,”沈念的声音也冷了下来,“是顾衍之派人做局让我父亲欠下的。他先搞垮了我父亲的公司,再用救世主的姿态出现。您觉得这是帮?这是蓄意陷害。”
顾老夫人的手猛地攥紧了膝盖上的手提包,指节泛白。她盯着沈念,眼睛里有一种复杂的情绪——愤怒、不甘、也许还有一丝说不清的心虚。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最终没有说出来。
乐乐蹲在沈念脚边,竖着耳朵,心跳得很快。他看到顾老夫人的表情变化,看到她攥紧手提包的手,看到她微微颤抖的嘴唇。他突然觉得,这个老太太也许不是来替顾衍之洗白的,也许她只是另一个被顾衍之蒙蔽的人,另一个被“好儿子”这个面具欺骗的人。
客厅里的沉默持续了很久。刘叔站在厨房门口,手里攥着围裙,紧张得都不敢擦手了。窗外的阳光照进来,照在顾老夫人的珍珠项链上,那些珠子反射出刺眼的光,像一排小小的、冷冷的眼睛。
顾老夫人终于站了起来。她的动作很慢,像是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把自己从沙发上撑起来。她看着沈念,目光里的冷意消退了一些,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乐乐看不懂的东西——是疲惫?是失望?是认输?还是别的什么?
“我今天来,”她的声音沙哑了许多,“是想跟你说,如果你愿意撤诉,衍之愿意给你任何你想要的东西。钱,房子,公司股份,你要什么都可以。”
沈念也站了起来。她比顾老夫人矮了半个头,但她的脊背挺得比顾老夫人还直。
“我不要任何东西。我只要法律给他应有的惩罚。”
顾老夫人看了沈念很久。然后她转过身,朝门口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忽然停了下来,没有回头,只是用一种很轻很轻的声音说了一句话。那声音轻到如果不是乐乐竖着耳朵根本听不到。
“衍之小时候不是这样的。他以前是一个很好的孩子。”
然后她走了。高跟鞋踩在石板路上的声音渐渐远去,哒,哒,哒,最后消失在铁门关上的那一声闷响里。
沈念站在原地,看着顾老夫人消失的方向,一动不动。乐乐跑过去,用脑袋蹭了蹭她的小腿,她低头看了他一眼,眼眶有点红,但没有哭。她把乐乐抱起来,搂在怀里,下巴搁在他的头顶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乐乐,”她轻声说,“你说顾衍之小时候真的是一个好孩子吗?”
乐乐不能回答。但他觉得答案是肯定的。大部分坏人不是生下来就是坏人的,他们是在某个时间点、因为某个原因、做了某个选择,然后一步步走到了今天。顾衍之也许真的曾经是一个好孩子,但那个好孩子早就死了,死在了某个乐乐不知道的时刻。
现在的顾衍之,是一个需要为他的选择付出代价的人。
不管他的母亲觉得他有多好。
那天晚上,乐乐睡不着。
他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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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花园的狗窝里,耳朵竖着,眼睛半睁半闭,脑子里一直在想顾老夫人说的那句话——“衍之小时候不是这样的”。他想了很多很多,想到自己在原来的世界里的生活,想到自己的主人,想到那些被关在笼子里的、被抛弃的、被虐待的比格犬。有些比格犬生下来就在实验室的笼子里,一辈子没有见过阳光,没有闻过草地的味道,没有在花园里追过蝴蝶。它们没有机会选择成为好狗还是坏狗,因为它们从出生起就被剥夺了选择的权利。
乐乐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他遇到了一个虽然经常被他气得跳脚、但从来没有放弃过他的主人。他成精之后遇到了沈念,一个需要他保护、也愿意保护他的人。他有很多选择的机会——选择当反派还是当英雄,选择听系统的话还是听自己的心,选择躲在安全的地方还是挂在车底下追了四十分钟。
顾衍之也有选择的机会。但他在每一个岔路口,都选择了那条更坏的路。
乐乐翻了个身,把肚皮朝上,看着头顶的星空。城市的灯光太亮了,看不到几颗星星,但他还是盯着看了很久。
然后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不是风吹树叶的声音,不是虫鸣的声音,不是远处公路上汽车驶过的声音。是一个他从来没有听过的、很奇怪的声音,像是有人在哭,但哭得很压抑,像是怕被别人听到。
乐乐竖起耳朵,分辨了一下声音的方向——是从房子里面传来的,二楼,顾衍之的书房。
他轻手轻脚地从狗窝里爬出来,穿过花园,从侧门钻进了房子。二楼书房的灯亮着,门虚掩着,光从门缝里漏出来,在地板上画出一道细细的金线。乐乐用鼻子顶开门,走了进去。
沈念坐在书桌后面的椅子上,面前摊着那张顾行之送来的起诉书副本。她的肩膀在微微颤抖,手背在脸上来回擦着,但眼泪还是止不住地往下掉。她哭得很安静,安静到如果不是乐乐亲眼看到,根本不会知道她在哭。
乐乐走过去,跳上她的膝盖,用脑袋蹭她的下巴,用舌头舔她的眼泪。眼泪是咸的,带着一点点苦味,不是三文鱼饼干那种让人开心的咸,而是一种让人心碎的咸。
沈念抱住了他,把脸埋在他的背毛里,终于哭出了声。不是那种小声的、压抑的抽泣,而是那种从心底涌出来的、压抑了太久的、终于忍不住的嚎啕大哭。她的身体剧烈地抖动着,手指紧紧地抓着乐乐的毛,指甲嵌进了他的皮肤,有点疼,但乐乐没有动,也没有叫。他就那么安静地趴在她的膝盖上,让她抱着,让她哭着,让她的眼泪把他的背毛浸得透湿。
他不知道为什么沈念会在半夜一个人跑到书房里哭。是因为顾老夫人的到来?是因为起诉书上的那些字?还是因为她突然想起了过去三年里那些没有哭出来的夜晚?他不知道。但他知道一件事——有些眼泪需要在没人的时候流,有些伤口需要在黑暗中愈合。
沈念哭了很久。久到乐乐觉得自己的背毛大概永远都干不了了。久到窗外的月亮从东边移到了西边。久到她的哭声从嚎啕变成了抽泣,从抽泣变成了偶尔的哽咽,最后变成了平稳的呼吸。
她在乐乐的背上睡着了。
乐乐没有动。他就那么趴在她的膝盖上,一动不动,像一个毛茸茸的、会呼吸的抱枕。他的腿有点麻,脖子有点酸,背毛湿漉漉的很不舒服,但他没有动。
因为有时候,被需要也是一种幸福。
哪怕是被当成擦眼泪的毛巾。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在地板上投下一道细细的银线。书房里很安静,只有沈念均匀的呼吸声和乐乐偶尔的、轻轻的摇尾巴声。
乐乐把下巴搁在沈念的手臂上,闭上了眼睛。
他在想,明天一定要让刘叔把他的背毛吹干。
湿漉漉的睡觉真的太不舒服了。
18. 第 18 章
沈念在乐乐背上哭完的第二天,乐乐的社交账号粉丝突破了五百万。
五百万。乐乐看到这个数字的时候,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害怕。他以前在原来的世界里,整个小区的总人口都不到五千人。五百万是什么概念?大概是把一百个这样的小区叠在一起,然后把所有人倒出来,铺满一整条街,再从街头排到街尾,排好几遍。
他趴在花园里,把手机翻来翻去地看那些粉丝数据,越看越觉得脑袋发晕。沈念说这叫“顶流”,刘叔说这叫“大明星”,连送快递的小哥看到他都激动得把快递箱掉在了地上,里面滚出来的全是——乐乐牌狗粮。
对,有人开始生产“乐乐牌”狗粮了。
乐乐盯着那袋狗粮看了整整十秒钟。包装袋上印着他的照片,是他蹲在顾家别墅门口那张,耳朵竖得笔直,眼神犀利,看起来特别有侦探范儿。照片下面印着四个大字:“乐乐甄选”。右下角还有一行小字:“比格探长同款,吃了变聪明。”
乐乐很想告诉这些人类,他聪明不是因为吃了什么狗粮,是因为他成精了。但他又不能这么说,说出来会被抓去研究的。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脸出现在各种商品上——狗粮、项圈、磨牙棒、宠物床、甚至还有一款“乐乐同款”的狗厕所。狗厕所啊,他什么时候代言过狗厕所了?他上厕所从来不需要什么厕所,花园里的任何一棵树都可以是他的厕所。
沈念看到这些东西也很头疼。她把所有未经授权的商品都交给了顾行之处理,顾行之的律师事务所专门成立了一个小组来处理乐乐的肖像权问题。这个小组的名字叫“乐乐维权组”,组长是一个刚毕业不久的年轻律师,叫小林。小林第一次来顾家别墅见乐乐的时候,带了一大束花,蹲下来认认真真地跟乐乐握了握手,说:“乐乐老师,以后请多关照。”
乐乐老师。
乐乐觉得自己可能活在一场荒诞的梦里。他是一条狗,他没有任何教师资格证,他甚至没有上过学,他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出来——好吧,用爪子蘸着墨水在地上划拉出来的那种歪歪扭扭的“L”和“E”大概不算。他怎么能当老师呢?
但小林不这么认为。小林说:“您破案的思路非常清晰,证据收集的链条非常完整,这在法学上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我们已经把您的案例写进了律所的内训教材。”
乐乐听到“内训教材”四个字的时候,整条狗都不好了。他破案有什么思路?他就是闻到了味道就去了,看到了U盘就叼了,听到了坏人的计划就挂在车底下了。这算什么思路?这分明是比格犬的本能。
但人类好像特别喜欢把他的本能包装成某种高大上的东西。“乐乐破案法”“比格侦查学”“犬类证据学”——这些词他一个都没听说过,但据说已经有大学在开设相关的选修课了。乐乐觉得这个世界的走向越来越离谱了,比他穿越进来的那本霸总文还要离谱。
离谱的事情还不止这些。
有一天,一个综艺节目组找到了沈念,说想请乐乐上节目。节目的名字叫《超级宠物星》,是一档宠物才艺秀,每期请几条有特殊才艺的宠物来表演,然后由评委打分,观众投票,最后评出冠军。节目组的人说,他们已经联系了乐乐好几次了,但乐乐一直没有回复——废话,乐乐又不会看邮箱。他们还专门做了一个宣传海报,上面写着“传奇比格探长首次公开亮相”,海报上的乐乐被P上了一副墨镜和一条金链子,看起来像一个说唱歌手。
乐乐看到那张海报的时候,嘴角抽搐了整整一分钟。
沈念替他拒绝了。理由是“乐乐需要休息”。节目组不死心,又把出场费翻了一倍,沈念还是拒绝。节目组第三次联系的时候,沈念直接让刘叔把电话挂了。乐乐趴在旁边看着这一幕,尾巴摇了摇。他心想,沈念真是个好主人,知道他不喜欢抛头露面。虽然出场费确实很诱人——那个数字大到可以让他在宠物零食店随便买买买都不用看价格——但钱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做自己。
做一条安静的、低调的、不喜欢被很多人围观的比格犬。
虽然他现在已经完全不低调了。
出名之后,乐乐的生活发生了很多微妙的变化。比如,他再去便利店的时候,店员不再只是帮他插U盘了,而是会专门为他准备一个“乐乐专座”——就是收银台旁边的一张小椅子,上面铺着一个软垫,垫子上绣着“乐乐”两个字。乐乐每次去便利店,都会蹲在那个专座上,等店员帮他查东西。店里的其他顾客看到他都兴奋得不行,掏出手机咔嚓咔嚓拍个不停,有人还问他“乐乐你今天破案了吗”。乐乐每次都用同一个表情回应——歪着脑袋,耳朵往两边耷拉,眼神无辜而茫然,嘴巴微微张开,露出一小截粉色的舌头。
这个表情后来被网友做成了表情包,配文是“你在说啥,我只是条狗”。这个表情包在网上的传播量比乐乐的任何一张照片都要大,几乎人手一份,聊天的时候不用一下都觉得跟不上潮流。
乐乐看到这个表情包的时候,心情很复杂。一方面,他确实只是条狗,这个表情包说的没错。另一方面,他觉得自己被简化成了一个“呆萌”的符号,而他在车底下挂了四十分钟、咬破了坏人的手、从下水道里叼出了关键证据的那些英勇事迹,好像都被这个“你在说啥”的表情包覆盖了。
不过他也懒得计较。毕竟,人类喜欢把复杂的东西简单化,这是他们的天性。就像他们把顾衍之的犯罪简化为“那个坏总裁”,把沈念的三年苦难简化为“那个可怜的女人”,把乐乐的存在简化为“那条可爱的狗”。简单化的标签更容易传播,更容易被记住,也更容易被消费。
乐乐不想被消费。但他也没有办法阻止。他能做的,就是在花园里晒晒太阳,啃啃磨牙棒,偶尔追追蝴蝶,假装自己不知道外面有五百万人每天都在等他的新照片。
除了商业邀约和粉丝追捧,乐乐还面临着一个更实在的问题——他真的收到了很多粉丝寄来的礼物。
礼物堆满了刘叔的储藏室。有狗粮、零食、玩具、衣服、项圈、狗窝、洗护用品,还有各种各样人类自己做的、充满了奇思妙想的东西。有人给他织了一件毛衣,毛衣是大红色的,胸前绣着一个金色的“乐”字,看起来像一件缩小版的春节战袍。有人给他做了一个项圈,项圈上挂着一个迷你版的U盘,U盘里存着那个人的告白信。还有人给他寄了一整箱三文鱼,是那种真空包装的、开袋即食的、人类都觉得贵得离谱的高级三文鱼。
乐乐对三文鱼的处理方式非常直接——他吃掉了。一天一块,吃得嘴巴油光锃亮,毛色都变得比以前更有光泽了。沈念说他“由内而外地散发着富贵的气息”,乐乐觉得这句话的意思是“你胖了”。
但他不在乎。三文鱼比身材重要。
在所有礼物中,最让乐乐意想不到的是一封信。信是一个八岁的小女孩写的,字迹歪歪扭扭的,有些字还用了拼音。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乐乐你好,我是一条小狗,不对,我是一个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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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说你是英雄,因为你救了那个阿姨。我也想当英雄,但是我太小了,什么都不会。我妈妈说,英雄不是要做很大的事情,而是在别人需要的时候站出来。乐乐,你站出来的时候害怕吗?我打针的时候都很害怕,但是你挂了那么久的车底,一定比打针疼多了吧?你真的很勇敢。我给你画了一幅画,希望你喜欢。”
信的末尾贴着一幅画。画上是一条白色的小狗,挂在黑色的车底下,耳朵飞得比车还高,眼睛瞪得圆溜溜的,嘴巴张着,舌头伸出来,看起来不像是在英勇追凶,倒像是在坐过山车。画的右下角用彩笔画了一颗红色的心,心里面写着“乐乐”。
乐乐盯着那幅画看了很久。然后他做了一件让沈念非常感动的事情——他把那幅画叼到了自己的狗窝里,放在了枕头旁边。每天晚上睡觉之前,他都会看一眼那幅画,然后再闭上眼睛。
他不是英雄。他只是做了一条比格犬会做的事情。但如果有一个人——哪怕只是一个八岁的小女孩——因为他而相信“站出来”是一件值得做的事情,那他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就有了意义。
出名之后的第三个星期,乐乐接到了顾行之的电话——不对,是沈念接到了,然后开了免提。顾行之在电话那头说了一件让乐乐彻底无语的事情。
“乐乐,有人举报你。”
乐乐愣住了。举报他?举报他什么?非法悬挂机动车底部?非法获取他人文件?还是非法在花园里刨土?
顾行之的声音听起来也很无奈:“举报人说,你在没有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从事私人侦探业务,涉嫌非法经营。他还说你非法获取他人隐私信息,侵犯了顾衍之先生的合法权益。”
乐乐趴在地毯上,下巴搁在前爪上,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手机屏幕。他在消化这个消息。有人举报他非法经营私人侦探业务。他是一条狗。一条狗。一条不会说话的、没有身份证的、在法律上属于“财产”而不是“公民”的狗。有人举报一条狗非法经营。
这个世界是不是疯了?
沈念显然也有同感。她对着电话说:“行之,你是不是在开玩笑?”
“我也希望是开玩笑。”顾行之的声音里带着一丝苦笑,“但举报信是真的,已经送到了相关部门的案头。虽然以乐乐的主体资格来说,这个举报在法律上根本不成立,但这件事本身就很好笑——好笑到已经有媒体在跟踪报道了。”
沈念挂了电话之后,低头看着乐乐,乐乐也看着她。一人一狗对视了五秒钟,然后同时叹了口气。
乐乐心想,他的狗生大概就是这样了。先是穿越进霸总文,然后偷U盘,然后挂车底,然后变成网红,现在又被举报非法经营。这一连串的事情放在任何一条普通的比格犬身上,都够写一本厚厚的传记了。而他的旅程才刚开始。
他从地毯上爬起来,抖了抖毛,走到零食盒子前面,用鼻子拱开了盖子,叼出了一块三文鱼饼干。咔嚓咔嚓地嚼着,三文鱼的味道在口腔里弥漫开来,他的心情好了一些。
他想,管他什么举报呢。他只是一条狗,他又没有营业执照,他又不收费,他做的一切都是出于本能和良心。如果举报他的人觉得一条狗的行为构成了非法经营,那只能说明这个人的脑子可能不太好使。
乐乐把最后一块饼干咽下去,舔了舔嘴巴,跑回了花园。
今天的阳光很好,他打算在草地上打几个滚,把背毛晒得蓬蓬松松的。
至于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明天再说吧。
19. 第 19 章
举报的事情本来乐乐以为就是个笑话,笑笑就过去了。
但他低估了人类的认真程度。
举报信发出后的第五天,一辆印着“市场监督管理局”字样的白色面包车停在了顾家别墅门口。车上下来三个人,两男一女,都穿着深蓝色的制服,胸口别着工作证,表情严肃得像要去参加葬礼。他们在大门口按了门铃,刘叔去开的门,看到他们的工作证之后,脸色变得很微妙——那种想笑又不敢笑、憋得很辛苦的表情。
“请问,这里是乐乐先生的住所吗?”领头的男人问。
刘叔愣了一下。“乐乐先生”这个称呼他显然是第一次听到。在他心里,乐乐是“小东西”“小祖宗”“那条狗”,从来不是什么“先生”。但人家穿着制服拿着工作证,他也不好纠正,只好点了点头,把他们领进了花园。
乐乐当时正在花园里追一只蝴蝶。那只蝴蝶是白色的,翅膀上有黑色的斑点,飞起来一飘一飘的,特别好看。乐乐追了它快十分钟了,每次快要扑到的时候,蝴蝶就轻轻一扇翅膀,飘到了另一边。乐乐被遛得团团转,舌头伸得老长,但就是不放弃。
三个穿制服的人走进花园的时候,乐乐正好扑了个空,整条狗摔进了月季花丛里,被刺扎得嗷的一声跳了出来,耳朵上还挂着一朵粉色的月季花。
他就这么顶着那朵月季花,蹲在草地上,歪着脑袋看着三个陌生人。
三个陌生人也在看着他。
沉默。风吹过花园,月季花在乐乐耳朵上轻轻摇晃。
领头的男人率先打破了沉默,他清了清嗓子,用一种非常正式的语气说:“您好,请问您是乐乐先生吗?”
乐乐摇了摇尾巴。他是乐乐,但不是“先生”。不过这不重要。
男人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双手递给乐乐——递到一半才想起来对方没有手,又收了回去,尴尬地咳嗽了一声。“我们收到了关于您的举报,内容是‘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从事私人侦探业务,涉嫌非法经营’。根据相关规定,我们需要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今天来,是想跟您了解一下情况。”
沈念从房子里跑了出来,她刚才在楼上听到了刘叔的通报,鞋都没来得及换就冲下来了,脚上还踩着一双毛绒兔子拖鞋。她站在乐乐旁边,看着三个穿制服的人,又看了看乐乐耳朵上那朵月季花,嘴角抽动了一下。
“请问,你们是要调查一条狗?”
领头的男人点了点头,表情依旧严肃:“是的,女士。举报信已经正式立案,我们需要按照程序进行调查。”
沈念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她想说点什么,但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她想说“你们是不是有病”,但这话说出来不太礼貌。她想说“我替乐乐回答”,但举报对象是乐乐本人,不是她。她想了想,最后说了一句:“那你们问吧,我当翻译。”
翻译。沈念给乐乐当翻译。这个画面实在是太好笑了,连那个一直板着脸的女工作人员都没忍住,嘴角弯了一下。
调查在花园的石桌上进行。三个工作人员坐在长椅上,沈念坐在对面,乐乐蹲在石桌上,耳朵上还挂着那朵月季花。刘叔端来了茶和点心,放在石桌上,然后退到厨房门口,竖着耳朵偷听。
领头的男人打开了一个录音笔,放在石桌上,红色的指示灯亮了起来。他翻开文件夹,清了清嗓子,开始提问。
“第一个问题,请问乐乐先生,您是否承认在过去的三十天内,从事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跟踪、蹲点、获取他人文件、悬挂机动车底部、进入他人住宅获取物品?”
沈念翻译给乐乐听的时候,翻译得非常简洁:“他说,你是不是偷看了陈志远、偷了人家的文件、挂了人家的车底、还溜进别人家里拿了东西?”
乐乐歪着脑袋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尾巴。是的,他都干了。但他不觉得这些行为应该被称为“跟踪、蹲点、获取他人文件”。他只是在做一条比格犬会做的事情——闻到了可疑的味道就跟上去看看,看到了有用的东西就叼走,遇到了坏人要逃跑就找个地方挂一下。这怎么能叫非法经营呢?他又没收钱。
沈念把他的意思翻译成了人类语言:“他承认他做了这些事情,但他不认为这些行为构成了非法经营。因为他没有收取任何报酬,也没有以营利为目的。”
领头的男人在笔记本上刷刷刷地写了几个字,然后抬起头,看着乐乐,表情变得更加微妙了。他大概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坐在花园里,对着一只耳朵上挂着月季花的比格犬做笔录。这个世界真的太疯狂了。
“第二个问题,”他继续念,“举报人提供了多张照片作为证据,显示您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进行了‘蹲点’行为。请问您如何解释这些照片?”
他拿出一叠照片,摆在石桌上。乐乐凑过去一看,全是他的照片——蹲在陈志远楼下的花坛里的、蹲在赵国强小区绿化带里的、蹲在便利店门口假装流浪狗的、蹲在工业园区草丛里的。每一张照片都拍得很清楚,连他脸上的表情都看得一清二楚。有几张照片里他正在啃磨牙棒,嘴巴歪着,眼睛眯着,看起来完全不像是在“侦查”,倒像是在野餐。
乐乐看着这些照片,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到底是谁在拍他?他明明已经很小心了,每次蹲点都会找隐蔽的位置,把自己缩成最小的形状,怎么还是被人拍到了?而且这些照片的拍摄角度都很低,不像是正常人站着拍的,更像是——趴在地上拍的。
他突然想到一个可能性:拍他的人,也许不是人类,而是另一条狗?不,不对,狗不会用相机。那是什么?难道这个世界上除了他还有别的成精的动物?一只会拍照的猫?一只扛着摄像机的松鼠?
乐乐摇了摇头,把这个离谱的想法甩了出去。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面对。
沈念替他回答了第二个问题:“乐乐说,他蹲在那些地方不是为了经营,是为了保护我的人身安全。因为当时有人威胁要伤害我,他是在尽自己的能力收集信息、防范风险。这是一种自卫行为,不是经营行为。”
女工作人员听到“自卫行为”四个字的时候,忍不住小声说了一句:“狗也有自卫权吗?”
领头的男人瞪了她一眼,她闭嘴了。
“第三个问题,”领头的男人继续发问,但他的语气已经没有刚开始那么严肃了,大概自己也觉得这个场景太荒谬了,“请问乐乐先生,您在悬挂机动车底部的时候,是否意识到这种行为可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这次乐乐没有等沈念翻译,直接做了回应。他站起来,在石桌上转了一圈,然后蹲下,用一种“你在说什么傻话”的眼神看着提问的男人。那眼神的意思是:我是一条狗,道路交通安全法管得到我吗?我又没有驾照,我又不会开车,我挂在我主人坐的车的底盘上,关道路交通安全法什么事?
沈念再次翻译:“乐乐说,他不是驾驶员,也不是乘客,他只是一个——附着物。”
“附着物”这三个字一出口,那个一直忍着笑的女工作人员终于破功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赶紧捂住嘴,但肩膀还是在抖。领头的男人深吸了一口气,在笔记本上又写了一行字,然后合上了文件夹。
“基本情况我们已经了解得差不多了。”他站起身,把录音笔关掉,收进口袋里,“我们会把今天的调查情况整理成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最终的结论需要等待进一步的审查。”
沈念也站了起来,把乐乐从石桌上抱下来,搂在怀里。“所以结论大概什么时候能出来?”
“这个不好说。”领头的男人犹豫了一下,压低了一点声音,“说实话,我个人认为这个举报基本上不会成立。举报的对象是一条狗,这在法律主体资格的层面就存在根本性问题。但程序还是要走的,毕竟举报已经立案了。”
沈念点了点头,送他们到了门口。三个穿制服的人上了那辆白色面包车,车子发动,缓缓驶出了大门。透过车窗,乐乐看到那个女工作人员正在用手背擦眼泪——不是伤心的眼泪,是笑出来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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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趴在沈念怀里,尾巴轻轻地摇着。他心想,今天这场调查虽然荒谬,但至少说明了一件事——在这个世界里,法律对所有人是一视同仁的。连一条狗被举报了都要走程序、做笔录、出报告。虽然这程序确实有点好笑,但好笑的背后是一种认真,一种“不管你是谁、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不管你有多离谱,我们都会认真对待你的案子”的认真。
这种认真,在顾衍之的世界里是看不到的。
顾衍之的世界里只有权力和金钱,只有“我说了算”和“你不配”。在那个世界里,沈念不配被当成人,乐乐不配被当成生命,法律不配被当成规则。但现在不一样了,顾衍之的世界正在崩塌,而一个更公平的、更讲规则的世界正在建立。
乐乐觉得,自己能在其中出一份力,是一件很荣幸的事。
虽然是以“附着物”的身份。
当天晚上,乐乐“受审”的消息不知怎么传到了网上。有人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门口拍到了那辆白色面包车,配文是“有人举报乐乐非法经营私人侦探业务,市监局已立案调查”。这条消息在十分钟内转发过万,评论区直接炸了。
“举报一条狗非法经营?举报人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乐乐:我只是条狗,我真的会谢。”
“建议举报人先举报自家小区里的流浪猫,它们长期无证捕鼠,涉嫌非法猎杀。”
“乐乐要是真开了侦探所,我第一个报名当客户。我丢了一只袜子,请乐乐帮我找回来。”
“楼上的,你的袜子大概率在乐乐自己嘴里。”
乐乐趴在沈念的手机前面,看着这些评论,尾巴一下一下地摇着。人类的幽默感有时候真的很奇怪,但不得不说,有些评论确实挺有意思的。比如那个说“乐乐要是真开了侦探所”的网友,乐乐真想告诉他,他不会开侦探所,但他可以帮他找袜子,前提是那只袜子是牛肉味的。
沈念一边刷手机一边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她把手机递给乐乐看一条评论,那条评论写的是:“乐乐:我承认我挂了车底,但你们谁能证明我不是在锻炼身体?挂车底也是一种健身方式。”
乐乐看着这条评论,心想,这位网友说得对,挂车底确实很锻炼身体。他挂完那四十分钟之后,腹肌疼了三天,比做了一百个仰卧起坐还酸。如果他坚持每天挂车底,说不定能练出八块腹肌,成为比格犬界的健美冠军。
想到这里,乐乐忍不住咧了咧嘴,露出了一个类似于微笑的表情。
沈念戳了戳他的鼻子:“你在笑什么?”
乐乐当然不能回答。他只是把脑袋往沈念的怀里拱了拱,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闭上了眼睛。
他在想,也许出名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至少现在,当他被举报的时候,有成千上万的陌生人会站出来替他说话,替他辩护,替他嘲笑那些荒谬的指控。他不再是一条孤独的、没人知道的、做什么都不会被注意的小白狗了。他是一条有名的、被关注的、有“粉丝后援会”的比格犬。
虽然这个身份有时候让他很不自在,但在这个需要被看见、被听见、被支持的时刻,这份“有名”成了他的铠甲。
举报信的事后来不了了之。相关部门出具了一份正式的调查结论,结论很长,用了很多法律术语,但核心意思很简单:举报对象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举报内容不构成非法经营。这份结论被媒体全文刊登,标题是“全国首例:狗被举报非法经营,市监局回应‘不具备主体资格’”。
乐乐把那份报纸叼到了自己的狗窝里,跟小女孩的画放在一起。
他想,等以后他老了,跑不动了,咬不动鞋子了,他就趴在狗窝里,看看这些收藏品,回忆一下自己年轻时的辉煌岁月。
到那时候,他可以骄傲地对自己的孙子孙女——如果他有的话——说:你们的爷爷,当年可是被市监局调查过的狗。
全中国第一条被市监局调查的比格犬。
这个头衔,够吹一辈子的了。
20. 第 20 章
举报事件之后,乐乐的名气不但没有下降,反而又涨了一大截。
用沈念的话说,“因祸得福”。用刘叔的话说,“塞翁失马”。乐乐自己的感受是——他再也不能安安静静地在花园里刨土了,因为每次他刚把鼻子插进土里,就有人在外面喊“乐乐在刨土!快拍快拍!”然后就是一片快门声,比刨土的声音还大。
他真的很怀念以前没人认识他的日子。那时候他想在哪棵树下上厕所就在哪棵树下上厕所,从来不用担心被人拍下来发到网上,配上“乐乐今日选址,疑似在规划城市绿化”之类的离谱标题。
但生活总要继续,狗生也是。
那天下午,乐乐正在花园里享受难得的清静——下了一场小雨,记者们和粉丝们都躲雨去了,花园里只有雨滴打在树叶上的声音和他自己的呼吸声——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按响了门铃。
来的是一个年轻女人,二十七八岁的样子,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背着一个双肩包,头发被雨淋湿了,一缕一缕地贴在脸上。她的眼睛很大,但眼白上布满了血丝,眼眶下面有很深的青黑,看起来像是好几天没睡觉了。她站在门口,手紧紧地攥着双肩包的肩带,指节泛白,整个人微微发着抖。
刘叔开门问她找谁,她说:“我找乐乐。”
刘叔以为又是粉丝,刚要婉拒,女人从包里掏出一个文件夹,打开,里面是一叠照片和一封信。照片上是一只黄色的土狗,瘦得皮包骨头,被一根粗粗的铁链拴在一个废弃的院子里,旁边是一个破破烂烂的狗窝,狗窝上面盖着一块塑料布,塑料布被风吹得掀开了一角。土狗的眼睛是浑浊的,毛发打结,腿上有一道很深的伤口,伤口已经化脓了,周围的红肿蔓延到了半个小腿。
乐乐正好从花园里跑过来看热闹,看到那张照片的时候,他的脚步停住了。他的尾巴不摇了,耳朵贴到了头皮上,整条狗像是被钉在了原地。
女人蹲下来,把照片举到乐乐面前,声音沙哑地说:“乐乐,求求你帮帮它。它叫大黄,是我邻居家的狗,被拴在那个院子里三年了。没有人管它,没有人喂它,没有人给它治伤。我偷偷喂过它几次,被邻居发现了,他威胁我说再喂就打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报警,警察说这是民事纠纷不管。我找动物保护组织,他们说人手不够管不过来。我真的没办法了,所以我来找你。你连顾衍之那样的坏人都能对付,你一定有办法救大黄的。”
乐乐看着照片里的大黄,看着那双浑浊的眼睛和那条化脓的腿,心里有什么东西被狠狠揪了一下。
他想起自己在原来的世界里,也是一条狗。虽然没有被虐待过,但他见过被虐待的狗。隔壁小区有一条黑色的拉布拉多,被主人拴在阳台上,冬天冷得发抖,夏天热得喘不过气,从来没有被带出去散过步。乐乐每次路过那个阳台的时候,都会停下来,隔着栅栏跟那条拉布拉多对视几秒钟。拉布拉多的眼神跟大黄一样,浑浊的,暗淡的,像是已经忘记了这个世界还有光亮。
乐乐抬起头,看着那个女人。她的眼泪已经从眼眶里滑了下来,在脏兮兮的脸上冲出两道干净的痕迹。她的手还在发抖,文件夹在她手里哗啦哗啦地响。
乐乐转过头,看向沈念。沈念站在门口,双手抱在胸前,表情很复杂。她看了看乐乐,又看了看那个女人,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你先别急,”沈念对那个女人说,“进来坐,慢慢说。”
女人叫小杨,是一个超市的收银员。她说的那个邻居,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姓马,住在城郊的一个村子里。马大爷养大黄本来是为了看院子,但大黄来了之后就不怎么叫,马大爷觉得它没用,就把它拴在了院子后面的角落里,不闻不问。三年来,大黄没有离开过那个院子一步,没有被带去看过医生,冬天没有厚垫子,夏天没有干净的水。小杨偷偷喂了它几次,被马大爷发现了,马大爷把她的塑料袋抢过去扔了,说“这狗是我的,我想怎么养就怎么养,你管不着”。
小杨说到最后,已经哭得说不出话了。沈念递给她一杯热水,她捧在手里,水杯的热气蒸腾上来,模糊了她的脸。
乐乐蹲在小杨脚边,安静地听完了整个故事。他的尾巴没有摇,耳朵也没有竖起来,就那么安安静静地蹲着,像一块白色的石头。
然后他站起来,走向花园,钻进狗窝,从里面叼出了那幅小女孩给他画的画。画上他挂在车底下,耳朵飞得比车还高,眼睛瞪得圆溜溜的。他把画放在小杨的脚边,然后用爪子拍了拍照片里的大黄,又拍了拍自己的胸口。
沈念看着他做这些动作,眼眶突然红了。她蹲下来,双手捧着乐乐的脸,认真地问:“你想救大黄?”
乐乐摇了摇尾巴。
“你想自己去救?”
尾巴摇得更欢了。
沈念沉默了几秒钟,然后笑了。那不是平时那种温柔的笑,而是一种带着心疼、带着骄傲、带着“我知道我拦不住你”的无奈的笑。
“好。那我们去救大黄。”
小杨抬起头,眼泪还挂在脸上,但眼睛里有了光。
去救大黄的那天,乐乐做了一个决定——他要正式成立一个侦探事务所。
不是那种有营业执照、有办公室、有固定营业时间的正规事务所,而是一个“乐乐觉得需要就去帮一下”的非正规、非营利、非人类组织。名字就叫做“乐乐探长事务所”。事务所的办公地点就是顾家花园里的那个狗窝,办公时间不定,收费标准为——看心情。
沈念帮他做了一张名片。名片是淡蓝色的,上面印着他的照片——就是那张蹲在顾家别墅门口、耳朵竖得笔直、眼神特别犀利的那张。照片下面写着“乐乐探长”,再下面是“业务范围:寻人、寻物、寻真相;特别服务:解救被虐待动物”。最下面一行小字写着“收费方式:三文鱼饼干或红烧排骨,看心情”。
乐乐看着这张名片,尾巴摇得都快断了。他觉得这是他这辈子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当然,他是成精之后才开始算“这辈子”的。成精之前,他收到过最好的礼物是一根牛尾巴,那次他高兴得把沙发都拆了。但现在他觉得牛尾巴排第二,这张名片排第一。
小杨把乐乐的名片小心翼翼地收进了钱包里,说这是她这辈子收到的最珍贵的东西。乐乐心想,你这话说得太早了,等我救出大黄,你就知道什么叫真正的珍贵了。
去城郊的路上,乐乐趴在沈念的膝盖上,车窗外的风景从高楼大厦变成了低矮的平房,从宽阔的马路变成了坑坑洼洼的土路。空气里的味道也变了,从汽车尾气和香水变成了泥土、秸秆和牲畜粪便的味道。乐乐深深吸了一口气,这种味道让他想起了原来的世界——不是穿越进来的这个霸总文世界,而是他成精之前生活的那个普通世界。那个世界里有普通的房子、普通的街道、普通的人和普通的狗。
这个村子很小,只有几十户人家,房子沿着一条土路排开,路两边种着杨树,树叶上落满了灰。小杨带着沈念和乐乐走到村子的最东边,指着一扇生锈的铁门说:“就是这里。”
乐乐从沈念怀里跳下来,走到铁门前,把鼻子塞进门缝里闻了闻。他闻到了很多东西——铁锈的味道,青苔的味道,腐烂的木头的味道,还有一个非常非常浓烈的、让他鼻子发酸的味道。那是病狗的味道。不是脏,不是臭,而是病。狗的生病有一种特殊的气味,像是从骨头里渗出来的、带着腐朽气息的甜味。乐乐以前在原来的世界里闻过这种味道,邻居家的老狗生病的时候就是这种味道,没过多久那条老狗就死了。
乐乐退了回来,蹲在地上,尾巴夹得紧紧的。他没有叫,没有扑门,没有做任何冲动的动作。他只是蹲在那里,低着头,耳朵耷拉着,像一块被雨水打湿的抹布。
沈念走过来,弯腰摸了摸他的头。“乐乐?”
乐乐抬起头,看了她一眼。那个眼神让沈念的鼻子酸了——那是她从未在乐乐眼中见过的眼神,不是愤怒,不是害怕,而是一种深深的、沉甸甸的悲伤。
沈念深吸了一口气,站直了身体,抬手按了门铃。门铃坏了,没有响。她又拍了拍门,铁门发出哐哐哐的声响,震得门框上的灰簌簌地往下掉。
过了好一会儿,院子里传来脚步声。门从里面打开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站在门口,穿着一件灰色的背心,头发乱糟糟的,脸上带着不耐烦的表情。他看了看沈念,又看了看小杨,最后看到了蹲在地上的乐乐。
“你们谁啊?”
小杨上前一步,声音有些发抖,但语气很坚定:“马大爷,我们想跟你谈谈大黄的事。”
马大爷的脸立刻拉了下来。“我说过了,我的狗我自己管,不用你们操心。你们这些人就是闲得慌,管别人家的闲事。”他说着就要关门。
就在这时,乐乐动了。
他像一道白色的闪电一样从马大爷的腿边钻了过去,冲进了院子。马大爷愣了一下,转身去追,但乐乐已经跑到了后院。他看到大黄了。
大黄比照片上看起来更瘦。肋骨一根一根地凸出来,在薄薄的皮肤下面形成一道道山脊一样的突起。它的毛几乎掉光了,露出的皮肤上有大片的红斑和结痂。它的腿上的伤口比照片上更严重,化脓的面积扩大到了大腿,脓水顺着腿往下流,滴在地上,引来了一群苍蝇。它被一根拇指粗的铁链拴在一个生锈的铁柱上,铁链很短,只有一米多,它只能在以铁柱为圆心、一米为半径的圆圈内活动。那个圆圈内的地面已经被它踩得寸草不生,只剩下一片硬邦邦的、发黑的泥土。
大黄看到乐乐的时候,抬起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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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眼睛浑浊而暗淡,像两颗蒙了灰的玻璃珠。它看着乐乐,没有叫,没有摇尾巴,甚至没有站起来。它只是看着乐乐,用那双浑浊的、暗淡的、已经没有光的眼睛看着乐乐。
乐乐站住了。他站在离大黄两三米远的地方,一动不动,耳朵竖着,尾巴垂着。他看着大黄的眼睛,大黄也在看着他。两个不同的物种,两种不同的命运,在那一刻通过眼神交流了某种只有它们自己才能理解的东西。
马大爷追了过来,伸手要抓乐乐。乐乐没有躲,也没有咬,而是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事——他跑到了铁柱旁边,用爪子开始刨土。他刨得很快,很用力,泥土在他身后飞溅,像一场小型的沙尘暴。马大爷愣住了,不知道这条狗在干什么。沈念和小杨也跑了过来,站在一旁看着。
乐乐刨了大概半分钟,铁柱周围的土被他刨出了一个坑,铁柱的底部露了出来。那是一根空心的铁管,埋在土里大概半米深,铁管的底部已经锈穿了,锈成了一个不规则的洞。乐乐把鼻子塞进那个洞里,用力一拱,铁柱晃了一下。
他退后两步,然后猛地冲上去,用整个身体撞向铁柱。铁柱又晃了一下,晃得比刚才更大。他退后,再撞,退后,再撞。一次,两次,三次,四次。他的肩膀撞在生锈的铁柱上,发出沉闷的“咚”声,每一次撞击都让他的身体微微发抖,但他没有停。
第五次撞击的时候,铁柱终于倒了。轰的一声,连带着铁链和大黄——不,不是连带着,铁链还拴在倒下的铁柱上,但铁柱倒下的那一刻,铁链的环扣在拉扯中断开了。铁链断了。大黄自由了。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瞬间,但铁链确实断了,大黄确实自由了。
大黄愣住了。它看着地上断开的铁链,又看了看乐乐,浑浊的眼睛里有了一丝光。那道光很微弱,像风中摇曳的烛火,随时都可能熄灭,但它确实存在。
马大爷站在一旁,嘴巴张着,半天没说出话来。他看着倒在地上的铁柱,又看了看那条撞断了铁柱的白色小狗,脸上的表情从愤怒变成了困惑,从困惑变成了震惊。他大概从来没有见过一条狗会用这种方式来救另一条狗。
沈念蹲下来,轻轻地靠近大黄。大黄退缩了一下,但沈念没有放弃,她慢慢地伸出手,让大黄先闻了闻她的味道,然后轻轻地、试探性地摸了摸大黄的头。大黄的身体僵了一瞬,然后慢慢地、慢慢地放松了下来。它把头靠在沈念的手心里,闭上了眼睛。
乐乐蹲在旁边,看着这一幕,尾巴轻轻地、一下一下地摇着。他的肩膀很疼,疼得他有些站不稳。但他没有表现出来,因为在大黄面前,他不想显得软弱。他想让大黄知道,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人类都是坏的,不是所有的狗都像它一样被拴在铁柱上。有些狗可以自由地奔跑,可以在花园里追蝴蝶,可以在阳光下打滚。有些人类会蹲下来摸你的头,会带你去治病,会给你一个温暖的家。
大黄后来被送到了宠物医院。医生说它的腿伤很严重,需要做手术,不然可能会截肢。它的营养不良已经到了危及生命的程度,需要长期的调养和护理。但它还活着,它的心跳还在,它的眼睛还有光。医生说,如果晚来一个星期,这条狗可能就救不回来了。
小杨哭了,哭得稀里哗啦的,把医生的白大褂都哭湿了。沈念的眼眶也红了,但她没有哭,因为她要照顾乐乐。乐乐的肩膀撞伤了,肿了一大块,毛下面是一片青紫色。医生给他检查的时候,他疼得龇牙咧嘴,但没有叫出声。沈念抱着他,手指在他完好的那一侧肩膀上轻轻挠着,他就把脑袋埋在沈念的臂弯里,一声不吭地忍着。
从宠物医院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沈念抱着乐乐,站在医院门口的路灯下,夜风吹过来,带着秋天特有的凉意。乐乐把脑袋搁在沈念的肩膀上,看着身后医院亮着灯的窗户。他知道大黄就在某扇窗户后面,躺在干净的病床上,打着点滴,被护士阿姨轻轻摸着耳朵。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再见到大黄,但他知道,大黄以后的生活会不一样了。不再有铁链,不再有饥饿,不再有化脓的伤口。大黄会好起来的,会吃胖的,会长出新毛的,会在草地上奔跑的。
沈念摸了摸乐乐的头,轻声说:“你今天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乐乐用舌头舔了舔她的下巴,尾巴轻轻地摇了一下。他想说:我只是做了一条比格犬该做的事。看不惯的事情就要管,不公平的事情就要插手,有人——不对,有狗——需要帮助的时候就要站出来。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这是比格犬的本能。
但他想了想,觉得这话说出来可能有点中二,于是没有说。
他只是在沈念的怀里找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闭上了眼睛。
路灯的光透过眼皮,变成了一片温暖的橘红色。乐乐在这片橘红色里,慢慢地、慢慢地,睡了过去。
21. 第 21 章
大黄的事情之后,乐乐探长事务所正式开业了。
说是事务所,其实就是乐乐狗窝旁边那个小棚子。沈念帮他在棚子下面挂了一块小木牌,木牌是刘叔用边角料做的,上面用油漆写着“乐乐探长事务所”几个字,字写得歪歪扭扭的,因为刘叔的手艺实在不怎么样。乐乐蹲在木牌下面看了看,觉得这个招牌虽然丑了点,但丑得很亲切,就像他自己——不是什么名贵品种,不是什么赛级犬,就是一条普普通通的、耳朵有点大的、吃东西会漏渣的比格犬。
开业第一天,没有客户上门。
乐乐在棚子下面趴了一整天,从早上八点趴到下午五点,期间吃了两顿狗粮、三块三文鱼饼干、一根磨牙棒、刘叔偷偷塞给他的一块红烧肉,还睡了一个长达两小时的午觉。太阳从他的左边移到了右边,花园里的影子从长变短又从短变长,他等得都快长蘑菇了。
“没人来啊。”沈念端着一杯茶从房子里走出来,蹲在乐乐旁边,跟他一起看着大门的方向。
乐乐叹了口气。他把下巴搁在前爪上,耳朵耷拉着,眼神里写满了“我是不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了”。他只是一条狗,谁会来找一条狗帮忙呢?小杨来找他是因为走投无路了,正常情况下,人类遇到问题应该找警察、找律师、找心理咨询师,而不是找一条蹲在花园里的比格犬。
就在他准备放弃、回狗窝睡第二轮午觉的时候,门铃响了。
乐乐猛地抬起头,耳朵竖得像两根天线,眼睛瞪得溜圆。刘叔去开门,门口站着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头发花白,穿着一件碎花衬衫,手里提着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装着几个苹果。她站在门口,有些局促地往里张望,看到乐乐的时候,眼睛亮了一下。
“请问,这里是乐乐探长事务所吗?”老太太的声音有点抖,不知道是紧张还是激动。
刘叔点了点头,把她领到了花园里。老太太蹲下来,把塑料袋放在地上,从里面掏出一个苹果,放在乐乐面前。乐乐看了看苹果,又看了看老太太,心想,这是咨询费吗?一个苹果?也行吧,他不挑食。
“乐乐啊,”老太太的声音带着哭腔,“我家的猫丢了。丢了三天了。它叫花花,是一只三花猫,今年八岁了,从小跟我一起睡,没有它我睡不着觉。我找遍了整个小区,贴了寻猫启事,问了所有邻居,都没有找到。我女儿说网上有个很厉害的狗侦探,让我来找你。”
乐乐听到“狗侦探”三个字的时候,尾巴不自觉地摇了一下。虽然他觉得自己配不上“侦探”这个称号,但被人需要的感觉确实很好。他站起来,走到老太太面前,用脑袋蹭了蹭她的手,然后回头看了一眼沈念,那眼神的意思是:走吧,干活了。
老太太住的小区离顾家别墅不远,走路大概十五分钟。乐乐一路上都很认真,低着头,鼻子贴着地面,一边走一边闻。沈念跟在他后面,老太太跟在沈念后面,三个人——不对,两个人加一条狗——排成一列,在街上走着,引得路人纷纷侧目。有人认出了乐乐,掏出手机拍照,乐乐没有理会,他现在的全部注意力都在鼻子上。
老太太说花花是在三天前走丢的。走丢的那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雨,乐乐心想,这下麻烦了,雨水会把气味冲掉的。但他没有放弃,他在小区里转了一圈又一圈,鼻子几乎没离开过地面。他闻到了很多味道——汽车尾气的味道,垃圾桶的味道,别人家狗的味道,别人家猫的味道,烧烤摊的味道,但是没有花花的气味。
乐乐蹲在小区花园的中央,陷入了沉思。如果花花是三天前走丢的,雨水冲掉了它的气味,那他靠嗅觉追踪的路就行不通了。他需要换一个思路。他抬起头,环顾四周,观察着小区的地形。这是一个老小区,楼房不高,绿化不错,有很多灌木丛和花坛。小区外面是一条马路,马路对面是一片正在拆迁的废墟。
乐乐的目光落在了那片废墟上。
他跑向小区的后门,从铁门的缝隙里钻了出去,穿过马路,跑进了废墟。沈念和老太太在后面追,沈念边跑边喊“乐乐你慢点”,老太太跑不动,在后面喘得跟拉风箱似的。
废墟里到处是碎砖头、破木板和杂草,空气里弥漫着灰尘和霉味。乐乐放慢了速度,一步一步地往前走,鼻子不停地抽动着。他突然停了下来,耳朵竖了起来——他听到了一个声音。很轻很轻,像是猫的叫声,但很微弱,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
乐乐顺着声音的方向找过去,在一堆倒塌的预制板下面,他发现了一个小洞。洞很深,黑漆漆的,看不到底。他把鼻子塞进洞里,闻到了猫的味道——不是陌生的猫,是那种在家里住了很多年、跟人一起生活、身上带着洗衣液味道的猫。是花花。
乐乐转过头,对着沈念叫了一声。沈念跑过来,趴在地上,往洞里看了看,什么也看不到。她喊了几声“花花”,洞里传来了一声微弱的“喵”,那声音又细又哑,像是嗓子已经叫哑了。
老太太终于跑过来了,听到那声“喵”的时候,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花花!花花你别怕!奶奶来了!”她趴在洞口,伸着手往里面够,但洞太深了,根本够不到。
乐乐蹲在旁边,看着这个局面,大脑飞速运转。他在想,如果是顾衍之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办?大概会打电话叫人来把预制板吊走。但他没有电话,也不会吊预制板。他只是一条狗,他只能用狗的办法。
他跑开了。沈念以为他要走,喊了他一声,他没有回头。他跑进废墟深处,到处翻找,用鼻子拱开碎砖头,用爪子扒拉破木板。找了大概五分钟,他在一块破木板下面找到了他要的东西——一根长长的、弯曲的铁丝,大概是从某个建筑工地上遗落下来的。他叼着铁丝跑回来,把铁丝放在沈念脚边。
沈念低头看着那根铁丝,愣了一下,然后明白了乐乐的意思。她捡起铁丝,弯了一个小钩子,伸进洞里,一边轻轻地探一边喊“花花”。过了一会儿,铁丝上传来了一点阻力,沈念慢慢往回拉,洞口出现了一团毛茸茸的东西。是一只三花猫,瘦得不成样子,浑身湿漉漉的,沾满了泥巴和灰尘,但它的眼睛是亮的,亮得像两颗小星星。
老太太一把把花花抱进怀里,哭得像个孩子。花花缩在老太太怀里,身体还在发抖,但它的头一直在蹭老太太的下巴,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那是猫表示舒服和安心的声音。
乐乐蹲在一旁,看着这一幕,尾巴轻轻地摇着。他的心里有一种很奇妙的满足感,不是吃到三文鱼饼干那种满足,而是一种更深的、更持久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大概这就是人类说的“助人为乐”吧。他以前不理解这个词,现在有点理解了。
老太太哭了很久才停下来。她把花花装进塑料袋里——不是那种普通的塑料袋,是她特意带来的一个透气的宠物包——然后转过身,蹲下来,双手捧着乐乐的脸,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乐乐,谢谢你。你是世界上最棒的狗。”
乐乐被亲得有点不好意思,耳朵不自觉地贴到了头皮上,尾巴却摇得飞快。他想说:不客气,这是我的工作。但他没有说,因为他怕自己一开口就会说出“汪”而不是人话,那就尴尬了。
回到顾家别墅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乐乐趴在自己的小棚子下面,沈念端着一碗温水放在他面前,他喝了几口,然后把下巴搁在前爪上,看着那块歪歪扭扭的“乐乐探长事务所”木牌发呆。
今天接了一个案子,找到了走丢的猫,赚了一个苹果。虽然苹果已经被沈念削皮切块喂给他吃了,但严格来说,那是他的第一笔收入。一个苹果。比他在网上看到的那些“乐乐同款”商品便宜多了,但这一个苹果的含金量,比那些商品加起来都高。
他想,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不是每天被记者围着拍照,不是在社交账号上发精修照片,不是在综艺节目上表演才艺,而是在有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他能帮上忙。哪怕只是找到一只走丢的猫,哪怕只是让一个老太太不再失眠,哪怕只是让一条被虐待的狗重获自由。这些事情很小,小到可能不会上新闻,不会上热搜,不会有几百万人点赞。但它们是真实的,是具体的,是他用鼻子和爪子一点一点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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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探长事务所开业第二天,来了一个更离谱的客户。
一个外卖小哥,骑着一辆电动车,车上还挂着外卖箱,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手里举着一个手机,手机屏幕上是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黑色的钱包,里面塞满了现金和银行卡。
“乐乐!我的钱包丢了!里面有我这个月刚领的工资,三千多块,是要寄回老家给我妈看病的!我找了三个小时了,实在找不到了!”外卖小哥的声音都在发抖,眼眶红红的,像是随时都会哭出来。
乐乐站起来,走到外卖小哥面前,用鼻子碰了碰他手里的手机,记住了钱包的味道——不对,手机屏幕上只有照片,没有味道。他需要更直接的线索。他用鼻子拱了拱外卖小哥的裤腿,小哥愣了一下,然后蹲下来,把脚伸出来,以为乐乐要闻他的鞋。乐乐确实在闻他的鞋,但他闻的不是鞋本身,而是鞋底上可能沾到的、钱包掉落地点的气味。
外卖小哥是送外卖的,一天跑几十个地方,鞋底上沾了几十种不同的味道。乐乐的鼻子在那些味道中快速筛选着,突然,他闻到了一股特殊的味道——皮革味,但不是普通的皮革,是一种带着淡淡香味的、像是经过特殊处理的皮革,跟他以前咬过的顾衍之的那些鞋子上的皮革味道很像。这是一种昂贵的、不太常见的皮革。外卖小哥的工资一个月才几千块,他不可能买得起这种皮革做的东西。唯一的解释是,他鞋底沾到的这个味道,来自他接触过的某个地方,而那个地方,很可能就是钱包掉落的地点。
乐乐抬起头,看着外卖小哥,尾巴摇了摇。他开始往外走,外卖小哥跟在他后面,沈念也跟了上来。乐乐走得不快,每走一段就会停下来闻一闻地面,确认方向。他带着他们穿过了三条马路,拐进了两条小巷子,最后在一个公交站台旁边停了下来。站台的长椅下面,有一团黑色的东西。
外卖小哥跑过去,弯腰捡起来,正是他的钱包。里面的现金一张没少,银行卡也都在。他蹲在地上,把钱包捂在胸口,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不是伤心,是如释重负。三千多块,对他来说是几个月的积蓄,是他妈妈看病的钱,是他全部的指望。如果丢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哭着哭着,突然站起来,把乐乐抱了起来,在花园里转了三圈。乐乐被他转得头晕目眩,耳朵在风中啪啪地拍着,像两面小旗子。他想说“放我下来我要吐了”,但他说不出来,只能忍着。
外卖小哥走了之后,乐乐趴在地上,喘着粗气,脑袋还在晕。沈念坐在他旁边,一边摸他的头一边笑:“你今天又救了一个人。”
乐乐心想,他没有救人,他只是找到了一钱包。但他没有纠正,因为他觉得沈念说得也对——找到钱包,某种意义上就是救了外卖小哥的妈妈。钱寄回去了,妈妈就能看病了,病好了就不用担心了。一条链子,起点是他的鼻子,终点是一个他永远见不到的人的健康和安心。
这种感觉真的很奇妙。
晚上,乐乐趴在自己的小棚子下面,面前摆着三样东西:一个苹果、一张写着“谢谢你”的纸条、一根火腿肠。苹果是老太太给的,纸条是外卖小哥写的,火腿肠是路上一个认出了他的小姑娘塞给他的。这是他今天的全部收入,加起来大概值二十块钱。
但他觉得,这是他狗生中最富有的一天。
他趴在棚子下面,看着头顶的星空,尾巴一下一下地摇着。明天会有新的案子吗?他不知道。但他知道的是,不管明天来的是谁、遇到了什么困难,他都会尽力去帮忙。因为这就是乐乐探长事务所存在的意义——不是破大案、立大功、上头条,而是在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面前,蹲下来,听他们说完,然后说一句:我试试。
虽然他说的其实是“汪”,但意思差不多。
乐乐探长事务所,全年无休,风雨无阻。
收费标准:三文鱼饼干或红烧排骨,看心情。
业务范围:任何你觉得一条狗能帮上忙的事。
营业时间:乐乐醒着的时候。
乐乐睡着了的时候,就明天请早。
22. 第 22 章
乐乐探长事务所的名气,以一种乐乐完全无法理解的方式扩散开来。
按他的想法,他不过就是找了一只猫、一个钱包,这有什么了不起的?猫是沈念用铁丝钩出来的,钱包是靠运气在公交站台下面捡到的,跟他这个所谓的“探长”关系不大。但人类不这么想。人类觉得,一条狗能理解“找猫”和“找钱包”这种抽象指令,本身就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更神奇的是,这条狗还真的找到了。
于是,从第三天开始,乐乐探长事务所的门口开始排起了队。
刘叔每天早上开门的时候,都会看到门口站着至少五六个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有穿着西装的白领,有背着书包的学生,有拎着菜篮子的阿姨,还有一次来了一个穿着cosplay服装的年轻人,身上挂满了亮片和羽毛,说是刚从漫展赶过来的。乐乐每次看到这个coser都会愣一下,心想这人是哪只鸟成精了吗?后来沈念告诉他那叫“角色扮演”,不是真的鸟,乐乐才放下心来。
排队的人多了,问题也多了,而且问题的离谱程度与日俱增。
第一个离谱的客户是一个戴眼镜的高中生。他找到乐乐,说自己把U盘弄丢了,U盘里有他写了三个月的毕业论文,下周就要交了,他快急疯了。乐乐听到“U盘”两个字,耳朵竖了一下——他对U盘有一种特殊的情感,毕竟他的人生就是从偷U盘开始转折的。他跟着高中生去了学校,在教学楼里转了两圈,最后在电脑教室的键盘托架上找到了那个U盘。高中生激动得差点把乐乐亲秃了,乐乐躲得飞快,但还是被亲了一口在脑门上。
第二个离谱的客户是一个年轻姑娘。她说她男朋友最近总是鬼鬼祟祟的,怀疑他出轨了,想让乐乐帮忙调查一下。乐乐听完之后,歪着脑袋看着她,眼神里写满了“你是不是对一条狗的业务范围有什么误解”。沈念在旁边翻译:“乐乐说他不接感情纠纷,建议你们俩好好沟通。”姑娘失望地走了,走了两步又回头问了一句:“那他能帮我找一下我丢的耳环吗?左耳的那只,铂金的,很贵的。”乐乐叹了口气,点了点头,心想这比出轨调查靠谱多了。
第三个离谱的客户是一个七岁的小男孩。他是跟着妈妈一起来的,手里抱着一个已经掉了胳膊的奥特曼玩偶,眼睛里噙着泪水,小嘴瘪着,看起来随时都会哭出来。他蹲在乐乐面前,把奥特曼举到乐乐鼻子前面,用奶声奶气的声音说:“乐乐,我的奥特曼丢了光之能量,你能不能帮我找回来?”乐乐看着那个缺了胳膊的奥特曼,又看了看小男孩认真的表情,沉默了三秒钟,然后站起来,用自己的鼻子顶了顶奥特曼的胸口,嘴里发出“唔”的一声,尾巴摇了摇。小男孩的眼睛瞬间亮了:“真的吗?你给他充了光之能量吗?”乐乐又摇了摇尾巴。小男孩破涕为笑,抱着奥特曼跑了出去,边跑边喊“奥特曼复活了”。他妈妈在后面追,边追边跟沈念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孩子太小不懂事。”
沈念关上门,转身看着乐乐,笑得直不起腰。乐乐蹲在地毯上,表情无辜而茫然,但尾巴摇得很欢。他心想,那个奥特曼有没有光之能量他不知道,但那个小男孩的眼睛里有。那就够了。
这些客户里,最让乐乐印象深刻的是一个退伍老兵。
老兵姓王,七十多岁,头发全白了,但腰板挺得比年轻人还直,走路带风,说话声音洪亮得像在喊口令。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军绿色夹克,胸口别着好几枚勋章,站在事务所门口的时候,刘叔以为他是来视察的领导,差点立正敬礼。
王大爷找乐乐,不是为了找东西,不是为了找猫狗,而是为了一个心愿。
“乐乐,”他蹲下来,跟乐乐平视,声音忽然低了下去,低得不像他刚才进门时那样洪亮,“我想找一个人。找了很多年了,一直没找到。”
他说,他年轻时在部队当兵,有一个战友叫小陈,跟他睡上下铺,关系特别好。后来上了战场,在一次战斗中,小陈为了救他,被炮弹炸断了双腿。小陈退伍后回了老家,他们一开始还通信,后来地址变了,信被退回来了,就断了联系。王大爷找了几十年,托了无数人打听,都没有找到。
“我知道你可能听不懂我说什么,”王大爷的声音有些哽咽,“但我听说你是一条很灵的狗,能找到别人找不到的东西。我不是要你帮我找人,我就是想……跟你说说。说了,心里好受些。”
乐乐听完这段话,安静了很久。他就蹲在王大爷面前,耳朵垂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王大爷浑浊的、泛着泪光的眼睛。然后他站起来,走到沈念脚边,用鼻子拱了拱沈念的手机。
沈念愣了一下:“你要用手机?”
乐乐摇了摇尾巴。
沈念把手机递给他,乐乐用鼻子戳开屏幕,打开了那个他很少使用的即时通讯软件,找到了顾行之的对话框。他用鼻子一个字一个字地戳出了一条消息:“帮找一个人,战友,断腿,几十年前失联。”
这条消息用了乐乐将近十分钟才戳完,因为他每戳一个字都要确认自己没有戳错,而且他的鼻子比他的爪子大,经常一次戳到两个字母,删了重来,删了重来,删得他鼻子都快磨秃了。顾行之很快回复了:“把详细信息发给我,我让助理去查。”
沈念帮王大爷录了一段视频,王大爷在视频里说了小陈的名字、老家地址、部队番号,还有一些只有老战友才知道的细节——比如小陈左手的食指少了一截,是小时候被机器轧断的;比如小陈最爱吃红烧肉,每次食堂做红烧肉他都要吃三碗饭。乐乐把这些信息发给了顾行之,然后蹲在王大爷脚边,用脑袋蹭了蹭他的小腿。
王大爷低头看着他,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他没有擦,就让眼泪在满是皱纹的脸上淌着,嘴里不停地说:“好狗,好狗。”
顾行之的助理小林查了三天。三天后,他给乐乐发来了一条消息:“人找到了。在湖南的一个小村子里,还活着,身体不太好,住在养老院。地址和联系方式发给你了。”
乐乐把这条消息给沈念看了,沈念的眼眶红了。她蹲下来,抱着乐乐,在他耳边轻声说:“乐乐,你真的是一条了不起的狗。”
乐乐心想,了不起的不是他,是互联网。没有互联网,他一条狗能做什么?他连地图都看不懂。但他没有说出来,因为他觉得沈念正在感动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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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合讲这种煞风景的话。
王大爷后来去了湖南。他走之前来了一趟顾家别墅,给乐乐带了一大箱红烧排骨——不是刘叔做的那种精致的、摆盘讲究的红烧排骨,而是他自己在家炖的、用料很足、味道很重、卖相很家常的红烧排骨。乐乐吃了一块,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排骨,比刘叔做的还好吃。当然这话不能让刘叔知道。
王大爷蹲在乐乐面前,伸出手,乐乐把爪子放了上去。一老一狗,握了握手——不对,握了手和爪。王大爷的手粗糙得像树皮,布满了老茧和伤疤,每一道纹路都是一个故事。乐乐把爪子放在他的手心里,感受着那份粗糙和温暖,尾巴轻轻地摇着。
“乐乐,”王大爷的声音又恢复了那种洪亮的、带着笑意的调子,“等我从湖南回来,我再来看你。到时候给你带湖南的腊肉,那个可香了。”
乐乐摇了摇尾巴。他想说:您不用给我带腊肉,您把小陈带回来就行了。但他没有说,因为他知道王大爷一定会把小陈带回来的。找了几十年的人,终于找到了,怎么可能不带回来呢?
王大爷走了之后,乐乐趴在自己的小棚子下面,看着那块歪歪扭扭的“乐乐探长事务所”木牌,心里涌起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他以前在原来的世界里,每天的生活就是吃饭、睡觉、拆家、被骂、再吃饭、再睡觉、再拆家、再被骂。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没有什么变化,也没有什么期待。他以为自己的一辈子就是这样了,一条普通的、有点调皮的、偶尔让人头疼的比格犬。
但现在的他,找过U盘,找过钱包,找过猫,找过战友,救过被虐待的狗,挂过车底,咬过坏人,被市监局调查过,被五百万人关注过。他的人生——不对,狗生——变得丰富多彩,变得有意义,变得让他每天早上醒来都有期待。
这种期待是什么?是今天会遇到什么样的客户,是今天会帮到什么样的人,是今天会在那个歪歪扭扭的木牌下面,创造出什么样的故事。
乐乐把下巴搁在前爪上,看着天空。今天的云很好看,一朵一朵的,像棉花糖一样飘在蓝天上。有一朵云的形状特别像一根骨头,跟上次他看到的那朵一模一样。他盯着那朵云看了很久,心想,这朵云是不是每天都会变成骨头的形状,专门等他来看?不可能,云不会那么有耐心。但万一呢?
他翻了个身,把肚皮朝上,四条腿耷拉着,舌头从嘴巴边上垂出来一截。阳光照在他的肚皮上,暖洋洋的,舒服得他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明天会有新的客户吗?也许会有一个丢了假牙的老爷爷,也许有一个想找初恋的阿姨,也许有一个需要找回灵感的小说家。不管是谁,不管是什么问题,他都会尽力帮忙。因为这就是乐乐探长事务所存在的意义——不是破大案、立大功、上头条,而是在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面前,蹲下来,听他们说完,然后说一句:我试试。
虽然他说的其实是“汪”,但意思差不多。
乐乐探长事务所,全年无休,风雨无阻。
收费标准:三文鱼饼干或红烧排骨,看心情。
不过王大爷的腊肉,他也收。腊肉也是肉嘛。
23.第 23 章
人红是非多,狗红也一样。
乐乐探长事务所开业两周后,网上开始出现了一些不太友好的声音。一开始只是零星几条,藏在成千上万条夸赞的评论中间,像白米饭里的几粒沙子,不注意根本看不到。但随着乐乐的名气越来越大,这些声音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响,最后汇成了一条不容忽视的暗流。
事情的导火索是一篇公众号文章。标题是《一条狗成了侦探,这个社会怎么了?》。文章的大意是:乐乐被媒体过度神化,一条狗根本不可能具备破案能力,背后一定有团队在操纵,这是对公众智商的侮辱,也是对真正从事侦探工作的人的不尊重。文章的最后还暗示沈念利用乐乐博取同情、炒作自己、为后续的官司造势。
这篇文章的阅读量突破了十万加,评论区吵成了一锅粥。有人说“作者酸了,见不得狗比自己强”,有人说“确实可疑,一条狗怎么可能那么聪明”,还有人挖出了乐乐以前咬鞋子的照片,配文“这就是所谓的侦探?分明是一条拆家狗”。
乐乐趴在地毯上,用鼻子戳着手机屏幕,一条一条地看着那些评论。沈念坐在他旁边,脸色很难看,手指在手机边缘敲来敲去,嘴唇抿得紧紧的。刘叔端着水果从厨房出来,看到一人一狗的表情,把水果放在茶几上,悄悄地退了出去。
“乐乐,别看这些了。”沈念伸手要把手机拿走。
乐乐用爪子按住了手机,摇了摇头。他想看。不是因为喜欢被骂,而是他想知道,那些骂他的人到底在骂什么。他一条狗,被骂几句又不会少块肉,但他想知道这些骂声背后有没有他需要认真对待的质疑。
他看着看着,发现了一个规律。骂他的人大概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纯粹的杠精,不管什么事情都要唱反调,今天骂乐乐,明天骂别人,后天骂天气,没有立场,只有情绪。第二类是同行,或者自称同行的人,他们觉得一条狗抢了他们的饭碗,抢了他们的风头,抢了本应属于他们的关注和资源。第三类是——乐乐不太确定该叫什么——就是那些单纯不喜欢看到别人好的、看到一条狗过得比他们滋润就心里不平衡的人。
对于第一类,乐乐觉得无所谓,杠精永远存在,跟他们较劲就是跟自己过不去。对于第二类,乐乐觉得有点冤,他又没开侦探收费,又没抢谁的客户,他帮人找猫找钱包都是免费的,最多收个苹果或者火腿肠当意思一下,这怎么能叫抢饭碗呢?对于第三类,乐乐觉得他们可能需要去看心理医生。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些骂声之外,有更多的人在替他说话。
“乐乐帮我家找回了走丢的猫,我当时就在现场,全程看着的,没有人操纵。你要是不信可以来问我。”
“说乐乐是炒作的人,你们去试试挂在车底下四十分钟,看你们的腰受不受得了。”
“一条狗做了一件好事,你们不表扬就算了,还要骂?你们的心是什么做的?”
乐乐看着这些替他辩护的评论,尾巴轻轻地摇着。他心想,这些人他大多不认识,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但他们愿意花时间在网络上替他说话,替他挡那些明枪暗箭。这种被陌生人保护的感觉,跟他保护沈念、保护大黄、帮老太太找猫的感觉是一样的——温暖的,踏实的,让人觉得自己做的事情是有意义的。
但网络暴力这种东西,不会因为你有一群支持者就自动消失。它像野草一样,割了一茬又长一茬,永远割不完。
第二天,有人扒出了乐乐以前在顾家别墅咬鞋子的监控视频。视频里,乐乐蹲在顾衍之的衣帽间里,把一双红底鞋咬得稀巴烂,咬完一双换一双,换完一双再换一双,动作流畅而专注,像在进行某种行为艺术。这段视频被配上了各种标题:“传奇侦探的另一面”“破坏大王实锤”“这就是你们心目中的英雄?”
评论区又炸了。有人觉得好笑,说“原来乐乐从小就是个拆家小能手”。有人觉得失望,说“原来它跟普通狗没什么区别”。还有人把这件事跟顾衍之的案子联系起来,说“咬得好,那种人渣的鞋子就该被咬”。
乐乐看着这段视频,心里五味杂陈。这是他刚穿越进来那天晚上干的事,那时候他还不知道自己会成为什么“探长”,还不知道沈念是谁,还不知道顾衍之有多坏。他咬那些鞋子纯粹是因为——他是比格犬,看到好鞋子就想咬,这是刻在基因里的本能,就像人类看到气泡膜就想捏一样,没有理由,不需要理由。
但现在,这段“黑历史”被翻了出来,成为了攻击他的武器。有人说他“暴力倾向”,有人说他“破坏他人财物应该被拘留”,还有人说他“本质上就是一条没有教养的疯狗”。
乐乐趴在狗窝里,把下巴搁在前爪上,耳朵耷拉着,尾巴也不摇了。他第一次觉得,出名这件事好像不只是有人在门口喊“乐乐我爱你”,还有人在你看不到的地方说“乐乐我恨你”。
沈念发现乐乐不对劲,是在第三天。乐乐不吃东西了。
不是完全不吃,是吃得少了。以前一顿能吃三块排骨,现在吃一块就不吃了。以前看到三文鱼饼干会激动得原地转圈,现在刘叔把饼干放在他面前,他闻了闻,没动。刘叔急得不行,换了好几种零食,鸡肉干、牛肉条、鸭肉卷苹果,乐乐都是闻一闻,然后趴下,把下巴搁在前爪上,眼睛半睁半闭,一副“我不想吃别烦我”的样子。
沈念蹲在乐乐面前,捧着他的脸,看着他的眼睛。乐乐的眼神不像以前那样亮晶晶的了,像蒙了一层灰,像窗户上积了灰尘,阳光透不进来。
“乐乐,”沈念的声音很轻很轻,轻到像是在跟一只蝴蝶说话,“你是不是看到那些评论了?”
乐乐没有反应。他把目光移开了,看着花园里的月季花。月季花开得正好,红的粉的黄的白的,一团团一簇簇的,好看得不像真的。但他的眼睛里没有那些花,只有一片模糊的颜色。
沈念把他抱起来,搂在怀里,下巴搁在他的头顶上。她能感觉到乐乐的身体比平时沉了一些,不是胖了,是那种从骨头里散发出来的沉,像一块吸饱了水的海绵,又湿又重。
“乐乐,你知道我当年被关在别墅里的时候,是怎么撑过来的吗?”
乐乐动了一下,耳朵微微竖了起来。
“我每天都会跟自己说一句话。”沈念的声音在他的头顶上回荡着,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我说,沈念,你没有做错任何事。你没有做错任何事,所以你不需要为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她顿了顿,手指在乐乐的后背上轻轻地、一下一下地划着。
“你也没有做错任何事,乐乐。你咬了顾衍之的鞋子,是因为你那时候不认识他,不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你只是一条狗,你咬鞋子是天性,不是罪过。那些拿这件事骂你的人,他们自己从小到大没有做过一件错事吗?他们小时候没有撕过课本?没有摔过碗?没有踩过别人的脚?”
乐乐把脑袋从沈念的怀里抬起来,看着她。沈念的眼眶有点红,但她的嘴角是上扬的,她在笑,在努力地笑给乐乐看。
“而且你想想,那些骂你的人,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有多重要?他们是你的客户吗?他们是你的朋友吗?他们是你的家人吗?不是。他们只是一些你永远不会见面的陌生人。你为什么要让一些陌生人决定你今天开不开心、吃不吃得下饭?”
乐乐歪着脑袋,看着沈念,眼睛里的灰好像淡了一些。
沈念伸手从茶几上拿过手机,打开了一个页面,递给乐乐看。那是乐乐社交账号的评论区,但不是那些骂他的评论,而是那些支持他的、替他说话的、被他帮助过的人写的留言。沈念专门收藏了这些留言,分门别类地整理好,做成了一个“夸夸合集”。
第一条是老太太的女儿写的:“乐乐帮我妈妈找到了花花,妈妈这几天睡得特别香,谢谢你乐乐,你是我家的恩人。”
第二条是外卖小哥写的:“乐乐帮我找到了钱包,里面的钱我一分没少地寄回老家了,我妈说让我代她谢谢你。”
第三条是小杨写的:“大黄的腿做了手术,医生说恢复得不错,再过两个月就能正常走路了。乐乐,你是大黄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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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是王大爷的儿子写的:“我爸去湖南找到了小陈叔叔,两个老头抱在一起哭了半个小时。乐乐,你圆了我爸几十年的心愿。”
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一条一条往下翻,翻不到尽头。每一条留言都是一颗星星,聚在一起,变成了一片星空。乐乐趴在地毯上,鼻子抵着手机屏幕,尾巴从慢慢地、一下一下地摇,变成了飞快地、像螺旋桨一样地摇。
沈念看着他摇尾巴的样子,笑了。这次是真的笑了,不是那种努力挤出来的、为了安慰乐乐的笑,而是那种从心底涌出来的、憋不住的、眼睛弯成月牙形的笑。
“你看,乐乐。你帮过的人,远比骂你的人多。你改变过的人的生活,远比那些骂你的人想象的要多。那些骂你的人,他们只会动动手指,敲敲键盘。但你呢?你挂在车底下追了四十分钟,你用身体撞倒了铁柱,你用鼻子找到了走失的猫狗,你用爪子刨出了别人丢了几十年的战友。你做的事情,他们做得到吗?”
乐乐把手机推到一边,站起来,走到零食盒子前面,用鼻子拱开了盖子,叼出了一块三文鱼饼干。咔嚓咔嚓地嚼着,三文鱼的味道在口腔里弥漫开来,他的眼睛眯了起来,尾巴摇得像个小风扇。
沈念蹲在他旁边,也拿了一块三文鱼饼干,掰成两半,一半自己吃了,一半塞进乐乐嘴里。一人一狗蹲在花园的小棚子下面,咔嚓咔嚓地嚼着饼干,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月季花在风中轻轻摇曳。
“乐乐,”沈念嘴里含着饼干,声音含混不清,“你说那些骂你的人,他们有没有想过,你根本看不懂他们写的字?”
乐乐嚼饼干的动作顿了一下。
他愣住了。
对啊。他是一条狗,他虽然成精了,但他的阅读理解能力也就比普通狗强那么一点点。那些长篇大论的骂人文章,那些阴阳怪气的评论,那些拐弯抹角的讽刺——他根本看不懂啊!他之前趴在地毯上戳手机,看到的那些字,大部分他都是连蒙带猜的!他连“阴阳怪气”这个词都不认识,他怎么能被这些话伤害到呢?
乐乐仔细回想了一下,发现自己这几天不开心,不是因为看懂了那些骂他的话,而是因为他看懂了那些话里的一些字——“坏”“假”“炒作”“骗子”。这些字他认识,组合在一起他也能猜出大概的意思,但更深层的那些弯弯绕绕,他其实根本看不懂。他的不开心,更多是因为他感觉到了那些字里行间的恶意,而不是因为他理解了那些恶意的具体内容。
这就好比,你不需要听懂一只狗在叫什么,你就能感觉到它是在冲你吼。
乐乐把最后一口饼干咽下去,舔了舔嘴巴,心想,人类的网络世界真是太复杂了。他一条狗,连字都认不全,为什么要去掺和那些他根本搞不懂的事情呢?他该做的,是继续帮人找猫找狗找钱包,是在有人需要帮助的时候站出来,是在自己的小棚子下面啃三文鱼饼干、晒晒太阳、追追蝴蝶。至于网上那些人怎么说他——管他呢。
反正他又看不懂。
乐乐从那天起,做了一个决定:以后上网只看三样东西——天气预报、美食图片、还有沈念帮他收藏的那个“夸夸合集”。其他的一概不看,看了也看不懂,看懂了也不理解,理解了也不在乎。
这个决定让他的生活质量大幅提升。他又开始每顿吃三块排骨了,又开始追蝴蝶了,又开始在花园里刨土了。刘叔看到他的胃口恢复了,高兴得又多给他炖了一锅排骨。乐乐蹲在厨房门口,看着灶台上咕嘟咕嘟冒泡的排骨锅,口水流了一地。
他在想,那些在网上骂他的人,大概从来不知道一条狗的幸福可以这么简单。一碗排骨,一块饼干,一个阳光正好的下午,一个愿意蹲下来陪你说话的人。这些就够了。不需要几百万粉丝,不需要铺天盖地的夸赞,不需要所有人都喜欢你。
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这才是正常的。
比格犬从不讨好所有人。比格犬只做自己。
而乐乐觉得,“做自己”这三个字,比任何人的评价都重要。
24.第 24 章
网络上的风风雨雨,乐乐决定不看了。但不看归不看,日子还是要过的,客户还是要接的,三文鱼饼干还是要吃的。
这一天,乐乐探长事务所接到了一个他从未处理过的案件类型——感情纠纷。对,就是上次那个年轻姑娘来找他办的那种业务,他当时拒绝了,说“不接感情纠纷,建议你们俩好好沟通”。但这一次的情况不太一样。
来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男孩,穿着一件皱巴巴的白衬衫,头发乱得像鸡窝,眼睛红肿得像兔子,整个人散发着一种“我刚哭过而且可能还要哭”的气息。他蹲在乐乐面前,声音沙哑地说:“乐乐,我女朋友跟我吵架了,跑出去三天了,电话不接,消息不回,我不知道她在哪。我找遍了所有她可能去的地方,都没有找到。你能不能帮我找到她?我不求她原谅我,我就是想确认她安全。”
乐乐看着男孩红肿的眼睛和发抖的手,心想,这大概不是普通的感情纠纷。这不是“我怀疑他出轨了你帮我查查”那种无聊的猜忌,而是一个人在担心另一个人的安危。这个可以接。
乐乐站起来,走到男孩面前,用鼻子拱了拱他的裤腿,示意他带路。男孩愣了一下,然后猛地站起来,差点被自己的鞋带绊倒。“你愿意帮我?”乐乐摇了摇尾巴。男孩的眼眶又红了,这次不是伤心,是感动。他蹲下来,想抱乐乐,乐乐敏捷地往旁边一闪,躲开了。拥抱可以,但得等找到人再说。
男孩叫小赵,他女朋友叫小鹿。两人在一起两年了,感情一直很好,但前几天因为一件小事吵了起来——小赵忘了小鹿的生日。小鹿觉得他不重视她,小赵觉得自己只是忙忘了,两人越吵越凶,小鹿摔门而去,再也没有回来。
乐乐跟着小赵来到了他们的出租屋。那是一间不大的单间,在城中村的一栋老居民楼里,房间收拾得很干净,但能看出来最近没有人住——床上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厨房的水龙头干干的,鞋柜旁边少了一双女式的运动鞋。乐乐在房间里转了一圈,重点闻了闻小鹿的枕头和衣柜,记住了她的气味。
然后他开始追踪。
小鹿的气味从出租屋的门口开始,沿着楼梯往下,穿过一条窄巷子,拐进了城中村的主街。乐乐走得不快,每走一段就会停下来确认方向,小赵跟在后面,紧张得手心全是汗。他们穿过了主街,拐进了一条更窄的巷子,巷子的尽头是一个公交站台。乐乐在站台旁边闻到了一股很浓的小鹿的气味,说明她在这里等了很长时间的车。但车来了之后,气味就断了,因为公交车上的人太多,气味被覆盖了。
乐乐蹲在站台旁边,陷入了思考。公交车的路线太多了,他不可能一条一条地去追。他需要换一个思路。他抬起头,环顾四周,目光落在了站台旁边的监控摄像头上。他回头看了一眼沈念——沈念今天也跟着来了,手里拿着手机,随时准备帮忙。
沈念顺着乐乐的目光看到了摄像头,明白了他的意思。她走过去,跟站台旁边一个报刊亭的老板说明了情况,老板很爽快地同意了调取监控。监控画面显示,三天前的下午,小鹿上了一辆开往市中心的公交车。
乐乐又陷入了思考。市中心那么大,小鹿会去哪里呢?他重新回到出租屋,这次他重点闻的不是小鹿的气味,而是她可能携带的物品的气味。他闻到了洗衣液的味道、洗发水的味道、还有一股淡淡的、他说不上来的甜味——像是某种零食或者饮料的味道。他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发现垃圾桶里有一个空了的奶茶杯,杯子上印着一家连锁奶茶店的logo。那股甜味,就是从这个杯子上来的。
乐乐叼起奶茶杯,放在小赵面前。小赵看了看杯子,眼睛突然亮了:“这是她最爱喝的那家奶茶!她每次不开心都会去那家店坐着,一坐就是一下午!”
乐乐摇了摇尾巴。有方向了。
那家奶茶店在市中心的一个商场里,从出租屋坐公交车过去大概要四十分钟。乐乐没有坐公交车,他选择了更直接的方式——跑。他跑得不快不慢,一边跑一边闻,沿着小鹿三天前走过的路线,穿过城中村的主街,穿过公交站台,穿过一条长长的、两旁种满梧桐树的马路,最后来到了那个商场。
奶茶店在商场的一楼,靠近东门。乐乐走进去的时候,店员正在擦杯子,看到一条白色的小狗走进来,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又是来找人的?”乐乐心想,“又是”是什么意思?难道经常有狗来这家店找人?但他没有时间细想,他在店里转了一圈,闻到了小鹿的气味,很浓,说明她在这里待了很久。但气味只停留在店里,没有往外延伸,说明她没有离开——或者说,她离开之后又回来了。
乐乐在商场里继续搜索。他上了二楼,三楼,四楼,每一层都仔细地闻过去。到了四楼的时候,他在一个拐角处闻到了一股非常强烈的小鹿的气味,同时还有另一种气味——眼泪的味道。咸的,涩的,带着一种让人鼻子发酸的悲伤气息。他顺着这股气味走过去,发现气味通向了一扇门,门上写着“天台”两个字。
乐乐用爪子扒拉了一下门,门没有锁。他用头顶开门,走了出去。
天台上很空旷,风很大,吹得人眼睛都睁不开。在天台的角落里,有一个女孩坐在地上,背靠着墙壁,双手抱着膝盖,脸埋在膝盖里,肩膀在微微颤抖。她的脚边散落着几个空了的奶茶杯,还有一个被揉成一团的、湿漉漉的纸巾。
乐乐走过去,蹲在她面前,用鼻子轻轻地碰了碰她的手。
女孩抬起头。她的脸上全是泪痕,眼睛肿得几乎睁不开,嘴唇干裂起皮,看起来哭了很久很久。她看到乐乐的时候,愣住了,然后用沙哑的、几乎听不到的声音说了一句:“你是……那条狗?”
乐乐摇了摇尾巴,把脑袋搁在她的膝盖上。
女孩的手慢慢地、试探性地放在了乐乐的头上。她的手指冰凉,在微微发抖,但她的动作很轻很轻,像是在抚摸一件易碎的东西。乐乐没有动,就让她摸着他的头,感受着她的手指从冰凉慢慢变得温热。
过了大概一分钟,乐乐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是小赵。他气喘吁吁地跑上来,看到角落里的女孩,脚步猛地停了下来。他站在离女孩几米远的地方,张着嘴,想说什么,但嘴唇哆嗦了半天,一个字都没说出来。
女孩抬起头,看到了小赵。她的眼泪又涌了出来,但她没有别过脸去,也没有站起来跑掉,就那么看着他,哭着,看着。
乐乐从女孩的膝盖上站起来,走到小赵面前,用脑袋拱了拱他的腿,然后退到一边,蹲下来,看着他们。
小赵终于动了。他走过去,走到女孩面前,蹲下来,跟她平视。他的手在发抖,但他的声音很稳,稳得不像一个刚才还在哭的男孩。
“小鹿,对不起。我忘了你的生日,是我的错。你说得对,我不够重视你,不够关心你,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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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放在心里最重要的位置。但我想改。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改,好不好?”
女孩哭得更凶了,但她伸出手,握住了小赵的手。小赵把她的手握在手心里,低着头,眼泪一滴一滴地掉在她的手背上。
乐乐蹲在一旁,看着这一幕,尾巴轻轻地摇着。他想,人类的感情真的好复杂啊。为了一块蛋糕、一朵花、一句“生日快乐”,可以哭成这样,可以跑成这样,可以在这里的天台上坐三天。要是换作他,他的主人忘了他生日,他根本不会在意,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生日是哪天。他只记得一个日子——刘叔炖排骨的日子。每个星期四。雷打不动。
从商场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小赵和小鹿手牵着手走在前面,乐乐和沈念走在后面。小赵走着走着突然停下来,转过身,蹲在乐乐面前,认认真真地说了一句:“乐乐,谢谢你。你不仅帮我找到了人,还帮我们找回了感情。”
乐乐心想,我什么时候帮你们找回感情了?我就是带了个路,顺便被摸了一下头。但看到小赵和小鹿和好如初的样子,他也挺高兴的。虽然他不太理解人类的感情纠葛,但他理解一件事——两个人在一起,比一个人独自坐在天台上喝奶茶要好。
回到顾家别墅的时候,乐乐累得趴在地毯上不想动了。今天跑的路太多了,从城中村到市中心,从一楼到四楼,再从四楼下来,再从市中心跑回来,他的四条腿都在抗议,每一条腿都有自己的想法,不协调,不配合,走起路来像在跳某种奇怪的舞蹈。
沈念端了一碗温水放在他面前,他喝了几口,然后把下巴搁在地毯上,闭上了眼睛。他想起小赵说的那句话——“你帮我们找回了感情”。他帮他们找回了感情吗?他只是找到了一颗害怕的心和一颗后悔的心,然后把它们放在了一起。剩下的,是他们自己完成的。
就像他帮老太太找到花花,剩下的陪伴是老太太和花花之间的。他帮外卖小哥找到钱包,剩下的生活是外卖小哥和他妈妈之间的。他帮王大爷找到小陈,剩下的重逢是王大爷和小陈之间的。他做的事情,从来不是完整的圆,而是圆的起点。他把两个人或一个人和一件事带到一起,然后退后一步,看着他们自己去画那个圆。
这种“退后一步”的感觉,让乐乐觉得自己不是在替别人解决问题,而是在帮别人找到解决问题的勇气。这是一种很微妙的区别,但他能感觉到。
窗外的夜色越来越浓,花园里的感应灯亮了又灭,灭了又亮,一只流浪猫从围墙上走过,影子在灯光下拉得长长的。乐乐半睁着眼睛,看着那只猫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尾巴轻轻地、一下一下地摇着。
他在想,明天会有什么样的客户呢?也许是一个丢了假牙的老爷爷,也许是一个想找初恋的阿姨,也许是一个需要找回灵感的小说家,也许又是一个在天台上喝奶茶的伤心女孩。不管是谁,不管是什么问题,他都会尽力帮忙。
因为这就是乐乐探长事务所存在的意义。
不是破大案、立大功、上头条。
而是在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面前,蹲下来,听他们说完,然后说一句:我试试。
虽然他说的其实是“汪”,但意思差不多。
乐乐探长事务所,全年无休,风雨无阻。
不过明天要是下雨的话,他可能会晚一点开门。
比格犬不喜欢淋雨,这是原则问题。
25.第 25 章
事情的发展总是出乎乐乐的意料。
他以为自己的狗生巅峰就是被五百万人关注、被市监局调查、被网友做成表情包。但命运显然觉得这些还不够离谱,于是给他安排了一个全新的身份——老师。对,老师。不是那种站在讲台上拿着粉笔的、有教师资格证的、被学生叫做“老师”的老师,而是一种更离谱的、被一群穿制服的人叫做“教官”的老师。
事情是这样的。
那天早上,乐乐正在花园里啃一根磨牙棒,啃得满嘴都是渣,耳朵随着咀嚼的节奏一晃一晃的,整个狗沉浸在一种“吃就是生命全部意义”的哲学思考中。突然,大门口传来一阵整齐的脚步声,不是一个人的脚步声,而是很多人的,而且这些脚步声有一种惊人的一致性——落地的节奏相同,间隔的距离相同,连鞋底摩擦地面的声音都几乎相同。
乐乐叼着磨牙棒,竖起耳朵,看向大门。
门开了,走进来六个人。五男一女,都穿着深蓝色的制服,胸口别着闪亮的徽章,腰带上挂着一串乐乐叫不出名字的装备。他们的站姿像尺子量过一样笔直,目光像鹰一样锐利,表情像雕塑一样严肃。领头的一个人走到刘叔面前,敬了一个标准的礼,说:“您好,我们是市公安局警犬基地的。我们想见乐乐。”
乐乐嘴里的磨牙棒掉在了地上。
警犬基地?来找他?乐乐的大脑飞速运转,得出了一个让他后背发凉的结论——他们不会是来抓他去当警犬的吧?他是一条比格犬,比格犬的警用率确实不低,在很多国家,比格犬被广泛用于海关缉私、检疫检测等工作,因为它们嗅觉灵敏、体型小巧、性格温和。但乐乐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走上这条路。他是一条自由的、散漫的、想几点起床就几点起床、想啃哪双鞋就啃哪双鞋的比格犬,他能适应警犬那种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生活吗?
领头的警官蹲下来,跟乐乐平视,表情依然严肃,但眼神里有一丝乐乐看得懂的温暖。“乐乐,我们关注你很久了。你在几次‘案件’中的表现,让我们非常惊讶。你的嗅觉灵敏度、追踪能力、判断力,都达到了甚至超过了很多专业警犬的水平。我们今天来,是想邀请你去警犬基地给我们的新犬做一次示范。”
乐乐愣住了。不是抓他去当警犬,是请他去当教官?给警犬做示范?他一条比格犬,给那些德牧、马犬、拉布拉多做示范?那些狗个个比他大两倍,个个比他凶猛十倍,个个比他听话一百倍。他有什么资格给它们做示范?示范怎么拆家?示范怎么偷吃?示范怎么在关键时刻挂在车底下?
沈念显然也觉得很意外。她走出来,跟警官确认了好几遍:“你们确定是请乐乐去当教官?不是去当学生?”
警官点了点头,表情依然严肃,但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大概是在忍笑。“是的,教官。我们想请乐乐给新犬展示一下‘非常规追踪技巧’。我们的警犬训练体系比较传统,主要依靠指令和服从。但乐乐在几次行动中展示的自主判断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是我们现有训练体系很难培养出来的。我们希望能从乐乐身上学到一些新的思路。”
乐乐听完这段话,不知道该说什么——当然他也说不出什么。他心想,他的“非常规追踪技巧”说白了就是跟着鼻子走,鼻子闻到什么就去哪里,完全没有章法,没有理论,没有体系。这种东西怎么教?他总不能跟那些警犬说“你们就跟着感觉走,感觉对了就冲,感觉不对也冲,反正冲就对了”。这不是教学,这是带坏小朋友。
但警官们的态度很诚恳,沈念也觉得这是个难得的机会,乐乐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点了头。不是因为好为人师,是因为他想去看看那些警犬。他从来没有近距离接触过警犬,他想知道那些每天训练、每天执行任务、每天都在保护人类的工作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去警犬基地的那天,天气很好。乐乐坐在沈念的膝盖上,车窗外的风景从城市变成了郊区,从高楼变成了田野,空气里的味道也从汽车尾气变成了青草和泥土。警犬基地在城外的一片山脚下,占地面积很大,远远就能看到一排排整齐的犬舍和几个大大的训练场。
乐乐走进基地的时候,所有的警犬都安静了。那种安静不是普通的安静,而是一种充满压迫感的、所有目光齐刷刷看过来的安静。乐乐感觉自己像是走进了一个全是武林高手的房间,而他只是一个在街边卖艺的杂耍艺人。他的尾巴不自觉地夹了起来,耳朵贴到了头皮上,整条狗缩成了一个比平时小一号的白色团子。
“别紧张,”领头的警官低声说,“它们只是好奇。”
乐乐心想,它们好奇,他更紧张。
训练场很大,铺着绿色的草坪,草坪上摆着各种训练器材——障碍墙、平衡木、隧道、还有几个乐乐叫不出名字的复杂装置。六只警犬蹲在训练场的一侧,品种各不相同,有德牧、马犬、拉布拉多,还有一只看起来像是某种乐乐不认识的、体型巨大的、光是呼吸声就让人后背发凉的猛犬。它们蹲坐的姿势整整齐齐,头都朝着同一个方向,目光都落在乐乐身上,像六尊活雕塑。
乐乐被带到训练场的中央,站在草坪上,感觉自己像是站在舞台中央被聚光灯照着。他回头看了一眼沈念,沈念站在场边,双手合十放在胸前,用口型说了两个字——“加油”。
乐乐深吸了一口气,把耳朵从头皮上竖了起来,把尾巴从两腿之间抬了起来,把下巴从胸口抬了起来。他是一条比格犬,比格犬不是以勇猛著称的,但比格犬有一种其他犬种比不上的特质——一旦确定了目标,就绝不回头。他现在确定了,他的目标是:不要让这些警犬觉得他是一条没用的、只会拆家的废狗。
警官发出了第一个指令:“乐乐,展示追踪。”
场地上已经提前布置好了一条气味轨迹,是基地的一个训导员走出来的,从训练场的东边走到西边,绕过了三个障碍物,最后在一棵大树下面藏了一个沾有他气味的物品。这条轨迹对专业警犬来说不算难,但对乐乐来说,难度在于——他从来没有按照别人的指令追踪过。他每次追踪都是自己想追就追,想停就停,想拐弯就拐弯,完全没有章法。
乐乐低下头,把鼻子贴在地面上,开始闻。气味很新鲜,是几分钟前留下的,对他来说清晰得像一条铺了荧光粉的路。他沿着气味往前走,不快不慢,每走几步就会停下来确认一下方向。绕过第一个障碍物的时候,他没有按照训导员设计的路线走,而是直接从障碍物的缝隙里钻了过去——比格犬体型小,钻缝是本能,能钻过去为什么要绕?绕过第二个障碍物的时候,他又选择了另一条更短的路线,直接从平衡木下面穿了过去。绕过第三个障碍物的时候,他发现气味在那里拐了一个大弯,但他看了看那个弯,发现弯的外侧有一堵矮墙,矮墙的下面有一个洞,气味从洞的另一侧又出现了——说明训导员虽然走了大弯,但乐乐不需要走,他只需要知道气味从哪里开始、从哪里结束就行了。
他直接从洞里钻了过去,比训导员设计的路线缩短了至少一半的距离。
最后,他在那棵大树下面找到了那个沾有气味的物品——是一双手套。乐乐叼起手套,跑回警官面前,把手套放在他的脚边,然后蹲下来,尾巴摇了摇。
整个训练场安静了三秒钟。
然后,那只最大的、乐乐叫不出品种的猛犬,突然发出了一声短促的、像是咳嗽一样的声音。乐乐吓了一跳,以为它在警告自己,后来沈念告诉他,那不是警告,那是笑。那只狗在笑他。不对,是笑他的追踪方式——太不正经了,太不按套路出牌了,太不像一个“教官”该有的样子了。
但警官的表情不一样。他蹲下来,捡起那双手套,看了看乐乐钻过的那个洞,又看了看乐乐绕过的那个弯,沉默了很久。然后他站起来,对在场的所有训导员说了一句让乐乐终身难忘的话。
“我们训练警犬,教它们走最短的路,但从来没有教过它们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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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短的路。乐乐刚才做的事,不是走最短的路,而是找最短的路。这两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
乐乐不太理解这个“本质的区别”是什么,但他从警官的眼神里看出,自己刚才做的事,是有价值的。不是因为他做得对,而是因为他做得不一样。他的“不一样”,给那些按照标准流程训练出来的警犬和训导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示范结束后,警官邀请乐乐跟警犬们一起互动。乐乐小心翼翼地走向那六只警犬,每一步都很慢,尾巴夹着,耳朵贴着,身体缩着,看起来不像是一个教官,倒像是一个新来的、正在被老生审视的插班生。
第一只警犬是一只德牧,体型比乐乐大两圈,肌肉结实,目光锐利。乐乐走到它面前,蹲下来,歪着脑袋看着它。德牧也看着乐乐,目光从锐利变成了困惑,从困惑变成了好奇。它低下头,用鼻子闻了闻乐乐,乐乐也闻了闻它。然后,德牧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事——它趴了下来,把下巴搁在前爪上,用一种“你很奇怪但我好像不讨厌你”的眼神看着乐乐。
乐乐蹲在德牧面前,尾巴轻轻地摇了一下。
接着是马犬、拉布拉多、还有那只最大的猛犬——后来乐乐才知道它叫“泰山”,是一只比利时马林诺斯犬,是基地里最凶猛、最优秀、也是最难接近的警犬。泰山趴在地上,下巴搁在爪子上,用一种居高临下的、带着审视意味的目光看着乐乐。乐乐走到它面前,没有蹲下来,而是趴了下来,跟泰山平视。他把下巴搁在前爪上,尾巴轻轻地、一下一下地摇着。泰山看了他很久,然后慢慢地、慢慢地,把头转了过去,把后脑勺对着乐乐。这不是拒绝,这是一种奇怪的认可——在狗的世界里,把后脑勺对着对方,表示“我不把你当威胁,你可以待在我旁边”。
乐乐挪了挪身体,趴在了泰山的旁边。一白一黑,一大一小,一只比格犬和一只马林诺斯犬,肩并肩趴在训练场的草坪上,阳光照在它们的背上,暖洋洋的。远处的山峦连绵起伏,近处的训练器材在阳光下投下长长的影子。
沈念站在场边,看着这一幕,眼眶有点红。她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发到了乐乐的社交账号上,配文是:“乐乐今天去警犬基地当教官了。这是他和新朋友泰山的合影。”
这条动态发出去不到十分钟,评论就破万了。有人说“乐乐出息了,都当上教官了”,有人说“泰山看起来好凶,但跟乐乐在一起好像温柔了很多”,还有人说“乐乐是不是在给泰山讲怎么拆家”。乐乐后来看到这条评论的时候,心想,他确实在跟泰山交流,但不是在讲怎么拆家,而是在用狗的方式说:你很厉害,我很佩服你,我们能做朋友吗?
泰山用狗的方式回答了:可以。
离开警犬基地的时候,乐乐趴在沈念的膝盖上,脑袋搁在车窗边,看着越来越远的基地大门。泰山站在大门口,隔着铁栅栏看着他,尾巴竖得笔直,一动不动。乐乐看着泰山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一个小小的黑点,消失在视野里。
他忽然觉得,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狗。有他这样的、自由的、散漫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狗。也有泰山那样的、纪律严明的、每天都在训练的、为了保护人类而存在的狗。他们过着不同的生活,有着不同的使命,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都想做对的事情,都想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乐乐把脑袋从车窗边收回来,窝进沈念的怀里,闭上了眼睛。他在想,今天他给那些警犬展示了“非常规追踪技巧”,但他从那些警犬身上学到了更多——学到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纪律,什么是把自己奉献给一个比自己更大的目标。
他可能永远成不了一只真正的警犬,但他可以成为更好的自己。
一个会开门的、会偷U盘的、会挂在车底下的、会帮人找猫找钱包的、会给警犬当教官的比格犬。
这个头衔,比“乐乐探长”还要长。
但乐乐觉得,挺好的。
26.第 26 章
生活就像一盒三文鱼饼干,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味道。对乐乐来说,这句话尤其适用——因为他真的有一盒三文鱼饼干,而且每块味道确实不一样,有原味的、有奶酪夹心的、还有他最喜欢的烟熏味的。
但今天,他面对的不是三文鱼饼干,而是一个更大的挑战——法庭。
事情要从三天前说起。顾衍之的案子终于开庭了。不是之前那些零零碎碎的小庭,而是正式的公诉庭审,涉及非法拘禁、商业欺诈、行贿、教唆他人实施绑架等多项罪名。沈念作为主要受害人之一,需要出庭作证。而乐乐——作为本案的“关键证人”——也被要求出庭。
对,证人。一条狗作为证人出庭。
乐乐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啃一根磨牙棒。他停下了咀嚼,磨牙棒从嘴巴里滑了出来,滚到了地毯上。他看着沈念,眼神里的意思是:你是不是在跟我开玩笑?沈念的表情告诉他,她没有开玩笑。
“检方说,你提供的U盘是关键证据之一,而且你在绑架案中的表现对整个案件的侦破起到了重要作用。虽然你不能说话,但法官允许你出庭,作为——作为‘特殊参与方’。”
乐乐不知道“特殊参与方”是什么意思,但他知道这意味着他要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进法庭,被一群人盯着看,还要在法庭上待不知道多久。他已经经历过一次被记者围堵的场面了,那感觉就像是被一群秃鹫围着,每一个镜头都是一只眼睛,盯着你的一举一动。法庭比那更可怕,因为法庭里没有退路,你不能跑,不能躲,不能把脑袋塞进帆布包里假装自己不存在。
沈念看出了他的紧张,把他抱起来,搂在怀里,手指在他的耳朵根处轻轻挠着。“乐乐,你不用怕。你就当去参观一下,不用你做什么。检察官说,你只要在那里就可以了。你的存在本身,就是最好的证词。”
乐乐把脑袋埋在沈念的臂弯里,尾巴轻轻地摇了一下。他想说:我不是怕,我是觉得这事太离谱了。一条狗上法庭作证,这要是被写进书里,读者一定觉得作者疯了。但他转念一想,自己本来就是一本霸总文里的角色,这本书的读者大概早就习惯各种离谱的设定了。一条狗上法庭算什么?这本书里还有比格犬成精呢。
开庭那天,乐乐穿了一件新衣服。不是他想穿的,是刘叔给他准备的。一件小西装,深蓝色的,领口有一个小领结,面料摸起来滑溜溜的,穿在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别扭感。乐乐站在镜子前面,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自己不像一条狗,倒像是一个正在参加婚礼的小花童。沈念看到他的样子,笑得直不起腰,刘叔也笑了,连来送文件的顾行之都忍不住嘴角上扬。
“乐乐,你是我见过的穿西装最好看的狗。”顾行之蹲下来,认真地评价道。
乐乐心想,你见过几个穿西装的狗?但他没有计较,因为顾行之的表情很真诚,不像是客套话。
法院的大楼比乐乐想象的要大得多,也严肃得多。高高的台阶,粗大的石柱,巨大的国徽挂在正门上方,在阳光下闪着金色的光。门口站着好几个法警,腰带上别着对讲机和各种乐乐叫不出名字的装备,表情严肃得像是在执行什么秘密任务。
乐乐被沈念抱着走进了法院。他一进门就感受到了那种扑面而来的压迫感——安静,太安静了。走廊里几乎没有人说话,只有脚步声在空旷的空间里回荡,哒,哒,哒,像心跳一样有节奏。墙壁是浅色的,地板是深色的,天花板很高很高,高到乐乐觉得自己的叫声可能都传不到那么高的地方。
法庭在二楼。乐乐被带进了一个小房间,不是法庭本身,而是证人休息室。房间里有一张桌子、几把椅子、一台饮水机,墙上挂着一幅山水画,画的是黄山迎客松。沈念把乐乐放在椅子上,蹲下来,双手捧着他的脸,认真地说:“乐乐,等会儿进了法庭,你什么都不用做,就趴在我脚边,安安静静地待着。法官问问题的时候,检察官会替我回答。你不用紧张,就当是在家里。”
乐乐用舌头舔了舔她的手指,尾巴摇了摇。他想说:我不紧张,我就是觉得这个领结有点紧,勒得我喘不过气。但他说不出来,只能忍着。
开庭的时间到了。乐乐被沈念抱着走进了法庭。
法庭比他想象的要大得多。高高的法官席在最前方,法官坐在上面,穿着一件黑色的法袍,表情严肃得像一座雕塑。法官席的左边是陪审团席,坐着十二个普通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的表情各异,有的好奇,有的严肃,有的看起来像是没睡醒。法官席的右边是检察官席,坐着两个穿制服的人,一男一女,表情专注而认真。对面是辩护律师席,坐着方律师和另一个乐乐没见过的律师,两人的表情都很凝重,像两块被风吹日晒了很久的石头。
旁听席上坐满了人。乐乐看到了顾行之,他坐在旁听席的第一排,旁边是他的助理小林。他看到了刘叔,穿着一件深色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看起来比平时年轻了至少五岁。他还看到了几个熟悉的面孔——小杨、老太太、外卖小哥、小赵和小鹿、王大爷——他们都来了,坐在旁听席的不同位置,看到乐乐进来的时候,有的挥了挥手,有的竖起了大拇指,有的用手背悄悄地擦着眼睛。
乐乐蹲在沈念脚边,环顾四周,心跳得很快,但他的表情很平静。他把耳朵竖了起来,尾巴卷在身侧,下巴微微抬起,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个见过世面的、不会在法庭上失态的、配得上身上那件小西装的狗。
庭审开始了。检察官先陈述了案情,然后传唤证人。沈念是第一个证人,她走上证人席,举起右手,宣了誓。她的声音很稳,稳得让乐乐觉得陌生——她以前说话的时候总是带着一丝犹豫和不确定,但今天她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石头里凿出来的,又硬又结实。
她讲述了过去的三年。讲述了她如何被关在别墅里,如何不被允许出门、工作、交朋友,如何被当作筹码和工具,如何在签约仪式上站起来说出真相,如何被绑架到废弃的仓库,如何被乐乐救出来。她讲述的时候没有哭,没有发抖,没有在任何地方停顿或犹豫。她的目光直视着法官,偶尔会看向旁听席,看向乐乐,嘴角微微上扬。
乐乐趴在她的脚边,听着她的声音,尾巴轻轻地、一下一下地摇着。他想,这就是沈念。不是那个被关了三年、被欺负了三年、以为全世界都抛弃了她的沈念,而是一个重新站起来的、比任何人都要坚强的沈念。他做的那些事情——偷U盘、挂车底、咬坏人——在沈念的坚强面前,好像都变得没那么重要了。他只是一个助推器,真正点燃火箭的,是火箭自己。
沈念作证之后,轮到乐乐了。
法官看了看手中的文件,又看了看蹲在沈念脚边的乐乐,表情出现了一丝微妙的变化。那种变化很难形容——不是惊讶,不是困惑,而是一种“我当了这么多年法官,什么样的案子都见过,但这个确实没见过”的复杂表情。
“检方申请传唤下一位证人,”法官的声音在法庭里回荡,“乐乐。”
整个法庭安静了一瞬,然后响起了一阵低低的、压不住的窃窃私语声。旁听席上有人在笑,有人在拍照——立刻被法警制止了。陪审团里的一个老太太睁大了眼睛,嘴巴微微张开,露出了一种“天哪我真的要见证历史了”的表情。
乐乐从沈念脚边站起来,迈着沉稳的步伐走向证人席。他的爪子踩在光滑的木地板上,发出轻微的哒哒声,每一声都在安静的法庭里显得格外清晰。他的尾巴没有夹着,耳朵没有贴着,下巴没有低着,他走得笔直,走得坦然,走得像一个——好吧,走得像一条穿着小西装的、要去参加婚礼的比格犬。
他跳上证人席的椅子,蹲下来,看着法官。
法官看着他。
一人一狗对视了三秒钟。
法官清了清嗓子,低头看了看文件,又抬头看了看乐乐,然后说了一句让全场都忍不住笑出来的话:“证人,你能听到我说话吗?”
乐乐摇了摇尾巴。
法官沉默了两秒钟,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好。检方,你可以开始询问了。”
检察官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短发,戴着眼镜,说话语速很快但很清楚。她走到乐乐面前,蹲下来,跟乐乐平视,用了一种比平时温柔得多的语气。
“乐乐,你不需要说话。你只需要在我说对的时候摇尾巴,说不对的时候不摇,可以吗?”
乐乐摇了摇尾巴。这是今天他做的第一个“证词”。
“好。十月十五日晚上,你是不是从花园的侧门进入了主楼?”
尾巴摇了。
“你是不是上了二楼,进入了顾衍之的书房?”
尾巴摇了。
“你是不是从书桌上取走了一个银色的U盘?”
尾巴摇了。但摇得比刚才用力了一些,因为他觉得“取走”这个词不太准确。他是叼走的,不是取走的。“取走”听起来像是他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了盗窃,而“叼走”听起来就随意多了,就像你在路上看到一块好看的石头,弯腰捡起来装进口袋,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就是想捡。
但尾巴摇了就是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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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检察官把这个动作理解为了“是”。
“十月十八日凌晨,你是不是从花园的缝隙钻了出去,去了衡山路的便利店?”
尾巴摇了。
“你是不是在那家便利店的电脑上查看了U盘里的内容?”
尾巴摇了。这次摇得更用力了,因为他想起了自己在便利店里用爪子插U盘的艰难过程,插了好几次才插进去,还被店员当成了一条普通的、迷路的、需要帮助的小白狗。那段经历虽然尴尬,但现在回想起来,还挺好笑的。
“十月二十一日,你是不是跟踪了陈志远,并在茶馆外面偷听到了他与赵国强的谈话?”
尾巴摇了。
“十月二十三日凌晨,你是不是在沈念女士被绑架后,悬挂在了绑架车辆的底部,跟随车辆到达了工业园区,并在之后协助警方找到了沈念女士的所在位置?”
尾巴摇了。这次摇得飞快,快得像个小风扇,因为“悬挂在车辆底部”这件事是他狗生中最骄傲的成就之一。虽然过程很狼狈——风把他的耳朵吹得翻了过去,他的眼睛被吹得睁不开,他的肚子差点被路上的石子划伤——但他做到了。他挂在车底下,跟了四十分钟,找到了沈念。
检察官问完了问题,站起来,对法官说:“询问完毕。”
法官看向辩护律师席:“辩方可以进行交叉询问。”
方律师站了起来。他的表情比上次来顾家别墅时更严肃了,西装穿得一丝不苟,头发梳得油光锃亮,但他的眼神里有一种乐乐看得懂的东西——疲惫。不是身体上的疲惫,而是一种更深的、从骨头里渗出来的疲惫。他为顾衍之辩护了这么久,大概已经知道了结局,但他还是要继续走下去,因为这是他的工作。
方律师走到乐乐面前,没有蹲下来,而是站着,居高临下地看着乐乐。他的嘴唇动了几下,似乎想问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问出来。他转过身,对法官说了一句话,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很清楚。
“没有问题了。”
旁听席上有人轻轻舒了一口气。
法官宣布休庭,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乐乐从证人席上跳下来,跑回沈念脚边,用脑袋蹭了蹭她的小腿。沈念弯腰把他抱起来,搂在怀里,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乐乐,你今天表现得特别好。”
乐乐把脑袋搁在沈念的肩膀上,尾巴轻轻地摇着。他想说:我没有表现什么,我就是摇了摇尾巴。但他没有说,因为他觉得沈念需要这个拥抱,他也需要。
从法庭出来的时候,门口已经围满了记者。闪光灯噼里啪啦地亮成一片,话筒像森林一样伸过来,问题像潮水一样涌过来——“沈念女士,你对今天的庭审有什么看法?”“乐乐,你在法庭上紧张吗?”“顾衍之先生今天没有出庭,你有什么想对他说的吗?”
沈念没有回答任何问题。她抱着乐乐,穿过人群,走向停在路边的车。刘叔打开车门,沈念弯腰钻了进去,车门关上,把所有的问题和闪光灯都挡在了外面。
乐乐趴在沈念的膝盖上,透过车窗,看着外面那些举着相机、扛着摄像机的记者们。他们的脸上写满了兴奋和好奇,像是闻到了肉骨头的狗——不对,这个比喻不太对,因为他自己就是狗。他想了想,换了一个比喻:像是闻到了新闻的记者。嗯,这个比喻好多了,虽然还是有点奇怪。
车子发动了,驶出了法院的停车场。乐乐把脑袋搁在沈念的手臂上,闭上了眼睛。他在想,今天他在法庭上摇了多少次尾巴?他没有数,但他觉得每一次摇尾巴,都是在替沈念说一句话,替那些被顾衍之伤害过的人说一句话,替那个在废弃仓库里被锁着、等着他来救的沈念说一句话。
他不会说话,但他的尾巴会。
尾巴摇了,就是“是的,这些事都发生了”。
尾巴摇了,就是“是的,顾衍之做了这些坏事”。
尾巴摇了,就是“是的,沈念说的是真的”。
一条尾巴,胜过千言万语。
乐乐想到这里,忍不住摇了摇尾巴,正好打在了沈念的手背上。沈念低头看着他,笑了,用手指在他的耳朵根处轻轻挠着。
“乐乐,你的尾巴今天辛苦了。”
乐乐心想,不辛苦,这是他应该做的。而且说实话,摇尾巴比说话省力多了。说话要用舌头、要用嘴巴、要用喉咙、要用肺活量,摇尾巴只需要尾巴。尾巴是狗身上最省力的器官之一,仅次于耳朵。
他的耳朵今天也竖了很久,挺累的。
回去让刘叔多炖两块排骨补补。
27.第 27 章
官司的事情告一段落之后,乐乐的生活终于恢复了某种程度的正常。说“某种程度”,是因为他现在出门仍然会被认出来,仍然有人会在路上喊他“乐乐探长”,仍然有记者蹲在顾家别墅门口等他出来上厕所。但至少,没有人再举报他非法经营了,也没有人再在网上说他“炒作”了——至少他没看到,因为他已经不看评论了。
这天下午,乐乐正在花园里享受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光——晒太阳加啃磨牙棒。阳光暖洋洋地照在他的肚皮上,磨牙棒的味道在口腔里慢慢释放,他的耳朵半竖着,眼睛半闭着,整条狗呈现出一种接近禅定的状态。就在他快要睡着的时候,手机响了。
乐乐用鼻子戳开屏幕,是一条私信。发信人是一家宠物零食公司的市场总监,名字叫Luna,头像是一只看起来很精神的柯基。私信的内容很长,用了很多乐乐不认识的大词,但核心意思很简单:他们想请乐乐做一款新产品的“首席体验官”,不是拍广告,不是代言,就是单纯地试吃,然后给出反馈。
乐乐看到“试吃”两个字,耳朵猛地竖了起来。他仔细地把私信读了三遍,确认自己没有看错——试吃,免费试吃,不用拍照片,不用录视频,不用在社交账号上发任何内容,只需要吃了之后告诉Luna好不好吃。怎么告诉?用爪子划拉一个表格,好吃就划“喜欢”,不好吃就划“不喜欢”,一般般就划“一般”。就这么简单。
乐乐觉得这大概是他遇到过的最好的工作了。不用穿西装,不用上法庭,不用面对记者,只需要吃东西,然后用爪子划拉几下。这种工作简直就是为比格犬量身定做的——不,比量身定做还合适,这简直是刻在基因里的本能。
他毫不犹豫地回复了一个“汪”。对方大概没看懂,但三天后,一个巨大的快递箱还是出现在了顾家别墅的门口。
箱子很大,大到刘叔一个人搬不动,是快递小哥帮忙抬进来的。乐乐蹲在箱子旁边,尾巴摇得像个小风扇,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他的鼻子告诉他,箱子里有至少十种不同的零食,每一种都散发着诱人的香气。他用爪子扒拉着箱子,发出刺耳的嘎吱声,刘叔拿剪刀帮他拆开了封条,箱子打开的瞬间,乐乐被里面的景象震撼了。
满满一箱零食。不是那种超市里随便能买到的普通零食,而是精心研发的、包装精美的、看起来就很高端的产品。有鸭肉卷苹果、鸡肉缠胡萝卜、三文鱼小饼干、鳕鱼皮卷、牛喉管、鹿角磨牙棒、冻干鸡胸肉、冻干牛肝、冻干多春鱼——乐乐数了数,一共十二种,每一种都装在独立的真空包装里,包装袋上印着产品的照片和配料表。配料表乐乐看不懂,但他不需要看懂,他只需要吃。
沈念蹲下来,帮他拆开了第一个包装——鸭肉卷苹果。这是一道乐乐非常熟悉的零食,但他以前吃过的那些鸭肉卷苹果,鸭肉是碎肉压制的,苹果是干的,吃起来像在嚼纸板。而眼前这个,鸭肉是整片的,纹理清晰,颜色自然,苹果是新鲜的苹果经过特殊工艺处理的,看起来像一小块一小块的琥珀。乐乐叼起一块,咬了一口,咔嚓一声,苹果的清脆和鸭肉的咸香在口腔里完美融合,他的眼睛瞬间眯成了一条缝,尾巴摇得几乎要起飞。
他三口两口就把一整块吃完了,然后抬起头,用爪子拍了拍空袋子,示意沈念:再来一个。沈念笑了:“你不是要测评吗?你得给人家反馈啊,不能光吃。”
乐乐愣了一下,然后跑进房子,从书房里叼出了一张纸和一盒彩色笔。他把纸铺在地毯上,用爪子蘸着红色的彩笔,在纸上划了一个大大的“喜欢”。划完之后他觉得光写“喜欢”不够具体,又用蓝色的彩笔在旁边画了一颗心。画完心他觉得还不够,又在心的旁边画了一根骨头——虽然画出来的形状比较抽象,看起来更像一个歪歪扭扭的土豆。
沈念把乐乐画的“测评表”拍了下来,发给了Luna。Luna很快回复了:“乐乐喜欢我们的产品,我们太开心了!期待接下来的测评!”后面还跟了三个哭脸表情,乐乐一开始以为Luna在哭,后来沈念告诉他那是“感动到哭”的意思,不是真的哭。乐乐觉得人类的表达方式真的很奇怪,哭就是哭,笑就是笑,为什么哭还能表示开心?但他没有深究,因为他忙着吃下一种零食。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乐乐测评了全部十二种零食。他的测评方法非常科学——先闻,闻起来香的加一分;再看,看起来好吃的加一分;然后吃,吃起来好吃的加两分;吃完之后想再吃的再加两分。满分六分。十二种零食中,有五种得了满分,四种得了五分,两种得了四分,一种得了——三分。得三分的是那个鹿角磨牙棒,不是不好吃,是太硬了,乐乐啃了半天只啃下来一小块,嘴都酸了。他觉得这个产品适合那些牙齿特别好的、有耐心的、不急着吃东西的狗。不适合他这种急性子。
沈念帮他把所有测评结果整理成了一个表格,发给了Luna。Luna回复说会认真参考乐乐的意见,对产品进行优化,尤其是那个鹿角磨牙棒,会考虑做成更适合小体型犬的尺寸。乐乐看到这条回复的时候,尾巴摇了摇。他觉得自己的工作很有意义——不是简单地吃吃喝喝,而是通过自己的体验,帮助一款产品变得更好,帮助更多像他一样的狗吃到更好吃的零食。这不就是“首席体验官”的意义吗?
美食测评这件事很快在乐乐的社交账号上火了。
不是沈念发的,是Luna的公司发的。他们在征得沈念同意后,把乐乐画的那些“测评表”照片发到了网上,配文是“乐乐探长亲自测评,我们的产品获得了五颗心加一根骨头的超高评价”。那些照片里,乐乐的爪子印歪歪扭扭,画的心像被踩扁的西红柿,画的骨头像发了芽的土豆,但就是这种笨拙的、不完美的、一看就是狗爪子画出来的东西,让网友们集体破防了。
“乐乐画的心虽然不像心,但它是我见过最真诚的心。”
“那个骨头画得像土豆,但我知道它是一根骨头,因为乐乐心里想着骨头。”
“乐乐用爪子蘸彩笔,这是怎样的耐心和热爱啊。我家狗看到彩笔只会咬碎。”
乐乐趴在手机前面看着这些评论,尾巴轻轻地摇着。他想说,他没有那么伟大,他就是随便划拉了几下。但人类的浪漫在于,他们总能在最普通的事情上看到最不普通的东西。一根歪歪扭扭的骨头,在他们眼里不是歪歪扭扭的,而是“乐乐心里想着骨头”。这句话让乐乐有点不好意思,因为他的心里确实总想着骨头。不是那种浪漫的、诗意的、可以写成歌的“想着”,而是那种实在的、具体的、看到骨头就流口水的“想着”。
但这两种“想着”,大概在人类眼里是一样的。
美食测评之后,乐乐收到了更多品牌方的邀约。有请他试吃狗粮的,有请他试用宠物沐浴露的,有请他试睡宠物床的,还有一家公司请他试戴宠物智能项圈——那个项圈能监测心率、步数、睡眠质量,还能在狗狗走失的时候发送定位。乐乐对这个项圈很感兴趣,不是因为它的高科技功能,而是因为它的颜色很好看,是他最喜欢的蓝色。
但他没有马上答应任何邀约。他想先把手头的事情做完——顾衍之的案子还没有宣判,乐乐探长事务所还有客户在排队,警犬基地那边还邀请他再去“指导”一次。这些事情都比试吃狗粮重要,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不过,美食测评这件事确实给乐乐的生活带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变化——他开始自己做饭了。
对,做饭。不是人类意义上的煎炒烹炸,而是一种更简单的、更适合狗的方式:搭配。他让沈念帮他买了一些原材料——新鲜的鸡胸肉、三文鱼、牛肉、胡萝卜、西蓝花、红薯、南瓜、蓝莓。他把这些食材按照不同的组合搭配在一起,做成不同的“套餐”。比如周一吃鸡肉加胡萝卜加蓝莓,周二吃三文鱼加西蓝花加南瓜,周三吃牛肉加红薯加蓝莓,以此类推。每一餐他都吃得很认真,先把肉吃掉,再吃掉蔬菜,最后把蓝莓一颗一颗地从碗里挑出来,放在地上,用爪子按住,一颗一颗地吃。
沈念把他的“做饭”过程拍了下来,发到了网上。视频里,乐乐蹲在厨房的地板上,面前摆着几个小碗,碗里装着不同的食材。他用鼻子把鸡胸肉拱到左边,把三文鱼拱到右边,把牛肉拱到中间,然后退后两步,歪着脑袋看着自己的“作品”,似乎在思考这个搭配是否完美。最后他满意地点了点头,开始吃饭。整个过程持续了将近五分钟,乐乐的表情从严肃到满意到享受,变化丰富得像一部微电影。
这条视频的播放量在一天之内突破了一千万。评论区里有人建议乐乐开一个美食频道,有人建议乐乐出一本食谱,还有人建议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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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去参加厨艺大赛。乐乐看到这些建议的时候,嘴角抽搐了一下。他只是一条狗,他只是把不同的食材放在一起吃,这算什么“美食频道”?这算什么“食谱”?这算什么“厨艺”?他连火都不会开,连刀都不会用,连盐和糖都分不清——虽然他也吃不出区别,因为他根本不吃盐和糖。
但人类的热情是挡不住的。在网友们的强烈要求下,乐乐真的开了一个美食账号,名字叫“乐乐吃什么”。账号的头像是他蹲在饭碗前面的照片,简介写着“一条比格犬的日常饮食记录,不是什么正经美食博主”。账号开通的第一天,粉丝就突破了五十万。第一条视频是他吃三文鱼配西蓝花的全过程,没有配乐,没有滤镜,没有剪辑,就是一镜到底,记录了一条狗从闻到三文鱼到吃完最后一口西蓝花的整个过程。视频时长四分十二秒,乐乐吃得很慢,每一口都嚼得很仔细,中间还停下来舔了三次嘴巴、打了两个哈欠、对着镜头发了半分钟的呆。
这条“不正经”的视频,播放量突破了五千万。
乐乐无法理解这个现象。在他看来,这条视频没有任何看点。他没有说话,没有表演,没有做任何有趣的事情,他就是吃了一顿饭。但网友们不这么认为。他们说“乐乐吃饭的样子好治愈”“看他吃东西我都觉得饿了”“这才是真正的吃播,没有浪费食物,没有夸张的表情,就是认认真真地吃饭”。
乐乐觉得,也许这就是人类和狗最大的区别。人类吃饭的时候脑子里想着一百件事——工作、学习、感情、社交网络、明天穿什么。狗吃饭的时候脑子里只有一件事——吃饭。所以狗吃饭的样子看起来更专注、更投入、更享受,也就更“治愈”。
乐乐想到这里,觉得有点骄傲。不是因为他的美食账号火了,而是因为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身上有一种人类羡慕但很难拥有的东西——活在当下的能力。他不会为明天的事焦虑,不会为昨天的事后悔,他只会为眼前这块三文鱼而高兴。这种能力,说难不难,说简单不简单,但它确实存在,而且在某些时刻——比如你心情不好的时候、压力大的时候、睡不着觉的时候——看到一条狗认认真真地吃一块三文鱼,你可能会觉得,这个世界好像也没那么糟。
乐乐的美食账号更新得很频繁,基本上每天一条。他不追求播放量,不追求涨粉,不追求任何数据,他就是记录自己每天吃了什么。有时候是精致的搭配,有时候就是一碗普通的狗粮,有时候是刘叔炖的排骨,有时候是沈念给他买的零食。他的视频风格始终如一——没有花里胡哨的东西,就是一条狗在吃饭。
他收到过很多私信,有夸他的,有催更的,有问他能不能接广告的,还有想跟他合作开餐厅的。乐乐对这些私信的处理方式非常统一——看一眼,然后翻过去,继续吃他的饭。
他不是不在乎,他是真的看不懂。
合作开餐厅?他一条狗,连菜单都看不懂,开什么餐厅?当吉祥物吗?好吧,也许他真的只能当吉祥物。但他觉得,当吉祥物也没什么不好。吉祥物不需要说话,不需要做事,只需要在那里,被人看到,被人喜欢,给人带来一点点的快乐和温暖。这不就是他一直在做的事情吗?
从最开始的偷U盘、挂车底、救沈念,到后来的找猫找狗、帮人寻亲、当警犬教官、做美食博主,他做的事情一直在变,但核心的东西没有变——他始终在那里,在需要他的人面前,蹲下来,听他们说完,然后说一句:我试试。
虽然他说的其实是“汪”,但意思差不多。
乐乐把最后一口西蓝花咽下去,舔了舔嘴巴,趴在地毯上,把下巴搁在前爪上,看着窗外的天空。今天的晚霞很美,橘红色和粉紫色的云层叠在一起,像一幅被水彩晕开的画。他的尾巴在地上轻轻地扫着,扫出了一道弯弯的弧线。
他在想,明天吃什么。
鸡胸肉配红薯加蓝莓?还是三文鱼配胡萝卜加南瓜?还是让刘叔炖排骨?排骨炖起来太久了,不适合做视频,但他可以拍一条特辑,就叫“乐乐等排骨的十二个小时”。从刘叔把排骨放进锅里开始拍,一直拍到排骨出锅,中间可以剪辑掉他睡觉的部分,剩下的就是他蹲在厨房门口流口水的画面。
乐乐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决定明天跟刘叔商量一下。
美食博主的事业,才刚刚开始呢。
28.第 28 章
乐乐探长事务所开业以来,乐乐从来没有数过自己到底接了多少个案子。不是不重视,是真的数不清。有时候一天来好几个,有时候好几天才来一个,案子有大有小,有难有易,有严肃的有搞笑的,有让他跑断腿的有让他笑出眼泪的。他从来没想到自己会接到第一百个客户,更没想到这第一百个客户会是一只猫。
那天下午,乐乐正趴在事务所的小棚子下面打盹,耳朵半竖着,尾巴卷在身侧,嘴巴微微张开,一小截粉色的舌头从嘴角垂下来,上面还沾着中午吃剩的饼干渣。阳光透过棚子的缝隙照在他的肚皮上,形成一道道光斑,像在身上画了一幅抽象画。
一阵轻巧的脚步声打断了他的美梦。不是人类的脚步声,是猫的。猫走路的声音跟狗完全不同,狗的脚步声是“哒哒哒”的,爪子落地的声音很实在,像小锤子敲在地板上。猫的脚步声几乎听不到,它们的爪垫更软,步态更轻盈,像一片羽毛飘过地面。乐乐竖起耳朵,分辨了一下方向,然后睁开眼睛。
一只黑猫蹲在事务所的门口。
它浑身漆黑,没有一根杂毛,在阳光下泛着绸缎般的光泽。它的眼睛是金黄色的,像两颗琥珀,又大又圆,瞳孔微微收缩,目光落在乐乐身上,带着一种审视的、居高临下的、似乎在说“你就是那个传说中的狗”的神情。它的尾巴优雅地卷在身侧,前爪并拢,脊背挺直,蹲坐的姿势像一尊雕塑,每一个角度都恰到好处。
乐乐从地上爬起来,抖了抖身上的草屑,蹲坐在小棚子下面,跟黑猫对视。一白一黑,一狗一猫,在花园的阳光下,像一幅构图精巧的画。
黑猫先开口了——不对,它不会说话,但它的眼神会说话。它的瞳孔微微放大了一些,那是猫表示兴趣或者好奇的信号。它站起来,迈着优雅的步伐走向乐乐,每一步都像是在丈量什么,精确到毫米。走到离乐乐大约一米远的地方,它停下来,歪着脑袋,用一种“你看起来不太聪明但应该不是坏蛋”的目光打量着乐乐。
乐乐歪着脑袋,用同样的目光打量着它。他从来没有跟猫打过交道,在原来的世界里,他住的小区里有很多流浪猫,但他从来没有靠近过它们,因为它们看起来都很高冷,不太愿意搭理他。他也乐得清静,毕竟他是狗,猫的事情跟他有什么关系?
但现在,一只猫主动找上门来了,而且看起来不像是来找茬的。它身上没有那种攻击性的气息,也没有那种被逼到绝路的恐惧气息,它身上只有一种气味——干净、清爽、带着一点点阳光和青草的味道,像一只被照顾得很好的家猫。
乐乐站起来,走到黑猫面前,低下头,用鼻子轻轻地闻了闻它的头顶。黑猫没有躲,也没有炸毛,只是微微眯了一下眼睛,像是在说“可以,你通过了基本礼仪测试”。
沈念从房子里走出来,看到乐乐和一只黑猫面对面蹲着,愣了一下。“乐乐,这是谁家的猫?”
乐乐当然不能回答。他转头看向沈念,又看向黑猫,尾巴摇了摇。他想说:我不知道,但它好像是来找我的。
沈念蹲下来,想伸手摸黑猫,黑猫往后退了一步,看了沈念一眼,那眼神的意思是“抱歉,我不太喜欢被陌生人摸”。沈念收回了手,笑了。“好吧,你是来找乐乐的,不是来找我的。”
黑猫重新走回乐乐面前,蹲下来,用爪子在地上划拉了几下。乐乐低头一看,黑猫的爪子在泥土上划出了几个歪歪扭扭的符号,看起来像是某种文字。乐乐盯着那些符号看了半天,一个字都不认识。他抬起头,看着黑猫,眼神里写满了“你在写什么我看不懂”。
黑猫叹了口气——猫叹气的时候整个身体都会跟着起伏,像一个小小的波浪。它用爪子把那些符号抹掉了,重新划拉了几个新的。这次划拉的不是字,是一幅画。一个圆圈,圆圈里面有几个小点,圆圈外面有一条线,线的末端画了一个小小的叉。
乐乐盯着这幅画看了很久,大脑飞速运转。圆圈代表什么?太阳?月亮?一个圆形的广场?圆圈里面的小点代表什么?种子?星星?还是……小猫?那条线代表什么?路?河流?叉代表什么?终点?目的地?危险?
他的脑海里闪过无数种可能,但没有一种能让他确定。他抬起头,看着黑猫,眼神里写满了“你能不能说人话”。
黑猫又叹了口气,这次叹得比刚才更长、更重,像是在说“跟狗沟通真的好难”。它放弃了用爪子画画,改用身体语言。它站起来,朝花园的东边走了几步,停下来,回头看着乐乐。然后继续往东走,又停下来,回头。它重复了这个动作好几次,乐乐终于明白了——它在说“跟我走”。
乐乐回头看了一眼沈念,沈念点了点头。乐乐跟上了黑猫,一人一狗一猫,排成一列,走出了顾家别墅的大门。
黑猫带路,乐乐居中,沈念断后。他们穿过了三条马路,拐进了两条小巷子,来到了一个乐乐从来没有来过的地方——一个老旧的小区,楼房不高,墙面斑驳,楼梯间的窗户有的碎了,用硬纸板糊着。空气里有种霉味和洗衣液的味道混合在一起,不太难闻,但也不太好闻。
黑猫带着他们上了三楼,在一扇深绿色的铁门前停了下来。它蹲在门口,用爪子轻轻地拍了拍门,然后回头看着乐乐,眼神里有一种乐乐从未在猫眼中见过的情绪——焦虑。
乐乐走到门前,把鼻子塞进门缝里闻了闻。他闻到了很多味道——发霉的味道、灰尘的味道、旧报纸的味道,还有一股很淡很淡的、几乎要被其他味道盖住的、属于人类的气味。那气味很复杂,里面有汗水、有泪水、有疲惫、有病痛,还有一种乐乐说不上来的、像是生命在慢慢流逝的、让人心口发紧的味道。
沈念敲了敲门,没有人应。她又敲了几下,还是没有人应。黑猫急了,用爪子扒拉着门缝,发出刺耳的吱嘎声。乐乐看着黑猫的样子,心里忽然涌起一种不好的预感。他后退两步,然后猛地冲上去,用身体撞向那扇铁门。
门没有开。他的肩膀撞在冰冷的铁板上,疼得他龇了龇牙。他又撞了一次,门晃了一下,但依然没有开。他正准备撞第三次的时候,沈念拉住了他,从包里掏出手机,拨打了锁匠的电话。
锁匠来得很快,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叔,骑着一辆电动三轮车,车上装满了各种开锁工具。他看到乐乐的时候,愣了一下:“这不是那个狗侦探吗?”沈念点了点头,指了指门:“里面可能有人需要帮助,麻烦你快一点。”
锁匠三下五除二就把门打开了。门开的瞬间,一股浓烈的、混合着各种气味的空气涌了出来,乐乐被呛得打了个喷嚏。他甩了甩脑袋,率先冲了进去。
房子不大,一室一厅,东西不多但收拾得很整齐。客厅的茶几上放着一杯已经干了的茶,茶杯旁边是一个药瓶,药瓶旁边是一张医院的诊断书。乐乐看不懂诊断书上的字,但他看懂了诊断书上的一个符号——一个加号,旁边写着几个字,其中一个字他认识,“晚”。晚期。他在原来的世界里见过这个词,主人的亲戚得了癌症,说已经是“晚期”了,没过多久那个人就去世了。
乐乐的心沉了下去。他顺着那股微弱的、快要消失的人类气味,走进了卧室。
卧室的床上躺着一个人。是一个老奶奶,头发全白了,稀稀疏疏的,头皮隐约可见。她的脸瘦得只剩下骨头,皮肤薄得像纸,青色的血管在皮肤下面蜿蜒,像一张地图。她的眼睛闭着,嘴巴微微张开,呼吸很轻很轻,轻到乐乐把耳朵贴在她的手边才能勉强听到。
黑猫跳上了床,走到老奶奶的枕头旁边,蹲下来,把身体蜷成一个圆圆的黑色毛球,紧紧地贴着她的脖子。它用头蹭了蹭老奶奶的下巴,嘴里发出细微的、咕噜咕噜的声音。那是猫表示安心和满足的声音,但在这一刻,这声音听起来更像是一种挽留。
沈念站在卧室门口,用手捂住了嘴。她的眼眶红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没有掉下来。她拿出手机,拨打了急救电话。
救护车来得很快。医护人员把老奶奶抬上了担架,黑猫跟在后面,一直跟到了救护车门口。一个护士想把黑猫抱开,黑猫挣扎着,爪子死死地抓住救护车的门槛,指甲嵌进了金属的缝隙里,怎么都不肯松手。乐乐走过去,用鼻子轻轻地拱了拱黑猫的身体,黑猫转过头,看着他,金黄色的眼睛里全是泪水。
乐乐蹲下来,跟黑猫平视,用狗的方式告诉它:她会没事的,你跟我们走,我们一起去医院等她。黑猫看了乐乐很久,然后慢慢地、慢慢地松开了爪子。它从门槛上跳下来,蹲在乐乐旁边,身体紧紧地贴着乐乐,微微发抖。
乐乐没有动,就让黑猫贴着他,感受着那份微弱的、颤抖的、属于一只害怕失去的猫的温度。
老奶奶被送进了急救室。黑猫蹲在急救室门口,一动不动,像一尊黑色的雕塑。乐乐趴在他旁边,尾巴卷在身侧,安静地陪着它。沈念坐在走廊的长椅上,双手交握放在膝盖上,时不时地看一眼急救室门上那盏红色的灯。
灯灭了。医生走出来,摘下口罩,脸上的表情让人看不出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病人暂时脱离危险了。她的身体状况很差,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今天的情况是严重脱水加上低血糖,如果再晚来几个小时,后果不堪设想。”医生看了看蹲在门口的黑猫,又看了看乐乐,目光变得柔和了一些,“是这只猫通知你们的?”
沈念点了点头,指了指黑猫:“是它带的路。”
医生蹲下来,看着黑猫,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它的头。这一次,黑猫没有躲,它只是微微低下头,闭上了眼睛,让医生的手在它的头顶停留了片刻。
老奶奶第二天早上醒了过来。乐乐和沈念去医院看她的时候,她正半靠在床上,黑猫蜷在她的枕头旁边,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老奶奶的手搭在黑猫的背上,手指轻轻地、一下一下地划着,目光落在窗外,表情平静得像一潭湖水。
沈念在床边坐下,轻声地跟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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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聊了起来。老奶奶说她叫陈秀英,今年七十八岁,老伴走了十几年了,儿女都在国外,一年到头也回不来一次。这只黑猫叫小黑,是她五年前在路边捡的,那时候小黑还是一只小奶猫,眼睛都没睁开,被她用针管一点一点喂大的。五年了,小黑从来没有离开过她,她走到哪里,小黑就跟到哪里。这次她病倒了,是小黑跳上了她的床,用爪子拍她的脸,把她拍醒了,她才挣扎着打了急救电话。但急救电话没打通——她太虚弱了,手指按不准号码。是小黑出去找的人。
“它找了你。”老奶奶看着乐乐,眼睛里有一种光,不是眼泪的光,而是更亮的、像星星一样的光,“一条狗,一条我从没见过的狗,它找到了我。”
乐乐趴在地上,下巴搁在前爪上,尾巴轻轻地摇着。他想说:不是我找到你的,是小黑找到我的。它找到了我,带我找到了你。我只是一个传递者,真正的主角是它。
但他没有说,因为他觉得老奶奶需要把这个故事讲完,把心里的感激和感动表达出来,这对她的恢复有好处。
老奶奶讲完故事之后,沈念问她接下来有什么打算。老奶奶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了一句话,让乐乐记了很久。
“我想回老家。我老家在农村,有院子,有树,有阳光。我想在院子里种点菜,养几只鸡,带着小黑,安安静静地过完剩下的日子。医院不是我的归宿,那个空荡荡的房子也不是。我的归宿,是有阳光、有泥土、有小黑的地方。”
沈念握着她的手,点了点头。
乐乐从地上站起来,走到老奶奶的床边,把下巴搁在床沿上,看着她的眼睛。老奶奶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头,手指在他的耳朵根处轻轻地挠着,动作很慢,很轻,像是怕弄疼他。
“乐乐,谢谢你。谢谢你救了小黑,也谢谢你救了我。”
乐乐用舌头舔了舔她的手背,尾巴摇了摇。他想说: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但他没有说,因为他觉得这个场景已经够煽情了,不需要再添一句“汪”。
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乐乐趴在沈念的膝盖上,透过车窗看着外面飞速后退的街灯,橘黄色的光一盏接一盏地从他眼前掠过,像一条流动的河流。他在想,今天是他探长生涯的第一百个案子。不是最难的,不是最危险的,不是最复杂的,但可能是最重要的一个。因为在这个案子里,他不是一个英雄,他只是一个传递者。小黑才是英雄。小黑用自己的方式找到了他,用自己的方式带他找到了老奶奶,用自己的方式救了老奶奶的命。
乐乐觉得,这就是他开这个事务所的意义。不是证明自己有多厉害,不是收集多少感谢和赞美,而是在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和动物之间,架起一座桥。他是一座桥,一座用鼻子和爪子和尾巴搭起来的、不太稳当但总能走通的桥。
老奶奶出院那天,乐乐去送了她。她穿着一件碎花棉袄,头上戴着一顶毛线帽子,手里提着一个布袋子,小黑蹲在她的肩膀上,像一件活的围脖。她的脸色比之前好了一些,但依然苍白,依然消瘦,但她的眼睛里有光了,一种乐乐之前没见过的、像是看到了什么美好的东西的光。
“乐乐,”她蹲下来,把小黑从肩膀上抱下来,放在乐乐面前,“你和小黑合个影吧。我要把这张照片带回去,挂在堂屋里。”
小黑蹲在乐乐旁边,身体微微侧着,尾巴优雅地卷在身侧。乐乐蹲在小黑旁边,耳朵竖着,尾巴轻轻地摇着。一黑一白,一猫一狗,在阳光下,被沈念的手机定格成了一幅画。
老奶奶把照片设成了手机的屏保,然后上了车。车子发动,缓缓驶出了医院的停车场。小黑趴在车窗边,金黄色的眼睛透过玻璃,看着乐乐。乐乐蹲在原地,看着车窗里那个越来越小的黑色身影,尾巴一下一下地摇着。
车子拐过街角,消失了。
乐乐还蹲在原地,看着那辆车消失的方向,很久很久。
沈念蹲下来,摸了摸他的头。“乐乐,你还好吗?”
乐乐转过头,看了沈念一眼,摇了摇尾巴。他很好。他只是有点舍不得小黑。虽然他们只认识几天,虽然他们之间几乎没有任何交流——没有一起玩过,没有一起吃过饭,没有一起睡过觉——但他们之间有一种超越了物种和语言的默契。那种默契不需要说话,不需要表达,就是两个生命在某个瞬间产生了连接,然后那个连接就像一根看不见的线,把他们拴在了一起,不管隔得多远,线都在。
乐乐站起来,抖了抖毛,朝家的方向走去。
他的第一百个案子,圆满结束了。
他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有第二百个、第三百个、第四百个。但他知道的是,只要他还能闻、能跑、能摇尾巴,他就会继续做下去。不是为了破案,不是为了出名,不是为了证明什么。只是为了在有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他能蹲下来,听他们说完,然后说一句:我试试。
虽然他说的是“汪”,但意思大家都懂。
29.第 29 章
乐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条狗,有朝一日会出现在城市宣传海报上。
事情要从市政厅的一封信说起。那天早上,刘叔像往常一样去开信箱,从里面拿出了一堆账单、广告和报纸。在那一堆花花绿绿的纸张中间,有一个白色的信封显得格外突出。信封是那种高档的、纸质很厚的、摸起来滑溜溜的材质,左上角印着市政厅的徽章——一个盾牌形状的标志,上面画着城市的象征性建筑。信封的正面用漂亮的楷体字写着“乐乐先生收”。
刘叔拿着信封在花园里找到乐乐的时候,乐乐正在追一只蜻蜓。那只蜻蜓是蓝色的,翅膀在阳光下闪着金属般的光泽,飞起来忽高忽低,像一架不按套路出牌的小型直升机。乐乐被它遛得团团转,舌头伸得老长,但就是不放弃。刘叔在旁边站了足足两分钟,乐乐才注意到他,气喘吁吁地停下来,歪着脑袋看着那个白色信封。
“乐乐,市政厅给你的信。”刘叔蹲下来,把信封举到乐乐面前。
乐乐用鼻子拱了拱信封,闻到了油墨的味道、纸张的味道,还有一种他说不上来的、像是某种仪式感的味道——大概就是“官方文件”特有的那种让人后背发凉的气味。他用爪子扒拉了一下信封的封口,刘叔帮他拆开了,从里面抽出一张对折的、同样印着市政厅徽章的卡片。
卡片上写着几行字,乐乐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用了好几分钟才读完。大概的意思是:乐乐因为在城市安全和社会公益方面的突出贡献,被评选为“城市形象大使”,市政厅将在下周五举行授牌仪式,邀请乐乐出席。
乐乐把卡片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确认自己没有看错。“城市形象大使”,这个词他听说过,以前在原来的世界里,他在电视上看到过,那都是人类当的,而且都是那种长得很好看、说话很好听、笑起来牙齿很白的人类。他一条狗,耳朵比脸还大,吃东西会漏渣,追蜻蜓的时候像个小疯子,怎么就成了城市形象大使了?
沈念从房子里出来,接过卡片看了看,笑了。“乐乐,你出息了。城市形象大使,这是多大的荣誉啊。”
乐乐趴在地上,把下巴搁在前爪上,耳朵耷拉着,尾巴也不摇了。他觉得这件事有点太离谱了。之前被市监局调查已经够离谱了,上法庭作证更离谱,现在又来了一个城市形象大使。他是一条狗,他只想安安静静地在花园里晒太阳、啃磨牙棒、偶尔帮人找找猫找找钱包,他真的不想当什么大使。大使要做什么?参加活动?发表演讲?跟人握手?他一条狗,怎么跟人握手?把爪子递过去让人捏吗?
沈念看出了他的不情愿,蹲下来,摸了摸他的头。“乐乐,你不用紧张。形象大使不需要你做任何你不愿意做的事情。你不需要演讲,不需要握手,不需要参加任何你不喜欢的活动。你只需要——做你自己。”
乐乐抬起头,看着沈念。她的眼神很认真,不像是在安慰他,而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你知道他们为什么选你当形象大使吗?不是因为你会偷U盘,不是因为你会挂车底,不是因为你会破案。是因为你让大家看到了这个城市温暖的一面。你帮助过的人,你救过的狗,你找回来的猫,你找回来的钱包,你找回来的战友——这些故事被大家看到了,记住了,传递了。你让这个城市的人觉得,他们生活的地方不是一个冷漠的、人与人之间互不关心的地方,而是一个有温度的、会在你需要的时候出现一条小白狗的地方。”
乐乐听完这段话,沉默了很久。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做的事情跟“城市的温度”有什么关系。他帮老太太找猫,是因为老太太哭得很伤心,他看不下去。他帮外卖小哥找钱包,是因为那三千块钱是他妈妈看病的钱,丢了他妈妈可能就没命了。他帮王大爷找战友,是因为王大爷找了几十年,眼睛里的光是那种“找不到我会死不瞑目”的光。他做这些事情,从来没有想过什么“城市形象”,什么“社会影响”,什么“正能量”。他就是觉得,这件事不对,或者这件事很急,或者这件事只有他能做,所以他就做了。
但也许,在做的过程中,他真的改变了一些东西。不是改变了一个人的命运——那种改变太大了,他说不出口——而是改变了一个人对这个城市的看法。老太太以前可能觉得这个城市很大、很冷、没有人会帮她,但现在她知道,有一条小白狗会。外卖小哥以前可能觉得这个城市很忙、很乱、没有人会在意他的死活,但现在他知道,有一条小白狗会在意。王大爷以前可能觉得这个城市太老了、变得太快、已经没有他认识的地方了,但现在他知道,这个城市里有一条狗愿意帮他找一个失散了几十年的战友。
乐乐想到这里,尾巴不自觉地摇了摇。他站起来,走到沈念面前,用脑袋蹭了蹭她的手,然后点了点头。那意思是:好吧,我去。
授牌仪式在市政厅的大礼堂举行。乐乐到的那天,礼堂里坐满了人,有市政厅的工作人员,有媒体记者,有乐乐帮助过的那些人,还有很多乐乐不认识的、自发前来支持的市民。乐乐被沈念抱着走进礼堂的时候,所有人起立鼓掌,掌声像潮水一样涌来,一波接一波,拍打在乐乐的身上,让他的耳朵不自觉地贴到了头皮上。
乐乐蹲在台上,面前放着一个特制的、矮矮的讲台,讲台上放着一个托盘,托盘里放着一块金色的牌子,牌子上刻着他的名字和“城市形象大使”的字样。市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阿姨,头发剪得很短,戴着一副圆框眼镜,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眯成一条缝。她蹲下来,跟乐乐平视,双手捧着那块金色牌子,郑重地递到乐乐面前。
“乐乐,感谢你为这个城市做的一切。你让我们重新认识了‘善良’这个词。善良不是轰轰烈烈的壮举,不是惊天动地的牺牲,而是在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里,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生命,伸出你的爪子。”
乐乐低下头,用嘴巴叼住了那块金色牌子。牌子有点沉,他的脖子稍微用了一点力才把它叼稳。台下又响起了掌声,这次比刚才更热烈,有人吹起了口哨,有人在喊“乐乐好样的”。乐乐叼着牌子,蹲在台上,尾巴轻轻地摇着。他的心里有一种说不清的感觉——不是骄傲,不是激动,而是一种被看见的、被理解的、被珍视的温暖。
仪式结束后,记者们围了上来。这次乐乐没有躲,因为他知道,这些记者不是来挖他的黑历史的,不是来质疑他的能力的,不是来拍他咬鞋子的视频的。他们是来记录一个时刻的,一个这个城市把“善良”具象化的时刻。乐乐蹲在台上,配合记者们拍了照片,甚至对着一个离得太近的镜头伸出了舌头——不是故意的,是因为他有点紧张,紧张的时候就会伸舌头,这是本能,控制不了。
那张他伸舌头的照片后来成了城市宣传海报的封面。
海报上写着几个大字:“这座城市,因你而暖。”右下角是乐乐的照片,他蹲在市政厅的台上,嘴里叼着金色牌子,舌头伸在外面,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看起来不像是城市形象大使,倒像是一个刚刚偷吃了零食、被抓住现行、正在装傻的小捣蛋鬼。但就是这种不正经、不严肃、不摆拍的真实感,让这张海报火了。火到什么程度?火到每个公交站台都有,火到每个地铁站都有,火到每个路口的电子屏幕上都在循环播放。乐乐有一次跟沈念出门,在公交站台等车的时候,抬头看到自己的脸印在广告灯箱上,舌头伸着,眼睛眯着,下面写着“这座城市,因你而暖”。他愣了三秒钟,然后把头埋进了沈念的帆布包里,拒绝再看。
沈念笑得蹲在了地上。
城市形象大使的身份给乐乐带来了一个新的变化——他开始收到各种公益组织的邀请。动物保护协会请他做“爱心大使”,儿童福利院请他做“快乐使者”,老年人协会请他做“陪伴大使”。乐乐来者不拒,但每一个邀请他都会加上一个条件:他不拍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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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不站台,不参加任何形式的产品推广。他愿意去的地方,是那些真正需要他的地方——动物收容所、福利院、养老院。
他第一次去养老院的时候,紧张得不行。养老院在城市的东边,是一栋三层的小楼,外面有一个小小的院子,院子里种着几棵桂花树,树下有几把长椅。乐乐到的时候,正是下午三点,阳光透过桂花树的叶子洒在地上,形成一片片细碎的光斑。几个老人坐在长椅上晒太阳,有的在织毛衣,有的在看报纸,有的在发呆。
乐乐被沈念抱着走进院子的时候,老人们抬起头,看着他,眼神里有一种乐乐从未见过的光。不是好奇,不是惊喜,而是一种更深的、更安静的、像是很久没有见过新鲜东西的、带着一点点渴望的光。
乐乐从沈念怀里跳下来,走到一个坐在轮椅上的老爷爷面前,蹲下来,歪着脑袋看着他。老爷爷的手搭在轮椅的扶手上,手指微微颤抖着,皮肤上布满了老年斑和皱纹,像一张被揉皱了的纸。乐乐把下巴搁在老爷爷的膝盖上,尾巴轻轻地摇着。
老爷爷的手慢慢地、试探性地放在了乐乐的头上。他的手指很凉,很轻,像秋天的风,但他的手势很温柔,很小心,像是在抚摸一件易碎的、珍贵的、怕弄坏了的东西。
“好狗。”老爷爷的声音沙哑而微弱,但乐乐听得清清楚楚,“好狗。”
乐乐在养老院待了整整一个下午。他陪老爷爷们晒太阳,陪老奶奶们聊天——虽然他说不了话,但他的耳朵会竖起来,他的尾巴会摇起来,他的眼睛会看着她们,好像在说“我在听,你说”。他让每个老人都摸了摸他的头,他舔了每一个伸向他的手。他走的时候,一个老奶奶拉着沈念的手,眼泪汪汪地说:“让它再来,让它经常来。”
乐乐听到了这句话,回头看了那个老奶奶一眼,尾巴摇了摇。他在心里说:我会来的。
从养老院回来之后,乐乐做了一个决定。他要把“乐乐探长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扩大——不只是帮人找东西、找猫狗、找真相,还要做一件事:陪伴。陪伴那些孤独的人,陪伴那些被遗忘的人,陪伴那些只需要一个毛茸茸的脑袋靠在膝盖上、就能感受到温暖的人。
沈念帮他在事务所的小木牌下面加了一行字:“也提供陪伴服务,不收费,自带零食即可。”乐乐看到这行字的时候,觉得“自带零食”这个条件有点多余,但转念一想,三文鱼饼干确实挺贵的,能省一点是一点。
城市形象大使的牌子被乐乐挂在了狗窝的墙上,旁边是小女孩的画、小杨的感谢信、外卖小哥的纸条、王大爷的红烧排骨照片、老奶奶和小黑的合影。每一件东西都是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是一段记忆,每一段记忆都是他在这本霸总文里留下的爪印。
乐乐趴在狗窝里,看着墙上那些花花绿绿的东西,尾巴一下一下地摇着。他想,他刚穿越进来的时候,只是一条懵懵懂懂的、只会拆家和咬鞋子的比格犬。他没有想过自己要成为什么“探长”,什么“教官”,什么“大使”。他只是在每一个当下,做了他觉得应该做的事情。
这些事情串在一起,就变成了他现在的人生——不,狗生。
窗外的天已经黑了,花园里的感应灯亮着,在夜风中微微摇晃。远处传来城市的喧嚣,汽车喇叭声、人声、音乐声,混在一起,变成了一种低沉的、持续不断的嗡嗡声。乐乐在这片嗡嗡声中闭上了眼睛,耳朵慢慢地、慢慢地垂了下来,贴在了头皮上。
他在想,明天去养老院的时候,要不要带一包三文鱼饼干。不是自己吃,是分给那些老人。他们可能没吃过三文鱼饼干,也许他们会喜欢。如果不喜欢,他就帮他们吃掉,不浪费。
乐乐想到这里,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个类似于微笑的表情。
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
今天,他只想做一个甜甜的、关于三文鱼饼干的梦。
30.第 30 章
乐乐成为城市形象大使的那一周,沈念也迎来了自己人生的转折点。
说起来好笑,沈念的转折点跟乐乐有关,又不完全跟乐乐有关。那天她从养老院回来,把乐乐安顿好之后,一个人坐在书房里发呆。书房还是那个书房,顾衍之以前用的那张红木书桌还在,书架上那些从来没被翻过的精装书也还在。但一切都变了。顾衍之在看守所里等着宣判,这栋房子不再是一座监狱,而是一个普通的、有点太大的、需要重新定义的家。
沈念坐在书桌前,拿起一支笔,在一张白纸上写下了几个字:“我想做什么?”
她想了很久。三年了,三年来她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因为想也没有用。在顾衍之的世界里,她想做什么不重要,她想吃什么不重要,她想穿什么不重要,她想活着还是不想活着都不重要。她是一个工具,一个筹码,一个摆设,一个可以被随意摆弄的物件。工具不需要有梦想,筹码不需要有未来,摆设不需要有灵魂。
但现在不一样了。她自由了,真正的自由,不是那种“没人管你了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自由,而是那种“你可以为自己做一次选择”的自由。
沈念在纸上写了很多东西。她写“想开一家书店”,然后划掉了,因为她虽然喜欢看书,但她对书店的经营一窍不通。她写“想回学校读书”,然后也划掉了,不是不想读,是她离开学校太久了,课本上的知识早就忘光了,重新捡起来需要很大的勇气和精力,她现在还没有准备好。她写“想旅行”,这个没有划掉,但也没有保留,因为她觉得旅行不是“想做什么”,而是“想去哪里”,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她写了划,划了写,纸上的字迹越来越乱,她的心也越来越乱。她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她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是因为她没有想法,而是因为她的想法太多了,多到像一团缠在一起的毛线,找不到线头。
乐乐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进来,跳上她的膝盖,把脑袋搁在桌面上,看着那张写满了又划掉了的纸。他看了几秒钟,然后用爪子把纸推到一边,把下巴搁在沈念的手背上,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她。
沈念低头看着乐乐,看着那双圆溜溜的、亮晶晶的、像两颗黑葡萄一样的眼睛,忽然笑了。
“乐乐,你说我是不是想太多了?”
乐乐摇了摇尾巴。不是“是”也不是“不是”,而是“没关系,慢慢想”。
沈念深吸了一口气,把那张纸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她决定不想了。与其坐在书房里纠结“我想做什么”,不如先做点什么,做着做着就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了。
她做的第一件事,是去考驾照。
这件事听起来跟她的“人生转折”好像没什么关系,但对她来说意义重大。在顾家的三年里,她不被允许出门,更不可能开车。她连方向盘都摸不到,连油门和刹车都分不清。考驾照对她来说,不仅仅是在学一项技能,更是在重新建立对“移动”的掌控。她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需要经过任何人的允许,不需要看任何人的脸色,不需要等任何人来接送。她自己开车,自己决定方向,自己踩下油门。
科目二她考了三次才过。第一次倒车入库压线了,第二次坡道起步熄火了,第三次她坐在驾驶座上,手心全是汗,腿在发抖,但她深吸了一口气,对自己说了一句:“沈念,你已经从顾衍之的别墅里开出来了,还怕什么倒车入库?”然后她稳稳地把车倒进了库,一把过,连教练都鼓掌了。
拿到驾照的那天,沈念带着乐乐去兜风。她租了一辆小小的白色轿车,把乐乐放在副驾驶座上,乐乐系着安全带——对,他系着安全带,沈念给他买了一个宠物专用的车载安全带,扣在他的胸背上,把他固定在座位上。乐乐一开始不太习惯,扭来扭去,想把这个奇怪的东西弄掉。但车开起来之后,风从窗户吹进来,吹在他的脸上、耳朵上、嘴巴上,他的舌头被风吹得飘了起来,整条狗散发出一种“我好快乐”的气息。
沈念开着车,在城市里转了一圈又一圈。她经过了顾家别墅,没有停;经过了签约仪式的那家酒店,没有停;经过了那个废弃的工业园区,也没有停。她开上了高架桥,开过了跨江大桥,开到了城市的另一边——一个她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那里有一片很大的湖,湖边种满了柳树,柳枝垂在水面上,随风轻轻摆动。湖的对岸是一座山,山上有一座塔,塔尖在阳光下闪着金光。
沈念把车停在湖边,熄了火,把乐乐的安全带解开。乐乐立刻跳上了她的膝盖,把脑袋伸出车窗,耳朵被风吹得往后翻,嘴巴咧着,舌头伸着,看起来像一个在坐过山车的小孩。
“乐乐,你说我们搬到这边来住怎么样?”沈念忽然说。
乐乐转过头,看着沈念。她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她的眼睛里有光,一种乐乐从未见过的光。不是那种被救了之后感激的光,不是那种在法庭上作证时坚强的光,而是一种新的、明亮的、充满期待的光。
“这里离市区不远,但比顾家那边安静。有湖,有山,有树,有风。你可以天天在湖边跑步,我可以在湖边看书。我们可以养一院子花,种几棵果树,夏天吃自己种的桃子,秋天吃自己种的柿子。”沈念越说越兴奋,声音越来越大,语速越来越快,“我们还可以在院子里搭一个更大的棚子,给你的事务所做新办公室。不要那个歪歪扭扭的小木牌了,我们做一个正经的、好看的、用木头雕刻的牌子,上面刻着‘乐乐探长事务所’,再刻一根骨头的图案。”
乐乐听着沈念的描述,尾巴摇得像个螺旋桨。他不是因为新房子兴奋,而是因为沈念的眼睛。那双眼睛里的光,是他穿越进这本书之后,一直在等的光。不是委屈的光,不是忍耐的光,不是坚强但疲惫的光,而是一种纯粹的、干净的、像湖面上的阳光一样闪闪发亮的光。
沈念的新生活,不是从逃离顾家开始的,不是从签约仪式上站起来开始的,不是从拿到驾照开始的,而是从她说出“我们搬到这边来住吧”这句话开始的。因为这句话里有一个词——“我们”。不是“我”,是“我们”。她不是一个人搬过去,她是带着乐乐一起。乐乐不是一个宠物,不是一个工具,不是一个在她最黑暗的时候出现、在她重获自由之后就可以被遗忘的过渡品。乐乐是她新生活的一部分,是她的家人,是她的同伴,是她愿意把未来分享给它的那个存在。
乐乐趴在沈念的膝盖上,把脑袋搁在她的手臂上,尾巴一下一下地摇着。他在想,他刚穿越进这本书的时候,以为自己的使命是走反派剧情、帮女主角受苦、推动虐恋发展。后来他觉得自己的使命是保护沈念、对抗顾衍之、把坏人送进监狱。再后来他觉得自己的使命是开一个侦探事务所、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做一条对社会有用的比格犬。
但现在,他忽然觉得,他的使命也许更简单——就是陪着沈念。不是保护,不是帮助,不是拯救,就是陪着。在她需要的时候在她身边,在她不需要的时候也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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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在她开心的时候陪她笑,在她难过的时候让她摸头,在她做出重大决定的时候蹲在她的膝盖上,用尾巴告诉她:我在,我一直在。
沈念看房子的速度比乐乐想象的快得多。她只用了三天就找到了一个心仪的地方——在湖边的一个小区,一楼,带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院子虽然比顾家别墅的花园小了很多,但阳光很好,从早晒到晚,没有高楼遮挡。乐乐站在院子里,环顾四周,觉得这个院子虽然小了点,但够他刨土了。而且院子外面的那条路直通湖边,从家跑到湖边只需要五分钟,比从顾家别墅跑到最近的便利店还近。
沈念签了租房合同的那天,乐乐探长事务所正式搬迁。说是“搬迁”,其实就是沈念把那个歪歪扭扭的小木牌从顾家花园的棚子下面取下来,挂在湖边的院子里的一个新棚子下面。新棚子是沈念自己搭的,用木头和防水布,虽然不太专业,但比刘叔那个歪歪扭扭的棚子结实多了。乐乐蹲在新棚子下面,抬头看着那块熟悉的小木牌,尾巴摇了摇。
地方变了,牌子没变。名字没变,他也没变。
他还是那条会开门的、会偷U盘的、会挂在车底下的、会帮人找猫找钱包的、会给警犬当教官的、会当城市形象大使的比格犬。只是换了一个地方晒太阳,换了一个地方啃磨牙棒,换了一个地方等客户。
搬家的那天晚上,沈念和乐乐坐在院子里的新棚子下面,吃着刘叔特意赶过来做的红烧排骨。刘叔说他不搬过来,他要在顾家别墅守着,那是他的家,他住了二十年的地方。但他会经常来看乐乐,每次来都会带排骨。乐乐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用脑袋蹭了蹭刘叔的腿,刘叔蹲下来,拍了拍他的头,眼眶有点红,但没有哭。
吃完排骨,沈念把乐乐抱起来,搂在怀里,下巴搁在他的头顶上。湖面上吹来一阵风,带着水草和泥土的味道,凉丝丝的,很舒服。远处有蛙鸣,呱呱呱的,像在开一场露天音乐会。天空中没有星星,城市的灯光太亮了,但月亮很圆,很亮,像一个银白色的盘子挂在深蓝色的幕布上。
“乐乐,”沈念轻声说,“谢谢你。”
乐乐用舌头舔了舔她的下巴,尾巴轻轻地摇着。他想说:不用谢,这是我想做的。但他没有说,因为他觉得这个时刻不需要语言,也不需要“汪”。只需要安静地待着,感受着彼此的温度和心跳,就够了。
沈念的新生活才刚刚开始。她会找到自己想做的事情,也许不是开书店,也许不是回学校读书,也许不是旅行,而是某件她现在还想不到的、但一定会让她眼睛发光的事情。乐乐相信这一点,因为沈念的眼睛已经发光了,那光不是从外面照进来的,而是从里面长出来的,像种子破土而出,像花苞在晨光中缓缓绽开。
乐乐把脑袋换了一个方向,贴着沈念的胸口,听着她的心跳。那心跳比在顾家别墅的时候轻快了许多,不再是那种沉重的、拖沓的、像背着石头走路的声音,而是轻快的、有节奏的、像有人在用小鼓敲一首欢快的曲子。
乐乐闭上了眼睛,耳朵慢慢地垂了下来。
他想,这就是他穿越进这本书的意义吧。不是走反派剧情,不是完成系统任务,不是当什么探长、教官、大使。而是在沈念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在她重新站起来的时候陪在她身边,在她奔向新生活的时候坐在副驾驶座上,把舌头伸出窗外,让风吹得耳朵飞起来。
这就是他的使命。
一条比格犬的、不太正经但很认真的使命。
31.第 31 章
顾衍之的案子终于到了最后一天。
乐乐对这个日子没有任何期待,就像他对三文鱼饼干没有抵抗力一样自然。不是他盼着顾衍之坐牢,而是这件事拖得太久了,久到他都快忘了这件事是怎么开始的。他记得自己偷了U盘,记得自己挂在车底下,记得自己在法庭上摇了尾巴,但中间的那些日子——那些等待、焦虑、猜测、不安——像一团模糊的雾,笼罩在记忆的边缘,看不清轮廓,摸不到实体。
他只记得一件事:沈念终于不用再害怕了。
庭审在上午九点开始。乐乐这次没有穿那件小西装,因为沈念说“你不用再穿那个了,你不是证人,你是家属”。家属。乐乐听到这个词的时候愣了一下。他从来没有被归入过“家属”的范畴。在原来的世界里,他是“宠物”,是“狗”,是“那条拆家的比格”。在这里,他是“探长”,是“教官”,是“大使”,但从来没有人用“家属”这个词来形容他。
家属。这个词的意思是,你不是来看热闹的,不是来作证的,不是来凑数的。你是来支持的,是来陪伴的,是来和沈念一起等待那个结果的。你们是一起的。
乐乐蹲在沈念的膝盖上,法庭里很安静,安静到他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旁听席上坐着熟悉的面孔——顾行之坐在第一排,旁边是小林;刘叔坐在第二排,旁边是刘婶——对,刘叔有老婆,乐乐也是刚知道;小杨、老太太、外卖小哥、王大爷、小赵和小鹿、养老院的老爷爷老奶奶们——能来的都来了,把旁听席坐得满满当当。
法官走进来的时候,所有人都站了起来。乐乐从沈念的膝盖上跳下来,蹲在地上,耳朵竖着,尾巴卷在身侧。法官坐下,所有人也坐下。书记员宣读了案号、案由、当事人信息,声音在空旷的法庭里回荡,像某种古老的仪式。
然后,法警把顾衍之带了进来。
乐乐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见过顾衍之了。上一次见面,还是在顾家别墅的书房里,乐乐偷了他的U盘,他冷着脸说“把监控调出来”。那时候的顾衍之穿着一件深色的衬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我是霸总我说了算”的压迫感。
现在的顾衍之,穿着橘黄色的囚服,头发剃短了,胡子长出来了,脸色灰白,眼窝深陷,整个人像是被什么东西从里面掏空了一样,只剩下一层皮和骨架。他的手上戴着手铐,脚上戴着脚镣,走路的姿势很别扭,每走一步都会发出哗啦哗啦的金属碰撞声。
乐乐看着顾衍之,心里没有任何感觉。没有愤怒,没有恨意,没有快感,也没有同情。就像一个陌生人,一个跟他没有任何关系的、走在街上他不会多看一眼的陌生人。但他知道,这个陌生人曾经伤害过沈念,曾经把沈念关在别墅里三年,曾经把沈念当作物件和筹码。这些事不会因为他的落魄而被抹去,就像伤口愈合了,疤痕还在。
顾衍之被带到被告席上。法警打开他的手铐,把他的手固定在桌面的金属环上。他坐下来,低着头,目光落在桌面上,没有看任何人。
法官宣布开庭,检察官开始陈述。他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进空气里,拔不出来。
“……被告人顾衍之,于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期间,在其住所内,以限制外出、限制通讯、限制社交等方式,非法剥夺被害人沈念的人身自由,时间长达三年……”
“……被告人顾衍之,于某年某月,以伪造合同、虚构债务等方式,骗取被害人沈国良的公司股权及个人财产,数额特别巨大……”
“……被告人顾衍之,于某年某月,指使他人对被害人沈念实施绑架,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数小时,期间被害人沈念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检察官念完起诉书,法官问顾衍之:“被告人,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
法庭里安静得能听到呼吸声。乐乐看到顾衍之的肩膀微微抖了一下,他的头慢慢地、慢慢地抬了起来,目光从桌面移到了法官的脸上,又从法官的脸上移到了旁听席。
他的目光在旁听席上扫过,看到了顾行之,看到了刘叔,看到了那些他认识或不认识的人。最后,他的目光落在了沈念身上。
沈念没有躲开他的目光。她坐在旁听席上,脊背挺直,双手交握放在膝盖上,表情平静得像一潭湖水。她的眼睛看着顾衍之,没有愤怒,没有恨意,没有快感,也没有同情。她的眼神里只有一种东西——平静。那种经历了风暴之后、站在废墟上、看着天空放晴的平静。
顾衍之看着沈念,嘴唇动了几下,似乎想说什么。但他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低下头,声音沙哑地说了一句:“没有异议。”
旁听席上有人轻轻舒了一口气。
辩护律师方律师站了起来,开始为顾衍之做罪轻辩护。他说顾衍之有自首情节——虽然不是在第一时间自首,但在警方掌握主要证据之前主动交代了部分犯罪事实。他说顾衍之认罪态度良好,在庭审过程中积极配合,没有做任何无谓的抵抗。他说顾衍之愿意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虽然赔偿不能抵消他的罪责,但至少表明他有悔改之意。
方律师说完,法官问沈念:“被害人,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沈念站了起来。乐乐感觉到她的腿在微微发抖,但她的声音很稳,稳得不像一个曾经被关了三年的人。
“法官,我不要他的赔偿,不要他的道歉,不要他的任何东西。我只希望法律给他应有的惩罚。不是因为恨他,是因为如果他不受到惩罚,就会有下一个我,下一个被关在别墅里的、被当作工具的女人。我希望法律告诉所有人——这件事是不对的,不管你是谁,不管你多有钱,不管你多有权力,做错了事,就要付出代价。”
她说完,坐了下来。旁听席上有人鼓掌,法官敲了法槌,制止了旁听席的喧哗,但没有责备的意思。他的表情很严肃,但眼神里有一丝乐乐看得懂的、属于人类之间才能传递的某种东西——不是同情,不是怜悯,而是尊重。
休庭之后,乐乐跟着沈念走出了法庭。走廊里很安静,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在地板上画出一块块明亮的方格。乐乐蹲在沈念脚边,把脑袋搁在她的鞋面上,尾巴轻轻地摇着。
沈念低头看着他,笑了。那笑容很轻,很淡,像风吹过湖面时泛起的涟漪,转瞬即逝,但确实存在过。
“乐乐,你说他会判多少年?”
乐乐当然不能回答。但他觉得,多少年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终于不能再伤害任何人了。不是因为他变好了,而是因为他失去了伤害别人的能力。这也许不是一个完美的结局,但这是一个公平的结局。
判决结果在三天后出来了。乐乐没有去法庭,是沈念回来告诉他的。沈念抱着他,坐在院子的棚子下面,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长到和湖边的柳树影子连在了一起。
“十五年。”沈念说,声音很轻,像是怕吵醒什么,“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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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乐乐趴在她的膝盖上,把下巴搁在她的手臂上,尾巴一下一下地摇着。他在想,十五年是什么概念。对于一条狗来说,十五年几乎是一辈子。对于一个人来说,十五年是一段漫长的时间,足够一个孩子从出生长到高中毕业,足够一棵树从树苗长到枝繁叶茂,足够一座城市从旧变新、从新变旧。
十五年后,顾衍之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老人了。他的头发会白,他的背会驼,他的眼神会浑浊,他的世界会变得很小很小——小到只够他一个人站在角落里,看着外面的世界,再也伸不出手去伤害任何人。
乐乐觉得,这个结局,可以了。
顾衍之被宣判的那天晚上,沈念做了一桌子菜。不是刘叔做的,是她自己做的。她做了红烧排骨、清蒸鲈鱼、蒜蓉西兰花、番茄炒蛋、还有一个乐乐叫不出名字的汤,汤里有排骨、玉米、胡萝卜,闻起来很香。
乐乐蹲在餐桌旁边,面前摆着他的专用小碟子,碟子里放着三块排骨、一小块鱼肉、两朵西兰花、一小勺番茄炒蛋。他看着这满满一桌菜,再看看沈念——她穿着一件淡黄色的家居服,头发散着,脸上没有化妆,但气色很好,眼睛很亮,嘴角一直带着浅浅的笑。
沈念给自己倒了一杯果汁,也给乐乐倒了一小碗——是鲜榨的橙汁,没有加糖,酸酸的,乐乐不太喜欢,但他还是喝了几口,因为沈念倒了,不喝浪费。
“乐乐,敬你。”沈念举起杯子。
乐乐伸出爪子,搭在她的杯子上,一人一狗,碰了个杯。
橙汁洒了一点出来,滴在桌布上,洇开一小片橘黄色的印迹。
沈念看着那片印迹,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不是伤心的眼泪,不是委屈的眼泪,不是任何不好的眼泪。是那种憋了太久、忍了太久、终于可以不用再憋不用再忍的眼泪。是那种“这一切终于结束了”的眼泪。
乐乐站起来,走到她面前,把脑袋搁在她的肩膀上,用舌头轻轻地舔了舔她的耳朵。沈念抱住他,把脸埋在他的背毛里,哭出了声。这一次,乐乐没有觉得她的眼泪咸,因为他的鼻子也酸了,酸的尝不出咸的。
窗外的夜风吹过来,吹得院子里的桂花树沙沙作响。月光洒在湖面上,银白色的,像一条长长的绸带,从湖的这一边延伸到那一边,看不到尽头。
顾衍之的审判日结束了。沈念的审判日结束了。乐乐的审判日——如果有的话——也结束了。
从今天起,他们不再是“顾衍之的受害人”“顾衍之的狗”“顾衍之的案子”里的角色。他们是沈念和乐乐,是两个独立的、自由的、可以自己选择明天要做什么的生命。
乐乐把最后一块排骨啃干净,舔了舔嘴巴,趴在地毯上,把下巴搁在前爪上,看着窗外的月亮。
他在想,明天要去养老院看那些老爷爷老奶奶,后天要去警犬基地看泰山,大后天要帮一个网友找一只走失的橘猫,大大后天要试吃一款新的三文鱼饼干,大大大后天——还没想好,但应该不会无聊。
他的尾巴在地上轻轻地扫着,扫出了一道弯弯的弧线。
月亮很圆,很亮,像一个银白色的盘子。
乐乐对着月亮,轻轻地“汪”了一声。
不是对顾衍之说的,是对这个世界说的。
意思是:我还在,我很好,明天见。
32.第 32 章
顾衍之被判刑之后,乐乐以为日子会变得平淡无奇。每天吃吃喝喝,晒晒太阳,偶尔接个案子,帮人找找东西,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像湖面上的水波,一圈推着一圈,温柔而缓慢。
但他错了。
因为沈念最近变得很奇怪。
不是那种“奇怪到让人担心”的奇怪,而是那种“奇怪到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奇怪。她开始频繁地接电话,每次接电话都神神秘秘的,声音压得很低,还会躲到院子里去接,生怕乐乐听到。她开始在电脑上敲敲打打,一敲就是大半天,连乐乐叼着磨牙棒在她脚边蹭来蹭去她都不理。她开始收快递,每天好几个,大大小小的箱子堆在客厅里,像一座五颜六色的小山。
乐乐趴在客厅的地毯上,看着那座快递山,心里充满了问号。这些箱子里装的是什么?是沈念给他买的新零食吗?但零食不会用这么大的箱子装,而且也不会有这么多。是他没见过的新玩具吗?但玩具的包装不会这么规整,而且沈念每次给他买玩具都会当场拆开给他玩,不会堆在那里不管。
他决定一探究竟。
那天下午,沈念出门办事,临走前摸了摸乐乐的头说“乖乖在家”,然后关上了门。乐乐在门口蹲了三十秒,确认沈念走远了,然后转身跑回了客厅。快递山还在,一个都没少。他围着那些箱子转了几圈,用鼻子闻了闻每个箱子的缝隙,试图从气味中判断里面装的是什么。
第一个箱子,他闻到了纸张的味道。不是普通打印纸那种硬邦邦的、带化学气味的人工纸张,而是更柔软的、带着天然植物纤维味道的纸张。是书的味道。乐乐以前在顾衍之的书房里闻到过这种味道,那些精装书、线装书、带着油墨香气的旧书,就是这种味道。
第二个箱子,他闻到了布料的味道。棉的、麻的、丝的,各种不同的材质混在一起,还有一股淡淡的、像薰衣草一样的香味。是衣服?还是窗帘?还是床单?乐乐不确定,但肯定跟布料有关。
第三个箱子,他闻到了木头和油漆的味道。箱子不大,但很沉,乐乐用爪子推了一下,纹丝不动。木头和油漆,加上这种重量——难道是家具?但家具不会用这么小的箱子装,除非是模型。
乐乐蹲在快递山中间,耳朵竖着,尾巴不摇了。他的大脑在飞速运转,把所有线索串联在一起——书、布料、木头模型。这些东西组合在一起,能是什么?他想了很久,想出了一个可能性:沈念要开书店。书是库存,布料是做窗帘和桌布的,木头模型是书架的样品。这个解释听起来很合理,但他总觉得哪里不对。沈念之前确实想过开书店,但后来她不是划掉了吗?她说自己对书店经营一窍不通,说还没有准备好。怎么突然就开始行动了?
就在乐乐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一条消息,是顾行之发来的。只有一句话:“乐乐,恭喜你要当哥哥了。”
乐乐盯着这条消息看了整整十秒钟。每一个字他都认识,但连在一起他就看不懂了。“恭喜你要当哥哥了”——这句话的意思是,他要有弟弟或者妹妹了?沈念要生小孩了?不对,沈念没有怀孕,她每天吃嘛嘛香、跑得飞快、还能扛着二十斤狗粮从超市走回家,一点孕妇的样子都没有。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他戳开顾行之的对话框,用鼻子戳了半天,戳出了一条消息:“???”
顾行之很快回复了:“你不知道?沈念在申请领养小孩。材料已经交上去了,审批应该很快。”
乐乐看着这条消息,嘴巴微微张开,露出了一个类似于“啊?”的表情。沈念要领养小孩?她从来没跟他说过。他每天趴在她脚边,她每天在电脑上敲敲打打,他以为她是在写什么文章、做什么工作,原来是在填领养申请表?那些快递箱子里的东西——书是儿童绘本,布料是小孩的衣服和被子,木头模型是婴儿床的零件。乐乐突然觉得自己的推理能力太差了,这么明显的线索他居然没有发现。
他蹲在地毯上,消化着这个消息。沈念要领养一个小孩。一个真正的小孩,会哭会笑会走路会说话的小孩。那个小孩会住在这栋房子里,会睡在婴儿床上,会穿那些花花绿绿的小衣服,会翻那些色彩鲜艳的绘本。那个小孩会叫沈念“妈妈”,会叫乐乐——叫什么?叫“哥哥”?乐乐是一条狗,一条比格犬,一条不会说话但会开门的比格犬。他能当哥哥吗?哥哥不是应该保护弟弟妹妹、照顾弟弟妹妹、给弟弟妹妹做榜样的吗?他一条狗,除了会偷U盘、会挂车底、会啃磨牙棒,还会什么?他有什么资格当哥哥?
乐乐越想越焦虑,越焦虑越想啃东西。他环顾四周,发现客厅里唯一能啃的东西是那个快递山。他忍住了,因为他知道那些箱子里装的是给未来小宝宝的东西,不能啃。他又环顾四周,发现沙发垫子好像很诱人,但他也忍住了,因为沈念说过不能啃沙发。他又环顾四周,发现自己的尾巴——这个可以啃。他转过身,开始追自己的尾巴,在客厅里转了一圈又一圈,转得头晕目眩,但还是停不下来。
沈念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乐乐蹲在客厅中央,气喘吁吁,舌头伸得老长,耳朵歪到了一边,看起来像是刚跑完了一场马拉松。
“乐乐,你怎么了?”沈念蹲下来,捧着他的脸,仔细看了看他的眼睛。
乐乐看着她,眼神里有太多情绪——困惑、焦虑、不安、还有一点点委屈。他跑到手机旁边,用鼻子戳开屏幕,把顾行之发的那条消息翻出来给沈念看。
沈念看到那条消息的时候,脸色变了一下,然后叹了口气。“行之这个大嘴巴,我让他保密的。”她放下手机,把乐乐抱起来,搂在怀里,坐在沙发上。
“乐乐,你是不是在生我的气?气我没有告诉你?”
乐乐摇了摇头。他没有生气,他只是在想,他能不能当好一个哥哥。
沈念似乎读懂了他的眼神。她用手指在他的耳朵根处轻轻挠着,声音很轻很柔,像在哄一个睡不着的小孩。
“乐乐,我申请领养小孩,不是一时冲动。我想了很久,从搬到这里来就开始想了。你知道我为什么想领养一个小孩吗?”
乐乐歪着脑袋看她。
“因为我想给一个孩子,一个跟我一样、没有被好好爱过的孩子,一个家。不是那种有钱的、有房子的、有车子的家,而是一个有温度的、有人等ta回家的、有人愿意听ta说话的家。”
乐乐的眼睛亮了一下。
“我以前在顾家的时候,每天都在想,如果我有一个孩子,我一定不会让ta受我受过的苦。我不会把ta关起来,不会不让ta出门,不会不让ta交朋友。我会让ta在阳光下长大,在草地上奔跑,在花丛中打滚——就像你一样。”
乐乐听到“就像你一样”四个字的时候,尾巴不自觉地摇了一下。
“乐乐,你会是一个很好的哥哥。不是因为你会偷U盘、会挂车底、会破案,而是因为你有一颗很温暖的心。你知道怎么陪伴,怎么保护,怎么在别人需要的时候站出来。这些都是当哥哥最重要的品质,比会说话、会走路、会写字都重要。”
乐乐趴在她的膝盖上,把脑袋埋在她的臂弯里,尾巴一下一下地摇着。他在想,也许沈念说得对。也许当哥哥不需要什么资格,不需要什么技能,不需要什么“榜样”。只需要一件事——爱。爱那个小小的、还不会说话、还不会走路、还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大的生命。用狗的方式去爱——忠诚的、专一的、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会离开的、哪怕被踩了尾巴也不会记仇的、永远摇着尾巴等ta回家的爱。
窗外的阳光照进来,照在乐乐的白毛上,照在沈念的头发上,照在客厅里那座快递山上。乐乐从沈念的膝盖上跳下来,走到快递山前面,用鼻子拱了拱最大的那个箱子,然后回头看着沈念,尾巴摇了摇。那意思是:我能看看里面的东西吗?
沈念笑了,走过来,帮他拆开了箱子。
箱子里面是一套婴儿床,原木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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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打磨得很光滑,没有油漆,没有异味,只有木头的清香。乐乐把鼻子凑上去闻了闻,觉得这个味道很好闻,像森林里的树,像雨后的木头栈道。他用爪子轻轻地拍了拍床板,床板发出“咚咚”的声音,沉稳而踏实,像在说:我会很结实的,不用担心。
沈念又拆开了另一个箱子。这个箱子里装的是绘本,五颜六色的封面,上面画着各种动物——兔子、小熊、小象、长颈鹿,还有一条白色的小狗。乐乐看到那条小白狗的时候,愣了一下,仔细看了看,发现那是一条比格犬,耳朵大大的,尾巴翘翘的,正在追一只蝴蝶。他转头看着沈念,沈念笑了。
“这是我特意找的。这本绘本的主角是一条比格犬,它会开门,会找东西,会帮助别人。跟某条狗很像。”
乐乐把那本绘本从箱子里叼出来,放在地上,用爪子翻开了一页。那一页上画着小白狗蹲在一个小女孩面前,小女孩在哭,小白狗用脑袋蹭了蹭她的手。乐乐看着这幅画,尾巴轻轻地摇着。他在想,以后那个小孩会不会也这样哭?会不会也有一只小白狗蹲在ta面前,用脑袋蹭ta的手,让ta不要哭了?
也许那只小白狗就是他。
乐乐想到这里,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没那么焦虑了。他也许不是最完美的哥哥,但他一定是最忠心的哥哥。他不会说话,不会讲故事,不会唱摇篮曲,但他会在小孩哭的时候跑过去,把脑袋搁在ta的膝盖上,用尾巴告诉ta:我在,别怕。
这就是他能做的全部,也是他愿意做的全部。
家庭会议结束后,沈念继续拆快递,乐乐继续在旁边当监工。他看着她把婴儿床的零件一件一件地拿出来,按照说明书组装起来。她不太擅长这个,拧螺丝的时候总是对不准孔,拧了半天才发现拧反了。乐乐蹲在旁边,歪着脑袋看着,尾巴时不时地摇一下,像是在给她加油。
婴儿床终于组装好了,放在沈念的卧室里,靠窗的位置。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原木色的床架上,投下温暖的光影。乐乐跳上床边的椅子,趴在椅面上,看着那张空空的婴儿床,想象着不久的将来,床上会躺着一个小小的、软软的、发出呼噜呼噜声音的生命。那个生命会慢慢长大,会学会翻身、坐起、爬行、走路、说话。会叫沈念“妈妈”,会叫乐乐“乐乐”——也许不是“哥哥”,就是“乐乐”,但乐乐不在乎。叫什么都行,只要叫的是他。
沈念坐在床边,伸手摸了摸乐乐的头。“乐乐,你说我们给小孩取什么名字好?”
乐乐歪着脑袋想了想,然后跑出卧室,从书房里叼来了一本字典——对,字典,厚厚的那种,比他的脑袋还大。他把字典放在沈念脚边,用爪子随便翻开了一页,指着一个字。
沈念低头一看,那个字是“光”。
“光?”她念出来,眼睛亮了,“光,光明,希望。这个名字好。不管男孩女孩都能用。”
乐乐摇了摇尾巴。他选这个字不是因为它的含义,而是因为这个字他认识,笔画少,好写。以后小孩学写字的时候,第一个学会的字就是自己的名字,乐乐觉得这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沈念把“光”字写在了一张纸上,贴在婴儿床的床头。乐乐蹲在床边,看着那个字,尾巴轻轻地摇着。他想,也许很多年以后,光长大了,知道自己的名字是一条狗从字典里随便翻出来的,会不会觉得这件事很好笑?也许会笑,也许不会,但乐乐不在乎。只要光笑了,他就满足了。
窗外的太阳慢慢西沉,湖面上的光从金色变成了橘红色,又从橘红色变成了深紫色。乐乐趴在椅子上,下巴搁在婴儿床的床沿上,眼睛半睁半闭,尾巴一下一下地摇着。他在想,明天沈念要去领养中心办手续,他也要一起去。他要亲眼看看那个即将成为他们家人的小孩,要闻一闻ta的味道,要记住ta的声音,要在ta还没有来到这个家之前,就先认识ta。
这就是他作为哥哥的第一次任务。
他一定会好好完成的。